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875300000007

第7章 外出务工(1)

一、就业

1.16周岁以下的儿童能外出打工吗

不能。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找工作是有年龄限制的。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促进义务教育,国务院于2002年12月1日起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等一切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用人单位违法使用童工或者介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每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介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的职业中介机构将被吊销职业介绍许可证。

2.农民工怎样办理外出务工手续

农村劳动者在外出打工之前,须持身份证和其他必要的证明,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领取外出务工人员就业登记卡。到达用人单位后,必须凭就业登记卡领取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证、卡合一生效,简称流动就业证,作为流动就业的有效证件。办理外出务工手续须知:

(1)外出务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有一定的文化知识;必须年满16周岁以上,一般在16~35周岁之间;无触犯刑律行为;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病史、无纹身,无吸毒等不良恶习。

(2)外出务工需要办理以下证件

①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②16~49周岁的育龄妇女还必须在当地村委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③《外出人口就业登记卡》。

④毕业证或学历证明。

⑤能证明自己特殊身份的证件,如转业军人证、复员军人证等。

⑥凡前往深圳、珠海或其他边境管理区就业的公民,必须申办边境通行证。

另外,最好带一些1寸和2寸的免冠照片,以备进城之后办理证件时使用。到达务工城镇后,必须办理以下证件和手续:暂住证;育龄妇女还必须办理外来人员婚育证或暂住人口计划生育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外出务工,除居民身份证要随身携带外,其他有效证件要妥善保管。

3.如果用人单位以招工为名,骗取农民工的报名费或其他费用,农民工应当怎么办

如果农民工发现用人单位以招工为名,牟取自己的报名费和其他费用,应立即向劳动部门举报。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退还骗取的费用,并由劳动行政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4.农民工被招聘用工后是否需要向用人单位交抵押金及有关个人证件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和名义向自己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根据原劳动部1995年《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规定的,由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本法第八十三条也规定了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者扣押劳动者证件的法律责任,即: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按每一名劳动者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农民工在试用期内享有哪些权利

①享有社会保险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缴纳养老、失业等保险费。

②试用期内农民工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的保障,用人单位应当为其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

③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一方如有违反法律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并对农民工造成损害的,农民工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④在试用期内,农民工有权获得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

⑤在试用期内,农民工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6.农民工如何申请职业技能鉴定

按照原劳动部发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规定,农民工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可以向当地的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提出申请,由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签发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考试或考评。申报鉴定要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用。经鉴定合格的,由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规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这一证书具有法律效力,持有相应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工种(职业)的工作。

7.农民外出从事个体经营或自由职业受《劳动法》保护吗

进城就业的农民大体可以分为4类:第一类是从事个体经营的,如卖服装、卖小百货、卖菜等,他们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经营,并且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税费;第二类是从事自由职业的,即他们没有与任何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而是依靠自身的某项技能,独立为多个用户(包括单位和居民)提供服务,如清洗抽油烟机、家庭钟点工等;第三类是保姆,他们受雇于居民家庭而不是单位,但与自由职业者相比,他们的服务对象相对比较固定;第四类是与各种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他们按用人单位的要求从事工作,同时从用人单位处获得工资报酬。

目前,《劳动法》调整的主要是第四类人员,这类人员认为用人单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劳动保障监察途径予以解决。对于前三类人员,由于其没有与某个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基本上不在《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之内。

二、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在和农民工签订合同时,要求收取风险抵押金是否合法

在一些地方,一些用人单位私自要求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时,交纳一定数额的抵押金或者扣押其身份证。其目的,除了部分不法用人单位蓄意欺诈劳动者外,多数用人单位是为了约束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用人单位的想法可以理解,但是采取的方法却是错误的,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劳动关系当事人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建立劳动关系的规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制止。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有下列行为:提供虚假招聘信息;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9.农民工如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农民工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且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签订合同时,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用人单位不得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应当在双方当事人充分表达自己意愿的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但是全日制劳动必须订立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③劳动合同期限。

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⑥劳动报酬。

⑦社会保险。

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0.农民工必须履行自己被迫签订的劳动合同吗

《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在受到胁迫或被对方乘人之危的情况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劳动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者无须履行。同时,《劳动法》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用人单位能以招聘临时工为由,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临时工是指在用人单位的临时性岗位上工作,且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劳动者。对于临时工能否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原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第一条对此进行了规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本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

《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的是“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

12.试用期是否应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仅仅就试用期订立的所谓试用期合同、临时合同等都是不合法的,该期限在仲裁中一般被推定为正式合同期。

因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对试用期时间和相关待遇进行规定。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如果要在此期间炒职工鱿鱼,必须证明其不符合录用条件。

13.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为多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14.雇主是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非法用工主体,农民工的权益能得到保护吗

国务院颁布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工伤保险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对于违法从事无照经营的,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即使劳动者是在非法用工主体工作,也仍然享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利,非法用工主体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劳动保障权益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有职责追究该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并对该用人单位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5.用人单位能单方面变更与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吗

所谓变更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已订立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之前,经双方协商同意依法修改、补充或废止合同的部分条款。变更劳动合同,必须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自愿一致,任何一方或者第三方都不得强迫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一方提出变更合同,另一方不同意的,原合同必须继续履行。

16.劳动合同的解除需要双方都同意吗

劳动者有辞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因此,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

另外,《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如果有这三种情况,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需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

[案例]45岁的龚先生是某公司的聘用人员,已在公司工作很多年。一直以来,公司和他签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年期的。

今年年初,龚先生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却不再与他续约。情急之下,龚先生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继续聘用他或给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者,单位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是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都必须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17.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应如何对农民工赔偿

