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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决不停下前进的脚步:你还有很多事要去做

眺望远方,扬起前行的风帆

想要成功,就不可以待在原地幻想,你必须扬起前进的风帆,劈开道路上的层层荆棘,体会生活的种种困苦,只有如此才能获得上帝的青睐,才能真正地将自己的能力发挥到极致,最终抵达成功的彼岸。

一切的成功都源于脚下,所有人的成功都来源于他们不停的寻找,不停的探索。在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哪一个人能够在幻想中获得成功。所以,要抵达成功的彼岸,你必须做好扬帆的准备。奥巴马在确定他的梦想之后,就开始了艰难的路程,因为他身上有着不同于白人的异样之处,这使他不得不比别人起步更早,不得不比别人付出更多的辛苦,正是因为他的努力,他坚定的脚步,才使得他一步一步走向成功。

在2月9日,民主党在内布拉斯加州和华盛顿州举行基层党团预选,路易斯安那州也于同一天举行个人投票预选。由于奥巴马与希拉里目前所得的代表人票数不相上下,两州参加党团预选的民主党人十分踊跃。在内布拉斯加州的奥马哈城居然出现了因参加投票而堵车的现象。据合众社选后抽样结果,路易斯安那州选民投票基本按族群划分,70%以上的黑人投奥巴马的票,80%以上的白人投希拉里的票。

当天,奥巴马在内布拉斯加州、华盛顿州、路易斯安那州和维尔京群岛四地同时获胜。2月10日,奥巴马又在缅因州获得基层党团会议预选的胜利。缅因州的民主党人共有代表名额24个。两天后,奥巴马和希拉里在波托马克河地区哥伦比亚特区(15名代表)、弗吉尼亚(70名代表)和马里兰(83名代表)预选。

奥巴马横扫弗吉尼亚州、马里兰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纽约时报》对此进行了报道,他们如是写道:这是进入2月之后奥巴马的第八次连续胜利。

面对强势的希拉里,奥巴马取得了连续的胜利,可以说他已经无限接近于胜利了,但是他没有停下来,也没有坐在原地憧憬未来。正在威斯康星州竞选的奥巴马得知自己大胜的消息后告诉欣喜若狂的支持者:“我们的运动不会停止,直到我们改变华盛顿。今晚我们上路了。”奥巴马不仅赢得近90%的黑人选民的支持,也得到50%以上的白人选票。

希拉里·克林顿在2月12日的预选之前,就暗示自己可能在2月5日“超级星期二”之后输掉所有的个人预选和基层党团会议选举,但是她认为竞选的路还很长,并且坚信3月4日会在得克萨斯州和俄亥俄州的预选中卷土重来。如果希拉里不能赢得3月4日的得克萨斯州和俄亥俄州的预选,她的竞选可能就会戛然而止。如果她和奥巴马届时平分秋色,最后一仗就是4月22日的宾夕法尼亚州预选。民主党中央和民主党领导不希望也不愿意看到他们两人的竞争走过4月。

可是希拉里的竞选面临双重困难,一是竞选经费不足;奥巴马一天可以集资100万美元,而希拉里的募捐仅为其一半;二是奥巴马有势不可挡之势,这样的气势可以改变很多选民和超级党代表的决定。唯一能改变希拉里竞选困境的办法是爱德华兹表示支持,但是双方都在做爱德华兹的工作,先后登门拜访。如果奥巴马获得爱德华兹的支持,他在得克萨斯州取胜的可能性就会大增。

奥巴马的胜利让希拉里陷入了困境,他成功地把自己的困难转移到对方身上。在总统竞选之前,奥巴马所处的位置比起希拉里来说,几乎是不可能有胜算的,现在胜负已经完全明朗了。奥巴马用自己的脚踏出了一条属于自己的成功之路,用他的脚慢慢地向自己的梦想前行。

2月19日,奥巴马又在威斯康星州和夏威夷州获得预选和党团会议选举的胜利。夏威夷是奥巴马的出生地,他在那里获得胜利早在预料之中。虽然希拉里·克林顿的竞选团队不认为希拉里可以在威斯康星州取得胜利,也没有在那里做出太多的努力,但是奥巴马的胜出并非没有面临挑战。奥巴马之前获胜的主要支持者来自黑人、青年人和白人中受教育程度高的白领阶层,而威州是一个蓝领工人居多的州。虽然希拉里本人并没有花很多时间在威州竞选,她的竞选团队在那里做了很多攻击奥巴马的电视广告,说奥巴马懦弱不敢跟她辩论,说奥巴马没有经验不能胜任武装部队总司令,说他工于言辞而缺少具体的施政纲领。

选举的结果说明奥巴马从艾奥瓦开始的“运动”不仅经久不衰,而且有更为强劲的势头。奥巴马在威州得票率为58%,胜出希拉里很多。让美国选举观察人士吃惊的是他在蓝领白人、白人男性和白人女性选民中所获的支持率超过他在其他州的战绩。希拉里在得克萨斯州和俄亥俄州的主要支持者为蓝领白人和白人女性。如果奥巴马可以在那两个州复制他在威州的战绩,希拉里的竞选可能会全线溃败。威州的预选还没有结束,两位候选人就已经赶到下一个战场。奥巴马在得州,希拉里在俄州。奥巴马得知自己在威州获胜后在休斯敦的丰田体育馆对支持者说:“休斯敦,我想我们腾空了!”

