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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楚离苦笑,还有什么办法呢?他这半生都在受人逼迫,就算她被送到他的身边来,他也无法保护她。多么可悲,万里的江山靠他的剑戟铁骑就可以完整保护,夷狄蛮族任何人都近不了他的身,却偏偏无法保护一个柔弱的小女子。

关心则乱,越是偏爱,便越是无力。

“好,”楚离闭上眼睛点点头,“小乔就交给外公了。要找她的人很多,请外公好好地……保护她。”

第二日,楚皇设祭坛,亲自祭天送楚离与北征军出发。

楚离一身银白战袍端坐骏马之上,眉宇间一派冷然,紫色的瞳眸完全看不出情绪,无悲无喜,可是他这样的表情却给了楚都百姓十足的信心,大明军也个个士气高昂。

没错,就是这样淡漠的神情,七年间,楚离从一个稚嫩的少年成长为大楚战无不胜的神话,只有他脸上的神情从来没有变。有他在,边疆便是安全的,楚都的百姓便可以放下心来。

他的存在,是一种必胜信念的支撑。在每次出征和归来时这样的信念在楚都百姓的心中就越发地高涨了。

队伍祭过了天,拜别了楚皇,便缓缓朝城外出发了。百姓夹到观望着,脸上带着近乎虔诚的信仰。

然而,并非所有围观的人都是高兴与激动的。

男子一身棕色锦袍,坐在高楼之上,透过打开的窗子朝下俯视,楚离的银白铠甲恰恰从视野里走过。男子手中握着酒杯,眼神愤恨,费了这么多的心机,终究还是无法阻止楚离的北征,难道北齐永远只能成为楚国的手下败将,永无翻身之日?那么大哥的志愿要到何时才能实现?

楚离的手指上套着一枚碧绿的戒指,十分醒目,男子看着看着,心里却无端苦涩起来。这“碧璃之眼”,曾经握在一个少女的手心里,她的脸用桐油涂得很黑,身上穿着宽大的灰白公子袍,怀里抱着一只雪白的小狐狸。临出门却撞上了他,抬头望过来,一双小鹿般黑亮的眼睛不染杂质,一眼就能望见底端。相处三个月,他的心思百变,屡屡想要从她身上得到什么,可是她的眼睛却始终真诚清澈。

换做从前,他会嘲弄这真诚是商场中最愚蠢、是商人最要不得的东西,可是现在,那双眼睛却每每让他从睡梦中惊醒,无端吓出一身冷汗。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夜路走多了,终于撞见了鬼吗?祁宣头疼万分,就连平日里最爱的酒,此时也无法平息心中的波涛汹涌了。

虽然是后妃,但是顾姳烟作为大楚第一女将,也在送行的队伍之中。盔甲战袍让她热血沸腾,尤其是看到楚离的那一身银白铠甲,她便会想起十二岁时的自己……

人们都说,少女情怀总是诗,少女的心思是柔软的、缠绵的。而她的少女情怀却从一匹战马,一身战袍,一个少年开始,只为了那一眼的惊艳,她把本应绣花执扇的手硬是磨练成了可以持剑握弓的坚韧。本以为一切都已经水到渠成之时,那个梦中一身银白铠甲的少年却告诉她,他要的,不是她。

他宁愿要一个傻子,也不愿要她!他宁愿娶一个她根本瞧不上眼的女人,也不愿意娶她!

如果,这都不足以让她恨,那么,她的心便不是肉长成的!

队伍慢慢前行,楚离的战马渐渐远去,顾姳烟突然有些后悔——就这样不顾爷爷的反对坚决地嫁给楚萧,到底是对还是错?因为已经嫁作人妇,她从此便失去了上阵杀敌的机会,就连请缨与楚离一同北征也于理不合。

大嫂的身份是永久的没错,可是她的失算在于,忘记了楚离并不会一直呆在楚都,七年来,他生活的大半时间是在军营战场马背上!

顾姳烟垂下眼睑,凤目黯淡下去,号角声起,城门大开,她又抬起头望过去,那一身银白铠甲,越行越远了。

手在袖中握紧,顾姳烟心道,没关系,楚离,你总会回来的,我相信你会回来的,不论那北征多么艰险,不论太子党会给予你多少阻碍,我一定会让你安全回来的!除了我,谁也别想动你分毫!

凤目重新有了光彩,顾姳烟唇角带笑,真的没关系,等你回来的时候,我一定已经找到了那个小丫头,就算翻遍了天涯海角,也一定会找到她!

