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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当我察觉到情况不对劲时,为时已晚。我的丈夫董承业,已经正式出轨两个月。

所谓的正式,是指身体出轨。再加上漫长孕期时的精神出轨,我掰着手指头仔细数了数日子,瞬间觉得自己像是被一桶绿油漆给淅淅沥沥淋下,从头顶绿到了脚趾丫。

妈蛋。

后来回想起来,我才惊觉其实董承业迹象都挺明显的,就差没举个牌子在我面前蹦跶了。

可惜当时的我脑子抽了没往那方面想。

对此,我总是自我安慰,绝对是生娃时麻药打多了伤到了脑神经,这是特殊情况,与智商无关。

而听见我的自我安慰后,闺蜜菜菜给了我一个鄙视得淋漓尽致的小眼神:“亲爱的,放过麻药行吗?你没打麻药前智商也就那样。”

其实那句老话说得对——“妻子总是最后一个知道丈夫出轨的人”。话说当时连我们家养的那条金毛都知道了,我却还被蒙在鼓里。

后来我又自我安慰了,全世界都不信他,就我一个人信他。说明什么,说明老娘对他是真爱啊!

而听见我的自我安慰后,闺蜜菜菜又给了我一个鄙视得晶莹剔透的小眼神:“亲爱的,放过真爱行吗?真爱真禁不起你们这群人折腾了。”

菜菜是我的大学同学,是我的好闺蜜,是我的人生导师,是我的指路明灯。

我爱她,爱她的毒辣,爱她的仗义,也爱她拐着弯骂我的脏话。

我家在C城,大学读的师范,毕业后通过市教委公开招聘教师考试考到了离C城两小时车程的F市。

因为考虑到工作算是铁饭碗,也不好调动,父母干脆便在F市给我贷款买了套房。

又因为买的是期房,距交房还有一年半,所以便先租了间小单间。

再因为房东阿姨是董承业继母的姐姐,所以我和他认识了。

最开始房东阿姨将我的QQ号码给了他,我们在网上聊了一段时间后他提出见面。第一次见面是在火锅店里,我来得比较早,就坐在椅子上玩手机。玩着玩着,忽然有个人叫我,我抬起头,看见面前站了个穿着T恤牛仔裤的年轻男孩。他不算帅,但是挺阳光,麦色的肌肤,高高的个子,右边眼角有褐色的泪痣,笑起来两侧脸颊有深深的酒窝。

他很健谈开朗,一直谈论着他的工作与家庭,有他在,似乎场面永远不会冷。席间,我手不知怎么地一挥,食指上的装饰戒指掉在了他面前,他捡起,递给我,那场面与求婚相似,吓得我一个激灵。我这人想象力挺丰富的,当时暗暗揣度说这该不会是与他结婚的预兆吧。

后来他开始追我,我没同意。因为我当时是爱陈道明车仁表那款的大叔,总觉得起码得嫁个大自己十二岁以上的才有安全感。而董承业却比我小半岁,男人天生比女人成熟得晚,我觉得有太多不稳定的因素。

我拒绝了他,他说:“那我们就认作姐弟吧,姐姐你上次请我吃了饭,这次我请你吃宵夜。”

我想着上次借了他的硬盘也没还,便想趁着这次机会还给他,以后两人也别再来往。

我情商不高,觉得什么干哥哥干妹妹干姐姐干弟弟的暧昧关系不适合自己,不如断了干净。

那时正是夏天,满街都在发生小龙虾的灭门惨案。他将我带到一家大排档处,点了麻辣小龙虾。麻辣小龙虾挺难剥的,他却细心地为我剥去壳,将白嫩裹着红油的虾肉放进我碗里。他微微低着头,眼角的泪痣在灯光下一隐一显,他慢慢给我讲着自己的故事:他说他父母在他不到一岁时便离异了,他跟着父亲,男人心粗,在生活上并不能很好照顾他。他不到三岁就上了幼儿园,在幼儿园里大家都不愿和他玩,因为他衣服每天都是脏兮兮的。父亲工作忙,他每天都会在幼儿园里待在最后才能被接走。后来长到七八岁,父亲与继母结婚后,便将他送去了他婆婆爷爷所在的老家。他说他从没感受到过家庭的温暖,所以便很想早些结婚生子。

