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224100000004

第4章

我告诉母亲明清回来了。知道了,她说,人家已经来过我们家了,还死活硬塞给你爹两张钱呢。说着,她朝茶几上努努嘴,我看见一只茶杯底下压着两张蓝灰色的纸钞,我知道那是钱,但我不明白明清为什么要给钱我们。“明清是想让你这段时间帮他照顾一下他老婆,听他的口气,那女人好象病了,需要在这里安静地休养一阵子。”母亲说道。我说,我能够照顾好她吗?“怎么不能,”母亲说,“有我们呢,你只需每天过去看看就是了,帮她扫扫地,送送饭什么的。”我说,明清应该去找金玉帮忙的,他比我能干。傻儿子啊,你真是个傻瓜!你怎么不想想,“没意思”是个什么东西?好吃懒做,又脏得像头猪,不像你,虽然是个傻瓜,但勤快老实,人长得也体面,如果再聪明点儿的话,简直就是个完人了,最重要的是你从不害人。母亲表扬我道,“明清说了,你是他在这个世界最放心的人,把那个女人交给你照顾,他再放心不过了。”

听到母亲的表扬话后,我心里甜丝丝的。吃午饭时,母亲又在我的稀饭碗里加了一勺蜂蜜。我的嘴巴都差不多被粘住了。吃完稀饭,我站了起来,把碗一推,像一只蜜糖罐子一样,就摇摇晃晃地来到了明清家里。

明清正在与我父亲喝酒呢。桌子上摆放着明清从城里带回来的烧鸡、牛肉和其他一些熟食,它们都被装在一只只白色或红色的塑料袋子里,每只袋口都朝外翻着,露出一些焦黄或紫褐色的食物。见到我后,明清用一只脚踹了踹身边的一只椅子腿,说道,来,傻瓜,你也坐过来和我们一起来一杯酒吧。说着,他拧开瓶盖子给我倒上了满满的一杯。

我说,我从来没有喝过酒,喝不好。

明清说,没有人喝不好酒的,只要你喝,你就会喝了。

我说,我不喝。

父亲说,傻瓜的确不会喝,这酒多好啊,别让他浪费了这么金贵的东西。

浪费什么,一点都不浪费的,明清说,待会儿你回去时把这些酒都带去就是了,我那里多的是。已经泛滥成灾了。明清想了想,又补充了这么个我从没有听说过的词语,随后又指了指放在墙边的一个纸箱子,那里面全是酒瓶子。

听明清这么一说,我父亲就缩进自己的皱纹里开心地笑了起来。那么,傻瓜,你就把这杯酒喝了吧,听明清的话,他用胳膊肘碰了碰我,说道。

于是我就把那杯酒喝了。一饮而尽。

明清给我撕了块鸡腿,放进我碗里,说道,傻瓜,我这就把老婆交给你们了,等她身体养好了我再回来接她。

放心去吧,我会将她当作自己的儿媳来看待的,父亲说道,明清啊,你是干大事业的人,不像我们这个傻儿子,永远也长不大。

长不大才好呢,明清说,长大了有什么好的,我羡慕傻瓜都来不及呢!

瞧你说哪儿去了!父亲满脸讪笑道,你现在可是总经理呢。

总经理怎么了?城里的人个个都是总经理,多的是!一块瓦片砸在人群中,不知道能砸死多少个总经理。明清苦着脸说道,我现在巴不得变成一个大傻瓜,就像你一样,多好,无忧无虑的。说着,他又给我斟满了一杯酒。

父亲说,你是在笑话我们家的傻瓜哟,哪能呐!

