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129800000008

第8章 基础篇(8)

1.立案阶段,明知对外地被告的案件没有管辖权,为保护本地及本地当事人的利益,千方百计争夺管辖权,主要表现在:(1)化整为零受理案件或者提起诉讼。先是以部分标的起诉,造成既定管辖后再追加诉讼请求,或者分拆诉讼标的。(2)利用管辖权下放性转移制度。(3)利用诉前保全制度造成既定管辖。(4)利用第三人制度规避管辖,将实质上的异地被告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5)有些法院甚至在明知外地法院已经立案的情况下,仍然重复立案,甚至串通本地当事人,更改起诉和受理时间,以便管辖争议朝有利于本地当事人的方向发展。对外地当事人为原告的案件则百般刁难、推诿,不予立案,导致外地原告状告无门。

2.在审判阶段,对外地当事人从程序和实体上予以各种不公正的对待。

3.在执行阶段,对外地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案件拖压不办,甚至给本地当事人通风报信、阻碍执行等,不一而足。在审判阶段与执行阶段的不公也是通过管辖来实现的。

(二)地缘性因素对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负影响

一个民族的生活创造它的法制,而法学家创造的仅仅是关于法制的理论。只有深人考察管辖制度赖以存在的“中国生活”,才能提出管辖制度的基本价值理念。我国管辖问题的基本原因是地缘因素如地方保护主义、本地的各种人情关系等,除此之外,在本地法院进行诉讼引致的诉讼成本的节省以及案件受理费的征收也会成为影响管辖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这并非是管辖制度的主要问题,并且通过诉讼费用制度很容易得到解决。如败诉的本地当事人应当承担胜诉的异地当事人一切合理费用,以及案件受理费全部归入国库等(目前诉讼费用收支两条线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法院管辖的经济利益化,但并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因此,本书主要针对影响管辖制度运作的地缘性因素展开讨论。

1.地方保护主义。近年来地方保护主义一直是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鉴于地方保护主义对司法审判的严重影响,有学者甚至认为,地方保护主义是目前影响法院公正审判的最大因素。民事审判中的地方保护主义,是指法院审理本地当事人和外地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时,在地方利益的驱动下,不顾事实和法律,从立案、财产保全、审理、调解、裁判、执行等方面,偏袒本地当事人,损害外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与现象。地方保护主义是司法权地方化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在现行体制下,司法管辖范围与行政以及立法的管辖范围完全重合。现行宪法规定法院院长以及法官由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并对其负责,财政也完全依赖地方权力,导致法院对地方政府的严重依赖,使得本来是国家设在地方的法院变成了从属和听命于地方的法院。于是法官也就“各为其主”,地方保护主义很难避免。因而,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管辖制度危及司法公正的提法绝非危言耸听,而是有着深层次的体制背景。

2.地缘性人情关系。地缘性人情关系已经成为影响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原因。连司法实务界也不无忧虑地承认,打官司找关系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尤其是民事案件。这与中国几千年的“礼法”文化所形成的“关系”情结有关。中国社会秩序的组织原理基本上建立于血缘与地缘关系的基础上,从而形成了以关系、人情、面子、服从、从众、特殊主义和家族集体主义为主的伦理本位社会。中国农村社会基本上是一个熟人社会、乡土社会,中国的城市也是一个关系社会或者“网络化的熟人社会”,从而在特征上也与乡土社会相类似,而“乡土社会的秩序往往基于儒家所宣称的爱有差等的自然情感,这种秩序发生在因血缘而形成的关系紧密的小型熟人社会,具有很高的同质性,也往往具有很大的狭隘性,即爱你的邻人,或者说胳膊肘向里拐。它优先关注和满足内部人的利益,一旦内部人与外来的陌生人发生冲突和纠纷,往往会以牺牲外来者的利益为代价来维护社区的利益”。

