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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杀手

杜青莲也已倒下。在他倒下去的时候,嘴角已有血沁出来。但是他又挣扎着爬起,桌上的酒壶里还有酒,他挣扎着爬起来,喝尽了这壶酒,大笑道:“好酒,好酒。”笑声凄厉而悲伤。

“这么好的酒,就算我明知有毒,也要喝的,你们看,我现在是不是已经喝下去了。”他大笑着冲过来,一个筋斗跌入坑里,他不愿让沈红叶独享。天色忽然暗了,冷风如刀,但是他们却永远不会觉得冷了。

邱凤城,马如龙,吃惊地看着他们倒下去,自己仿佛也将跌倒。这变化实在太突然,太惊人,太可怕。

也不知过了多久,邱凤城终于慢慢地抬起头,瞪着马如龙。他的眼色比风更冷,他的眼睛里仿佛也有把刀,仿佛想一刀剖开马如龙的胸膛,挖出这个人的心来。他为什么要用这种眼色看着马如龙?马如龙已经恢复了镇静。杜青莲是他的朋友,他的朋友忽然死在他面前,他并没有显得很悲伤。杜青莲死得这么突然,这么离奇,他也没有显出震惊的样子。

别人是死是活?是怎么死的?他好像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因为他还没有死,因为他还是马如龙,永远高高在上的“白马公子”马如龙。

邱凤城盯着他,忽然问道:“你真的从来都不喝酒?”

马如龙拒绝回答。他一向很少回答别人问他的话,他通常只发问,发令。

邱凤城道:“我知道你喝酒的,我也看过你喝酒,喝得还不少。”

马如龙既不承认,也不否认。

邱凤城道:“你不但喝酒,而且常喝,常醉。有一次在杭州的珍珠坊,你日夜不停地连喝了三天,把珍珠坊所有的客人都赶了出去,因为那些人都太俗,都不配陪你喝酒。”他接着道:“据说那一次你把珍珠坊所有的女儿红都喝完了,二十斤装的陈酒,你一共喝了四坛,这纪录至今还没有人能打破。”

马如龙冷冷道:“最后一坛不是女儿红,真正的女儿红,珍珠坊一共只有三坛。”

邱凤城道:“你喝了六十斤陈酒后,还能分辨出最后一坛酒的真假,真是好酒量。”

马如龙道:“是好酒量。”

邱凤城道:“可是,今天你却滴酒不沾。”他的眼色更冷:“今天你为什么不喝?是不是知道酒里有毒?”马如龙又闭上了嘴。邱凤城道:“你和杜青莲结伴而来,当然知道他在哪里叫的酒菜,要买通一个人在酒里下毒,当然也容易得很。”

马如龙虽然没有承认,居然也没有否认。

邱凤城道:“我已决心宁死不入碧玉山庄,现在杜青莲和沈红叶也死了,碧玉夫人也不必再选,阁下已当然是她的东床快婿。”他冷笑:“这真是可贺可喜。”

马如龙沉默着,过了很久,才冷冷道:“我已明白你的意思。”

邱凤城道:“你应该明白。”他已握住了他的银枪。

马如龙一个字都没有再说,慢慢地走过来,面对着他。就在这时候,忽然有个人出现了:“邱凤城是我的,这次还轮不到你。”

这个人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来的,很可能就是在杜青莲和沈红叶突然暴毙的时候,那时候谁也不会注意到别的事。这个人瘦削,颀长,颧骨高高耸起,一双手特别大。这双大手里握着杆金枪。四尺九寸长的金枪,金光灿烂,就算不是纯金的,看来也像是纯金的。

这个人穿着一身衣裳也是金色的,质料高贵,剪裁合身,这就是他的标志。所以江湖人只要一看见他,立即就会认出他——“金枪”金振林。

江湖中最有名的一杆枪,本来就是这杆金枪,金振林的金枪。可是现在情况变了,因为“银枪公子”已经在三年前击败了这杆金枪。从此金枪和银枪之间,就结下了谁都无法化解的仇恨。