我说的是真心话!说完,明清猛喝一口,然后长长地叹息了一声。

明清啊,你是不是在城里遇到什么挫折了?要是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对我讲一讲,反正我又不是什么外人,说出来你心里或许会舒服一些。父亲关切地问道。

没有,明清摆了摆手,哪能呐,他说,我现在的事业正如日中天呢。

父亲怔了一下,说道,就是,你这样的人是不会遇到困难的,看来我是多虑了。哦,对了,明清啊,看在你和傻瓜从小在一起玩的情分上,留心一下,看能不能在你那里给他谋个事做,守守门什么的,干什么都行,他总不能一辈子都跟着我们吧,再说,我们也会老也会死的,到那时,谁能帮他呢?

明清想了想,回答说,我考虑考虑吧。

我却在心里想,我哪里也不会去的,城里面能上天吗?我才不去呢。再说,明清刚才已经说得够明白的了,城里到处都是总经理,但傻瓜并不多见呢。

后来,明清不知怎么就提到了金玉,“没意思”还是像从前一样游手好闲吗?他问我父亲,听说这家伙连火也没有能够把他烧死,是不是?

是啊,他的确是个害人精!父亲气愤地说道,村里的人个个都希望他早死,可他却活得津津有味的。这不,他现在又缠上傻瓜了,天天闹着跟他上山放牛,尽欺负他……

这事我来处理!明清打断我父亲的话,“啪”的一声放下筷子,说道,我要让他从这里消逝掉,否则,我把许花子放在家里也不放心呐。

那我们就都指望你了,父亲连连点头,说,来,我代表全村老百姓敬你一杯。

我心想,这下好了,明清要把金玉处理掉了,今后就再也没有人欺负我了,而且,金玉不在了我就又能上天了。但我不知道明清会用什么办法让金玉从村里消逝,难道他准备把他埋进土里么?如果只是将他活埋起来的话,他会不会在土里面长出一大串来?我想象着金玉在土里的样子,就像是怀堂老爹以前埋在地里的红薯,越长越多,不禁咧嘴笑了起来。

父亲说,傻瓜,你傻笑个什么?起来,去收拾房间去!

我站起来拿起门角落边的扫帚,问道:神仙住哪儿?

父亲和明清都被我的问题弄得满头雾水,好半天,明清才恍然大悟:你是问许花子住哪间房啊,是不是?你看她住哪儿好?一楼还是二楼?边问我边大声喊:许花子,下来一下!

一阵叮叮叮的高跟鞋磕碰声之后,许花子袅袅婀婀地出现在楼梯转口处,什么事?她问。

明清看了我一眼,说道,傻瓜有话要问你,傻瓜你问她?

我满脸通红地望着许花子,嗫嚅着:我……你,我,你……

明清不耐烦地说道,算了,还是我来问吧,傻瓜想知道你准备住哪间房,是楼上还是楼下?你告诉他,他好帮你打扫打扫。

许花子有些犹豫,好象一时半会儿还拿不定主意。

这样吧,明清说,傻瓜你跟她上去,帮她参谋一下。

许花子笑道,傻瓜,你就上来吧。

我拎着扫把磨磨蹭蹭蹭地跟随许花子来到二楼,许花子还想带我往三楼走,但我站在拐角处不动了。你怎么不走了?许花子回头问道。我说,三楼不好。有什么不好的?她问。我说就是不好嘛。哦,我知道了,你是说那个老鬼在上面住过,是不是?她问。我摇摇头。哪是因为什么?许花子问。我回答不上来,又不想让她知道我有那个什么狗屁的“恐高症”,只是说“上面没有下面好”。许花子叹了口气,说道,就依你,我住二楼吧,现在你帮我把这几间房收拾干净。

我挥舞扫帚仔细打扫起房间来。

父亲和明清出现在楼前的场地上。明清捂着鼻子,父亲在喊:轻点啊傻瓜!

我没有理会他们,我拿定主意要把每一粒灰尘都扫地出门,以便让神仙住在一个干净敞亮的环境里。我扫啊扫,边扫边在心里对怀堂老爹说,如果你见过神仙,你也一定会像我这样做的,我现在不过是在帮你干活而已……

黄昏的时候,明清开车走了,临走的时候,他把金玉也捎带上了车。金玉是我从山上喊回来的,但我没有想到,原来明清是要带金玉进城啊。为什么他不将金玉就地埋掉呢?

