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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杀手行动(2)

屋子里有六七个人正在掷骰子,骰子掷中的声音,脆如银铃。

灯也是银的,嵌在壁上,柔和的灯光照着桌上精致的瓷器,照着那紫檀木上铺着大理石的桌子,照着那六七张流着汗的脸。

她心里觉得很满意。

这是她的屋子,屋子里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这屋子,只不过是她财产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这几人不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巨商,就是声名显赫的武林豪杰,本来甚至连瞧都不会瞧她一眼,现在却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开口,他们就会去为她做任何事,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求于她,她也随时准备答应他们各种奇怪的要求。

迎门坐着的一个留着短髭、穿着锦袍的中年人,就是鲁东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带着酒意说,他什么都吃过,就是没吃过一整只烤熟的骆驼。第二天,他刚张开眼,就看到四条大汉抬着他的早点进来。

他的早点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骆驼。

在她这里,你甚至可以提出比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这里你无论要什么,都绝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现在她却已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愈亮的时候,酒意愈浓。

骰子声不停地响,赌注愈来愈大,脸上的汗也愈来愈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一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一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坐庄,老板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

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坐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粗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庄家虽然笑得已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上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就变得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赌的算是狗叫。”

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广大的园林,在曙光中显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径走,走出了这一片美丽的园林,就到了山脚下的木屋,一推开门,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过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没有睡着,也没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听到脚步声,他张开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双极美丽的手,只不过略嫌太大了些,正显示出这双手的主人那种倔强的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结了霜的地下挖过番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过煤。

她凝视着他,轻轻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该喝酒的。”

她的声音虽温柔,却带着种命令的方式。

她的确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这双手给他的,在当时说来,那块又冷又硬的馒头实在比世上所有的黄金都珍贵。

那时正是战乱饥灾最严重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饿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去才真是怪事。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仅是怪事,而且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创造了四个奇迹——有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己,她几乎做过任何事情。

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己。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淌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

初升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了窗纸。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皱纹。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来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从来用不着我催,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

孟星魂道:“但这次……”

高大姐道:“这次怎么样?”

孟星魂道:“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猝然转身,盯着他,道:“为什么?你怕孙玉伯?”

孟星魂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问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个人若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那只是一种厌倦,一种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生活。

这种生活岂非正如妓女一样?

他前面只有一条路,后面却有条鞭子。过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

高大姐美丽的笑容忽然凝结成冰,道:“不行,你非去不可。”

她走得更近了些,又道:“你知道,石群在西北,小何入了京,暂时都回不来,何况,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只有你才能对付孙玉伯。”

孟星魂道:“叶翔呢?”

高大姐冷笑,道:“叶翔!他现在只能抱抱孩子。”

孟星魂道:“他以前做过的。”

高大姐道:“以前是以前。”

她脸色渐渐和缓下来,柔声道:“我已经给过他三次机会,我不能再让他令我失望一次。”

孟星魂脸上没有表情,一点表情也没有,但他右边的眼角却在不停地跳动,每次他感觉到伤心和愤怒时,就会这样。

他和石群、小何、叶翔,都是被高大姐养大的孩子,叶翔是他们其中的领袖,不但年纪最大,也最聪明,最坚强!

但现在……

高大姐叹息了一声,忽然在他身旁坐下,躺下,道:“不要跟我争了,我已经累得很……”

她的手慢慢地伸过去,握着他的手,缓缓接着道:“我知道你也累得很,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我们要活下去,就不能停下来。”

活下去?谁能在乎活下去?

但人生中总有些事是你不能不在乎的。

孟星魂闭起眼睛,道:“你若一定要我去,我就去。”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紧,道:“我知道你绝不会令我失望。”

她的手柔软而温暖。从他六岁开始,这双手就常常握着他的,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长姐,也是他的母亲。

但现在,他忽然发觉这只手带来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张开眼,瞧着她的手,然后慢慢地从手上向上移动,终于看到了她的面靥,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她的脸,却是朦朦胧胧的,阳光已被厚厚的帘子隔在窗外,灯光也已熄灭。

他忽然觉得她就像是陌生人,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女人。

她也在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轻轻叹息,道:“你已经不是个孩子了。”

他不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已不再是个孩子。

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过很多女人呢!”

孟星魂道:“很多。”

高大姐道:“你有没有喜欢过她们?”

孟星魂道:“没有。”

高大姐道:“你若不喜欢她们,她们就无法令你满足,一个人若永远不能满足就会觉得厌倦。”

她笑了笑,笑得那么温柔,那么妩媚,道:“也许,你根本还不懂得女人,还不知道一个女人能给男人多么大的鼓舞。”孟星魂没有说话,他的喉头上下移动。

他看着她。

她站了起来,慢慢地站了起来,姿态是那么柔和优美。

她的手放上衣纽,衣纽解开……

忽然间,她就已完全赤裸,她的腰还很细,胸还很挺,腿依然修长而结实,皮肤依然像缎子般发光。

她绝不像是个青春已逝去的女人。

站在这熹微朦胧的晨光中,她看来依然像是个春天的女神。

她在看着他。

忽然间,他觉得一种无法形容的冲动,连咽喉都似已堵塞,在这一瞬间,他已忘却过去,忘却将来,甚至连现在都已忘却了。

她慢慢地俯就向他,声音温柔而遥远,轻轻地道:“你若懂得女人,就不会再厌倦,我要教你懂得……”

