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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切梦想都可成真:只要你敢于想象,脚步就会尾随而至

敢于梦想,为自己制定合理的目标

人生要有梦想,有梦想才有前进的动力,如果没有梦想,那么人生就会失去方向。梦想,是人生前行的指路灯,只有梦想可以使我们有希望,也只有梦想可以使我们保持充沛的想象力与创造力。

每一个黑人都有一个解放的梦想,这是因为相对白人来说,黑人在美国的地位相当低,在美国历史上,虽然诞生过著名的黑人领袖,但是从来没有一个黑人能成功当选为美国总统,现在这段历史已经作古了,因为身为黑人的奥巴马用自己的智慧和才能,已经成功当了一届美国总统,马上要开始他的第二届总统任期了,这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正如奥巴马所说:“在美国,你可以实现一切梦想。”

如今翻阅美国的历史,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美国从来都是世界各国人民所向往的梦想天堂,越来越多的人移居美国,而美国以它的博大和深邃的情怀接纳所有怀揣梦想的人。是什么吸引人们不远万里,抛弃原来的生活,来到这块土地上?那是因为在他们心中有着同一个梦想,那就是美国梦。

美国梦,是一种信仰,一种信念。任何公民或居民只要坚持不懈,努力工作,凭着个人奋斗就能过上好生活。机会均等应该是美国梦的灵魂。相比欧洲、印度、非洲等古老社会,英国殖民者在北美建立的社会没有世袭、等级制度,任何人凭着勤劳、勇敢和智慧都可能成为地主、企业家、从政人士或是其他职业者。

1963年,美国著名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站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市中心林肯纪念堂前发表《我有一个梦想》的演讲。他说:“现在正是时候,是从黑暗与荒凉的种族主义幽谷中崛起,踏上充满阳光的种族平等的大道的时候。现在正是时候,是向所有上帝的儿女打开机会大门的时候。现在正是时候,是将我们的国家从种族不平等的流沙中迁到弟兄和睦相处的磐石上的时候。”

与之相对应的是,44年后的2007年的11月7日,奥巴马在一篇演讲中也表达了他的美国的梦想,他说:“美国是我们梦想的总和。是什么使我们团结在一起?是什么使我们成为一个家庭?是我们彼此的梦想,是我们重申基本信念——我是我兄弟的守护者,我是我姐妹的守护者——通过我们的政治、我们的政策、我们的日常生活。我们应该再一次努力。我们应该重申美国梦。”

那么,什么是美国梦呢?为什么美国梦会让奥巴马如此着迷?所谓美国梦,指的是在美国形成与发展的一种具有相当普遍吸引力的理想与追求。“美国梦”在广义上的渊源,可以追溯至当年欧洲移民来到北美披荆斩棘、开辟新生活的时期:这些漂洋过海、移居他乡的人都曾怀有对“新大陆”的种种憧憬;而对于他们之中的许多人来说,“新大陆”甚至可以说意味着人类最后的希望。随着现代美国民族及其文化的孕育成熟,作为共同文化心理的一种表现,“美国梦”也逐渐形成。而在奥巴马的心中,正是因为“一个更完美的城邦”才使得他越发坚持自己的理想,坚持自己的道路。

奥巴马在很多地方都这样说过:“我活在我的父辈和美国人民的梦想之中。”所以,美国梦在奥巴马身上有着最完美的体现,这是因为奥巴马有着特殊的经历。奥巴马是一个黑白混血儿,由白人外祖父外祖母抚养,又在亚洲短暂生活过;在哈佛接受了精英教育,又回到黑人社区做基层工作;是一个相信自由派理念、又不妖魔化对手的“团结者”,是几十年才能产生一个的奇才。但当奥巴马走上美国总统宝座时,我们应该清楚地看到,作为一个为梦想奋斗了多年的人,走到了梦想实现的那一刻,他今天的成功绝不是偶然的,更不是历史的巧合,而是他对梦想的坚持与执着。

奥巴马明白这个道理,所以他并不惧怕周围的人给他的嘲讽,他是向着总统的目标去的。他带着一个梦想去了华盛顿。在华盛顿他开始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并为之付出了行动,为了消除种族歧视,获得美国民众的认可,他去了非洲。南非是种族隔离制度的发源地,几十年来南非人民坚持不懈的斗争终于换来了正义与公平,黑人开始成为这个国家的主人。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渊源下,南非成了奥巴马的第一站,接着他去了肯尼亚的内罗毕,在那里他受到了明星般的待遇,在黑人心里,奥巴马无疑是上帝派给他们的福音。

