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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爱如玫瑰(1)

一、严歌苓的人寰

有论者说,“无论是出国前还是出国后,她要么描写文革时期知识青年的可悲命运,要么诉说海外新移民的沧桑历程,其作品视角选择之独特,人性窥探之深入,文字历练之成熟,把她频频推上台湾、香港地区以及北美地区各种文学奖的领奖台,使之成为新移民作家中的领军人物之一。”也有论者评严歌苓小说的特点为:“客观、冷漠、暧昧而又充满歧义。”应该说一语中的。

《扶桑》的魅惑

《扶桑》是以一百年前旧金山名妓扶桑为主人公写作的一部反映早期华人女性移民遭遇的小说,1995年获得台湾“联合报文学奖”的长篇小说奖,历来被认为是严歌苓去国之后的代表作。严歌苓谈到,她写作此篇的契机是在一处旧金山华人历史展览馆里看见一张华人妓女的照片。

中国人称美洲为扶桑国,女国。汤亭亭在《中国佬》开头第一部分“关于发现”引述了清代小说家李汝珍《镜花缘》中的一个故事梗概,阳刚男子唐敖为寻找金山,远涉重洋来到女儿国,被俘后成为女人们一件大玩具,她们给他裹足穿耳,涂脂抹粉,让他整天在那里绣花儿,吃的物品也是滋养女性的银耳、菊花之类。一段时间后,他真的变成了人们眼中的女人,走路颤颤悠悠,扭臀摆胯。这似乎映证了女性主义评论家西蒙·波伏娃的一句话:“女人不是天生的,是被造成的。”一个阳气十足的男人经过一番折腾可以变成一个柔弱的女人,一个女人在这样的折腾之后自然失去了奋斗的体力和精神,渐渐被圈禁在一个窄小的空间里。

有意思的是,严歌苓将她的性情柔和,逆来顺受,渐渐以艳名闻名于唐人街的主人公命名为扶桑,在《扶桑》里,那个山里的淳朴美丽的女子一再遭遇命运的劫难,成为赴美华人史中的一个传奇。她一出生就被订了娃娃亲,而她的丈夫八岁就去了美国淘金,等扶桑长到十四岁被要求成亲时,她抱着一只大公鸡拜堂(这一点在《中国佬》中由相似的表述,“我”母亲也是与一只大公鸡拜的堂)。实际上成了夫家不花钱的奴仆,种田、洗衣、做饭等。她被人拐子盯上,几句花言巧语将她骗上船,与众多被拐骗来的女子牲口一样卧在底舱。几个月后她作为海上私运货品中的残余来到金山,之后在唐人街的人肉市场论斤拍卖,成为鸨母手中赚钱的工具。男人们的凌辱,鸨母们的打骂,疾病的折磨,暗无天日的生存,这些妓女往往年纪轻轻就已经离开人世。同时,她们也遭受到美国的种族歧视,比如白人报复唐人街的方式就是轮奸这些可怜的妓女等。海外华人移民史历来是被主流社会蓄意遗忘的,而早期女性移民历史更是被沉潜在海底,尘封在故纸堆中,女性作家以特有的性别敏感将之发掘出来,有着夺目的鲜亮色彩。作品有意将历史文献与故事讲述并置,以扶桑为线索,鲜活再现了早期华裔移民,尤其是女性移民的悲惨遭遇。

在扶桑一生的命运纠葛中,两个男人至关重要,白人克里斯和唐人街的霸主阿丁(或大勇或大雄),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爱着扶桑。

