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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说服对方的原则 (1)

一避免与对方争论

我们绝不可能对任何人——无论其智力的高低——用口头的争斗改变他的思想。

一个过于争强好胜的人面临着两种选择:要么是暂时的、表演式的、口头的胜利;要么是他人对你的长期好感。很少有情况下二者兼得。而我们有些人总是喜欢与人舌战不休,与人拍桌打椅,争得面红耳赤,嗓音嘶哑,而最后的结果只有一个:徒劳无益。因为即使他争赢了,但这种表面的胜利实无大益;而且会损伤对方的自尊,影响对方的情绪。若是争输了,当然自己也不会觉得光彩。所以,最好的策略就是不要过于与人争论。

卡耐基在人际关系上也有过失误,第二次世界大战刚结束的某一天晚上,他在伦敦参加一场宴会。宴席中,坐在他右边的一位先生讲了一段幽默故事,并引用了一句话:“谋事在人,成事在天。”那位健谈的先生说,他所引用的那句话出自《圣经》。

“他错了,”卡耐基回忆说,“我很肯定地知道出处。为了表现优越感,我很多事,很讨厌地纠正他。”他立刻反唇相讥:‘什么?出自莎士比亚?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句话出自《圣经》。’

“我的老朋友法兰克·格孟坐在我左边。他研究莎士比亚的著作已有多年,于是我俩都同意向他请教。格孟听了,在桌下踢了我一下,然后说:‘戴尔,你错了,这位先生是对的。这句话出自《圣经》。’

“那晚回家的路上,我对格孟说:‘法兰克,你明明知道那句话出自莎士比亚。’‘是的,当然,’他回答,‘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场。可是亲爱的戴尔,我们是宴会上的客人。为什么要证明他错了?那样会使他喜欢你吗?为什么不给他面子?他并没问你的意见啊。他不需要你的意见。为什么要跟他抬杠?永远避免跟人家正面冲突。’

“永远避免跟人家正面冲突”。卡耐基谨记了这个教训。

小时候,卡耐基是个积重难返的杠子头,他和哥哥曾为天底下任何事物而抬杠。进入大学,他又选修逻辑学和辩论术,也经常参加辩论比赛。他曾一度想写一本这方面的书,他听过、看过、参加过,也批评过数千次的争论。这一切的结果,使他得到一个结论:天底下只有一种能在争论中获胜的方式,就是避免争论,要像躲避响尾蛇和地震那样避免争论。

十之八九,争论的结果会使双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的正确性。你赢不了争论。要是输了,当然你就输了;如果赢了,还是输了。为什么?因为“一个人即使口服,但心里并不服”。

你不能辩论得胜。你不能,因为如果你辩论失败,那你当然失败了;如果你得胜了,你还是失败的。为什么?假定你胜过对方,将他的理由击得漏洞百出,并证明他是神经错乱,那又怎样?你觉得很好,但他怎样?你使他觉得脆弱无援,你伤了他的自尊,他要反对你的胜利。

波恩互助人寿保险公司为他们的推销员定了一个规则:“不要辩论!”真正的推销术,不是辩论,也不要类似于辩论。人类的思想不是通过辩论就可以改变的。

欧哈瑞,是位很爱冲动的爱尔兰裔人,他做过汽车司机,后来推销卡车。他老是跟顾客争辩,如果对方挑剔他的车子,他立刻会涨红脸大声强辩。那时候,他在口头上到赢了不少辩论。他在走出人家的办公室时想:“我总算整了那笨蛋一次”。可是他什么都没有卖成。

后来他训练如何自制,避免口角,成为了纽约怀德汽车公司的明星推销员。他怎么成功的?他说:“如果我现在走进顾客的办公室,而对方说:‘什么?怀德卡车?不好!你送我我都不要,我要的是何赛的卡车’。我会说:‘老兄,何赛的货色的确不错。买他们的卡车绝对错不了。何赛的车是优良公司的产品,业务员也呱呱叫’。

“这样他就无话可说了,没有抬杠的余地。他总不能在我同意他的看法后,讲一下午的‘何赛的车子最好’。接着我们就不再谈何赛,我开始介绍怀德的优点。

“以前若是听到那种话,我早就气得脸红一阵白一阵了,我会挑何赛的错。我愈批评别的车子不好,对方就愈说它好,愈辩论,对方就愈喜欢我竞争对手的产品。

“现在回忆起来,真不知道过去是怎么干推销的,我一生在抬杠上花了不少时间。我现在守口如瓶了,果然有效。”