金振林道:“我们还有旧账,旧账一定要先算。”

他用手里的金枪指着邱凤城:“今天就是我们算账的时候。”

邱凤城冷笑,道:“你这个时候选得真巧。”金振林也在冷笑,忽然间拧身,垫步,金枪毒蛇般刺出。金光闪动间,银枪也出手。马如龙只有退后。旧账先算,这本是武林的规矩。

金枪毒辣,迅速,有力,而且比银枪长。一寸长,一寸强。但是银枪却更灵活,更快,招式的变化也远比金枪更多。看来金枪这次又必败无疑。邱凤城显然很想赶快结束这一战,出手间已使出了全力。就在他以全力去对付金振林的时候,一株积雪的梅花后,忽然又有个人蹿了出来。

一个黑衣人,黑衣劲装,黑帕蒙面,全身都是黑的。这个人比金振林更长更瘦,就像是一根黑色的箭,身法之快,也像是一支箭。

他手里有刀,一把薄而利的雁翎刀。刀光一闪,斜劈邱凤城的左颈,这是绝对致命的一刀。

邱凤城虽然在危急中避开这一刀,前胸却已空门大露。金振林的金枪立刻闪电般刺入了他的心脏。

这一枪也是绝对致命的杀手!金振林一击命中,绝不再停留,凌空翻身,掠出四丈。

鲜血溅出,邱凤城倒下去时,金振林已在十丈外,黑衣人退得比他更快。

马如龙没有去追,却蹿到邱凤城的身旁。他从不关心别人的死活,可是现在他不去追凶,却抢着来看邱凤城是不是已经死了,所以他错过了一件事,一件任何人都想不到的事!金振林已追上了那黑衣人,两个人并肩向外蹿,黑衣人渐渐落后。忽然间,刀光又一闪,黑衣人掌中的雁翎刀,忽然闪电般劈出,一刀劈在金振林的左颈后,这一刀比刚才他的出手更快,更狠。

金振林惨呼,鲜血箭一般射出,想回头来扑这黑衣人。他的身子刚扑起,就已倒了下去。

黑衣人一刀得手,也绝不再停留,身形起落,向谷外猛蹿。他杀人的动作干净利落,而且极有效,显然有极丰富的经验。他杀人之后,杀了就走,连看都不再看一眼。可惜他还是慢了一步。

他忽然发现前面有人挡住了他的去路,他杀人灭口,别人也同样要杀他灭口。他立刻想到了这一点。不等对方出手,他已先出手,他的刀比毒蛇更毒。他杀人一向很少失手,可惜这一次他的对象选错了人。

并肩站在山谷外,挡住他去路的有三个人:一个高大威猛,一个肥胖臃肿,一个是和尚。高大威猛的是个银发赤面的老人,相貌堂堂,气势雄壮。和尚如果在江湖中走动,就一定有点来历,“乞丐,女子,出家人”,一向都是江湖中最难斗的三种人,大家都知道。

一个有经验的人要杀人,当然要选最弱的一个。他选的是那看来非但臃肿,而且迟钝的胖子。

他做梦也想不到这胖子竟是当今天下的刀法第一名家,“五虎断门刀”的当代掌门人彭天霸。当今江湖中最快、最狠、最有名的一把刀,就是彭天霸的家传“五虎断门刀”。

彭天霸当然带着刀,刀在腰,刀在鞘,可是忽然间就到了这黑衣人的咽喉。黑衣人的刀劈出,才看见眼前有刀光闪动,等他看见刀光时,刀锋已割断了他的咽喉。

那高大威猛的老人轻呼:“留下他的活口……”可惜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黑衣人的头颅几乎已完全脱离了他的脖子。

彭天霸叹了口气,道:“你说得太迟了!”

