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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花好月圆

这世上所有的暂别,其实都可能变成永别。

请好好珍惜。

每一个相聚的当下,都是人生中最美的花好月圆。

人为什么要见最后一面?

生离就是死别,“不期而别”多好!

二零一二,世界末日。

新年的时候串门,信佛的亲戚散布谣言,年底的时候,上天震怒,大灾之年,要死一批人,想要活命,从现在起须一心向佛。

其他人跟着叽叽喳喳讨论起来。

那时天全是黑的,全球断电,你们家里都得多买蜡烛,吃的喝的也要备足,据说连着三个月都没有太阳……

亲戚说得酣畅,就像她经历过末日一般。

中国人最怕的是乱世流离,从小到大,每隔几年就有类似末日袭来的民间谣言,虽然次次落空,但是不妨碍下一次谣言再袭的时候,人们依然瞪着仓皇害怕的眼睛笃定倾听。

我和我爸就站在旁边插科打诨。

我爸说,迷信,全是迷信!要真是末日来了,你们那种土办法都不管用,我们谁都跑不了。

亲戚说,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我甚至在想,要是当时信了,是不是后来就不一样。

末日之年的大年初七,我离开冰天雪地的东北,经香港飞去了台湾。

走的时候我爸一脸不情愿,初七就走啊,不在家里过完十五。

他这么一说,细细想来,好像快有十几年没在家过元宵节了,从读中学时起,老是初十之前就回学校读书了。

我说,你不是喜欢看翠玉白菜吗,我替你去台北故宫看看。

我爸说,注意安全。

在外漂泊的这十几年,我爸跟我说的最多的就是注意身体啊注意安全啊,没任何新意,我听都听腻了。

迫不及待地想走。

有时候,我们并不清楚,人生的路上,哪一段需要你大步疾行,哪一段需要你徘徊辗转。

二月底的台湾,飞机还没落地,舷窗上便挂满雨水。入夜后的空气里有丝丝冰冷。

我们第一晚寄宿在基隆港,酒店的窗户望出去就是码头,隔着一条宽阔的马路,像面包一样的黄颜色的计程车陆续驶过。

我好奇地拿微信摇一摇,结果摇到了一个叫欧弟的人。

我和同事就分析,台湾本来用微信的就少,像欧弟老去湖南台做节目,应该会用微信,然后他家就在基隆,基隆地方也不大哦,何况现在还是正月,他人肯定在基隆的。

为什么那么肯定呢?

因为中国人过年的时候就图个团圆啊,肯定都会回家啊,谁神经病一样在外面瞎跑啊。

说完我就特想抽自己的耳光。

我是神经病,过年不在家陪父母,在外面瞎跑,枪枪都中。

夜里我们撑着街边买来的伞去夜市吃东西,卖鱿鱼给我们的阿姨听说我们从东北来,很惊悚地问我那里是不是很冷,她看电视新闻说今年冬天是很厉害的极寒天气。我就虎着脸说真的很冷,冷爆了,出去撒尿都会被冻成冰柱。

