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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过眼云烟 (1)

我对吴满满说,你的名字真好听,适合把它写进小说里。

别。她瞪眼,这些东西一写出来,就表示成了过去式。

——题记

面前这护士涨红了脸,针头在我的手背皮肤下层忍者般左右突突,我感觉到她手心渗出细凉的汗,忍不住安抚她,别紧张,没事。她抬眼冲我一笑,又感激又羞惭的表情,我注意到她眉间的那粒红色小痣,还有挂在左胸的名牌,吴满满。

我对叠字人名有怪癖,喜欢连名带姓地喊,类似于念书时候老揪着前座女孩的马尾巴玩,有种清新如绿草般的心情。过了少年时光,随着年岁增长,习惯未改,却不免有了玩世不恭的意思。像我再去门诊打吊针,追着那护士的后背喊着,哎,吴满满,吴满满。她的同事便都意味复杂地笑看着我们,不知怎么,转身的吴满满脸又红了。

嚷什么呢。吴满满声音娇娇的,一针戳进去,这次忒准。

我老实说,你的名字很好听。

这是我们认识的开头。我叫马义方,二十九岁,职业是做混凝土销售,春天伊始感染了肺炎进医院,遇见二十三岁的小护士吴满满。她笨拙,易脸红。肺炎的吊针需要坚持打一周,一周以后,我和吴满满的关系从医护到情侣,用她的话来说,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强拉着她走,就像红花大盗在山下的小村庄里抢了一个压寨媳妇,霸道又难看。可是我看着吴满满鼓胀的小腮帮,知道她挺乐意。

和女孩恋爱不是难事,她们和传说中的不一样,其实往往不那么爱钱,也不那么要求你有多英俊逼人,重点在于你足够会说话,软硬兼磨,有真心。我各方面资质皆平庸,不过运气好,吴满满是个耳朵根子软的姑娘,耳朵软心也一定软。如果你也终日面对坚硬的工作比如混凝土,就会发现柔软是一种非常难得的材质,我想我很喜欢。

春天正式抵达的时候,我和吴满满吃饭,看电影,偶尔亲密,但并不住在一起。她性格里略有粘人的成分,走路时喜欢像一株藤紧紧爬在我的手臂上,分开时候的亲吻也如柳絮缠绵至极,每日的电话里晚安总要一道再道,总之就像所有年轻的柔软的女孩子。我有时觉得略倦,大多数时候很受用。毕竟,腻歪才是我们臆想中更接近于恋爱的感觉。

过于决绝的断裂般的恋爱,太疼。

接到程原的短信是在一个午后,他说,来茶坊坐坐。我的呼吸沉了沉。程原发信息约我喝茶一般只有两个原因:第一,事情在电话里说不清楚;第二,事情和赵朵朵有关系。我对着手机咧了下嘴,然后打电话告诉吴满满晚饭让她自己吃。听得出来吴满满有些不高兴,但我假装未发觉。对我来说,暂时还有不能忽略的人就像在KTV的点唱机里可以被优选,我知道这个时期总会过去,却还不是现在。

赵朵朵的事情其实我已经知道了大致,上周那块我所负责的政府工程地上传来消息,那个男人因为渎职被抓了,所以不难估计赵朵朵的现状。我只是不愿意去细想,有些人和事情像根软软的鱼刺哽在不见天日的咽喉深处,偶尔碰触,还是硌人。

坐在“关岛”包厢的三个人,我,程原,赵朵朵。年纪相当的三张脸,此刻不约而同地都浮凸着平静的气色。不过程原的平静是真的,赵朵朵多少有点强撑,而我的则因为极倦。赵朵朵永远那副样子,天塌下来当被盖,分明眼角布满红血丝,却还笑说,我没事。

怎么会没事呢?那个男人,我们都知道是靠不住的。

把时钟再往前拨拨吧。

我和程原还有赵朵朵,我们是大学同学。开始是赵朵朵爱上与我同宿舍的程原,大概我长了张平易近人的好人脸吧,她主动找我帮忙搭线。要命的是我却误会了赵朵朵的意思,像所有初出茅庐的小子那样莽撞地以为这姑娘眼里的秋波真是朝我免费投送的,我只注意到她顶着可爱的蘑菇头和红得嚣张的手指甲,却忽略了她爱穿中性化的衬衣,满是口袋裤子或底端不对称的长裙。小说中的这种女孩都应该以女子称呼,配以烟视媚行、锦衣夜行之类抽象的词,简而言之就是很难搞定。

图书馆和教学楼天台的几番“巧遇”,我像中了一记化骨绵掌般爱上了气质独特的赵朵朵以及她的名字,然而出于自尊道德伦理种种,还是极热心地为他们做了中间人。不得不说程原是个吸引人的家伙,我自愧不如,因为他同时也是一个十足的混蛋。大学前三年,程原成功地做了一件事情,就是和赵朵朵谈恋爱,并且让她在付出所有眼泪使尽所有招数之后还云里雾里地不知道自己是否被爱过。他甚至没有对她说过一句我爱你。

