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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生活中的想象

自由在我

我比以前更是一个个人主义者了,除了产生于自己身上的东西,其他一切对我来说都几乎毫无意义。

──奥斯卡·王尔德

人的存在,首先是在时间里的存在。

时间是线性的,看不见也摸不着,但为了把话说得明白,我想对贯穿于人这一生的那个时间段,进行一点添帮补底的加工改造,赋予它一个容器的形象。我的意思是,人这一生所用的时间,就是一只箩筐的容积,我们在有生之年所做的事情,就是往这箩筐里填装东西:装睡眠呀,装吃喝呀,装恋爱婚姻呀,装炒股搓麻呀,装起义造反呀,装为奴做娼呀……这种填装行为,有时候是不自觉的,但更多的时候可以自觉;有时候是被动的,但更多的时候可以主动。一个人,什么时候把那只属于自己的箩筐塞满了,什么时候他的生命即告终结。

基于以上认识,我看到了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是人这一生的“箩筐”有多大,那基本上是老天爷管的事,我们自己不必操心;二是要往“箩筐”里装些什么,那被装进去的东西质量如何成色怎样,我们自己则应该做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不能起到决定作用。前者就不必举例说明了,从一岁那么小的“箩筐”到一百岁那么大的“箩筐”,我们肯定都目睹过至少也都有所耳闻,需要多说两句的是后者。比如,同样是用文学写作这种行为填装自己生命“箩筐”的人,在苏联的斯大林时期和在中国的毛泽东时期,就遇到了同一个问题:诚实的书写是罪过,欺世的谎言能取宠。但我们现在审视过去,看到的却是两种迥异的景观。在苏联,有一批业已成名的作家,像布尔加科夫,像阿赫玛托娃,像帕斯捷尔纳克,宁可在生命的“箩筐”里堆满痛苦灾难,也要发出与自己的生存信条和艺术准则无有牴牾的声音,让后来者闻之如听天籁;而在今日中国,我们除了去捧读当时“未名”的北岛们的诗歌外,在那些功成名就的作家们生命的“箩筐”里,却很难找到什么体面的东西。我不知道这其间的差异,是不是与沙皇的传统要比秦始皇的传统更仁慈些有关。因为像索尔仁尼琴,像布罗茨基,他们最终是可以流亡国外的;而胡风则要到监狱去经受二十几年折磨,老舍则更要违背天意地自行修改自己“箩筐”的尺码。但即使这样,我们也不能不检索一番,在胡风“反革命”之前的几年里,在老舍“太平湖”之前的十几年里,他们那并非一物不留的生命“箩筐”中,盛装的,是否也是布尔加科夫、阿赫玛托娃、帕斯捷尔纳克等人装进自己生命“箩筐”里那种质量和成色的东西。

在这里,我不是要对比中俄两国知识分子的人文传统,我试图引出的,其实是关于自由的话题:从本质上说,自由取决于个体的选择。

当然了,自由存在于感觉之中,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比如,人不能决定自己“箩筐”的大小,这不自由,但人可以大体决定往“箩筐”里装什么东西,这却是自由;有时往自己的“箩筐”里装东西要受到外部力量的左右,这不自由,但除非特殊情况,人却有权利不往自己的“箩筐”里装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这就又自由了。说到底,自由的标志,不是无所不能的本领,而是断然拒绝的勇气;想干什么就能干成什么不一定自由,但不想干什么就可以不干则肯定自由。同样是毛泽东时期的人文知识分子,沈从文和陈寅恪就拥有自由,因为他们主宰了自己。当沈从文无法保证自己文学的诚实时,他可以避免染指,而是去故纸堆中,把尽管无奈但却同样有价值的服装研究盛入自己生命的“箩筐”;当陈寅恪意识到北京并不能让他的学术纯洁时,他可以安于岭南一隅,把为一个别样的妓女立传树碑当成自己生命“箩筐”中的重要内容。

从这样的角度上看自由,我便也能看清我自己的自由状况。

我不是一个“没有职业的纯粹靠写作谋生的自由作家”,多年以来,我一直有一份简单的工作并能得到一笔固定的收入,这笔收入,差不多满足了我买书抽烟交房租的花销。但我想,这并不妨碍我参与讨论所谓“自由作家”这样的问题,尽管我也知道,“自由作家”这样的命名有多么言不及义。

我是从一九八九年开始逐渐明确地认识到我应该往自己生命的“箩筐”里装什么的。在那之前,我比后来幼稚和贪婪:幼稚表现为我一直以为我能对民族呀国家呀阶级呀主义呀什么的负起某种责任,乐于去为大而无当的理想和一知半解的意义卖命献身;贪婪表现为我一直很看重人家分房子分官衔分职称分奖金时是不是能有我杯羹,因为那既是一些可以改善我物质生活的切实利益,更是我们社会里对一个人价值的确认依据,我曾误以为那依据也有些道理。结果现实生活及时地击了我一掌,从多个层面对我进行了教育启发,使我在大半年的阅读与思考后,找到了后来这十年里我充填自己生命“箩筐”的新的态度和新的方式。

我认为,我唯一拥有的东西只是感官,能尽情享受我的感官,特别是尽情享受我心脏所释放的种种感觉,差不多是我唯一的需要,而身心自由,则是保证我得以有一个较高享受质量的唯一条件。在我的生存实践中,我发现我所找到的新的态度新的方式,很合我胃口,能给我带来多项收益,而它的最大好处,就是让我越来越抵达了自由而远离了不自由。现在我已经把自己想明白十年了,我不知道,老天爷为我定做的“箩筐”还剩有多大的空间余地,但我想,不管它要在一年后封顶还是一百年后封顶,我都愿意用我现在的态度和方式去填充它。

