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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蝴蝶的文学(2)

梁山伯是梁员外的独生子,他父亲早死了。十八岁时,别了母亲到杭州去读书。在路上遇见祝英台;祝英台是一个女子,假装为男子,也要到杭州去读书。二人结拜为兄弟,同到杭州一家书塾里攻学。同居了三年,山伯始终没有看出祝英台是女子。后来,英台告辞先生回家去了;临别时,悄悄的对师母说,她原是一个女子,并将她恋着山伯的情怀诉述出。山伯送英台走了一程;她屡以言挑探山伯,欲表明自己是女子,而山伯俱不悟。于是,她说道:她家中有一个妹妹,面貌与她一样,性情也与她一样,尚未定婚,叫他去求亲。二人就此相别。英台到了家中,时时恋念着山伯,怪他为什么好久不来求婚。后来,有一个马翰林来替他的儿子文才向英台父母求婚,他们竟答应了他。英台得知这个消息,心中郁郁不乐。这时,山伯在杭州也时时恋念着英台——是朋友的恋念。一天,师母见他忧郁不想读书的神情,知他是在想念着英台,便告诉他英台临别时所说的话,并述及英台之恋爱他。山伯大喜欲狂,立刻束装辞师,到英台住的地方来。不幸他来得太晚了,太晚了!英台已许与马家了!二人相见述及此事,俱十分的悲郁,山伯一回家便生了病,病中还一心恋念着英台。他母亲不得已,只得差人请英台来安慰他。英台来了,他的病觉得略好些。后来,英台回家了,他的病竟日益沉重而至于死。英台闻知他的死耗,心中悲抑如不欲生。然她的喜期也到了。她要求须先将喜桥抬至山伯墓上,然后至马家,他们只得允许了她这个要求。她到了坟上,哭得十分伤心,欲把头撞死在坟石上,亏得丫环把她扯住了。然山伯的魂灵终于被她感动了,坟盖突然的裂开了。英台一见,急忙钻入坟中。他们来扯时,坟石又已合缝,只见她的裙儿飘在外面而不见人。后来他们去掘坟。坟掘开了,不唯山伯的尸体不见,便连英台的尸体也没有了,只见两个大凤蝶由坟的破处飞到外面,飞上天去。他们知道二人是化蝶飞去了。

这个故事感动了不少民间的少年男女。看它的结束甚似《华山畿》的故事。《古今乐录》说:“华山银者,宋少帝时《懊恼》一曲,亦变曲也。少帝时南徐一士子,从华山辎往云阳,见客舍有女子,年十八九。悦之无因,遂感心疾。母问其故,具以启母,母为至华山寻访,见女,具说,女闻感之,因脱蔽膝;令母密置其席下,卧之当已。少日果差。忽举席见蔽膝而抱持,遂吞食而死。气欲绝,谓母曰:‘葬时,车载从华山度。’母从其意。比至女门,牛不肯前,打拍不动。女曰:‘且待须臾。’装点沐浴既而出,歌曰:‘华山银,君既为依死,独活为谁施!欢若见怜时,棺木为依开。’棺应声开。女遂入棺。家人扣打,无如之何,乃合葬,呼曰神女冢。”也许便是从《华山畿》的故事里演变而成为这个故事的。

梁山伯祝英台以及韩凭夫妻,在人间不能成就他们的终久的恋爱,到了死后,却化为蝶而双双的栩栩的飞在天空,终日的相伴着。同时又有一个故事,却是蝶化为女子而来与人相恋的。《六朝录》言:刘子卿住在庐山,有五彩双蝶,来游花上,其大如燕。夜间,有两个女子来见他,说:“感君爱花间之物,故来相谐,君子其有意乎?”子卿笑曰:“愿伸缱绻。”于是这两个女子便每日到子卿住处来一次,至于数年之久。