然后我们就隔着一米宽的摊位哈哈哈大笑起来。

好像很熟的样子。

走的时候,她笑眯眯地说,我们要多走动,要多互相了解,你们要常来台湾玩哦。

我们从基隆港出发,一路向南,台北、台中、台南,这么一路跑到了台湾岛的最南端,绕过了北回归线,折向台东,到达花莲的时候恰好是元宵节。

那天晚上的月亮又大又圆又亮,像是电影里特效做上去的,那么美好明媚的一轮,挂在天鹅绒一般的夜幕中。

我们借住在乡下姐弟俩经营的一家客栈。

吃晚饭的时候,年轻的弟弟边给我们做豆浆边很热络地跟我们聊天。

说起话来老气横秋,句句都是我年轻的时候,因为人看上去不过二十几,所以很带喜感。

他说,我们台湾啊,台东不行,年轻人都去大城市了,大城市多好啊,灯红酒绿的,结果我们这里留下来的都是一些老人。我年轻的时候,也一腔热血,跑去台北打拼,那时候,我老觉得自己能在台北干一番事业出来,可是最后什么也没干成。台北是好啊,谁不想留下来,可是房价太高了,买不起,没有工作的话连租房也租不起啊,我干了几年也没攒下什么钱。后来我姐叫我回来,一起努力把这家店开起来,我现在很幸福。我从小在这儿长大,人是熟的路也是熟的,连海边那些石头我都熟,干吗非背井离乡地去挣那个辛苦钱呢,能跟亲人在一起,一辈子生活在一个小镇上的简单生活也很棒!

然后他就示范幸福的细节,跟人聊起这间客栈来全是发自内心的自豪,院子里铺满的鹅卵石怎么来的,设计图纸的时候怎么把院子中间的几棵大树保留下来,硕大的桌子用的是什么木材……

那时候,院里的桌子全都被人霸占,他们酌酒、对谈、赏月,一副人间仙境的模样。

我一边听一边想,这也和我这样的大陆北漂没什么不同。

有一年我觉得东北实在待不下去了,不仅穷困潦倒而且绝望窒息,我老觉得自己有一颗年轻又滚烫的心脏,心尖上全是踮脚张望的梦想,于是那一年十一月的一个晚上,我揣着一张火车票,就一个人去北京了。

我若无其事地和我爸说,我辞职了。

他的眼神明显一暗。

我们年轻的时候,老是迷恋远方,不顾一切地离开家,走的时候义无反顾,连头不肯回一下。我永远都没法忘记二零零九年的初冬,东北开始下雪了,我一个人走,挎着背包,紧攥车票的那种悲壮和决绝,上山下海,闯荡世界。

十年前,离开花莲去台北打拼的客栈老板恐怕也是这样;

而六十年前,风尘仆仆离开青岛的致远是不是这样,隔得太远了,我看不清。

一九四九年的端午,青岛的码头上人潮汹涌,混乱骚动。

解放军已包围青岛,十万国民党军队节节败退,集结在青岛码头仓皇撤退。

致远在国民党的军队里做传令兵,他不是城里人,是青岛附近的乡下孩子。

那年春天,他结婚了,妻子是同村的姑娘,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如果没有战乱,一切都是宁静和美的人间故事,他们恩爱携手,携老扶幼,一辈子过得平淡又精彩。

可是时代选择了数以万计的中国人。

万水千山,颠沛流离。

而致远就是其中一个。

十八岁的致远,清瘦英挺,远看是个大人,走近了看,脸上的稚气未脱,眼里还是孩子才有的流转的光。他套在大号的军队制服里,被混乱不堪的人群裹挟着上了开往台湾的轮船。

码头上的最后一面,是从乡下赶来的新婚妻子,硬生生塞给致远一块叠得方方正正的手帕。

手帕里面是硬的。

一捏,致远就知道,是他们结婚时候,他们家几乎倾家荡产送给姑娘的唯一彩礼,一枚戒指,还是银的。

致远不要,推还给她,她又塞回去。

两个年轻人较着劲,眼睛通红,推搡着手中的手帕,海风一吹,就快把眼泪吹出来了。

码头上还有几千人上不了船,渐渐演变成一场骚乱。他们俩一会儿聚拢,一会儿又被人潮冲散,就像被浪裹挟着漂浮在海面上的浮萍。

那一场告别,仿佛是历史的默片,画面上全是跳动着的噪点,除了电流一般的杂音外,你听不见声响。

他们都没说什么话。

妻子告诉致远爹娘病倒了,走不了这么远的路,来不了。

致远应了一声,嗯。

他知道,从村里走到码头,要走一天一夜。

后来,就那样分手了。

这样一分开就是五十年,致远再也没有见到他的爹娘。

元宵节那晚,同行的人想要吃酒赏月,客栈里却没有。老板热心告知我们步行一里外有一家7-11的便利店,于是我们一行三人就顶着元宵节又圆又亮的月亮出发了,没想到刚走出去几百米,就彻底迷失了方向。路过一户人家,时候已经不早了,几个人却兴致不减,就着月光围在大门口的小桌旁喝酒。我本来是过去问路,结果对方一听我是大陆口音,听说我祖上推三辈也是青岛人,说什么也不肯放我走,拉我们一起喝起酒来。

