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819500000005

第5章 异地恋的理想主义者(2)

要是聊得高兴了,爽了,老头会要瓶啤酒。喝了酒,他的话就更多了。照老头的话说,因为我的单纯,所以特别容易被人看透。但通过我经常发呆的现象来分析,我心事重,想的事情能远到下辈子去。老头还发现,我虽然平时说话又直又狠,但事事都会替别人着想,尤其对自己在乎的人格外细致。

通过聊天,老头也知道了我接下来的计划。如果在这周能收到录取通知书,我将在两个月后赴美读研。

今天又是周一,老头下午有会,晚上还有大饭局。所以我们约定都不去咖啡馆。

可晚上八点多,我的手机响了,是他的短信。

“我在咖啡馆,你还能出来吗?”

从今天中午开始,我就莫名地郁闷,在家里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直到收到这条短信,我才突然明白了让自己闷闷不乐的原因。看到短信的我,像是中了大奖般的兴奋,一种莫名异样的感觉涌上心头。

我很快回了短信,告诉他十分钟之后到。

进了咖啡馆,我一步并作两步直奔楼上那个我们每天坐的地方。只见老头倚在靠窗的沙发上,淡定地看着楼梯的方向。我笑着坐到了他的身边,他轻松地说:“够快的,跑来的?”

“没。慢慢溜达过来的,我家近,所以快。”强大的自尊心让我气儿还没倒顺就赶快撒谎。

“我都看见你跑着过马路了。”他为了逗我又故意补了一句。

“你见过谁过马路不跑呀!要是被车撞了算你的呀!”我知道他是故意,也娇嗔地回了两句。

“你找我干吗?大晚上的,不会是受什么刺激了吧?我可不会安慰人啊,说出来的没一句好听的。”我拿起桌上的饮料喝了一大口。

饮料刚入嘴,我的脸色就变了,要是对面没坐着人,我肯定立马喷出去。

“这是什么呀?怎么一股酒味儿?”我咬着牙,不情愿地把这一口要人命的液体咽了下去。

“你不喝酒?”老头诧异道。

“我不是说过吗,我不但不喝,而且从来没喝过。”我使劲用手捋着胸口说。

“没喝过就应该尝尝,这是威士忌可乐,根本不算酒。”老头边说,边拿起杯子自饮了一口。

“真够难喝的,简直是自虐。”

稍缓之后,我才问他:“你今天不是很忙吗?晚饭这么快就结束了?”

“哦,我先走了。我最讨厌这种又虚伪又没意义的大尾巴狼饭。”

“大尾巴狼饭?”还没来得及在社会上混的我从没听过这个词,觉得新鲜有趣。

“就是一群假正经的人,在一特奢侈的地儿吃饭,但实际上谁都吃不好。”

“我还没吃过这种饭,真是遗憾。”我只记住了“奢侈”二字。

“等你工作了就能吃着了,到那时候你就知道烦了。”老头像个家长,语重心长地靠着沙发扶手对我说。

就在这时,我抬头一看,窗外竟然一片雪白。我一把推开老头支在扶手上的胳膊扑到窗户旁边,大声地喊了一句:“下雪了!”

那是2010年3月14日,北京突然下起了雪。

一屋子的人都被我惊着了,整个咖啡馆似乎瞬间安静。

老头很无奈地往后错了错身,试图跟我保持距离。但他的腿却被我的身子压着动弹不得。

窗外的雪只吸引了我,吸引老头的却是我的侧脸。据他后来描述,我的脸很干净,也很精致,刚喝的那口酒,衬得我脸蛋上还有一圈红润,当真是七分可爱三分美丽。此情此景,他很想伸出手,但他赶紧压抑了自己这个邪恶的念头。他怕这样一碰,我脸上原本天真无邪的笑容就会消失。

我一边专心地看着窗外,一边跟老头说:“我最喜欢下雪了!我就是冬天生的,听说我出生的那天就下雪了。我觉得雪特别美,要是它们不落到地上就好了。”

“为什么?那它们落在哪儿?”

“落在半空,落在地上就脏了。你看下过雪的路,多恶心。”我经常会很认真地说出一些像这样不着四六的话。

老头笑了。

雪越下越大,我的小宇宙激动得马上就要爆炸了。我张牙舞爪地一手指着窗外,一手拉着老头的胳膊说:“快看快看,大雪花……”

