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64100000008

第8章 企业法(5)

1.合伙企业财产的构成及性质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也就是说,合伙财产由两部分构成:

(1)合伙人出资的财产。

(2)合伙人出资财产的增值。

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属于共有财产的性质。

合伙财产的共有,属于共同共有。对合伙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均应当依据全体合伙人的共同意志。因此,合伙企业的财产只能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非有法定事由,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财产。这里所说的法定事由,指合伙人退伙。

2.合伙企业财产的管理与使用

合伙企业财产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具体表现形式为:

(1)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作为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后,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新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2)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之间可以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但应该通知其他合伙人。

(3)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出质,即把自己所有的资金与权力交付出去作为抵押)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依法退伙等法律有特殊规定的外,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也不得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但是,为了保护第三人的利益,如果合伙人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

3.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转让及出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合伙企业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经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份额的,无需征得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但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的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权利包括:①根据合伙企业财产权利内容的不同享有共有权或共用权。合伙人对各合伙人以其现金或财产的所有权所作的出资,以及合伙企业以自己的名义取得的现金或财产享有共同所有的权利;对于合伙人以他物权所作的出资,以及合伙企业在经营期间利用他物权所获得的收益,合伙人享有共同使用的权利。

②共同支配权。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转让和处分决定,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或处分。

③利益分配权。每个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利润,均享有分配的权利。

(2)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义务包括:①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和方式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

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③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不得擅自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部分或全部地转让给他人。

④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不得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向其他经济实体出资。

⑤禁止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以该债权抵消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⑥禁止合伙人的债权人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

共享利润和共担风险,是合伙关系的基本准则。而共担风险体现在分配上,就是共负亏损。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合伙结算期到来时,合伙企业进行年度结算。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方案,应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比例。合伙协议未规定比例的,全体合伙人可以就当年的分配比例做出一致同意的决定。但是,以决议确定当年分配比例的做法不为我国《合伙企业法》所认可。所以,在合伙协议无分配比例规定的情况下,只有两种处理办法:一种是按法定比例,即平均分配;一种是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在合伙协议中补充规定分配比例。

合伙企业的分配比例有以下几种类型:

1.固定比例,一般是平均分配,也可以是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任何比例。

2.资本比例,即按出资比例分配。

3.混合比例,即先支付资本利率(资本利率可采用银行利率,也可以另行约定),然后按固定比例分配剩余利润。

在企业亏损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可以按比例分担弥补亏损的责任。这种比例的确定方法,与以上所述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方法相同。一般说来,亏损分担的比例应当与利润分配比例相一致。但是,如果基于正当理由,在合伙协议中约定与利润分配比例不同的亏损分担比例,也是允许的。

无论采用何种比例,均不得违反利润共享和亏损共担的原则和公平原则。为此,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合伙企业的事务如何执行

1.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是指为了实现建立合伙企业的目的而进行的业务活动。合伙人执行企业事务是合伙人内部彼此之间应负的责任,因此它属于合伙企业内部关系的范畴。

(1)管理参与权与事务授权。

“共同经营”是合伙关系的一项基本准则。因此,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应享有同等的管理参与权。原则上,合伙企业的一切事务,应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但是事实上,事无巨细都要经全体通过是很难做到的。各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这里所说的“合伙企业事务”,应理解为合伙企业的全部日常事务。

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合伙事务的决定权都可以被授予个别合伙人。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①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②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③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④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⑤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

⑦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合伙企业法》第69条还规定,对于本法规定或者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个别合伙人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需要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事务进行表决时,有关的表决规则,由全体合伙人以合伙协议或者全体一致通过的决议加以确定。实践中,一般是采用一人一票的办法,也可以采取按出资比例确定表决权的办法,或者全体合伙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办法。关于表决制度,常见的做法是,对于日常事务的决议,实行多数决议制(过半数通过,或者以超过半数的其他比例通过);对于重大事务,则实行全体合伙人一致通过的制度。

