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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胡烈待知道到颖州也有仗打后,心中稍觉安定。这样一来,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临阵脱逃了。只是,心中想起那些热切而年青的面孔,却只觉得一阵阵的发酸。

张守仁拍拍他肩,叹道:“你不必如此。军人百战为家国,他们也算死得其所了。况且……”

他冷笑起来,喃喃道:“你当他们真的忠勇到不怕死的地步么?早就打定主意,打不过就跑,跑不掉就降。咱们若是留在此地,那才真是只有战死的份。”

他拉着胡烈,热切的道:“走吧。放弃这里,放弃中原。放弃不切实际的幻想。唯有破而后立,才能绝地而重生。捱过了这一关,咱们才有再重新振作的机会。”

胡烈终究不肯全然放弃,忍不住又问道:“吕大帅呢?他出兵了没有?”

张守仁面上露出一丝嘲讽的微笑,向他道:“出兵了。占了唐州,拥兵不前,上奏朝廷说,敌情不明,需防敌人攻袭后路,暂驻唐州,以观后事。朝廷的意思,也是准了他的。 毕竟,和中原比起来,襄城更加重要埃”

“好吧,我与将军走。”

胡烈的声音并不绝望,只是有些惨然。自今日起,他方才放下心中的所有杂念,一心一意,只为张守仁效力。

两人出得帅府,带上所有的亲兵,连同所有的机密文案,关防地图,自南门悄悄而出,一路狂奔,往颖州方向而去。

在他们离开的第二天天明,驻守在归德之北的义军哨探,首先发现了蒙兀铁骑的先锋。

“蒙兀人!”

看到熟悉的皮袍,矮小的战马,野蛮的胡须和怪异的弓箭,所有的哨探均是大惊失色。这几十年来,蒙兀人已经成为了不败的神话。中原也罢,江南也罢,没有人可以抵挡住蒙兀人的兵锋。

只是回头看看黑压压的已方队伍,看看对方稀稀拉拉的队形,不过两万左右的骑兵,所有人的心中又升腾起了希望。

或者,蒙兀人不败的神话能在这里被打破呢。

号角声声,战士束甲。虽然是破败不堪,却也郑重的套在身上。不论这此人中有多少人是欺男霸女,无恶不做的恶徒,当汉人军队遇到蒙兀军队的时候,一种最基本的民族情感,仍然是他们愿意一战。

“结阵,持盾,准备迎战。”

十几万人的营盘乱哄哄的不成体统。勇气是一方面,训练和纪律又是另一回事。他们散漫惯了,并没有鲜明的纪律和容易识别的长官标识,人太多了,兵不识将,将不知兵,集结起来,完全靠着自觉。这样一来,形成一个最简单的阵势,都显的特别的困难。

“臭蛮子,就这样也想打败我们?”

伯颜是蒙兀人中少有在智勇双全的武将。在他的身边,是忽必烈的长子脱欢。两人并骑而立,在队形前方,静静的观察着对方敌军的情形。

待看到对面乱七八糟,不成体统时。伯颜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而年少气盛的脱欢,则忍不住出言斥骂。

“镇南王殿下,你愿意带一支轻骑,先去骚扰敌阵么?”

伯颜知道这个亲贵的脾气,若是企图以保卫他安全的名义,将他留在阵后,只怕他会一马当先,率先冲向敌阵。

于其让这匹野马自由撒开缰绳,还不如轻轻的控制他,让他沿着自己规定的轨迹来跑。

“好啊!伯颜,你真是知道我的脾气!”

脱欢笑逐颜开,在这一瞬间,不象一个从马背上长大的嗜血的蒙兀王子,倒象一个普通的顽童。

“那好,交给你三千人,不要离的太近,用毒烟先熏开他们。”

“好的,你看着吧,我一定不负你的重托。”

脱欢轻松的答应了一声,点击伯颜交给他的三千轻骑,往着敌人阵前驰去。

义军战线随着这一小股骑兵的到来,产生了巨的骚动。只是在各级头目的喝斥下,方才勉强镇定下来。

蹄声得得,这队蒙兀骑兵开始逼迫,从容不迫的搭弓上箭,瞄准,射出。

他们不过是身着布袍,最多罩着一件皮甲,衣着与义军一样的随意和散漫。论起战术素养和纪律,却比对方不知道强出多少倍。

这些蒙人自出生那天起,就已经被准德培养成战士。不到六岁,就能在马背上倒立飞驰,十岁,就应该能射杀野兽。到得成年,手中已经不知道沾染了多少人或兽的鲜血。

他们的距离远远超出义军可以射到的范围,眼看他们停住战马,往自己这边漫射,不住有人中箭倒地。而义军这边的还击,却是稀稀拉拉,靠不到他们的边。

“前队的刀矛手掩护,后队的弓箭手上前还击。”