这句话还没说完,我的嘴就被什么东西堵住了。暖暖的,香香的。这是什么味道?像是牛奶,又像是香烟。我一时分辨不清,但却十分陶醉,我闭上了眼。

不知过了多久,我睁开眼,他的脸如此清晰。看着他那双清澈的眼睛,像个纯洁而天真的孩子。他的眼神中带有不安和担忧。我微微一笑,然后羞赧地低下了头。

命啊,就是这么玩儿我。就在我们初吻的第二天,久久不来的美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到家了。家人十分欢喜,我却喜忧参半。我走到书房,拿起手机,给老头发了一条短信:“我收到通知书了,下月初开学。”不到半分钟,他就回了:“为你高兴,为老头难过。”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们几乎每天都混在一起。就连他出差,我都会同行。但我们心里越是纠结,表面就越是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一般。在厦门的海边散步时,我会双手搂住他的一只胳膊,使劲让整个身体紧紧贴在他的一侧。就算这样也觉得不够,时不时还得来个正面拥抱才算“解气”。我们就这样,成天腻在一起,回顾童年,回忆相遇,感叹现在,憧憬未来。

只要我们在一起,就像是有说不完的话,乐不完的段子。就连安安静静地坐着,看着彼此,心里都充满幸福感。遇到他,先是好奇,了解,心怀崇拜的爱慕,等到真正迈出了恋爱的第一步,我居然义无反顾地沉迷和深陷。这样的爱情我头一次遇到,我带着美好的憧憬和坚定的信念直扑向前。

在我走之前,老头送了我一个镯子。镯子是半圆形的,扣在手腕上,上面没有任何点缀,玫瑰金的颜色很配我的皮肤。虽然貌似平凡,但漆下金色流动,盎然古意。我问,为什么送我这个?他只是简单地答了一句:“就是看见了个喜欢的东西,想送给喜欢的人。”也是从这天起,这个镯子成了我身上唯一的首饰。

海边的风越来越大,夕阳映红了天边,衬得海水都是血红色的。我不得不起身往步行街的方向走去。

我走在街上,看到成双成对的行人,突然觉得自己格外孤单和伤感。我刻意避开人群,贴着街道的两边低头往前走。

这条步行街很干净,除了两边的商店,在街道的中间还有些艺人在表演。现在是傍晚,街道上一片热闹景象,但我却始终觉得自己同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

我看了看表,现在是洛杉矶下午五点,北京早上八点。我想起了老头。他起床了没有?睡得好不好?有没有梦到我?我又不分时间地点地进入了这种满脑子都是一件事的中了邪的状态。

当我转过头,决定从书包里拿出手机打给他的时候,身边橱窗里的一枚戒指突然吸引了我的目光。这是一家饰品店,橱窗里陈列的是一套首饰,标签上都写着:LOVE系列。放在正中间的是一个玫瑰金的戒指。戒指很简单,上面没有钻石,只是一个金色的圈。

我凑近橱窗,想看得再仔细些。这是个男士的戒指,戒指上压印着LOVE这四个英文字母。而放在这个戒指旁边的,正是我手上戴的镯子。

我走进首饰店,询问戒指的价格。听到店员说出900美金的时候,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普普通通的小戒指就这么贵,那一个镯子不得翻好几倍?我心惊胆战地偷瞄了一下镯子的价钱,顿时一阵晕眩。当时,我压根儿没觉得这东西多贵。而且我看镯子的样子跟我几年前在上海小商品市场买的200多元的银镯子没什么区别,就顺理成章地认为,这也就是个几百块钱的东西罢了,没什么不能收的。本来就是礼不在贵重,全在心意。我说了声谢谢,便高高兴兴戴上了。

出国的时候,我偷偷带了1000美金私房钱。这些钱是我从大学开始通过各种实习打工一点点挣来的。教小孩跳舞,帮人拍广告,给公司整理文件做小时工。总之,这些钱对于我来说十足珍贵。本来是想攒多了给家里买个大件,但怎么算怎么觉得离买大件这一天实在是遥远。就这样,突然心念一动,我用这笔仅有的积蓄买下了这枚戒指,并让店员在戒指内侧刻上了一排字,“love umore. 10625”

这时,我的手机响了。掏出一看,是程宣。

“喂,程宣。”我接起电话。

“心怡,你在哪儿呢?”程宣像是有什么急事,声音显得有些急促。

“我在3街溜达呢,怎么了?”

“你在那等我,我现在就过去,20分钟。”

“你怎么了?有急事儿吗?”

“到了再说吧,我开车呢,先不说了。”

“好,那你到了给我打电话吧,我就在3街路口的咖啡馆等你。”我话音刚落,那边就急忙挂了电话。

除了担心,我还有些奇怪。其实程宣跟我的关系并没那么近。要不是小白脸和李易童,我们也不会成为朋友。而且她这个人性格有些高傲,平时要是跟不熟的人吃饭,基本一句话都没有,这点倒是像我。说来也怪,我和程宣都倔。但在程宣面前,我却从来不敢放肆,像是地痞流氓遇到了街头恶霸。