与希拉里不同,奥巴马不会在以为自己会胜利的情况下,停止为之付出,停下自己的脚步,而转移到其他的地方去。事实上,在威州的竞选恰恰反映出了奥巴马与希拉里的不同之处,而正是这个不同之处使得奥巴马比希拉里更适合总统这个职位,更适合来领导美国人民。与希拉里所获得的支持不同,奥巴马真正代表着美国人民的权利,代表着美国下层人民的利益,最终他获得了全体美国人的支持。为了做到这一点,奥巴马的脚步没一刻停歇过,他用他的脚走出了一片蓝天。

年轻人普遍有懒惰的心理,当他们拥有了目标之后,很喜欢待在原地幻想。我们要知道世界每天都在变化,每天都会有新的东西出现,如果你停了下来,那么你就会与你的对手相距得越来越远,虽然你可以在最后奋起直追,但是那样的成功也会非常渺茫。

许多人虽然怀有大干一番事业,做出辉煌成绩的想法,可是总不见行动,只是把这些想法挂在嘴边,每天都踏步不前。他们或在等待目标的实现,或在等待别人来帮助他实现。他们不懂得实现目标的快捷方式不是靠天分也不是靠等待,而是靠一个人的实际行动,只有行动才是实现目标的关键。很多年轻人喜欢停下自己的脚步,在原地沾沾自喜。只要目标没有实现,就没有停下来的理由,所以我们需要持之以恒的奋斗决心。

与其坐在原地空想,不如行动起来

梦想再美好,计划再完美,如果不行动起来,就永远也不可能获得成功,最终只会是纸上谈兵,空想一场。人因梦想而伟大,梦想因为行动才会变为现实。每一个成功的人背后,都会有为了成功而付出的辛劳和汗水,为了成功而走过的荆棘之路。

一个人要想获得成功,除了选择好自己的奋斗目标,还需要为这个目标而努力,如果只是坐在一个地方空想,那么这个目标就会离你越来越远。只有行动起来的人,才懂得如何更好地利用每一个机会,每一分,每一秒,因为对他们来说,成功的灵魂是行动。

成功在于意念,更在于行动。制定目标是为了达到目标,目标制定好之后,就要付诸行动去实现它。如果不化目标为行动,那么所制定的目标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东西。

在奥巴马大学期间,他就看到:在美国,一部分有识之士已经开始站出来反对南非不公平的社会制度,他们举行集会和游行,把宣传场所放在了大学校园里面,通过这里的国际交流环境把反对种族隔离的声音传向世界,同时通过这些活动对美国政府产生压力,促使美国政府与南非政府就废除种族歧视制度交换意见。

受这些活动的影响,奥巴马所在的某个学生社团决定邀请南非非洲人国民大会的官员来学校进行演讲,希望借此激发听众的热情,在校园里聚集更多的力量,促使政府做出有利于国内种族和解的行动与政策。很明显,活动的组织者通过南非种族问题的国际干预看到了影响政府行为的有效途径,他们想把这样的模式引用到国内问题上来。

演讲之前,组织者安排了一个垫场剧,由奥巴马和几个朋友负责排演。那是一个挺有创意的表演,奥巴马在众人面前力陈种族隔离制度的荒谬性,而其他人则在奥巴马演到一半的时候像幽灵一样悄悄地爬上台又拖又拽,试图阻止他。整个表演想表现的是南非的种族斗争现状,即黑人在政府里没有自己的声音,而政府则想方设法在暗地里破坏黑人的民权运动。

黑人在美国的地位是非常微妙的,他们虽然是地道的美国公民,但是他们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奥巴马作为一名黑人,无疑会受到排挤,虽然在他幼时,这种歧视并不明显,甚至他还没有感受到种族差异带给自己的困惑,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美国的黑人能拥有属于自己的权利。奥巴马的出现,正是全美国的黑人,乃至全球黑人的共同梦想。

奥巴马大学生涯进入第三年,西方学院和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建立了交换生项目,允许一所学校的学生申请到另一个学校完成学业。奥巴马得知这一消息后欣喜若狂,他早就听说纽约黑人区是黑人的聚居区,眼前的机会刚好能让他去实地感受一下。

纽约的一切和奥巴马在西方学院的芝加哥同学嘴里描述的浪漫场景大相径庭。出门在外的日子里,奥巴马培养了自己的生活自理能力,渐渐地专注于自己的学业,除了吸烟外其他的不良嗜好都戒了,还养成了写日记的好习惯。闲来无事就去旁边的球场打打球,或者去附近的街区听杰西·杰克逊演讲。

