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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1)

第三章17 (1)

审理这桩轰动一时的杀人案件是多么扣人心弦,充满了激烈斗争啊!布洛克哈特和卡区曼向贝尔纳普和杰甫逊表示,他们认为杰甫逊的方案“也许是惟一可行的方案”,不过,最好少提格里菲思家。

这样,贝尔纳普和杰甫逊就发表了一些初步声明,主旨是他们相信克莱德,并把他描绘成一个实际上受尽诽谤,受人冤屈的无辜青年。他对待奥尔登小姐的动机和行为和梅森的一番话比较起来,简直是南辕北辙。话里还提到区检察官就急于要求最高法院特别开一次庭,可能是有政治的而不是纯粹司法的目的。否则,为什么要这样急,尤其是全郡的选举即将来临。难道是想利用这次审判的结果来满足某一个人或是某一集团的政治野心?贝尔纳普和杰甫逊两位先生倒希望事实并非如此。

不过,即使某一个或是某一集团有如此计划也好,有成见也罢,有政治目的也好,本案的辩护律师并不打算任由像克莱德这样一个受冤含屈的孩子陷进圈套——对比,被告一方的律师是准备加以证明的;不想让他仅仅为了共和党能在十一月间取得胜利,就被匆匆送上电椅。而且,为了纠正这些荒唐和错误,被告一方需要有充裕的时间来准备他们的案子。因此,对区检察官请求州长召开最高法院特别庭一事他们向阿尔巴尼正式提出抗议。事实上,根本没有举行特别庭的必要,因为这类案件定期的庭讯是在一月份,而准备这个案子,就得有充裕的时间啊。

可是,这个或许迟发了的语气强硬答复,虽受重视但梅森却指责了这个无中生有的“政治阴谋的说法以及克莱德无辜的说法。作为本郡民众的代表,我没有什么理由把这个年轻人匆忙送到任何地方去,或是,控告他任何罪状。除非事实上确有这些罪状、罪证本身,不是已经证明他确实杀害了那个姑娘吗?而且,他有没有任何反应或行为来消除一些可疑的情况呢?没有!只有缄默和撒谎。在这些能干的先生们能把这些事实驳倒之前,我还是要继续控告他。我已经掌握了充足的证据,现在就能判定这个年轻犯人的罪名。假如拖到一月份,他们也清楚:到那时,我就要卸任了,所有这些我自己非常熟悉的证据,新的人得重新研究,这样,只会使本郡多花一大笔钱。而我找的这些证人,现在都在这里,很容易找到布里奇堡来作证,不用本郡负担那么大的一笔支出。

可是一旦到了一月或是二月,这些人会在哪呢?更何况被告那边会用尽心机把他们分散。不,先生!我决不同意。不过,从现在起,如果十天以内,哪怕两周以内,他们能提出点什么来,只要能证明或所提出的罪状哪怕有几项是不确实的,我也心甘情愿跟他们一起去见主审法官。如果他们能向主审法官提出他们所有的证据,或是希望能有的任何证据,要不能找到一些即便是很不明真相的见证人,能证明这个家伙无罪,啊,那可就好了。那我就同意让法官给他们认为足够的时间,甚至把开庭的时间推迟到我卸任以后也行。不过,要是能在我还在这儿的时候开庭,跟我真心诚意希望的那样,那我就要竭尽全力提出公诉。这并不是我要谋求什么公职,而是因为作为区检察官,我有责任这么做。至于说我参与什么政治的话,啊,贝尔纳普先生不是也参与政治吗?上次,他是跟我竞选的人。而这次,据说,他还要参加竞选。”