村子里的人一个个都流着口水前来为他们送行,有人说,“没意思”这个狗日的享福呢,要进城去做城里人了,我们脑壳都想破了,却没想到都是在替他着想。有人说,“没意思”即便死了也划算呀,即使做不了城里人,他总算是坐了一回小轿车啊,划算呐。

他们离开后,我又回到山坡上躺下。金玉一走,小沙牛重新回到了我的牯牛身旁,它们在一道相互摩擦着身子,亲热得不得了。我看见它们并不像平时那样老老实实地低头吃草,而是在一起磨磨蹭蹭地互相舔着,又仰起头慢慢朝山顶上走去。后来,我也跟随它们来到了山顶上。

风无缘无故地乱吹,尽管不大,但已经足以让山上的小草们弯腰俯首了。草弯下去以后,卵石便上升起来,像一朵朵坚硬的蘑菇。牛蹄踩在卵石上发出“嘀嗒嘀嗒”的生脆的声音。我拣起一块石子,在袖口上蹭了几下,含进嘴里,然后闭上眼睛,猛吸一口气,就这样,我去了天上。

天上依然是空荡荡的,与往常并无太大的区别。我漫无目标地在云层上面走动着,远看云层像起伏的山岚、盆地和峡谷,但走在上面却如履平地,怎么走也不觉得累,只是感到寂寞。不知走了多久,我才看见一个人影远远地坐在一块青石板上打瞌睡,口水流过他的脖颈和胸腹,又顺着他的大腿流到了脚踝下面。我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么长而且是这么透明的口水,就想过去看个究竟。当我来到距离他十几步开外的地方站下时,看见从那人体内流出的口水变成了一条非常宽阔的河流,这河流阻止了我继续往前走的冲动。我十分恼火,便故伎重施,对着那人猛地吹了一口气。你瞧怎么着?那家伙居然纹丝不动,而他的口水仿佛汹涌的波涛劈头盖脸地向我扑了过来。我吓得魂飞魄散,拔腿就跑。跑啊跑,喘出的粗气差点把含在口里的那块石子给冲掉了,要知道,它可是我的食物,如果我想在天上多待一会儿,就得把它多含一会儿。在我狂奔的时候,听见波涛在身后呼啸不止,而当我精疲力竭地站住时,回头却发现身后一无所有,波涛不见了,那个人也不晓得去了哪里。我又置身于空空荡荡的环境里,没有人,没有树木,什么都没有。我休息片刻,然后鼓足力气大声喊道:

“嗨——”

“嗨”声过后,眼前出现了一个身高体壮的大汉,不仅长了胡子眉毛,还有一张宽阔无边的大嘴巴。大汉像一座铁塔似地立定在我的正前方,当他开口说话时,我的耳朵里面嗡嗡作响,好象陡然间飞进去了一窝蜜蜂。我捂住耳朵,目瞪口呆地望着那个人,一直望到脖颈酸疼,才低下头来。不低头还好,一低头我便吓得哇哇乱叫起来。原来,我的脚下是空的,云层不见了,我悬在空中,头晕目眩。我一叫唤,口里的石子便掉了下去,接着,我的身子也落了下来。我心想,这次肯定死定了,死得可能比怀堂老爹还要惨,恐怕我不仅会被摔成一只比冬瓜更圆的南瓜,而且还很有可能是个破碎得七零八落的南瓜。死到临头,我索性闭上了眼睛。

