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79500000038

第38章 奇棺 (2)

这个时候,寻找成吉思汗陵的宝物这个任务早就被他抛在了脑后,他唯一想的就是在这个小屋子里找到一个活生生的生命进行最严苛的摧残。

他第一个感到的就是在这个小室内唯一存在的东西,一个有热气球大小的肉球,这个肉球充满了弹性和力量,更让他敏锐地捕捉到的,是这个肉球里有若有若无的呼吸与心跳的生命。那种感觉就像感到在土地下面有一粒草的种子,虽然还没有发芽,但是它还活着,正在积蓄着力量,期待着自己的新生。

诺索夫笑了笑,对他来说,这就已经足够了。他回忆着姐姐和鲁尼那充满了惊惧和愤怒的眼神,兴奋地跳了起来。他蹿到了那个肉球前,然后举起手里那把鲁尼曾经拿着的“火焰军刀”,狠狠地捅了进去。

随着刀尖碰触到那个肉球,原本想象里沉闷的“噗”的响声与鲜血没有出现。那个肉球仿佛自己呼吸了起来,微微向后一缩,在肉球原本饱满的一面,出现了一个巨大的肉坑,这个肉球随着自己这一吸,向前猛地扑了过来。对,是扑,而不是滚。这一刻它就像一只饥饿了几百年的狼看到自己的猎物一样,凶猛地扑了过来,让诺索夫有了一种感觉—自己无法抵挡。

随着肉坑碰到了诺索夫,他的身体似乎被一股巨大的吸引力所吸引住了,而且毫无障碍地眼前一黑,竟然被吸入了这个肉球的里面。这个肉球里面闷热而潮湿,有着半米多深的血水,血水让诺索夫的行动变得缓慢下来。他拿着军刀戒备地看着四周,除了血水外,再也没有任何东西存在,可奇怪的是,除了自己的心跳,他还听到了另外一个巨大的、缓慢得不可思议的心跳声,大概八分钟一次。

这个肉球的内壁似乎在无限地增长起来,而且在原本平滑的肉壁上,出现了一个个手掌大小的吸盘。这些吸盘一碰到诺索夫的身体就牢牢地把他抓住,然后诺索夫感到天旋地转,他看看自己被吸住的左臂,衣服被腐蚀干净,原本白皙的皮肤竟然变成了透明状,鲜血似乎源源不断地被这些吸盘吸走了。

他悲惨地叫着,挥舞着军刀,刀碰到那些吸盘,高温的刀刃马上让那些吸盘变得焦黑起来。可是这些吸盘蠕动着,没有失去生命,诺索夫觉得整个肉球似乎高速旋转起来,可是无论他头朝上朝下,那些血水却永远在自己脚下的一边,没有丝毫的变化。

肉球和诺索夫僵持着,似乎谁也不敢抢先进攻,过了许久,诺索夫发现自己的内心正在无声地崩溃,那个肉球忽然动作起来,猛烈的收缩让诺索夫浑身似乎都被蟒蛇绞住一样无法动弹,他不再等待和恐惧,心里的野性让他张开嘴,狠狠地咬向了肉球的内壁。

肉球慢慢地收缩、膨胀,常盛不禁退了几步。从表面上看来,肉球的内部似乎正在激烈地运动着,看得出里面有隐约的一个人形。

“吸血肉棺!”郭老四牙根儿里冒出了凉气。按说,成吉思汗这样的人物不应该会选择这种奇特的棺材,他的后人要是没有他的遗命,也不该这么对他不敬。除了藏族之外,中国人一般的安葬习惯都是入土为安,而这种肉棺等于把人的尸体置于血肉之中,按照中国人的说法,是上不着天,下不挨地,算是葬身动物腹中的一种,后人说出去都无颜。

一般能选择这种棺材的,都是一些性格奇特,或者背负着什么冤屈或者任务的古人。这种葬法需要先到云南西双版纳这地方寻找一种奇特的动物,当地人称之为吸血毯,又因为它能够隐藏在水里,也叫席子鱼。