我从十几岁开始就喜爱文学,热衷写作,一直在追求一种人与文双重自由的美妙境界。可在前十多年里,民族国家阶级主义这个写作的出发点和房子官衔职称奖金这个写作的落脚点,像一把双刃剑那样砍削着我,把我雕塑成了一个戴镣的舞者,我那种看去中规中矩的生活和写作,完全被安置在一个虚假暧昧的境地之中,我根本就没什么自由可言。可这十年,我对我和我的写作都有了一个基本的定位,写作,已经变成了一桩像生理需要或心理需要那样只与我身体发生关系的事情,于是我发现,属于我的世界反倒广阔清晰了。这样一来,虽然我还是经常要被“自由”这一类辉煌字眼搅得心绪不宁,但我已很少再考虑我自己的自由问题。我的意思是──不怕你说我自作多情或伪装深沉──我现在想的,更是人在天地间、人在社会上、人在人群中、人在自我里的自由问题;而那个人,则可以是我,更可以是古今中外黑白黄棕所有的人。

我除了是一个生物学意义上的人,还是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小说写作者,但不管作为一个普通生命,还是作为一个经过社会分工被划归到“作家”圈中的小说写作者,我都对自己具备了自由的起码条件感到满意。就客观因素说,首先我拥有充足的时间,由于我已经有能力排除掉任何我不喜欢的事情对我生命的消耗,所以我的全部时间,都可以用于满足饮食男女读书写作这些我唯一想做的事情,也就是说,不再同流合污和自取其辱,使我获得了绝对的自我支配权;其次我的工资和稿费能为我提供最基本的物质保障,而我那为数极少的三五亲人,不光从不在经济上给我增加任何麻烦,还都乐于在我购房子买电脑外出旅行这样的关键时刻实施赞助,使我在生活上没有丝毫后顾之忧。就主观因素说呢,首先写作是我最热爱的事情,写完了没处发表也热爱,发表了没有稿费也热爱,读者看了骂我写得臭还是热爱;其次我想写的东西源源不绝,有趣的故事呀,好玩的想法呀,既清楚又模糊的字词句呀,它们每时每刻都在我脑袋里喊着叫着要夺门而出,甚至我已经意识到了,即使有一天,日益严重的颈椎病不再允许我把它们变成文字,我只能在脑子里边阅读它们,它们给予我的愉悦仍将妙不可言;还有就是,我这人无党无派,不社不群,少师少友……我认为,这样一些充分的主客观因素,足以成为我自由的根脉,而我作为一株自由之草能在风霜雨雪中自得其乐,也就变得顺理成章。对了,我的自由是在自得其乐中体现出来的,我一向把自得其乐看做人生的一重至高境界,并固执地认定,自由是抵达它的唯一途径。

当然我也非常清楚,我所罗列的那些能让我自得其乐的主客观因素,实在脆弱得不堪一击,因而它们托举出来的那一片自由,充其量只是一块易碎的玻璃,一粒来路不明的小石子就能把它打得七零八落。我知道,除了赤膊上阵的强权政治可以使人丢掉自由,各类隐迹潜形的物质的精神的利益诱惑也同样会让人远离自由,自由的敌人无所不在且能量巨大。但我却愿意这样看待自由这块易碎的玻璃:只要有生命之光的灼照辉耀,一大块能熠熠闪烁,一小块也同样晶莹四射。

在我看来,自由作家这样的名号,既不是荣誉头衔也并非贱蔑称谓,而应该是给予一切用自己头脑思考、依自己意志行文的文学写作者的中肯判断,它最终要实现的,必须是自由写作。自由写作指向一种纯洁的精神,听命的是一颗不羁灵魂的召唤与指引。因为任何来自外部的蛊惑与压迫都不是改变内心色泽的理由,所以,自由写作绝不存在双重标准,也没有随意伸缩的上限下限。对于一个写作者来说,外在自由可以是变量、是有条件的,但内在自由永远应该是常量、是不许讨价还价的。我的意思是,自由并不是个多少的问题,而是其强度大小的问题。

在这里,我想举一下唐朝诗人刘禹锡的例子。

流传至今的刘禹锡诗文为数不少,我们知道,这是一个在艺术追求上能保持自己独立风格的人。刘禹锡与韩愈、白居易等声名赫赫的诗文大家都交情深厚,也了解他们的艺术流派势力强大,甚至在唱和诗里,他还能惟妙惟肖地仿效白居易的诗风。但在自己的写作中,他却始终恪守自己节制约缩的艺术表现手法,直至创造出一种民歌风的新体裁。但我要说的,并不是刘禹锡如何尊重自己的艺术追求而自创新体,而是要说,他对自己政治信仰那种一以贯之的忠诚态度。八○五年,刘禹锡因政治革新失败而遭到贬谪,落魄十年后方被召回长安。照理说,为官从政者曲意媚上天经地义,若刘禹锡从此就摇尾乞怜了也无可厚非。可十年落魄的刘禹锡却信念不改,不光在心里依然不买当朝权贵的账,在笔下,还写出了那首明知会获罪却仍要一吐为快的《元和十年自朗州召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紫陌红尘拂面来,无人不道看花回。玄都观里桃千树,尽是刘郎去后栽。”这样一来,他的归京之日,自然也就成了他的再度受贬之时,他的斗争换来的是他的自由又遭到新的剥夺。然而事情没完。八二八年,即刘禹锡上次回京二度获罪的十四年后,他又一次奉召重回长安。这一回,这位年已五十六岁的流离之人,面对掌握他生杀大权的权势者们,是不是能变得圆滑甚至卑琐呢?没有,刘禹锡没变,他二度归京后,立刻就痛快淋漓地又写了一首《再游玄都观》,重提旧事,再昭心迹:“百亩庭中半是苔,桃花净尽菜花开。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这是一个何等豪迈潇洒的“前度刘郎”啊!有了这样一种历二十四年厄运遭逢却信念不改的精神力量,刘禹锡作为一个痴迷语言的艺术家,在强大的韩、白诗文成就的阴影里仍能自成一格独创新体,也就不足为怪了。