蝶之化为女子,其故事仅见于上面的一则,然蝶却被我东方人视为较近于女性的东西。所以女子的名字用“蝶”字的不少,在日本尤其多(不过男子也有以蝶为名)。现在的舞女尚多用蝶花、蝶吉、蝶之助等名。私人的名字,如“谷超”(Kocho)或“超”(Cho),其意义即为蝴蝶。陆奥的地方,尚存称家中最幼之女为“太郭娜”(Tekona)之古俗,“太郭娜”即陆奥土语之蝴蝶。在古时,“太郭娜”这个字又为一个美丽的妇人的别名。

然在中国蝶却又为人所视为轻薄无信的男子的象征。粉蝶栩栩的在花间飞来飞去,一时停在这朵花上,隔一瞬,又停在那一朵花上,正如情爱不专一的男子一样。又在我们中国最通俗的小说如《彭公案》之类的书,常见有花蝴蝶之名;这个名字是给予那些喜爱任何女子的色情狂的盗贼的。他们如蝴蝶之闻花的香气即飞去寻找一样,一见有什么好女子,便追踪于她们之后,而欲一逞。

在这个地方,所指的蝴蝶便与上文所举的不同,已变为一种慕逐女子的男性,并非上文所举的女性的象征了。所以,蝴蝶在我们东方的文学里,原是具有异常复杂的意义的。

蝶在我们东方,又常被视为人的鬼魂的显化。梁祝及韩凭的二故事,似也有些受这个通俗的观念的感发。这种鬼魂显化的蝶,有时是男子显化的,有时是女子显化的。《春渚纪闻》说:“建安章国老之室宜兴潘氏,既归国老,不数岁而卒。其终之日,室中飞蝶散满,不知其数,闻其始生,亦复如此。即设灵席,每展遗像,则一蝶停立久久而去。后遇避讳之日,与曝像之次,必有一蝶随至,不论冬夏也。其家疑其为花月之神。”这个故事还未说蝶就是亡去少妇的魂。《癸辛杂识》顺记的二事,乃直接的以蝶为人的魂化。“杨昊字明之,娶江氏少女,连岁得子。明子客死之明日,有蝴蝶大如掌,徊翔于江氏旁,竞日乃去。及闻讣,聚族而哭,其蝶复来,绕江氏,饮食起居不置也。盖明之未能割恋于少妻稚子,故化蝶以归尔。……杨大芳娶谢氏,亡未殓。有蝶大如扇,其色紫褐,翩翩自帐中徘徊飞集窗户间,终日乃去。”

日本的故事中,也有一则关于魂化为蝶的传说。东京郊外的某寺坟地之后,有一间孤零零立着的茅舍,是一个老人名为高滨(Takaha-ma)的所住的房子。他很为邻居所爱,然同时人又多自之为狂。他并不结婚,所以只有一个人。人家也没有看见他与什么女子有关系。他如此孤独的住着,不觉已有五十年了。某一年夏天,他得了一病,自知不起,便去叫了弟媳及她的一个三十岁的儿子来伴他。某一个晴明的下午,弟媳与她的儿子在床前看视他,他沉沉的睡着了。这时有一只白色大蝶飞进屋,停在病人的枕上。老人的侄用扇去逐它,但逐了又来。后来它飞出到花园中,侄也追出去,追到坟地上。它只在他面前飞,引他深入坟地。他见这蝶飞到一个妇人坟上,突然的不见了。他见坟石上刻着这妇人名明子(Akik。)死于十八岁。这坟显然已很久了,绿苔已长满了坟石上。然这坟收拾得干净,鲜花也放在坟前,可见还时时有人在看顾她。这少年回到屋内时,老人已于睡梦中死了,脸上现出笑容。这少年告诉母亲在坟地上所见的事,他母亲道:“明子!唉!唉!”少年问道:“母亲,谁是明子?”母亲答道:“当你伯父少年时,他曾与一个可爱的女郎名明子的定婚。在结婚前不久,她患肺病而死。他十分的悲切。她葬后,他便宣言此后永不娶妻,且筑了这座小屋在坟地旁,以便时时可以看望她的坟。这已是五十年前的事了。在这五十年中,你伯父不问寒暑,天天到她坟上祷哭,且以物祭之。但你伯父对人并不提起这事。所以,现在,明子知他将死,便来接他。那大白蝶就是她的魂呀。”