2008年2月12日,波托马克预选结束后,奥巴马说过这样的话:“我出生在一个没钱、没地位的家庭。我母亲生我的时候还是个女孩子,我父亲在我两岁的时候离家而去。但是,我的家人给了我爱,给了我教育。最重要的是,他们给了我希望。这个希望就是,在美国,只要你去争取,只要你去努力,只要你去奋斗,就没有不可能实现的梦想。”人生胜败无常,但敢于梦想却是成功的第一步,如果敢于梦想,给自己定一个合理的目标,那么即使出生再不起眼,通过自己的努力,也终会有成功的那一天。

选择离梦想更近的道路

要实现理想,就必须学会忍受生活给你的考验,同时在岔口上,你要学会做出明智的选择。如果你过于追求安逸,却又渴盼着成功,那么你将会迷失在生活的洪流里,只有走离理想最近的那一条路,才能真正地实现理想。

有人觉得,要实现理想就必须往高处走,走得越高,实现理想的概率就越大。但是,很多人正是因为这样的想法最终迷失了自己。在奥巴马大学毕业之后,他选择了别人无法想象的生活方式,他放弃了华尔街的高薪工作,去了贫民窟,这在很多人看来,是不可想象的。

在奥巴马毕业之前,他就看到了很多社会的阴暗面,那时他立志要改革时弊,组织黑人从草根做起。社区工作者都很贫穷,历来都是由资质不是很优秀的人来干的,他们的薪水通常很低,实际上很多社区工作者并不是在追寻理想,他们中的大多数接受低薪也是无奈之举。所以像奥巴马这种资历的人,可能还没有一个曾经申请过这种职位,这也是奥巴马的申请信没有回音的原因,人们觉得他要么是在开玩笑,要么是他本人有什么问题。

最后,奥巴马迫于无奈,只好回归先找一份常规工作再说。他在国际商务公司找到了他的第一份正式的全职工作。那是一个在世界一些地方拥有办公室,有着250个雇员的中型公司。公司的业务是出版研究报告和新闻期刊,是一个出版性机构,不是一个真正的咨询公司。公司雇用的基本上都是一些刚毕业或毕业不久的年轻人,工资出得也不是很高。他当时的同事后来评价道:奥巴马是个聪明、成熟、自制力强的人。他的自信心强,自我感觉良好。他的成熟和良好的全球观,是许多同龄青年所远不可及的。

做事认真是奥巴马的一个好习惯,纽约的两年让他变了很多。由于他的努力,不久后他就得到提升,而且公司还给他配备了一个女秘书,并分配给他一间专用办公室。可是这样的工作并不是奥巴马想要的,所以很快奥巴马就对这种工作失去了兴趣。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他们这时会选择跳槽去找一份更满意的工作,或者去考研究生进大学深造。但是奥巴马却选择去贫民社区工作,不过是向人们眼中的“低处”走罢了。

促使他有这种想法的,是因为他的一个兄弟的去世,这件事对他的触动很大。那天,他突然接到他从未谋面的同父异母姐姐的电话,说他们的一个兄弟由于摩托车事故在肯尼亚去世了。这个电话和它所带来的噩耗再次唤醒了奥巴马要与自己的历史和社区发生关联的渴望。几个月后,奥巴马辞去了国际商务公司的工作,又开始继续寻找去社区的工作。他给芝加哥的黑人市长哈罗德·华盛顿写过信,市长办公室没有回复。有一个搞社区组织工作的民间组织让他去工作,条件是他必须坐在办公室。但是,奥巴马不喜欢这种“舒适”的工作,他觉得这样离他的理想很遥远。

最终,他受雇于“纽约公共事务研究局”,作为纽约市立学院哈伦分院的一名全职雇员,负责组织与管理学生志愿者。那是一个非营利的组织机构,其职能是环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为政府在相关方面的改革提供参考意见。他曾经在那里花了整整三个月的时间,试图说服该学院的少数非裔学生,要进行环保和废物的循环利用。

那不是一份重要的工作,所付年薪也不足一万美元。但从那里,奥巴马训练了自己的组织和平衡能力,特别是在不同族裔之间的平衡。而且,城市学院面对的学生远不同于哥伦比亚大学的学生。这为他后来赢得芝加哥黑人社区的认可与支持打下了基础。