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全体同意的事务,必须实行一致通过的制度。

(2)知情权和监督权。

无论是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事务,还是委托个别合伙人执行事务,各合伙人均有权随时了解有关合伙事务和合伙财产的一切情况,包括有权查阅账簿和其他业务文件。根据这一准则,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在委托个别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下,其他合伙人应当尊重事务执行人的事务执行权。在委托事务执行人的情况下,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

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样规定,有利于合伙事务的正常进行,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

在委托事务执行人的情况下,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享有对事务执行人的监督权。

所以,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这样规定,有利于维护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利益,同时也可以促使事务执行人更加谨慎和勤勉地处理合伙事务。

为保障合伙人对事务执行人的监督权,特别规定了事务执行人的报告义务,即事务执行人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

实际上,这种监督权是合伙人管理参与权在特定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事务执行人在其他合伙的监督下执行事务,本质上仍属于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

所以,事务执行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3)异议权和撤销权。

既然事务执行人的行为所产生的亏损和责任要由全体合伙人承担,那么,当事务执行人行为被认为有损于全体合伙人的利益时,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就应该有权提出异议和加以制止,并于必要时撤销对他的事务授权。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4)忠实义务。

由于合伙具有“人合”的性质,信任关系对于合伙的存续意义重大。所以,现代合伙法以“最高度之诚信”为维系合伙内部关系的指导原则。这一原则的基本精神,就是合伙人应当忠实于合伙事业和全体合伙人的共同利益。由此产生出一系列被称作“忠实义务”的行为准则,例如,以高度的谨慎执行合伙事务,提交真实账目,不隐瞒真实情况,不从事与合伙相竞争的业务等等。

2.合伙企业事务执行后果的承担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从事的经营活动,或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与监督

1.经营管理人员的聘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企业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管理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在合伙企业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

2.对经营管理人员的监督

为了防止合伙企业聘任的经营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事务的执行享有监督权。

合伙企业债务的偿还

1.合伙人的连带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1)清偿标的,必须是到期债务。也就是说,未到期的债务,属于《合伙企业法》第39条的规则范围,其债权人不得依据该条规定请求清偿。

同类推荐
  • 听律师讲故事

    听律师讲故事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些日常遇到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任保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的读懂。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真是一举两得,以逸待劳。
  • 家有律师

    家有律师

    未婚同居共同购房男友突然要分手,怎么办?年卡只用了一个月,美容店卷铺盖走人了,怎么办?职工在上班途中不慎摔倒,能否认定为工伤?……法治时代,每个人无时无刻不与法律发生关系。本书针对常遇到而又很棘手的法律纠纷及问题分类阐述。案例典型、法条明晰、分析透彻,可谓我们家庭生活的好律师。
  •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随之产生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二是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一项迫切任务。
  • 农民维权一本通

    农民维权一本通

    从历史来看,农民长期处于弱势地位,亟须维权。在我国历史上,农民长期处于社会底层,经济上受剥削,政治上受压迫,自身权益长期得不 到有效的保障。新中国成立以后,农民们翻身做了主人,改变了以往社会底层的弱势处境。但是,由于我国采取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以及以 城市为中心的城乡二元制的户籍管理制度,农民为此做出了巨大的牺牲。这一时期,他们一方面勒紧裤腰带支持我国工业化建设,几乎把土地 产出的一半拿出来上交国家;另一方面,他们还在国家的动员之下,纷纷离乡,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做产业工人。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热门推荐
  • 夫君说我是妖精:本宫就妖给你看

    夫君说我是妖精:本宫就妖给你看

    曾对她一味的容忍,百依百顺的夫君,在一夜之间对她的家族赶尽杀绝,只剩下一个身负重伤的哥哥。苏沫儿不禁受辱,带着哥哥远离皇宫,怎奈那恶魔夫君怎么甩也甩不脱……她转过身毫不犹豫的扑入他的怀里,既然无法躲藏,她便做一只恶魔手心里的妖精吧……
  • 紫诏天音