从古到今我国的基本司法背景是人情社会,“人情大于王法”可以作为其对司法施以影响的最好注脚。人情社会的悠久传统在我国从农业社会向市场社会转型期并未消除而是得以延续,以血缘与地缘关系为核心的血缘、亲缘、地缘、情缘、业缘等关系网络使法院处于其包围之中,当陌生人发生纠纷时,异地当事人就面临在“客场”作战的局面,土生土长的乡土秩序就对裁判者产生影响,使天平向本地人偏移。在人情关系网络中,地缘性关系无疑处于最重要的地位,因为个人的社会活动中心是以其工作居住地为中心展开的。这种关系主义与地方保护主义相比更为严重,甚至成为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主要因素。虽然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加强,地缘性人情因素对司法的影响可能将逐步减弱,但地缘性人情关系网络。对民事审判所产生的严重性影响是每一个学者所不能忽视的。如果不针对我国特殊的政治文化背景寻求对策,“实现司法公正、程序公正,无疑是在旧有的循环圈里戴着镣铐跳舞”。法律是文化的一部分,并且是历史悠久和根深蒂固的一部分。法律植根于文化之中,它在一定的文化范围内对特定社会的特定时间和地点所出现的特定需求做出回应。不根据文化的特异而盲目的借鉴只能是无法推行的规则。管辖规则也是本地文化的一部分,必须与本地文化融为一体,根据文化背景的不同做出不同的制度安排,而不能置我国的政治文化背景于不顾。

(三)民事诉讼管辖规则本身的缺陷

我国管辖无序的背后除了政治文化背景外,管辖规则本身的缺陷也在一定程度上加剧或者说直接导致了管辖的无序,这些缺陷包括:

1.管辖规则浩繁,各种管辖标准林立,很难把握。最高人民法院的各种解释、意见、批复,使非深入研究者难以把握管辖制度的确切规定。以级别管辖为例,几乎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自己一套独立的级别管辖标准,这些标准增加了管辖规则的复杂性,且公示性差,严重损害了级别管辖的权威性。

2.管辖规则模糊,可操作性差。例如,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如何确定,争议很大,最高人民法院虽然对此作出了司法解释,但仍存在着较大的不明确性。管辖争议的发生除了故意争抢管辖权的原因外,管辖规则不明确、管辖法院不具有确定性也是管辖争议频发的重要因素。如立法及司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以及经常居住地等的规定就不甚明确,导致涉及这些问题的案件管辖争议频发。管辖规则的不明确与模糊性,加剧了司法实践中管辖混乱、争夺管辖、规避管辖的现象,也导致了大量的程序耗费。

3.管辖规则存在着内在的不公正,如一般地域管辖规则偏重于被告利益的保护而对原告不公平,在协议管辖制度中放任强势群体的自由,而未充分考虑消费者等弱势群体的利益等。

4.管辖规则不具有刚性。在我国违反管辖规则不需要承担程序后果,管辖规则刚性的缺乏导致管辖规则成为具文,随意被违反,管辖无序、管辖混乱与管辖规则缺乏刚性具有密切的关系。虽然我国的管辖规则与大陆法系国家并没有本质差别,但在我国却水土不服。因此,管辖规则缺乏刚性是导致管辖无序的制度性。

5.管辖救济制度不完善。管辖救济制度的缺失使得当事人法定管辖的权利形同虚设,这又表现在:一方面,管辖权异议制度的程序救济功能不足,难以保障当事人享有的管辖权利;另一方面,缺乏滥用管辖选择权以及异议权的程序制裁。

二、我国民事诉讼管辖制度与诉权的割裂

作为民事诉讼法学的基础理论之一,在学术史上诉权论对于现代民事诉讼法学在理论体系形成和建构上具有重大贡献,但其与管辖制度的关系以及对管辖制度构建的指导尚未见有系统的论述。关于诉权研究的一个重要事实是,我国诉权的研究比较发达,但是诉权的实践化研究比较落后。理论界对侵害诉权的研究也主要针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审判、非法增设诉权行使要件、对于受到侵害的“形成中的权利”不予保护、超出或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判决等方面,而对通过管辖制度侵害诉权的研究尚处于空白。

由于当前对管辖制度的研究大多从权力一管辖权的角度来研究,忽视从权利一诉权特别是诉权保障的角度来研究。即使从权利本位型的角度研究,也大多只是从便利当事人诉讼的角度来研究,尚未上升到诉权保障的理论高度。因而,管辖制度的具体程序规则涉及诉权的保障,更可以说,公正的管辖法院是诉权的重要构成要素。但遗憾的是,这一点为学界所长期忽略。从诉权层面来研究管辖制度,加强二者之间的互动性研究,进而从宪法层面研究管辖制度,也就成为管辖制度构建的重大基础理论问题。