奥巴马的第一个成功既是锲而不舍的结果,也算是运气好。他领着三个关心社区的人四处奔走,想让政府和民间机构提供培训中心,解决社区高失业率的问题。他们四处碰壁。最后,他们去了市长办公室,无意中发现市长办公室有一个就业和培训办公室,主要义务是协助失业的人再培训并帮助其就业。他们约见了这个办公室的主任,不久,市长就决定在奥巴马工作的社区开一个社区就业和培训中心。在中心开张那天,华盛顿市长亲自参加了剪彩仪式。

奥巴马之后取得了一个又一个小的胜利。这时,社区的领导人凯尔曼告诉他:这些胜利微不足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芝加哥和美国的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但是它们可以给生活在底层的人民推动变革的勇气和希望。在社区工作的时间越长,奥巴马越感到自己的感召力不足,知识和能量欠缺。他跟黑人教会有了更多的接触,并且意识到这些教会组织是黑人社区文化和精神生活的发动机。

赖特说:“当一切都消逝的时候,我们始终不移地去捕捉希望的火苗,光亮就在那里,你必须锲而不舍地寻找。”这番话深深地打动了奥巴马,促使他申请去哈佛大学法学院读书,最终他被哈佛大学录取了。他告诉自己的一个朋友:他之所以要去法学院读书,是因为他觉得如果自己有一个法学学位,他就可以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抗衡,更好地帮助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穷人。

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在从事着自己并不喜爱的职业,于是总会发出“我也很努力,但就是做不到最好”的感慨。有的人会指责说这话的人还是工作态度有问题,不然真努力工作,岂有做不好之理?其实归根结底并不是这些人不够爱岗敬业,而是职业本身就不适合他们。换言之,要想真正把一项工作做得得心应手,就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人生道路。

奥巴马曾经说过:“很多时候我可能面对不同的选择,但我知道哪个选择更适合我。”人生的悲剧不是无法实现自己的目标,而是不知道自己的目标是什么。成功的方向是什么,成功在于你朝着哪个方向走,能否坚持下去,没有正确的目标,正确的方向,就永远无法到达成功的彼岸。

给自己准确的定位,成功不再遥远

一个人能否实现自己的理想,不在于他的起步,也不在于他所受到的教育,而在于他能否在年轻的时候给自己一个准确的定位,只有给自己准确的定位,才能找到属于自己的路线,才能突破茫茫黑夜,抵达成功的彼岸。

一旦拥有了理想,所有的一切将有了前行的方向,但是仅仅拥有理想还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给自己一个定位,这个定位不仅能告诉我们身在何处,还能告诉我们离自己的目标有多远,所面临的困难有多大,以及准确的照明灯到底在哪里。

一直以来,奥巴马与竞争对手最大的不同就是他的身份以及政策制定上的具体条款。奥巴马一上台就打起“民生牌”,他把自己定位为“兄弟姐妹的守护神”。在他眼里,穷困的人永远最重要,他们是这个国家的中坚与支柱,有些甚至代表了国家的历史和将来。所以,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奥巴马总会明确表示,低收入水平的人才是自己最需要关照的人。

奥巴马在演讲中也多次提到了这一群体的故事,以及为使他们生活得更美好而将做出更多努力的决心。他说他们可能生活得异常艰难,似乎没有希望,但是努力改变就会发展得更好,他有信心让贫困的人过上美好的生活。

在演讲中奥巴马呼吁大家成为消除美国贫困现象的“英雄”,让每个希望得到工作的人都可以获得一份心满意足的工作,他们可以通过每月的工资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照顾和给养,为他们营造一个舒适的环境去快乐地玩耍和生活。他大声疾呼人们应该关注美国亟待解决的医疗危机,避免浪费,为疾病预防,为慢性病患者提供更多的治疗,同时,利用先进技术减少行政开支。奥巴马就这样让自己的宣言穿越每个普通民众的心,并掷地有声地宣布,如果他能当选新一届总统,他会让每一个人都享受他应该得到的医疗福利。

此外,他还提到会竭力让美国摆脱对他国石油的依赖,重塑能源大国形象,用可再生、低消耗的新能源代替高污染的石油。他说美国会在新一代美国人的带领下重新站立起来。他们会将危机转化为机遇,增加就业机会,刺激商业,给世界做出一个榜样,美国依然那么强大,它又回来了。