你是要那种表面上的胜利,还是别人对你的好感呢?正如睿智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所说的:“如果你老是抬杠、反驳,也许偶尔能获胜,但那是空洞的胜利,因为你永远得不到对方的好感。”

美国威尔逊总统任用的财政部长威廉·麦肯铎,把多年的政治经验归结为一句话:“靠辩论不可能使无知的人服气。”其实,不论对方聪明才智如何,你都不可能靠辩论改变任何人的想法。

所得税顾问派森,为了一笔9000块钱的税收,跟政府一位的税务稽核员争论了一小时。那位稽核员非常冷酷、傲慢,而且顽固,任何解释和理由都没有用……愈是争执,他愈顽固,所以派森决定改变话题,捧他几句。

他认真地说:“比起其他要你处理的重要而困难的事情,我想这实在是不足挂齿的小事。我也研究过税务问题,但那是书上的死知识,你的知识全是来自实际工作的经验。有时我真想有份像你这样的工作,那样我就会学到很多。”

这下,稽核员在椅子上伸直身子,花很多时间谈论他的工作,说他发现过许多税务上的鬼花样。他的口气慢慢地友善起来,接着又谈起他的孩子。临告别的时候,他说要再研究研究派森的问题,过几天再通知结果。

三天后,派森接到电话,那笔所得税决定不征了。

这位稽查员表现的正是一种普通的人性特点,他需要一种自重感。派森先生越是与他辩论,他越想扩大自己的权力,得到他的自重感。但一旦承认他的重要,辩论便立即停止,因为他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他立即变成了一个同情和友善的人。

拿破仑家中的管家常与约瑟芬打台球。这位管家在他所著的《拿破仑私生活的回忆》中说:“我虽有相当的技艺,但我始终要设法使她胜我,这样她会非常欢喜。”我们要从这一故事里学到一个有用的教训。我们要使我们的顾客、情人、丈夫、妻子在偶然发生的细小讨论上胜过我们。

释迦牟尼说:“恨不止恨,爱能止恨”。而误会永远不能用辩论停止,而需要手段、外交、和解来看对方观点以使对方产生同情的欲望。

我们为什么要和人家发生争辩?起因由于彼此的主张不同。为了主张不同而发生争辩结果是很容易彼此结下仇恨来的。我们在社会上生活,朋友是多一个好,冤家是少一个好。我们为了一些小小的事情发生争辩,这便是减少朋友增加冤家的一个办法。

林肯有一次教训一个和人家争辩的青年军官说:“你不应该耗费了许多宝贵的光阴去和人家争辩,更不应该蓄志争辩来破坏人家的自尊心。要是你自己觉得有什么吃亏的地方,能够谦让的,还是谦让一点的好。你与其因为和一只狗抢路走而被它咬一口,倒不如让它先走过去的好;因为,如果你被它咬伤了,就是你把它打死了,也是和你的伤口没有丝毫补益的。”

每一个人都有着他的自尊心的,一个耶稣教的信徒,他相信人是由上帝造出来的。但是,你用达尔文的进化论来驳倒他,驳得他是哑口无言了,你当然是胜利了。可是,他虽然哑口无言,他未必就抛弃他自己的主张而信仰你的主张。他对你的驳倒,使得他面红难堪,他就把你怀恨在心,他就和你结成了仇恨。但是,请问这样的做法,你所得到的不过是一个眼前的口头上的胜利,而彼此的友谊,便就从此完结了。我们试想一下,这对你究竟有了些什么利益呢?

我们在日常交谈中,为显示自己的才能,什么事都去争论几句,死钻牛角尖,往往就会陷入被动的局面。因为争论的结果,无论你是赢或是输,对于你都一样,还是输。

有一则伊索寓言讲了这么一个故事:

有一个神,认为自己很伟大,是人们最敬重的神灵,经常沾沾自喜。有一次来到人间,看到人们塑造了很多塑像,其中很多都是自己的塑像,他高兴得差点疯了,特意去一个卖塑像店看一看,结果发现人们在卖塑像时,是把自己的像当添头白送的。他从此再也不狂妄了。

寓言的寓意很深刻,讽刺也很明显,然而世界上很多人不引以为戒。很多人喜欢批评别人,把别人批评得一无是处,好像真理就在他一个人的手中。还有的人喜欢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来显示自己的博识和伟大。这样的人,就是狂妄自大,而狂妄自大的人是没有好下场的。

