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097000000059

第59章 民国时期保安处分制度和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制度之比较(1)

民国时期保安处分制度和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制度之比较

陈意中

一、保安处分制度的沿革、概念以及在中国的发展

19世纪末至20世纪,西方各国相继完成产业革命,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的不断加剧,违法犯罪大量增加。由于古典刑事学派只研究犯罪行为而不具体研究犯罪人,只研究刑事司法概念而不研究犯罪原因和犯罪预防,因而以报应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逐渐不能适应这种新的社会现实的需要,不能提供新的预防犯罪、防卫社会的有效措施。在此背景下,新刑法理论将刑法学研究的重点从犯罪行为转向犯罪人,认为国家出于保卫社会的目的,需要对各种具有危险性的个人予以防卫处分,进而预防犯罪、稳定社会秩序和巩固政权,保安处分制度便应运而生。

(一)西方保安处分制度的历史沿革

自18世纪末德国学者克莱因最初提出保安处分理论至今,几乎西方各国的刑法典中都有关于保安处分的规定。1893年《瑞士刑法草案》(斯托斯草案)首先确定了保安处分制度,随后的1908年《瑞士刑法草案》、1909年《奥地利刑法草案》都采纳了保安处分制度。1921年《意大利刑法预备草案》(菲利草案)树立了刑罚与保安处分一元论立法的典范,该草案以制裁和处置犯罪人的“危险性”为根据,排除了过去的责任概念。随后颁布的《意大利刑法典》更是保安处分制度的代表,该法典详细规定了保安处分的范围、条件、机关、期限、执行等多项内容,是保安处分制度成熟化的标志,并很快成为20世纪30年代以后各国刑事立法的楷模。

(二)保安处分的概念

关于保安处分,国内外学者有不同的理解。日本著名刑法学家西原春夫在其所著《刑法总论》中主张保安处分主要是以特别预防为目的而设的刑罚以外的刑法上的法律效果。我国台湾学者韩忠漠在其所著《刑法原理》中认为,保安处分即法律对于责任无能力人,以矫治、感化、医疗等方法所为之特别预防处置。我国大陆学者甘雨沛、何鹏在其所著的《外国刑法学》中认为,保安处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保安处分是指对犯罪者或者显然具有犯罪危险者采取的防止其实施犯罪行为的社会措施,包括国家为防卫社会而执行的一切保护、教育和改善处分;狭义的保安处分是指以现实的犯罪危险为要件,代替刑罚或者作为刑罚的补充而适用,为了改善、教育犯罪者且预防其再犯,以剥夺自由的方式,由法院宣告的处分。有关学者专家对保安处分的理解和表述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都认为保安处分是为了预防犯罪、防卫社会,对具有一定犯罪危险性的个人采取防范措施。

(三)保安处分制度在中国的发展

我国历史上的民国时期共制定、实施了两部刑法。即1928年制定、颁布的《二八刑法》和1935年制定、颁布的《三五刑法》。《二八刑法》作为南京国民政府的第一部刑法典,以北洋政府1919年的《刑法》第二次修正案为基础稍加修改并于1928年颁布。施行不久,国民政府“立法院”又在1931年12月起草了新刑法典,终于在1935年1月1日正式公布《三五刑法》。《三五刑法》较之《二八刑法》最显著的变化在于专门增设了“保安处分”专章。自清末沈家本修订《大清新刑律》以来,中国近代刑法中都没有引入“保安处分”制度。时至今日,我国颁布的1979年《刑法》、1997年《刑法》中也没有采用“保安处分”制度。因此,民国时期的《三五刑法》既是我国近代史上最后一部刑法,也是我国近代唯一一部引入西方“保安处分”制度的刑法。

二、民国《三五刑法》规定的保安处分制度

与我国现行有关制度的比较笔者以为,研究保安处分制度在中国的发展变化,不应脱离中国的社会现实、文化、法律背景。据此,首先应从民国时期《三五刑法》规定的保安处分制度着手,对比我国现行的有关制度,寻找法律制度之间前后传承的关系以及法律的精神内核,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一些有益的思考。

如前所述,保安处分制度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安定,预防犯罪。其制度所针对的对象是具有特定情形的人,如不良瘾癖、智力障碍等等。在此类对象从事违法行为之后,即使对其实施刑罚也可能达不到预期的目的,而需要对其实施刑罚以外的特别处分,才能更好地保护社会,预防犯罪。《三五刑法》所规定的保安处分有七种,即感化教育处分、监护处分、禁戒处分、强制工作处分、强制治疗处分、保护管束处分、驱逐出境处分。这七种保安处分分别针对不同的对象。笔者现就七种保安处分适用范围、适用对象和条件做一个简单的梳理,同时对照我国目前的一些法律制度,做一些粗浅的分析对比,由此寻找西方保安处分制度与我国部分法律制度的异同。