奥巴马将整个美国现状看得非常清楚,他清楚地知道美国人民需要什么,美国现在处在什么位置,美国将要向哪一个方向发展,如何更好地实现全美国人共同的梦想。所以奥巴马在竞选时,就表现出了强大的力量,尽管他开始并不被看好,甚至是被别人当作天方夜谭,但是他却以自己敏锐的洞察力一步一步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对于给全美国人带来毁灭性伤痛的“9·11”事件,奥巴马以一个和平主义者的身份投身到世界反恐的行列当中,他要维护的是全球人类的和平,维护的是整个世界的和平,这完全满足了美国人民关于世界梦的需求,在美国人心里,一个强大的美国应该有着更丰富的担当意识,应该辐射至全世界,奥巴马的演说无疑满足了这种要求。

他如此说道:“最重要的是,让我们永远牢记那个9月11日所发生的一切,以我们所有的力量来对抗恐怖分子。我们可以通过共同努力依靠一支更强大的军队来追踪恐怖分子,紧缩他们的金融网,我们还可以改善我们情报机关的效率,但我们还需要明白,我们最终的胜利还在于重建我们的联盟,将那些信念和价值输出到国外,为世界上成千上万的人带去希望和机遇。”

一如他反对伊拉克战争,这一切都没能阻止他成为全美国人心目中的救命稻草。不仅如此,奥巴马实践着他关于民生、关于美国人民的诺言,他一再地把对美国的建设,把美国的未来更多地放在穷人身上,整个美国因此拥有了更为强大的力量。

无疑,奥巴马将整个局势看得非常清楚,他没有采取和对手一样的主打富人的政策,而是将筹码放在普通百姓的身上,“为人民服务”在他身上有了鲜明体现。当时其他候选人在美国上流社会拥有广泛的支持,但美国的富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美国人生活在相对低下的环境中,而这些人对黑人出身的奥巴马投了宝贵的一票。所以,奥巴马从一开始的定位上就取得先机,最终成就了自己的梦想,从而让自己在生命历程中有一个精彩的亮相。

奥巴马不仅给自己寻找了一个准确的定位,而且给美国人民和美国寻找了一个最为合适的定位,也正是这个定位造就了他的非凡成就。只有准确地定位,综合考虑自己的能力、身份,使自己的方向与之相符合,将来的奋斗之路才会更加顺畅,才能尽可能地获得更多人的赞同。

一个年轻人怎样给自己定位,将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他一生成就的大小,志在顶峰的年轻人不会落在平地,甘心做奴隶的年轻人永远也不会成为主人。相反,如果定位有失偏颇,没有想明白为哪个阶级、哪件事情服务而奋斗,未来的努力很可能就是一场徒劳。所以,梦想重要,确立梦想时的定位同样重要,只有这样,梦想才能顺利起航,成功才会离你越来越近,你才能真正找到一盏航行的指明灯。

把梦想缩小,逐步去实现

梦想不可能一下子就实现,它需要你给它描绘一个蓝图,需要你清楚地知道自己接下来要去做什么,需要你去逐步实现一个个小小的目标。只有按着自己设计的路走下去,未来才会出现在你的脚下。

奥巴马说:“我常对自己说,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每个人的梦想不同,但是每个人梦想的实现都需要一个个脚印才能真正地实现。梦想是一个大的集合,它需要你来分解,一步一步地来实现,只有将一个大的梦想分解为一个一个的小梦想的时候,梦想才有实现的可能。

1980年,奥巴马所在校园黑人社团组织决定请一位南非国大党的代表来学校演讲。他们策划在这位代表发表演讲之前由奥巴马先对听众讲几句,然后会有人突然冲上舞台把他拖到台下。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听众了解,南非政府不保护言论自由,国大党在南非没有宣传自己事业的机会。

奥巴马第一次走上了讲台,他有些胆怯,而且声音很低。他说:“有一场斗争在展开。”他看着下面的听众,鼓起勇气,放大了自己的声音,继续说道:“有一场斗争在展开,虽然这场斗争与我们隔山隔水,但是它触摸你和我。无论我们是否感觉到它的触摸。无论我们是否渴求它的触摸。这是一场需要我们表明立场的斗争。不是让你挑选黑人还是白人,也不是让你选择穷人还是富人。这个选择要更加艰难。它让你挑选尊严或者奴役,它让你选择公平或是非正义。我们要么全身投入,要么漠不关心;要么走正确的路,要么过错误的河……”

