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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梁惠王(上) (2)

[19]罪岁:归罪于年成。

【译文】

梁惠王说:“我对于这个国家,可真是够尽心的了!河内发生了灾害,那里的百姓忍饥挨饿,我就把他们迁移到了河东,又把河东的粮食运到河内赈济灾民。河东发生了灾害,我也像以前那样,把百姓迁到没有受灾的地方,还调运粮食赈济灾民。我观察其他国家的政事,没有哪个国君像我这样为百姓着想的。可是,他们的百姓并没有因此而减少,我的百姓也并没有因此而增多,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回答道:“大王喜欢打仗,那就让我用战争作比喻吧。咚咚地敲起战鼓,刀锋枪刃相互碰撞,胆怯的一方就会扔掉盔甲拖着兵器逃跑。这时,有些人跑了一百步才停了下来,有些人跑了五十步就停了下来。如果有人凭着只跑了五十步的理由,嘲笑其他的跑了一百步的人,那怎么样呢?”

梁惠王听了,说道:“不能这样。他只不过是没有跑一百步而已,但也是逃跑啊。”

于是,孟子又说道:“如果大王懂得了这个道理,那就不要指望自己的百姓比别的国君多了。不耽误百姓农业生产的时间,就会有吃不尽的粮食;不用细密的渔网在池塘里捕鱼,就会有吃不尽的鱼鳖;按一定的季节进山砍伐树木,就会有用不尽的木材。粮食和鱼鳖吃不尽,木材用不尽,这就使百姓养家糊口和办理丧事都没有什么遗憾的了。如果百姓对生养死葬都没有不满,这就是王道的开始了。

五亩大小的宅地,在房前屋后种上桑树,五十岁的人就能穿上丝织的衣服了。鸡、猪、狗等家禽,不要错过它们的繁殖时机,七十岁的人就能吃上肉了。一百亩的耕地,不要耽误生产季节,有好几个人的家庭也能不挨饿了。办好教育,反复向年轻人灌输孝敬父母、敬爱兄长的道理,头发花白的老人就不会肩扛头顶着重物赶路了。七十岁的人能穿上丝织衣服、吃上肉,百姓们都不挨饿受冻,达到这样的地步而不能统一天下,这样的情况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

富人家的猪狗吃人吃的东西而不知道加以制止;道路上都有了饿死的人了,却还不知道打开粮仓赈救灾民;百姓们被饿死了,却推脱说:‘这不是我的过错,是因为年成不好。’这种说法跟拿着刀把人杀死后,说‘杀人的不是我,是刀’有什么不同呢?大王不要归罪于年成不好,只要施行仁政,天下的百姓就都会前来归顺您了。”

【阐释】

这一章历来被学者看做是孟子的王道思想的施政宣言,中心思想是如何施行仁政,如何由仁政而王道。孟子提出的民本思想在施行仁政和王道时的具体措施,与早期儒家“先富后教”的思想不谋而合。

此外,在这一章里,还引出了“五十步笑百步”这一名言。通过这个比喻,孟子不仅形象而生动地表达了他主张王道、提倡礼乐的理念,而且也第一次让读者领教了他论辩的巧妙技巧和高超水平。

梁惠王自认为对百姓很尽心,而且在言语之中还有些埋怨百姓“不识抬举”,辜负了他的尽心。可是,他的这一堆道理在孟子眼里只不过算是强词夺理罢了,实际上。梁惠王的做法与邻国国君的做法只是五十步与百步的区别。在否定和批评了梁惠王以后,孟子就势提出他认为的治国的根本之道,也就是要施行仁政,让百姓休养生息。

【原文】

梁惠王曰:“寡人愿安[1 ]承教[2 ]。”

孟子对曰:“杀人以梃[3 ]与刃,有以异乎?”

曰:“无以异也。”

“以刃与政,有以异乎?”

