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51500000017

第17章 消费者维权——我的权利我做主 (3)

第七章 消费者维权——我的权利我做主 (3)

3C认证从2003年5月1日(后来推迟至8月1日)起全面实施,第一批列入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包括电线电缆、开关、低压电器、电动工具、家用电器、音视频设备、信息设备、电信终端、机动车辆、医疗器械、安全防范设备等。

需要注意的是,3C标志并不是质量标志,而只是一种最基础的安全认证。它的某些指标代表了产品的安全质量合格,但并不意味着产品的使用性能也同样优异,因此购买商品时除了要看它有没有3C标志外,其他指标也很重要。

“售出概不退换”,有质量问题怎么办

【案例】

小秦带着七百元钱到家电商场买饮水机,逛了好几家柜台,发现名牌饮水机的价格都比较贵,几乎都在一千元以上,而那些三四百一台的—牌子根本就没有听过。小秦只是一家公司的普通员工,工资不高,他想在七百元以内买一台既便宜牌子又好的,最后他看到一家知名饮水机的柜台在搞促销,售货员热情地向他介绍说他们这个牌子的饮水机是全市最低价。小秦看到一台带过滤芯的饮水机,直接加入自来水即可,不必买桶装水,有加热、制冷两项功能,外观也光滑精致,才639元,顿时喜出望外,店员也介绍说这款饮水机在促销前原价是1169的。

虽然促销的饮水机旁边竖了块“促销产品售出概不退换”的牌子,但是小秦心想,同事们买的这个牌子的饮水机都挺好用的,而且那么大的商场不会有什么问题,就兴高采烈的买回了家,紧接着小秦就出差了。出差一周回来后,小秦按照操作说明上的要求,擦洗干净了机身的内外部,但是装进去水后发现热水管总是不停的滴水,迫不得已找到柜台要求退货,但是柜台的店长说事先已经告诉了“促销产品售出概不退换”,是小秦自己没有考虑清楚,也没有检查清楚,柜台不负任何责任。难道事前告知“售出概不退换”,而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就真的不能退货了吗,商家真的可以不负责任了吗?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鞋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案例分析】

所售商品有质量问题时,商家应当依法承担责任,事前告知“售出概不退还”并不成为其免除责任的理由。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鞋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的除外。如果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不管商家是不是事先告知售出概不负责,商家都不能免除责任。除非商家在出售商品时明确说明了是次品,存在瑕疵并且降价出售。但是本案中,这家柜台只是告诉小秦正在搞促销,但是并没有说商品是次品,存在质量问题,小秦正是基于这种信任才购买了这台饮水机,因此商场不能免除其保证质量的义务。根据《消龚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这家柜台以店堂告示的方式声明“促销商品售出概不负责”,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不能以此对抗消费者的索赔请求。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本案中,小秦购买的饮水机热水管不断滴水,存在质量问题,影响正常使用,商家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该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小秦购买饮水机一周后试用发现了质量问题,仍然在诉讼时效内,商家应当视情况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免费水疗一次,但是精油的费用您得自己支付

【案例】

安娜是一位很时尚的女子,平时对美容、美发、健身、购物等尤为关注。尤其是喜欢自己在家里用卷发器等做各种各样的发型,时间久了,发质干枯分岔,没有光泽,使得安娜很是苦恼。一日,她在街上看到一家新开美发店在进行盛大的促销活动,促销小姐正在派发美发优惠券,凭此优惠券可以免费得到一次头发的水疗护理。店员向安娜介绍说水疗是时下一种非常流行的温和物理疗法,对于改善发质见效快、作用持久,而且还具有促进新陈代谢、改善神经系统调节功能等作用,还给安娜看了具体的宣传册。安娜禁不住诱惑,决定体验一回。进入美发店,工作人员热情地招待了安娜,并介绍了美发店的诸多产品和疗程。当安娜拿出优惠券想要使用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凭优惠券是可以免费做一次免费水疗,但是水疗所需的精油以及其他加入的矿物盐、药物等需要您自己支付,费用是200元。”安娜当场提出质疑:“优惠券上写明可以免费水疗一次,而且也并没有标注需要支付其他费用。”工作人员却撇开话题,夸赞安娜有气质,是个白领阶层,花这点钱不算什么。安娜不为所动,工作人员最后表示,该优促销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如果要进行免费水疗就得支付200元的材料费,否则就不予水疗。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四条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

第二十一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案例分析】

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分析,商家通过派发优惠券搞促销,属于要约行为。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消费者在指定期间和范围内凭优惠券消费,属于承诺行为,表示受要约人接受商家的要约。根据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也就是说,如果商家不按照优惠券载明的内容履行,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然,商家对于如此简单的道理、法律规定心知肚明,因此有了一个“最终解释权”的推脱,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根据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也就是说本案中美发店工作人员所称的这个“最终解释权”是无效的。根据《合同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如果美发店不按照优惠券载明的内容为安娜做免费的水疗,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链接】

同类推荐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对于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的深入评析,无论是对于司法实务操作还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乃至对于推动立法改革而言,目前都具有重大意义。
  • 法学思与辩

    法学思与辩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本书收录了作者关于法学思辨文集。
  •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民事错诉规制研究