奥巴马突然发现,他的话可以打动听众。后来,他在回忆录中写到,他母亲就是被父亲的声音和激情打动的。听众被他的这一番话给感染了,开始有人为他鼓掌,随后掌声越来越大。这时,突然从台下冲上来几个人,抱住奥巴马把他往台下推。虽然这是事先安排好的,但是奥巴马并不乐意,他不愿意离开,于是他不停地挣扎。他觉得他的演讲打动了听众,他觉得自己可以用话语改变世界。

正是因为这次的经历,他坚定了自己的梦想。因为他的演讲可以为他提供一种实现梦想的方法。他相信每个美国人都有一个质朴的梦想,能逐步实现一个个小小的传奇。而且他相信这些小小的传奇将变为一个属于美国人所共有的梦。

在肯尼亚,奥巴马找到了自己丢失的父亲的足迹,理解了他的奋斗和奋斗过程中的辛酸,也原谅了他的不负责任。他跪在父亲和爷爷的墓前,泪水潸然而下,他胸中一直淤堵的对父亲的愤怒被泪水冲去。他更清楚自己今后的路应该怎么走。正如丁尼生所说:“梦想只要能持久,就能变为现实。”

抱着对梦想的期望,奥巴马渴望去白宫,而他第一次去白宫是在刚大学毕业后,他和一群学生领袖来到白宫提交收集的各种提议,与“9·11”事件发生后相比,当时的白宫开放、自信,令无数年轻人神往。在白宫奥巴马暗自下决心,他告诉自己,只要肯努力,总有一天他会成为这里的领导者。事实上,他完全有这样的能力。在外界看来,虽然他是一名黑人,但是他已经具备了总统的特征。在这之前,他成功竞选《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的职位,成为该刊物第一位黑人主编。

27岁的奥巴马进了哈佛大学法学院。奥巴马年龄比同届的同学大,也更成熟,因此学习也更刻苦。第一年,他一面参加校园的反南非种族隔离的活动,一面读书写作,在法学院一个级别很高的杂志上发了几篇文章,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关注。1990年,在法学院最著名的刊物《哈佛法学评论》主编空缺时,奥巴马参加竞选并成功当选,成了这个刊物历史上第一位黑人主编。

奥巴马能当选有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他的学习成绩很好,并且已经发表数篇文章。其次,他人缘好,有号召力。第三,他是自由派和保守派都可以接受的缓冲人物。奥巴马本人是自由派,但是他从不以自己的观点放之四海而皆准自居,而是会认真和仔细地聆听他人不同的意见,并表明自己的看法。最后,他有说服人的耐心和技巧。在选举中,当保守派意识到他们的候选人没有足够的票当选主编时,他们把票转投给了奥巴马。保守派的战略性投票可以说是成功的。奥巴马出任主编后,开始考虑如何给编辑部75个工作人员分活。

虽然奥巴马相信黑人、妇女和其他少数民族需要在编辑部有更多的声音,但是他也坚持任人唯贤,不以肤色和性别为做决定的依据。他选出一个有来自各个种族背景的编辑班子,并根据每个人的优势和长处分配职责。很多黑人学生因此对奥巴马十分不满。他们认为他应该利用职权更多地为他们谋利益。在奥巴马公正和务实的领导下,编辑部的人都服气,刊物也办得十分出色。奥巴马成为《哈佛法学评论》第一位黑人主编的消息在法学界不胫而走,不仅哥伦比亚大学律师事务所打电话请他去工作,一家出版社也约请他写一本回忆录。当芝加哥的一家事务所打电话请奥巴马去他们那里工作时,接电话的人说,他是第647个给奥巴马提供工作的。

不过,经过深思熟虑,奥巴马接受了芝加哥事务所的工作。1991年夏天,奥巴马从哈佛大学法学院毕业,回到了芝加哥。在奥巴马去律师事务所上班之前,他承诺先在芝加哥的社区做六个月的选民登记工作。这项名为“大家去投票”的项目主要是在芝加哥地区登记选民,不仅为克林顿1992年赢得伊利诺伊州的投票起到了作用,也使得卡罗尔·莫斯利·布朗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女黑人联邦参议员。

1992年10月3日,奥巴马和米歇尔在三一教堂结婚,证婚人是赖特牧师。奥巴马结了婚,有了很好的工作,白天在律师事务所上班,晚上去芝加哥大学教宪法,其他时间写自己的传记,生活舒适、充实和完满。

