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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站在思想的高墙上(4)

这些特别是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山西、河北发生大面积饥荒,没有饿死的年轻劳力,冲破一切阻力,按传统走西口的路线向牧区逃荒。一开始他们是给蒙古族当雇工放羊,在牧区总能吃饱肚子,没有饿死人的事情。于是涌向牧区的汉族农民越来越多。可当地也不需要这么多人放羊,于是农民们就拾起了自己的老本行——种地。在汉族的概念里,凡是没有被翻过一遍的土地,统统是荒地,而对蒙古族来说,那是他们的冬季牧场、夏季牧场;在汉族的概念里,凡是我开垦的土地,就是属于我的土地,谁也不能碰;而在蒙古族的概念中,他们习惯赶着牛羊到处走,并没有对土地排他性的占有的概念。

一开始在牧区,汉族农民在牧区开垦小块儿的土地,大概并没有引起很大的问题,在蒙古人的观念里,在一个地方放放羊接下去搬到另一个地方。而汉族不一样,他们在一个地方开垦了农地,就不走了,而且他们好像有用不完的力气,会年复一年,没有满足地开垦越来越多的土地。等有一天牧民们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被农民们包围了,他们祖辈放羊的牧场,被种上了玉米、小麦。羊群只要靠近,农民们就会来赶,他们的农田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这时,农民和牧民之间的冲突就产生了。但是在冲突中,牧民往往是吃亏的一方,因为农民人多势众。

那个好客的蒙古妇女拿出酸奶、奶茶来招待我们一行,丝毫没有任何不友好,但是言谈间反复说,汉人最不好了,我儿子一定不让他找汉族姑娘。我问她“真不行?”她斩钉截铁:“绝对不行!哪怕长得像电影演员也不行!”

我又问她:“你这么讨厌汉族,我也是汉族啊,你看我讨厌不讨厌?”

她看了看我,有些不好意思,想了想说:“你不讨厌。”她又补充道:“种田的人才讨厌,种田的人最野蛮了!”

这是我这些日子所听到的最有意思的话,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传统游牧民族的人会用“野蛮”这个词来形容农耕文明的汉人。我既不能说这个话对,也不好说这个话错,但是觉得非常有意思。如果我们能尝试从不同的角度认识问题,确实会有不一样的看法。这让我想起我们历史上大概可查的第一个“汉奸”中行说。司马迁是这样记载的,中行说代表匈奴一方和汉使辩论。汉使或言曰:“匈奴俗贱老。”中行说穷汉使曰:“而汉俗屯戍从军当发者,其老亲岂有不自脱温厚肥美以赍送饮食行戍乎?”汉使曰:“然。”中行说曰:“匈奴明以战攻为事,其老弱不能斗,故以其肥美饮食壮健者,盖以自为守卫,如此父子各得久相保,何以言匈奴轻老也?”抛去中行说这个“汉奸”的行为不谈,在我看来,他的观念大概是第一个符合超越偏见的现代人类学思维的。

把自己文化之外的他者描述为野蛮的,大概是所有文明都必须自我克服的思维。

(2011年)

“大公无私”的歪理邪说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的母亲去世。希拉里为了能陪伴母亲走完最后一程,推却了许多重要国事,一直在家守候着病重的母亲,只差没像我们旧时代官员回家守制了。

对此,有些现代中国人可能反而最不理解,你想想一个国家领导人,国事为大啊,怎么能将个人置于国家之上呢?这种孝道,不正是我们“文革”时批判的封建礼教么?而美国的民意倒挺支持希拉里这种做法,甚至给铁娘子增添了不少形象分。

中国人当代宣传语言赞扬某一个公众人物的时候,最常用的一个词语就是“大公无私”,但我对这个词语就没什么好感。从理论上讲,最大公无私的人是哪些人呢?太监。太监者,阉人也,为了“公”,把老二都阉掉了。太监连男女之情都没有,甚至连后代都不要了,应该是最一心为公了吧?但在历史上,很少有太监是正面人物,反而是赵高、魏忠贤、李莲英这种人物频频出现。我们历史上少有把太监塑造成道德典型的。

历史上将大公无私推到极致的是一个叫易牙的人,他是齐桓公的厨师。有一次齐桓公说,山珍海味都吃腻了,就想吃点人肉。易牙听了之后,就将自己儿子杀了做成“人宴”献给齐桓公。齐桓公得知吃的是易牙的儿子时,非常感动,认为易牙爱他胜过爱亲骨肉,于是就宠信易牙。但管仲对桓公说,每个人都爱自己的儿子,他对儿子都下得了手,还会忠爱国君你吗?但齐桓公不听。后来易牙果然作乱萧墙之内,将齐桓公活活气死在床上,临死前还在后悔没有听管仲的话。

管仲所讲的道理,就是儒家的差序伦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将心比心,从而想为大家做点事,这个逻辑是比较通畅的。相反,若是一个人为了做到大公无私,连自己的家都不管不顾了,这并不是什么值得赞扬的事。因为连对自己最亲的人都可以下狠手,还能指望他对其他人心存爱意吗?

