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51500000014

第14章 财产损害财产纠纷等——财产权不受侵犯 (3)

第六章 财产损害、财产纠纷等——财产权不受侵犯 (3)

2008,范某因病去世,留下了一辆汽车。而范某的妻子夏阿姨和儿子小范母子一向不和,范某去世后不久,两人便开始分割遗产,双方约定了该汽车百分之四十的产权归夏阿姨,百分之六十的份额归小范。后来,母亲夏阿姨考虑到小范没有固定的工作,于是同意该汽车归小范用来开出租谋生计。但是小范开出租却不尽心,经常酗酒、赌博,今年5月份的一天,小范酒后驾车,将行人朱女士撞伤,朱女士住院共花去医药费2万余元。事后,朱女士要求夏阿姨、小范母子承担全部的医药费,但是夏阿姨却认为该事故是儿子小范一人造成的,自己不应该承担任何责任。一时间,三方争执不下,朱女士只好将夏阿姨和小范一起起诉。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案例分析】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根据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顾名思义,是指共有人按照协议所签订的份额,对自己的那部分份额拥有产权,并按照份额承担义务;而共同共有,则是指所有共有人对产权都拥有产权,共有人不能私自处置共有物,必须得到其他所有共有人同意。典型的共同共有: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家庭财产共同共有、遗产(分割前)的共同共有、合伙财产共同共有等。而且值得注意的是,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划分并不是是绝对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两者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比如本案中,老范去世以后留给夏阿姨和小范的汽车应当是归二人共同共有的。但是,他们在范某去世后不久便将汽车的产权进行了分割,即该汽车百分之四十的产权归夏阿姨,百分之六十的产权归小范,因此自从遗产分割之后,该汽车就由共同共有变成了按份共有。那么,将“共有”划分成“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意义是什么,两者究竟有何区别?

第一,在共同共有中,只有当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才能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并确定各共有人的份额。比如夫妻共有财产就是共同共有财产,只有当夫妻离婚以后,才能对夫妻共有财产分割;而在按份共有中,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都有权利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是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二,共同共有是不确定份额的共有,各个共有人对共同财产是享有同等权利的,承担同等的义务;而按份共有中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财产份额,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以及承担义务。比方说按份共有人可以以自己的份额进行抵押,而共同共有人如果进行抵押的话就必须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第三,在对外的关系中,如果按份共有人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如果义务是可分的,则共有人只按照自己的应有部分对第三人承担义务,承担按份责任。例如,可分割的共有物的交付义务,共有人只能就自己的应有部分的比例对第三人负责。而如果义务是不可分的,则共有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共有物所产生的共同侵权赔偿义务等。而如果是共同共有人,则不存在按份负责之说,应当一律承担连带责任。因而,本案中,小范酒后将朱女士撞伤,侵犯了李女士的身体健康权,虽然事故是由小范一人造成的,但由于该汽车是由夏阿姨和小范按份共有,而且责任并不可分,因此由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具体来说,朱女士可要求夏阿姨和小范中的任何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而承担责任的一方可在履行义务后向另一方进行追偿。

拾得金戒指,拾得者拒不归还怎么办

【案例】

洪某在单位的浴池洗澡时,不慎将结婚金戒指丢失,听一起工作的同事说,手表被同厂的虞某拾到了。于是第二天,洪某去找虞某索要戒指,虞某承认戒指是自己拾到的,但是不肯归还,还理直气壮地说:“有丢的,就有拾的,谁拾到是谁的”。作为同事的虞某说出这样的话,洪某听了,心里很不是滋味,又气愤又伤心,经过思想斗争,她把虞某告上了法庭,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利益。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四条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案例分析】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本案中,虞某不肯归还洪某丢失的遗失物,是对他人财产所有权的侵犯,法院会判决虞某归还其物,并赔偿洪某因此遭受的损失。此外,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九十四条的规定,拾得人将拾得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而引起诉讼的,按照侵权之诉处理。由此可以得知,拾得人不仅不能因拾得行为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还应当承担保管遗失物、找寻权利人的义务。在一定期间内,权利人认领遗失物的,拾得人负有返还遗失物的义务。拾得人将遗失物据为己有,拒不返还的,按照侵权行为处理,赔偿因不返还造成的损失。