至此,奥巴马的人生可以说相当完美,但这对于有着总统梦想的奥巴马来说却是远远不够的,在他心中有一道不可磨灭的光芒,正是这一道理想之光让他向着自己的方向迈进,并且成为首位黑人主编给他带来了极大的信心,他相信:如果自己按照自己的路走下去,成功一定会在自己的脚下。

不合理的行动,可能会事倍功半,只有有效地分配并利用时间,才能让行动变得有意义,这就要求行动的高效。当然还需要合理地分配时间,不让自己陷入被划分得过于琐碎的时间当中。高效的方法除了精算时间外,还需要有灵活的方法。

所以,当我们有了自己的目标之后,要为目标制订一个详细的计划,把梦想分割成一个个小小的目标,这样我们的方向才会更加明确,才能更清楚地知道下一步该如何走,目标也会变得更加清晰。

一旦插上理想的翅膀,就会爆发出无穷的创造力

人只有坚定了自己的目标,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创造力。那一种力量将是无穷无尽的,也是任何一个人都不能忽略的。如果一个人确定了自己的方向,那么他的体内将爆发出无限的潜力。

理想对人生有多重要?也许你会说,理想只是人生的一个目标,一个寻找人生意义的方向,可是,当一个人确定了自己的方向之后,他将会从体内爆发出无限的潜力。因为理想给予他的不仅仅是方向,还有动力和永不放弃的执着。

奥巴马的成功告诉我们,只要一个人拥有了理想之后,他就会爆发出无限的潜力。奥巴马本身就具备演讲的天赋,但是仅仅擅长演讲,想在竞选中取得成功是远远不够的,他还需要有足够的睿智和魄力。

在奥巴马第一次竞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的时候,运气就光顾了他,他的主要竞争对手帕尔默在竞选中做了手脚,并被奥巴马看了出来。最后经过调查,帕尔默违反了规则,最终帕尔默被剥夺了选举权,奥巴马不战而胜。在外界看来,奥巴马是通过一场戏剧性的胜利赢得了席位,所以就连一部分黑人要员也认为他有些胜之不武。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专家给奥巴马出主意了,奥巴马也非常同意专家们的意见,于是奥巴马组织了一次全州范围内的巡回演讲,并广泛参加活动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为日后的竞选打下基础。

事实证明,奥巴马是成功的,因为通过这次巡回演讲,奥巴马颇受鼓舞,他发现自己对伊利诺伊偏远部分的白人中产阶级有相当的亲和力。这些人并没有因为肤色而排斥他,反而对他喜爱有加,即便在那些民权运动时期表现最为激进的白人地区,奥巴马也丝毫没有受到过冷遇。然而,奥巴马的最初意图是想用行动来证明自己并非胜之不武,他是想来展现自己的才华,可是没想到却取得了非常不错的反响,这次的演讲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了奥巴马非凡的竞选能力。

然而,有很多事情,你说得再多,如果做得很少,那么在别人眼里你就是一个喜欢说谎话的人,那么当初那些投你票的人将不会再将他们宝贵的选票投给你,你也会因此失去一大部分的信誉。奥巴马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不仅做了巡回演讲,而且在议会的工作中展现了他出色的才能。在当时的伊利诺伊州参议院里,共和党是多数党,所以民主党议员如果要提出某项有利于自己选民的立法,通常会遭遇到更多的阻挠。但奥巴马却打破了这个规则,他虽然身为民主党参议员,但是他却在议会里扮演了非常活跃的立法角色。

在奥巴马的第一任期和第二任期中,他平均每年都会完成14个议案的立法推动工作,而到了第三年,他所提出或共同提出的60项法案中一共有11项被批准为法律,这种高立法效率震惊了旁人。奥巴马在伊利诺伊州参议院期间推动完成的多项立法都获得了跨党的支持,其中大多数是关于公民健康的。奥巴马提出的议案旨在让州政府划拨资金主动担负起前列腺癌检查的费用,还将这种检查列为常规预防性检查。这个法案一经提出便获得好评,不仅获得大多数议员的拥护,更是赢得了广大选民的信任。

奥巴马不仅在公共健康方面立法成绩斐然,在其他领域也建树颇丰。他的竞选经费改革法案明确定义和有效限制了竞选经费的来源并且限制立法人员收取礼物,进一步净化了伊利诺伊州的竞选和立法环境。奥巴马还成功推动了多项公共计划经费的增加,其中包括学生第二课堂计划、民居除铅计划、艾滋病预防计划。