让我倍感惊奇的是,我的身体并没有一直往地下落,而是在下落的过程中摇身一变变成了一粒灰,落进了一个指甲壳缝里。我看见一块透明的弧形的指甲壳,像一座玻璃帐篷罩着我的身子。帐篷里面只有我一个人。我想,反正已经是这样了,不如睡他一觉吧。这样,我就睡了过去。醒来时,我身边好象多了一个人,我眼睛都懒得睁开,就问道,金玉,是你吗?但那人却不回答。我猜这人若不是金玉就一定是许花子,就问,许花子许神仙,是你吗?但那人还是不回答。于是,我睁开眼睛,用手在身边摸了摸,只摸到了一丝温热,那人却不见了。我总不能老是这样待在帐篷里面吧,再说我的肚皮也开始发出警告了,我得爬出去。我爬啊爬,后来便爬出来了,爬到了一根手指尖上,这指尖像是用海绵做的,软和得不得了,我禁不住在上面打了个滚。这一滚却滚出了一件不该有的事来——我把那个大汉给滚醒了。

“小东西,找死啊,你弄痒我了,”大汉在高处说道,“既然这样,你必须去帮我办一件事,否则,我就捏死你。”说着,他稍稍动弹了一下指关节,我便滚到了他的手板心里面。

我问,“什么事?”

“你不是一直都想到天上来玩么?如果你把这事办成了,我答应你,今后你随时可以上天,而且还可以在上面小住一段时间。”大汉说,“我知道,你们那里所有的人都说你是个傻瓜,但我要你回去找出几个比你更傻的人,由你把他们带上来……”

大汉还没有说完,我就哈哈大笑起来。

“你笑什么?”

我说,我笑你真是个大傻瓜,你难道不知道我就是我们那里最傻的人吗?我笑得肠子都快要断了,哎哟,没有人比我更傻的了!我抽噎着说道。

大汉却不笑,脸上还是一本正经的,他说,“傻瓜呀,告诉你吧,说这话的人本身就是比你更傻的家伙,你去把他带上来。”

我想,我们那里的人都是这样说的,连我父母都是这样说的,难道他们真的都比我还傻吗?如果真像大汉说的那样,这岂不是件太容易办的事了?他要这样的人有什么用处呢?

“你为什么要我带他们上来?”我问道。

“帮我建一座天堂,”大汉说道,“亏你还常常偷跑到天上来呢,难道你没看见我们这些天上的人都没有房子住吗?我要你们帮我造一座大房子,当然不会是高楼,天上的人是不需要高楼的,但必须宽敞,不然的话,我怎么睡得进去?”

我说,“既然这样,我就下去试试吧,但我没有把握能不能把他们带上来。而且,我也不敢保证,他们是不是合乎你的要求,你要知道,在我们村里,凡是有点做房子经验的人包括那些木匠、泥瓦匠,只要是有点力气的人差不多都被明清带走了,连金玉也被他带进了城。金玉你认识吗?村里人都叫他‘没意思’,只有我一个人还叫他金玉。他说,他也是经常上天的,而且还说他自己就是个神仙,上天入地无所不能,是不是这样?”

“他在撒谎,”大汉说,“不信,你马上就可以见到他的下场了。”

“他怎么了?”

“死了。”

“怎么死的?”

“是被刚才从你嘴巴里掉下去的那个石子砸死的。”

我心里一惊,不会吧,掉下去的那块石子不过鹌鹑蛋大小,怎么可以砸死金玉,而且那么多的人,为什么偏偏凑巧砸死了他?

“不信,你就下去看看吧。”大汉猛一挥手,我便掉了下来,轻飘飘地落在了一个十分古怪、简直有些不可思议的地方。

我落在了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却没有一个人注意到我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所有人的注意力都不在我身上,他们都在围观一具尸体。后来,我才明白,所有的人都是这样的,你如果还活着,是不会有人注意你关心你的,但一旦你死了,大家便会围过来,像苍蝇一样,围在你难看的尸体旁,窃窃私语。