本案中,虞某拾到洪某丢失的金戒指之后,本应当及时通知失主并返还金戒指,但是她却没有履行返还义务,在失主索要的时候,还不肯归还,而是试图将手表据为己有。她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不当得利,损害了洪某对戒指的所有权,洪某强求返还手表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律师链接】

许多人认为拣来之物,既非偷,又非抢,应当归自己所有。于是现实生活中,面对失主心急如焚,拾得者有的否认自己拾到过钱包,也有的要求巨额报酬才肯归还。私自占有遗失物不是君子取财之道,而是不当得利的行为。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的根据,使他人受损而自己获得的利益,它不属于合法财产的范围。就拾得人拒不返还拾得物的行为来说,应可以认定其构成不当得利,应负返还不当得利的责任。

购买别人遗失的山羊,应该返还吗

【案例】

今年年初,水洼村村民老李家走失了一只山羊,恰巧被临村的老陈遇到并牵回了家中。老陈在拣到山羊以后见无人寻找,便将该牛以200元的低价转卖给了本村的史大伯,事实上,史大伯对老陈所卖之山羊是捡来的情况是有所耳闻的。今年夏天,史大伯所买的山羊产下了一只小羊羔。而老李在山羊丢失以后却一直都没有停止寻找,一次偶然的机会,老李意外地发现自己家的山羊在史大伯家里,于是要求史大伯返还山羊及其羊羔,而史大伯却认为该山羊是自己合法买来的,因此拒绝归还,双方为此争执不下。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一条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分析】

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基于合同关系等产生的占有,有关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使用、收益、违约责任等,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根据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山羊属于拾得物,因此老陈的拾得行为构成无权占有。虽然老陈的占有是无权的,但是根据占有的推定效力,在没有老李出现的情况下还是应该推定老陈可以处分该牛的。但是,老李的重新出现却打破了这种推定,而且此情景中我们不难看出,史大伯明知山羊是老陈捡来的却仍旧购买,可见他的占有是恶意占有,因而,根据《物权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但要返还山羊和羊羔,而且相关的支出也不能得到弥补,以示对他的惩戒。

【律师链接】

占有利益无疑是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只有有权的善意的占有才会得到法律的垂青,而那些无权的恶意的占有只能处于法律保护的盲区。

在学校完成的发明,专利权归本人还是学校

【案例】

郑老师是某大学资源环境学院的硕士,毕业以后留校做了本科学生的辅导员。一日,郑老师应市环保局的邀请,帮助研究有关“造纸水污染控制技术”的课题。暑假里,郑老师在学校实验室里利用废旧的原料以及工具等,对有关造纸厂提供的污染污水进行实验和测试,终于完成了课题研究。之后,郑老师与学校就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属问题产生了争议。学校认为郑老师的发明是在学校完成的,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应该归学校所有;郑老师则认为这项发明是自己受环保局的委托在兼职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专利申请权应该的属于自己。那么,职务发明和兼职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完成的发明到底归谁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案例分析】

本案是一起涉及专利申请权争议的案例,我国《专利法》对于职务发明的归属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本案的关键在于,郑老师的发明到底是否属于职务发明?

首先,郑老师虽然是学校工作人员,但是其担任的职位是辅导员,和造纸水污染没有任何关联。其次,郑老师是受市环保局的委托进行课题研究,而非学校布置的课题任务。再次,郑老师虽然利用了学校的实验室,但是她只是利用了其中的一些废旧原料以及工具,没有达到主要利用单位的物质条件的程度。因此,郑老师的发明不属于职务发明,该项专利申请权应该归郑老师所有。

【律师链接】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指发明创造人或者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专用权与独占权,属于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权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专利权主体包括以下几种:(1)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2)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单位,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位。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和性质的内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3)受让人,是指通过合同或者继承而依法取得专利权的单位或者个人。(4)外国人,包括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法人。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的时候,还应该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遗迹权利要求书等等。专利申请并获得专利权以后,既可以保护自己的发明成果,防止科研成果的流失,同时也有利于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以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占据新技术以及新产品的市场空间,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同类推荐
  •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

    为适应法律职业教育的需要,培养学生处理法律实务的工作能力,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组织本校承担专业课程教学的骨干教师编写了系列教材。
  •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读本

