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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道教与基督教的自然生态思想(3)

道教认为生命的本原是“道”所派生之“元气”,只有在元气运化而生阴阳中和之气后才产生了人体生命,它是有形有质的真实存在,是精、气、神和谐结合于一体的产物,这是道教生命观的又一特征。“形者,气之聚也”张君房:《云笈七签》,中华书局2003年点校本,第1986页。故而道教认为人体生命的本原是“元气”。“阴”、“阳”、“中和”共为三气,三气而成天、地、人三才,“三才既滋,万物斯备”同上,第34页。“三气分判,万化禀生”同上,第17页。故曰“元气”为生命之宗。而且人体“生命”是有形有质的真实存在。

基督教认为,上帝创造天地万物和人。上帝按照自己的“形像”用地上尘土造人,把生命的气吹进他的鼻孔,他就成为有生命的人,上帝造人的目的是让人管理他所创造的世界。在西方传统中,对于人本身的哲学思考,从古希腊开始,就把人分成灵与肉两个部分。相信灵魂是可以脱离肉体存在,且具有不死的性质姚新中、焦国成:《中西方人生哲学比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54页。由柏拉图建立的身心二分法基础上的灵魂不灭论,曾为基督教所接受,并得到从阿奎那到笛卡尔到马利坦的许多思想家的支持和重述。基督教的生命观认为生命有一个终极本原,生命是上帝创造的。人的生命被区分为肉体生命和精神生命,认为肉体和灵魂是可以分离的。保罗就把人的生命分为肉体生命和精神生命,认为肉体生命是自然人的生命,它导向死亡;精神生命是神恩赐的结果,它走向永恒的生命。“顺着情欲撒种的,必从情欲收败坏;顺着圣灵撒种的,必从圣灵收永生。”《圣经·加拉太书》6:8。对基督教徒来说,死亡是通往永生的门。奥古斯丁坚持认为,上帝不仅创造了人的肉体生命,而且创造了人的精神生命,并且认为,与肉体生命相比,我们更应该珍视我们的精神生命。基督教承认来世生命的永恒性,这种永恒性与天主(神)生命的永恒性紧密相联。来世生命则是“在死人复活和基督大审判以后的生命”《非拉热的大问答》(1839年),《历代基督教信条》,汤清编译,香港基督教文艺出版社1999年第5版,第484页。按照阿奎那的观点,生命是一事物的自我行动。而天主显然是完全的自我行动,因此天主是最完善的生命,是生命本身。耶稣自己就称自己为生命,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圣经·约翰福音》14:6。天主之生命是属于精神性的生命。人的生命在希望中走向永恒的终极生命。当人的生命到达终极生命之际,也就是人的生命获得永恒生活之时。

在道教的生命观中,人的生命也分为肉体生命和精神生命,早期道教坚持形神相须,生道合一,认为肉体可以不死修炼成仙,不过,随着道教内丹学否定肉体飞升,追求精神生命超越,也认为人的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不死,这可从尸解成仙得到说明。20世纪初,现代生命伦理学的创始人施韦泽所谓的“生命”包括人的生命和一切生物的生命。显然,道教的生命概念是与此一致的。在施韦泽看来,“一切生命都是神圣的,包括那些从人的立场来看显得低级的生命也是如此,只是在具体情况和必然性的强制下,他才会作出区别。即他处于这种境况,为了保存其他生命,他必须决定牺牲哪些生命。在这种具体决定中,他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主观和随意性质,并承担起对被牺牲生命的责任。”[法]阿尔贝特·施韦泽:《敬畏生命——五十年来的基本论述》,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年版,第133页。

(二)道教与基督教的生命观比较

1道教重视人的现实生命(肉体生命),基督教更重精神生命(灵性生命)。

道教与基督教对生命的看法是不同的。道教非常执著于此生此世的现实生命。道教贵生、乐生、尊生,不仅敬重人的生命,也敬重天地万物的生命。对于人的生命,道教认为人的现实生命可以不死,并可以在现世实现永恒,即成仙;基督教则认为现实生命是短暂的,来世生命才是永恒的,承认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存在,人死后经过主的末日审判,复活的灵性身体与灵魂结合为一。

道教以生命为天地万物的自然本性,以生为乐,重生恶死。道教早期经典《太平经》说:“要当重生,生为第一。”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613页。“凡天下人死亡,非小事也,壹死,终古不得复见天地日月也,脉骨成涂土。死命,重事也。人居天地之间,人人得壹生,不得重生也。”同上,第298页。又说:“故夫上士忿然恶死乐生,往学仙,勤能得寿耳,此上士是尚第一有志者也。”同上,第161页。又说:“天下人乃俱受天地之性,五行为藏,四时为气,亦合阴阳,以传其类,俱乐生而恶死。”同上,第393页。《老子想尔注》将“生”提到“道”的高度,认为生是道之别体。因此,在《太平经》的作者看来,人生的至道就是热爱生命、保养生命,使之健康长寿乃至长生不死。道教思想家葛洪说:“天地之大德曰生,生,好物者也。是以道家之所至秘而重者,莫过乎长生之方也。”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52页。他进一步说:“古人有言曰,生之于我,利亦大焉。论其贵贱,虽爵为帝王,不足以此法比焉。论其轻重,虽富有天下,不足以此术易焉。故有死王乐为生鼠之喻也。”同上,第259页。在葛洪看来,虽贵为帝王,死不及生鼠,认为生命是最宝贵的。司马承祯在其《坐忘论》里指出:“人之所贵者生,生之所贵者道。”《坐忘论》,《道藏》第22册,第892页。针对儒家纲常伦理所造成的忠孝之士轻忽性命的状况,道教提出了“事阴不得过阳”、“事死不得过生”的伦理准则。《太平经》指出:“人生,象天属天也。人死,象地属地也。天,父也。地,母也。事母不得过父。生人,阳也。死人,阴也。事阴不得过阳。阳,君也。阴,臣也。事臣不得过君。事阴反过阳,则致逆气;事小过则致小逆,大过则致大逆,名为逆气,名为逆政。……故天道制法也,阴职常当弱于阳。比若臣当弱于其君也,乃后臣事君顺之;子弱于其父母,乃子事父母致孝也。……故孝子虽恩爱,不能忘其亲者,事之不得过生时也。”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49-51页。唐末以后,道教内丹家追求精神生命不死。由于内丹家注重精神生命的永存,故对肉体便持一种贬斥的态度。不过,道教深信生命出自一源,万物生于同根,化生万物的道具有至高无上的德性,由道和天地所生的万物也具有自己的价值,故要求人们尊重生命,爱护万物。