尽管奥巴马在学校里学到了不少东西,真正让他切身感受美国种族现状的还是纽约黑人的普通生活。贫民区里的黑人数量要比白人多得多,远远超出了正常的比例,要放在南非这还说得过去,可这是在美国,在一个文明发达的国家,种族之间的不平等为什么会这么严重呢?说到不平等,人们可能义愤填膺,可是真要做点什么,却是步履艰难。

大学期间的这种经历,让奥巴马清楚地感受到黑人在美国所受到的待遇,也让他坚定了自己的决心。他正是在行动中坚定了意志,在行动中寻找接近梦想的道路。他不在乎路途的遥远,不在乎道路的难行,对他来说,唯一的目标就是实现心中的自我价值。他让自己行动起来,让自己能更加清楚地感受这个国家,感受这片土地带给他的困惑,也正是因为如此,他对美国的了解多于他人,也正是他的实际行动,才实现了他的人生价值。

奥巴马除了拥有建设美国的梦想,还为竞选总统做了非常多的准备工作。同样,对于开创新美国这项艰巨的任务,他没有只停于想象,更重要的是,他付出了自己的行动。

奥巴马说:“我们每个人,在我们的有生之年,必须肩负起责任——要帮助子女树立进取的道德观念,要适应竞争力更强的经济环境,要巩固我们的社区并分担一定代价。让我们行动起来,让我们共同开始这项艰巨使命,让我们改变这个国家。”

事实上,对于自己的梦想,奥巴马并不是随口说说而已。因为他知道梦想会一直在心里指引着他前进,在梦想的路途上,无论发生什么,要坚信那都是对他有利的。但是,如果他只对自己说想要去实现自己的梦想,而没有付出行动,那么我们就看不到他今天的辉煌。所以,他给自己的信条是:要做我一定要做到最好。我一定能行!虽然现在我还不够好,但是我一直在努力。

为了他的美国梦想,2005年1月,奥巴马宣誓就任美国国会伊利诺伊州参议员,作为参议院历史上第五位黑人议员,奥巴马不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只能算是新一届参议院里的晚辈。当选参议员之后,奥巴马一共在伊利诺伊州组织并参加了40多场群众集会,借此了解民意、寻找对策。作为对外关系委员会委员,他还多次到访其他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俄罗斯、中东和美军驻扎的伊拉克。

虽然如此,但他的政治顾问团队却不这么看,他们认为奥巴马应该考虑参加2008年的总统选举,一来扩大在广大选民中的影响力,为以后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来碰碰运气,他的种族背景刚好能够为其他的总统候选人提供有效的补充,没准会被挑中成为副总统候选人,甚至有可能作为候选人去角逐总统宝座。

有一次,奥巴马一家人漫步在国会西边的大草坪,六岁大的玛利亚突然问起父亲以后会不会竞选总统。对于奥巴马来说,参议院已经是一个不小的舞台了,自己的责任就是好好履行誓言,为选民服务。虽然如此,奥巴马却为自己积累了不少优势力量,因为他具有足够的媒体灯光,并积聚起了一定数量的忠实拥趸者,所以从各方面来说,他具备了竞选总统的实力。

但是奥巴马清楚地知道,此前的所有选举与总统选举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这里有更微妙的规则,这里有更强悍的对手,这里有更广泛的选民,这里有更多的媒体关注,要不要参选总统、怎样参选总统,曾经的成功和失败都给奥巴马足够的经验。最终他参加了竞选总统,并成功当选。

奥巴马的行动印证了詹·哈尼克的那句话:一切梦想家都是行动家。

阿·安·普罗克特有句名言:“梦想一旦被付诸行动,就会变得神圣。”好的想法,其实每个人都会有,但是想法始终只是想法,理论终究也只是理论。如果没有去行动,那么一切都是假的,就会成为高谈阔论,变为吹嘘。所以,如果你想要改变,那你还等什么,还在屋子里原地踏步?你需要现在就行动起来!

行动是一个敢于改变自我、拯救自我的标志,是一个人能力有多大的证明。对每一个智者而言,行动是成功的第一步,即使走错了一步,也能得到一份珍贵的经验。事实上,行动的过程中我们不可能一帆风顺,有时候我们要忍受痛苦。既然别人能成功,那么我们也一定能!所以你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并付之于有效的行动。

历史是不等人的,我们得创造历史

很多人打算做一件事的时候,总是等所有的东西都准备齐了才开始行动,可是最后结局却不尽人意。这是因为,在等待时机的过程中,我们让最佳的机会溜走了。所以在必要的时候,要改变策略,与其等待最好的时机,不如主动出击。

每一个人的成功不是偶然,也不是随机的。他们除了敏锐地发现机会外,还能在最佳的时机出击,而不是坐在原地空等。这一点在奥巴马身上有着明显的体现。奥巴马是参议院中在任的唯一的一位黑人参议员,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二位民主党籍黑人参议员,同时是第三位通过选民直接选举竞选当上参议员的黑人。在他前面的几位是“地道”的美国黑人,不像奥巴马那样拥有两种肤色。事实上,对于一个政治家来说,联邦参议员是一个很高的职位,总共才一百位,每一个州有两个代表席位,外加上五十个州的州长,也算是全美国除了总统之外的一百五十员的政治大将之一,所以参议员可以说是美国政界的干将,总统的候补队员。