心灵自由是一切自由的根本,没有心灵自由,身体的自由写作的自由发表的自由就都是空话。

对于任何一个渴望实现自由写作的人来说,实现自由写作的过程也都是一个增强抗干扰能力的过程,因为许多干扰自由写作的因素都是防不胜防无孔不入的:推开了政治干扰还有经济干扰,脱离了体制干扰还有市场干扰,挣出了物质干扰还有精神干扰,免除了婚姻干扰还有血缘干扰……但是,千万不要把抗干扰的过程理解成为逃避的过程。抗干扰的过程更是拒绝的过程,而拒绝则是主动的选择,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只有有选择能力的心灵才会与自由结缘。至于被动的逃避,即使获得了自由也没快乐可言,况且那样的自由是否真有生命力也值得怀疑。要知道,不论打右派蹲牛棚的折磨还是买轿车购华宅的诱惑,不论文载道诗言志的鼓动还是评优秀获大奖的吸引,都是非常好对付的,任何外部强加的干扰都好对付。最为艰难的,只是怎样解决掉自己内心中的内部干扰,解决掉自己对自己的干扰。一种连写作本身都构不成干扰的写作,才是真正的自由写作。

如何实现自由写作,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做的,在我,由于写作已经成了我感官享受的一个部分,而我的生命“箩筐”在盛装自觉主动的填充物时,又只接收能够激活我身体的东西,所以,我有理由认为我所从事的写作抵达了自由的境地。至于以后,我该怎样依据我的生存信条与艺术标准把我的自由写作进行得更加尽善尽美、纯粹洁净,那就是另一篇文章涉及的话题了。

我的女性观

我最早对女人产生兴趣,是一九六九年前后,那时候我不足十岁。

在那之前,我倒是早就分得清男女,知道我和我爸是一回事,我妈我姐是另一回事,在学校,还知道坐同一座位的男生女生不能“过界”。但也仅此而已。事情悄悄地发生变化,源于我爸变更了工作单位。我爸原来在出版社工作,可沈阳南湖的工业展览馆改号易帜办成了专门歌颂毛泽东丰功伟绩的“红太阳展览”后,我爸被派到那里去负点小责。那时候,我是一个嘴馋的男孩,为了逃避家里的窝头咸菜,就经常追随爸爸去红太阳身边混“政治饭”吃,结果,展览馆这台冷酷的阶级斗争拓荒机,竟阴差阳错地开启了我的性别意识,把一颗温情的种子撒进我心田,使我从此懂得了爱恋女人。

那会儿在我爸手下,充任展览解说员的,是一群有别于我的女生同学和邻居阿姨的“另类”女人(现在看来,其实二十上下的她们也都是孩子),她们不叽叽喳喳或野蛮粗俗,不瘦小枯干或臃肿蠢笨,她们个个模样漂亮、体态婀娜、说好听的普通话、按照那个时代的时髦标准穿着打扮。后来我想,当时我那么愿意去展览馆,除了愿意吃展览馆食堂的白馒头外,再就是去看那些解说员了,甚至一段时间后,我去展览馆的唯一目的,只是为了在摆满毛泽东的图片、画像、雕塑的展台间,和解说员们谈天说地,嬉戏玩闹。肯定与负点小责的爸爸有关,那些女人味十足(与那个时代的大部分女人比)的解说员们虽然清高骄矜,却都愿意和我交往,她们与我藏猫猫、过家家、背绕口令,兴会淋漓时,个别人还敢于偷偷模仿“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夸张地搂我,吃力地抱我,莫名其妙地与我贴脸甚至亲嘴(我那时白皙文静腼腆,会背的诗词已超过百首)。至今我也想不明白,她们在与我打成一片时,除了认为我是个可爱男孩,是否也意识到了我还是男人?反正我意识到了,她们是女人,而且她们这些女人的体味和怀抱,还有着与妈妈的姥姥的体味怀抱大异其趣的神奇美妙与舒适温暖。这样,她们的体味和怀抱便帮助我完成了人生长途中的首次自我确认(下一次是一九八九年),使我这个混沌男孩,眨眼之间就变成了男人。如果我的记忆无大出入,我认为,我作为男人首次出现的勃起与梦遗,应该就发生在那个时候。当然由于“身在此山中”的缘故,那时我只顾享受解说员们给予我的身心快乐了,无暇对我何以会快乐想得太多;直到一九六九年年底,爸爸被赶往农村劳动改造,我再不能去展览馆与解说员们打成一片了,我才一边承受着情感失落的巨大打击,一边开始艰难而懵懂地去感悟女人,以及感悟与她们有关的一切事情,直到现在。

现在,回头检索三十年前情感欲望的微妙变化,梳理和辨析一个少年人似是而非的性心理状况,我得承认,我很难保证其间不无想当然的成分,夸大其词的演绎与轻描淡写的遗漏都在所难免。比如,有没有搞乱逻辑上的因果顺序,我就叫不太准:是与解说员们的亲近关系催生了我初萌的性意识呢,还是性意识的萌动使我把我与解说员们单纯的孩子/成人关系篡改成了暧昧的男人/女人关系?要知道,作为一个十岁的孩子,即便有点早熟,我的经验储备和认知能力,也不足以帮助我理智透彻地判断女人。我对自己的十岁没什么把握。一个男人谈论女人,总得活过了二十岁、三十岁、四十岁,才能有点资格吧,甚至仍没资格。

我现在活到四十岁了,可我发现,我对自己有否资格谈论女人仍无把握,女人于我,已经越发是镜花水月了。若一定要把我的肤浅观点提炼出来,我也只能说,女人是滋养我生命的最重要的两种养料之一,另一种是小说。