于是,梅森就到阿尔巴尼去了一趟,进一步敦促州长,让他注意到这儿迫切需要最高法庭立马开一次特别庭,好对克莱德提出公诉。州长当面听过梅森和贝尔纳普双方的辩论,并决定采纳梅森的主张,理由是准许开特别庭跟推迟开庭审理,两者并不冲突。因为,被告律师提出的理由,好像并没有哪一项能说明举行特别庭就会妨碍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去为案子的审理作必要的准备。而且,听取这些辩论是最高法院指定的法官的事,而并不是他的事。因此,他就下令由最高法院开一次特别庭,第十一司法区法官弗德里克?奥勃华兹担任主审法官。后来,梅森要求法官指定大陪审团的召开日期,好决定对克莱德提出公诉,法官确定八月五日召集大陪审团。

接着,大陪审团召集了。对梅森来说,要大陪审团决定即刻对克莱德提出公诉,那是一点困难也没有。

之后,贝尔纳普和杰甫逊惟一的办法就是要求这个靠前任州长得到委任的民主党人奥勃华兹,转移法庭审理。理由是由于梅森一些公开和不公开的表示影响颇深。要在卡达拉基郡的居民中找出十二个人来,并且不是早就已经坚决敌视克莱德并不相信他犯了杀人罪,找到这样的人那真是怎么也办不到,这样一样来,在被告律师还没有向陪审团发言以前,事实上他就早已被定了罪。

“那你要转移到哪去呢?”这个相当公正的奥勃华兹法官有点不乐意了,“这类材料到处都登出来了。”

“不过,法官先生,这位区检察官一直忙着夸大这个罪行……”(梅森冗长地说一番坚决反对的话。)

“不过,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坚决认为,”贝尔纳普接着说:“公众已经被不适当地刺激起来了,可事实上他们是受骗了。现在找不出十二个人来公正的审判这个人了。”

“多荒谬!”梅森愤怒地叫起来,“一派胡言!报馆他们自己搜集、登载的证据比我还多。拿本案来说,要说有了什么成见的话,那都是公众发现的事实所激起的。不过,我认为,这些成见并不比别的地方激烈多少。而且,大部分的证人就在这里。如果本案转送到较远的一个郡,那就得负担极大一笔开支,这是本郡负担不起的,而事实上这些都不需要。”

奥勃华兹法官庄重而讲究道德,是一个行动迟缓而精细的人,凡事总喜欢采取保守一些的办法,他倾向于赞同梅森的主张。之后五天中,他不过是随便考虑了一下这件事。五天以后,他就决定拒绝转移法院的要求。要是他的决定有错,被告还可以上诉。至于开庭期间——因为他已经指定在十月十五日开庭审理——(据他判断,被告已有充足的时间准备本案的一切)在夏季剩下的这段时间里,他准备到蓝山湖自己的别墅里住些日子。要是有什么错综复杂或本地解决不了的法律纠纷,检察官和被告律师方面,不妨到那儿去找他,他可以亲自听取他们的意见。

不过,本案既然有贝尔纳普和杰甫逊两位先生参加,梅森觉得自己还得再加把劲儿,在可能范围内,把克莱德定罪这一点弄得更肯定一些。一方面他很怕贝尔纳普,另一方面也同样很怕那个年轻的杰甫逊。为了这个缘故,他带上伯顿?伯利、厄尔?纽柯布又到莱科格斯去了一趟。在那里,除了别的一些情况以外,他又发现以下几点:(一)克莱德买照相机的地方;(二)动身到大卑顿的前三天,他对佩顿太太说过,他想把照相机带在身边,还说要买几个胶卷;(三)有个叫奥林?肖特的杂货店的老板跟克莱德很熟,不过四个月以前,克莱德曾经为了一个工人老婆怀孕的事要他帮着出主意,还有(这是私下肖特对发现他的伯顿?伯利讲的),他向克莱德推荐过一位住在格弗斯维尔附近名叫格伦的医生;(四)他们找到了格伦医生,给他看过克莱德和罗伯塔的照片后,医生认出罗伯塔来,虽然并没有认出克莱德。他还描述了一番罗伯塔来找他时的神态,以及她所说的话。不过这段话并没有涉及克莱德或他自己,因此,梅森决定最好不去管它,至少目前就这么办。