(一)感化教育处分和政府收容教养

1.法律依据对比

南京国民政府《三五刑法》第八十六条:

“因未满十四岁而不罚者,得令入感化教育处所,施以感化教育。

因未满十八岁而减轻其刑者,得于刑之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令入感化教育处所,施以感化教育。但宣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者,得于执行前为之。感化教育期间为三年以下。

第二项但书情形,依感化教育之执行,认为无执行刑之必要者,得免其刑之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家人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未成年人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依法收容教养。”

2.具体内容对比分析

就以上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比较后发现,《三五刑法》规定的“感化教育处分”,较之我国目前《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政府收容教养”,二者尽管表述不同,但存在较多的相同点:

就二者的适用范围和适用对象分析,都是针对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就立法目的而言,都是从教育的角度出发,尽量不施以刑罚,采用非刑罚手段,预防未成年人再次犯罪;在具体执行方式上也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点,都设定了两种执行方式:一是在专门场所执行,二是家庭教育。

二者的主要差别在于:《三五刑法》规定的“感化教育处分”适用于18周岁以下的犯罪少年,既包括因不满14周岁而不处罚者,也包括因不满18周岁而减轻处罚者;而我国《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此规定则更为严格,“政府收容教养”仅适用于“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情形。可见,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适用范围更小,更加强调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二)监护处分和政府强制医疗

1.法律依据对比

南京国民政府《三五刑法》第八十七条第一款:“因心神丧失而不罚者,得令入相当处所,施以监护。”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2.具体内容对比分析

南京国民政府《三五刑法》规定了“监护处分”,适用对象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精神病人。执行方式主要是送指定的“相当处所”,一般是指精神病院、慈善团体或者近亲属予以监护。我国《刑法》对此规定为“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南京国民政府《三五刑法》和我国《刑法》对实施犯罪的精神病人作出了类似规定,二者在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决定和执行方式上非常相似。

同类推荐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随之产生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二是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一项迫切任务。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这本《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就是其中一部。
热门推荐
  • 幽宫记

    幽宫记

    一个是清纯又性感的绝色佳人,一个是光鲜而万众瞩目的平民王子,他们聚集在恶魔城堡,在寻找秘密宝藏的时候,他们擦出爱的火花,危险时刻他们从来没有松开过对方的手,他们感动了恶魔主妇,但是他们的爱情终究是童话,可歌可泣,永远平行在两个世界……--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名门夫人:挑衅土豪老公

    名门夫人:挑衅土豪老公

    白天,他们是正当的上下属关系。夜晚,他们则是亲密夫妻。只有她才深知,高高在上的他,其实多道貌岸然。前一秒,他可以在公司疾颜厉色的当大家的面批评她,罚她扫厕所。后一秒,对她谈笑风生……这样的日子她终于受够了,忍无可忍,“唐二,迟早有一天,我要离开你!”他邪魅一笑,“可以,你一胎给我生下十个孩子来,随时可以离开,有多远离多远!”她黑脸,吼道,“尼玛!要我不离开你,除非你给我生出孩子来!”
  •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魅惑女王,妖孽总裁太腹黑

    魅惑女王,妖孽总裁太腹黑

    ☆本文参与言情小说吧新人训练营☆本书,原名·妖孽尊少,老婆嫁定你。初次见到他,她因为喝多了酒跌倒在他怀里,被他认为是那种投怀送抱得女人。第二次见面,两人是以沫氏集团总裁和亦氏集团总裁的身份见面,斗嘴不穷。她本是南宫家唯一的孙女,只是在一场意外中失踪,十年后强势回归,不再是以前很可爱什么都不懂的南宫家的公主,而是改名换姓,成为沫氏集团的总裁--沫涵。同时也是圣女帮帮主-圣女。绝美冷艳他是被世界公认的商业和黑道界的天才-亦铭轩,他是亦家的孩子,也是亦氏集团总裁和死神帮的帮主-死神。受到别人的崇拜和仰慕,也畏惧他。他很讨厌女人,对女人简直到了厌恶的程度。霸气、帅气两人一见面就吵架,每次都闹翻天一样,冰冷的他不知不觉心在悄悄的沦陷。可是当亲梅足马出现时,她却已爱上别人,身边的追求者也不断。两人的争吵也时时不断,像是天生的一对冤家。
  • 红楼之溶帝宠玉

