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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章

如果换了另外一种环境,也许有人会忍俊不禁地笑出声来,因为唐枪描述的情形有点向古装肥皂剧里大仙捉妖的一幕。他是人,有人的外形和思想意识,怎么会被其他人当作猫灵?

“我和那黄袍人展开了一场昏天黑地的恶战,他的剑法非常厉害,几次刺中了我的前心要害。那种伤势,只要一次就能取人性命,但他连刺了九次,我才颓然倒下,成了那一大群人的俘虏。我听到所有人在欢呼,呼唤着“所罗门王”这个名字。接下来,我被人胡乱拖着,丢进了一只黄铜瓶子里,并且有人慎之又慎地塞住了瓶口,重新把我置于黑暗之中。然后,我一直沉默地等待着,预感到终有一天会重见光明。”

画面上的唐枪悠闲地返身抽出了书架上的一本书,向我亮了亮封面,有些惭愧地笑着:“同样的内容也在这本《埃及记事》里记述过,但我发誓自己没看过那本书,都是后来才恶补的。”

那本书记述的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埃及民间传说,超过大半的内容都在讲天神战胜魔鬼,然后创造和平世界的英雄故事。

我很想跟他探讨这些古怪问题,但现在他已经死于鬼墓,只剩录影带上这些最有保存价值的图像了。

“我的第二次复活是很久以后了,有人拔开塞子拉我出去,并且给我提供了很合口味的食物和美酒。那个地方仍旧漆黑一片,我知道自己一定要出去,一定要重见光明。然后,突然出现的大洪水带走了一切,最终也没能看到他的样子。我在黑暗中漂流,仿佛是沿着一条宽阔的河道前进着,当我竭尽全力地向四周游去时,摸索到的却是一间被灌满冷水的石室。很奇怪,我找不到出口,找不到氧气的来源,但一直好好地活着,直到石室稳定下来。”

唐枪一直在微笑,点起了一支雪茄后,摊开双手,向着摄像机镜头问:“沈南,这不是幻想臆造,而是真实发生过的。我现在站在你面前,可以自称是盗墓者唐枪,但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只是牢牢记桩我是败在所罗门王剑下的囚徒’。我们知道,所罗门王毕生以剪除妖魔鬼怪为己任,而他也确确实实地做到了这一点。于是,长大以后,我怀疑自己是魔鬼转生,血液中掺杂着邪恶的魔性——”

方星冲了两杯咖啡进来,没有坐下,在书房里不停地轻轻踱步:“据说,所有的盗墓者都有前世,他们夜以继日、孜孜不倦地在地下挖掘,就是在寻找自己的残存记忆。我想,唐枪也是如此,你说呢?”

盗墓者是一个非常古怪的群体,这个行业内的许多人年轻时就已经成了百万富翁,他们凭借从墓里得到的宝藏,大把大把地换取外国藏家手里的美金,然后进入盗墓、出售、革新盗墓设施、再盗墓、再出售这样的无限循环之中。

可想而知,他们的财富是终生都取之不劲用之不竭的,完全没有必要以千金之躯再下到蛇虫成堆、机关重重的危险古墓里。心理学家们分析,这是一种“盗墓瘾”,就像名震江湖的“赌王”,一看到街边的小赌档也会忍不住手痒一样。

全球各种各样的大小古墓,已经成了盗墓者们的宿命魔咒。

对于方星的问题,唐枪早就有了答案,他说过——“我的生命,起源于古墓而必将终结于同样的地方”。不过,他的记忆残片里,竟然有“猫灵”的成分,这是以前他从没提及的。

“我知道,唐枪一直处于一个寻找的过程,即使是在盗墓者排行榜上加冕之后,他对这些所谓的荣誉仍然看得很淡。凭心而论,他是一个极端孤独的人,即使是朋友之间,也仅仅把自己的心事打开一小部分。所以,冷七永远只能是他的助手,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哲学家说,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唐枪的一生,深刻地印证了这句话,他做得非常成功,成功得让同行们嫉妒欲狂,恨不得下一秒钟就把他剪除。”

关于唐枪,我有很多话要说,他就像一本很难读懂的古书,一旦深入进去,便令人不能自拔了。

“你很欣赏他?”方星一笑。

我直言不讳地承认:“对,到目前为止,我只欣赏过三个人,他就是其中之一。”

“另外两个呢?”方星向我举了举杯子,“为名医沈南欣赏的三大高手,以咖啡代酒,干一杯。”

