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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文艺进行时(1)

对比之下反而显得切·格瓦拉特别傻。到了最后,切·格瓦拉被描写成一个偏执狂,一股热情完全专注于个人的梦想。他的伙伴说:切不再和我们交流了,他失去了解释的兴趣,或者说,他根本就不能解释。我们的想法不重要,甚至可以说,我们的忠诚并不是那么的重要,他不需要我们;或者说,他并不是长期地需要我们,他的计划中没有我们的位置。切·格瓦拉最终被描写成了一个有理想但是不顾现实,最终导致自己失败的偏执狂。事实上,这也是整整一代西方知识分子集体反省的结果。当年他们都曾经最相信革命,支持切·格瓦拉,崇拜他,但是当有一天发现自己没有什么能做得到的时候,回过头来就只能……

《天工开物·栩栩如真》

当香港小说家严肃起来的时候……

由于金庸、古龙、张小娴和亦舒太受欢迎了,难免有朋友问我,香港到底有没有严肃文学,有没有写严肃小说的人?当然有。

之前香港浸会大学颁了一个“红楼梦奖”,是有史以来华文小说界奖金最高的一个奖项,专门颁给长篇小说,后来得奖的是莫言。在最后评审阶段,有一个人的名字跟莫言争持不下,这个人就是我的好朋友、香港小说家董启章。

董启章这本《天工开物·栩栩如真》已经在台湾拿尽了几乎所有最大的文学奖项,之所以没有拿到“红楼梦奖”,是因为这本50万字的书才只是三部曲中的第一部,换句话说,还有两本,全长加起来应该有160多万字。要写160多万字的书对一个香港小说家来讲实在很难想象。

董启章过去出过好几本书,这些书在台湾和香港都广受好评,尤其在台湾,他的书不仅卖得不错还拿了很多奖。但是在香港这个金庸与亦舒称霸的世界,他这样的作家生活自然比较清苦。他当时输给莫言是由于其小说还没有写完,我觉得真是可惜,毕竟莫言大哥已经非常有钱了,而董启章很穷,要坚持在香港当一个严肃小说家,他太需要这笔钱了。

我个人认为这本《天工开物·栩栩如真》是近年来整个华文小说界里最复杂、最精密的一本书,是一本小说家的小说。它几乎想穷尽所有你想象得到的小说技巧,是一本对学院派批评家而言非常有挑战性也非常好玩的书。但是估计一般读者看的时候多少会觉得有点头疼,并不是他的文字有多别扭,而是整个结构的问题。

这本《天工开物·栩栩如真》是整个《自然史》三部曲的第一部,董启章打算接连写三部,而且这部书还有个副标题,叫做“二声部小说”,他基本上把整个小说分割成了两个部分,互相交错。一个部分是以第一声叙述者“我”为主,看起来好像是个真实事件;第二部分他创造了一个人物,叫“栩栩”,栩栩在一个虚构的世界里,两部分互相交错。

这部小说复杂在我们能从好几个角度看待它,这部小说其实是作者董启章描述自己家三代人的故事;同时,描述从清末民初到抗日战争,一直到回归之后香港的历史,讲了一百多年来香港这个地方发生了什么事;再者,它是物件跟人之间的关系史。

过去我们谈历史都直接谈历史上发生的事件,在小说里描述历史跟家族史的故事非常多,我们看那些人怎么样,他们的性格如何,遭遇了什么磨难,家族有怎样不堪的命运,整个社会的起伏如何等等。但这本小说的特别之处在于它是透过一个又一个物件来写的,通过物质文明写三代人和一百多年的香港历史。

这些物品包括卡式录音带跟卡式录音机,对很多年轻人而言,大概连这个东西都没见过,但小说里的描写却很有趣。他特别写到最早的Walkman随身听,当你戴上随身听的耳筒,你和世界之间就被隔出了一道屏障。如果你在嘈杂的街道上,只要戴上耳机,就会觉得你跟世界隔开了,就像今天我们听MP3一样。董启章利用录音带这个“隔离”功能来描述这个东西在历史上象征了什么,比如人与人之间的隔离等等。

此外,他还谈到了老式缝纫机。对很多香港家庭来讲,老式缝纫机很值得怀念,因为香港在经济正要起飞的时候,很多妇女就是在家开着这么一台老式缝纫机帮忙做衣料加工的工作,赚点外快,贴补家用。

这本书对老式缝纫机有一个非常微妙的描写,他说老式缝纫机是比所有重型机器还要暴力的机器。它那根针很有穿透性,把一些布娃娃一针一针地戳过去,刺穿了它们,才能把它们连起来。在这里,他很仔细地描写了这个过程,写得非常暴力。

