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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解放者 (1)

大碗居前的露店每天坐满了车夫和小贩。尤其在早晚和晌午三个时辰,连窗户外也没有一个空座。绍慈也不知到哪里去。他注意个个往来的人,可是人都不注意他。在窗户底下,他喝着豆粥抽着烟,眼睛不住地看着往来的行人,好像在侦察什么案情一样。

他原是武清的警察,因为办事认真,局长把他荐到这城来试当一名便衣警察。看他清秀的脸庞,合度的身材,和听他温雅的言辞,就知道他过去的身世。有人说他是世家子弟,因为某种事故流落在北方,不得已才去当警察。站岗的生活,他已度过八九年,在这期间,把他本来的面目改变了不少。便衣警察是他的新任务,对于应做的侦察事情自然都要学习。

大碗居里头靠近窗户的座,与外头绍慈所占的只隔一片纸窗。那里对坐着男女二人,一面吃,一面谈,几乎忘记了他们在什么地方。因为街道上没有什么新鲜的事情,绍慈就转过来偷听窗户里头的谈话。他听见那男子说:“世雄简直没当你是人。你原先为什么跟他在一起?”那女子说:“说来话长。我们是旧式婚姻,你不知道么?”他说:“我一向不知道你们的事,只听世雄说他见过你一件男子所送的东西,知道你曾有过爱人,但你始终没说出是谁。”

这谈话引起了绍慈的注意。从那二位的声音听来,他觉得像是在什么地方曾经认识的人。他从纸上的小玻璃往里偷看一下。原来那男子是离武清不远一个小镇的大悲院的住持契默和尚。那女子却是县立小学的教员。契默穿的是平常的蓝布长袍,头上没戴什么,虽露光头,却也显不出是个出家人的模样。大概他一进城便当还俗吧。那女教员头上梳着琶琶头,灰布袍子,虽不入时,倒还优雅。绍慈在县城当差的时候常见着她,知道她的名字叫陈邦秀。她也常见绍慈在街上站岗,但没有打过交涉,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绍慈含着烟卷,听他们说下去。只听邦秀接着说:“不错,我是藏着些男子所给的东西,不过他不是我的爱人。”她说时,微叹了一下。契默还往下问。她说:“那人已经不在了。他是我小时候的朋友,不,宁可说是我的恩人。今天已经讲开,我索性就把原委告诉你。

“我原是一个孤女,原籍广东,哪一县可记不清了。在我七岁那年,被我的伯父卖给一个人家。女主人是个鸦片鬼,她睡的时候要我捶腿搔背,醒时又要我打烟泡,做点心,一不如意便是一顿毒打。那样的生活过了三四年。我在那家,既不晓得寻死,也不能够求生,真是痛苦极了。有一天,她又把我虐待到不堪的地步,幸亏前院同居有位方少爷,乘着她鸦片吸足在床上沉睡的时候,把我带到他老师陈老师那里。我们一直就到轮船上,因为那时陈老师正要上京当小京官,陈老师本来知道我的来历,任从方少爷怎样请求,他总觉得不妥当,不敢应许我跟着他走。幸而船上敲了锣,送客的人都纷纷下船,方少爷忙把一个小包递给我,杂在人丛中下了船。陈老师不得已才把我留在船上,说到香港再打电报教人来带我回去。一到香港就接到方家来电请陈老师收留我。

“陈老师、陈师母和我三个人到北京不久,就接到方老爷来信说加倍赔了人家的钱,还把我的身契寄了来。我感激到万分,很尽心地伺候他们。他们俩年纪很大,还没子女,觉得我很不错,就把我的身契烧掉,认我做女儿。我进了几年学堂,在家又有人教导,所以学业进步得很快。可惜我高小还没毕业,武昌就起了革命。我们全家匆匆出京,回到广东,知道那位方老爷在高州当知县,因为办事公正,当地的劣绅地痞很恨恶他。在革命风潮膨胀时,他们便树起反正旗,借着扑杀满洲奴的名义,把方老爷当牛待遇,用绳穿着他的鼻子,身上挂着贪官污吏的罪状,领着一家大小,游遍满城的街市,然后把他们害死。”

绍慈听到这里,眼眶一红,不觉泪珠乱滴。他一向是很心慈,每听见或看见可怜的事情,常要掉泪。他尽力约束他的情感,还镇定地听下去。

契默像没理会那惨事,还接下去问:“那方少爷也被害了么?”

“他多半是死了。等到革命风潮稍微平定,我义父和我便去访寻方家人的遗体,但都已被毁灭掉,只得折回省城。方少爷原先给我那包东西是几件他穿过的衣服,预备给我在道上穿的。还有一个小绣花笔袋,带着两支铅笔。因为我小时看见铅笔每觉得很新鲜,所以他送给我玩。衣服我已穿破了,惟独那笔袋和铅笔还留着,那就是世雄所疑惑的‘爱人赠品’。

“我们住在广州,义父没事情做,义母在民国三年去世了。我那时在师范学校念书。义父因为我已近成年,他自己也渐次老弱,急要给我择婿。我当时虽不愿意,只为厚恩在身,不便说出一个‘不’字。由于辗转的介绍,世雄便成为我的未婚夫。那时他在陆军学校,还没有现在这样荒唐,故此也没觉得他的可恶。在师范学校的末一年,我义父也去世了。那时我感到人海茫茫,举目无亲,所以在毕业礼行过以后,随着便行婚礼。”

“你们在初时一定过得很美满了。”

“不过很短很短的时期,以后就越来越不成了。我对于他,他对于我,都是半斤八两,一样地互相敷衍。”