基督教认为现世的生活是短暂的,来世天国的生活才是永恒的。基督教的末世论涉及对上帝创造的赞美。所有的人都是在通往时间终结的旅途中,这个旅途的归宿与目的就是完全实现天主的国。使徒时期相信来世将由主的复归而被建立,基督徒是属于来世的,在现在这个世界上,他们只是陌生人和朝拜者。这种否定现实的人生而高扬天国的永生的基督教人生理论,在文艺复兴以后,受到了资产阶级伦理学家的批判。神仙道教主张肉身成仙,否定死亡,认为通过修炼可以达到长生不死,永远享受人间的幸福和快乐。基督徒相信“我们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活,也没有一个人为自己死。我们若活着,是为主而活;若死了,是为主而死”《圣经·罗马书》14:7-8。

但是,基督教也承认“生命是人在世的最高世俗价值(highesttemporalgood),但并不是所有价值当中最高的”[德]卡尔·白舍客:《基督教伦理学》第2卷,静也、常宏等译,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版,第339页。因为,身体的生命是上帝委托给人的礼物,所以人不可以任意地破坏他的生命和身体的完整;而且人必须以负责任的方式恢复受到损伤的健康。身体生活和健康也是上帝委托给人的价值。每个人应该维护生命、健康、身体的完整性,并为此提供所必具的东西:食物、衣服、住所、娱乐。不过,一个人的人间生活不是总体的至善。基督教对人类自我实现的理解是:“拥有与上帝团契的生命。”[德]米夏埃尔·韦尔克:《关于上帝信仰的对话》,刘光耀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4页。

2道教对生命的态度是乐观主义的,表现出对死亡的恐惧和回避;基督教则认为人的肉体生命是短暂的,它直面死亡,重视来世利益。

基督教认为身体的死亡是生命更新的转折点,即新生命的诞生;并且,基督徒把痛苦看作有益的,把快乐看作危险的。保罗曾描述了基督徒生活中的这种悖论:“似乎忧愁,却是常常快乐的;似乎贫穷,却是叫许多人富足的;似乎一无所有,却是样样都有的。”《圣经·哥林多后书》6:10。基督教信仰把痛苦看作是人与基督合一的方法,因为基督忍受了痛苦和死亡而这样进入了圣父的荣耀。我们身上“带着耶稣的死,使耶稣的生也显明在我们身上”《圣经·哥林多后书》4:10。在基督教看来,“痛苦是上帝使我们的心灵从尘世暂时的事物转向永恒、转向他本人的伟大的教育手段。所以受苦导向内在的安宁”[德]弗里德里希·包尔生:《伦理学体系》,何怀宏、廖申白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36页。如果能宽容地甚至英勇地接受苦痛,人就完全在基督内成熟起来。所以,基督教信仰被认为是关于受难、痛苦、牺牲、死亡的信仰。它给人带来的是谦卑、温良、慈悲、宽容。

与基督教相反,道教对待人生持乐观的态度,极重现世利益。道教以生为美,以寿为美,表现出一种热爱生命、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道教以“生”为乐,《太平经》认为,现实生活是有价值的,人生也是有幸福和快乐的。实现对生命的超越,是一种向生命原初的回归过程,即所谓“复命归根”。道的作用是创造万物,并让他们复归于道PaschalTing,MarianGao,BernardLi,DialoguebetweenChristianPhilosophyandChineseCulture,Taipei:FuJenUniversity,2002,p212。如果人能锲而不舍地求“道”,将自己的生命与“道”合一,那么,生命就进入了永恒的、“至美”的“至道”境界。《太平经》一方面认为人有生就有死,上寿、中寿、下寿者各寿尽而死是自然之法。“夫物生者,皆有终尽,人生亦有死,天地之格法也。”王明:《太平经合校》,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341页。“人生有终,上下中各竟其天年,或有得真道,因能得度世去者,是人乃无承负之过,自然之术也”同上,第372页。;另一方面主张仙道可学,而且人人都有“不死成仙”的可能性。道教把修仙者之死,名为尸解,宣称是修道者将登仙而遗其形骸。道教的尸解信仰,相信人的生命经过修炼和某种丹药的处理之后,将以另一种形式获得永恒不死姜生:《汉魏两晋南北朝道教伦理论稿》,四川大学出版社1995年,第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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