说滋养我生命的养料是女人和小说,即使用“最重要的”限定一下,听上去也像是谎言,容易让人从多个角度提出质疑。好像是这样。但别误会,我的意思并不是说像粮食,像睡眠,像居所,尤其是像金钱那样的生活必需都不重要。不,我很清楚,它们重要,在许多时候,在更多的时候,它们都比小说和女人重要得多。但在此我让它们退居二线,却不是为了自欺欺人,或矫情拿捏装痴卖俏。毕竟我早过了十岁那样的蒙昧年龄,连二十岁三十岁那样的草率年龄偏激年龄都过完了,我自觉我已能比较理性地了解自我把握自我,我估计,我现在得出的任何结论,都接近或属于成熟结论。一个人的生存理念,不能凌空蹈虚,总要以他的价值观和幸福观作为依托。而具体到我身上,那些对我来说有价值的和幸福的事,我认为,就是当我的衣食住行等基本问题在一个较低层面上得到解决后,在许多时候,在更多的时候,我能较多地获得一些既有物质意义也有精神意义的生命体验:比如与女人恋爱(我一厢情愿地单恋单爱也算),比如写作小说(也包括了阅读小说思考小说和谈论小说)。别人也许不这么看,不觉得既有物质意义也有精神意义的事情就一定重要;没关系,我说的是我的观点。别人也许认为恋爱和小说也都只有单一的品质,只有物质意义或只有精神意义;也没关系,我是在说我的理解。

小说为什么会成为滋养我生命的重要养料?我不想多说,它属于其他文章谈论的问题;现在我要解释的是,为什么我把女人当成滋养我生命的重要养料。

说到这里我需要岔开一句。从我的表述中,你或许嗅到了一丝自以为是的大男子主义的恶俗气味,好像那些有着鲜嫩肉体冰雪灵魂的活生生的女人,在我这里,已经与粮食、房屋、金钱,即或是小说,这些僵死的无生命的物质成了没有差异的同一类“东西”。是的,我是这么看的,但这跟大男子主义没有关系,也不是对女性的挖苦轻慢或者亵渎(本着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原则,我一般倒更不吝啬挖苦轻慢亵渎男人)。我是一个个人主义者,比较自我中心,向来觉得在我之外的宇宙社会、人群事件,只有对我发生影响时才有意义;否则,在我的感知兴趣之外,一个天才的诞生与一片树叶的飘落,一个国家的分裂与一对情侣的交媾,其间没有任何区别。当然了,在我把人,把蝼蚁,把河水的流动与灰尘的覆盖做等量齐观时,我自己也早就是天地间一个普普通通的存在物了。我和我头上飞翔的蚊子与桌上精巧的笔记本电脑,不过都是进化的结果,所不同的只是,我进化成了我的样子(包括相貌也包括思想),它们进化成了它们的样子(包括外形也包括功能)。

可是,为什么我偏要把女人当成滋养我生命的重要养料呢?为什么不是蚊子或电脑?这很好联系。你知道的,我没说我看重被蚊子吸血或上网聊天这样的体验,我看重恋爱;而我是一个异性恋者,只恋爱女人,这样女人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格外高大便理所当然。事情明摆着,若我选择垃圾,选择猫狗或男人做恋爱对象,那么垃圾、猫狗和男人,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也不会渺小。我这人很自尊,其表现形式为,既尊重我所做出的一切选择,也尊重我的选择对象。你如果认为我把女人摆到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上加以赞美,也是为了曲线自诩,我不会否认,弦外之音正是我热衷追求的言说效果。

我也知道,许多男人赞美女人(拐带得许多女人也人云亦云),都不使用我这样的理路口径。他们盛赞的是女人如何真善美,如何能无条件地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包容一切原谅一切,说女人多爱心有母性,像大地一样宽厚仁慈。可我对这样的赞美不以为然,还总要拿小人之心揣度君子之腹地觉得,他们那赞美,对女人来说是口蜜腹剑的捧杀手段,而对男人,则能翻译成交头接耳时的私房恶语:你不论怎么得罪女人也没关系,反正她总会护犊子般地“爱你没商量”;即使你玩命地折磨她榨取她损害她,她也能无怨无恨地托着你捧着你,绝不忍心把你甩到外太空去。其核心意思可归纳为:女性属群是集体傻瓜。

那么,女人值得(男人)赞美爱恋,靠的就是这傻瓜特质吗?难道男人不值得(男人)赞美爱恋,是因为男性属群代表假恶丑,男人全都好吃懒做拈轻怕重心胸狭窄品行卑劣吗?我不同意这样推论。我也是男人,我觉得,我可从来不少爱心缺母(父)性,我甚至还宽厚仁慈得如同蓝天呢。这么说吧,女人身上的傻瓜特质,不论价值连城还是一文不值,我同样具备。我把女人这个性别属群看得重要,没那么多冠冕堂皇的高尚理由或阴毒念头──或许也有过,先哲睿语与世态表象,都能以假乱真混淆视听;但现在没了——我之所以赞美女人爱恋女人,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女人能影响我的大脑皮质活动肾上腺素分泌和体内化学鸡尾酒的调配组合。我这个人,喜欢快乐,作为判定我是否快乐的标尺准绳,就是某事某物能否让我心脏产生那种带有疼痛的强烈悸动;若心脏有了那样的悸动,我就能活得理直气壮,反之则如同苟且偷生。而以我的经验,多少年里,只有女人和小说、小说和女人,以及与她/它们相关的一切,才能(以一种排名不分先后的次序)给我的心脏带来那种灵肉俱颤的神奇刺激,也正是有了此等依据,我才创造了我的“养料学说”。几年以前,我发表过一篇小说,名字就叫《为之颤抖》,那种颤抖的感觉,美不胜收妙不可言。

