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25800000014

第14章 民法常识篇 (5)

小夏有权利找地产公司索要民事赔偿。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建筑物以及附属设施等坠落造成他人及他人财物损害的,坠落物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应该承担民事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没有过错的除外。广告牌属于地产公司,地产公司是所有人,应该妥善地进行修缮和日常维护,以“风大”为借口免责是站不住脚的,五级的风又不是龙卷风,根本谈不上不可抗力。作为地产公司不应该推卸责任,事件的发生并非小李和小夏本身的过错,是由于地产公司的广告牌坠落造成,故地产公司应该对小夏进行赔偿。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二十六条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21.“出言不慎”也担责吗?

小玲和小军要准备结婚了,为了将来的后代健康着想,两个人决定分别去医院做一次体检。在为小玲体检时,医生发现小玲的腹部有几道花纹。医生不知道小玲还没有结婚,就问小玲是否生育过孩子。小玲当然说没有。不过医生不信,说:“没有生育过孩子,怎么还有妊娠纹啊!”这个医生还叫来自己的一位同事,该同事也认为小玲腹部的花纹就是妊娠纹。同去的还有小玲的朋友小花和小雪。小雪回来后就把这件事给传开了,传到了小军耳朵里,小军心里别扭极了,没办法原谅女友竟然对自己,隐瞒了这么重要的事情。

小军越想越郁闷,就给小玲留下了一封信,说自己不想找一个生过孩子的女人做妻子。然后,小军就外出打工了。小玲觉得自己被冤枉了,因为自己真的从来没有与人发生过性关系啊。于是,小玲就到一个专业医院做了检查。该医院检查后认定,小玲仍然是处女之身。她腹部的花纹,是之前减肥时留下来的。

真相大白了,但小军杳无音讯,再也无法回到小玲的身边了。小玲整日郁郁寡欢,茶饭不香。后来,小玲的亲友们知道了这件事,对小玲说:“造成现在这个悲剧的原因在第一次那个为你体检的医生,还有快嘴的小雪,你得找他们算账去,不能就这么算了。”小玲于是将第一次为她检查的医生、医院和小雪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法院审理后认为,该医院的医生作为专业人员,在没有经过精确检查的情况下,就妄自推断小玲的腹部花纹为妊娠纹,最终导致了小军和小玲一对鸳鸯劳燕分飞;而小雪在人群中散布这件事,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侵犯了小玲的隐私权;医生的行为是存在过错的,侵犯了小玲的名誉权。医院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应当承担责任。据此,判决医院赔偿小玲精神损失费5000元人民币。

本案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教训:在生活中,我们不但要“三思而后行”,而且有时候还要“三思而后言”。

在这个案件中,法院之所以判令医院承担责任,是因为本案中的医生是存在过错的。首先,医生是专业人员,他们说的话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与一般的非专业人员说的话是不一样的。因为他们的专业和权威,才使得小军对小玲曾经生育的事情深信不疑。所以,医生在发表意见时,应当尽到谨慎的注意义务。作为朋友的小雪更不应该在人群中散布这件事。其次,医生没有经过严格的检查程序,就妄做推断,这也违反了医生的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所以,医生在主观上是存在过错的。再次,由于医生的这种过错行为,给小玲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失——幸福的婚姻化为泡影。最后,医生在医院工作,其行为是代表医院的职务行为。所以,医院应当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0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公民或者法人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确定其赔偿责任。

22.侵权人是年过18岁的大学生,受害人找谁赔偿?

小陈经过十年苦读,终于考上了梦寐以求的大学,觉得自己总算可以喘口气了。大一的上半年,他很少学习,交朋友、唱歌、打游戏,每天浑浑噩噩,虚度光阴。女朋友小红是他的同学,两个人高中毕业后就要好,又考到一个学校,便确立了恋爱关系。小陈经常不上课,总是泡在网吧里,如同着了魔一样,谁的话都听不进去,小红为此没少和他闹意见,但是总是被小陈哄骗过去。一天,小红见小陈没去上课,下了课就到小陈常去的网吧找他。小陈正热火朝天地打游戏,见小红一个劲地数落没完,非常恼火,就和小红吵了起来。同学小强来劝架,小陈竟然拿起水杯砸向小红,小红躲闪,杯子砸到小强的头上,小强受伤治疗花了五千多元。治疗期间,小陈仅仅出了一千元,称自己没钱,不想再支付。那么,小强可以向小陈的父母主张权利吗?小陈说没有经济能力,就可以逃避赔偿吗?

本案中,小陈年过18周岁,在法律上已经属于成年人,是一个完全行为能力人,应该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虽然他是误将同学小强打伤,但是,依法也要承担民事责任,并且赔偿损失。小陈以为自己还是个学生,没有经济收入,就可以不必承担赔偿义务,这种想法是错误的。我国的相关法规及司法解释有专门的规定:行为人年满十八周岁造成别人损害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其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延期给付。因此,小陈的父母有义务代替儿子赔偿小强的治疗费用。

《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1条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十八周岁,在诉讼时已满十八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

23.合伙打人造成伤害,“谁有钱谁就赔”吗?