我过几天要去大陆啊。他说。

聊起来竟发现我们是同一天的航班。

太巧了吧!

他说,我去青岛,我有个叔叔从台湾回青岛定居了,所以我每年都要回去两次。

这个在花莲乡下拉我们吃酒聊天的人,他就是致远的侄子。

当然不是亲侄子,是他过去长官的儿子。

致远当的是传令兵,也不是为了讨一口饭去当的兵,是在乡下被国民党抓的壮丁,入伍还没一个月就兵荒马乱地一路往南,醒过神来的时候,人已经在高雄的码头上了。

十八岁的致远站在高雄的码头上,望着海的对面,他想,过个一年半载,安稳下来,就可以回家了吧,至少是可以回到海的那一边吧。

脚下踩着的这块土地不过是一个驿站而已。

十八岁的致远这样想。

而事实上,致远从此与家天各一方。

在台湾的五十年光景里,作为外省人的致远,先是效力军队,后来失业,一转眼就来到了退休的年纪。

好像一辈子就那么颠沛流离隔江隔海,在无奈的守望中奔向了终点。

在台湾,致远是外省人,无家无室无亲人,孤零零的一个。

大部分外省人都很难找到老婆,何况致远根本就没这个心思,他跟蒋先生一样,相信很快他们就可以反攻大陆,回到老家去。

所以在台湾那么过了几年后,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他的长官问他有中意的姑娘没有时,致远皱着眉说,没有我看中的姑娘啊。

他这么说,长官就指着一院子的外省兵说,狼多肉少,还有你挑拣的份吗,你一个外省人,要啥啥没有,能娶到媳妇就是福气,多少人都一辈子打光棍。

那时长官要介绍一个姑娘给致远。

二十四岁的致远帅气英俊,青春正当,有本地姑娘暗恋他,他佯装不知,总是推脱。

被长官的话逼急了的致远,拿出戒指,眼泪汪汪地说,我和他们不一样,我结过婚,她还在山东,等我回去。

有人肯等你一辈子吗?长官长叹,我们都还回得去吗?

长官拿致远当胞弟,嘱他攒钱买房置业,做好两手准备。

要是一辈子都回不去了,一个人在这边不要晚景太凄凉,很多找不到老婆住进了荣军之家的外省老兵的生活变成了酗酒抽烟,除了打仗他们什么也不会,没钱没亲人在身边,老来凄凉。

就在致远对回家彻底绝望的时候,他想,既然一辈子都回不去那个叫故乡的地方,那就不如给自己一个机会吧。

致远的念头刚有松动的时候,一个淡水姑娘就出现了。

刚刚好的缘分。

那时致远还不太老,三十来岁,略有积蓄,有一份还算体面的工作,他送淡水姑娘的信物是一只白银戒指。

送的时候没说话,因为眼里噙着泪花。

淡水姑娘说他小气,都不是黄金的。

他没说话,致远心想,黄金也没它金贵,你要配得起这只戒指。

淡水姑娘不知道这只戒指的来历,它几乎是致远一家倾家荡产才买得起的奢侈品,要用一辈子传给子子孙孙的传家宝。它跟着他,漂洋过海,再难再穷的时候,致远都没想过把它当掉。