聪明人终得要为自己的利益打算,只有傻子才会去干那遭人怨恨的勾当。

现在我们先来看一则傻子所干的故事:

有A和B两位先生,A先生的性情非常固执,无论自己是怎样的错误,他绝不肯认错的。有一天,他们两人正在闲谈,无意中谈到了砒是一种有毒物质,而A先生偏说没毒的,有时吃了还可以滋补身体。可是B先生无论如何反对着A先生的主张。但A先生越是受到B先生的反对,越是要为他的主张辩护。他说医治梅毒的九一四,中间就含有砒素,但是注射到人的血管中去,人并不中毒而死。一到冬天,据说乞丐露宿街头,无法抵御寒冷,于是吃一些砒,就可以不要紧了。他举出了例子来为自己的主张辩护,而B先生则无论如何坚持着吃了砒霜被要毒死的。结果,A先生为使他的主张成立起见,所以对B先生说道:“你不相信吗?那我们可以当场试验,我来吃给你看,到底我吃了砒之后会不会死。”他们争论到了这一个地步,A先生则偏说吃了不会死,B先生则偏说吃了一定死,所以结果A先生竟买了砒来预备吃给B先生看了。B先生到了这时候,深恐A先生真的中毒而死,所以竭力说着砒有大毒,无论如何劝A先生不要冒险。然而,A先生为他的自尊心起见,他如何肯承认砒有毒而不吃呢?结果,B先生越是劝他不要吃,他越是要吃给B先生看,终于他是吃了,后来终于他也死了。

A先生死了之后,因为A先生B先生本来是好友,所以B先生就深自悔恨,说当时不该和他这样地争辩。A先生的死,完全是他杀死了的;因为当时如果B先生自认自己的主张不对而去同意了A先生的主张,那么这场人命案件便也不会闹出来了。

从上面的故事看来,我以为A先生B先生两人都是傻子;因为,A先生自己牺牲了性命,而B先生也负了杀死甲的罪名,他们俩人对于自己都是有着不利的,他们还不是傻子是什么?如果当时他们两人中不论哪一方面肯牺牲自己的主张而去同意对方的主张,这惨案便不会闹出来了。所以,他们两人都是傻子,傻子才爱去和人家争辩。

有人说,真理只有一个,牺牲自己的主张而去同意人家,但是自己的主张明明是对的,这不是牺牲真理而去服从谬误了吗?其实不然,我们当然要拥护真理,我们当然不可以牺牲了真理去服从那不合理的主张。然而,你在某种场所,虽然表面上你是牺牲真理而去同意了人家,实际上对于真理也并不会有了丝毫的损害。

生活中常会遇到一些专爱与人作对的人。对于那些与你唱反调的人,你采取何种态度呢?通常,大多数人所采取的态度是:向对方展开反驳。

事实上,这种反驳是没有什么用处的。你之所以会对他展开反驳,乃是欲使他持有与自己相同的意见。从道理上讲,对于那些与你唱反调的人,你或许应该大规模地展开反驳,以便把他们驳倒。不过,即使你做到了这个地步。其效果又如何呢?

你必须冷静思考的是你自己所希望的,并非彻底地去击败他,使他投降;而是欲使对方同意你的看法、意见,使他的观点与你一致。

凡是有人反对你的意见,你往往会认为那一个人向你挑战了,甚至认为他瞧不起你。于是,你会更有力地鼓吹自己的想法及主张,藐视对方的想法及意见,并嗤之以鼻。

为了说服对方,改变他的意见及行为,必须冷静地把事实指示给他看,与他从容地交谈。当你与某人议论时,必须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在展开争论时,切勿动感情地大嚷起来,或采取激烈的态度。针对这个问题,美国耶鲁大学的两位教授进行了一项实验。

这两位教授耗费了7年的时间,调查了实际举行过的种种争论的实态。例如:店员之间的争执,夫妇间的吵架,售货员与顾客间的斗嘴等,甚至还调查了联合国的讨论会。

结果,他俩证明了凡是去攻击对方自我的人,绝对无法在争论方面获胜。相反,能够在尊重对方的人格方面动脑筋的人,则往往能够改变对方的想法,甚至能够按自己的想法操纵对方。

从这件事中,我们不难获知:人们都有保护自己,避免被他人攻击的强烈冲动。当你对他人说:“哪有那种荒谬透顶之事!”或者:“你的思想有问题”之时,那个人为了保全自己的面子,以及守住自己的立场,定会紧紧地闭起他的心扉。因而,与人展开议论之时,总是以采取冷静的态度为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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