她的呼吸温柔如春风,带着种令人心醉的甜香。

她也许已醉了,但酒也化作了甜香。

虽然青春已逝去,但她依然是个不可抗拒的女人。

孟星魂在秋日已带着寒意的晨风中猛奔,就像是一只中了箭的野兽。

他奔跑的时候,眼泪突然流落。

他想,他要,可是他不能接受,无论谁都不知道他想得多么厉害,可是他不能接受。

他第一次冲动是在十三岁的时候,那时他们还在流浪,有一天睡在别人的谷仓里,是夏天,谷仓里又闷又热,半夜他被热醒,无意中发现她正在角落里用冷水在冲洗。

月光从谷仓顶上的小窗照下来,照着她赤裸裸的,发着光的胴体,她的手在自己的胸膛上轻揉,咽喉里发出一声声梦呓般的呻吟。

然后她身子突然痉挛,整个人都似已虚脱。

就在这时,他觉得自己小腹中像是燃起了一团火,他咬紧牙,闭起眼睛,汗水已湿透了衣服。

自从那时开始,他每一次冲动的时候,都不由自主会想到她,想到她那只在胸膛上轻揉的手,想到她那痉挛发抖的腿。

每次事后他都会有种犯罪的感觉,拼命禁止自己去想,他甚至在身上偷偷藏着根针,每次只要一想到,就用针刺自己的腿。

他年纪愈大,腿上的针眼愈多,直到他真正有了女人的时候。

但他只要一闭起眼睛,还是忍不住要将别的女人当作她。

他永远想不到有一天能真正得到她。

他的确想,的确要,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他从木屋中冲出来的时候,她脸上那种表情就如被人重重掴了一耳光,对一个女人来说,世上简直没有比这更大的侮辱。

他也知道她心里的感觉,但却非拒绝不可。

她永远是他的姐姐,是他的母亲,也是他的朋友,他不能破坏她在他心目中的这种地位,因为这地位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

林中的树叶已开始凋落。

他奔入树林,停下,紧紧拥抱着面前的一棵树,用粗糙的树皮摩擦自己的脸,只觉得脸是湿的,却不知是血还是泪。

阳光已升起,林外的庭园美丽如画。三千里内,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如此美丽的庭园,同时更不会找到比这里更迷人的地方。

各种不同的人,从各种不同的地方到这里来,就像是苍蝇见到了肉上的血,就算在这里花光了最后一分银子,也不会觉得冤枉。

因为这里是“快活林”。

在这里,你不但可以买得到最醇的酒、最好的女人,还可以买到连你自己都认为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要你够慷慨,在这里你甚至可以买到别人的命!

这里绝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也绝没有不用钱就可以得到的东西,到这里来,就得准备花钱,连孟星魂都不能例外。

没有人能例外。

因为这里的主人就是高寄萍高老大。将近二十年艰苦、贫穷的流浪生活,教会了她一件事:亲生子也不如手边钱。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钱更重要。

没有人能说她不对,因为她从贫穷中得到的教训,比刀割在自己的肉上还痛苦,还要真实。

小桥旁的屋子里,正有几个人走出来,手揽着身旁少女的腰,一面打着呵欠,一面讨论着方才的战局。

一场通宵达旦的豪赌,有时甚至比一场白刃相见的生死搏斗更刺激,更令人疲倦。

孟星魂认得最先走出来的一个人姓秦,是鲁东最大世家的这一代主人,年纪已大得足够做他身旁少女的祖父。

但他身体还是保养得很好,精力还是很充沛,所以每年秋天,他都要到这里来住一段日子。

孟星魂忽然想:“要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是不是他?”

要买人性命的代价当然很大,够资格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以前孟星魂杀人的时候,从不想知道买主是谁,但这次,他忽然有了好奇心。

姓秦的这一夜显然颇有所获,笑的声音还很大,可是他的笑声突然间停顿了,因为小桥上正有个人从那边走了过去。

这人的身材很高,很魁伟,穿着件淡青色的长袍,花白的头发挽了个发髻,手里叮当作响,像是握着两枚铁胆。

孟星魂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秦护花的脸。

秦护花在武林中的地位并不低,已可与当代任何门派的掌门人分庭抗礼,但他看到了这个人,脸上的神色立刻变得很恭谨,闪身在桥畔躬身行礼。

这人只点了点头,随意寒暄了两句,就昂然走了过去。

孟星魂真想过去看看这人是谁,但却不能。

在这里,他只不过是个永远不能见到天日的幽魂,既没有名,也没有姓,既不能去相识别人,也不能让别人认得他。

因为高老大认为根本就不能让江湖中知道有他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他这一生就是为了杀人而活着,也必将为了杀人而死。

他若想活得长些,就绝不能有情感,绝不能有朋友,也绝不能有自己的生活。

他的生命根本就不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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