尸体当然是金玉的。

我看见地上有一大滩新鲜的血迹,如同我在天上看见的那个人的口水,唯一的区别在于血是不透明的。这么多的血都是从金玉的脑门顶上流出来的,流完后那个洞眼继续往外泛着泡沫。有人大着胆子用脚尖挑了挑金玉的尸体,他们想搞清楚死者的死因。在金玉的尸体被翻过来后,我听见有人惊叫出声来。他们看见了一桩骇人的怪事,原来地上那么多的血除了一部分是从金玉脑门上的那个洞眼冒出来的外,更多的是从他的屁眼里流出来的。他的皱巴巴的蓝布工作裤全被血水浸透了,裤子后面也有一个同脑门几乎同样大小的洞眼,从这个洞眼里流出来的不仅有血,还有一截直肠,一个鹌鹑蛋大小的石子裹在血乎乎的直肠里,随着他的翻身,石子滚落到了一边。我看见那枚石子更加光滑圆润,上面并没有粘染丝毫的血迹,而且看上去比我含在嘴里时小了许多,像一只眼球,晶莹剔透的。

同类推荐
  • 哈姆雷特

    哈姆雷特

    讲的是丹麦王子哈姆莱特为父复仇的故事。悲剧虽然取材于丹麦历史,但是深刻地揭露了封建社会宫廷内部的腐化和堕落的尖锐的斗争。
  • 佳期如梦

    佳期如梦

    很多时候我们放弃,以为不过是一段感情,到了最后,才知道,原来那是一生。与孟和平的初恋,是洁白芬芳的桅子花,开在安静的校园。事隔多年,再次重逢,他却成了无良地产商。而阮正东是名流贵族世家子弟,一向游戏人间,尽握众生繁华。究竟谁才会是她的m.pgsk.com?
  • 告白计划

    告白计划

    他温柔又蛮横的抱起她,下巴搁在她的小脑袋上,感受到她藏在内心深处的脆弱和自卑,只觉得一阵的心疼。“你不相信我会喜欢你、会爱上你吗?那我告诉你,我爱你的全部,包括你的娇柔、你的粗鲁、你的可爱和你迷糊时的模样,而且是永远爱!
  • 催眠启示录(爱伦·坡中短篇小说选)

    催眠启示录(爱伦·坡中短篇小说选)

    爱伦.坡关于小说创作的著名理论是“效果论”,即力图在作品中先确立某种效果,具体的创作和思考要围绕这种预期的效果。 这个小说选本《催眠启示录(爱伦.坡中短篇小说选)》,既有侦探类,也有恐怖类、神奇类、心理类、象征类等,能够大致囊括他的总体风格。 《催眠启示录(爱伦.坡中短篇小说选)》收录了《威廉.维尔逊》、《被藏起来的心脏》等文章。
  • 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

    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59岁时发表的第一部小说,享有英国第一部现实主义长篇小说的美誉。该书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在当时社会赢得了广大的读者群,一年之内就再版三次。随后的几十年当中,它一版再版,成为继《圣经》之后出版的英语语言读物中阅读范围最广的图书之一,而且在西方文学史上没有任何一本著作像《鲁滨逊漂流记》一样产生数目如此巨大的译本和改写本。其文学影响及对人类社会的深远意义是许多其他著作所无可比拟的。这部作品通过作者丰富的想像力,鲜明·反映了18世纪英国社会的时代特征,真实地描写了离开社会28年之久的人所经历的逆境和绝望感,还有对信仰的体验和对生活无尽的挑战。
热门推荐
  • 皇帝女儿也愁嫁:月容格格

    皇帝女儿也愁嫁:月容格格

    她(月容格格)拥有一张怪异的阴阳脸,新婚当晚吓死了驸马爷,她身处在看似华丽实际深渊一样的皇宫内,避免不了宫廷内的残忍与斗争,她,任性贪玩蛮横但讲道理.她成为一贵妃的眼中钉,为了拔掉这个肉中刺,她遭遇暗杀,未成,便流落天涯,误打误撞进了赌场,赢来了十个山寨土匪做男佣,做了山中的女大王,却被一风流才子看中,跌入了感情的旋涡.情节无论多曲折,最终她是否能找到真爱?一个能和她相伴到老的如意郎君?.........
  • 九型人格生存手册