在2004年的民主党全代会的发言,不仅让奥巴马赢得了联邦参议员席位,而且也瞬时让他成为一颗巨星闪闪发亮。他以那次演讲为基础,写出了他的第二本书——《无畏的希望》,这本书在2006年正式出版,随后奥巴马巡回全国,不断为他的新书做宣传,如此让他的名声变得更加响亮。这时候,他变得有点身不由己了。因为每当他宣传自己的新书时,人们总是会一而再再而三地问他,是不是打算竞选2008年的美国总统?刚开始时,他只是一再重复地说“不会”。

那时,奥巴马说:“我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和想做,但总得一件一件地去做。我当前的第一件要事,就是当好一个参议员。”在他刚到华盛顿的时候,他只在参议院一百位议员中排第九十八位。所以,那时他自嘲只够格给别的参议员削铅笔,哪还敢奢想其他。“再说,我还没有弄清楚国会山的厕所在什么地方呢。”他开玩笑说。从他的话中我们不难看出,对奥巴马来说能当上参议员已经很让人满足了,而且他有很多东西要学,不能太急功近利。奥巴马很清楚自己的位置,所以他会认真利用好自己的职位,而不是异想天开。

实际上,奥巴马肯定没有忘记当年凯柔·布荣恩的教训,即使在民主党势力很强劲的伊州,如果不小心行事,也可能一届下来而丢了职位,保住职位当然是最重要的,这个高位平台不能丢。但问题是,依附于他而又想大展拳脚的人却等不及了。他周围的人还给他做了些研究,以便向他证明竞选总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翻开美国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以参议员身份竞选总统的只有两人成功,他们是哈丁和肯尼迪,而且他们都是在第一任时竞选成功的,在其后竞选的都未如愿。这似乎是在暗示奥巴马,2008年是你唯一的机会,历史告诉他,如果错过,就没有以后的机会了。再者,共和党现在情况不妙,这次是民主党的最好夺权时刻,而民主党目前最强劲的候选人是希拉里·克林顿,如果她当选,那2012年她又将竞选连任,这样一来,奥巴马就得再等八年才有下一次机会,太久了。机遇和时势造就英雄,政治上机遇更重要,在通常情况下机遇可能对于一个人而言,一生只有一次。奥巴马非常清楚,总统这种事,还不像金融投资,因为只有一个职位可以竞争,没有第二个选择,股票则有很多的好公司可供挑选。

虽然奥巴马明白这些道理,可是在当时看来,希拉里实在是太强劲了,他开始时不敢向她挑战,认为可能性太小,可是他也发现机会确实是千载难逢。对奥巴马来说,机会不等人,机会只给有准备的头脑,但是机会来了,自己得创造一个有准备的头脑来利用这个机会。

在仔细权衡之后,奥巴马决定一战。他将这个决定告诉妻子,妻子也认为,既然想要竞选总统,在两个女儿年幼时竞选对她们的影响可能相对要小些。他顺利得到了家人的支持。这也是一个人能成为伟人的关键一点:抓住机会,善待机会。历史是不等人的,我们得创造历史。在奥巴马做了2004年的全代会主题发言后,就有不少记者和党内同人一再问他,是否准备参加2008年的总统选举。刚开始时,他的回答总是:“我先好好完成我的六年参议员任期再说。”

等到了2006年10月份再有人问他时,他说:“我倒是想过这件事。”这次他的口气有点变了。到了2007年2月,奥巴马已经正式宣布参选总统。那么,到底是什么让他改变了主意呢?在这之前,无数的人为他做过详细分析,政治这东西就是个时机问题,但时机就像是水,既可载舟,亦可覆舟。奥巴马是一颗正在升起的明星,他可以而且应该乘着这个势头向前走,而一旦这个势头过去,便错过了最佳时机。

2000年时,如果戈尔顺利赢了小布什,可能在2004年也没有布什的机会,布什可能永远也没有当总统的时候,但历史就是这样,将机会给了布什,而留给戈尔的则是永远的遗憾。不仅如此,政治家“吃香”时靠的是大众的捧场,而人们支持你,则是对你有某种期待,认为你能为他们解决棘手的一些现实问题。可是这种期待往往过高,不是一个政治家真的所能做到的。很多问题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规律使然,具有周期性,一旦大众发现这一事实后,他们又将对政治家的期待变成责备,认为是政客的无能造成的,而不是民众的不现实期待的结果。政治就是如此的诡秘。