    农民该如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农民保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有哪些途径?哪些情形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精神病人杀人要负法律责任吗?“父债子还”这句话对吗?借钱不还怎么办?由赌博引起的债务纠纷受法律保护吗?纳税是怎么回事?农民要交哪些税?我们合伙开了一家公司,他欠的债我要还吗?父母干涉婚姻自由怎么办?…… 本书为“金阳光新农村丛书”之一,分为基本权利、守望家园、外出务工三篇,对农民常用维权知识进行了全面解答。全书新颖实用,简明易懂。
  •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聪明女人一定要知道的66个法律常识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最新法律法规为您解答生活中应该了解的法律知识。恋爱中的花销属于债务吗?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可判离婚吗?离婚时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可随母亲吗?怀孕或刚分娩后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为公婆欠的钱,离婚时也要偿还吗?为什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超过6个月违法吗?企业不签合同可获双倍赔偿吗?业主被盗物业要赔偿损失吗?景点逛少了,旅行社要赔钱吗?产品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不给发票可以不埋单吗?网上证据公证保全才有效吗?婚纱照丢失,可获精神损失赔偿吗?实物与说明书不符可获赔双倍吗?赠品有问题也能获赔吗?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热门推荐
  • 王石财富密码:全面揭开万科地产成长之谜

    王石财富密码:全面揭开万科地产成长之谜

    随着国家在房地产行业展开的大规模整顿进入到实质层,中国房地产行业正经历一场改变竞争格局的行业洗牌,“强者恒强”的格局必然成为一大趋势。于是,众多的分析都一致认为,“万科作为地产领导者的地位会越来越明显”。其先前所积累下来的各种优势条件,将进一步强化万科作为未来中国房地产行业长跑冠军的基因特征。与此对照的是,万科战略的制定者王石,更是已经就万科未来10年的目标给出了明确的定位——成为一家伟大的公司。
  • 外国政要答记者问

    外国政要答记者问

    本书收录的内容,或摘自《参考资料》、《人民日报》等报刊、杂志,或摘自公开出版的相关图书,或摘自人民网、新华网等官方网站,或根据电视访谈文字记录稿整理而成。其中对个别文字做了订正。由于本书中选录的外国政要都是广大读者所熟知的,因此在编辑过程中我们除了个别的人物、地名之外,书中未作专门的注释或说明。
  • 鸟奴

    鸟奴

    动物小说之所以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有吸引力,是因为这个题材最容易刺破人类文化的外壳和文明社会种种虚伪的表象,可以毫无遮掩地直接表现丑陋与美丽融于一体的原生态的生命。人类文化和社会文明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更新,但生命中残酷竞争、顽强生存和追求辉煌的精神内核是永远不会改变的。因此,动物小说更有理由赢得读者,也更有理由追求不朽。
  • 火夫人

    火夫人

    魂穿乱世,她保有前世的惊世才华。在现代她能打造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在古代同样能素手掀波浪!可她偏却遇上一群难以摆脱的男子。银发红眸的他,一脸杀气道:“你必须跟本王走,你没得选择。”温文尔雅的他,永远挂着招牌式的微笑道:“寡人如此真心待你,你却弃如敝履。你要如何才肯留在寡人身边?”邪魅的他,一脸媚笑道:“只要你告诉本相长寿的秘诀,本相就放了你。”怒火卷月,她所到之处,寸草不留。火夫人之名,传遍四国,扬名十洲大地。欲火凤凰,展翅高飞。风云卷月,血洗大地。日月凌空,傲视天下。给点预告:第二卷《红颜一怒争天下》青桑莞尔一笑:“夏红莲,我不需要选择,因为我早就决定好了。”“刘骜你的真心有多少?可以拿天下来换我的真心吗?”青桑冷漠的回言,那绝美的容颜上却带着桃花一般的笑容。“花凤梧你的想要长寿的秘诀吗?我告诉你,你听好了。”青桑故作一脸严肃,轻轻嗓子,轻吟道:“那就是保持呼吸,永远不要断气。”第三卷《凤魂易主天下乱》她改头换面,重新回来,看着他对她如此陌生的眼神,她莞尔一笑,学着他的摸样,说道:“桑儿,三年以后,朕一定带着你,踏遍这山山水水,揽天下与你一起入怀,站在泰山之巅笑看这飘渺世间。他瞬间惊愕,原来这个才是她的桑儿。她再次救他,望着他复杂又熟悉的脸,她笑道:“如果因为不是生在同一个世间,而让我无法遇到你。那么我情愿选择生在同一个世间与他对峙争天下。”他愕然,浅浅一笑,原来她才是那个让他魂牵梦绕的女子。她又一次遇上他,睨着他对她垂涎三尺,她邪笑道:“阵阵清风拂绿荫,幽幽清香沁人心。不记烦恼心悠然,快乐一时是一时。”说罢,抬手为他宽衣解带。他羞愤的退后三尺,大笑道:“女人,你回来了!”第四卷《携手美人定江山》雪藏很纠结,决定最后一卷的预告保密,大家书里看吧!推荐亲亲转身师傅和桂圆师傅的文转身《神笑》转身《六宫无妃》天下归元《扶摇皇后》天下归元《帝凰》推荐好友文潇湘冬儿《妖红》北棠《涅槃》端夜楠《异世御神》落随心《枭女》古幸玲《爱上离婚的女人》姜黎《惹上魔皇叔》月下波笔《红楼梦之禛点黛》:红传说《王的俘虏》领养开始了,喜欢谁就领回家养着,喜欢就要下手快,看留言先后为准!
  • 天山牧场