这种动物在水里、地上都能活动,外观犹如一块红色的毛毯,依靠着身下的吸盘,吸取人和动物的血液为生,成年的吸血毯身长在二三米,可以轻易地卷住一头成年水牛,三五分钟内就能把这头水牛全身的血液吸得一干二净。至于这种动物的类别,至今也没有调查清楚,有人说是吸血蝙蝠的变种,因为这吸血毯在发现猎物的时候可以弹身飞出去二三百米的距离攻击。

另外也有人说这是种大型的水蛭,也叫水蛭精。但不管如何,当地人都谈之色变。这东西虽然奇怪凶猛,但是做这肉棺却是上好的材料,这肉棺多选几个成年的吸血毯,不知道用什么东西黏合在一起,然后留个口子,把尸体放入,再往这肉棺里灌注三分之一的血水。有了这血水的滋养,这吸血毯就能够长期地存活下来。那尸体经过这个环境的保存和滋养,据说能产生可怕的变化,具备吸血毯的特性,就算是身已腐烂,只要能沾到人的鲜血,就能够重新复活,变成死而复生的怪物。

“快把它斩开!”郭老四想到这儿,不寒而栗,这么看来,诺索夫不是在这里找到了通道,而是在这个地方被这个肉棺吞了进去,想到那个破而后立的格局,郭老四连贯起来就知道了这个墓主人的意图,现在诺索夫肯定还没被彻底消化,重新唤醒那个怪物,不然等尸体复活就会破棺而出,如果真像老人说的那样,恐怕自己这几个人也都难以跑掉。

这是常盛见过的郭老四最为急切的一次,知道他这么喊,必定有他的道理,忙从包里抽出了自己那把军刀来,向着肉球划了过去。

锋利的军刀从肉球上划过,竟然没有留下一点痕迹,让他一愣神。他想了想,把军刀里隐藏着的锯齿刀换了出来,用力地压住肉球开始锯切,谁知道这肉球虽然因为正在里面和诺索夫拼斗,无暇吞噬他,可是一伸一缩之间,却也卸去了大部分的力道,依然是没造成伤害。

不信邪的常盛看到这个肉球这么难缠,知道是遇到了“信邪的常盛”。他干脆扔了军刀,一把把那暴雪梨花枪又拽了出来,也不知道这古代人的冶炼技术是怎么达到了一个如此精湛的高度,现代技术下熔炼出来的最好的合金伤害不了的肉球感到了暴雪梨花枪的寒气,竟然像是畏惧地颤抖了一下。

按照对付绿毛熊的办法,常盛挺枪用尽了全身的力气向着那肉球扎了过去,果然,这枪能给肉球带来伤害,不过却也没有想象里的那么巨大,只扎进去了半个枪头。肉球吃痛,猛地一收缩,产生的巨大的肌肉间的夹力,把那暴雪梨花枪竟然夹在那里纹丝不动,常盛憋红了脸用尽了吃奶的力气想把枪拔出来,也没有见枪动了分毫。

常盛一跺脚,整个地面似乎都颤抖了一下。他的脸似乎憋出了血来,可是依旧没有收回自己的短枪,常盛一松手,“噔噔”地倒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面上。他摇着头,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没办法,这东西太变态了!”他在这里费尽了力气,对于在肉球里的诺索夫来说,却是争取了时间,肉球吃痛倒是缓解得快,可是那寒冷的冻气却让肉球的蠕动缓慢了下来,一些吸盘也有气无力地放开了诺索夫。

看到有希望,诺索夫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挣扎着拿起了手里的火焰军刀,在肉球的内壁上扎了起来。

外寒内热,一缩一张,就算是再结实的身体也难以承受。哪怕是最好的合金,在这冷热夹攻的转换里也会造成断裂。肉眼可见的,肉球的外边开始出现了黑色的斑点,慢慢蔓延开来,一块肉竟然在十几分钟内全部腐烂,还流淌着红色带黄的血水与浓液,煞是恶心。霎时间,小室内恶臭扑鼻。

