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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独自在海边徘徊。

遥望着无边的霞彩。

我想起了我的爱。

不知她这时候何在?

我在这儿等待——

她为什么不来?

我独自在海边发痴——

沙滩里平添了无数的相思字。

……

夕阳已在沉沉的淡化。

这黄昏的美。

有谁能描画?

莽莽的天涯。

哪里是我的家。

哪里是我的家?

爱人呀,我这般的想着你。

你那里可也有丝毫的牵挂?

——《海边的梦》

陆小曼,江苏武进人,出身上海,18岁即精通英文和法文。父亲是原财政部赋税司司长,母亲出身书香门第,擅长作画。她受母亲影响,也嗜好作画,同时还喜欢戏剧。

陆小曼的人生是丰富饱满的。她是父母的掌上明珠,自小过着衣食无忧、人上人的生活。据传,她在学校里被大家称作“皇后”,即每当去剧院看戏或者到中央公园游园时,很多人跟在她的后面,或给她拎包,或为她持外衣,而她则高傲至极,对那些献殷勤的人不屑一顾。

旧时上层社会的社交场有两朵名姝,即陆小曼和唐瑛,被人们戏称“南唐北陆”。她们姿容艳丽,出身高贵,且能歌善舞,是交际场上众人逐之的人物。

陆小曼在社交场上的成名归于她三年外交翻译生涯。当时北洋政府外交总长顾维钧要陆小曼所就读的圣心学堂推荐一名精通英语和法语、年轻美貌的姑娘去外交部参加接待外国使节的工作,陆小曼被选中。她经常被外交部邀请参加各种外宾酒会,并在其中担当翻译人员。渐渐地,18岁的陆小曼为大众熟知,在北京社交界崭露头角。

但是,陆小曼并没有像那些社交场上喜欢追名逐利、周旋于众多男人之间的女子,她是名媛,不同于一般交际花,有着严谨的家教涵养。她像每一个养在深闺的名门闺秀一样,到了适婚的年龄,嫁给父母选中的人。

她嫁给王庚时才19岁,彼时还是一个青春鼎盛的少女,她又自小养尊处优,被父母娇宠着,很快,年轻貌美的陆小曼便耐不住寂寞了。她与丈夫之间不能不说没有感情,但少了一样心中最渴望的情愫,她也说不上是什么,但有一点肯定的是,她那不解风情的军人丈夫是不能满足自己的。

谁知这位多才多艺的新郎,虽然学贯中西,而于女人的应付,却完全是一个门外汉;他自娶到了这一如花似玉的漂亮太太,还是一天到晚的手不释卷,并不分些工夫去温存温存,使她感到满足。

王庚出身武将,脑子里全是一套军人思维,并不沉溺于儿女情长。陆小曼是如花似玉没错,但于王庚而言责任大于爱情,他不擅长风花雪月,完全是西式军人的做派,从周一至周六,不让自己有一刻闲暇。

新婚燕尔尚且如此,何况一生呢?陆小曼不想被如此无爱枯燥的岁月蹉跎了青春,她更加热衷于舞会、唱戏,借此麻痹神经,但骄傲的个性又使得她不肯向命运低头。用她的话来说:“我娇慢的天性不允许我吐露真情,于是直着脖子在人面前唱戏似的唱着,绝对不肯让人知道我是个失意者,是一个不快乐的人。”

志摩与小曼是如何相识的呢?

不少人猜测大概是在舞会上。小曼喜欢跳舞,常常辗转于各个舞会,而志摩又是极会享受生活的人,自然少不了去舞会放松身心。于是,又一番才子佳人惺惺相惜的戏码诞生了,只是这一回还戏剧性地一见钟情。

有如此想法的人恐怕忽略了他们二人从相识到相恋的一个关键人物,那就是小曼的丈夫,王庚。早在小曼与志摩相识之前,王庚就与志摩是好朋友,而志摩之所以能够认识小曼,也是因为王庚。

那时的大抵情况是,王庚因为公事无暇陪小曼娱乐、散心,他深知小曼天生爱玩的性格,不忍冷落她,便请求好友、最懂得生活情趣的志摩陪伴小曼。却不知,这一陪,陪出了问题。

彼时,志摩因为林徽因随梁思成出国、一段相思恋不幸夭折而苦苦怨闷,自然而然地,他需要散心、赏景、享受生活来排遣胸中的抑郁,对于好友王庚的请求,他欣然答应。早在新月社举办各种活动之时,志摩就已见过小曼,为她的美貌与才情倾倒。但那时,他心中尚且有一个林徽因,而他得知陆小曼是好友王庚的妻子,便没有往更深处想。而今佳人近在眼前,与自己一样苦闷、抑郁、终日愁眉不展,久而久之,两个同样寂寞的人渐渐靠在了一起。

