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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你的歌声里,有着怎样的曾经(1)

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隐瞒的:咳嗽、穷困和爱。越想隐瞒越欲盖弥彰。人有三样东西是不该挥霍的:身体、金钱和爱。想要挥霍却得不偿失。人有三样东西是无法挽留的:时间、生命和爱。想去挽留却渐行渐远。人有三样东西是不该回忆的:灾难、死亡和爱。想着回忆却苦不堪言。

——《洛丽塔》

期末考试成绩已出,我以良好的成绩通过了全部考试,这让我在离开之前悄悄松了口气。幸好,前些日子的悲伤并没有影响我的情绪,下学期不用补考了。

暑期将至,同学们开始收拾东西,三三两两准备回家。我的行囊早已打包好,一个大大的登山背包。宁霜看着我如此简洁的行李,不禁摇头道:“苏予唯,你这是在效仿驴友吧,一个包走天下啊!”

我呵呵地笑:“带那么多东西太麻烦了,就这样吧,简简单单就好。”

她走过来站在我面前,问我:“明天就走了,今晚想不想放松一下?”

见我一脸茫然,她叹了口气:“就是去酒吧Happy一把啊!大姐,你又不是没去过,干吗露出这么纯洁的神情啊!”

我想了想,发现自己晚上确实无事可做,于是应承下来:“好吧,那先说好了,就待一会儿咱就走!”

宁霜拍着胸脯跟我保证:“放心吧,我办事有谱,绝对不会耽误你明天的行程!”

我早就该想到,世上最不靠谱的是男人的海誓山盟,而比海誓山盟还不靠谱的,就是宁霜的保证。

下午的时候,她说有事,要临时出去一趟,让我晚上七点在Paradise等她。我傻乎乎地跑过去,等啊等啊,一直等到八点半,她依然没来。打电话,她的手机居然始终无法接通!

我想走,却又怕她来了之后找不到我。于是我给她发了条短信,告诉她,我最多等到九点半,她再不来,我就回去了。

我百无聊赖地要了一杯长岛冰茶,很久没喝这么烈的酒了,猛地几口灌下去,脑子便感到有些眩晕。

我看着面前让人沉醉的灯光,听着乐队歌手歇斯底里的歌声,没由来地,眼泪突然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这个五光十色的世界,那么喧嚣,那么繁华,却又那么虚无,那么空洞。

我爱的人,不知所终;爱我的人,不知何处。

最后的最后,这个世界就只剩下了一个我,而他们,都成为幻影,给过我最美好的时光,却最终离我而去。

突然一个人坐在我的面前,一把夺过我手中的马克杯。我泪眼模糊地看着他,大脑依然晕乎乎的,看不清,看不真切,潜意识里却又迫切想要确认他的身份,确认他对我来说是安全无害的。

我问他:“你是谁?”

他没有回答我,而是反问了一句:“你不认识我吗?怎么,喝醉了?”

我歪着头看他:“江裴?你回来啦?”

这一次,他没有出声,沉默片刻后,他突然走过来,先是伸出手轻轻抹掉我脸上的泪,然后握住我的胳膊,缓缓将我扶起。

我只听见一个低沉温和的声音自头顶上方传来:“丫头,你喝醉了,我送你回去。”

坐在酒吧门口的台阶上,冰冷的夜风拂过我的脸,我被冻得瑟缩了一下,我的意识也有瞬间的清醒。

然而很快,头便又沉了下去。

当那个高大的身躯像是电线杆一般伫立我面前的时候,我傻傻地推了一把,见没有推动,于是我自言自语说:“这根电线杆好碍事啊!明天得跟老板说,让他把这破杆子移开!”

“呵呵,你说我是电线杆?”“电线杆”突然开口,把我吓了一跳,他问我,“那你觉得应该把我移到哪儿去呢?”

我嘟着嘴想了想,然后打了个哈欠,指向马路中央:“就到那边去吧,当个红绿灯或者标志牌,反正别在这里挡路就好!”