十四岁的克里斯是怀着骑士的浪漫拯救梦想在爱,“一个勇敢多情的骑侠”去救深陷昏暗牢笼的奇异的东方女子。她的苦难深深震撼并诱惑着他。她的特殊的境遇,她的被裹残的小脚,她身上神秘的东风气息都成为扶桑身上致命的诱惑。被父亲软禁起来后,他徒步四十里路前来寻找扶桑,却进不了扶桑的门。他被另一个白人少年勾去喝酒、赌博,弄得倾家荡产,一团污泥一样醉倒在扶桑门前。扶桑把他扶进屋,为他洗澡,怜惜他,想把自己献给他,而他却怯懦了。此时大勇回来,两人唯一一次正面的交锋,大勇丝毫未将克里斯放在眼里。而扶桑与大勇之间奇特的和谐又使克里斯震惊、难以理解。在他心目中,大勇与扶桑之间是奴隶主与女奴的关系,而现实中他们之间似乎又存在一种克里斯也插不进去的关爱。然而,高尚的骑士竟也参与了唐人街那场大浩劫的行凶,这使他的拯救变得滑稽可笑。身为儿童和个体的克里斯拯救不了扶桑,无论他的正义感多么强烈。他的爱注定是一个未成年儿童对成年美丽女性的膜拜,是一个西方人对悠久的东方文化的神秘向往和倾慕。而不是一个对等的爱人。这似乎是一个隐寓,她的温厚的美,小脚,会吹萧,绣花,都是极为中国化的技艺。两种文化之间因为地域的阻隔和时间的遥远距离而产生不可解,因为不可解而产生倾慕或者敌意。当浅黄头发淡蓝眼睛身穿骑装的十四岁的克里斯与身穿绣花缎袄,头盘乌黑发髻,小脚颤颤悠悠的二十三的扶桑对面而立,双目长久凝视的时候,不是一幅很美的画面吗?年轻的美洲与古老的中国双目对视了,灵魂刹那间战栗,陌生和新鲜,渴望了解与交流,彼此探索的欲望和热情,两种文化的相互撞击。作者其实也这么认为,她转述了史册中前人评述的一句话:“此男童对那位中国名妓的兴趣大致等同于古董商对于鼻烟壶,是西方初次对最边缘的文明的探索……”同时有意将克里斯与扶桑的对视和“我“与白人丈夫的对视相比较,认为这是两种一样的战栗,是对于彼此差异的迷恋以及彼此企图懂得的渴望,一种极为陌生和新鲜的探索。而克里斯在此后的人生里为了赎罪参加了华人女性拯救会的活动,帮助拯救和教育华人妓女。他终其一生反对迫害华人。

阿丁代表了中国传统文化的侠精神,他神貌极为怪异,高大雄壮,有着马或者狮子的体貌特征,腰缠飞镖,拳脚功夫非常好。他在唐人街称雄称霸,也以自己的力量抗衡着白人世界,充当唐人街的保护神。放高利贷,开春药厂,杀人放火对他来说寻常事,是生存的本能。他多次杀人后失踪之后更换姓名。在阿丁不在的那两年中,白人便肆无忌惮地跑入唐人街,进水果店,珠宝店抢劫,“没了明里暗里造孽的阿丁,便有了这些大模大样逛进铺子,舒舒服服抢钱的洋人。”组织铁路工人大罢工是阿丁正义感最充分体现的地方,他在假扮翻译对那两个雇主代表所说的那番话可以载入史册或者说原本就在史册里被严歌苓借用在阿丁身上,他用非常谨严的词汇指控美国人:“新法案把中国人作为惟一被排斥的异民,这是地道的种族压迫。他们还说,铁路老板们把铁路归功于德国人的严谨,英国人的持恒,爱尔兰人的乐天精神,从来不提一个字的中国苦力,从来就把中国人当驴。”这也是严歌苓写到此处时的义正词严,忍不住借阿丁之口发了话。旧金山铁路修建中华人的辛酸血泪史在汤亭亭的作品中也有相当多的展示。