看到这个,常盛也来了精神,想到自己刚刚的窘态被郭老四和刘季看在眼里,十分恼怒,他也不再去拔自己的枪,而是冲刘季一摆手说:“半仙,借你的剑用用。”刘季不敢把剑直接抛过去,生怕剑芒一闪,这哥们儿就得受伤流血,自己拿着把剑递了过去。常盛这是第一次玩这把剑,挥舞了两下,觉得过轻,感觉有点不好,不过亲眼见过这剑的锋利程度,倒是对剑的真假不怀疑。

像个外科医生看病人似的,这家伙走过去竟然仔细地端详起了这个开始腐烂的肉球,一边端详一边嘴里还念叨着,“等下我动手快快的,你绝对感觉不到疼,就被我切开了!哈哈—”郭老四冲刘季做了个小心警惕的手势。刘季心领神会,把M16第一次从包里拿了出来,上了膛,为了适应这个后坐力,来的路上路过荒郊的时候常盛要他在开动的车上连续射击路边的树木,虽然不说百发百中,但意外地,他对此很有天赋,渐渐地也能弹无虚发。

见郭老四与刘季做好了准备,常盛向后退了退,比划了一下这短剑能够够到肉球,自己又距离肉球最远的距离,这点倒是郭老四和刘季都比不上的,不是谨慎,是他在特种部队里养成的一种已经溶入血液里、骨子中的习惯。

做好了准备,常盛把那短剑高高地举起,心想着不能再次失手,不然就太被郭老四和刘季见笑了,他一剑挥下来,只见那剑还没碰触到肉球,肉球就应声开裂,切口平滑犹如快刀切了豆腐一般,一刀到底。

要说锋利程度,还要算这把中国有名的古剑,比之暴雪梨花枪来,不知要锋利了多少倍。

肉球被划开,像被敲碎了的鸡蛋一样,下面积攒的血水流淌出来,污了小室内的整个地面,诺索夫竟然也被常盛这一剑劈下,切去了左边的胳膊,从肩膀处断了下来。

血水流淌开来,郭老四忙盯着地面,想找那成吉思汗的尸体,可是找来找去,也找不到除血之外的任何东西。

同类推荐
  • 我是凶手

    我是凶手

    光盘,广西第四、六、七届签约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广西作家协会理事。获广西、全国报纸副刊好作品二等奖以上30余次。创作及出版长篇小说6部,在花城、上海文学、作家、钟山、北京文学等中国核心刊物发表作品若干,迄今共发表各类作品150余万字。
  • 白雨

    白雨

    甫跃辉, 1984年生,云南保山施甸县人,复旦大学首届文学写作专业小说方向研究生毕业,师从作家王安忆。在《人民文学》《大家》《花城》《中国作家》《青年文学》《上海文学》《长城》等文学期刊发表中国短篇小说。获得2009年度“中环”杯《上海文学》短篇小说新人奖。
  • 末日大烟枪

    末日大烟枪

    日本鬼子乡下种大烟,城里开烟馆,流毒天下;刺刀和烟枪一起对着中华民族,百万吸食者的血汗被榨干,生命遭剥夺。本书首次披露了日本鬼子用大烟毒害中国人民的惊世内幕,并对日本帝国主义用大烟掠夺民财、筹措“战时资金”的丑行进行了历史性叙述。此是杀人真利器,不名烟袋故名枪。——《咏烟枪》
  • 巴黎圣母院

    巴黎圣母院

    丑聋人卡西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克洛德收养,做撞钟人,外貌正经的神父克洛德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指使卡西莫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途中被弗比斯骑兵上尉队长所救,爱斯梅拉达因而爱上了弗比斯。
  • 前尘:民国遗事