小宋和小谢是一起打工的哥们。一天下班后,两个人相约去喝酒,于是他们来到一家露天的大排档吃烤、串喝啤酒。一会的工夫,几瓶啤酒下肚,两个人都有些喝高了。吃饭的人很多,已经没有空的位子,有很多人在排队等候。服务员走过来,以为他们吃完了,就安排了别的客人来到小宋他们的桌子前,问小宋他们结账了没?小宋和服务员发生争执,还骂骂咧咧,服务员质问小宋为什么骂人?小宋借着酒劲冲着服务员就给了一拳,两个人厮打在一起,小谢也不甘示弱,上去帮忙,两个人一顿拳脚将服务员打伤。饭店报警,小宋和小谢被拘留五天。服务员治疗花去医疗费等四千多元,小谢称自己没钱,又是帮小宋的忙,说小宋工作时间长,有点钱,让小宋出钱。那么,服务员应该向谁主张赔偿呢?

饭店的服务员既可以向小宋和小谢任何一个人索赔,也可以向两个人要求共同赔偿。小宋和小谢是共同的侵权行为,对受害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所谓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选择全部或部分加害人请求其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数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赔偿全部损失。鉴于小谢没有钱,暂时没有赔偿能力,那么,服务员可以要求小谢的抚养人垫付或延期给付,也可以向小宋主张全部损失。对于小宋来说,承担了全部损失后,可以向小谢追偿垫付的部分。

《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三十一条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24.员工伤人,老板要不要担责?

小王是某个家具厂的送货员,工作就是开车送货,老李是他的老板,按月支付小王的工资。有一天,小王按照老板的吩咐给一家企业送办公家具,途中汽车突然爆胎,将路人肖某撞伤。小王报警后通知老板,又叫来120急救车将伤者送到医院,自己垫付了一些医疗费,可医院还催促交住院押金。小王在交押金问题上和老板起了争执,老板说自己没有责任,不肯出钱,事故是小王造成的,应该由小王承担责任。而小王觉得很冤枉,自己并非为了私事,是开着公司的车为公司送货,事故又不是自己的故意所为,是一起意外,应该由老板出住院押金和以后的医疗费。那么,小王和老板之间的责任该如何分担才合理呢?

老李应该对这起事故承担赔偿的责任。相关法律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由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责任的,可以在事后向雇员追偿。在这个案例中,小王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完全是由于轮胎意外突然爆胎所导致事故的发生,所以,老板李某应该赔偿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的医疗等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25.打伤“坏人”,要不要负责?

有一天,小祥走在路上,突然听见有人喊:“抓小偷!”这时,那个被追逐的小偷刚好跑到小祥身边,小祥拦住了他,小偷挥舞着拳头,冲着小祥叫喊:“闪开,不要管闲事。”小祥练过武术,一个扫堂腿就将小偷绊倒,三下两下就把小偷制伏。失主和路上的群众把小偷围住,大家一起声讨小偷,一起喊打,小祥平时最恨小偷,忍不住用脚狠狠地踹了小偷几脚,疼得小偷一个劲求饶。警察到场后做了笔录,将小偷带走。小祥见义勇为的事很快传开了,他自己也很得意,毕竟这是很露脸的事。可是,过了几天,警察找到他,告诉他小偷受伤住院,是内脏受伤,可能要他承担一些医疗费,小祥一下子蒙了:自己做好事,打的是坏人,自己的行为属于行侠仗义,怎么反倒要承担医疗费!带着疑问,小祥找到律师咨询,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范围,也是见义勇为。

小祥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国家、集体、公共利益及个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等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

即使是小偷,他也有自身的合法权益。小祥路见不平,奋勇抓小偷的行为是值得称赞的,但是在他已经制伏小偷以后,就不应该再使用武力对小偷进行人身伤害,即使当时小偷挥舞着拳头,在威胁小祥,但并没有做出什么实际的举动,那么,小祥只要适当的防范就可以了,不能防卫过度,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小偷伤害的,也依法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八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同类推荐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 农民维权一本通

    农民维权一本通

    从历史来看,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亟须维权。在我国历史上,农民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自身权益长期得不 到有效的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们翻身做了主人,改变了以往社会底层的弱势处境。但是,由于我国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以及以 城市为中心的城乡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这一时期,他们一方面勒紧裤腰带支持我国工业化建设,几乎把土地 产出的一半拿出来上交国家;另一方面,他们还在国家的动员之下,纷纷离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产业工人。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对于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的深入评析,无论是对于司法实务操作还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乃至对于推动立法改革而言,目前都具有重大意义。
  •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农民工维权法律读本