“另一个,是叶溪身边的那个年轻人,小北。我总觉得,他身上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孤独而傲岸,如一只特立独行的狼,那是很多大人物身上都能感觉到的东西。假如给他时间和机会,一定不会久居人下。未来的江湖,一定是属于他那种年轻人的。”

与小北接触时间很短,但我敏锐地觉察到他与普通江湖人物迥然不同之处。他不嗜杀,但每次该出手时绝不留情,并且把所有的感情都深埋在心里,绝不轻易表露,别人所看到的,只是他的表面伪装。

相士评三国曹操时说过“乱世枭雄”的话,这句话加诸于小北身上,同样合适。现在的江湖,新旧势力交替,各种不合时宜的陈规被弃之如敝履,正是年轻人出头的大好时机。

“唔,是他?”方星微微有些失落。

刚刚她去厨房时,按了放像机的暂停键,现在按下遥控器,屏幕上的唐枪重新活跃起来。

“为什么不问第三个人是谁?”我凝视着她的侧影。

“我猜到了,是我。不过,我不想别人故意讨好自己,很多时候,优秀的人不必别人恭维就很明显地脱颖而出,从小到大,我有这种自信。沈南,你我之间,任何事上都可以坦诚相告,不用变着心思绕圈子,特别是在这种照顾面子的虚拟名次上。”

她很敏感,但这段话里有个错误。我不是有意讨好她,而是真正觉得欣赏对方,不过,言尽于此,已经没有解释的必要了。

“我成了孤儿,但那些记忆碎片却一直停留在我脑子里,永不消失。有时候,我会在午夜里突然惊醒,感觉到自己的灵魂被禁闭在一座地宫里,挣扎奔突,无法解脱。那时,强烈的恨意会牢牢地攫住我的心脏,感觉自己的存在,就是要向这个世界报复,终有一天,我会将世界踩在脚下,用地心里的火灼烧一切,让所有的生灵像从前的我一样,陷于死亡、战火、瘟疫、囚禁的血光地狱里——”

他大口地吸雪茄,让自己的脸笼罩在一片白雾里,隔了十几秒钟,情绪稳定了些,才再次接下去:“呵呵,在孤儿院里的每一天,我都在努力回想从前,以至于所有人都觉得我患了严重的自闭症,派了专人来开导我,喋喋不休地告诉我各种各样人生的哲理。我痛恨这些讲大道理的人,于是,当我有了第一笔钱的时候,便雇佣了十几个黑道上的小流氓,一把火烧了那孤儿院。当然,讲大道理的人也一起葬身火海了。”他吹了一口气,白雾散尽,露出一张满意的笑脸来。

我不想做正义的卫道士,评判他的好坏,只是默默地按了快放键,让他的叙述速度加快。

“我感觉,世界上有两个我,一个是身家百万、花天酒地的唐枪,一个是狂躁之极、残虐之极的所罗门王剑下的失败者。所以,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就是找到另一个自我,然后把两者合二为一。我是盗墓者,很明白‘历史埋葬于地下’的道理,于是投入了所有的钱,开始大规模地进入与所罗门王有关的所有墓。知道吗?所有盗墓所得的宝藏,只不过是我寻找自我的副产品,大概冥冥之中的上天也在可怜我的过去,故意用这些宝藏来补偿我吧?哈,无论什么样的补偿,都无法阻止我要把地球踩在脚下的那种强烈欲望——”

这些话,我也是第一次听到,可能所有认识唐枪的江湖前辈们,都没料到这个年轻人竟然怀着如此诡异的想法。

“最后,我的目标定格在了伊拉克鬼墓上。外界报道,我是从最近两年才关注它的,其实从六年前我已经开始了秘密的勘察工作,第一次进入它的内部,是在二零零三年的十一月二十日。我永远记得那一天的下午一点钟,从盗洞的尽头切割掉最后一层石板,鬼墓下的世界便彻底展现在我眼前——”

他停了停,夹着雪茄的手指摇了摇:“沈南,在这里必须要更正一点,我进入的是它的最下面一层,是绝对意义上的‘底层’。记得我跟你说过,世界上所有的墓,无论古今新旧,最有价值的地方是它的底层。建造墓者的一切蓝图中,都是以大地为最后的载体,放好需要深埋的棺椁、殉葬品后,再用一道道的上层建筑封闭、覆盖、掩埋。所以,我只需将盗洞的穿刺路线直指底层,其它什么都不必管。在那里,我发现了传说中的‘五重鬼楼’,嗯,这个问题,又要牵扯到《埃及记事》这本书了。感兴趣的话,请先去翻翻那本书,记得我曾寄给你一本,就在储藏室上层的一个抽屉里……”

方星耸了耸肩:“稍等,我去拿。”