他八岁出洋,十五岁从金矿开掘处偷走两匹马,在替人驯赛马时,琢磨出赚钱之道,用金钱驱使两个洋人按照他的指令买马,然后分成。他则在马的饲料中动手脚,发了大财。当事情将要败露时,那两个白人却蹊跷地死亡了。这样一个凶蛮罪恶的阿丁却在内心深处思念着他从未见过面的妻子,“似乎是一个颠沛在旅途上的行者——一个住尽客栈,吃百家饭的江湖倦客对于归宿那非同寻常的珍视和渴望,尽管这归宿遥远、朦胧,尚不如驿道尽头的海市蜃楼。”他认为只有这样一个妻子能让他滚去一身兽皮,做回乏味的规矩人。他爱扶桑,是对他名贵的马、犬、鹦鹉的爱,是用来解闷、赚钱的工具。当他发现扶桑就是老家给他娶的妻子时极为矛盾。作为一个传统的中国男人和他们的贞洁观,如果妻子白璧有瑕就要杀了她,还给她一个贞洁的美名。何况扶桑已经堕落为一个卑贱的妓女。他就想杀了她,并说杀她是因为爱她,把她当老婆来疼和看重。但是阿丁犹豫多次却未能动手,这与他果断刚毅的个性是不太相符的,写出了他对扶桑的真爱和他在美国多年后实际上已经改变了许多观念,其中也包括对贞操的观念。最后他放弃了杀扶桑,却失去了活下去的精气神,他散尽家财,散尽手上买来的女子,变得极为颓废消极。

扶桑对这两个男人都有爱,是大地一样温厚接纳的爱。她原谅克里斯的暴行,想用自己单薄瘦弱的身体拯救囿于罪恶和苦难中的东方美丽女奴,然而他却在大骚乱中参与了对扶桑的轮奸,并因此终生忏悔。反而是扶桑以她博大宽宥的母性宽恕了他,擦干了他脸上的眼泪,并使他终生以反对歧视华人为事业追求。将他衣服上的纽扣盘进自己的发髻,实际上在内心给他留下了一个位置。她身着盛装来到阿丁受刑的刑场,与他举办刑场上的婚礼,并最后将他的骨灰护送回国,这个画面是作家的夸张和浪漫想象,但也的确凄艳温情。这是她爱阿丁的方式,或者说这是东方传统文化赋予扶桑的美。

扶桑是美丽的,她的美丽来自于传统文化的血缘供给。从名字开始,“扶桑”极具东方情调的诗意。“脸上全无半点担忧和惊恐,那么真心地微笑。是自己跟自己笑。一双黑眼睛如同瞎子一样透着超脱和公正。”道家式的知足不争,安时处顺,顺其自然,对自己命运的“明知其莫可奈何而安然处之”,任何灾难、挫折、疼痛都可以坦然接受。世间万物包括她自己的身体都是可以舍弃的。当她觉得爱情使她失去了自由,她就剪开了它,解放了自己。“吾患因吾有身,及无吾身,及无患。”在她的眼里,没有善恶、是非、幸福抑或不幸的区别,这正是道家思想所言的“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常足矣。”(《老子》四十六章)像水一样柔弱,婴儿一样无欲无求,“去甚”“去奢”“去泰”,在老子那里,根本不去费心劳力辨别善恶美丑,“俗人昭昭,我独昏昏”,以昏昏而怡然自得。扶桑的道家文化性格,在严歌苓那儿是既赞美又厌恶的,既有难以割舍的眷恋之情,又恨其不争而带来的命运弱势。二者交融在一起,形成一种悖论心态。尼采对于自我舍弃者论述道:“自我舍弃者将要作什么呢?他努力朝向一个更高的世界,他要比所有肯定的人飞得更高、更远、更久……他扬弃了许多会阻碍他飞行的东西,而有些东西对那些人来说并不是无价值的,可是他却不喜欢,他因渴求提升的欲望而牺牲它们。现在这个牺牲,这个扬弃,正就是于他将变成有形的东西。”是一种柔弱但是能包容万物的水性,朴素的,返朴归真的原始状态,人皆昭昭,我独昏昏,但是博大宽宥的母性或曰雌性。“母性是最高层的雌性,她敞开自己,让你掠夺和侵害;她没有排斥,不加取舍的胸怀是淫荡最优美的体现。”因着这一母性,扶桑在受难中升华,被肆虐中涅磐。

扶桑的形象也因此升华,她不再是小说开头所描述的那个温吞吞的有点呆傻没有脑子的妓女,而是一个内心丰富细腻,感知极为敏锐的灵性女子,她以自己独特的坚韧穿越了苦难,成为熠熠生辉的个性女子。