眉,你真玲珑,你真活泼,你真像一条小龙。

我爱你朴素,不爱你奢华。你穿上一件蓝布袍,你的眉目间就有一种特异的光彩,我看了心里就觉着不可名状的欢喜。朴素是真的高贵。你穿戴齐整的时候当然是好看,但那好看是寻常的,人人都认得的,素服时的眉,有我独到的领略。

……

我的胸膛并不大,决计装不下整个或是甚至部分的宇宙。我的心河也不够深,常常有露底的忧愁。我即使小有才,决计不是天生的,我信是勉强来的;所以每回我写什么多少总是难产,我惟一的靠傍是刹那间的灵通。我不能没有心的平安,眉,只有你能给我心的平安。在你完全的蜜甜的高贵的爱里,我享受无上的心与灵的平安。

——《爱眉小札·日记》1925.8.9

这是1925年8月9日志摩日记中的内容,被收录在1936年纪念徐志摩诞辰40周年出版的《爱眉小札》里。早在1925年初,志摩就开始频繁地与小曼通信,他写给小曼的信经有史据地初步统计为66封。即,追求阶段12封;自小曼离婚直至与志摩订婚17封;订婚之后37封。《爱眉小札》中,从1925年8月9日至31日、同年9月5日至17日,志摩分别在京沪两地写下有关陆小曼的日记共26篇。而从1925年3月11日至7月11日,四个月的时间小曼写下的日记共19篇。

这些珍贵的日记与书信见证了那个时代一对才子佳人的旷世之恋。他们冲破封建礼教,向真爱与自由发出宣言:只有相爱的人才有资格走到一起,谁也不能阻碍。

对于志摩的爱,小曼是这样表明自己的态度的:

在我们(与志摩)见面的时候,我是早已奉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同别人结婚了,虽然当时也痴长了十几岁的年龄,可是性灵的迷糊竟和稚童一般。婚后一年多才稍微懂人事,明白两性的结合不是可以随便听凭别人安排的,在性情和思想上不能相谋而勉强结合是人世间最痛苦的一件事。当时因为家庭间不能得着安慰,我就改变了常态,埋没了自己的意志,葬身在热闹生活中去忘记我内心的痛苦。又因为我娇慢的天性不允许我吐露真情,于是直着脖子在人面前唱戏似的唱着,绝对不肯让一个人知道我是一个失意者,是一个不快乐的人。

这样的生活一直到无意间认识了志摩,叫他那双放射神辉的眼睛照彻了我内心的肺腑,认明了我的隐痛,更用真挚的感情劝我不要再在骗人欺己中偷活,不要自己毁灭前程,他那种倾心相爱的真情,才使我的生活转换了方向,而同时也跌入了恋爱了。

志摩的同学兼好友郁达夫曾这样评价过两人的爱情:

若在进步的社会里,有理解的社会里,这一种事情,岂不是千古的美谈?忠厚柔艳如小曼,热情诚挚如志摩,遇合在一道,自然要发放火花,烧成一片了,哪里还顾得到纲常伦教?更哪里还顾得到宗法家风?当这事正在北京的交际社会里成为话柄的时候,我就佩服志摩的纯真与小曼的勇敢到了无以复加。记得有一次在来今雨轩吃饭的席上,曾有人问起我对这事的意见,我就学了《三剑客》影片里的一句话回答他:“假使我马上要死的话,在我死的前头,我就只想做一篇伟大的史诗,来颂美志摩和小曼。”

两个人要想名正言顺地在一起,最妥当的方法是结婚。但彼时,陆小曼是有夫之妇,要想冲破家庭的阻碍、人伦纲常的禁锢,双方的家长、小曼的丈夫都要一一说服,同意两个人在一起。

俗语有云:“朋友妻,不可欺。”王庚是志摩的好友,本来人家请求他多多照拂妻子,不成想,他却近水楼台先得月,趁着王庚外出公干之际与小曼出双入对,最后发展成恋人。志摩的一番行径,难免为人所鄙夷,更有甚者认为他一而再再而三地拿婚姻当儿戏,先是自己离婚,后又破坏人家的家庭,对于他的那些优美浪漫的情诗也斥责为“风流浪子的虚伪之作”。

但彼时志摩管不了外头的风言风语,他要与小曼在一起的决心是定了,誓死不悔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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