虽然程宣知道我跟小白脸和李易童算是一家人,但这一个月以来,她也一直没有对我表现出太多的热情。我一直觉得,程宣有点吃我和小白脸的醋,所以我自然也就识相地避让三分。

从我来洛杉矶以后,小白脸好像也刻意避免跟我单独相处。就连周末去超市,也都是李易童来接我。我掐指数了数,这一个月只见了小白脸三次。一次是机场接机,一次是考驾照,还有一次就是陪我买车。倒是程宣,每周都会跟李易童一起找我吃饭。

每次吃饭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会天南海北地聊,而聊天的内容涉及各个方面。感情、生活、朋友、八卦、购物等。也是通过这几次小女人的小聚会,我发现了程宣心里的不安和对感情的担忧。原来真像书里写的那样,越是没有安全感的人越会表现出无比的坚强和冷漠。我估计程宣就是这样的人,努力用外表的冷漠掩盖着内心的孤独。当然,这一切只是非专业的猜测。

正好过了20分钟,我的手机再次响起。

“心怡,我在咖啡馆了,你在哪儿?”

“进门右手,我就在靠窗的座位。”

程宣一进咖啡馆,就看见我坐在窗边的沙发上向她招手。她走过来,一屁股坐在了我的对面。

“喝点什么?我要了茉莉花茶。”我问程宣。

“跟你一样。”

“怎么了?我听你在电话里特别着急。”

程宣没有马上回答。她用一双大大的眼睛看了看我,又看了看窗外,好像在努力找到一个合适的词来开始这段严肃的对话。

过了半分钟,程宣把胳膊放在桌上,直视我的眼睛说:“他想回国了。”

“谁?谁想回国了?”我完全措手不及,脑子有些发木。

“还能有谁。”程宣有些不满,把胳膊放回了腿上,身子也往后靠了靠。

我愣了两秒,才反应过来:“噢,你说小白脸呀。”

程宣没有说话,只是冷冷地笑了一下。

“他什么时候说的?为什么突然想回去了?”

“就在我给你打电话之前,说是他家里给他找工作了。”

“找工作了?什么工作?什么时候回。”

“银行金融之类的,我也没听清。说是九月底之前就得回去。”

听到这儿,我一下松了口气。“九月底?嗨,我还以为马上就得回呢,把你急成这样。从现在到九月底还有两个多月呢。”

“根本不是时间的问题,他想回去就说明他心变了。”

“心变了?怎么变了?”难道故事还在后面?我偷想。

“不是心变了,为什么待得好好的突然要回去了。”程宣有些激动地说。

“他一直这么无所事事地待着就好吗?要是我的男人没有事业,老这样闲晃,也没个上进心,我才觉得有问题呢。”我觉得程宣的想法很是可笑。我甚至开始怀疑她的年龄了。

“心怡,你跟他从小就认识,你觉得他是个有责任心靠得住的人吗?”程宣把身子凑过来,又一次直视我的眼睛。

被她这么一盯,本来没有犯错的我顿时感到一阵莫名的心虚。因为紧张,我一时语塞了。虽说小白脸跟我是发小,但从他出国到现在也已经七八年了。对于一个男孩来说,七八年的成长是没人能想象的。况且我跟他也只不过是个玩伴,有没有责任心这种事没有经历恋爱,谁会知道。

“他,应该挺有责任心的吧。”我含糊地答了一句。

“什么叫应该有?你跟他这么熟,都只是说应该有,那肯定就是没有了!”程宣的声音越来越大。

“不是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跟他都七八年没怎么见了,你问的这个问题我真是不知道。”我赶快解释,试图hold住场面。程宣没有说话,喝了口茶,试图让自己冷静下来。

“我就是不放心。”程宣颓然说道。

“不放心?你不放心什么?”

“不放心他。”

“你怕他有别人?”

同类推荐
  • 电影版原著:死神来了

    电影版原著:死神来了

    《死神来了》是一本撼动20世纪欧美文坛的绝世之作,它开启了美国 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也是世界众多推理小说读者心中永恒的经典和不朽 的传奇。而《死神来了》作者斯迪姆·席普·凡迪恩的作品也成为当时好 莱坞编剧争相进行改编的热门作品,曾经主演过这些作品的布鲁克斯、鲍 威尔也因此声名大噪。
  • 不可预知的战争

    不可预知的战争

    没有任何反应的余地,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人类史上最伟大的杰作,人类自己创造的电子人,突然向人类发起了进攻。人类的反抗无济于事,最终,人类需要靠时光穿梭来解救自己,但能够成功么?
  • 街市

    街市

    甫跃辉, 1984年生,云南保山施甸县人,复旦大学首届文学写作专业小说方向研究生毕业,师从作家王安忆。在《人民文学》《大家》《花城》《中国作家》《青年文学》《上海文学》《长城》等文学期刊发表中国短篇小说。获得2009年度“中环”杯《上海文学》短篇小说新人奖。
  • 蛋