“那还成么?天天挨着这样虚伪的生活。”

“他在军队里,蛮性越发发展,有三言两语不对劲,甚至动手动脚,打踢辱骂,无所不至。若不是因为还有更重大的事业没办完的原故,好几次我真想要了结了我自己的生命。幸而他常在军队里,回家的时候不多。但他一回家,我便知道又是打败仗逃回来了。他一向没打胜仗:打惠州,做了逃兵;打韶州,做了逃兵;打南雄,又做了逃兵。他是临财无不得、临功无不居、临阵无不逃的武人。后来,人都知道他的伎俩,军官当不了,在家闲住着好些时候。那时我在党里已有些地位,他央求我介绍他,又很诚恳地要求同志们派他来做现在的事情。”

“看来他是一个投机家,对于现在的事业也未见得能忠实地做下去。 ”

“可不是么?只怪同志们都受他欺骗,把这么重要的一个机关交在他手里。我越来越觉得他靠不住,时常晓以大义。所以大吵大闹的戏剧,一个月得演好几回。”

那和尚沉吟了一会,才说:“我这才明白。可是你们俩不和,对于我们事业的前途,难免不会发生障碍。”

她说:“请你放心,他那一方面,我不敢保。我呢?私情是私情,公事是公事,决不像他那么不负责任。”

绍慈听到这里,好像感触了什么,不知不觉间就站了起来。他本坐在长板凳的一头,那一头是另一个人坐着。站起来的时候,他忘记告诉那人预防着,猛然把那人摔倒在地上。他手拿着的茶杯也摔碎了,满头面都浇湿了。绍慈忙把那人扶起,赔了过失,张罗了一刻工夫。等到事情办清以后,在大碗居里头谈话的那两人,已不知去向。

他虽然很着急,却也无可奈何,仍旧坐下,从口袋里取出那本用了二十多年的小册子,写了好些字在上头。他那本小册子实在不能叫做日记,只能叫做大事记。因为他有时距离好几个月,也不写一个字在上头,有时一写就是好几页。

在繁剧的公务中,绍慈又度过四五个星期的生活。他总没忘掉那天在大碗居所听见的事情,立定主意要去侦察一下。

那天一清早他便提着一个小包袱,向着沙锅门那条路走。他走到三里河,正遇着一群羊堵住去路,不由得站在一边等着。羊群过去了一会,来了一个人,抱着一只小羊羔,一面跑,一面骂前头赶羊的伙计走得太快。绍慈想着那小羊羔必定是在道上新产生下来的。它的弱小可怜的声音打动他的恻隐之心,便上前问那人卖不卖,那人因为他给的价很高,也就卖给他,但告诉他没哺过乳的小东西是养不活的,最好是宰来吃。绍慈说他有主意,抱着小羊羔,雇着一辆洋车拉他到大街上,买了一个奶瓶,一个热水壶,和一匣代乳粉。他在车上,心里回忆幼年时代与所认识的那个女孩子玩着一对小兔,他曾说过小羊更好玩。假如现在能够见着她,一同和小羊羔玩,那就快活极了。他很开心,走过好几条街,小羊羔不断地在怀里叫。经过一家饭馆,他进去找一个座坐下,要了一壶开水,把乳粉和好,慢慢地喂它。他自己也觉得有一点饿,便要了几张饼。他正在等着,随手取了一张前几天的报纸来看。在一个不重要的篇幅上,登载着女教员陈邦秀被捕,同党的领袖在逃的新闻,匆忙地吃了东西,他便出城去了。

他到城外,雇了一匹牲口,把包袱背在背上,两手抱着小羊羔,急急地走,在驴鸣犬吠中经过许多村落。他心里一会惊疑陈邦秀所犯的案,那在逃的领袖到底是谁;一会又想起早间在城门洞所见那群羊被一只老羊领导着到一条死路去:一会又回忆他的幼年生活。他听人说过沙漠里的狼群出来猎食的时候,常有一只体力超群、经验丰富的老狼领导着。为求食的原故,经验少和体力弱的群狼自然得跟着它。可见在生活中都是依赖的份子,随着一两个领袖在那里瞎跑,幸则生,不幸则死,生死多是不自立不自知的。狼的领袖是带着群狼去抢掠;羊的领袖是领着群羊去送死。大概现在世间的领袖,总不能出乎这两种以外吧!

不知不觉又到一条村外,绍慈下驴,进入柿子园里。村道上那匹白骡昂着头,好像望着那在长空变幻的薄云,篱边那只黄狗闭着眼睛,好像品味着那在蔓草中哀鸣的小虫,树上的柿子映着晚霞,显得格外灿烂。绍慈的叫驴自在地向那草原上去找它的粮食。他自己却是一手抱着小羊羔,一手拿着乳瓶,在树下坐着慢慢地喂。等到人畜的困乏都减轻了,他再骑上牲口离开那地方,顷刻间又走了十几里路。那时夕阳还披在山头,地上的人影却长得比无常鬼更为可怕。

走到离县城还有几十里的那个小镇,天已黑了,绍慈于是到他每常歇脚的大悲院去。大悲院原是镇外一所私庙,不过好些年没有和尚。到二三年前才有一位外来的和尚契默来做住持,那和尚的来历很不清楚,戒牒上写的是泉州开元寺,但他很不像是到过那城的人,绍慈原先不知道其中的情形,到早晨看见陈邦秀被捕的新闻,才怀疑契默也是个党人。契默认识很多官厅的人员,绍慈也是其中之一,不过比较别人往来得亲密一点。这大概是因为绍慈的知识很好,契默与他谈得很相投,很希望引他为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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