    红楼之溶帝宠玉

    她是一株绝世卓然的仙草,阆苑仙葩,世间又有几人能真正读懂她的美丽?明了她的心?唯有他——那位霸气的帝王。他是一个风流倜傥,睥睨天下的逍遥王爷,身世扑朔迷离。他本无意于天下,更无意于权力,只是她的一笑、一嗔,拨动着他的心,令他改变初衷,冲冠一怒为红颜,历经风霜雪雨,只为对她那亘古不变的绵绵深情。天上人间,前生来世,几经多少风刀雪剑,唯有彼此一颗相爱的心,足矣!青竹为亲讲述一个很好看的水溶与妹妹的故事…另外青竹建了一个群,喜欢妹妹和水溶的亲可以进入哟,敲门砖本文文名。QQ:246609097欢迎各位亲的加入哦。片段一:黛玉一边再无顾虑地说道:“你只管这般,却不顾着自己的身子,你让我眼里心上如何过得去?告诉你,你做了我的溶哥哥,日后就再不能这般任性了,别忘了,你那个‘木舟展翅’的游戏我还没有玩够呢!你必须要速速养好身体,以后要日日陪我玩!若是再有半点闪失,休想让我再理你!”水溶认真地听着,欢畅地听着,陶醉地听着,喜悦地听着,只觉得黛玉字字珠玑,令他百听不厌。黛玉说完,他还只是愣在那里,只愿沉浸在黛玉的话里不愿自拔。良久,方傻傻地说道:“玉妹妹字字真言,水溶定会句句铭心。绝不敢让妹妹有半点失望!”片段二:皮鞭呼啸着狠狠地落在水溶的身上,卓卓燕郡主一边打,一边咬牙切齿地恨道:“我让你忘不了黛玉!我让你忘不了黛玉!只要你肯答应娶我,我立刻就让父王停止进攻!日后自会和你们暄朝和睦相处,你也可以做我东蒙的金牌驸马!”皮鞭所到之处无不在水溶的身上落下一道深而长的血痕,如尖刀在凌迟着身体,这番痛楚岂是常人可以忍受?但是水溶牙关一咬,连眉头都不皱一下,面对着卓卓燕歇斯底里地逼问,只是冷冷地说出那两个字“妄想”。卓卓燕:东蒙可汗王的刁蛮女儿。片段三:“玉儿,你的眼里为什么只有水溶一个?这天下如此爱你的人不止他一个,我也可以这般爱你的,我甚至可以比他还爱你!只要你一句话,就是天上的星星,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摘下来捧到你的眼前!”付烈觉如英俊的面庞一片灰白,曾烁烁放光的碧眼中尽是哀伤之色。付烈觉如:西番的藩王。片段三:“美人和江山我都要!这一切本来就是都属于我的!就算是不择手段,我也一定要抢回来!水溶,你就等着瞧吧!”公瑾禧祯狭长地丹凤眼中尽是凛冽的狠绝之色。公瑾禧祯:暄朝皇上的长子,曾被封为太子。
  • 倾国妖后:蛇王囚后

    倾国妖后:蛇王囚后

    她,一心寻死,无心穿越,却惹上蛇界权势最高的蛇王。他,一双似笑非笑的桃花眼,慵懒邪魅,却风华绝代。当邪肆的他,杠上清冷的她,将会上演一场怎样的追逐?一心想着逃离的她,却不曾想惹怒了他,从此,他的后宫犹如摆设,蛇王开始囚后!落花成冢,流年飞逝,回首千年,看花开败落,只是泪已成殇!
  • 田园之稻花香

    田园之稻花香

    一个小村庄里住着一位现代穿越而来的女强人,不会做家务不会种庄稼,但是唯一的技能就是赚钱跟打架!“妙姐儿?这男子是山里的妖怪!”葛村长惊恐的对着拖着晕迷的男子葛妙说道。“是不是妖怪,我说了算!”葛妙看了看地上的男子转头对着葛村长冷冷的说道。救来的妖怪最后为葛妙付出了一生的痴情,血染了整个皇城,只为倾心一人。从反季蔬菜到葡萄园之后的房地产最后的产业联锁成就了葛妙也颠覆了时代对女性的看法也俘获了那冷冽妖异多情的男子。那场花雨,让葛妙住进了他的心里。也时常徘徊在午夜的梦里。“你是谁?”葛妙对着站在自己对面梨花树下的男子问道。“你说我是谁便是谁!”男子优雅的把扇子“哗”的一声打开,那英姿说不出的潇洒。当葛妙问出“你是谁”时注定了她被他的痴情守护,也甘愿背下那千古骂名,只为卿一场花雨的邂逅,便深藏情种!
  • 服务致胜

    服务致胜

    我们一定要记住,服务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不能掉以轻心,也不能因循守旧,而必须时时刻刻为客户着想,发自内心地为客户服务,真诚地为客户解决问题,注意细节,勇于创新。由覃曦编著的《服务制胜》分节介绍了各种服务法则,详细地告诉你应该怎样去为客户服务,帮你解决服务过程中的种种困扰,让你学会怎样达到客户的要求。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