(一)诉权与民事诉讼管辖制度的包容与衔接

1.法定法官与管辖法定

法定法官,是指对在具体个案进行审判的法官应自关于法院组织、诉讼程序规则之法律规定及法官事务分配等一般规范而产生。在构成法律要件的事实具体化之前,必先为了处理多数案件,而在法律上预先对审判法官作出的一般性的、永久性的规定。具体来说,法定法官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法官的宪法要求对法院的设置要预先以法律规定。如《比利时宪法》(1812年)中规定:“非由法律不得创设任何法院及任何行政裁判权,并不得以任何名义创设委员会及非常裁判所。”

(2)法定法官要求法律预先规定案件的管辖法院,预先明确规定管辖规则,严禁在案件发生时临时设置管辖法院。

(3)法定法官要求管辖法院独立、公正。法院和法官的独立以及法官之间的平等,主要是基于司法职能的不偏不倚的要求和信念。在西方,法院(法官)的独立由宪法保障,独立是法院成其为法院的前提要件,不独立就不能成其为法院。独立是公正的前提,公正程序请求权是诉权的实质内容,否则,诉权对当事人就没有任何意义,法定的管辖法院也就没有意义。

(4)法定法官的宪法要求的适用对象包括所有具有审判权的法官。具体案件的法官也必须预先固定,如在每个业务年度将法官和将来的诉讼(按照事务领域、当事人的开头字母、空间关系)分配给各个审判组织。需要考虑业务负担的平均分配,并考虑法官的一定的专业领域。这一规定的目的是防止出于任何一种原因随时为各个案件指定某个审判组织或者法官,这是违反宪法的法定法官的要求。

(5)按照法定法官的要求,禁止随便移送案件。如欧洲国家认为把案件从繁忙的法院转移到案件较少的法院是违反法定法官的宪法要求的。自然法官的保障不仅扩展适用于作为整体的法院,而且也扩展适用于法院的各类分庭以及法院的个人成员。不仅法院作为一个整体须由法律预先设立(所谓自然法官保障的外部含义),而且在确定案件分配给法院特定的分庭及实际审理案件的法官时也必须防止操纵和不必要的自由裁量(即自然法官保障之内部含义)。

由上所述,管辖法定是诉权的重要内容,违反管辖即是侵害诉权,管辖制度不明或者随意自由裁量管辖法院或者任意违反管辖制度都是侵害当事人诉权的表现。

2.管辖制度的宪法化、国际化与人权化。

(1)管辖制度的宪法化与国际化。诉权的宪法化要求管辖制度的宪法化,管辖制度的宪法化并不是指宪法对具体的管辖规则予以规定,而是就管辖法院作出原则性的规定,即明确规定管辖法院的预先法定化,从而为法院组织法、民事诉讼法提供立法指针,也使管辖制度拥有宪法上的依据。

诉权的国际化要求、管辖制度的国际化,要求我们构建督辖制度时要履行国际条约中确立的义务,落实国际条约中对诉权的要求,按照国际条约对管辖法院的要求设置管辖制度。我国已经签署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规定人们有权获得依法设立、有管辖权、独立、公正的法院的审理,落实该公约的规定也成为我们必然的选择。

(2)管辖制度的人权蕴涵。随着时代的发展,诉权与自由权、财产权等组成人权。从各国的具体规定看,具体的人权包括生存权、平等权、自由权、财产权、安全权、追求幸福权、反抗压迫权以及法律的救济权和嫌疑犯在诉讼程序中的无罪推定等权利。虽然一般认为基本人权是指前四项权利,但是毋庸置疑的是,人权体系已经涵盖了诉权,无诉权即谈不上对人的尊严和价值的保障。

因此,认识到诉权与管辖制度的内在联系,通过诉权的宪法化、国际化、人权化实现管辖制度的宪法化、国际化、人权化,以诉权论指导构建科学的管辖制度,在管辖制度层面为当事人提供宪法层次的保障具有重大价值。

(二)我国民事诉讼管辖制度诉权保障的缺位

虽然我国《宪法》第12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该法第126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但这都是从权力一审判权的角度规定的,并没有从权利一诉权的角度规定,由于宪法诉权规定的缺位,诉权在我国的具体贯彻也就失去了根基。我国宪法、法院组织法和民事诉讼法等就法院或法庭的设立、法院的管辖作出了规定,但由于诉权规定的缺失以及理论研究的滞后,使得管辖制度与诉权脱节,管辖立法与管辖实践均不利于诉权保障甚至危害诉权。具体而言:

1.我国管辖法院虽然预先由法院组织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但管辖标准不明确,使管辖法院法定化的目标落空。在级别管辖方面,我国虽然预先规定了级别管辖的标准,但级别管辖的标准模糊,实际上并不确定,违反管辖法院法定原则。地域管辖设置也有待完善,由于管辖标准的模糊,实践中争抢管辖的现象大量存在。