当赵朵朵在一轮夕阳下面极平淡地对我陈述这一事实,我强烈地发现自己即将脑充血。那是大学的最后一年,他们分手了,赵朵朵独自去了一趟青海湖回来,一条散着沙尘和汗味的花裙子在学校的绿树下面灿烂得那么刺眼。我看着她湖水一样平静的容颜被风吹出了破碎的微澜,难过得不得了,再顾不得许多,上前一把搂住她。我记得那时赵朵朵的腰像即将断裂的鱼那样,纤细而僵硬地绷着,那样的姿势,让我觉得她很疼。

我放松了动作,轻轻环着她说你跟我好吧,我会对你好的。

这是我说过的最没有技术含量的一句情话,却一击即中地拿下了我最喜欢的女孩。原因不言而喻,我们各自忍着各自的疼,各自为了各自的那一份卑微的甘愿。

大学的第四年我和赵朵朵恋爱,那是我最幸福的一年。相信真正爱过的人都会知道,幸福真的特简单,就是能跟你爱的人待在一块,看她吃饭,和她说话,为她跑腿,为她的烦恼而烦恼,疼痛而疼痛。哪怕那个人不那么爱你,但只要她的笑容和愁容能够同样精准地摧毁你,那就对了。是的,幸福的真谛很犯贱。

虽然很累,也有不甘和怨言,但我是愿意这么幸福一辈子的,并且已经做好了每年都给赵朵朵一次离家出走去记忆中流浪的机会。可是我竟然很愚蠢地将这株奇葩般的女子带到了我新工作的同事聚会上,让她认识了那个职位只高过我两级但泡妞手段不知能将我打得翻版多少次的男人。

一个月以后,我在送皮蛋瘦肉粥给赵朵朵当宵夜的路上遇见了正在路边缠绵的两个人,天知道我有多后悔为了制造微不足道的惊喜而告诉赵朵朵我当晚加班——我第一动作是掉头离开,当时竟然天真地以为,只要真的过了那晚那场景,一切就没事。

事情没有这样发展,赵朵朵叫住我说,我们分手吧,我过不了自己那关。

我被暴拳打蒙了般点头,因为我的确不知道自己是否有容忍她一年离家出走两次的耐力。

和赵朵朵分开才一天我就后悔了,并且想得十分清楚,即便赵朵朵离家后永远有一去不返的可能我还是愿意这么等着她,因为在我的领土范围早就签了一张随意居留证给她,若没有爱,我拿自尊何用呢?我打电话给她,去她的楼下等她,当然,排在这些事情之前的第一件事是重重地给那个男人一拳后辞职。那份工作前景待遇皆不错,离开公司那天我心情挺悲壮的,我想我是为了爱而犯傻的勇士。

有句歌词是我只有这一点勇。后来我发现,勇和被爱根本不成正比。赵朵朵则说,可你是在把勇气拿来攻打一座早已溃烂的城堡,实在浪费了。她说得多么的文艺漂亮,我天生驽钝,很久都回不过神来。

就那样等了赵朵朵好几年,以为那只是一场稍微漫长的旅行。但出乎意料,赵朵朵居然一直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到他结婚,升职,从政……嗯,新娘不是她。四年后我终于才开始补习般接连恋爱,每每有漂亮战绩,程原却两个字嗤我:你蠢。

再没有比我更蠢的了。此时看到她落难仍隐疼。

还是程原清醒,淡淡地答赵朵朵一句:那人的事情,本来就跟你没关系。她不屑地撩了撩嘴角,用眼睛牢牢地盯了程原几秒钟,反而转移话题调侃起他前一阵去A市约会旧日情人的事情。我除了大口喝茶,找不到别的动作。

吴满满乖巧地站在“浮沉”门口等我,是我发信息叫她来。程原与她见过一次,当下微笑招呼。赵朵朵嘴上不饶人地开口便说,马义方,你怎么又拐带纯良女子?我说冤枉,这次我可是受害者。说着亲昵地搂了搂吴满满柔软的小腰肢,她不明就里地捶了我一下,脸上又流露着非常爱娇而自然的甜蜜表情。

当晚我带吴满满去吃了她垂涎已久的法式烛光晚餐,又带她去小酒馆听了一场根本不知道唱什么的非主流靡靡之音,最后还极尽缠绵之能事地进行了午夜活动。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我没有违着心意。但后来吴满满伏在我胸口手指一根一根拈她的头发问,嘿,那个叫赵朵朵的,应该是你最难忘的那个女人吧。

唉,另一个真理是,再笨的女人到底都要比男人聪明一丝。

那一丝,可能正是青丝的丝。

我嗯了一声,没有表示否认,吴满满也没有继续问什么,因为她趴在我的胸口睡着了。清晨起床的时候她还淌了一点儿口水,那液体干涸以后像个看不见的图章一样盖在我皮肤微妙的位置,我凭着感觉摸了摸,兀自笑了起来。天光在那时候亮了,同时还有月光,它们像泉水一般托着吴满满温柔的面孔,非常美。

那晚过后,我把吴满满连人带物地掳到了我年初新买的小公寓里。

只是那一阵我变得异常繁忙,政府工程地中途换了负责人,一切事务都要面对重新审核和洽谈的麻烦程序,大堆本来已经批出去现在却前途未卜的混凝土成了我的心头疾患,一天几十通电话接得我耳鸣,往返工地常常需要好几次。那个男人的名字极高频率地出现在我的生活范围,赵朵朵的影子也随之见缝插针,虽然她没有再出现过,可是也没办法继续在我的方寸世界里完全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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