    前尘:民国遗事

    这也是已故作家汪曾祺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发表《受戒》、《大淖纪事》等小说,其实任何时代都有,意在勾沉扶奇的动机。只不过,文学对既往的书写,大时代的火车轰轰隆隆过后,着眼点不同;文学对人物的书写,路边的野菊花狗尾巴草之类,标准照似的行止,而是被大时代话语遗忘的栩栩如生的个性。,尤看重的并非其端正的思想。那种率见性情、俯仰自由、我行我素、癖好不遮、胸臆无碍的面目,要么零落,与历史教科书的臧否扬抑,要么被遗弃与遗忘的居多
热门推荐
  • 这些年,马云犯过的错误

    这些年,马云犯过的错误

    创业十五年,从草根到数一数二的互联网公司,马云和他的阿里巴巴可谓传奇。传奇的背后,是马云对失败的极度重视。本书虽然不是马云想在退休后写的《阿里巴巴的一千零一个错误》,却包括了著名财经作家吴晓波对马云,对阿里巴巴的常年观察研究。正如马云所言:“似我者俗,学我者死。”成功的经验不一定能带给创业者生机,但失败的教训,能使人警醒。
  • 女主天下之绝世钟情

    女主天下之绝世钟情

    她是战神刑天的女儿,陪同母亲等待父亲从仙境回来,一家团员。她从母亲和父亲的身上看到了绝世钟情,决定寻找美好的爱情。她深爱着蜀山掌门东方魂,决定与他一生一世留在人间。可是,谁会相信一千年的爱情,以及用一千年等待地爱情?她相信这样的爱情,她一定会跟东方魂哥哥,共度一生。
  • 海外童话:范多尔瑟老奶奶和鹳鸟一家

    海外童话:范多尔瑟老奶奶和鹳鸟一家

    本书是刘兴诗爷爷在海外居留期间,根据所见所闻有感而发的一些文学童话作品。其中有的曾经用英文写作,翻译为荷兰文后,首先在海外发表,以后再自己翻译为中文出口转内销。每篇文末均注明写作地点和环境,有别于伪冒海外作品。其中:《谢谢您,施耐尔太太》获1998年陈伯吹儿童文学奖优秀作品奖,并列入《天使在人间》童话卷,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以及其他一些选集;《没法举行的宴会》是大陆作家的作品唯一选入台湾小学教材者;《圣诞老人之歌》选入王泉根主编《中国最美的童话》,重庆出版社;《泰莎和小金鱼》最早在荷兰发表,并加编者按,指出这是一位中国教授的作品;《星孩子》列入1983年全国红领巾读书读报奖章活动推荐书。
  • 不喝孟婆汤

    不喝孟婆汤

    据说,这世上有一条路叫黄泉路,有一条河叫忘川,河上有一座奈何桥,奈何桥的另一端有一个土台,叫望乡台,孟婆在那里卖孟婆汤。想要投胎转世的人,都必须走过奈何桥,喝下孟婆汤,这样就可以忘掉今生的一切,转入下一个轮回......
  • 负心总裁