听见他的遭遇,我那小心脏跟在泡菜缸里浸了三天三夜似地,酸酸涩涩的。

他抬起头来,对我微微一笑,道:“我发誓,我下一次恋爱一定要结婚。我想要和我老婆每天下班后吃完饭洗完碗牵着手出来散步,要是馋了再来这里吃小龙虾。”

他的眼睛映着夏日的星光,格外璀璨。

他的话触动了我的内心。

我在F市举目无亲,只有周末才能回家,每次打开租住的小屋,冷清孤寂感便迎面扑来。我也很想在这里有个家庭,有人陪伴。

那天董承业送我到家门口时,突然掐了我的脸,很温柔地说:“我真的很喜欢你,真的。”

他后来回忆说我那时低头害羞很可爱。其实妈蛋,完全不是那么回事,我当时低头是因为他力道没个轻重掐得太疼,老娘正在用肩膀擦拭痛的泪水好不?

虽然他在最后结尾时让我疼了下,但在那晚后,我就忘记了我的陈道明,我的车仁表,我的大叔,鬼使神差地答应了做他女朋友。

他后来跟朋友开玩笑,说我是吃货,他用宵夜把我给骗到手了。我听了都笑笑,没有反驳,可是心里却有个声音清晰地告诉着自己原因:我答应与他交往与那尸横遍野的小龙虾无关,只是因为那时我们是同类,寂寞的同类。

就这样,我们在一起了,谈了两年恋爱。

他是我的初恋,我们曾有过很快乐的时光。

我们坐火车去凤凰,半夜他从隔壁床卧铺爬下来为半梦半醒间的我掖被角;中秋时他外出,我发个短信说想你了他立即赶车回来陪我;我陪他去见朋友为了撑场面穿了高跟鞋磨破后脚跟,他按摩着我的脚皱眉说喜欢的就是不化妆不穿高跟鞋的本色的我。

而从来只会泡方便面的我为了他学会了做他最喜欢的回锅肉,为了他收起懒散随性性子开始打扫房间,为了他开始学习做一个贤妻良母。

两年之中,经历了甜蜜,也有争吵,最终我们结婚了。

结婚之后很快我怀孕,而他也升职,但因为升职却要被调去D市。

听见去D市,我还挺开心,因为那里离F市只有一个半小时车程,而且董承业的爷爷奶奶也在F市,可以方便照顾他。

到了D市后他和我商量因为那边一个人住很寂寞的便想要养只狗,我同意了。我们一起去选了一只金毛,取名叫花生。

董承业是个喜欢运动交际的人,到了D市养了花生之后他便建立了个狗友群,认识了很多朋友。我见过他几个狗友,私心里并不太喜欢,因为那些人的社会习性很重,在私生活方面也乱。

但因为怀孕期间有很多问题出现,比如孕早期孕酮指数不正常,比如孕中期又出现甲状腺素减少以及皮肤大面积严重过敏等问题,我一心都扑在了孩子身上,并没有精力去干涉董承业在D市的生活。

其实后来仔细回想起来,到了D市后他的状态就开始不对劲,具体说来就是他对我和孩子的关心变得比较敷衍,只是口头上表达下,实际上并没有做什么事。

因为我父母在C市还在上班,而董承业与其家人也大多在D市,所以周一至周五基本只余我一个人在F市。每天我挺着大肚子给学生上完课,又去超市买菜回家做饭,晚上自己在空荡荡的屋子里听胎教看电影。当然,每晚上也会给董承业打电话,他都说自己在牵着花生与狗友散步,因为有旁人在,也不好多说什么,聊不了几分钟便挂了。

那段日子挺艰难的,唯一期盼的便是董承业周末回家时的陪伴。但他回来后便是无精打采很疲倦的模样,说自己在D市每天工作累。我听了也没有多想,很“贤惠”地挺着大肚子为他做饭。

当时我也在自我安慰,说宁真啊你老公在异地努力工作挣钱呢,你在家可要贤惠啊,可不要埋怨啊,可要棒棒哒。

当时还有个小插曲,因为董承业每周要回来,便只能拜托狗友照顾花生。而他每次回家后不久便会接到那个狗友的电话,他就对着那边声音很温柔地道:“谢谢你帮我照顾花生啊。”

我当时还对董承业说:“你得好好感谢下人家啊。”

他笑着说:“好的啊。”

我觉得如果有个傻逼排行榜,谁要是敢和我抢第一我拔刀子跟谁拼。

电话那头帮忙照顾花生的狗友那就是新鲜出炉热腾腾的小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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