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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皮实(2)

儿子低微的姿态,让孔繁仁又气又怜,且有一种隐隐的受用,他觉得自己的地位高了起来。

奇怪地,在这种又穷又屈辱的生活面前,孔大成居然能够平静地忍受。起初他还抱怨自己的工作又脏又累,现在他好像很怕失去这份工作,任劳任怨。

孔繁仁感到一点欣慰。这人,只要认命就好。

一天他从电视上看到,乡下打工的人也应该跟雇主订立劳动合同,而自己在砖厂里已经十年了,还是一个不明不白的身份;一旦干不动了,跟谁去要个说法?他有些担忧,想向孔大成讨个主意。待小两口吃饭回来,他推开了儿子的房门。

宋丽娜的裙子很短,坐在沙发上,满眼都是她白花花的大腿。儿子就躺在她的大腿上,眼睛合着,驯顺得像个吃饱了的猫一样。这个情景让他很尴尬,他干咳了两声,想退出去。儿子睁开了眼,身子也不欠一欠,摆摆手:“爸,你坐。”

他反而慌乱了,连连说着:“我没事,我没事。”像做贼被发觉了一样,羞羞地退了出去。

到了院子里,他喉头热了起来。他明白了,对宋丽娜那玩意儿,儿子是真心稀罕的,稀罕得都没了囊劲儿(腰杆儿),甘心情愿地养她了。

这男女之间,还有这种爱法?他问自己。

真是没道理。他摇摇头。

回到自己的屋里,在十五瓦的昏暗灯光里,老伴正屈着身子擦仓柜。他心里很酸:“黑灯瞎火的,你擦它干吗,又没有人来。”

“嘁,干干净净的日子是过给自己的,又不是让人瞧。”老伴说。

他的心依旧地酸,酸到心尖儿上了。他觉得这干净真是无用,干净得他们老两口之间很隔膜。

“明天跟我去医院,治一治你的肋膜炎。”他劈头就说。

老伴一愣:“你今儿个怎么了?”

“你没看见孔大成那小子整天欺哄咱那两疙瘩钱?赶紧派上用场,省得他惦记。”

“你跟儿子置什么气?”

“他不是我儿子。”

第二天孔繁仁果然硬拽着老伴去了医院。

仓柜里的那个布包,有理由敞开了身子;但依旧待在那里,它待习惯了。

孔大成再跟他要钱的时候,他别有意味地一笑,对儿子说:“跟我来。”他掀开仓柜,指指那个敞着身子的布包,“你看,它空了。”

孔大成知道父亲在嘲弄他,但他没有发作,因为他知道,布包里的钱是给母亲看病了。乡下人根性中的一点孝道,给了他一点忌讳,他不能胡说八道。心中的不平无处发泄,他狠狠地朝空茫里瞪了几眼,并且用力地啐了一口,他觉得,自己的难堪与苦恼是空茫里的一个什么东西造成的。

孔繁仁哆嗦了一下。因为他分明感到,在生活的无奈面前,年轻的儿子和年老的自己感受是一样的。这种相同,使他的痛苦深了一些。

孔大成只能婉转地规劝宋丽娜,央求她改一改习惯,把日子弄得简约一些。

简约的日子过了一些时日,宋丽娜再也不能忍受,悄悄地出走了。

孔大成从原来那家歌厅里找到了她,用自残了一根指头的方式,把她“请”了回来。

面对孔繁仁幽怨的眼神,宋丽娜竟一点愧色都没有,反而仰高了脸子直视他,且堆着一种莫名其妙的笑。

这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儿子的矮,原来就是自己的矮。

他恨她,从这天起,他一句话都不跟她说了。

家庭气氛虽然沉闷,宋丽娜职业性的笑声却越来越响亮,像一把刀子,任性地游弋在空气之中,刮碎了孔繁仁的骨头。

他连自己的儿子都不理了。

孔大成进了父亲的房间。父亲正嚼香菜根儿,喝门。“爸,能不能给我一杯?”父亲像没听见一样,吱地喝了一口,把杯子重重地墩在桌上。为了打破僵局,孔大成端过父亲的酒杯,喝了一口。父亲抬手就把杯子中的酒泼在地上,重新满上。

“爸,你能不能不这样?你跟个女人置什么气?”