    天山牧场

    PS:老水新书,《重生之正义化身》开篇了,非常有趣的一本书,乡亲们可以前去瞅瞅。简介:徐晓宇是美国内华达大学的留学生,家里公司的破产,让他从富二代一夜间变成了穷二代,同时势利的女友也弃他而去。 好在幸运之神在这个时候眷顾了他,他获得了神秘的空间,于是他租了块地,依托神奇的医术,神奇的身手,神奇的厨艺,开始他天山牧场圈地之旅的同时,使中华文化深深地影响了整个美利坚……
  • 爱的禁区

    爱的禁区

    她还是一朵雨季的百合,心却在男朋友死去的那一夜凋零。她爱上发呆爱上躲在角落里偷偷思念。她说,莫小北一辈子都是爱着浩的,一直爱着的。他是天宇集团的总裁,冷酷,俊美,却不相信爱情,它可以游戏人间,却不愿为任何一个女人驻足。她的母亲怕她一辈子沉寂在回忆中,为她安排相亲。他的母亲怕他的心总是漂没有定所,为他物色优秀的女孩子。因为叛逆,他娶她,因为怕父母担心,她嫁他。原本两个世界的男女终于走到一起,同在一个屋檐下,耳鬓厮磨中,他们,果真还是原来的他们么?………………………………………………………………………………………………他将她逼到墙角,幽深的眼眸带着黑夜的颜色。她倔犟的看他,她说:“我不爱你。”他残忍的笑,修长有力的指紧紧握住她的肩,语气霸道自信:“莫小北,你必须爱我,而且,这一辈子,你都必须爱我一个!”……………………………………………………………………………………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我的超灵异经历

    我的超灵异经历

    我叫萧麦,这次因为爷爷的丧葬,我特地从千里迢迢的南方赶回了北方。今天是守灵的第三天,我将家里面的长辈替换下来,独自守灵,看着爷爷摆在那里的遗像,想着小时候的那些事情,眼眶里面渐渐的湿润。正在我悲伤的当口,突然响起了无数猫叫,这些猫像是画上出现的怪物一样,通体漆黑,两眼透着邪气的绿色,在我害怕的当口他们居然抢走了爷爷的遗像!这到底是怎么回事?爷爷身上有什么秘密?
  • 魔神武

    魔神武

    这是一个精彩纷呈的世界,他与孙悟空称兄道弟,与关羽后羿切磋武道,与孔孟三藏论道……他为了守护至亲之人,战十万天神,闯幽冥地府,渡九世轮回,逆天地批命,不悔滔天血债,却又无愧诸天众生!这是他的故事,他是段晨,一切尽在《魔神武》本书等级:炼体境、元气境、武灵境、人武境、地武境、天武境、空武境、玄武境、真武境…………———————————————————————————————————————
  • 偶然草:石评梅作品精选

    偶然草:石评梅作品精选

    本书是感悟文学大师经典,本套丛书选文广泛、丰富,且把阅读文学与掌握知识结合起来,既能增进广大读者阅读经典文学的乐趣,又能使我们体悟人生的智慧和生活哲理。本套图书格调高雅,知识丰富,具有极强的可读性、权威性和系统性,非常适合广大读者阅读和收藏,也非常适合各级图书馆装备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