它就像一枚印章,敲在致远的生命里,告诉他远在故乡,还有他的另一半。

他相信她一定还在等他回家。

新婚的时候,妻子说很喜欢戒指,那些阔太太手上戒指啊手链啊银光闪闪,不知这辈子有没有机会也能穿金戴银。

这只戒指的前世今生,致远都没跟淡水姑娘说。

致远问她喜欢吗。

淡水姑娘笑笑没说话,可她还是觉得要是金子的更好。

马上就要结婚的时候,致远得到了一封从大陆捎来的信,然后他就撕毁婚约了。

他去找淡水姑娘要回戒指。

致远不知道她是故意的还是报复,总之那只戒指在淡水姑娘的手里被弄丢了。

他就像一个几岁的孩子,在大街上,抱头大哭。

当然他撕毁婚约不是因为淡水姑娘弄丢了戒指,是他在几天之前,得到了一个让他彻夜难眠的消息,她还在。

而他现在是一个十四岁孩子的爹。

一九四九年,致远离开后的那个冬天,年轻的妻子为他产下一子。

这世上最残忍的事,恐怕莫过于时间了,过眼云烟之间,一直单身的致远已经从青葱少年变成耄耋老者,退休后的致远去了荣军之家。

五十年的时光,在台湾,还有数千条上万条这样回不到故乡的孤魂野鬼,很多外省老兵讨不到老婆,找不到工作,每个月把政府发下来的钱花光光,日子在一片混沌中无情地朝前推进。但在那一片混沌中,他们都有着不曾熄灭的一点光。

不是回家,是落叶归根。

致远算是运气好的,有次搞活动,致远竟抽中签,由政府协调和埋单,送老兵回大陆老家。五十年啊,整整五十年,致远就像个孩子一样兴奋得两眼泪流,他攒了几个月的钱,由侄子陪着,在商场买了4个大金戒指。侄子问他送给谁,他腼腆地说,送给老伴。

侄子送他去机场,看着他驼着背义无反顾地过了海关。

致远真的是幸运的,老伴还在。

只不过沧海桑田,老家那儿现在已经并入青岛,成为城市的一部分。这城市比台北还漂亮,他就像个孩子一样拼命地看啊看啊,可是眼前的东西太拥挤了,他看不过来,眼睛像是罩上了白蒙蒙的一层水汽,用手背擦一擦,全是泪水。

儿孙满堂却是少小离家,笑问客从何来。

五十年后,致远回乡,在众人的簇拥下看见了那个跟自己一样老去的姑娘。老得不成样子,都认不出来了。

她说,饭在锅里,我给你热。

从大陆回来后,致远不再酗酒了,紧张地过起了日子,把钱攒起来只为每年飞回一次大陆,买尽可能多的礼物,这样持续了两三年之后,有一年,致远不再回去了。

侄子问为什么。

因为老伴没了,那年老伴生病去世了。

还有儿子啊。

不是他养大的,儿孙其实只在意他有没有钱,并不孝顺。一开始他们以为从台湾回来的亲人都腰缠万贯,很快他们发现了真相,再回去时儿孙都不太待见,拿不出钱来就给他脸色看,仿佛他是一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一样,全家只有老伴挺他。

老伴现在没了,他再回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侄子当时的工作在台北,看着致远叔叔一切如前也就没太担心,年轻人忙于工作总是疏忽倦怠了老人,半年过去,毫无音信的致远叔叔蒸发了一样,电话竟也联络不上了,于是侄子驱车数小时从台北赶至花莲,却还是遍寻不着。

花了一天时间,最终在精神病院的一个铁制的笼子里找到了致远叔叔。

他当时就崩溃了。

致远就像是马戏团里的动物,被囚禁在铁笼子里。

他很安静,不吵不闹的。

侄子急了,他去找人讲理、抗议、投诉,却被告知致远一度想要轻生,几次跳楼被阻拦,实在没有办法才把他关在笼子里。

侄子解救了致远,从精神病院回来后,致远被带到台北,他在侄子家的床上躺了足足有三个月。

三个月之后,当年一起来的战友陆续都回山东了,何况人家战友在台湾还有儿有孙,致远在某一天像是顿悟了一样,有一天侄子下班一进门,就看见致远精神矍铄地站在客厅,身边一只旅行箱,他说,我要回家了。

侄子不同意,死活不同意。

你去那边怎么办,你年纪大了身上还有病,那边的亲戚又指望不上。侄子问,不怕儿子不孝顺吗?