我无奈地摇摇头,大概她对小楼进行监视时,已经把上上下下的房间都搜遍了,只是手法高明之极,没让我和关伯发现而已。

唐枪说的“底层”当然是指我们去过的地方,但他没办法打开最后一道秘门,所以才处心积虑地邀我前去。

“我自负聪明,却没能攻克最后一道难关。沈南,如果我邀你帮忙,你会来吗?呵呵,像你那样的人,有点像古代的大丈夫,遵循‘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圣人思想,我还真想不出什么办法能打动你呢!算了,这个问题以后再说,先说说鬼墓下的情况——沙漠废墟下面,竟然是一个巨大的三层迷宫,算上游客们参观到的第一层之后,这个巨大的地下建筑竟然有五层结构。同行的人都感到万分惊讶,不停地拍照片,准备把这个巨大的秘密公诸于众。结果,我只能杀了他们,以保全这个秘密,因为这里能大量地勾起我的记忆……”

越往下听,我对唐枪的人品和思想就越怀疑,能跟他一起动手盗墓的,都是信任他并且为他所信任的人,但他却毫不犹豫地下手,根本不讲个人感情。

“我认识唐枪,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呢?”我苦笑着自语。在地宫里,如果没有无情替我挡枪,也就没有现在喝着咖啡听故事的沈南了。

“沈南,那本书不见了,但我发现浮尘上留着关伯的指樱”方星重新出现在门口。

关伯很少动我的东西,况且他的文化水平不是太高,对这些文字性的典籍向来都是敬而远之的。

我摆摆手:“等他回来再说,先来听故事吧。”

名为“故事”,其实是一个人的真实经历,而眼下他正被埋葬于鬼墓里。

我偷偷注意到,方星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而且情绪也正变得焦躁起来。

“我找到了鬼墓,然后去见一个人。因为很久之前,他就通过种种江湖关系约见过我,高价收买与鬼墓有关的资料。现在,我有了资料,得狠狠地敲诈他一笔。他就是伊拉克绝对无二的领袖红龙,吃惊了吗——”

唐枪说的这些秘密,在普通人看来或许每一件都是匪夷所思的奇闻怪事,但我和方星经过鬼墓之行后,领悟良多,对与鬼墓相关的任何诡异事件都会泰然接受。

“呵呵,红龙给我一张五千万美金的支票,要我带领他的人马进入鬼墓。我们都明白,像他这样成名多年的铁腕人物都非常奸诈,前一秒钟笑容可掬地递给我支票,后一秒钟就可能拔枪相向,取我的性命。所以,我只给了他鬼墓的经纬度坐标和盗洞的隐蔽位置,其它的事由他自己想办法。这笔交易进行到这里,应该算是非常圆满了,但他力邀我在总统府里住一晚,然后介绍了一个女人给我认识。沈南,不要乱猜,那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一个改变了我的未来的人。”

唐枪挠挠头,望着指尖那支雪茄,忽然满面凄楚地苦笑起来:“她是……我的母亲。”

他虽然在笑,但笑声哽咽,喉结颤抖着,比放声大哭更难受。

一个孤儿能够在长大后找到自己的母亲,应该感到无比高兴才对,但看他的样子,并没有任何高兴的意思。

“她是我的母亲,而红龙是我的父亲,这个变化让我……让我真的很难接受,而且永远不想接受,永远……不想接受。”他控制不住情绪,趴在古书堆里无声地抽泣起来。

方星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可真是个惊人之极的坏消息!”

对于唐枪的身世,无情曾含糊提到过一点,但那毕竟只是别人的传言,现在得到唐枪的亲口证实后,我也是吃惊非校

“如果五角大楼得知这一点,唐枪早就人头落地了。”方星接着长叹,陡然低叫,“不好,有危险——”

窗帘拉上后,我们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当她侧身扑向墙角时,“啪”的一声,一颗子弹穿过窗子,射中了电视机屏幕。“哗乱、哗乱”两声,一重一轻,前者是窗子上的大块玻璃跌落后摔得粉碎的动静,后者则是电视机的荧光屏骤然炸裂后的声音。

“有枪手在对面楼顶,水平角右前方四十五度,仰角七十度左右。”我迅速估计到了对方的位置,身子一仰,隐蔽在沙发后面。

“喂,对方射出的是穿甲弹,那沙发根本挡不住!”方星焦灼地叫起来。

我来不及解释,挥手掷出放像机的遥控器,砸在门边的照明开关上,屋里的灯光立刻熄灭了。

“沙发内衬四厘米厚的钢板,能挡任何子弹,到这边来。”我现在才有机会解释,这张沙发被我和关伯偷偷改造过,为的就是抵挡偷袭者的子弹,不过改装完毕后,一直都没机会使用。