总而言之,这本小说里面充满了各种不同的物件,这些物件都被写成一种隐喻和象征,代表着整个历史的变迁,但这还不是小说最复杂的地方。

在现代文学里有一种东西叫后设小说①,一般小说作家写出一个事件就是创造或模仿这个事件,如果你在这个小说里看到小说中的人物怀疑他们到底是真的人还是一个作者创造出来的人,就表示你开始进入后设小说了。所谓后设小说,指的就是小说里的角色不断地反省、怀疑什么叫做小说本身。

这本书用了明朝宋应星的《天工开物》做名,作者想强调的是所有小说里的人物其实也是一种“物”。《天工开物》正好就是一个艺术创作的过程,从大自然造物到人造物之间是没有距离的。在这个层面上,这本书就变得非常复杂了,即所谓的“二声部”彼此来回。

或许我很难在短时间内把这本构思非常精巧,结构又非常繁复的书说得非常清楚,但是我真心希望大家如果有机会的话能够拿到这本书看一看,或者什么时候它能出个大陆版。这样大家就能够见识到当一个香港小说家要严肃起来的时候能够严肃到什么程度。

作者小传

董启章,从事写作及写作教学,曾获联合文学小说新人奖、联合报文学奖长篇小说特别奖,及香港艺术发展局文学新秀奖等。著有小说《V城繁胜录》、《衣鱼简史》、《贝贝的文字冒险》、《东京·丰饶之海·奥多摩》、《时间繁史·哑瓷之光》等。

《切·格瓦拉之死》

“很可惜,他失败了!”

“一个人如果30岁前不相信社会主义的话,他就没有良心;一个人如果过了30岁还相信社会主义的话,他就没有大脑。”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一个年轻人应该要有广博的同情心,要有改变世界的热血,要有远大的理想,而社会主义完全能够代表这一切。但是如果他到了一定岁数,知道了人世的艰难,现实的困苦,人生中各种各样所不能够推卸的责任之后,他仍然相信这些东西,仍然相信这些价值,仍然相信社会主义,那他就是一个傻瓜了。

这句话在最近30年的西方世界变得特别流行。它表达的是一种集体的虚无感,这种虚无感是整整一代人的,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的“嬉皮士反战运动”。从中国的“文化大革命”到法国的“五月革命”,再到美国的“反战运动”,全世界经过这些事的那一代人后来都有一种幻灭感,这使得这句话变得特别流行。

怎么样去把握和认识这样一种幻灭感,给大家介绍《切·格瓦拉之死》。我看的是台湾版,大陆版很早就出来了。作者叫做杰伊·坎特(JayCantor),是一个美国的文学教授,现在波士顿大学教书。杰伊·坎特除了是个教授之外还是个挺不错的作家,这本书是他的第一本小说,后来他还写过好几本小说。

这本书的翻译者也非常值得介绍,叫邹亚,译得相当好。全书翻译难度很大,篇幅也长,600多页的煌煌巨著,文体缤纷灿烂,非常复杂。这本书在20世纪80年代出来的时候曾经得过好评,但后来好像被人淡忘了,直到这几年因为切·格瓦拉热又回头,很多人才把它重新拿起来看。

关于切·格瓦拉,描写他的小说、传记、纪录片、电影、漫画卡通实在是太多太多了。因为他是个神话般的人物,他能够提供很多创作的灵感和题材,所以很多人以他为主人公写小说。但是这本小说在当年出来的时候真是一部别开生面的著作,看完之后觉得有点像拉丁美洲的魔幻现实主义写法,文笔近乎于一种巴罗克式的精雕细琢,而且最特别的地方是他的观点。

整本书大概分成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叫做“批判:自我批判”,第二部分叫做“玻利维亚战争日记”。每一部分又切开两重时间去写,一重过去,一重现在。作者一方面以回顾过去的状态去看当年切·格瓦拉写的日记,以及他的战友记载当时一些人的口述记录;另一方面则是以现在的观点重新回顾过去发生的这一切,理解当中的成败和因果关系。而且每一个部分里那些所谓的切·格瓦拉日记有大半是作者虚构的,里面充斥着各种不一样的声音、不同的说法,有时候是日记,有时候是剧本,有时候是新闻报道,写得非常复杂。