孔繁仁愣了一下,把满满的一杯酒一口倒进肚里。

空酒杯刚被父亲满上,孔大成一把抢过来,全部倒进肚里。

母亲看到这个阵势,抄了酒瓶子:“你们爷儿俩是要争着把自己灌醉了,好理直气壮地现眼。”

“把它给我放在那儿!”孔繁仁吼道。

“就知道跟我凶。”酒瓶子又怯怯地回到原处。

孔大成把瓶子抄到手上,把里边的内容全部控诉到自己的肚里,然后娓娓地说道:“爸,知道你心里气,可丽娜心里也气,一到半夜她就止不住地哭。”

“蝬!我只听见她猫叫春的声音,从来没听见她还能发出人的声音。”

孔繁仁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这么刻薄,孔大成回敬了一句:“爸,你是越来越不会说人话了。”

孔繁仁白了儿子一眼,嗫嚅道:“那她还这么摆谱儿?”

“你知道她为什么这样?”

“我哪儿知道。”

“她是因为自卑。”

“原来这家人是他妈的矮到一块去了。”孔繁仁心里叹了一下,嘴上却反问道,“这会是真的?”

儿子没有回答,只是冲他笑,笑得怪怪的。

“爸,丽娜在这个家里,不求你对她多么好,只要你能给个笑脸就是了。”儿子撂下这么一句话,扭身就出了房门。

“闹来闹去,还都是我的不是了,嘁。”孔繁仁木在那里。

不过从这天起,儿子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再也不跟他伸手要钱了。

接下来的日子好像很平静,仓柜里那个布包,又渐渐地支棱起来。孔繁仁心里踏实了许多。他觉得这才是日子—再穷的家庭,也是应该有几文存款的。

但这段时间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孔大成的脸上,总是隔三差五就有几道抓痕。

“大成,你的脸是怎么回事儿?”他终于隐忍不住,问道。

孔大成白了他一眼:“你甭管。”

有一天,孔大成的手指又少了一截,也不去医院包扎,只是让宋丽娜用穿破了的丝袜随便缠了一下。问其原因,孔大成很不耐烦:“你甭管。”

打听了好几天,孔繁仁到底是弄明白了:道班上也实行承包了,在养路费的收取上,承包人有一定的机动权,孔大成有机会高收低报,克扣了一部分费用。事情“穿帮”了,道班要起诉他。一旦被起诉,就意味着被判刑,被开除公职。孔大成急了,找道班领导求情。道班领导不待见他,因为他平时从不跟领导走动,还满脸阴郁,拒人千里。所以领导说:“这我可帮不上忙。”在绝望中,孔大成阴郁地一笑:“我表个决心吧。”随后就切掉了自己的一节指头。他的动作很潇洒很轻松,领导却愣在那里:“你这是何必呢?”领导是个见不得血的人,心一下就软了,答应内部处理—作公开检查,扣发一年的工资。

孔繁仁对儿子说:“孔大成,可真有你的,你怎么就知道你这招就管用?”

“一般都是这样,富的怕穷的,穷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孔大成不无得意地说,“而且,当官的都是胆小怕事的人,他看到你连自己的指头都那么不在乎,他的指头就更不在话下了。”

“你有多少指头?”

“还有八根。”

“都切完了还切什么?”

“还有丽娜的十根指头。”

“你媳妇的切完了,就是你老子的了,对不?”

“嘁,你的不值得我切。”

“你别跟我耍贫嘴,仓柜里的布包里,还有几个钱,你拿就是了。”

“你甭跟我提布包的事,我一见到它心里就犯堵。”

儿子混到了这个地界,孔繁仁倍感凄凉。再见到宋丽娜很讲究地吃东西的时候,他心里很难受,觉得这玩意儿是在吃男人的命。

他把布包里的钱拿给儿子:“你先花着。”

“你少寒碜我。”儿子拒绝道。

“单位一年不给你开支,你怎么过日子?”

“丽娜不是做过小姐吗?让她去卖。”孔大成笑嘻嘻地说。

孔繁仁抬手就给了儿子一记耳光:“孔家的男人还都在呢!”