还是不说小说,光说女人。在我认识的男人里边,好像真没有厌女主义者,不光不厌,还都喜欢,至少是需要吧。当然每个人喜欢或需要女人的理由各有不同,这导致了他们对待女人的态度也五花八门:有的垂涎三尺,一脸下作;有的由衷欣赏,怜香惜玉;有的表面上不动声色,心里边欲念翻卷;有的玩笑中咄咄逼人,私下里恭敬有加;有的热衷于掰着手指头数数,如同贾母一语道破的那样,“见一个爱一个”;有的“三千宠爱在一身”,好比脸色一变就赐美人自尽的“痴情”皇上,以一当十;有的把女人理解成优雅的化身,有的视女人为最好的玩物,有的看重女人的花瓶特点,有的突出女人的工具性能……种种理由是罗列不尽的,而且各种理由还常常要纠缠在一起交叉渗透。那么在我看来,怎样的女人能让我悸动呢?不是我耍滑头,要做出标准答案,一时我还真难一言以蔽之。只是我知道,一个女人要是只会无条件地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包容一切原谅一切,那我看她,就没什么感觉,顶多有些怜悯同情,就像怜悯一个认为公道可以主持正义的书呆子,同情一个坚信权力能够代表真理的天真汉。吃苦耐劳忍辱负重,包容一切原谅一切,它们可以是我妈的品质我姥的品质,但女人若就因了这样的品质体现价值,至少在我这里是行不通的。当然我的意思,不是说我妈妈我姥姥不是女人;她们是,她们在她们的男人眼里,还都是些挺棒的女人。我把她们划出去另算,是因为我与她们间牵拉着一条血缘的脐带,她们在我眼里,便只能是女亲人、女先人,而她们身上的女人特质,则必然受到遮蔽抹煞;毕竟我只是在血缘概念上才是个别女人的儿子孙子,我更主要的角色是个独立的男人。所以,我需要关注的,应该是在普遍意义上与我处于对等地位的生理解剖概念上的女人。

我的话似乎越说越直白了,很容易授人以低级下流之柄:闭嘴吧,你这个发情周期以年计算的动物,你爱恋女人,只不过是基于性的原因。怎么说呢?这样总结我大体没错,让我不能苟同的是,性的原因在我这里属于高级和上流。

多年以来,我的肉体的与精神的快乐感受,都离不开女人,因为有了女人,我的生命才真实可感,我的生活才多彩多姿,我也才能在奥勃洛莫夫与西西弗斯这两个榜样之间选中后者。但以前,在我以为(以不诚实为前提)面具与脸皮是同一件东西时,对此我总羞于启齿;现在我能分清它们是两回事了,于是,我也就不介意大言不惭恬不知耻和解剖自己严于解剖他人了。要知道,作为一个人,我所充当的其他角色,都是变动不居和简化片面的:上学时我是个读书的人,工作后我是个做编辑的人,在强权的威慑下我是个没有思想的人,在婚姻的研磨中我是个丧失个性的人……而只有“性的人”(借用大江健三郎的小说名字)这种角色,才会陪我始终伴我永远。它与我结合,比小说还早,它离我而去,大约又会比小说更晚。以性为出发点去看我自己兼看女人,怎么看我们都是天造地设的统一整体,纯洁得没有一点瑕疵;可一旦把女人看成别的,即使只把她的性器官看成别的,比如看成政治砝码或牟利商品或交际工具,那我也会觉得受到玷污的不光是女人,也包括我。我不愿意自取其辱,我内心的感受高于一切。因而,我认为我没权利表里不一地绕性而行,我负有擦亮性这盏导航灯塔的义务责任。

强调一句(冒着画蛇添足的危险),我所理解的性是肉体与精神的和谐律动,性交只是抵达性的途径之一。

我对女性的观念,在早已确定了热爱赞美这个大主题后,也走过一条曲折弯路。前边我说过,与女人有关的那些高尚理由或阴毒念头,我也有过;再有就是,以前我还有过与假冒伪劣的贾宝玉们呼朋引类的伪善历史。那种时候,若女人有了缺点毛病,我坚决舍不得攻击谴责,而只惋惜她枉具女身却异化成了男性。其实,真贾宝玉的观点虽然确实放之四海而皆准,但那也是要加些注解旁白才能服人的,因为说女子清爽,可并不一定是说某一个具体的女人,比如江青吧(如果她确如传媒报道的那样),“搅得周天寒彻”(毛泽东语)时也清爽若水。

这样我似乎就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困境。说女人是滋养我生命的重要养料,可我并不是在具体地指称哪个女人,因为若具体,首当其冲的理应是我妈。我妈不光给了我生命,还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我成人,我敢说,若现在我不小心当右派了(我一般不会犯别的错误),而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能对我相濡以沫,那准是我妈。但如此望文生义地解析阐释我的“养料学说”,又非我本意。我的困境在于,作为一个单一的个体,我没办法与女性这个性别属群对峙或对接,把我与女性性别属群联结起来的,只能是一个个姓张姓李的名三名四的具体女人;可这么一来,在物质变精神后精神还得再变回物质,那个不依我的意志为转移的轮回圈圈,便不能不让我略感气馁。