正是因为奥巴马在工作上的出色表现,才使得他成功登上了政治的舞台,并展现出了非凡的领导才能。这对他来说不仅仅是一个起点,更重要的是他坚定了自己的理想。如果一个人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遭遇到太多的失败,那么他难免会怀疑自己的能力。一旦他开始怀疑自己,那么摆在他面前的将是一场自我与自我的斗争,很容易就放弃了最初的想法。奥巴马显然是在这段议员生涯中尝到了甜头。他的经历很容易就让人联想到了林肯,并把他与林肯相提并论,因为他们都有着出色的演讲能力,而正是这种能力使得奥巴马越来越接近他的目标。

2007年2月10日,一个春寒料峭的周末,美国伊利诺伊州首府春田市议会大厦前熙熙攘攘,人头攒动。曾经在州议会做过八年参议员的贝拉克·奥巴马向本州的父老乡亲和全国的民主党员宣布他将参选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提名的竞争。奥巴马站在搭起的台子上,妻子米歇尔和两个女儿站在身边,奥巴马十分庄重地说:“今天,我站在你们面前宣布,我要竞选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他申明自己是变革一代的代表,要远离华盛顿的犬儒主义、腐朽丛生和睚眦必报的政治。与此同时,台下听奥巴马宣布参选的人们也激动万分。奥巴马说:“就是在这里,在春田市,在这个东南西北交汇的交通枢纽上,我想起美国人民本质上的宽容。我相信,以这种宽容,我们可以建立一个更有希望的美国。”

他接着向在场的人们讲述了自己过去20年的工作经历。他先是一名社区工作者,后是民权律师,然后是州参议员,继而是联邦参议员。他竞选的主题是尽快结束伊拉克战争和实现全民医保。奥巴马选择从林肯发表著名演说的地方开始自己奔赴白宫的万里长征,可谓用心良苦,他一定期盼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成为林肯那样的伟人,可以像林肯那样改变美国,使它更美好。奥巴马的参选演讲或许不会像林肯的讲话一样名垂青史,但是它已经使得奥巴马的竞选从一开始就站在一个比其他参选人更高的起点上。

在我们二十几岁的时候,一定要为自己而活,而不是为那些一天到晚在你耳边说这说那的人而活,所以当我们有了自己的目标后,就要放手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勇敢地实现自己的目标和心中的理想,才是你应当考虑的。

寻找站立的地方,让脚步更扎实

如果你要飞得更高,那么你就必须让自己站立得更稳,只有那样,才能找到发力点,才可以让自己的力量爆发到极限,而要让自己站立得稳当,你必须充分地了解自己,对自己有着更为透彻的认识,如此才能飞越黎明的地平线,看到新生的阳光。

每一个获得成功的人,对自己的能力都有着非常清晰的认识,他们清楚地知道自己需要什么,自己该怎么做,如何将自己的优势发挥到最佳状态。他们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他们比别人更了解自己。

了解自己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仅仅从镜子里认识自己的面孔是远远不够的,你还要充分了解自己的实力,知道自己的优势和特长在哪里,能很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缺点。你要知道别人口中的自己,也要知道自己内心深处的自己,不要只停留在浮夸的表面,而应该深入到自己的内心,问问自己究竟需要什么?这样做是对是错?这时,你不能有半点的偏向,因为那样只会让你走入认识自己的误区。

大凡成功的人,都对自己有着很深的了解。他们的成功建立在自己的优势之上,他们的优势正是源于自己对自己的充分了解。奥巴马为了让自己更充分地了解自己,特意去了一次非洲,因为在他看来,非洲不仅仅是黑人的集中地带,而且是自己生命里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那里他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过去,找到真正对自己有用的东西,那些就是他的根,他的父亲和祖辈生活过的地方。

在2006年8月28日,奥巴马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演讲时,如此说道:“整个非洲的历史就是一部古帝国辉煌文化的历史。拿起武器反抗殖民统治的不仅仅是那些伟大的英雄,还有饱受煎熬仍不屈不挠的平凡人。”

事实上,在奥巴马进入哈佛学习之前,就打算实现自己多年前的那个愿望,去肯尼亚走一圈。尽管他此前对殖民主义的种种恶行早有耳闻,但眼前的所见所闻还是让他感到前所未有的震撼。无数的非洲人民仍然饱受殖民主义者的压制,殖民主义的余孽仍然死而不僵。他曾花了好长的时间在脑子里构建肯尼亚的图景,怕肯尼亚会让他失望,就好像当年初见父亲一样。

