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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周作人(1)

周作人(1885-1967年),浙江绍兴人。原名櫆寿,字起孟,号知堂。1901年考入南京水师学堂,1906年去日本留学,1911年秋回国,1917年任北京大学教授,1938年附逆,任伪北京大学校长,1941年任伪北政务委员会教育督办。1945年被国民党政府逮捕入狱。1949年出狱,回北京居住。1967年病逝于北京。著有大量散文作品。主要散文集有《自己的园地》、《雨天的书》、《泽泻集》、《看云集》、《永水集》、《风雨谈》、《夜读抄》等。

《雨天的书》,1925年北京新潮社出版。《泽泻集》,1927年北新书局出版。《看云集》,1932年上海开明书店出版。

雨天的书

自序一

今年冬天特别的多雨,因为是冬天了,究竟不好意思倾盆的下,只是蜘蛛丝似的一缕缕的洒下来。雨虽然细得望去都看不见,天色却非常阴沉,使人十分气闷。在这样的时候,常引起一种空想,觉得如在江村小屋里,靠玻璃窗,烘着白炭火钵,喝清茶,同友人谈闲话,那是颇愉快的事。不过这些空想当然没有实现的希望,再看天色,也就愈觉得阴沉。想要做点正经的工作,心思散漫,好像是出了气的烧酒,一点儿味道都没有,只好随便写一两行,并无别的意思,聊以对付这雨天的气闷光阴罢了。

冬雨是不常有的,日后不睛也将变成雪霰了。但是在晴雪明朗的时候,人们的心里也会有雨天,而且阴沉的期间或者更长久些,因此我这雨天的随笔也就常有续写的机会了。

【赏析】

有人曾经把“懒惰”与“欲速”说成是散文发达的原因。这种观点,曾被朱自清先生所否定。朱先生认为,中国向来以散文为正宗,现代散文的发展,正是顺着它的历史发展趋势。

在现代文学之初,代表散文发展趋向的似有两家,一家是以周作人为代表的“小品文”;一家是以鲁迅为代表的“杂感文”。有人说,这种代表,一种是“不愿逃避而终于不得不逃避”,一种是“不对黑暗颤抖、退却……使自己战斗的精神一天坚强一天”。一种代表“田园诗人”,一种代表“艰苦的斗士”。

《雨天的书自序(一)》,既是周作人给自己《雨天的书》写的序文,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他阐述自己小品文主张的文字。这里既有他对自己此前文学写作道路的检视,也有对目下心境及写作主张的声明。什么“说着流氓似的土匪似的话”,什么“师爷气”,什么“心境不要再粗糙下去”等,都似乎是作者对于过去行为的新识与判断;而什么“心思散漫”,什么“近来作文极慕平淡自然的景地”等,都是又一种心境,又一种文学主张的宣示。胡适之先生一九二二年三月在《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一文中曾说:“这几年来,散文方面最可注意的发展,乃是周作人等人提倡的‘小品散文’。这一类的作品,用平淡的谈话,包藏着深刻的意味;有时很像笨拙,其实却是滑稽。这一类作品的成功,就可彻底打破那‘美文不能用白话’的迷信了。”

这篇序文的特点,也同作者的其它散文作品一样,它不光在语言上打破了长期以来古文桎梏的局限,在为序的方式方法上亦有新的开拓。此前,为文作序,似乎都有一定的程法,可到了这里,一切程法都被突破了,代之而来的是“随便”的谈吐,朴素纯真的文字。它不显艰深,却极有意味。为文为序,都开新风,自成一格。读者从这里体验到,正是周作人其时其地的心态与文风。

苦雨

伏园兄:

北京近日多雨,你在长安道上不知也遇到否,想必能增你旅行的许多佳趣。雨中旅行不一定是很愉快的,我以前在杭沪车上时常遇雨,每感困难,所以我于火车的雨不能感到什么兴味,但卧在乌篷船里,静听打篷的雨声,加上欸乃的橹声以及“靠塘来,靠下去”的呼声,却是一种梦似的诗境。倘若更大胆一点,仰卧在脚划小船内,冒雨夜行,更显出水乡住民的风趣,虽然较为危险,一不小心,拙劣地转一个身,便要使船底朝天。二十多年前往东浦吊先父的保姆之丧,归途遇暴风雨,一叶扁舟在白鹅似的波浪中间滚过大树港,危险极也愉快极了。我大约还有好些“为鱼”时候——至少也是断发文身时候的脾气,对于水颇感到亲近,不过北京的泥塘似的许多“海”实在不很满意,这样的水没有也并不怎么可惜。你往“陕半天”去似乎要走好两天的准沙漠路,在那时候倘若遇见风雨,大约是很舒服的,遥想你胡坐骡车中,在大漠之上,大雨之下,喝着四打之内的汽水,悠然进行,可以算是“不亦快哉”之一。但这只是我的空想,如诗人的理想一样的靠不住,或者你在骡车中遇雨,很感困难,正在叫苦连天也未可知,这须等你回京后问你再说了。