致远说,不怕,我要回家,活着的时候我跟老伴海角天涯,死的时候我要跟她在一起,我要落叶归根。

人生这条路,走到头,大家都一样,既然都是死路一条的话,为什么不选择落叶归根呢?全台湾走一圈你去看看,有多少人埋骨他乡,有的人,活着的时候不能回去,死了之后想把骨灰送回大陆的老家。相比之下,我还能活着回去,是件多么幸运的事。

后来呢,后来致远去了大陆就再也没回台湾,风风雨雨生活了大半生的台湾,对致远来说,确实只是一个驿站而已,只是这个驿站太长了,长得几乎容纳了很多人的一辈子。

致远现在每个月可以从台湾政府那领到两万多新台币,约人民币六千块钱。

他用这笔钱在青岛租了房子,雇了保姆。

他住得离墓园很近,每天中午太阳好的时候,他就请保姆推着坐在轮椅上的他去墓园,在老伴的墓碑前聊聊天。

有时候,他在那里一待就是一下午,待到暮色渐沉,夕阳沉沉地落下,他昏昏沉沉,嘴角流着口水,像是在说,我也快回家了,等我。

有人等了他一辈子。

他用一辈子等了一个人。

龙应台说,所有的生离死别,都发生在一个码头,上了船,就是一生。

致远是那个时代里最坏的故事,却经历了这个时代里最好的爱情。

二零一二年,没有任何告别,爸爸离我而去,对我和他来说,确实一语成谶,这一年变成了如假包换的末日。

整个秋天,我晨起的第一件事都是念《地藏经》,信佛的亲戚说,佛祖可为亡灵超度。

这世上所有的暂别,其实都可能变成永别。

请好好珍惜。

每一个相聚的当下,都是人生中最美的花好月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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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一种爱叫做相濡以沫。有一种爱叫做相忘江湖。还有一种爱却叫作……为民除害。正所谓胜者为王,败者暖床,谁先躺下,不可说,不可说……女主医术超群,性情淡泊,凡事均不在意————面瘫。男主绝色情深,性情纨绔,凡事均有算计————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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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鸣”部队队员主要进行营救人质训练及空降、水面及水下渗透方式突击技能训练。在训练中该部队与波兰其他部队和部门进行密切协同。如进行空降、水面及水下渗透训练时,由第6空降突击师及第7海上突击师负责保障;反劫机训练则由波兰国家航空公司提供有关设施,进行实际机体模型的突击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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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预言传遍整个亚历山大大陆的时候,紫罗兰公爵府上的薇薇安小姐正在魔武学院混得风生水起。“哼!人不犯我,我视心情好坏去犯人。犯你,那是抬举你;人若犯我,不管四七二十八,我让你见不到今天晚上的月亮!杀你,那是给你面子!”薇薇安拍拍手上的灰,看了眼被她打得七零八落躺在地上苦苦哀嚎的贵族子弟们,之后华丽丽地扬长而去。没事儿,打打小架,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没事儿,赚赚小钱,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没事儿,谈谈小爱,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什么,你说我是神子,背负着建立新神权的使命?去你的新神权吧!让我抛头颅,洒热血和强大的神族对着干,没门!提到魔法师,大家都说酷!嗨,其实那就是精神胜利法,哪个最会YY,哪个就最强大!说起龙骑士,人人都喊帅!切,不过只是个宠物饲养员,只要不碰逆鳞,龙王我也敢骑!女主腹黑!强大!男主帅呆!酷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