曰:“无以异也。”

曰:“庖[4 ]有肥肉,厩[5 ]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6 ];为人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7 ]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8 ]者,其无后乎!’为其象[9 ]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注释】

[1]安:乐意。

[2]承教:接受教导。

[3]梃:泛指棍棒。

[4]庖:厨房。

[5]厩:马棚。

[6]且人恶之:应是“人且恶之”。且在这里当尚且解释。

[7]恶:何,怎么。

[8]俑:古代祭祀和陪葬用的木人、陶人。由于这些木人和陶人非常像真人,因此孔子觉得这样不好,就很痛恨最初采用木人和陶人祭祀、陪葬的人,将他们称为“始作俑者”。

[9]象:同“像”。

【译文】

梁惠王道:“我很愿意听取您的指教。”

孟子听了,便问梁惠王道:“用木棒打死人和用刀杀死人,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吗?”

梁惠王道:“没有什么不同。”

孟子又问道:“那么,用刀杀死人和用苛政害死人,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吗?”

梁惠王又回答道:“也没有什么不同。”

于是,孟子说道:“厨房里有肥嫩的肉,马厩里有健壮的马,可是百姓们却面露饥色,郊外也躺着饿死的人的尸体,这就如同是带领着野兽吃人啊!野兽自相残杀,人类见了尚且厌恶,而作为父母官的国君,在管理百姓事,却如同带领着野兽吃人一样,这样怎么能够做百姓的父母官呢?孔子曾经说:‘最初造出土俑木偶用于陪葬的人,应该会断子绝孙吧!’这不过是因为土俑和木偶太像真人的样子,却用来陪葬罢了,这样做尚且不对,那又怎么能让百姓活活因饥饿而死呢?”

【阐释】

在这一章里,孟子从侧面批评了当时诸侯的暴政对百姓的凶残和危害,并再次提出保民的主张。众所周知,孟子是先秦民本思想的集大成者,这主要体现在他的保民、养民、安民的思想主张上。

所谓“保民”,首先是保证百姓的生存权,让他们能安全地活着。孟子认为,作为百姓的父母官,让百姓安全、幸福地生活是执政者的基本职责,贤明的执政者应该采取措施,使百姓免于被天灾和人灾伤害,最起码要做到“取民有度”。

但是,梁惠王在这方面做的并不好,因为“民有饥色,野有饿莩”。而且,从中国漫长的历史上看,能达到孟子的要求的统治者没有几个,因此,在很大程度上看,所谓的保民、养民、安民只是暗藏在知识分子心中的一幅美好蓝图。

但是,尽管孟子的言论从来没有被真正的落到实处,但却并不过时,对当今社会也起着重要的警示作用。

【原文】

梁惠王曰:“晋国[1 ]天下莫[2 ]强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3 ];西丧地于秦[4 ]七百里;南辱于楚[5 ]。寡人耻之,愿比[6 ]死者一洒之,如之何则可?”

孟子对曰;“地方百里[7 ],而可以王[8 ]。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9 ];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请无疑。”

【注释】

[1]晋国:这里指魏国。公元前376年,韩、赵、魏三家诸侯瓜分了晋国的土地,其后,周天子和其他各诸侯国承认了韩、赵、魏这三国的地位,称这三家为“三晋”,因此,梁惠王自称魏国为晋国。

[2]莫:没有。

[3]东败于齐,长子死焉:根据《史记》的记载,公元前341年,魏国出兵讨伐赵国,赵国抵挡不住,被迫向齐国求救。于是,齐宣王用孙膑的计策,在马陵大败魏军,魏太子申被齐军俘虏,将军庞涓被杀。

[4]西丧地于秦:根据《史记》的记载,公元前354年,秦军与魏军在元里交战,魏军大败,秦军占领少梁。在马陵之战后,秦军又多次打败魏军,魏国被迫把河西之地和上郡等地共七百里土地割让给秦国。