    九型人格生存手册

    当你翻开本书时,你就已经开始了一场奇妙的自我发现之旅。如何认识自我,发现自己的优势,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业,与他人融洽相处,九型人格可以助你解开所有与性格相关的秘密。
  • 邪王独宠妻:傲娇狂妃要逆天

    邪王独宠妻:傲娇狂妃要逆天

    “朕准了”她红唇勾起,在这异世打出了一片天地;他宠她入骨,看云卷云舒。张扬肆意。他轻笑着拥她入怀,她用铁血手腕,她是他尊贵的女王陛下,悄然为她打下了一场盛世繁华。“我这辈子唯一的执念,就是陪着你,陪着你生一窝孩子,陪着你慢慢白头,每天相拥着看日出日落,一直都是,然后这一辈子,也就陪你过完了。”
  • 实用家庭文书写作大全

    实用家庭文书写作大全

    本书详细介绍了家庭文书的写作方法:书信文体写作第一节书信的含义和作用现代书信,就其通信手段来说,是多种多样的。仅以邮政部门递送的书信而言,除去一般的书信,还有名信片、贺卡以及电报。这些,无疑也属于书信,我们按其内容分系于各类之下。
  • 我爱上了美女导师

    我爱上了美女导师

    蓝莹莹带女儿林小雨到超市购物,小孩子因调皮撞到了年轻女子戴小芳,使两个女人彼此认出了对方,并找家清静的咖啡屋坐下细聊,蓝莹莹对戴小芳好友讲述了自己在校园里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罗曼史……那天,林春雨自驾车返校来到交叉路口问路,与蓝莹莹邂逅相遇,被她的那双迷人眼睛深深地勾住了魂。蓝莹莹是名大学女教师,性格活泼开朗,豪气大方,美丽贤惠,喜欢捉弄人。知道林春雨是名新生,自驾车上学,误认他是名官二代或是富二代……
  • 惊天谋杀案背后的秘密:代价

    惊天谋杀案背后的秘密:代价

    水库沉尸案、轿车爆炸案、卖淫女被杀案和蹊跷的车祸,扑朔迷离、惊世骇俗。孟飞雪的心里洋溢着一种说不出来的畅快和喜悦,心想:“我终于把我最珍贵的东西,献给了我的恩人,献给了我深爱的男人,我今生今世没有悔恨,也没有遗憾!如果没有他,我可真的要在那个‘猪圈’里自生自灭了。”程士新点燃了一支烟,狠狠地吸了一口,将烟咽到了肚子里,又从鼻孔冒了出来:“搞一个轿车爆炸。要给外人造成是两车相撞后引起油箱起火爆炸的假象。交警来了,也不能看出啥破绽来,他们只能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就算交警心存疑虑,没有证据,他们折腾一阵子也就过去了。”单一恺的仕途曾经那样艰难坎坷,但他依然锲而不舍,奋力向前,一步一步地走上了重要的领导岗位。他为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又一步一步地靠近罪恶的深渊,最后栽在了这个女人的手上……事实上,刘姝静不是他的知己,是他的掘墓人!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执行力的80个黄金法则

    执行力的80个黄金法则

    什么是真正的执行力?执行力就是把想法变成行动,把行动变成结果的能力。执行力的高低决定着企业和个人是否能尽快地实现自身价值。现代社会中,公司、企业的成功是团队的成功,而他们的成功与较强的执行力是分不开的。工作中,团队执行比个人执行更加重要,更加有效。任何团队中都由各类人才构成,如果这些人中的每个人执行力很高,但是不善于和其他同事配合,那么团队的执行力将十分低,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团队中没有合作精神。在成功的团队中,领导将团队执行能力的高低看得比团队成员是否拥有专业知识更重要,这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竞争的激烈,很多工作不再是仅仅靠一两个能力超群的员工就可以完成的,必须要有团队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