2.法院的地方化也使管辖制度不能满足法定法官的要求。由于人民法院的产生、法官任免、司法经费等都在同级地方政府控制之下,导致了司法权力的地方化。法院的地方化不仅违反法院独立,也实质上使管辖法定毫无意义。

3.我国管辖法院预先法定并不包括法官预先法定,法官审判业务的分配也未预先法定。我国并未实行像国外那样的法官业务预先分配制,虽然司法实践中很多法院采取改革措施,案件统一由立案庭于审判人员中进行循环平均分配,但这并未形成一种法定的制度,并且就某一案件临时抽调“精干”法官审理并不鲜见。

4.违反管辖并不会有不利的后果,管辖法定形同虚设。虽然法院组织法和民事诉公法对管辖作出了规定,但由于违反管辖并不承担不利的程序后果,管辖的无刚性使得管辖法定形同虚设。目前,我国宪法对诉权规定的缺失,也使得宪法中管辖制度的规定缺失。

同类推荐
  • 听律师讲故事

    听律师讲故事

    本书与一般的法律知识读物相比有三个显著特点:贴近生活实际,具有极强的实用性:本书内容涵盖婚姻家庭、继承、劳动纠纷、合同、房屋买卖、侵权以及行政诉讼等等方面,可以说基本上覆盖了老百姓的吃、穿、住、行为的方方面面,一些日常遇到的法律疑问都可以在本书中找到满意的答案。深入浅出,通俗易懂:本书以典型案例的形式,以案说法,举一反三,通俗易懂,即便是没有任保法律基础的普通百姓,也能很容易的读懂。故事性强,趣味性强,有很强的可读性:为了避免枯燥的法律说理,本书选择的都是一些有典型代表性的案例,既注重全面涵盖法律知识,更注重故事情节的引人入胜,使读者在读故事的同时也受到了法律的熏陶,真是一举两得,以逸待劳。
  •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律师刑事辩护典型案例评析

    对于刑事辩护典型案例的深入评析,无论是对于司法实务操作还是对于刑法理论研究,乃至对于推动立法改革而言,目前都具有重大意义。
  •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煤炭企业工会维权实践研究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工会组织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是随着组织形式的多样化,职工就业形式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随之产生的侵犯职工权益的事情越来越多;二是职工的民主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愿望越来越强烈。维权工作已经成为摆在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把突出维权当作工会工作职能的重点已成为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的一项迫切任务。
  •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合同法:释义与实务操作

    劳动争议范围不断扩大,是出台《劳动合同法》的直接原因。在《劳动法》颁布的1994年,全国5000万国有企业职工均有固定的身份,“单位”一词依旧盛行。1998年,国企开始大量裁员,5000万名国企职工的绝大多数被推向市场,劳动关系的内涵已经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如今,不仅国企职工的劳动关系走向了市场,另有至少1.2亿农民工加入其中,个体经济组织、私营企业、三资企业空前壮大,这一系列的新劳动关系,都需要用新的《劳动合同法》来调节。根据测算,目前已有九成以上的劳动关系在按市场法则行事。而这些关系,需要新的法律调整和规范。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程

    本书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应用、安全生产行政法规应用、安全生产部门规章应用、《矿产资源法》和《煤炭法》应用、《矿山安全法》应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应用、《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职业病防治法》应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工伤保险条例》应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应用。
热门推荐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傲世狂妃

    傲世狂妃

    雷声阵阵,一道紫色的闪电自天际划过。满目疮痍的魔界上空,忽然光芒大盛。虚空之中,好似有一双无形的手,从漫天的乌云之间撕开一条裂缝。数以万计的白衣灵者自这道空间裂缝中泉涌而出。白色的衣袂翩然若仙,凛冽如刀。肃然的杀意霎时弥漫于魔界上空。
  • 邪心天下