笑容在孔大成的脸上凝固了,他疑惑地看着父亲。孔繁仁的脸由于急剧的抽搐,皱纹交错地起伏着,像一堆碎皮子,被拙劣地缝起来一样。他的心疼了一下:“爸。”

孔繁仁哆嗦了一下,把捏皱了的钱扔在儿子面前:“我横竖还是你爸。”撂下这么一句话,他抽身而走。

从这天起,仓柜里的布包,永远地空了。令他欣慰的是,老伴自从手术之后,身体越来越好,而且越来越没有钱的概念。

每到月底开支的时候,除了留下与老伴最基本的开销,他统统都给儿子送过去。儿子跟他开玩笑说:“爸,这可是你主动给的。”他摇摇头:“你就省省吧。”

或许是因为感动,宋丽娜不仅很亲热地叫他爸,而且上赶着跟他找话说。他起初一脸的严肃,是一句话茬儿都不接的。后来他觉得这样有点不厚道,好像让人总是记住自己是债主一样。既然让人家剥削了,就应该表现出心甘情愿的样子,不然这人就显得不值钱了。所以,宋丽娜再叫他爸时,他也会“嗯”一声,递过来的话茬儿,只要他能接得上,他也会多说两句。

这个家庭的亲情好像浓了许多。

还有一重变化:他虽然被儿子弄得分文不剩,但在一贫如洗之中,他居然获得了一种意外的激情—他很乐于做他的窑工了。以前总觉得自己是给窑主打工,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就是了;现在不同了,他是在给自己打工,砖厂的兴衰就是自己的兴衰。所以,即便是刮风下雨、头疼脑热,他也不歇工。

孔繁仁又捏了一尾香菜根,喝了一口酒。今天,幸亏自己定了定神儿,看出来那孔窑还有保住的希望,及时地做了一回柱子,不然窑里的那五万多块红机砖就损失了。“谁说人一老了就不中用了?”他对自己很满意,所以即便已喝成了血脖子,也要多喝几杯。醉就醉吧,也该鸡巴醉一回了。

前几天下了一场雨,烘干窑的窑体有些松软。干着干着活儿,眼见着窑里的那面墙缓缓地坍下来。不知谁喊了一声:“快跑!”几个人就兔子一般窜了出去。孔繁仁之所以没有立即跑出来,是因为关键的时候,他打了一个软腿儿。他重新站稳了之后,索性回头瞧了一眼。他发现,窑体虽然往下坍,但那根立柱还没有倒下。如果帮它撑一下,还能站住。他肯定了这种可能,毅然冲了上去,用肩膀死死地顶住了立柱,然后大声喊:“快拿横木来!”

这个声音很有震慑作用,跑出的人真的按他说的办了。加固了立柱,捆绑了横木,窑体的坍竟然止住了。

窑主用力拥抱了他:“老孔,你他妈的就是我爹!”

现场就赏了他二百块钱。且对那几个窑工训斥道:“你们他妈的还有没有点良心!”

这一下子就把孔繁仁给害了,工友们都不把他当英雄看,下边议论道:

“他是见钱眼开。”

“就是,他是穷疯了。”

“他穷,咱们也穷。”

“咱们跟他可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

“他家有一个做过小姐的儿媳妇,一天没钱都不成哩。”

“就是就是。”

“嘻嘻,嘻嘻……”

这些议论,孔繁仁自然都听到了,但是他不想去申辩,他想,有些事情是越辩越黑,反倒没意思了。他问心无愧,当时自己的确没有想到钱的事,只是本能地想保住那孔窑。这就足够了,它完全能妥帖自己的心。

他精神饱满地进了家门,院井里正巧站着他的儿媳妇宋丽娜。他情不自禁地冲她笑了笑,主动打了一声招呼:“大成还没有回来?”

“哼,回来有什么用。”宋丽娜说。

内心喜悦的孔繁仁,这时的反应出奇的敏感,从儿媳妇的语气中,他判断出,她眼下缺钱花了。

兜里那两百块钱好像动了一下,正搔到他的痒处,他嘿嘿地笑了起来。

“爸,遇到什么好事了,这么高兴?”

“嘿嘿……”

“这么高兴,莫非是捡到了钱?”

“真让你猜对了,得了两百块奖钱。”那两张被揉皱了的百元钞票,竟自己从暗处跑到了手上,明晃晃地展示给女人看。

宋丽娜眼睛亮了一下,又倏地黯淡了,轻轻地摇了摇头。

儿媳妇的表情被孔繁仁捕捉到了,顺口就说了一句:“你要是有用处,就拿去。”

儿媳妇的眼睛又被点亮了:“那多不好意思。”

“拿去就是了。”他补充道。

钱进了儿媳妇的口袋之后,他的心还是皱了一下,暗暗骂了自己一句:真是眼皮子浅,刚有这么点儿喜事,心里就藏不住,嘁!