在日本又有一篇名为《飞的蝶簪》的通俗戏本,其故事似亦是从鬼魂化蝶的这个概念里演变出。蝴蝶是一个美丽的女子,因被诬犯罪及受虐待而自杀。欲为她报仇的人怎么设法也寻不出那个害她的人。但后来,这个死去妇人的发簪,化成了一只蝴蝶,飞翔于那个恶汉藏身的所在之上面,指导他们去捉他,因此报了仇。

《蝴蝶梦》一剧是中国古代很流行的剧本之一。宋金院本中有《蝴蝶梦》的一个名目,元剧中有关汉卿的一本《包待制三勘蝴蝶梦》,又有萧德祥的一本同名的剧本。现在关汉卿的一本尚存在于《元曲选》中。

这个戏剧的故事,也是关于蝴蝶的,与上面所举的几则却俱不同。大略是如此:王老生了三个儿子,都喜欢读书。一天,他上街替儿子们买些纸笔,走得乏了,在街上坐着歇息,不料因冲着马头,却被骑马的一个势豪名葛彪重打死了,三个儿子听见父亲为葛彪打死,便去寻他报仇,也把他打死了。他们都被捉进监狱。审判官恰是称为“中国的苏罗门”的包拯。当他大审此案之前,曾梦自己走进一座百花烂漫的花园,见一个亭子上结下个蛛网,花间飞来一个蝴蝶,正在打网中,却又来了一个大蝴蝶,把它救出。后来,又来第二个蝴蝶打在网中,也被大蝴蝶救了。最后来了一个小蝴蝶,打在网上,却没有人救,那大蝴蝶两次三番只在花丛上飞,却不去救。包拯便动了恻隐之心,把这小蝴蝶放走了。醒来时,却正要审问王大王二王三打死葛彪的案子。他们三个人都承认葛彪是自己打死的,不干兄或弟的事。包拯说,只要一个人抵命,其他二人可以释出。便问他们的母亲,要那一个去抵命。她说,要小的去。包拯道:“为什么?小的不是你养的么?”母亲悲梗的说道:“不是的,那两个,我是他们的继母,这一个是我的亲儿。”包拯为这个贤母的举动所感动,便想道:梦见大蝴蝶救了两个小蝶,却不去救第三个,倒是我去救了他。难道便应在这一件事上么?于是他假判道:“王三留此偿命。”同时却悄悄的设法,把王三也放走了。

还有两则放蝶的故事,也可以在最后叙一下。

唐开元的末年,明皇每至春时,即旦暮宴于宫中,叫嫔妃们争插艳花。他自己去捉了粉蝶来,又放了去。看蝶飞止在那个嫔妃的上面,他便也去止宿于她的地方。后来因杨贵妃专宠,便不复为此戏(见《开元天宝遗事》)。

这一则故事,没有什么很深的意味,不过表现出一个淫佚的君王的轶事的一幕而已。底下的一则,事虽略觉滑稽,却很带着人道主义的精神。

长山王进士山斗生为令时,每听讼,按律之轻重,罚令纳蝶自赎。堂上千百齐放,如风飘碎锦;王乃拍案大笑。一夜,梦一女子衣裳华好,从容而入曰:“遭君虐政,姊妹多物故,当使君先受风流之小谴耳。”言已,化为蝶,回翔而去。明日,方独酌署中,忽报直指使至,皇遽而去,闺中戏以素花簪冠上,忘除之,直指见之,以为不恭,大受斥骂而返。由是罚蝶令遂止(见《聊斋志异》卷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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