    采用问答的形式,共分为三大篇目,即答疑解惑、农民工维权案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内容丰富、实用,可操作性强,紧贴当前社会现实,是集新颖性、实用性、全面性于一体的法律手册,是农民工兄弟的良师益友,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参考价值。
热门推荐
  • 终末之龙

    终末之龙

    他是最后的巨龙,却生而为人。十五年属于人类的温暖记忆,在被迫直面真相的那一刻化为刻骨之痛。这个世界,没有他的容身之地。然而……他们跋涉千里来到他面前,只为让他明白,无论要面对什么,他不会独自一人。
  • 极品刁妃

    极品刁妃

    三年前,她当众拒婚让贵为王爷的他沦为全天下的笑柄。三年后,在官奴的拍卖市场,他买下她,从此日夜相伴的只有无尽的折磨。“贱人,沈家的女人果然都是‘精品’,还未出阁便做出这般肮脏之事。”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眸中全是鄙夷!忍着凌辱,她坚强求生,只为有朝一日,逃离牢笼!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西迁惊魄

    西迁惊魄

    《西迁惊魄》既是一部惊心动魄的历史小说,又是一个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全书交织着国仇家恨,战场、情场的种种恩怨,并以厚德与仁爱的深刻主题贯穿始终,让我们在家国的历史变迁中读懂人性的光辉。小说涉及了从1937年日军侵华开始,到新中国成立之后的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为止的一段历史。
  • 青春是一场刻骨的伤

    青春是一场刻骨的伤

    《青春是一场刻骨的伤》,作者梅吉, 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出版。本书讲述的是一场地震引发的爱恨纠葛。情缘也好,孽缘也罢,起于灾难的青春和爱情,终将走向何方?
  • 仙子戏王爷:蔷薇小婢女

    仙子戏王爷:蔷薇小婢女

    天下第一楼主怎么了?飞雪山庄庄主又有什么了不起?!姑娘她可是天上下凡来的仙女来着!居然敢一个压着她做那委委屈屈的小婢女,还想利用她来解他的毒……另一个还想利用她的感情,拿她做踏板找藏宝图……你们不仁别怪我不义,且看本仙子如何翻身做女王,让你们一个个悔不当初……
  • 末路求索

    末路求索

    他,一个农村少年。高考的意外失利,让他进入了一所二流大学。经历了父母的伤痛,他想试着挑起生活的重担。做民工、收破烂、倒古董,什么赚钱就干什么。而苦难似乎还没有结束,女友的离去,同学的误解。一切似乎是越挣扎越苦难,仿佛有一双无形的大手在操控自己的人生。他,名叫鲁力,他想跳出无形的漩涡,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靠知识、凭勤奋,相信终有一天会化蛹成蝶,飞向蓝天。
  • 作风就是战斗力

    作风就是战斗力

    世界500强企业基业长青的核心理念,中国企业打造卓越团队的首选读本!作风是一支军队优良传统与文化结晶,正是它决定了一支军队的生命力和战斗力。让我们走进军队,感受其优良的作风,学习它的战斗精神,实现自我升级,决胜人生与职业的战场!
  • 重生之霸气村妞

    重生之霸气村妞

    不就是相亲的路上咒诅老天吗,竟然被雷给劈成了八岁的嫩娃儿!?所以说,人啊,还得做好人干好事,要不这种天下掉馅饼的事,怎么就让某大龄剩女赶上了!!!***数着手里一落厚厚的毛票,某女娃儿乐的口水直流,边上一同样大小的男娃儿露出了不屑外加鄙夷的眼神:切,真不明白,一堆破布整出来的玩意,怎么就有人挣啊抢的买?“我和你说啊,这钱啊,可是个好东西,你跟着我好好干,将来你娶媳妇买车买房的钱,我出!”某女娃儿喜滋滋的说道。某男娃儿听罢黑了脸,转身就走,真是受够这疯子,整天的娶媳妇娶媳妇,不知道的还以为那是他老妈呢!***某女一手摸着肚子,一手握着方向盘:“娃儿爹啊,你可要坚持住啊,不然你老婆和你未出世的孩子可就要被别人接手了。”某男一脸怒色,一把扯掉胳膊上染血的绷带,一脚踩上了某女脚下的油门:“靠,老子的女人,谁敢动下试试!”简介神马都是浮动,正文才是王道,轻松中带着欢愉,慢热中带着温馨,正太萝莉养成,让一凡带着大家重温儿时的生活吧!虽然开文没有帅哥美女但是长大后一个不会少,一对一绝对的宠文。喜欢的亲们欢迎收藏欢迎留言,谢谢!至于是谁宠了宠谁?亲们慢慢看就明白了。
  • 武林高手异界行

    武林高手异界行

    当代武林硕果仅存的四大世家之一的百家唯一传人百晓寒,意外穿越异界。凭借自己的家门绝学和昌盛的中华武术,他能否在异界的混乱世界打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