还有(五),由于这些令人鼓舞的努力的结果,那个把帽子卖给克莱德的乌蒂加帽商也冒出水面来了。因为伯顿?伯利在乌蒂加时,有记者访问过他,把他的照片和克莱德的一起刊登在报纸上。这个帽商碰巧看到了这张照片,顿时认出他来,就立即与梅森取得了联系。结果,他的证词依式用打字机打好,宣过誓后,证词就让梅森带走了。

此外,那位曾搭过“天鹅”号汽船,注意过克莱德的乡下姑娘写信给梅森说,她记得克莱德戴了一顶草帽,还记得他是在夏隆上的岸。这段证词充分证实了那位船长的话,梅森因此觉得,老天真是特别照顾他。最后,对他来说,是在所有发现中最最重要的一项,那就是,住在宾夕法尼亚州贝德福德的一个女人写信告诉他,在七月三日至十日这一周,她和她丈夫在大卑顿东岸,也就是在湖的南岸野营。七月八日下午大概六点钟左右,她正在湖上划船,突然听到一声尖叫,听起来像是从一个遭到不幸的妇女或是姑娘发出的,声音悲凉、凄惨。那声音很微弱,似乎是从岛的那一头传过来的。这个岛在他们钓鱼的湖湾的西南面。

对于这个消息,以及照相机、胶卷、克莱德在堪萨斯市的罪行材料等等,梅森现在准备保持绝对沉默,打算等到即将开庭的日子或是就在开庭的时候,被告律师已经无法用任何办法反驳或是粉饰时,才提出来。

至于贝尔纳普和杰甫逊,根据他一到草湖就回心转意,对他进行了训练,教他怎么矢口否认,并训练他对两顶帽子和那只提箱的事如何进行辩解,除此之外,他们觉得没有太多的事可做了。不错,还有丢在克伦斯顿家附近四号湖中的那套衣服。不过,倒有一个看起来像是偶尔才钓钓鱼的渔人在那里钓了很久,这套衣服就被打捞出来了,洗过烫过,现在就挂在贝尔纳普与杰甫逊事务所上了锁的壁橱里。此外,还有那架在大卑顿的照相机,他们找人潜到水下,可始终没有找到,这一情况使杰甫逊得出一个结论——一定是梅森弄到手了。因此,他决定在开庭的时候,只要一有机会,他就关于打了她这层,即便是无意中打的,嗯,他们当时是这样决定的,那就是让他否认此事,虽说罗伯塔的尸体在卑尔兹被打捞起来以后,即便那时还是发现她脸上的伤痕跟照相机的大小形状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是相符的。

如果让克莱德作见证人,他们还是非常怀疑的,他讲到这一切经过情形的时候,能否说得击中要害、有力、诚恳,足以使任何一个陪审团相信他并没有存心打她呢?其实,有伤痕也好,没有伤痕也好,要陪审团相信他的话,就全得凭这一点啊。如果陪审团不相信他只是无意之中才打到她,那当然喽,他就会被判决犯了杀人罪。

这样,他们就等着开庭的日子的到来,只是在可能的范围内,设法及时找到一些有关克莱德过去品行端正的见证或是证明。不过有件事使他们非常为难:在莱科格斯的时候,表面上他装得像是个模范的年轻人,暗地里却是另外一个样子。在堪萨斯市,他第一次在商界做事,结果却弄出这么一件丢人的事。

不过,说到克莱德以及他关在这里的事,在贝尔纳普、杰甫逊和检察官两方面看起来,是最麻烦的一件,就是到现在为止,他自己家里和他伯父家里,连一个人都不会站出来替他说话。而且,除了对贝尔纳普和杰甫逊以外,他从没有对任何人说过他父母在哪里。贝尔纳普和杰甫逊不时提到过:要存心想替他证明什么,必须得由他的父母或是至少由他的一个姐妹或弟弟站出来替他说一两句好话。要不然,克莱德也许就会被人认为从小就是浪荡子,凡是认识他的人,如今都故意躲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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