[5]南辱于楚:根据《史记》的记载,公元前324年,楚军在昭阳的率领下打败魏军,并攻破了襄阳,魏国被迫让出八个县的土地。

[6]比:替、代,意为代替死者雪洗耻辱。

[7]地方百里:这里指面积只有一百里的小国。

[8]王:称王,称霸天下。

[9]易耨:及时除草。

【译文】

梁惠王说道:“我们魏国曾经是诸侯国里最强大的国家,天下再也没有比它更强大的国家了,这是您所知道的。可是,王位传到我这一代的时候,在东边,被齐国打败,连我的长子都战死了;在西边,又把七百里的土地丢失给了秦国;在南边也受到了楚国的欺辱。面对这种情况,我深感惭愧,想要替所有的死难者报仇雪恨。请问老先生,我该怎么做呢?”

孟子回答道:“国土只有方圆一百里的国家也能够使天下威服。如果大王能对百姓施行仁政,减免刑罚,减轻赋税,倡导深耕细作,及时清除杂草;让年青人在闲暇之余学习孝顺、尊敬、忠诚、诚实的品德,做到在家能侍奉父兄,出门能尊重长辈,这样,他们即使拿着木棒,也可以打败那些盔甲坚硬、刀枪锐利的秦楚军队了。

秦国、楚国和楚国的国君常年侵占百姓的农时,使他们不能深耕细作来侍奉父母,父母挨饿受冻,兄弟妻子东奔西散,他们使自己的百姓陷入痛苦的深渊,如果大王前去讨伐他们,有谁来抵抗您呢?所以说:‘施行仁政的人是天下无敌的。’请大王不要疑虑!”

【阐释】

有人指出,可以从这一章里看到孟子不被容于诸侯的原因:他不像苏秦、张仪等崇尚“诈力”,处处考虑国君的利益,相反,他总是首先考虑百姓的死活,让诸侯们总是“南辕北辙”。

的确如此,在这一章里,面对梁惠王急于洗刷败军失地的耻辱的心理,孟子却根本不理会这些,答以如何通过施行仁政以保民富民、最终达到统一天下的目的。尽管从最终的目的看,梁惠王照着孟子的话去做,也能雪耻复仇,但这个过程总归太漫长了些。孟子真是有些答非所问了。

孟子的观点主要在这些方面:一是“施仁政于民”。在这方面,又以调动百姓的劳动积极性以发展农业为主,不管是省刑罚,还是薄赋税,都是围绕着发展农业的中心提出的。二是加强对百姓的道德教育问题,这与儒家一贯坚持的“政治教育”主张相吻合。儒家强调教育的核心是“孝、悌、忠、信”,认为德育是第一位的,知识还是第二位的。这有助于提高百姓的道德素质。

在这一章里,孟子还提到了“省刑罚以施仁政于民”的主张,因为“省刑罚”是孟子提倡的仁政的重要内容。那么,怎么看待刑罚在仁政中的作用呢?

根据孟子的主张,国君对施行刑罚不能太过苛重,而应该以“省略”为主。众所周知,过度的严刑峻法会使人人自危,最终会导致上下离心,进而危及社会的安定和国家的稳定。正是因为孟子看到了“重刑罚”的负面效应,所以,他从施行仁政的角度出发,反对严刑峻法,主张对百姓加强道德教育,行“不忍人之刑罚”。

孟子极力主张“省刑罚”,但又并不完全排斥刑罚,而是强调“以刑辅德”。从实际情况看,如果仅仅凭借国君的善心,也不能完全处理好政事,也就是说,只有“德法相辅”,才能取得他预想的效果。这就是孟子并不主张“去刑罚”,而是强调德刑兼施、以德为主的原因。

从历史的眼光看,在春秋战国那样一个诸侯争霸的环境中,孟子能提出“省刑罚”也是难能可贵的,具有很明显的积极意义。

【原文】

孟子见梁襄王[1 ],出,语[2 ]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3 ]而不见所畏焉。卒然[4 ]问曰:‘天下恶乎定?’

“吾对曰:‘定于一[5 ]。’

“‘孰能一也?’

“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也。’

“‘孰能与[6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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