我得承认,精神一摇身变回物质,就不那么有趣了,至少,其缩减之后的有趣之处,已逼仄拘泥,再不会像三十年前展览馆解说员们的体味和怀抱那样神奇美妙舒适温暖。对此我只有徒发感慨,如果总能用十岁的眼睛去看女人,那多好呀。可“回归种子”(借用卡彭铁尔的小说名字)的情结太学究气,光提出了问题却无力解决,要摸着石头涉水过河,我就必须直面其势汹汹的“现实主义冲击波”。现实是一种这样的情形,尽管女人的属群形象在我心中始终高大,可当她们作为具体的性别对象作用于我时,随着她们间接和直接冲击我的频率越来越高,我发现,她们个体身上那种能滋养我的养料成分含量却越来越低。比如吧,念书时,我通过阅读小说,为自己寻到的养料之一是间接冲击我的作家丁玲。记得有人以少见多怪的口气说到她与丈夫的年龄差时,我曾冲动地表示,丁玲这样的女人青春永在,虽然我比她小得更多,若她接纳我,我依然会毫不迟疑地应召而去。可是后来,我抛弃了她。抛弃她的原因不是年龄差距,不是地位容颜那类问题,而是因为她的文章。她的文章使我感到,再继续从她那里汲取营养,我完全可能也面目全非。再比如,几年前,我通过身体接触,为自己选择的养料之一是直接冲击我的……这我就不想详述细说了,我不能在厚着脸皮自曝隐私时,还捎上别人。好在我的意思也大体清楚了,在那个抽象的属群意义上,一个女人不管是天使还是魔鬼,都能在我的主观观照下,以精神的方式内化为让我甘之如饴的美味佳肴;但作为具象的社会一分子,作为一个作家一个政客一个商人一个职员,她多么完美,也只能外化为一个客观的物质实体,要与男人,与猫狗或垃圾一样,接受我一视同仁的化验解剖:有的惹我垂涎,有的令我作呕,更多的让我眼口肠胃都没感觉。这很正常,毕竟除了性器官我还有些别的,女人也一样,除了性器官也有些别的。所以,不论“现实主义冲击波”多么强大,我都认为保持头脑清醒不算落伍。当女性性别属群由一个个姓张姓李的名三名四的具体女人出任代表时,即使她的鲜嫩肉体冰雪灵魂有某级组织做过鉴定,也不能代替我对她养料价值的甄别审核,剜到筐里就是菜的轻率行为已不属于我了。很简单的道理,因为她是我的养料,而不是某级组织的养料。

听我这么口吐狂言,大概有人要嗤之以鼻了:你还挑三拣四呢,别自作多情了吧,人家女人,根本就不屑做你的养料。是有这可能。但实在对不起,不管个别的她还是属群的她们,既然生为女人了,生为一个有可能走进我眼走进我心的存在物了,那当不当我的养料可是由不得她的。这就好比,我的小说发表出来,读者偏要拿它当色情手册或道德守则,难道我能管得着吗?事实是,我的“养料学说”主要是我自己的读本,更多的时候与他人无涉;若有涉,向内建立也是我的工作重点,向外寻取只起辅助作用。

我一向认为,由于进化的同步,男人也好,女人也罢,从本质上说都没什么两样,两者拥有着一个共同的名字就说明了问题:人。若一定要刻意把男女特点对立起来,在我看来,那至少有牵强附会之嫌和为我所用之意。比如,在这个男人窃取了主宰权的世界上,社会规约和文化习俗,一般愿意这样划分两性的势力范围:男人应该争强好胜,女人则要随遇而安,女人若争强好胜就面目狰狞了;男人应该刚毅果决,女人则要优柔寡断,女人若刚毅果决就情薄义淡了;男人应该标新立异,女人则要诚笃虔敬,女人若标新立异就淫猥邪恶了……可实际上,这种利用女性生理特点与遗传法则而约定俗成的欺世戒条,完全是洗脑毒心的陷阱骗局。男女是有别,可那别,差不多也就是两者间撒尿方式各有不同之类的别法,而绝非男主女次男重女轻男贵女贱男智女愚那样的别。我们只须略加观察,就能窥破这样的事实:男人一干不成事情了,就说女人是祸水,男人一俗常平庸了,就说女人“无才便是德”,男人一阳痿早泄性无能了,就说女人红杏出墙水性杨花天生是贱货。可殊不见,当女人争强好胜时,当女人刚毅果决时,当女人标新立异时,被反衬出面目狰狞情薄义淡淫猥邪恶的,恰恰是一群干不成事情又俗常平庸还阳痿早泄性无能的卑琐男人;而女人,一旦用争强好胜刚毅果决标新立异这样的饰物武装起来,她们与生俱有的聪慧高贵坚定顽强与温柔美丽,就会格外地风采无限魅力无穷。当然也有许多女人,甘愿随遇而安优柔寡断诚笃虔敬,自觉地拜倒在男人的长筒裤下当“第二性”,但那至少在我目力所及的范围以内,主要是她们自己的原因。不是更有许多男人也乐于为奴安于受辱吗?他们也许不是针对女人的“第二性”,却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名副其实的“第二人”,同样的甚至更加的可悲可叹。

我不管男人,只论女人。对我来说,女人的确是性的符号,是她们的性别之根生成了她们的养料之果,才使得我这个男人能在她们的滋养下茁壮成长,才使得我的心脏能持续不断地享受到那种带有疼痛的快乐悸动。但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在另一方面,不论生理的遗传的女人多么值得我热爱赞美,她们也终究还是社会的文化的人(而不仅仅是性别概念上的女人),于是当我判断她们的价值提取她们的意义时,便也就逃不开社会的文化的通行标准,即男人女人的共同标准。这样的结论不那么浪漫,但没关系,没人能拔着头发一飞冲天,我不是早就在展览馆的解说员那里承受过情感失落的巨大打击吗?我的女人,她们是人,并且首先是人,她们不需要得到有别于男人的特殊待遇,即使这待遇是真诚的生殖崇拜而非虚伪的女士优先。自然我也听到过这样的说法,说男女天生就是冤家,顶好也是欢喜冤家,在永无休止的两性战争中,她们始终是男人(我那个属群)针锋相对的对手和你死我活的敌人。结论是,为了男人的扬眉吐气,不能让女人解放翻身。我不认为这样的说法没有道理──不包括结论,这道理至少可以证明,世上的女人,绝不会一律成为权力和金钱包租的“二奶”;另外,我也从没说过我的养料就是真空袋里的无菌食品,只给了我清香而没给我辛辣,只给了我甜美而没给我毒害,只给了我健康而没给我疾病。但我还是觉得,为了活得诚实清白,我和我的对手或者叫敌人,应该平等地厮杀搏斗,在同样条件下的灵肉交锋,才更符合自然的法则。否则,若我和我的对手敌人间是狼羊之战,是鹰鸡之争,那不论胜负,我都不会享受到心脏那种带有疼痛的快乐悸动。而我知道,若我的心脏不再悸动,我对快乐的感觉也就丧失殆尽了,可那样的话,我还有必要活下去吗?