如果奥巴马不去一趟肯尼亚,那么在他的记忆里就会出现残缺的一块,因为在他心中一直有这样的一种想法,如果没有找到自己站立的地方,那么如何才能让自己的翅膀变得更坚硬呢?于是奥巴马毅然地去了肯尼亚。

来机场接奥巴马的是他的姐姐奥玛和他同父异母的姐姐则图尼,奥玛开车把弟弟接到了家里,因为旅途太累,奥巴马小小地打了个盹儿,醒来时才发现周围站了一群猴子,一点都不怕人,自顾自地到处走,这让他想起了自己在雅加达的小猴塔塔。

让奥巴马感到熟悉的还不止这些,放眼望去,周围的人和他长得差不多,没人会注意他的肤色和身材,没人会好奇地摸他的小鬈发,没人会因为他的肤色而投来怀疑的眼光。他也不用卷入关于种族话题的辩论中,更不用费劲地在人群里寻找归属感,因为他本身就属于这里。

奥巴马发现,那些美国、欧洲和亚洲来的游客从没有感到过异样的排斥,就好像自己根本就不是在国外一样。而且别样的肤色反倒使他们拥有了一种先天的免疫力,他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想从事什么工作也没人干涉,反观奥巴马却仿佛和这些不相干的争斗永远地联系在了一起。

按照肯尼亚的习俗,男丁才有继承权,父亲死的时候萨拉没有得到半分钱,对此,则图尼姑妈向奥巴马解释说,老贝拉克曾经很慷慨,即便对那些在他人生窘困的时候不理不睬的人也是这样。等老贝拉克重回政坛之后,那些曾经背叛过他的人也受过不少照顾。在她看来,老贝拉克得为自己和自己的家庭多考虑些,把每个人都当家人意味着个个在他心目中都一样重要,即便自己的孩子也一样,这样下去,最后的结果只会是没有家人。

大草原的旅行结束后,一大家子人再次聚会,多一次聚会,就多一分温馨,一群人团团围坐共度相聚的美好时光,每一件往事都让奥巴马对这个大家庭多一点认识。从奶奶萨拉·奥扬戈口里,奥巴马了解到了父亲真实的一面:学习出类拔萃但是调皮捣蛋,最后被校方开除;打个工挣不了俩钱儿还老是被炒鱿鱼;以及他从上函授课程到上夏威夷大学的全过程。那时候老贝拉克写了无数的申请投到美国的学校去,和奥巴马申请社区服务时的情形如出一辙。

奥巴马跪在父亲和爷爷的坟前失声痛哭,用泪水发泄自己多年来茫然不知的痛苦,发泄从来没有父亲陪伴左右的酸楚。是该站起身来忘掉过去的时候了,心中那曾经挥之不去的虚构阴影已经烟消云散,父亲的形象是那么真实而清晰。

这一次肯尼亚之行对奥巴马来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他心中的偶像越来越清晰,他能清楚地捕捉到属于自己的回忆,捕捉到他的祖辈生活的影子。经过这一次旅行,奥巴马比先前更了解自己,更加坚定了自己实现理想的决心。黑人的境遇让奥巴马非常痛心,也让他燃起了熊熊烈火。

在完成《无畏的希望》这本书之后,奥巴马又一次来到了南非,这次他是和妻子一起来的,与上大学前那一次不同,这次为的是自己的政治目标。在南非,奥巴马见到了已经退休的纳尔逊·曼德拉和图图主教。奥巴马心里很清楚,没有南非政府早先的种族隔离政策,他可能还不会投身政治,之后,他又去了肯尼亚。在内罗毕,他们像好莱坞的明星一样家喻户晓。

奥巴马之所以要去南非,主要是因为南非是他的种族发源地。他对自己的祖辈所生活的地方一直没有记忆,而在那里他看到了属于自己的东西,这些促使他毅然地投身到政治当中,用自己的才华创造了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如果没有南非之行,奥巴马的认知不可能这么完善,也不可能意识到自己的优势所在,正是因为南非之行,他的脚步变得更加坚实有力了。

虽然我们有时可以健步如飞,但是如果脚站不稳,身体摆不正,最终只会落得摔倒的下场,无论我们处于什么样的位置,都应该保持住自己的脚步,为自己寻找一块可以站立的地方,如此才能成就一番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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