方星一个贴地翻滚,跃到我身边来,两颗子弹呼啸而至,正射在她的行动路线上。

“嗯,来的不是普通枪手,你等着,什么都不要做,让我来处理这件事。”我按住她的肩膀,完全隐藏在钢板的遮蔽之下。

既然射击者能隔着遮光窗帘瞄准,可见他的瞄具上一定带着热敏成像系统,只要追踪到目标身体上散发出来的热量,就能准确的予以射杀。

“你小心一点,而且——不要妇人之仁。”方星欲言又止,但最终还是把自己的意思全部表达了出来。

“妇人之仁?你这样看我?”我审度着沙发到门口之间的距离,一边微笑着回应她。

“敌人动手,子弹不长眼睛。你不杀他们,自己随时都会死。沈南,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生死,而是一场诡秘而复杂的战争。你说过,我们每个人都要好好活下去,所以,必须辣手锄奸,对吗?”方星所说的,是黑道上“以杀止杀、以暴制暴”的生存原则,但二十一世纪的港岛是个法制社会,黑道的那一套理论并不完全适用。

我脱下上衣,系成一团,猛的掷向窗帘,同时毫不迟疑地飞扑向门口,右脚在门框上一点,身子箭一样扑向左侧楼梯。对方的枪手连续射击,先是射中了衣服,随即醒悟过来,两颗子弹射中门框,只差半步就要击中我的右脚。

“没事吧?”方星关切地叫出声来。

我迅速关掉了小楼里的电闸,奔向储藏室,拉开一个墙角的矮柜,露出了一扇隐蔽的小窗。窗外是茂盛严密的冬青花丛,就算枪手们严密地封锁住了前门和所有窗子,也不会注意到这条暗道。

港岛之夜,温暖而暧昧,比起大漠里的燥热风沙来,不知要温馨多少倍。不过,只要有枪手出现的地方,危险性都是显而易见的,时时刻刻都会有人送命。

我从花丛里爬出去,偷偷向对面楼顶观察。果然,两支狙击步枪以三十度火力交叉的方式架在楼顶女墙上,狙击手的衣着和枪身上的瞄具都做了不反光处理,不会引起街上来往的行人注意。

一阵熟悉的音乐声随风而来,位置是在院外左侧的三十步外。

我忽然明白了杀手的来历:“萨坎纳教的教众们——”之前,那种音乐曾出现在跟踪我的一辆车子上,正是从饶舌歌手起家的邪教教主奥帕的嘶吼歌声。透过篱笆的缝隙可以看到,那辆车子停在拐角处,四扇车门全部敞开着,唱机开得很小,有人在跟着音乐放肆哼唱着。

三分钟后,我从篱笆下钻过,借着人行道上停着的车辆掩护,轻松地到达了那辆车子前。车里一共有三个人,一个坐在司机位置上,另外一男一女搂抱着躺在后座上。我在车顶敲了敲,司机倏的回头,鼻尖上早中了我一拳,鼻梁立即折断,应声而倒。

后座上的两人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我已经跃进车子,同时锁住了两个人的喉咙。这一系列动作快速轻捷,不会引起楼顶枪手的注意。那个男人挣扎着反手擎出匕首,来不及向我刺过来,已经被我砍中肘弯,半条胳膊都废掉了。

“不准叫,否则我会捏碎你们的喉咙。”我用英语和阿拉伯语重复了两遍,等到两个人拼命点头时,才慢慢放手。

两个人举手按住自己的喉咙,痛苦地连续咳嗽着,满脸都是惊魂未定的疑惧。

“从哪里来?到这里干什么?一共来了几个人?”我放慢语速,向着那个满脸都是雀斑的年轻男人。

“我们从巴格达来,五个人,来杀一个叫做‘沈南’的中国人。”他顿了顿,认出了我的样子,接着承认,“我们要杀的,就是你,上头给了我们照片。”

“其余两个呢?”我明知故问。

“在楼顶。”他赶紧回答。

“照片呢?”我意识到事情没有这么简单,萨坎纳教都是一群丧心病狂之徒,不会轻易向人投降。这个男人招供的速度太快,令人生疑。

“在……在枪手身上。”他打了个愣怔,但很快就掩饰过去了。

驾驶台上的烟灰缸里空荡荡的,而副驾驶侧面的地上,扔着不下二十个烟头,可见曾有一个烟瘾非常大的人在那里坐过。我打倒的司机和眼前这两人身上都没有烟味,所以除去两名枪手外,一定会有第六个人存在。