“电线杆”哈哈笑了起来,他摸了摸我的脑袋,声音格外温柔:“傻姑娘,你还真是醉得不轻啊!”

我也嘿嘿地笑,将头放在他温暖的掌心间蹭了蹭,然后……我很神奇地靠在他的掌心间,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已是深夜,窗外的天色依然昏沉,一室昏暗。

昨夜的宿醉让我的脑袋格外疼,我呻吟了一声,然后昏头昏脑地从床上爬起来,在听到寝室其他姐妹们均匀的呼吸声时,不禁有些怔忪。

昨天晚上的情形,其实我是记得几分的,只是意识混乱,当时也有些借酒装疯罢了。我记得有人来酒吧找我,是个男人,他将我带走,我却把他当成电线杆,还让他到马路中央去当红绿灯……想想自己丑态百出,我捂住脸,忍不住要干号两声。

我大约知道那个人是谁,可是再去道谢或者怎样,只会让彼此感觉尴尬。每次都让他看见我最狼狈的样子,尤其这一次,如果让他觉得我是在买醉……我不想让他看轻我。

所以,只好沉默。

我轻轻地收拾好东西,拎起包,我决定跟宁霜、跟寝室里的这群姐妹不告而别。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手机短信铃声响了一下。我打开,然后就看到宁霜的短信。

她说:我知道你走了,刚刚你收拾东西的时候我就已经醒了。予唯,我想跟你说声对不起。昨晚其实我去了酒吧,可是当我看见黎昕臣坐在你对面,他对你那么耐心,看你的眼神那么温柔。那是一个男人看自己喜欢的女人的眼神,真的。我没有办法打断你们的那种默契,所以我离开了。予唯,我想,也许江裴并不是你最好的选择。

我默默地看完短信,然后轻轻地按下删除键。

既然已经做出了选择,那么,就无须庸人自扰了。

离开的这一天天气真的很好,阳光暖暖的,懒懒的,照在人的身上,似乎连心都变得平静而又温暖。

去火车站的路上,我给母亲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她我要出门一趟。

她在电话那头阴阳怪气地答了一句:“你决定的事,自己做主就成,不用跟我汇报!”

我无可奈何,每次跟她说话她都是这样,我虽是她的女儿,可我根本就感受不到一个母亲对孩子的那种爱。不过我还是很感谢我的父母让我看到这个世界的精彩,虽然后来,他们并没有尽到太多为人父母的责任。

难得她今天没有对我冷言冷语,于是我好脾气地跟她解释:“江裴家里出了点事情,他离家出走了。我得去找他,不然我放心不下。”

果然,一听到“江裴”两个字,她的语气明显缓和下来。她“哦”了一声,道:“是去找江裴啊,那你注意安全,找到了跟我说一声。”

也难怪,如果换成我,每个月我女儿的男朋友给我一笔固定的款子,供我吃香的喝辣的,我也得像供佛一样把他给供起来。

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亲,可在我想来,她所看到的,大概只是江裴手里的那笔钱和他江氏继承人的身份罢了。

不过,估计母亲的计划很快就要打水漂了。她满心欢喜地想让我嫁进江家霸占那些财产,然后一人得道,鸡犬升天,那是因为她现在还不知道,取代江裴的人已经来了。连江裴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以后,谁还有心思顾及她的死活?

这年头,不管什么亲戚朋友,有钱了才是大爷,没钱管你是我的谁!