这本书表达的中心观点是切·格瓦拉是一个时代的悲剧人物,他的确有远大的理想,但是很可惜,他失败了,而且今天去看甚至有点可笑。

比如他信心饱满地跑去玻利维亚打游击,他觉得自己很擅长演讲,在玻利维亚丛林里面碰到一帮农民,就把这个小镇的人叫出来,然后对他们演讲,说美国人有多坏多坏。结果这帮人就问他们说什么呢,北美人很坏,北美人是外星人还是怪兽呢?也就是说那些人无知到不知道什么叫北美人,更不知道什么叫美国人。切·格瓦拉就跟他们说:你们知道吗?你们生产出来的粮食全被他们霸占了。那些农民就说不对呀,这些土地都是我们自个儿的,我们自个儿种,没人霸占。切·格瓦拉只好再给他们分析:你们不知道,你们的这些东西最后只能卖给他们,他们买家垄断了。结果那些人听得是一愣一愣,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对比之下反而显得切·格瓦拉特别傻。到了最后,切·格瓦拉被描写成一个偏执狂,一股热情完全专注于个人的梦想。他的伙伴说:“切不再和我们交流了,他失去了解释的兴趣,或者说,他根本就不能解释。我们的想法不重要,甚至可以说,我们的忠诚并不是那么的重要,他不需要我们;或者说,他并不是长期地需要我们,他的计划中没有我们的位置。”

切·格瓦拉最终被描写成了一个有理想但是不顾现实,最终导致自己失败的偏执狂。事实上,这也是整整一代西方知识分子集体反省的结果。

当年他们都曾经最相信革命,支持切·格瓦拉,崇拜他。但是当有一天发现自己没有什么能做得到的时候,回过头来就只能够嘲讽过去的一切。我们见过很多这样的中年人,不是吗?

他们曾经非常勇敢地想要改变世界,但是到了后来发现自己无能为力。为了不让自己良心不安,要么就断然否定自己的过去,觉得自己完全是愚蠢无知的,认为现在还相信那一套的人都是笨蛋;要么就像这本书一样,变成一种犬儒②式的嘲讽:“哎呀,理想是该有的,我怎么样表达我的理想呢?我买件T恤或者有时间捐点钱吧,你真要我干革命,那就免了,谢谢了,因为那是注定会失败的。”这本书表达的就是这种犬儒的情绪。

看到这里也许你会觉得切·格瓦拉早死是好的,是有道理的。让切·格瓦拉永远活不到这样大的岁数,永远是二三十岁年轻人的偶像,永远被封存在历史之中,以他骄傲的眼神看着那些白发斑斑的老人怎样离弃当年的诺言。而这些人再次面对曾经的偶像时只能惭愧,于是最好的方法就是把他一并给否定掉!

作者小传

杰伊·坎特(JayCantor),美国波士顿大学教授,人权运动和反越战运动的积极分子。师从诺尔曼·布朗和赫伯特·马尔库塞。除《切·格瓦拉之死》外,另著有《大颈区》(GreatNeck)和《疯子猫》(KrazyKat)。是1989年麦克阿瑟奖(MacArthurPrizeFellowship)得主。

王小波Ⅰ《沉默的大多数》

被炒作出的神话符号?

公众视野里有两个姓王的作家很红,一个王朔,一个王小波。王朔还活着,而且到处上节目,接受媒体采访,闹出过很多风波,大家关注他很自然。但是王小波死了十年,虽死犹生,依旧有很多人在怀念他。

每当你看着那些怀念活动、纪念文章,难免困惑:谁是王小波?王小波是干什么的?他写了什么东西?留下了什么影响?为什么他成了一个神话一个符号?这个符号底下的王小波又是谁呢?

很多人说王小波是被炒作起来的,之前他的遗孀李银河教授发起了一个“重走小波路”的活动,找了一批王小波的粉丝,从头到尾走了一遍王小波曾经走过的路。这个活动被很多人认为是“朝圣”,也有人干脆说是“炒作”。王小波去世之后,每年都有很多人重新关注他、纪念他。他去世十周年的时候,《南方人物周刊》、《新世纪》等刊物都纷纷刊出封面专题,重整他的故事。

此外,还有艺术家专门做了王小波的裸像,两条腿叉开坐在地上,露出个生殖器,软叭叭地搭拉下来。这个举动被很多人认为侮辱了王小波,但艺术家自己却说这么做才是对王小波最真实、最坦白的致敬,因为王小波写东西就很坦白、很真实。

过去网上有一个“王小波门下走狗大联盟”,其中一个人物叫欢乐宋,他接受杂志访问时畅谈了为什么宁愿当王小波的“门下走狗”。他一方面说自己不会崇拜王小波,不会把他当成神,另一方面又说自己爱好文学,觉得自己这一代无论如何都赶不上他。这不是把他当成神是什么呢?