眼下我的计划是活下去。所以,我得说谢谢女人,当然还有小说。

我与书

善饮者称:杯里乾坤大,酒中日月长。这话说得漂亮。我不善饮,只爱文字,不妨照猫画虎地也替自己升华一句:书里乾坤大,读中日月长。这舌学得不够漂亮,就那意思吧。

在我的长篇小说《证词》里,男主人公离家出走时,对他了解颇深的妻子给他写下了这样的忠告:“不论以后你干什么,我希望你都不要抛弃书。书这东西的好处在于:它既是你之外的别人、社会、世界,同时它又什么都不是。”这话也是我说给自己的。

我平时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读书。一年中的大部分日子,我的生活都较为规律,甚至说单纯或单调也不过分:每天的时间,除了要在床上和饭桌前消磨掉一半,另一半,就用在了写作和读书上。我的颈椎病比较严重,不敢太久地伏案打电脑,这样,在写作与读书这两者中,分配给后者的时间就尤其富余。经常有朋友在电话里问我在干什么,我总回答,读书呢。惹得朋友常起疑心,觉得我这人不大地道。谁都说刁斗写作的产量不低,可天天读书,小说都是什么时候写的?好像我是在用悠闲的读书掩盖辛劳的写作。其实我没有作秀的意思。我的生活,主要由读书和写作构成,这二者,同样要劳我筋骨耗我心血,但同样让我乐此不疲。我们不妨计算一下:一天写作七八百字,一年的产量就不该算低;而写七八百字,即使再加上思考和修改,也确实要不了太多时间。另外我也知道,别人在电话里问我干什么呢,那不过是一般的寒暄,我完全可以只回句没事儿也就行了;可我偏偏一本正经地告诉人家我读书呢,很容易被理解成我在装模作样地伪装高雅(假设读书高雅的话),未免矫情做作。事实上不是这么回事。我在电话里如实告诉人家我读书呢,一来是我的潜意识要求我对一个并非见不得人的事实应该做出准确的陈述;二来呢,也是我对读书之举的那种喜欢,已经有点像传教士乐于见缝插针地广布福音了。我的活思想是,万一别人与我通话以后,能受到启发也找本书看,那即是我给了别人一个好的影响。我认为,这样的影响相当于行善积德。

我喜欢读书,不是坐在教室养成的习惯,也不是为了写作才发展出来的爱好;读书的乐趣,是少年时代的我继发现了自己奥妙无穷的身体奇迹后,所寻到的又一处快感源。我小的时候,家里别无长物,却存了几箱子书如同至宝,我受爸妈和姐姐影响,没事就到书本里玩乐一番,结果,三看两看就看上瘾了。

照理说,那会儿我爸去农村走五七,我妈去工厂三班倒,后来我姐也下乡当知青了,在我那大字不识的姥姥的监护下,我若顺势就茁壮成长为窃国的侯或窃钩的贼,也没什么不正常的。当时的学校不正经上课,我学习再好,也显不出比别人高到哪去;可我恰恰是个喜欢出风头的早熟男孩,既然在班级里学校中没有更多露脸的机会,那么跑到社会上去抽烟喝酒打群架,去奇装异服追女孩,便成了我出人头地的唯一方式。所幸的是,由于我已经染上了读书的瘾,读书的瘾又生成了我似是而非的道德感与羞耻心,我便没做什么过头的坏事,也就是积累了一些窃国窃钩的粗浅经验。与此同时,书还让我有了另一种觉悟,在一些与书无涉的情境之下,使我看到,书所辐射出来的力量有多么强劲。比如,我读的书多,打架时便能有类似“四渡赤水出奇兵”那样的计谋,令那些长我许多的“大哥”都高看我一眼,尊称我为“刁参谋长”;再比如,我读的书多,就可以夸这个女孩像“夜莺”,赞那个女孩似“玫瑰”,还能给她们讲白茹银环林道静的故事,于是女孩子们看我的眼神就经常能泪水汪汪含情脉脉,让我心旌摇荡很是受用。等到后来,我这个中学教育基本空白的人却靠读闲书考上了大学,还因为喜欢读导致了喜欢写并因为喜欢写而混到了今天这个得以穿暖衣吃饱饭的地步,这都得感谢书的恩惠。所以,我让读书的嗜好在我身上薪尽火传地发扬光大,绝没有半点伪装高雅或矫情做作的成分。