    邪心天下

    她,一个几经轮回不灭的灵魂,兜兜转转又回到当初的那个云天大陆,带着前世冰冷的记忆,成为一个集万千宠爱的人,原以为自己会一直这么的幸福下去,可是命运又在不知不觉中轻轻的转动……他,天下四霸的一霸,世人口中狂邪残暴的暴君——独孤邪。天生的他有着一对一银一黑的阴阳眼,天命说他注定孤独一世,他不信,可是当至亲的母亲、弟弟、青梅竹马死在他的面前,他狂了,既然天要他孤独一身那他就要全天下陪着他,他要得到全天下,拥有了所有那就不怕再失去了…真的是如此吗?为什么在夜深时还会有那冷彻心非的寂寞…命运的齿轮无休止的转动,是否给这两人不一样的命运呢…情节一:“心儿,从此你就是我的心了,我的宝贝。”独孤邪深情的呢喃着。“邪,心儿会一直一直陪着你……”“爹爹……”,“叔叔……”“哥哥?”“叫我邪,我是你的相公,记住!下次不许叫错!”独孤邪的训养娇妻计划艰难的进行着……情节二:“心儿,我该拿你怎么办?如此出色的你,真想把你永远的藏起来。”“不管怎么样,我一直是邪的心儿,那个深深爱着邪的心儿……”情节三:“我不要做只知吃喝玩乐的米虫!”“所有你穿成这样,混进我的军营?”“我也可以帮邪称霸天下。”传说北天的小王后绝色倾城,智慧超群……传说北天的小王后仙音盖世,起死回生……传说北天的小王后精通军法,所向无敌……独孤邪:“我好怕,怕我一放手你就会消失不见,只有你在我怀里我才安心。”“紧紧地抱着我,即使窒息也没关系。”东方理:“我哪里比不上北王,你的眼里为什么不曾有我?只要是你想要的我会不惜一切代价送给你!”“这是我属于我的东西的标记,记住我会回来拿的!”南宫越:“小心儿,别想逃,你是会属于我的……这世界上只有你能懂我的心!”“如果有来生,我无论如何都要来到你的身边,我已经没有要追求的东西了,因为没有比你更重要了。”西门月:“我得不到的,就会毁掉,任谁也得不到哈哈,你说我是不是该把你毁掉呢?”“出殡和出位只差一个字,我劝你收敛一点!”骆剑:“主子,我该怎么办?我从第一眼看见你就再也管不住自己的心了,就算只是在黑暗里能你身边我也甘之如饴。”程青:“原本逍遥自在的我是被什么给牵绊了呢?就是你这个调皮的小家伙,我愿意一辈子陪着到处闯祸!”天暄:“是你让我重生,是你给我带来温暖,我只希望我以后的生命里有你的存在。”
  •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错嫁腹黑相公之无良贤妻

    错嫁腹黑相公之无良贤妻

    母亲刚逝,她迫不得已被叔叔们披上嫁衣。新房里,新郎是一个年老成疾的百岁老翁。三日之后,她成了寡妇。风华正茂的媳妇们,整日里的争权夺势,不将她这个出生低贱的婆婆放在眼里。貌美如花的孙媳妇们更是对她这奶奶无敬无畏。严禁规矩的管家们却事事与她禀告,待她定夺。其实,当寡妇也挺好的。只是,出门在外的嫡长孙回来了。第一句话便是,“不错,我娶她,下月大婚!”她这才知道,朱邪家的嫡长孙在继承家业的时候,如果愿意也可以顺便继承上一辈的老婆。特别是她这种新婚死了相公的,在嫁给孙子,可以作为主母。其路漫漫之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姑娘的宗旨就是把对相公垂涎的女人一网打尽。外表柔弱,不代表这就是软弱。相公面前可以笑得温婉可人,相公后面绝对要笑得邪魅煞人。公主?名门贵女?江湖女侠?装淑女,扮大度,示贤惠!告诉你们秀外慧中形容的就是姑娘我这种人。推荐自己的完结文:这是一篇家斗的文文,女主是个穿越人,嫁到一个繁复的大家庭中,作为一个卑微的小妾,她步步如行薄冰,以她冷静聪慧的睿智,慢慢的在这个家庭里逐渐的脱颖而出。但是她绝对坚持一夫一妻制。柳太君的话,在永平公府那就是圣旨半年之内她要是怀不上孩子那么便将她扫地出门多少双眼睛等着看她的笑话可是越是这样她就越是不如她们的意红尘百年豪门前一岁一荣盼夫临。只是她不是那种任人捏圆又搓扁的小女人。家斗+种田+女强【片段一】让我跟她圆房,想都别想!“可恶,奶奶你竟然给我下药!”柳太君大袖一挥,“送四爷去陆姨娘的房里!”为了二房有个男丁,她这也是迫不得已。【片段二】御狂澜兴奋是拉着那个和他长得一模一样的三岁小男孩,激动地告诉小男孩:“我是你爹啊!”小男孩从身上摸出一块小镜子,看了看自己粉嫩嫩的脸,思考了一下,郑重道:“兄弟,别开玩笑了,我怎么有你丑呢?”自己的新文【正室谋略】醒来,已经是一对儿女的娘。除了一位花名在外,外带断袖之嫌的相公上有刁蛮刻薄的祖母跟婆婆,下有一群貌美如花的小妾跟表妹。这样日子她``````满目慈爱的看着女儿,“小双,跟娘走么?”漂亮小女孩扯着袖角,一脸的纠结,半响才抬起头回道:“娘,您还是先找个比爹爹有权有势的叔叔,在来接我吧,要不然还是会被爹捉回来的。”“你呢?”转向可爱儿子。
  • 劫来的华贵(全本)