公交车拐了个弯,停在了站前街的站台前。

我看着远处火车站的大钟,不禁叹了口气。原本公交车不是停在这里的,只不过因为最近火车站翻修改造,直达的公交车全部更改了线路,因此也招来颇多的怨言。

我背着一个巨大的登山包下了车。

站前街到火车站其实还有一些距离,有两个方法:要么穿过一条本市最著名的“红灯区”小胡同,最多五分钟就能走到;要么绕弯走大路,相对来说要远一些,约莫十分钟左右。

我想了想,还是决定走胡同,毕竟,背的东西不算少,我实在不愿让自己太累。况且,光天化日的,打劫的还得掂量掂量这么做划不划算呢。

我的想法果真很傻很天真,就算看到了胡同里稀稀落落的两三个人,也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那个倒霉鬼。

我忘了当一个人以抢劫或者盗窃为生的时候,第一次时还会害怕,但是第二次、第三次,熟悉了之后,他就麻木了,毫无忌惮了。

更何况,因为社会上的种种因素威胁到他生存的时候,保命最重要,谁还在乎会不会被抓?

所以,当我感觉到身后的包被人猛地拉了一下时,我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我的大脑一片空白的间隔,我已被那个重重的力道连带着转了一个圈,然后重重地跌坐在地上,摔得我眼冒金星。可即使头晕目眩,我依然能看见那个抢我包的人——是一个个子不高、体型有些发胖的中年男人。

幸好,我在摔倒的时候拽了一下包带,所以他并没有很顺利地抢走,而是在随着我摔倒时的引力向前趔趄了一下,继而抢走我的背包仓皇夺路而逃的。

看着他离去的背影,我又气又急,想起身,却发现下半身传来一阵剧痛,尾椎像是被摔断了一般,疼得撕心裂肺。

可是一想到我的钱包、车票以及身份证都还在劫匪手里,我就像是奥特曼附身一样,用最大的意志催眠自己站起来,大喝一声:“浑蛋,哪里跑!”

我这一道气吞山河的吼声吓坏了刚从一截粉色帘子里钻出来的小姑娘,她看着我龇牙咧嘴、痛不欲生的表情和大步向前似要壮烈牺牲的动作,不禁抖了抖,然后连忙又钻回了帘子里。

我几乎是用尽了吃奶的劲儿去完成的这次冲刺。就在我上前一把拽住中年男人,内心的小宇宙嘚瑟得直跳并大感幸运的时候,中年男人突然回头,一巴掌挥过来。

“啪”的一声,我傻了。我死死地攥住包带,看着他,却不会开口说话了。

“臭娘儿们,胆子还不小啊!让你追,让你给老子犯贱!”

满口的粗话从他满带口气的嘴里蹦出来,紧接着,他伸出手将我重重一推,我一不留神向后踉跄了一下,他趁机扯过包带,准备离开。

我疼得眼泪都出来了,可是想起自己的包还在他手里,于是我强撑着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冲上去,再一次拽住他,拖住他的腿不让他走。

然而,男人与女人的体力及耐力差距,从打架斗殴方面就可以很清晰地判断出来。谁胜谁负,其实根本就无须多言。

他一脚将我踹开,喘了几口粗气,然后骂骂咧咧地拎着我的包走了。

胡同里真的太冷清了。大概是最近全球经济萧条,连皮肉生意都不好做了,打了半天,骂了半天,居然没有一个人出来管这摊子事。

我躺在地上,悲哀地想,如果他再给我几脚,大概我就要去见上帝了。虽然前面不远处就是喧嚣的大街,可是我也已经没有力气走出去了。

一个包而已,跟命比起来哪个更重要呢?我真是想不开。

就在我缓缓地闭上眼,打算去见革命先烈的时候,突然听到有谁大喊一声,紧接着又是一连串的咒骂声和厮打声,我闭着眼睛装死,不想再去管外界的一切嘈杂。

然而没过多久,有脚步声朝我这边传来。一个略微低沉的嗓音自头顶上方响起,无比熟悉,无比亲切。

我再也没办法装下去了,只得睁开眼慢慢坐起来,在看清来人后,我用自己肿得像猪头一般的脸对着他,很冷场很泄气地说了一句:“黎昕臣,你故意的吧?怎么每次我一出丑,你就会出现呢?”