奥巴马正是在权衡过利弊之后,清楚地认识到这可能是他的机会,他需要做的不是等自己做好了六年的参议员,提升自己的地位再考虑总统竞选的问题,而是立刻出击,在自己最强大的时候,去迎接对手的挑战,只有这样,他才可能获得成功,不然他只能是一名参议员,无法实现心中的梦想。奥巴马曾经说过:“我曾经是最不可能赢的人。”奥巴马当初的选择告诉我们:他的选择是正确的,如果没有当初的选择,那么就不可能有今天的奥巴马,如果没有当初的主动出击,现在的奥巴马可能在等待参议员退休的日子。所以,时机虽然重要,但是主动出击同样也是成功的必要手段之一。

机遇,有时候游离不定、模糊不清,让人摸不着头脑。这时,只有你主动出击,获得机会垂青的可能性才会多一点。所谓“世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你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不主动去吸引伯乐的注意是无法获得成功的。所以要在必要的时候主动出击,把自己的优势展现出来。

机遇是有情的,你抓住它,它就陪伴你一步步走向成功,同时机遇是无情的,你稍有疏忽,它便匆匆弃你而去,所以一旦我们觉得时机成熟,就要果断出击,特别是在我们年轻的时候。那些杰出的年轻人,他们的成功得益于在机遇面前有果敢决断、雷厉风行的魄力,虽然他们也有犯错误的时候,但是他们能抓住较多的成功机会,因此,他们取得的成就也就更大。

决不停下来,做事持之以恒

工作是做不完的,无论我们身在何处,只要我们还拥有对成功的渴望,就不可以停下手中的活儿。一旦我们停了下来,对手就会跑到我们前面去,最终超越我们,所以,请不要停下自己的工作,因为只要梦想没有实现,我们就有很多事去做,就有更多的责任需要承担。

如果我们因为取得了一点小小的成功就停了下来,那么我们就有可能在这种小成功上止步不前,最终无法实现自己的梦想。只要我们还没有实现自己心中所想,就没有停下来休息的理由,实现理想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不可能因为你的一点点努力就取得成功,它只会考验你的心智,让你更有信心去面对今后的难题。只要你不停下自己的脚步,终有一天,成功会光临的。

如果想要获得成功,就需要有持之以恒的信念,不能因为一点点成功就停下来。持之以恒,是人生中一种可贵的品质,是一种根植在灵魂与骨髓中的百折不挠、震撼心魄的深深信念。一个没有精神支柱、不懂得持之以恒的人,成就不了什么大事,只能在鲁莽的矫情与虚伪的轻浮中沉浮。持之以恒一种素养和心态,是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如果没有这种“锲而不舍,金石可镂”的坚持,何来成功后的“不管风吹雨打,胜似闲庭信步”的自信呢?

对奥巴马来说,能够成功竞选《哈佛法学评论》的主编,意味着在司法界的前途一片光明。那时,许多大的律师事务所和最高法院等司法机关,已经向奥巴马抛来了绣球和橄榄枝。但是奥巴马心意已定,他要从政。他宁愿放弃高薪待遇,而回到芝加哥,回到他的心灵之家和恋人身边,从那做起,开始他的从政之路。因为他的梦想不是做一名律师,或是一位编辑,在他心中有一个不为人知的梦想,他要走一条至今为止没有人敢走的路,而且他深信自己能够成功,他是一个对自己有着足够信心的人。

为了更清楚地了解美国现状,奥巴马几乎没有停过他的脚步。他没有停在自己的位置上沾沾自喜,也没有因此失去实现理想的斗志。自从两年前的那次实习之后,奥巴马在波士顿和芝加哥之间跑得更勤了,为了方便他的工作,他还特意换了一辆车,虽然是一辆二手车,但比先前那辆要新多了,也可靠得多了。

每年的五六月份都是一年中气候最好的月份之一,今年似乎更美更宜人。在这样一个美丽而甜蜜的季节,奥巴马回到了芝加哥,开始了他作为未来政治家的奠基战。他开始为自己的梦想而奋斗,他要将自己的才能充分发挥出来。这段时间,他做了改变他人生的两件事:写本介绍他身世与经历的书;唤醒选区民众对自己手中选举权的重视,使他们认识到行使自己权利的重要性。

一般来说,哈佛法学院的法学博士最差的三分之一也有16万美元以上的年薪,而奥巴马作为最优秀的毕业生,通常有25万美元以上的年薪报酬。但那对奥巴马没有吸引力,他选择了收入要低很多的职位。他的工作平凡而简单:游说他所在的19选区选民做选举登记,行使自己一人一票的选举权。

在奥巴马看来,只要梦想一天没有实现,自己一天就不会有休息的可能。他要做的不仅仅是养家,或是去赚取更多的金钱,他要做的是为自己的理想打下坚实的基础,他不在乎在这个过程中要吃多少苦,要忍受多少白眼,他所在乎的是能不能让每一个美国公民都能很好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美国是个选民政治体制,每位18岁以上的公民都拥有一票选举权,而且每人也只有一票,政治上拥有绝对的平等。虽然如此,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大多数公民对于政治的参与意识并不强烈,而且这种状况在其他少数族裔中更为普遍。事实上,美国最终的选择权掌握在左或右的两端势力的“少数”的手中。这样对许多实际的中间选民事实上是不公平的,因为,他们只是由于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太小,没有影响力而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并不是真的无所谓,或中立。他们也有明显的喜好,只是没有意识到自己有权利表达,并且确实是能影响选举结果,并最终还能影响自己的实际利益的。