我住在北京,遇见这几天的雨,却叫我十分难过。北京向来少雨,所以不但雨具不很完全,便是家屋构造,于防雨亦欠周密。除了真正富翁以外,很少用实垛砖墙,大抵只用泥墙抹灰敷衍了事。近来天气转变,南方酷寒而北方淫雨,因此两方面的建筑上都露出缺陷。一星期前的雨把后园的西墙淋坍,第二天就有“梁上君子”来摸索北房的铁丝窗,从次日起赶紧邀了七八位匠人,费两天工夫,从头改筑,已经成功十分八九,总算可以高枕而卧,前夜的雨却又将门口的南墙冲倒二三丈之谱。这回受惊的可不是我了,乃是川岛君“佢们”俩,因为“梁上君子”如再见光顾,一定是去躲在“佢们”的窗下窃听的了。为消除“但们”的不安起见,一等天气晴正,急须大举地修筑,希望日子不至于很久,这几天只好暂时拜托川岛君的老弟费神代为警护罢了。

前天十足下了一夜的雨,使我夜里不知醒了几遍。北京除了偶然有人高兴放几个爆仗以外,夜里总还安静,那样哗喇哗喇的雨声在我的耳朵已经不很听惯,所以时常被它惊醒,就是睡着也仿佛觉得耳边粘着面条似的东西,睡的很不痛快,还有一层,前天晚间据小孩们报告,前面院子里的积水已经离台阶不及一寸,夜里听着雨声,心里糊里糊涂地总是想水已上了台阶,浸入西边的书房里了。好容易到了早上五点钟,赤脚撑伞,跑到西屋一看,果然不出所料,水浸满了全屋,约有一寸深浅,这才叹了一口气,觉得放心了;倘若这样兴高采烈地跑去,一看却没有水,恐怕那时反觉得失望,没有现在那样的满足也说不定,幸而书籍都没有湿,虽然是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但是湿成一饼一饼的纸糕,也很是不愉快。现今水虽已退,还留下一种涨过大水后的普通的臭味,固然不能留客坐谈,就是自己也不能在那里写字,所以这封信是在里边炕桌上写的。

这回的大雨,只有两种人最是喜欢。第一是小孩们。他们喜欢水,却极不容易得到,现在看见院子里成了河,便成群结队地去“淌河”去。赤了足伸到水里去,实在很有点冷,但他们不怕,下到水里还不肯上来。大人见小孩们玩的有趣,也一个两个地加入,但是成绩却不甚佳,那一天里滑倒了三个人,其中两个都是大人,——其一为我的兄弟,其一是川岛君。第二种喜欢下雨的则为蛤蟆。从前同小孩们往高亮桥去钓鱼钓不着,只捉了好些蛤蟆,有绿的,有花条的,拿回来都放在院子里,平常偶叫几声,在这几天里便整日叫唤,或者是荒年之兆,却极有田村的风味。有许多耳朵皮嫩的人,很恶喧嚣,如庶雀蛤蟆或蝉的叫声,凡足以妨碍他们的甜睡者,无一不痛恶而深绝之,大有欲灭此而午睡之意。我觉得大可以不必如此,随便听听都是很有趣味的,不但是这些久成诗料的东西,一切鸣声其实都可以听。蛤蟆在水田里群叫,深夜静听,往往变成一种金属音,很是特别,又有时仿佛是狗叫,古人常称蛙鸣为吠,大约也是从实验而来。我们院子里的蛤蟆现在只见花条的一种,它的叫声更不漂亮,只是格格格这个叫法,可以说是革音,平常自一声至三声,不会更多,唯在下雨的早晨,听它一口气叫上十二三声,可见它是实在喜欢极了。

这一场大雨恐怕在乡下的穷朋友是很大的一个不幸,但是我不曾亲见,单靠想像是不中用的,所以我不去虚伪地代为悲叹了。倘若有人说这所记的只是个人的事情,于人生无益,我也承认,我本来只想说个人的私事,此外别无意思。今天太阳已经出来,傍晚可以出外去游嬉,这封信也就不再写下去了。

我本等着看你的秦游记,现在却由我先写给你看,这也可以算是“意表之外”的事罢。

【赏析】

刚看到这“苦雨”两字,人们也许以为作者是要讲述绵绵阴雨给人带来的苦楚或恶劣的心境。其实不然。这封信一开始就点出雨中的“佳趣”,而且全文似乎就落在这两个字上。请看,“苦雨”竟然化作了诗境,而且还不是单一的诗境:“卧在乌篷船里,静听打篷的雨声……是一种梦似的诗境。”此其一;“仰卧在脚划小船内,冒雨夜行”,尽显水乡风趣。此其二;“一叶扁舟在白鹅似的波浪中间滚过大树港,危险极也愉快极了”。此其三;作者甚至还遥想远方行人——那位伏园兄胡坐骡车中,在大漠之上,大雨之下,喝着汽水,悠然进行那种不亦快哉的情景。此其四。也许是因为作者自己正是那种在任何境遇中都能保持悠哉游哉的心态的人,所以也最能在平常的生活中发掘出诗意诗情。对他来说,苦雨又何苦之有!