楚离一走,楚都暗中的势力对峙暂时停歇了,因为对手已经离去,不必要再剑拔弩张。可是,出城的禁令仍旧没有解除。

本来王子皇孙去楚皇那里请示出城也并非什么难事,只要有正当的理由,也不至于犯下什么谋反的大罪。然而,楚慕却不能。他若出城,必定只能去往封地云城,若踏入其他地界,就不能自圆其说了。

满世界没有方向没有指示地去找一个并没有明显特征的小人儿,就算暗夜的侦查能力是天下无敌的,这一项任务也十分浩大。如果是朝廷的告示还好些,可以满州满城地四处张贴,百姓见了也能提供线索,偏偏他要找的,还是这世上本来就已经不存在的人,一来,要找到她,二来,还得保证她的自由与安全。

楚慕已经被折磨得头疼不已。

三个月过去,楚离的大军已经到了北方的瀚海城,隔着一道柔兰山脉与乌兰国相望。

半年过去,楚离与乌兰国对阵,因为乌兰国凭借着地势之险防守,让大楚军损失惨重,急报传来,楚皇大怒。

一年过去,楚离大败乌兰国,但是乌兰残部仍不死心,负隅顽抗,大明军继续北进。

一年半过去,太子侧妃赏心诞下一女,取名楚月。

两年过去,楚离彻底肃清乌兰势力,将乌兰国并为大楚国土之中,震慑四方。楚皇龙颜大悦,楚离尚未归朝,便颁布圣旨,重新封离亲王,离王府修葺一新。

楚离班师回朝途中,恰遇黑曜山寇盗盛行,几乎成灾,故而请旨平寇。楚皇准。

两年半过去,黑曜山盗贼平,百姓盛赞离亲王功德,建庙以供。楚离本该如期归朝,然楚皇颁下圣旨,命其镇守黑曜山一年,以威慑北方边镇意图谋反的势力,以儆效尤。

三年过去,凌相的二女儿、三女儿同时嫁给了楚都有名的富商之子孟玖,婚礼的铺张奢华让楚都百姓大大开了眼界,而孟玖的齐人之福也让众人艳羡不已。

大女婿的得胜,二女婿的阔绰,让凌相一时之间十分长脸,而且,再也没有人提起曾经那个让他丢尽颜面的痴傻四女,仿佛她根本从来不曾存在过。人人都懂得迎高踩低,哪里会故意去讨没趣呢?

如果忘记已经是大势所趋,那么还记得的人便成了一种自我折磨的罪过。

渐渐的,楚慕心里的希望随着时间一点一点熄灭下去——那个被忘记的女孩子,怕是已经……不在这世上了吧?

可是,他还没有忘记啊!不仅没有忘,与她的点点滴滴竟随着时间越发地清晰起来。如果此生他还有长长久久的岁月要走,又该拿什么来自救呢?

一直呆在楚都,等同于公开的禁足。一直还是花天酒地,可是喝下去的酒却变得越来越苦,头痛一天比一天要重。一直在听别人的故事,冷眼旁观。一直有人在暗中观察他。可是三年的时间啊,那些人就算本来还有些许怀疑,也被这漫长时间里他的不动声色给骗过去了,渐渐也没人管他做什么、不做什么了。

没有朋友,无事可做,连对手都彻底无视他,这样的人生,就如同喝下去的酒,早已经寡淡无味。

楚离还没有回来,他们之间打的赌他也胜不了,突然不想再继续呆在楚都,恰恰这么巧,从云城来了一封喜帖,打开一看,竟是云廷要成亲了。

呵,云廷居然都要成亲了。他这才想起,原来时间竟已经过了三年,而他三年里半步都不曾离开楚都,也不曾回去看母亲一眼。

于是,请旨出城。

三年前

南方近海的边陲小城,云城。

马上就是新年了,因此安静的小城也渐渐热闹了起来。清净的街道上,孩子们在调皮地玩着爆竹,孩子大抵都是喜欢玩火和玩水的,在他们的眼里,不论水火都很神奇。

只见大一点的男孩子手中拿着火折子,笑嘻嘻地弯下腰,点燃爆竹的引线,再飞快地跑开。小小的女孩子身穿大红的棉袄,梳着两个羊角小辫,早就已经吓得紧紧捂上了耳朵、闭上了眼睛,她不敢看,也怕那“砰砰”的声响,可是她喜欢那爆竹的神奇,尤其是晚上,炸开的一瞬间会有一道美丽的光亮闪出来,很漂亮。

“砰砰——”爆竹炸了,孩子们高兴地拍手,如此三番玩得不亦乐乎。

穿着大红棉袄的小女孩突然眨了眨眼睛,短短的小腿直直地朝着巷口的白玉槐树跑过来。云城四季皆春,这里的白玉槐花从来不会凋零。其实就好像是四季常青的松柏一样,白玉槐花每一朵花的花期都会交替,此开彼落,看起来就像从不凋谢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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