    劫来的华贵(全本)

    一直很欣赏这样一种爱情:深情粗野的男人,和娇媚享受的女人,在一场不能言说的灾难里,相互仇视对抗到倾心,在共同经历了一场心劫之后的明朗里,男人才敢在霸道和粗野中,将一颗心完全打开,捧出深情;而女人则会在男人展露出的深情里,更加娇媚更加柔情更加享受!因劫被劫的离奇,因劫而爱的注定,这是一种劫配!一种劫美!别样的惊心动魄!世间任何一种爱情,对于任何一个人,都是一种“劫”!只是,只是有些“劫”,注定了只是一个“劫”,而有些劫,需要勇气,需要超出于世俗之外的执着,才能得到!而后,宠爱一生,华贵一生!劫,是灭顶的灾难,也是命运的转折;从阴谋中来,向未知中去,经过的路途,看到花草,谷蔬,虫鸟,经历风雨,苦痛,挣扎,在本是平常的风月前,却惹来无端的痴痴傻傻,那是自然气息的侵入,全凭一条爱的血脉,游走全身……《劫来的逆宠》,就是因这一个“劫”字,而落笔成文!本文慢热,需要耐心,一点悬疑的设置,牵引出一个迷茫的爱情,如果你有时间,坐下来,听我慢慢道来.....很抱歉,为了保护作品的版权,本小说申请了VIP,如果愿意阅读收费章节,请按照以下步骤获取红袖币:1、注册成为红袖用户,如果已是红袖注册用户跳过此步骤,;2、进入个人管理中心;3、找到功能栏目里的VIP管理,点击,在出现的选项里点VIP读者;4、然后在出现的选项里点VIP会员申请,申请成功后,会出现冲值页面,一次性冲值20元就可以成为会员。人民币1元相当于100点红袖币。感谢亲们的支持!
  • 丹麦童话20篇

    丹麦童话20篇

    相信这些童话,不仅能给孩子们带来一次跨越国界、跨越时空的阅读体验,还能让孩子们真实地感受真、善、美,勇敢地面对困难和挫折,积极地思考和解决问题,大胆地展开想象……总之,这些经典童话中的可贵品质,会使孩子们的人格变得更健全,内心变得更强大,心性变得更随和。
  • 错嫁成妃:王爷,请自重

    错嫁成妃:王爷,请自重

    大婚之夜,王爷夫君就给她送了两个极/品美男侍//寝,她怎能拒绝?欢欢乐乐入洞房,却气得他前来搅局,她勾着他的脖颈:“美人,哪个馆子的?以后爷去找你。”他直接扯开她的衣服:“本王是你夫君!”她的手划过他脸:“夫君,我不碰!”联系QQ:2378264528
  • 钢铁年代

    钢铁年代

    小说讲述了共和国成立初期,为了发展祖国的钢铁事业,一群小人物扎根鞍钢,在各种不利的条件下顽强克服困难建设鞍钢的故事,还原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鞍钢建设发展的历史。两个男人与一个女人之间的恩恩怨怨错综复杂,又爱又恨,争斗了一辈子……
  • 封灵师传奇:宿舍有鬼2恶灵游戏

    封灵师传奇:宿舍有鬼2恶灵游戏

    305寝室的恐怖传闻,恶魔契约的交易,消失的日记,受害者身边接二连三的恐怖事件,奇怪的借读生……灵异事件不断折磨着高三毕业生李馨,昔日好友逐渐变得陌生,隐藏的凶手步步逼近。仇恨、嫉妒、阴谋,离奇事件反复上演,究竟谁才是真正的恶魔?眼看事实真相就要揭露,所有的猜测和推理全被推翻,怀疑对象一个个莫名死亡,她又该如何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