不过,要是一直如此写下去,也许有点不合情理了。因为,既然称之日“苦雨”,总该有令人烦恼的地方罢。果然,作者笔势一转,向朋友诉起“苦”来。整整两大段的文字似乎都在落实这“苦雨”二字。雨淋坍了墙引来梁上君子,雨声惊醒睡梦,积水上了台阶浸入书房等等,这类“苦”事,读者们也许都经历过,很容易引起共鸣。可是我们读着读着,又感到作者的用意,与其说是在渲染这个“苦”字,倒不如说是用雨中之苦反衬雨中之乐。所以下文作者的笔势又一转折,回到了信的开头所点到的“佳趣”这两个字上。当然文势的转折是十分自然、不着痕迹的,在述说了一番“苦”处后,顺便说到“这回的大雨,只有两种人最是喜欢”。这“两种人”其实只有一种真正是人,另一种却是小动物。那“人”便是小孩了,其实还有大人们。他们见小孩玩得有趣便也参加进来。玩什么呢?原来是大雨使院子成了“河”,于是小孩乃至大人都下去“淌河”了。这是实实在在的雨中佳趣,是充满童真童趣的快乐的境界,大人们似乎也一下子返回到童稚的时代,享受着这难得的情趣。到此境界,一个“苦”字消失得无影无踪了。第二种喜欢下雨的竟是蛤蟆。把蛤蟆和小孩大人相提并论,似乎很滑稽,其实是浓浓地突出了生活的情趣。雨天里听到蛤蟆的叫声,加上可以淌水的“河”,岂不是平添了几分大自然的氛围和回归自然的心境,这正是住在城里的人难得享受的,也是作者心向往之的。自然的情趣和童真童趣相映成趣,这“趣”就特别浓了。至此,我们不难体会到作者为什么要选择“苦雨”这个题目了。“苦雨”中也有佳趣在,以此类推,整个人生其实处处都有佳趣在,关键在于你是否能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去寻找和发现,当然这个道理作者并没有这么说。他只说“我本来只想说说个人的私事,此外别无意思”。究竟有什么意思,读者自己去体会吧。

一封平平常常的信,文势一波三折,而在不知不觉中传达出一种诗意、一种美——这大约就是作者的本领吧。

鸟声

古人有言:“以鸟鸣春。”现在已过了春分,正是鸟声的时节了,但我觉得不大能够听到,虽然京城的西北隅已经近于乡村。这所谓鸟当然是指那飞鸣自在的东西,不必说鸡鸣咿咿鸭鸣呷呷的家奴,便是熟番似的鸽子之类也算不得数,因为他们都是忘记了四时八节的了。我所听见的鸟鸣只有檐头麻雀的啾啁,以及槐树上每天早来的啄木的干笑——这似乎都不能报春,麻雀的太琐碎了,而啄木又不免多一点干枯的气味。

英国诗人那许(Nash)有一首诗,被录在所谓《名诗选》(GoldenThePoetry)的卷首。他说,春天来了,百花开放,姑娘们跳着舞,天气温和,好鸟都歌唱起来,他列举四样鸟声:

Cuckco,jug-jug,pee-wee,to-witta-woo!

这九行的诗实在有趣,我却总不敢译,因为怕一则译不好,二则要译错。现在只抄出一行来,看那四样是什么鸟。第一种是勃姑,书名鸬鸠,他是自呼其名的,可以无疑了。第二种是夜莺,就是那林间的“发痴的鸟”,古希腊女诗人称之曰“春之使者,美音的夜莺”,他的名贵可想而知,只是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们乡间的黄莺也会“翻叫”,被捕后常因想念妻子而急死,与他西方的表兄弟相同,但他要吃小鸟,而且又不发痴地唱上一夜以至于呕血。第四种虽似异怪乃是猫头鹰。第三种则不大明了,有人说是蚊母鸟,或云是田凫,但据斯密士的《鸟的生活与故事》第一章所说系小猫头鹰。倘若是真的,那么四种好鸟之中猫头鹰一家已占其二了。斯密士说这二者都是褐色猫头鹰,与别的怪声怪相的不同,他的书中虽有图像,我也认不得这是鸱是鹗还是流离之子,不过总是猫头鹰之类罢了。儿时曾听见他们的呼声,有的声如货郎的摇鼓,有的恍若连呼“掘洼”(dzhuehuoang),俗云不祥主有死丧。所以闻者多极懊恼,大约此风古已有之。查检观颓道人的《小演雅》,所录古今禽言中不见有猫头鹰的话。然而仔细回想,觉得那些叫声实在并不错,比任何风声箫声鸟声更为有趣,如诗人谢勒(Shelley)所说。

现在,就北京来说,这几样鸣声都没有,所有的还只是麻雀和啄木鸟。老鸹,乡间称云乌老鸦,在北京是每天可以听到的,但是一点风雅气也没有,而且是通年噪聒,不知道他是哪一季的鸟。麻雀和啄木鸟虽然唱不出好的歌来,在那琐碎和干枯之中到底还含一些春气:唉唉,听那不讨人欢喜的乌老鸦叫也已够了,且让我们欢迎这些鸣春的小鸟,倾听他们的谈笑罢。

“啾晰,啾晰!”

“嘎嘎!”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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