    负心总裁

    简介:偷偷恋慕着他的青涩岁月,在他床上赔了自己的那个清晨,痛哭着承认爱上他的雪夜,无怨无悔为他付出的每一天,等着他,他却停在别人身边的那段心涩日子,还爱着他,却失去和他在一起的勇气,是爱比较容易,还是保护自己比较难。*大学时光里一个记不起来的情节,醉酒后的一夜激情,大声说着爱他而流下的眼泪,静默温情的守候,街角处,看着他亲吻另一个女人的脆弱身影,发觉自己爱上她,在她带着微笑离开的那一刻。........(想写一个很俗气的爱情故事)*番外《蝴蝶》简介:他给她几乎所有的甜美幻想,让她知晓了这个世上太过温暖的存在。爱上他是必然,如同爱上黑夜里的月光,浴在他光辉里的那些日子,一切都是好的。只是月亮太亮,终将冰凉,黎明和现实到来的那一刻,他和别人一样,都可以轻易地丢下她。她知道,他没有错,他只是不爱她,他只是已经不再需要用她去填补心中那个得不到的影子……********************************************************初七的其它文:人鱼的复仇:简介:那原本只是一场注定要失败的复仇。当她带着约定找到初恋的时候,对方早已不是当初孤独叛逆的少年,他亮丽光鲜,身边有微笑的公主和甜蜜的爱情。万念俱灰的时候,那个有着促狭桃花眼的恶少,向她伸出手,“想复仇吗?”曾付出的疼,让她终是,点了点头。只是,恶少比她更蠢,他为自己和她导演了一幕幕复仇的蹩脚戏码,到头来却让自己更疼。可是,当假戏真做,一场注定要失败的复仇却成就了一次注定要发生的爱情。她的爱情,如是继续惨烈。当她从电视里看见他在异国他乡挽着未婚妻出现的时候,女儿小小声的问她,那个人为什么长得像爸爸。……她想,至少,她没有在日出前化成泡沫。只是,被他遗忘在了记忆深处。*《桃夭灼华之哑妻》(完结)《穿越宋辽之陌上花开》(完结)如果喜欢的话,就推荐收藏一下吧,(*^__^*)嘻嘻……
  • 头顶凶兆:错惹狐狸老板(已完结)

    头顶凶兆:错惹狐狸老板(已完结)

    现实篇:只不过撞翻了一份龙虾炒饭,却得罪了天下间最不能得罪的家伙。潜规则进了这个人人仰慕的大公司,天知道她的日子多么凄惨。挑菜工、搬运工、服务工、暖床工……她的付出绝对是收获的十倍以上!!这个腹黑总裁,存心要榨干她司晴晴身上的最后一点剩余价值!!偏偏这个时候,总裁大人把蓝光闪闪的“飞腾之星”戴到了她的无名指上:“来,晴晴,这个送你。”司晴晴感到自己的左手手指上戴了一块爆碳!她惊叫:“我不要!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网游篇:从前有个连自己都治不好的小废柴医生,有一天,她在马路边捡到一个浑身黑漆漆的“人”结果发现那是几秒前秒掉自己的绝世高手……最终该废柴在强人遍地的高手世界里,由高手师父鞭打着抽打着踢打着,异常苦逼的向绝顶神医道路上攀爬。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脱离了废柴行列的废柴终于在高手压迫下忍无可忍,艰难地做出了卖号的决定!就在交易当天,废柴所尽心服务的总裁大人从天而降,抚摸着小废柴的脑袋微笑低语:“我的小徒弟,你就那么急着摆脱为师么?”******************************************大家好,我是锦依,希望大家喜欢我的文,上架之后,本文将全面冲击新秀鲜花榜、新型作品月票榜、荷包榜三个大BOSS级副本,支持锦依的各位们,请不要大意的组团输出吧!!鲜花、荷包、票票、狠狠的砸来~~当输出强度达到一定程度,本锦依就会进入红血暴走状态,爆发加更技能哦!谢谢O(∩_∩)O
  • 这不是真的

    这不是真的

    所不同的只是我们谋生的方式和日常状态的差异。就完全和过去不一样了。在别人眼里,夜已经很深了,我还在灯下看着校样。,看待世界的眼光以及对这个社会(包括了许许多多的事)的理解,我已经四十一岁了。是的,我是一位作家。中年作家。是的,作家也许会有点与众不同?不,有些报刊上有时仍然会称我为青年作家。叫青年作家似乎也没人有意见。当然,只要一过了四十。一个男人,事实上我们与别人在本质上根本没有任何的不同。这是我的又一本新书。只是我自己知道,事实上我已经毫无争议地跨入了中年,或者说是壮年?四十岁,是人生的一道坎
  • 惊世第一懒妃:暴君何弃疗