宋丽娜转眼就从街上买回来两份肯德基,还让了让他,他说:“这东西,咱吃不惯。”

他咬他的菜根,喝他的门,谦卑地享受他喜悦的余绪。

儿子回来了。

嗲声嗲气的笑,就一波一波地传了过来。

起初没在意,但喝到酒精能替人说话的时候,他饱满的心情憋了下去:“蝬!”

他既骂的是那对骚情的人,也骂的是黯淡的自己。那不知节制的笑声,让他突然就看清了真正的自己:他的挺身而出,真的不是什么义举,骨子里还是为了钱。包括他的勤劳敬业,也都是一个“钱”字暗暗地支配着。

他感到自己很不名誉,很可怜。

他还发现,对那对玩意儿(这时,宝贝儿子,也成玩意儿了),他虽然毫不保留地奉献着,但一点儿也不爱他们。

厚厚的灰暗完全覆盖了他。空中的明月也成了一把物质的镰刀,锋利地割着他的骨肉。“活着真他妈的没什么意思!”

他想到了死。

他朝空茫里巡视了一番,看到了墙上的一个电门。

他兀自笑了笑,径直走了过去。

一道蓝光闪过,他被重重地摔在地上。虽然瘫软着,但知觉全在,奇怪了,怎么就电不死?

他怀疑自己决心还不够大,毅然站起身来,再次径直走过去。

又是一道蓝光闪过,他重重地倒了下去。知觉渐渐离他远去,他还来得及幸福地叫了一声:“痛快!”

“你真是越来越不正经了,竟然直挺挺地躺到了地上,你就不兴少喝点儿?”

他听到了老伴的声音。

他知道自己还活着,只不过是醉过去了一会儿而已。

他羞愧地爬了起来,躺到床上,眼泪铺天盖地而下。自己真是个贱人,连阎王老子都不待见了。

罢了!他想,既然死不成,就干脆没皮没脸地活下去。

他醉酒之后,有个习惯,就是死过去一般酣然入睡。可今天却怎么也睡不着,眼前总有影像晃动—一会儿是窑体缓缓地往下坍,一会儿是宋丽娜猩红的嘴仓鼠一般啃啮肯德基,一会儿又是孔大成躺在媳妇肥白的大腿上安详得不知羞耻……影像晃动得他头很疼,心绪很烦躁,感到温柔的夜色像蓄了过量棉花的大被子,捂得他透不过气来。“蝬!”

骂过了也不轻松,索性坐了起来。

他打开了电灯。

素日的灯光如豆,今天霎时就白了一大片,像正午的日头,晃得老伴怨了一声:“你抽什么风?”

“嘿嘿,我要学一会儿《老三篇》。”

“你是癔症了。”

他懒得跟老伴辩白,径直从仓柜里取出了那本珍藏的红书。

年轻的时候,他是学讲用的先进分子,很是风光了一阵子。记忆虽已尘封了多年,但一抚摸到那红色的封面,灰暗而多皱的心,立刻就明亮就舒展了。

醉眼也不朦胧,每个字都清楚。

他嘴唇无声地嚅动,老伴知道,那是他在用心读呢。她用被子蒙上了脸,因为是个不想心思的人,很快就睡去了。鼾声很响,孔繁仁不免有些厌恶,摇了摇头。

鸡叫了两遍,他感动了两遍,因为虽然日子跟以往大不相同了,然而还能听到鸡叫。但是感动之后,他生出一种困惑:《老三篇》的内容依旧,怎么感受却有些莫名其妙?白求恩为什么不远万里来到中国?是因为他与老婆的感情不和,想躲她远些;张思德为什么到深山里去烧炭?是因为离伟人太近,手和脚不知怎么放才好;愚公为什么要移山?农村里有句俗话,眼不见为净。眼不见的东西就是没有,是不会让人动心思的。可山偏偏就在他眼前,他堵得慌。

他们其实跟自己没什么两样,都是常人的烦恼闹的。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朝自己的脚脖子上狠狠地掐了一下。