道德的高标准只能用来要求自己,而不能用来要求别人。真正大公无私的人也有,就像特蕾莎修女,但她也从未要求过别人都要跟她一样。而我们今天面临的尴尬在于,很多人都很自私,但在公共舆论中却希望别人都大公无私,恨不得别人都不食人间烟火。比如网上对公益事业的质疑,很多人认为做公益不应该收取管理费,恨不得每个做公益的人都贫困潦倒,这样才值得大家赞扬。若是在做好事的时候考虑了自己的利益,过上了不错的生活,就会受到大家的批判。这种泛道德主义的指控,实际上是不利于公益事业的发展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像特蕾莎修女一样,可以执着于宗教情怀而终身不谈婚嫁。大多数人还是有父母子女、亲戚朋友的。一个做公益的人,若是在规则允许范围内合理地照顾到了自己的私利,过上了一种体面的生活,也应该获得大家的肯定,而不应该一边进行道德上的拔高,一边对一些稍微照顾到个人利益的慈善工作者进行过高的道德指责。若是要求每个做公益的人都跟《渴望》的女主角那样是一个苦哈哈的、带有受虐狂色彩的形象,还会有多少优秀人才投身公益呢?

希望每个在公共舆论空间中占据道德制高点对别人进行道德观察的人,都能放下身段,设身处地替别人好好考虑一下,他们需不需要养家糊口,他们照顾一下个人利益是不是人之常情,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常识去作判断。

眼下的中国,若论道德,调子比美国唱得高多了,我们从来见不着我们的领导干部有什么天伦之乐的,简直都是一心为公。大量干部的子女都在国外,自己在国内做裸官,更没有听说过,谁父母病危而放弃公务的。这样的公务员队伍,廉洁奉公程度真比美国更高么?

(2011年)

另类屈原

大概是两千多年以前,当时还没有行为艺术这一说。一个男子,在江边无目的地走着,穿着怪异,形容枯槁,嘴里不时地自言自语,他既愤怒但又不是青年,只好叫做——愤老。一个打鱼的认出他来问道:“嘿,哥们儿,你不是那个原来经常上电视的三闾大夫吗?怎么现在混的这么背?”愤老忿忿道:“唉!举世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所以在官场混不下去了。”打鱼的心肠挺好,开导他:“老哥,都什么年头了,人背不能怪社会啊!得从自己身上找原因,圣人不凝滞于物,而能与世推移。世人皆浊,何不混水摸鱼?”意思是众人皆醉,正好方便下手?发展才是硬道理,玩什么深沉?自讨没趣不是?可愤老一点没听进去,只认个死理: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后来愤老越来越想不开,当时江边没有好心的民警,他一个猛子扎进汨罗江里再也没有浮上来。

话说这位愤老可不一般,虽然年纪不小,可长得极帅,又打小爱穿奇服,而且作得一手好词。主要作品都收在他的个人专辑《九歌》和《离骚》里,所以有很多“饭屎”,在那个年代属于师奶杀手级的人物。听说偶像跳到江里了,那些中年妇女悲痛欲绝,说什么也不能让自己的偶像被王八给吃了,没别的办法,只好用棕叶包了一些糯米饭,扔到江里,求求那些虾兵蟹将别碰自己的偶像。这后来被人叫做粽子,好事者发现别有一番滋味,就把这门技艺发扬光大,在里面包进了猪肉、红枣、莲子、鸭蛋黄等等,地球人都爱吃,自然再也舍不得往江里扔了。纵情口腹之欲不是一件很有面子的事情,所以教科书告诉我们,吃粽子是为了纪念一位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

余生也晚,故有一事很长时间一直搞不明白:爱国倒没错,但爱国干嘛非得连敌人的影子都没见就跳江呢?

前一段时间关于岳飞是不是民族英雄的事闹得纷纷攘攘。让我又想起了屈原同志,六国早就统一了,关于屈原同志爱国主义到底成立不成立怎就没什么人追究呢?也许因为政治学角度讲国和民族相比有更多的政权概念。其实想通了这也不奇怪,简单的逻辑三段论就可以论证。谁都知道屈原是伟大和高尚的,那么什么最伟大,最高尚呢?当然是爱国,所以屈原当然应该是伟大的爱国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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