无奈之下,义军只得向前。然而他们稍一向前,对方就开始后退,后退的同时,仍然发箭。义军前进了几十步,却负出了几千人的伤亡。

“后退。”

进退失距,全无章法。

脱欢在心里评价了一句,眼看各人身带的箭矢都射的差不多了,便大声叫道:“好了,射出毒箭,回阵。”

蒙兀人的毒箭,是他们独特的发明。用各种毒药,甚至是巴豆,包裹在箭头处,用火点燃,发射到敌人的密集阵形中,借着风势,毒烟发散,使得敌人流泪后退,或是队形散乱。

此时风向适合,几千支毒箭夹带着阴毒的火苗,射向义军阵中。

“毒烟,闪避!”

喊出这话的人,不一会就被毒烟熏晕,而试图射避的人,却总是撞在自己人的身上。队伍,太过密集了。

“好了,告诉刘整,和我一起全军突击吧。”

脱欢的骚扰大见成效,十几万人的敌军已经混乱不堪,士气落到了谷底,是时候让蒙兀人的重骑出击了。在这样一望无际的平原上,在这个类似于草原的战场上,谁是蒙兀重骑的对手?

鼓声响起,一万探马赤军在右,一万蒙兀骑兵在左。而跑在最前面的,是蒙兀人的重骑兵。身着重甲,手持长矛大刀铁锤等各式重型兵器,奔跑起来,好象天边的奔雷。蒙兀人的重骑兵,不比西方重骑那样的笨重,却也比东方骑兵那样的孱弱,它的装甲和负重适中,使用它的战士勇猛善战,冲击起来,万马奔腾的声势,没有人敢于正面与它相抗。

“冲啊!!”

到三百步的距离时,蒙兀重骑口出发出了骇人的怪叫,战马的奔速被提到了最快,兵器开始前伸,向着敌人最柔弱和致命的地方瞄准。

“跑啊!!”

汉人义军,汉人的义军,汉人的军队忍受不住这样的重压,开始崩溃。

可惜,人腿是跑不过马腿的。三千蒙兀重骑率先突入敌阵,大刀劈砍,铁锤挥舞,一个类似魔鬼的草原骑兵,开始不停的收割着人命。

三千铁骑形成的洪流,瞬间将十几万人的厚重阵形冲散。好似一把尖刀切开了油腻的蛋糕,轻松,随意,不留一点痕迹。

不过转瞬之间,所有的蒙兀人和探马赤军一起顺着缺口冲了进来。杀戮,追赶,如同一次欢快的会猎。

在这样的平原会战,步兵唯有保持阵形,方能有与骑兵相抗衡的可能。一旦溃败,不论你如何奔逃,如何求饶,最终所等待你的,唯一的结果,只能是死亡。

一万蒙兀骑兵和一万探马赤军,从早晨的会战开始,一直冲杀追赶到傍晚时分,眼见日落斜阳,天色已黑,终于由伯颜下令,停止追杀。

方圆数十里的战场上,破旗死马,随处可见,而更令人触目惊见的,便是遍及数十里内的死尸。

十五六万人的汉人军队,没有抵挡住两万敌军的攻击。大半战死当场,只有不到五万人的残部,成功逃脱,进入到归德城内。

晚间,在蒙兀营内,厮杀了整天的蒙兀武士,仿若无事。一堆堆的篝火下,是一个个纯朴兴奋的脸庞。贵族得多少好处,将军得多少好处,他们全然不顾。他们所知道的就是,这一场好厮杀之后,必定会少不了自己的那份。金钱财宝人所爱之,这些草原汉子,对那些精致奇巧的物品,也有着远超过常人的喜爱。

脱欢与伯颜等人共居一处,远远躲开了一直向自己示好的刘整。在脱欢看来,汉人就是一条狗,不论他是怎样的将军,带的是怎样的军队。

“伯颜,这次打破归德,要屠城么?”

“最好不要,大汗现在是用着汉地的时候,屠城容易引发大规模的骚动。当初咱们攻下中原,大肆屠城,不少汉军和汉人中的上层贵族,富户豪绅都逃到了江南。若不是他们,只怕这南楚很难支撑下去的。 北方好不容易有些安定,可不能再用屠城来损伤。”

说到这里,伯颜微微一笑,向脱欢道:“这可都是大汗和殿下你的子民了,财产,女人,土地,全是你的。”

脱欢咬一口肉,无所谓道:“汉人和狗一样能生,杀不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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