    从国内外总体情况来看,研究民事错诉的范围比较狭窄,研究的深度还严重不足,我国司法实务界对民事错诉认识的态度还相当保守。这表明了民事错诉的理论还不够成熟,尚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在我国民法典的起草过程中,由王利明教授和梁慧星教授分别主持起草的“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草案建议稿”中,都曾将民事错诉行为列为侵权行为之一。遗憾的是,有关民事错诉的相关规定没有出现在正式公布的民法典中。这恐怕与民事错诉的研究不够彻底有一定关系。
  •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法律高手(现代生活实用丛书)

    随着社会综合素质的提高,法律这个非常严肃的词语渐渐被所有人所重视。在一个法制社会中我们应该运用法律来保障我们合法权益不受到伤害。如果不了解法律,在我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还全然不知,在遇到有争议的事情中不知所措,那我们真是有点悲哀。法制社会是运用法律来调整整个社会的发展,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了解了法律,我们就可以理直气壮、挺起腰板,因为法律会为我们主持公道。
  •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民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有哪些途径?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精神病人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父债子还”这句话对吗?借钱不还怎么办?由赌博引起的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吗?纳税是怎么回事?农民要交哪些税?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欠的债我要还吗?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 本书为“金阳光新农村丛书”之一,分为基本权利、守望家园、外出务工三篇,对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进行了全面解答。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热门推荐
  • 异世全能大师

    异世全能大师

    尝一口药材就能知道其成分及各种用途……摸一下武器便可以了解其材质及锻造工艺……方易已经够变态的了,然而更变态的是,他居然看一眼就能学会对方的术法神通!
  • 逆身成魔

    逆身成魔

    现代小混混萧星狼,通易理,喜盗墓,不料一次失误却把自己困死在墓中!好在他与神秘剑灵签下灵魂契约,重生异界竟成了御剑狂徒!身负剑灵之威,萧星狼引来宵小嫉恨。我不杀人,人却杀我!无奈屠戮三界,岂料九转成魔!剑魔之名已成,传说就此展开!
  • 罗家大院

    罗家大院

    陈集益,70后重要作家。曾就读于鲁迅文学院第七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浙江省作协签约作家。在《十月》《人民文学》《中国作家》《钟山》《天涯》等大型文学期刊发表小说六十万字。2009年获《十月》新锐人物奖。2010年获浙江省青年文学之星奖。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她是他的独一无二

    她是他的独一无二

    偷拍不成反而惹上了某个混蛋,因为生气砸了他家N多东西,杯具的成了他的女人……“乖啦,我会负责的……”席少卿紧搂着她,低声的在她耳边低语着。某丫崩溃:啊啊,谁要他负责啊?她可是有喜欢的人了……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极简中国史

    极简中国史

    最简洁、最通俗、最幽默、最精辟!极简方式解读三千年中国历史文化!翻开血泪斑斑的历史画卷看一看,你会发现这样一个事实:自从盘古开天辟地,中华民族跨越千年,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直到今天的文明社会,王朝与政权的覆灭和更迭,带来的不仅仅是杀戮,还有中华民族文化底蕴的一次次进步和融合,在这个同化的过程中,中华文明有过冲突、矛盾、甚至残杀,但国家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中国。
  • 偷心前规则:律师老公太危险

    偷心前规则:律师老公太危险

    她只是过个生日而已,莫名其妙的替姐代嫁,莫名其妙的代孕,莫名其妙的遇见他。他看着她,邪肆一笑:“我可是律师,分分钟就能把你变成我的女人。”为了抢回属于自己的女人,他死皮赖脸,差点就生米煮成熟饭。死皮赖脸外加一些阴谋诡计和手段,他终于搭上了她的这趟列车。他扒光了自己,噘嘴卖萌:“媳妇,为夫这身材,这尺寸可还满意?”她摇头:“勉强凑合吧,身材好的男人我见多了!”“老婆,这一辈子你都只能是我的女人!就算是死,你也只能是我的女人!明天我就让安排人去给我俩买公墓,我们是要葬在一起的人。”他霸道的把她圈在怀里,却被她一脚踹了出去:“那也要看姐的心情。”漫漫追妻路,越挫越勇!
  • 总裁的小秘书

    总裁的小秘书

    不就是向他借点东西吗?不用霸道的霸占了我的小床吧?什么!!连人家穿什么都要管.对男人笑就说我犯花痴.连人家本来就瘦瘦的荷包也不放过!呜呜...这什么世界呀!平常土里土气的小秘书看不出来那么大胆,竟然吃完了就想偷溜.想跑没那么容易,我是那么容易给人设计的吗.---------------------------------------------------------------------------------------------------本位文的更新时间一般是晚上八点,请其它时间不要催文,如果今天等不到,那明天八点再来,保证俩天三更.如果喜欢我文文的话,请留下你们的足迹.努力的收藏.推荐吧因为有你们的肯定,就是作者最大的写作动力.*--!&*^_^*
  • 印第安王妃

    印第安王妃

    一个中国女孩跨越到十八世纪北美印第安大平原的传奇经历……纯朴的生活环境、英俊的情人、凶残的敌手、纠结的历史背景、她自己身上神奇的变化……对北美印第安世界感兴趣的童鞋可以尽情阅读,不感兴趣的可以通过此小说领略美景、美色,培养兴趣~~本小说是架空历史,作者天马行空无限发挥想象力,拜托历史研究爱好者莫要对文中某些描写发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