    陈集益,70后重要作家。曾就读于鲁迅文学院第七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浙江省作协签约作家。在《十月》《人民文学》《中国作家》《钟山》《天涯》等大型文学期刊发表小说六十万字。2009年获《十月》新锐人物奖。2010年获浙江省青年文学之星奖。
  • 情歌手

    情歌手

    龙仁青,当代著名作家。1967年3月生于青海湖畔铁卜加草原1986年7月毕业于青海海南民族师范学校藏语言文学专业。先后从事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的新闻翻译(汉藏文)、记者、编辑、导演、制片等职,现供职于青海电视台影视部。
热门推荐
  • 美哉,中国女人

    美哉,中国女人

    小说以社会学教授江枫寻找幼年失踪的妹妹、老画家楚山为自己的传世之作《中国女人》寻觅理想的女模特为主线,展开了一个悬念叠起、波澜起伏、充满戏剧性的神奇而瑰丽的故事。
  • 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第10辑)

    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第10辑)

    李怡、毛迅主编的《现代中国文化与文学(第10辑)》汇编了当代文学研究名家的精辟论述,系统地对这个命题进行了阐述。栏目有“现代文学与现代文化”、“文学史新论”、“巴蜀文学重读”、“对视与争鸣”、“现代中国文学档案”等。
  • 入世花都

    入世花都

    欲修仙道,先修人道。廖煌从小跟着一位仙人师父在一处世外桃源中长大,道法符咒奇门炼丹样样精通,但是对外面的世界一无所知。于是当一个机缘降临时,他来到人间,去红尘之中修行人道。面对红尘的缭乱,繁华的世界,权力、金钱与美色的诱惑,这就是人道当中的修行。临行前,仙人师父留给廖煌一些宝贝以及三句话:一、无论世界如何变化,本质永远是拳头大的才是老大;二、打蛇打七寸,打人要打脸,尤其是遇到那种给脸不要脸的,更要狠狠的打,不然他不长记性;三、本门弟子,是容不得外人欺负的!…………欢迎进入二冰打造的都市幻想世界,这个世界当中,满足你的所有野心!
  • 无敌小妖妃:一个宝宝三个爹

    无敌小妖妃:一个宝宝三个爹

    从今天开始,敢挡我路的人,有两条路可以走:第一让我杀死,第二自杀。苏浅浅:云公子,所谓强扭的瓜不甜啊!云起:本少爷不管,本少爷瞧上眼的瓜,不管是甜的,还是苦的,本少爷都要扭下来!
  •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东宫有本难念的经

    宝庆十九年春,大佑国皇太子大婚,大将军之女入主东宫。一个不是淑女的将门千金遭遇一个不是文韬武略的中庸太子,到底是佳偶天成,还是冤家路窄?成婚一年不足,太子忽然休妻。迷影重重,生死茫茫,这样一来,还是不是大团圆结局?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路过红尘

    路过红尘

    文子默是凌氏培养的杀手,杀手的天性必定无情,而文子默成为最出色的杀手,却只因他有情。最大的缺点也成为他成功的优点,却也成了他最大的悲哀,只为那点施舍的温暖,他如同献祭般奉上了自己的所有。人的感情一旦用尽,还有什么可以留恋?
  • 冷少总裁宠妻

    冷少总裁宠妻

    严禁转载,违者必究。这里没有激情的片段,也没有勾心斗角的场面,有的只是温馨浪漫。有的只是一个宠女人的男人和一个自卑的女人。他是冷氏集团的总裁,也是她眼中的“希哥哥”。他对其他人都是另眼相待,唯独对她宠爱有加。他从不对别人笑,就只是在她面前崭露笑容。可是,为什么她还是要离开自己呢?她是一个父亲离世,母亲不要的人,却有个“希哥哥”伴着她。她是个佣人的孩子,怎么可能配得上他这个总裁。她没有人疼,只是有“希哥哥”会疼她,宠她,可是她又怎么能承受呢?她要离开他,却努力打造匹配得上他的自己。感谢抬头让你吻为偶做的美丽的封面。此文每天在9:00——11:00之间更新,一天一更。如果想多更的话,请在下面留言,霏霏会考虑的。哈哈推荐朋友的文:晓臻:——梅冬——
  • 未来宅居写文

    未来宅居写文

    --情节虚构。请勿模仿,穿越未来世界,宅居写文。白夜对找上门来的男人竖中指,你以为我一时喜欢你就是一世喜欢你?滚蛋吧你
  • 喜欢

    喜欢

    我曾经以为,任何一件事情,只要心甘情愿,总是能够变得简单。然而这么多年后,我才发现,关于爱情这件事,我一直无能为力。会过去的,一切都会过去的。我的快乐,我的悲伤,所有自第一眼看见你起伴随的爱恨嗔痴,就会随着时间灰飞烟灭。如您所愿,我是真的长大了。所以,我不需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