    惊世第一懒妃:暴君何弃疗

    “娘子,莫急。装得太久,有些生疏了。待我灭了那个喘气的知情人,你依旧是北国第一战神,为夫绝不抢你风头”“装了一千多年。敢问您……为何放弃治疗?”,她,21世纪最懒最能吃的天才特工。他,北之国最笨最白痴的废物太子。时空扭转,天才特工撞上废物太子。从此之后,他洗衣、做饭、卖萌撒娇,她战甲、重剑、横扫天下。天才配废物,扮猪吃老虎,汝甚吊汝娘知乎!什么?天下你不屑?那算了,回家种田吧。什么?都回家汗滴禾下土了还有人来找茬?还抢他的贴心小娘子?靠,好不容易装了一千年,临了还逼他露出真面目!天空瞬变,大地开裂。九龙缠身,秒杀众人!“……你这是?”
  • 婆媳大战

    婆媳大战

    婆婆与媳妇,自古来便是站在楚汉两界的敌对方。当然,婆媳关系好的也有,但在少数。导火索,源于争夺她们之间互爱着的男人,这个好似老鼠钻进风箱的男人,担当着两种角色,一头是儿子,一边是丈夫。几千年来,这个战场销烟弥漫,喊声震天。时光荏苒,双方战术在不断更新,决胜方的地位也在悄然地发生变化。以前,处在上风的是婆婆,她老人家只要眉头轻轻那么一蹙,老手随意那么一扬,儿子们便得高唱一曲《孔雀东南飞》,貌似兰芝的媳妇便只能掖着休书哭哭啼啼地回娘家。如今,媳妇昂首挺立,不仅与婆婆分庭抗礼,而且,当仁不让地霸着“导火索”,再也不许婆婆多染指。婆婆岂甘就此拱手相让?绝对不行!先揪过沉浸在老婆温柔乡里的儿子,劈头盖脑的一通训,然后,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来一通革命家史教育,可效果甚微。婆婆对分不清“敌友”的混小子既是失望更是生气,可她老人家将一切归咎于这个成天打扮成小妖精似的儿媳妇。都是她,媚惑得儿子都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再这样下去如何了得?婆婆决心与媳妇来场PK,来个争夺战!很不幸,本书中的女主柳芊芊恰好是现代时尚超前的媳妇,而书中的婆婆却是个看不惯一切,独尊,与时代有些格格不入的传统人物。婆婆扯过亦步亦趋地跟在新婚媳妇身后的儿子,一脸的不满:“每天都不知道早起给自已的婆婆和爷们做早饭,你娶得是啥媳妇?”新娘子柳芊芊气得满脸红晕,举起大红枕头便朝新郎林晨飞扔去:“跟你娘睡去,成天你妈你妈的。”战场摆开,狼烟顿起。除了这个主战场外,还有另外三个次要的战区。这三对婆媳,或婆强媳刁,或婆蛮媳悍,或婆土媳洋…总之,开战伊始,形态各异,精彩纷呈。呵呵,这下可有热闹看喽。在这里,婉儿要特别感谢可爱的小冰月,是她不厌其烦地替婉儿做封面,做了一张又一张。小冰月,新年快乐哈!还有,咱们的宝贝狼儿与小冰月合作,替婉儿重新做了一张封面,在此,婉儿祝狼儿在家乡一切安好,新春快乐!推荐一下自已完结的文文《惹火小丑后》强力推荐好友的文文:筱语依依:玩毒小王妃静窗幽恋:王爷奴家有了宋喜:肥婆皇后梦幻的色彩:《爱上吸血鬼总裁:》三木目:幸福那根骨头瑜玥:皇帝弃了种蓝羽水月:皇宫宝贝之睿智六公主晨曦梦晓:想跑没门久仙::惹上邪总裁落櫻:这家伙好拽流泪的天空:战神总裁潇丹青:替欢小娇妻
  • 华朝秘史

    华朝秘史

    于是李身征战世俗,而马身则着手收复修真界。且看马华一步步的成长,并且其神识居然被一分为二,如何成为修真界的领袖?如何一统天下?,马华穿越到了五代十国。其中一部分控制了南唐后主李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