坦白讲,我对王小波的感觉跟很多读者不一样,他们心目中的王小波特立独行、非常自由,是一代启蒙者,包括我认识的一些评论界同行都坦承受他影响非常大。但是无论我怎么看他的东西,就是产生不了大家说的那种“感动”跟“触碰”。后来才明白,因为我生活在香港,跟大陆朋友所处的语境有点不一样,感受自然不同。

王小波曾说,影响他最多的作家是福柯和罗素,我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已经在看这些人的东西了,所以再看王小波时并不会感到特别震撼,震撼往往来自于看到、听到一些以前从来不知道的事情。这使得我往往以一种隔岸观火的态度看王小波的作品跟“王小波热”。

大家常说王小波是个自由主义者,这个观点值得探讨。首先,他放弃了大学里相当稳定的职业机会而选择当自由撰稿人,大家觉得这很可贵,这是自由。但是这样的自由早在1949年前就已经存在了,现在也依然存在,只是经过几十年之后,他这样的自由在当时看起来非常特别罢了。而这种自由正是另一种不自由,因为你必须在市场上贩卖你的文章跟作品来维持生计,全世界有哪个地方的作家不是处于这样所谓“自由”或“不自由”的状态中呢?

其次,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作家,很多人说他有点像梵高:生前潦倒没人认识,死后大家越来越捧他,久而久之就成了一个神话。

都说王小波特立独行,这个好,那个好,文笔好到能够拿诺贝尔奖等等。我认同王小波写的东西很好看,也非常佩服他,但是我很怀疑那些不断在赞颂他,甚至引用他名言的人里到底有多少真正看过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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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白城的第一千金,高贵妩媚却又低调。他是白城富家子弟,青年才俊。两人青梅竹马,堪称绝配。两年前,订婚宴迟到,因为一个叫徐晚晴的女人。两年后,婚礼上弃她不顾,因为一个叫徐晚晴的女人。他说:“我会跟你结婚,但是我不可能抛弃晚晴的。”她说:“好吧,你不是一直把我当做妹妹么?那么从此以后,我也只会把你当做哥哥,再无他想了。”应该是舒一口气的,但是为什么他心里觉得空落落的。(此为男配)▂☆☆☆☆☆☆☆☆▂而他对她,虽不是一见钟情,但也是三见定情了。红三代官二代的黑狐狸,软磨硬泡,使出浑身解数终于可以春宵一度~。某狐狸的经典语录:“追老婆要脸干什么?要脸能追到老婆么?像你这样??”“我是个有追求有抱负的男人,我的革命最终目标就是季微然!”片段①:某狐狸:“季小姐,我这幅画可以挂在你的画廊里么?”季微然:“这里有个群众画阁,不过也要看画的质量如何,而且越出色的就可以挂在越显眼的地方。”某狐狸激动说道:“那你看这幅是不是可以挂在大厅的正中央。”身后的助理上前一步,揭开了幕布。季微然:“…….”“宋先生,我正有在画廊门口办个宣传栏的打算,你看你这个是不是可以放在里面呢?”宋狐狸:“……”片段②某日,一双白白胖胖的小手在书桌的抽屉里翻箱倒柜了一番,骤然发现了一份十来张的稿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字,利索地从椅子上滑下,五根小胖指抓着某人未曾送出去的《情书》屁颠屁颠地就往主卧室里跑去。宋虫虫:“巴巴,这个字念什么?”狐狸瞥了一眼:“然,你妈妈的名字。”这东西咋瞧着这么眼熟呢,灵光一闪,猛地翻身挡住身后窝在被窝里的女人探出来的好奇目光:“快出去,把东西放回原位!”宋虫虫:“哦,巴巴你怎么不穿好衣服呢?!”小手指指着他衬衫的纽扣,还有那露出一大片肌理分明的胸膛。狐狸压低了声音不耐:“爸爸热,快出去,找毛毛玩去!”若干年后……宋虫虫:“然~”“……”狐狸咬牙切齿,对着电话怒吼:“你该叫妈妈或者妈咪!叫娘我也没意见!!”宋虫虫:“哦,是巴巴啊,然然不在吗?那我一会再给她打,巴巴再见,木马木马!”某男:“………”皮埃斯:甜蜜宠文,男主腹黑优雅,女主温柔不失坚强,本文温馨无误会,男小三女小四啥米的都是浮云,欢迎跳坑!某微双手举高接着美妞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