    紫诏天音

    她柔弱的双翼,已经无法承载起这样的瑰玮的梦想。这个宏大的江湖中,精灵一般的她,注定了只能隔着遥远的时空,仰望神祇一般出入风云的他。她薄如蝉翼的未来,已经无法负荷尘世的纷扰。江湖风云,孰是孰非,她在这场梦境中,如此寂寞,如此忧伤,挣扎着要醒来。上天应允她最后的愿望,让她回到自己的故乡,让她在山林中自由吟唱。不再仰望。不再为他,费思量。
  • 权少追妻:亿万千金归来

    权少追妻:亿万千金归来

    天价招个冷酷狂拽霸的高智商管家,上一世她被后妈继妹算计虐成废人凄然惨死,助她报仇血恨完虐后妈继妹,成就完美人生。但是...你招错人了你造吗?惹来第一权少贴身伺候,还对他调戏、调教。她无所谓,这一世她做回豪门正牌承继人,“招错了?炒掉!”他冷笑,“玩够了?换我!”
  • 性格决定做人

    性格决定做人

    俗话说: “江山易改,秉性难移。”性格有与生俱来的部分,也有后天的因素,而后天因素是相当重要的。环境之于人性格的作用是双重的,既可以磨炼改变一种性格,又可以促成和加重另外一种性格。因此,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做人方式是很难把握的。而每个人的性格又并非单一,也许正因为如此,人生才会充满大起大落、悲欢离合。诚然,每种性格都有优点和缺点,但并不是好与不好的问题,如何扬长避短要靠每个人的意志,靠自觉调节的能力。抑制冲动的能力是可以锻炼出来的。一个善于抑制冲动的人,对自己人际关系处理的好坏有很大的影响,本书收集了一些名人事例,以供参考借鉴。
  • 夏风不过相思江

    夏风不过相思江

    她是明星的私生女,从一出生就被送去贫民窟寄养,她从小就懂得隐忍而活。直到养母去世,弟弟入狱,她才懂得,坚强是唯一的出路。她为了他远离故乡,被囚禁他乡,被迫整容,终于有机会逃回国,再次见到他,而他,已经是别人的未婚夫。夏筝,你的思念,终究吹不过相思江。八年后,你带着秘密归来,他还在不在。
  • 碧水蓝天畅想曲

    碧水蓝天畅想曲

    《碧水蓝天畅想曲》:“荆楚作家走乡村”是由湖北省作协2007年开始推出的系列大型文学采风采访活动,是倡导作家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文学“品牌”活动,旨在通过组织作家走进农村采访、创作,反映我省农村改革的前进历程和成就。继2007年、2008年、2009年活动将采访主题聚焦于“农村扶贫”、“先进名村”和“旅游名村”之后,今年,“荆楚作家走乡村”采风活动,把关注重点放在了农村环保问题上。二十几位作家通过调查走访,用饱含深情的笔触描绘了一幅幅绿色生态画卷,结集为25万多字的报告文学《碧水蓝天畅想曲》一书。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做人做事做生意做推销

    做人做事做生意做推销

    时代发展,竞争加剧,物欲横流的社会,商场如战场,怎样在这个战场中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本书教你如何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稳步发展,步步为营。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豪门替身妻

    豪门替身妻

    他们在一起四年,曾是一对让外人羡慕不已的夫妻。她一直以为,他们会一直这样携手走下去。谁知,一夕之间,往事的美好,全数破坏殆尽。一场大火,她从世人眼里消失,本该死了却没有死的她,这其中到底有何故事?三年后。重生的她,带着满腔的恨意归来。可笑,昔日夫妻重逢,夫竟不识对面的妻。这场代孕开始的游戏,究竟会有什么结果?本文大虐小虐若干,但不是为虐而虐。(提示一句:本书女主不是什么完美的女主,是人都有缺点,每个人都不意外。)《代理孕母》同属系列文推荐:晚风微尘《代孕前妻》幽夜罗《禁爱妈咪》北雪泠《危情狂恋》曼漫《代孕高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