一个巨大的背包被轻轻放在我的脚边,他蹲下来,担忧而又震惊地看着我,第一句话不是问我被抢的经过,也没有询问我好不好的意思,而是说:“我带你回家上点药,你现在需要休息。”

我嗫嚅道:“可是,我要赶火车……”

“都这样了还赶什么火车?”他的声音突然提高了一个八度,语气凛然,像是生气了一般。我呆呆地抬起头望着他,不明白哪里惹到他了。

见我这副白痴的表情,黎昕臣的语气瞬间又缓和了下来,他伸出双手扶起我,帮我拍了拍身上的灰,然后再度拎起我的包,说:“走吧,先去我那儿换身衣服。你这个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把你怎么着了呢。”

看着自己狼狈不堪的样子,我点点头,顺从地坐进了黎昕臣那辆黑色的路虎。

路过火车站的时候,我再度抬头看那座巨大的钟表,11点52分。

火车已经开了,是我自己延误了时间。

“刚刚估计吓坏了吧?你可以先闭着眼睛休息一会儿,到了我叫你。”看到我沮丧而又失落的样子,黎昕臣一边开车,一边随手打开音响。

CD里播放的音乐是罗大佑的《滚滚红尘》,那个年代的歌曲,经典而动人,像是一首情诗。

起初不经意的你,和少年不经世的我

红尘中的情缘,只因那生命匆匆不语地胶着

想是人世间的错,或前世流传的因果

终生的所有,也不惜获取刹那阴阳的交流

来易来,去难去,数十载的人世游

分易分,聚难聚,爱与恨的千古愁

于是不愿走的你,要告别已不见的我

滚滚红尘里有隐约的耳语

跟随我俩的传说

……

伴随着轻柔的旋律,我的意识渐渐模糊。然后,我做了一个梦。

我梦见江裴,梦见我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晚上十点,Paradise酒吧,乐队在唱歌。穿着一身G-STAR的主唱用他细腻而又温润的嗓音演绎着罗大佑的《滚滚红尘》,这个人很眼生,我可以确定,在Paradise混了小半年,我从未见过这个人。

应该是新来的吧,可是,他唱的这首歌,还真是唱到了我的心坎里。

于是,我几乎是不由自主地走到了表演台前,正对着那位主唱,没有麦克风,就这么清唱着为他和声。

闪烁旖旎的灯光下,他微勾嘴角,目光定定地投向台下的我,眼中闪过一丝好奇和兴奋。

一个细腻温润的男声,一个略带嘶哑的女声,两种音色在副歌部分巧妙地融合、重叠在一起,形成一种鲜明而又融洽的听觉冲击。

一曲落下最后一个尾音,我冲他笑了笑,回到自己的座位上,继续看他们的表演。

今天的演出结束得有点早,刚刚十一点半。我百无聊赖地坐在角落里抽烟,雪白的大卫杜夫,一根一根,像诉不尽的离殇。

我正想着是不是该回家了,一双修长的腿出现在眼前。我没有抬头,依旧玩着手中的大卫杜夫,然后听见刚刚那个天籁般的声音在头顶轻轻响起,他叫我:“哎,小妞儿……”

“嘘……”我抬头,右手食指贴近嘴唇,向他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你听,烟在尖叫。”

我将烟头没入盛满啤酒的烟灰缸,“嘶”一声,腾起一股青烟。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我手中冒烟的烟头,顿了半晌,有些惊奇地笑了笑:“不错,这比喻贴切。哎,小妞儿,话说你歌唱得真不错,怎么着,考虑一下,加入我们乐队,我让你当主唱如何?”

我看着他投向我的热切目光和难以言喻的兴奋表情,心里非但没有开心,只觉得更加烦躁。

那个时候我根本不清楚他的身家背景,只以为他跟我一样,来这里唱歌,或许为了钱,或许为了爱好。所以,对于他恶俗的搭讪,我连半分理睬也不愿给予。

如果,我是说如果,我若知道这家酒吧是他和他的堂哥江辰星合开的,他算半个老板,我一定不会那样明目张胆地招惹他,甚至出言不逊。

可惜,没有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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