奥巴马在从哈佛毕业后第一年的工作中,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要唤醒人们的这种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让他们意识到可以通过自己的一票选举权来表达自己的意志。但是,只有事先登记过的公民才有选举权,这样一来,一个难题就摆在奥巴马的面前,他得先动员尽可能多的公民进行选民登记。

但这并没有难倒奥巴马,他既然选择了这样的一条路,他就会勇敢地走下去,他和他的团队,挨家挨户游说、沟通、争取。他的努力获得了丰硕的成果。在芝加哥第19选区历史上,黑人的选民登记人数第一次超过白人,比例为黑人的676000对白人的526000。他尝到了重回芝加哥后的第一个成功的甜头,这一年,他不仅迈出了作为政治家的第一步,而且他的踏实勤奋的工作作风也最终赢得了丽人的永久之心。

奥巴马是一个非常有远见的人,他不会让自己局限在一个小小的舞台上,相反他会花更多的心思在更广泛的空间,而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奥巴马不会停止不前,也不会因为小小的成就就停下来,相反,他对未来会更加执着,会为此付出更多的汗水。他知道时间对人是一视同仁的,给人以同等的量,但人对时间的利用不同,只有真正懂得利用时间的人,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无论面对什么问题,都倾尽自己的全力

任何一种成功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即使条件再好,起点再高的人也会遇到或大或小的麻烦。当我们在前行的道路上,遇到困难的时候该如何去应对呢?我们应该培养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让自己能够更坦然地面对困难,而且无论问题大小,我们都应该倾尽自己的全力,这样可以让自己时刻保持百分之百的状态,养成做什么事都全力以赴的好习惯。

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有一种能力是必不可少的,那就是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如果我们缺少这种能力,那么我们就很可能在遇到困难的时候,束手无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所以每一个伟大的人,都能很好很快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他们能找到问题的根源所在,倾尽自己的全力去解决理想道路上的所有难题。

大凡不平凡的人都拥有不平凡之处,奥巴马的不平凡不仅仅在于他是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也不在于他创造了无数个第一,取得了让每一个人都为之侧目的骄人成绩,而是他非凡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他为解决问题所付出的百分之百的努力。他不会让自己有所遗憾,也不会让自己有所保留,当问题出现之后,在奥巴马看来,要么倾尽全力来解决眼前的问题,要么就做一个失败的人。所以,一旦奥巴马在选举道路上遇到了难题,他总是会全力以赴,让人看到一个百分之百状态的奥巴马。所以他能创造无数的奇迹。

当奥巴马成功竞选联邦参议员的时候,在很多人看来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但是奥巴马做到了。这不仅是因为他非凡的口才和无与伦比的个人魅力,还在于他全心全意地付出。后来,奥巴马和妻子来到华盛顿的一个酒店,准备参加几天后的联邦参议员的就职典礼。奥巴马后来告诉一个记者说:“那天早上,我们走出电梯的时候,米歇尔看着我,对我说:‘真的,我都没想过你会竞选成功。’”

这就是奥巴马,即使是最亲近的人,也不能完全正确地估测他的实力。因为当一个人保持全心全意的状态的时候,再大的困难,再不可能实现的事,都会变成现实。上帝总是会青睐勤奋的人。

在奥巴马就职联邦参议员之后,他并没有只是把这当作一份工作,他清楚地知道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所以他保持了他的优良品质,为做好就任的每一份工作,他每天都要求自己保持百分之百的精力。奥巴马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丰富自己的经验,不仅把目光放在美国,还把目光放在了全世界,他要得到全世界的青睐和认可,这将对他以后的工作有非常大的帮助。所以对内,奥巴马加强与选民的沟通,在伊利诺伊州一共召开了40次集会,听取他们对他的要求和期望;对外,奥巴马跟随其他参议员周游列国,先后去了俄罗斯、中东和伊拉克。

在参议院,由于民主党这时还是少数党,立法控制在共和党手中,奥巴马尽量避免参与党派之争。他试图移植自己在伊利诺伊州的经验,与共和党合作,为国家和绝大多数人民谋利益。当他投票支持共和党的一个限制集体诉讼赔偿的额度的法案时,很多民主党人十分不满,认为他跟狡诈、与大公司同流合污的共和党人穿一条裤子。但是奥巴马没有改变自己的立场。作为律师,他十分清楚,在这类诉讼中,真正受到伤害的人并不能得到补偿,反而是有些大公司快速达成庭外和解,因此受害人搞不清楚谁是罪魁祸首。

现在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出现在奥巴马面前,他要面对的不仅是将自己的工作做好,还要面对参议员中的党派关系,因为每一项法案的提出与生效,直接关系到一个政党的利益,如果不能充分保证政党的利益,那么这个法案通过的概率就非常小,但是他没有因此而放弃为美国公民争取利益,相反他用自己的独特的魅力,尝试与其他更有地位的参议员共同提案,最终他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让一个又一个法案从他这里诞生。