“你不喜欢说实话?”我捡起掉落在座位下的匕首,指向这男人的喉咙。

事情紧急,我必须在十几分种内结束战斗,没时间听他撒谎。

“我没有,我没有,我没有……”他连声叫着,乖乖地举起双手,一副老实认罪的模样。他的同伴老老实实地蜷缩着身子,一声不吭,只是在偷偷地颤抖。

“别动,放下刀子,慢慢转身——”一件硬梆梆的东西顶在了我的后颈上,那是另一个男人的声音,语气冷酷而傲慢。

“他是沈南,快开枪,快……”被我制服的男人吼叫起来,但没说几个字,匕首便从他的咽喉上一直贯穿进去。他很聪明,拖住我并且分散了我的注意力,给了车外的同伴下手之机。

顶住我的枪瞬间便跌在座位上,那个自以为稳操胜券的人则被我扣住手腕,反手一带,跟着跌了进来,跟那个死掉的男人摞在一起。我暂时无意杀他,只是要弄明白萨坎纳教到底想干什么。

那女人吓了一大跳,立刻用阿拉伯语叫着:“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我不想杀人,但你不要逼我。”我挥掌砍在女人的颈后,她也软软地倒了下去。

“你死定了,教里的高手很快就从巴格达赶来,你死定了!”这个男人的态度更为凶悍,根本不管身子下面的同伴鲜血未冷。

“说,为什么要刺杀我?”我盯着他的眼睛。

这个问题令他桀桀怪笑起来,阴森森地反问:“为什么不问问你自己?你是帮红龙做事的,替他们执行那个‘保龙计划’,我们当然得杀你。否则,那个计划成功,所有人都得死,不单单是阿拉伯人和美国人,而是地球上的所有人都会死,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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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恶趣味版】某人的人生准则有三厚——一要恶趣味浓厚,而要毒舌功深厚,三要脸皮够厚。恶趣味是一种情调,做人没情调怎么行?毒舌是一种消遣,她不过是闲了点。厚脸皮是一种制胜法宝,你脸皮厚,她会比你更厚颜无耻。窥伺追杀?度量大,那是美德,但美过头就成了缺德!冥王之位?她又不是捡垃圾的,干嘛要去收拾烂摊子?看一代药尊如何登堂损人,出战揍人,上台阴人,干坏事顺便留下一个美妙的背影【简介•评论版】某炮灰评:此女少奸巨滑,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回眸一笑,让你瞬间惊艳,瞬间崩溃。此女乃坑货一名,低调起来惊天地泣鬼神。此女乃瘟神一尊,一笑鸡飞狗跳,二笑天地失色,三笑神崩地裂,四笑……通通都给本尊去冥界报道!综合上述,此女为不定时炸弹一枚,极其危险。温馨提示:心脏病患者,半只脚踏入精神病院大门者,纯纯小白者,天生当炮灰之命者,切记勿进!【简介•正剧版】冥洛邪是谁?冥界名扬四海的幽冥药尊,年纪轻轻以一首炼药之术位居一方尊者,离冥王之位仅一步之遥。一朝异变,她进入时空隧道,踏入异世。一双金瞳,她又“成为”妖界来客,被当做珍稀妖灵人人窥伺,生死之间搏命一赌,她一跃落入人人惊恐的雾谷。雾谷之中,银发妖娆,绝代风华,他说:入了雾谷,那便是我的东西。她却回答:真不好意思,本尊从来没有成为他人所有物的癖好!救了她又如何?她临走前来能跟他说一声已经是很给面子了!重出人界,却听废物妖灵名遍天下,她笑,一唤幽冥之火,幽冥药尊惊世倾覆天下!丹药难寻?不好意思,她从来都是把这东西当糖吃。此药剧毒?非常抱歉,她百毒不侵,万药免疫,你当她这药尊是吃素的不成?灵力废柴?那叫低调懂不懂?冥火操纵,亡灵召唤,封印一破,她就是横着走也没人敢拦她!但如果要是招惹到她了……伤她一人,她便亡他一千!而且姐姐疼,某人的挂名姐姐对着喽啰们就是一吼:你妹的别在老娘面前怪里怪气,少在这里恶心人,老娘的妹妹怎么了?你才废物,你全家都是废物!万年不进阶!然后收起彪悍,某女子对着某人温柔地说道:小洛别怕,要是有人敢欺负你,姐姐我就帮你欺负回去!某人暗中竖起一个大拇指,很无良地暗中捣鬼。……
  • 秋风凉了

    秋风凉了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