这与文中的“我”形成极为鲜明的对比,这个“我”经常会以叙事者的身份出现在叙述中,以将“我”的时代与扶桑的时代相互印证,比如文中“我”说:“我告诉你,正是这个少年对于你的这份天堂般的情分使我决定了写你扶桑的故事。这情分在我的时代早已不存在。我们讲到爱情时脑子里是一大堆别的东西,比如绿卡,就业,白领蓝领,HONDA或者BMW。我们讲到爱情时都做了一个对方看不见的鬼脸。”“我”与“你”的对话反思体,两个东方女人之间隔着一个世纪的心灵交流,灵魂的相互洞察与理解。写字匠与妓女,作者并不认为哪种职业更高尚,这种写作既有西方众生平等的观念,也有道家哲学中世间万物皆与我同一的思想。

应该说她是非常矛盾的,常常把自己置身于一种悖论之中,在发现西方文明的病症时,体察到了东方传统文化的深厚魅力;而依恋于东方传统文化时,又非常失落于它根深蒂固的陈腐和惰性因素,甚至能通过作品感受到强烈的焦虑和犹疑。

失重的文化身份

作为新移民作家,严歌苓一直非常关注并投入了极大的激情描写移居美国的华人的生活状态和精神状态,其中相当频繁地出现了移民的生存状态、移民心情和移民形象。尤其是刚刚进入陌生国度陌生城市的孤独感、飘零感、被排斥感,渴望融进那座城市却处处受阻,因自己的贫穷、格格不入而自卑、尴尬的异己感。严歌苓曾在一篇文章里这样说:“文学是苦闷的一种生态,最起码不是消极的生态。可想而知,美国的生活离我曾设想的青灯一盏,红楼一卷的清高生活相差十万八千里了,于是苦闷也别是一般滋味。我近年来潜心研究了近百万字的华人移民史,发现自己或多或少与这五代移民有着相似的心情与苦闷。移民的故事是不应该被忽略的,有一日它终将形成大气候,形成移民文学。”

《无出路咖啡馆》中的“我”认为自己是一个入侵的另类,“我瞟着大楼阴影中一张张忍受着我的面孔,全靠他们的忍受,我才得以在此地幸存。”一种强烈的异己感。这个“我”有作者本人的影子。她曾在访谈中承认,《无出路咖啡馆》中的“我”就是她自己的一段生活经历,也更多地掺杂了别的女性的生活和经历。她们在海外更多遭遇的是经济困境,因为她们是华人留学生,没有身份,只能非法打工,从事最底层的服务行业,为一日三餐而劳碌奔波。《无出路咖啡馆》中“我”这个大龄女留学生总是挣扎在生存边缘,为房租、水电、一日三餐和求学梦想而极度疲惫地奔波。她很想把这一切都处理好,能读好书拿到全额奖学金,能准时付清房租博得善良房东的好感,和自己所爱的外交官男友顺利走向婚姻等。但是一切不在她的掌控之中。因为她来自一个共产党国家,有一段从军的经历和一个高官父亲而受到FBI的追踪和长期审查。她因此失去了赖以生存的餐馆打工的工作,接着不能再在房东家住下去而与几个赤贫的画家合租没有暖气的房子,失去了奖学金,最后也失去了爱情。小说中“我”所能承载的压力几乎到了极限,生存的,心理的,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她被当成了一个外来的危险的入侵者。

而她所描写的其他移民生活也大抵如此,比如画家海青和他的同伴们。海青、里昂、王阿花虽然快乐但是异常贫穷的生活:结婚只能买两块钱的戒指,生了病只能去态度恶劣的贫民医院,他们穷得十分彻底,他们没有合法身份,因此只能打黑工。或者替医药公司或医科大学做药物试验,万一药物不对就是性命一条,海青作麻醉试验,舌头有半边失去了知觉;替公司画灯罩;为画廊做画框;在华人餐馆做服务员;在渔行杀鱼等。在这里透露出的移民的艰辛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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