例如,奥巴马和来自亚利桑那州的参议员约翰·麦凯恩和来自马萨诸塞州的参议员爱德华·肯尼迪联合起草了《保证美国安全,加强移民管理》的法案。他们希望能够通过一系列措施解决非法移民的问题,可是这一项法案却没有得到青睐,直接遭遇了封杀。奥巴马还和共和党最为保守的、来自俄克拉何马州的参议员汤姆·寇本联合起草了《联邦消费问责与信息公开法案》和《监督法案》,《联邦消费问责与信息公开法案》规定联邦政府必须把使用纳税人的资金的每一笔款额在网上公布,而《监督法案》则旨在杜绝在卡特里娜飓风之后联邦重建工作中签订任何合同时的走后门现象。两个法案都被通过。

当然,这些并不是奥巴马的得意之作,奥巴马最重要的立法建树是他2005年与当时参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来自印第安纳州的参议员理查德·鲁格一起起草的《鲁格一奥巴马法案》,该法案主要是为了提高美国国务院与俄罗斯合作寻找和限制核武器的生产和囤积。为了这一项法案,奥巴马付出了所有的努力,在这个法案提出之前,他与鲁格一道访问了俄罗斯、阿塞拜疆和乌克兰等国家,从中找到法案的可行性。最终,布什总统于2007年1月签署了这一法案。

无论处于哪一个位置,奥巴马总是能将工作做得十分出色,他不是一个坐吃空饷的人,担任什么样的职位,他就会付出相应的汗水,绝不会为了轻松而敷衍了事,而是为之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奥巴马随时随地都保持着十足的工作状态,使得他不仅能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能从中学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世界上没有做不成的事,只有做不成事的人。如果你还未跨入优秀的行列,说明你还没有去尽职尽责地工作,没有全心地投入到工作中。“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分收获对应一分甚至几分的付出。只要你尽力去做了,许多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所以,当我们想着去解决一个问题的时候,不要以为这只是一个小问题,就保留起自己的实力来,那样会养成马虎和随意的坏习惯,俗话说二十定终生,人的很多坏习惯都是年轻时养成的,只有时刻保持全身心的投入状态,当你遇到其他问题的时候,才会保持饱满的状态,让问题变得不再是问题,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

成功在于不断地寻找,及时地实现自己的想法

如果一个人停下了他的脚步,那么他的目标将会变得极其空洞,他就不可能看到不远处的希望,更不可能找到人生的价值。因为只有勇于寻找的人,才能真正地感受到太阳耀眼的光芒。

每个人在自己的一生中,有着种种的憧憬、种种的理想、种种的计划,如果你能够将这一切的憧憬、理想与计划,迅速地加以实现,那么就会在事业上取得很大的成就。然而,人们往往有了好的计划后,不去迅速地执行,而是一味地拖延,以致让一开始充满热情的事情冷淡下去,强项逐渐消失,计划最后破灭。

当一个生动而强烈的灵感突然闪耀在一个作家脑海里时,如果他那时因为有些不便,无暇执笔来写,而一拖再拖,那么,到了后来那灵感就会变得模糊,最后,就会完全从他思想里消逝。

奥巴马是一个有着远大目标的人,他是美国第一个黑人总统,同时也是《哈佛法学评论》第一任黑人主编,在他身上有着数不清的传奇,为什么他能实现别人想都不敢想的目标呢?因为他敢于寻找,不满足于眼前的成功。他把不断地寻找人生的可能化为一道又一道可行之光。

1995年,伊利诺伊州黑人女参议员爱丽丝·帕尔默决定竞选联邦众议院议员。奥巴马决定去竞选她留出的空缺,帕尔默也支持奥巴马参选。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帕尔默的竞选出师不利,她很快就意识到她不可能击败对手当选。三思之后,她决定退出参选联邦众议员,并劝告奥巴马退出竞选,让她重回州参议院。

很多芝加哥都市区民选黑人官员都认为奥巴马初来乍到,来日方长,应该给帕尔默让路。但是,奥巴马的竞选已经如火如荼地展开,而且他是一个政治抱负远大的人,不肯就范。帕尔默之后宣布与奥巴马竞争。为了重新加入竞选,帕尔默必须要拿到一定数量的选民请愿书,而且她很快就拿出100个选民恳求她参选的请愿书。奥巴马怀疑帕尔默可能在请愿书上做了手脚,就公开提出认证这些请愿书。果不其然,很多请愿书上的签名不是真的。帕尔默被剥夺了参选资格,奥巴马获得提名,并在11月7日的大选中当选。