按照劳部发[1995]233号文件的规定: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自身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18.农民工草率签订劳动合同酿成苦果怎么办

农民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由于急于就业,往往没有履行协商一致的程序。用人单位不向农民工介绍合同内容,没有征询农民工的意见,而农民工作为劳动者没有法律意识,盲目签了字,导致合同条款不完备,缺少对工资发放、医疗保险、劳动安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甚至合同中有关于扣风险抵押金、加班不给钱等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条款。

同类推荐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对于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的深入评析,无论是对于司法实务操作还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乃至对于推动立法改革而言,目前都具有重大意义。
  •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中国古代司法制度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夏商司法制度;周朝司法制度;秦汉司法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司法制度;隋唐司法制度;宋、辽、西夏、金司法制度;元、明、清司法制度。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随之产生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二是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一项迫切任务。
热门推荐
  • 无耻相爷的降魔宠妻

    无耻相爷的降魔宠妻

    一抹七星极光要了傻妃的命,却令她劫后重生。她,惊鸿,至冰至美,至清至冷。他,叶隐,至纯至净,却鬼魅妖冶。●前世,她是至尊的降魔者。今生,她却是痴傻呆滞的弃妃!他是大鈅王朝官居一品的相爷,妖孽魔魅。两个本是天生敌对的克星,在他看来却是天造地设。●异国公主前来和亲,看上大鈅王朝的相爷。相爷妖娆一笑,请皇帝赐婚,宠妻惊鸿。公主恼羞成怒,皇帝后悔不已,眼睁睁看着惊鸿‘本人’嫁于相爷为妻!什么,惊鸿丢给相爷一封休书?好!一场赐婚,她竟然多了个未婚夫!当他冰冷的手指抚摸上她的锁骨时,她清冷的眸子终于有了怒气。“叶隐!再无耻也要有个限制!本尊不好你这口!”“没关系,为夫好这口就行。”●妖界妖龙契约在手,看你无耻相爷怎么接招!凤凰精魂守护在身,看你无耻相爷如何对付!什么?!无耻之徒竟然是魔界的皇!!妖龙和凤凰缩在角落浑身颤冷……===========人皆有三魂,她为何只有一抹天魂?“鸿儿放心,其它两魂交给为夫。”“……谢了。”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位面地主婆

    位面地主婆

    曾二姑娘穿越在落魄书香之家,上有祖母继母和大哥,下有缺衣少食的十二个弟妹。她利用穿越位面金手指致富,曾家成为了本朝世家,弟妹各有了好的归宿,甚至,间接影响了整个时代。【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争仙

    争仙

    争则有,不争则无,与世无争是为废物,三千大道争三千,方可为仙。
  • 好性格影响孩子的一生

    好性格影响孩子的一生

    曾经有两个全国最大的调查机构,调查过老百姓最关心什么问题?得出的是同样的结果——教育孩子问题。所以说,教育既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又是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而教育工作中,基础的基础是幼儿教育。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早期教育对人一生的深刻影响,已经得到人们相当普遍的共识
  • 妃本蛇蝎:轻狂三小姐

    妃本蛇蝎:轻狂三小姐

    当‘侵犯’她的人是那个敌国邪魅的太子时?苏殷小手一抬,轰他丫的!四国硝烟,群雄并起,强者为尊,当特工重生,弃女睁眼,这天下。又将谁主沉浮?,她是国家安全局首席情报执行官,中央军事学院任课教官,杀敌无数战功显赫。一朝穿越成为被宰相亲爹遗弃老家的无能落魄女?身世凄惨遭遇背叛,瘦小软弱备受欺压?NoNoNo!她才不会让自己活的这么窝囊!建建军队盗盗墓,倒卖军火圈圈钱,打家劫舍做黑市,谁敢惹她轰了谁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蜗牛的心开始想你了

    蜗牛的心开始想你了

    妈妈收养了一名弃婴鹿鹿。鹿鹿有自闭症,为了给鹿鹿治病,林家蝴蝶效应般发生了一系列的灾难和不幸。十八岁的林夕落忍无可忍,一怒之下,林夕落五岁那年,抛弃了鹿鹿,而母亲因为这件事间接被气死。从此林夕落就像蜗牛一样,背负着丢弃弟弟的沉重忏悔,没办法再接受爱情的重量。她如坐牢狱,坦然接受荆棘的命运:下跪,赎罪,入狱......
  • 重生娱乐圈之巨星女王

    重生娱乐圈之巨星女王

    前世,她为娱乐圈三栖巨星,在圈内叱咤风云,遭好友陷害,魂不归体,就此丧命。今世,她重生归来,曾经的三栖巨星,成为恶名昭彰的三流明星。那她便重回先前道路,再从这深不见底的圈子一点点的踏上去,最终踏至圈内顶峰!空有脸蛋的花瓶?演技为零的废材?只会假唱的小白?专辑发行上百万,收视率急增,票房上亿,她用实力将所有流言蜚语击溃,她用手段让对她有意见的彻底折服,她用奇迹创造属于自己的传奇!再活一世,她活得潇洒肆意!昔日闺蜜害死自己,她笑容张扬,手段狠辣地将其逼上绝路,身败名裂。所有负她之人,她便以千倍还之,让他们再无翻身余地!【此文一对一,爽文,男主妖孽一枚,腹黑属性,无耻无下限】
  • 追随你的心:做你想做的人

    追随你的心:做你想做的人

    心灵能够达到自己渴望的高度,也会沦落到无所期望的水平,一切外界的境遇只不过是心灵收获的一种手段。人永远是自己的主人,即使在最软弱和最堕落的悲惨境地也仍然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