竟感觉不到疼。

芡,这些年,听到的,见到的,经受的,乱些,杂些,能够理解的少。总以为不理解的,就像耳旁风,刮过去就结了,没想到也会在心里落下一些种子,还偷偷地长出一些怪草来。我孔繁仁到底也不是过去的孔繁仁了,“歪”了不少。

为什么还吃腌菜?是口味。

为什么还吃摊坨子?还是口味。

日子过得这么皱巴,与孔大成和宋丽娜有什么关系?还是该死的口味。

他把自己弄羞愧了,觉得真不该动摸电门的念头。

都是几口猫尿儿闹的。他对自己说:“今后,应该活得皮实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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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爱小白版简介:洛绮梦悲剧地穿越到异世,遍地都是修仙者,可惜她一没灵根,二不受宠,乃是洛家之耻,阴差阳错得到上古神器,拐带妖王,巧遇个个妖孽男,是要携谁之手,同修仙道?与妖缠绵,与妖暧昧,大妖王,你若是不好好对待我,小心我跟别的妖孽男跑了!正剧版简介:魂穿至异世界玄武大陆,身为没有一丁点灵根的凡人洛绮梦,意外取得上古神器,误将邪魅妖王收服,阴差阳错走上修仙之路。随身药田内藏玄机,种灵草,养妖兽,自炼丹药,修炼不靠他人。画符、吟咒,身怀奇宝的她不能张扬行事,扮猪吃老虎,默默制造一个又一个的离奇失踪事件。受侮辱、被轻视。洛绮梦漠然冷笑,当站于巅峰之时,一切皆为蝼蚁,唯我独尊,傲视群仙。***成仙修炼是一条不归路,仁慈、不忍之心只能将自己推入死路,只有对敌人狠心,才能存活在这残酷的修仙界***片段一:玥烨凝视着身侧酣睡的洛绮梦,迟疑地低下头,想吻上那让他魂牵梦绕的绛唇,就在薄唇落下时,某人很不给面子的清醒过来。他抬起手掩住洛绮梦那双迷茫且睡意朦胧的眸子,淡淡地在她耳旁命令道:“睡觉,不许醒来。”然后低下头…片段二:洛绮梦戳了戳怀内亮着白肚皮悠闲晒太阳的小犬妖,粉唇一嘟质问道:“玥烨,是不是你昨天偷吻我?”“本王岂会做此等无耻之事。”玥烨冷哼一声,摆了摆狗爪,悠闲地在洛绮梦怀内蹭了蹭。洛绮梦鄙视地瞪了一眼睁眼说瞎话的玥烨,只听对方用异常平淡的口吻回道:“以你这种姿色,本王岂会放低身段偷吻,只不过先行品尝一下属于我的女人滋味,也就是你——洛绮梦。”【本文女主喜扮猪吃老虎,亦正亦邪,个性可爱,超萌可爱的小动物。文内美男多多,结局只有一位抱得美人归。】【不太会写简介,点进去看几章说不定会喜欢上本文,希望你们能顺手收藏我的文文(点击放入书架),不介意的话,顺便给些票吧,感谢了哦。】重磅推荐我最爱的朋友的好文:【《女一邪》】【《妖孽儿子狂狂狂》】【《娘子太嚣张》】【《嚣张女仆狂狂狂》】【《亡国公主要翻身》】★★★☆☆推荐《幻城联盟》玄幻好文☆☆★★★《仙傲》妖孽柒柒《兽仙》颜小票《傲世天狂》墨堇琳《狂血狼颜》曲殇《莲开九霄》剑泣血《唯魔独尊》慕璎珞《邪冰傲天》墨邪尘《妖娆女巫》紫箫泠君《异世女血皇》漫殇强力推荐好友极品好文文:【】《霸妻》【】《魅莲》【】《紫辰》【】《火魄》【】《瞳变》【】《夜倾尘》
  • 毛泽东当“红娘”的故事

    毛泽东当“红娘”的故事

    本书讲述了毛泽东当“红娘”的故事。通过轻松调侃的语言,我们既看到了毛泽东幽默风趣的一面,又看到了毛泽东感情丰富而细腻的一面。在毛泽东的运筹帷幄之下,一对一对的有情人都修成正果,享受到了爱情的美妙,获得了圆满婚姻。这些故事,从另外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伟人的非同寻常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