虽然芝加哥的一些黑人政治家不喜欢奥巴马把帕尔默“赶出”政界的手腕,但是还是有一些人对奥巴马表示支持,其中就有埃米尔·琼斯。琼斯是州议会黑人党团的主席,议会的一个白人助手丹·绍蒙协助奥巴马。绍蒙给奥巴马的第一个建议是如果他以后还想在政治上更上一层楼,他就需要走出芝加哥,到伊利诺伊州的其他地方去走走看看。住在芝加哥之外的大都是务农的中产阶级白人,在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中,他们是最反对黑人争取种族平等的群体。奥巴马接受了他的建议,频繁到伊利诺伊州的南部走访。他感觉他们就像他的外公外婆,可以交谈和交流。白人也对他越来越有好感。

伊利诺伊州的议会中民主党是少数,要想让自己的提案变成法律,没有共和党的支持不可能实现。在奥巴马任职的第一年和第二年,他每年都使得数个提案变成法律,到了第三年,他的60个提案中有11个变成了法律。他的成功主要在于他能跟共和党的同事一起切磋和交流,并获得他们的支持。求同存异,这是奥巴马在《哈佛法学评论》杂志当主编时学到的本领。不久,奥巴马做了参议院卫生与社会服务委员会的主席。

在奥巴马当选成功之后,他实现了自己部分的政治目标,但是我们应该清楚,这并不是奥巴马的最终目的。可以说,他的当选让很多人并不看好,因为他初入政坛,并不具备优势,在很多人眼里,他还年轻,并不能胜任这样的职位。但是奥巴马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自己能行,自己完全有能力。正是因为他的勇敢,他的执着,才让他打开了通向梦想的路途。

每一个成功的人都曾遇到过冷漠,他们在别人眼里并没有太多的优势。在这种情况下,你会如何去选择呢?是大胆地去想象,大胆地去追寻,还是听从老一辈的“教导”,安于现状呢?如果说你不敢寻找,那么你如何看到成功的希望之光呢?奥巴马说:只要我们敢于寻找,希望总在不远的前方。

奥巴马深知这样的道理,所以他没有停留在这里,他对自己已经取得的成绩似乎并不满足,他还想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并跃跃欲试地等待着自己的机会。在很多人看来,他拥有“总统相”,而这个总统相并不是因为空想而来的,而是他勇于想象,勇于探索,勇于追寻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不可能的,在他看来完全有可能,因为他所信奉的真理是:希望在自己的脚下。贝拉克·奥巴马兼有泰格·伍兹式的跨文化魅力,以及约翰·肯尼迪式的年轻魔力,这位47岁的黑白混血参议员身上拥有的某种东西,很容易让人忍不住拿他和肯尼迪兄弟、比尔·克林顿,甚至罗纳德·里根做一番比较。

一位美国政界的高级人士说,他所感觉到的奥巴马是一个非常具有“总统相”的人,只有肯尼迪的“总统相”能和奥巴马相比。只有这两个人一出场的时候,无论从眼神,从气质还是从整体上的“霸气”来看,你就感觉到他就是当总统的料。克林顿在这方面还不如奥巴马。肯尼迪兄弟能用很简洁的话语表达出世界上许多不同国家的共同希望和梦想,他们甚至能鼓动很多美国人麻木干涸的心灵。而奥巴马也很善于通过演讲来直指人心。奥巴马角逐总统的方式与约翰·肯尼迪也颇为相像:许诺变革、散发魅力、淡化经验的作用。但要无愧于“下一个JFK(J.F.肯尼迪)”的称号,奥巴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与奥巴马相比,当年的肯尼迪已经是个政坛老手。1960年1月宣布参选总统时,他已代表马萨诸塞州当了13年国会众参议员。

即使是普通的美国人也认为奥巴马有领袖风度,换句话说就是有“总统相”。2008年3月3日晚上,在一辆奔驰的汽车里,车主的车载音响如往常一样放在华盛顿当地电台WTOP上。男主播正在同某位选举专家进行连线采访,谈论的内容有些出乎车主的意料。他们讨论的话题是“普通人如果想受人欢迎,应当从奥巴马身上学习什么”。那位专家用十分粉丝的语气说:“哦,奥巴马!他非常有魅力!”主播问:“那么他的魅力从何而来呢?”“当他面对压力的时候,他非常平静而且乐观,他总是很有礼貌、有耐心。当然,我们普通人也能够做到平静乐观,但在面对压力的时候就不一定了。性格温和还能有领导人的风范。奥巴马掌握了这个尺度。”“那么和他相比,希拉里欠缺什么呢?”“她总咄咄逼人,具有进攻性,让人觉得很不好接近。”

拖延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危害都是极大的。世界上再没有别的什么习惯,比拖延更为有害的了,也没有别的什么习惯,比拖延更能使人懈怠并减弱人们做事的能力了。人应该极力避免拖延的恶习,但是事实是,只有少数人能够坚持不懈地去执行他的决定,而没有任何拖延,所以也只有少数人才能成功。

不管是由于懒惰造成的拖延还是由于考虑太多所致的拖延,都会让人毫无收获,成不了大事。因为拖延会让时机从身边跑掉,让别人得到先机。所以,对于一个人的成功来说,拖延是一个阴险的仇敌。如果我们想要获得成功,就应该及时地实现自己的心中所想,这样才能赶赴新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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