我读书,主要是读各种小说,兼及文史哲类的其他著作,还有一些归属难定的杂籍异册。这么多年里,我从未感到过书源的枯竭,光我手头,可读之书就读不胜读。按说我年龄也老大不小了,可在我身上,为读书而废寝忘食的事仍时有发生。我读书,一般来讲目的性不强,既不是为了写作某个具体作品,也不是为了得到某种物质利益,更不是听从了某人的动员号召。比如读外语,它能解决我的职称问题,除了弄一虚名,工资也能再多一些,这理应成为我首当其冲的目的性阅读。可我觉得,读金庸读克里斯蒂更让我开心,而开心肯定比职称重要,所以我就不读外语光读金庸读克里斯蒂,不要职称光要开心。我这样描述自己,并不是要把自己打扮成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书呆子形象,我知道那形象没什么光彩,我也没想骗一顶“精神王者”的冠冕戴到头上,因为我根本就搞不清楚何者为王。我读书,完全取决于我的生理需要或心理需要,完全是为了刺激心脏。我的意思是,从青春期开始,对“激动”这种状态我就格外喜欢,它让我快乐让我舒服,我渴望那种骚动不安的神秘感觉能源源不断;而读书,恰恰是能持续地让我内心骚动灵魂不安的事情之一,它丰富了我尊重和爱惜自己宝贵生命的方法手段。

就此,我想说:读书是我的一大享受。但愿这样的表白不会被认为是我在往自己脸上贴金涂釉。

刺激心脏的办法多多,像我前边提到的,抽烟喝酒打群架,奇装异服追女孩,都能给心脏带来刺激,而我这人,也实在是个有刺激就能快乐舒服的人。但我前边还同时提到,读书也让我有了些道德感与羞耻心,并且逐渐地,书还帮我为自己确立了一整套较为成熟的生存原则,使我成了个很乐于在自我规范的框限下享受生命的人。这样一来,在我圈定的种种让我不至于逸出原则框限的享受方式中,读书自然就占据了重要的位置。但我必须强调一句,并非所有的书都能成全我的享受,满世界里,滥竽充数的书为数太多,它们只能降低人的欲望导致人的疲软。不过没人会因为空气中有细菌就拒绝呼吸,我眼前的滥竽再多,也不会干扰我的读书热情,要知道,多疯狂的采购员也不会买走商店里所有的货物。况且,一个能和书达成默契的人,起码也该算个聪明人吧,而聪明人,是不会受出版商的花言巧语与“护封评论家”的昧心之言所左右的,他能从感觉上就判断出某本书对他来说有无价值。

我从书里得到的刺激,是多方面的。除了有趣的观念和阐释那观念的有趣方式,除了好玩的故事和讲述那故事的好玩手法,常常一个标题、一个作者名字、一个句子、一个情节,甚至一段空白或一串星号,就能诱我深入其中。比如有一本叫《福柯:思想肖像》的书,它的书名就让我兴奋,这除了对传主福柯我略知一二并颇有兴趣外,“思想肖像”也对我心思。当年我爸是吃哲学饭的,我小时候受他影响,对做哲学学问的人大有好感,而哲学是由思想酿造的,我还曾一度想让自己的“思想”也能放之四海呢。现在旧梦依稀,我的“思想”如烟似雾了,可福柯的思想却凝成了“肖像”,我觉得我完全有理由让它伴我一段时光。再比如,有一个英国人的名字翻译成中文,可表现为“福特·马多克斯·福特”这样一种跌宕的形式,它呈现出来的回环顶针式的文字游戏特色,使我没法不对它兴味盎然。我一直以为,游戏文字是一种高级的智力活动,作为一个崇智的人,我写小说,理由之一就是我在对文字进行排列组合时,能感受到种种智性的妙趣。而现在,这个《好兵》的作者连名字都让我如此着迷,难道《好兵》还不值得我流连一番吗?“约珥拿起架子上的那件东西,仔细端详。他的眼睛涨疼。经纪人以为他没听见,又问:‘我们是否到后面看看?’就是做出了决定,约珥也不急于答复,他习惯在回答之前暂停片刻,甚至在回答诸如‘你好吗?’或者‘有什么新闻吗?’这类简单的问题时也是如此。好像话语是私人财产,不该轻易割舍。”这一段话,是以色列小说《了解女人》的第一自然段,它以一种压迫感让我呼吸急促。“她进来了,动作从容、庄重而不矫揉造作,小心翼翼,落脚轻盈(就像他所教导的),不拖泥带水而且谨慎沉着,迅速朝揉乱的床单和衣服瞄一眼,犹豫一下对自己说,不行,得再来。她进来了,动作从容,庄重而不矫揉造作,小心翼翼,落脚轻盈,不拖泥带水,既不手舞足蹈,也不摇头晃脑……”这一段话,是美国小说《打女佣的屁股》的开头部分,它用一种荒诞感让我神志迷乱……对不起,篇幅有限,我并不想靠无尽无休的抄录举例,来说明什么书或什么文字能给我的心脏带来刺激;我顺嘴提到上述作品,只是这几本书,刚好是我最近正读的,它们分别放在我的枕头边、书桌上、沙发旁、厕所里。

书是一种妙不可言的精神结晶体,“它既是你之外的别人、社会、世界,同时它又什么都不是。”但说到底,读书的行为,也不过是一种平凡质朴的个人爱好,与喜欢养花或喜欢喂鱼没什么不同。我之所以不谈养花也不谈喂鱼,是因为我既不养花也不喂鱼,我只读书。可话说至此,有一个小小的悖论又凸现了出来,不管我读书多么没有功利用心,我的话,也还是有些难以服人:毕竟我是写小说的。好在这一点我早想到了,我想用一句题外话来提出反问:写小说,难道就是件功利的事吗?照我的理解,写作也如养花喂鱼,同样是平凡质朴的个人爱好,其纯粹度,应该与阅读的纯粹度有相等的标高,因为它们首先都属于为了满足个体生命需要而外化出来的刺激性行为。倘若阅读和写作不能给我们自身带来生理心理的骚动不安,不能让我们心脏的悸动传导出快感,那么写作也好,阅读也罢,岂不都成了没有色情滋润的婚姻生活。所以,在我这里,由于阅读和写作还有符合我生存原则的歌哭悲喜和苦辣酸甜,都已经成了刺激我生命的基本元素,这时若说我的阅读与我的写作有这样那样的互动关系,我也可以首肯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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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quot;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