高大威猛的老人也叹了口气,道:“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你的刀下是从来没有活口的。”

那和尚淡淡道:“彭大侠的杀孽虽重,杀的人却都是该杀的人,这人片刻间刀伤五命,死得并不冤枉。”

高大威猛的老人道:“我只不过想问问他,‘聚丰楼’的那五个堂倌和小厮,既非江湖中人,跟他也不会有什么仇恨,他为什么一定要将他们置之死地?”

彭天霸道:“现在他虽然死了,这件事我们迟早还是问得出的。”

老人道:“问谁?这件事除了他之外,还有谁知道?”

忽然有个人大声道:“我知道!”

邱凤城居然还没有死。他挣扎着,推开了马如龙,喘息着道:“这件事幸好还有我知道。”

自从移花宫主姊妹仙去之后,武林中最神秘,也最神奇的一个女人,就是碧玉夫人,天下最神秘的地方就是碧玉山庄。江湖中对碧玉山庄里的情况,了解得并不多,甚至不知道这山庄究竟在哪里。因为碧玉山庄也和移花宫一样,是女子的天下,男人的禁地。

据说那里的女人不但都很美,而且都有一身极神奇的武功。但是无论多能干的女人,都有需要男人的时候,如果想传宗接代,更少不了男人。

现在碧玉夫人的千金已长大了,碧玉夫人并不想要这唯一的女儿独身到老,她也像别的母亲一样,想找个满意的女婿。目前江湖中最有资格做她的女婿的,无疑就是四公子。

可惜她只有一个女儿,所以她只能在这四个人中挑选一个,所以她要这四个人到这寒梅谷来。碧玉夫人的邀请,从来没有人能拒绝,也没有人敢拒绝。

所以邱凤城、马如龙、杜青莲、沈红叶,这四位名公子全来了。碧玉夫人并没有一定要他们保守秘密,但是他们自己却没有把这件事说出来。因为四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能中选,如果选不中,当然是件很没面子的事,四公子的声名全都如日中天,谁都丢不起这个人。

想不到酒里居然有毒,杜青莲和沈红叶竟被毒死,更想不到邱凤城的死敌金枪金振林也找到这里,而且还找了个经验丰富的杀手来。除了他们自己之外,绝没有人会知道邱凤城今天在这里。金振林怎么会知道的?

——当然是某一个人把他找来的,另外还找了个以杀人为职业的刺客陪他来——因为这个人知道金振林未必是邱凤城的敌手。——这个人当然也就是在酒中下毒的人——这个人要金振林和那刺客埋伏在途中,把“聚丰楼”送酒菜到这里来的五个堂倌小厮全都杀了灭口。

——这个人又要那刺客在事成之后,把金振林也杀了灭口——他不怕这刺客泄漏他的秘密,因为一个以杀人为生的人,不但要心黑、手辣、刀快,还得要嘴稳——所以这刺客就算没有死,也绝不会泄漏这位雇主的秘密。

邱凤城最后的结论是:

“我本来应该已经死在金振林的枪下,你们三位本来却不该到这里来的,所以这个人的计划本来应该已完全成功,而且永远没有人能揭破他的阴谋和秘密,碧玉夫人不必再费心挑选,这个人已当然是碧玉山庄的东床快婿。”

邱凤城并没有说出这个人是谁,也不必再说出来。这个人是谁,每个人心里都已很明白,每个人都在冷冷地看着马如龙。

马如龙没有反应。别人用什么眼色看他,别人心里对他怎么想,他都不在乎。

彭天霸一直不停地在来回走动,他的人虽然胖,却极好动。这时他才停下来,停在金振林尸身旁,捡起了那杆金枪,掂了掂分量,喃喃道:“这杆枪并不重。”

邱凤城道:“他练的是家传梨花枪,走的本来是轻灵一路。”

彭天霸道:“据说有人曾经试过,把七个铜钱从他面前抛出去,他一枪刺出,绝对可以把七个钱眼全都刺穿。”

邱凤城道:“他出手的确极准。”

彭天霸叹了口气,道:“他自己一定也想不到,这次居然会失手。”

邱凤城道:“这次他也没有失手。”

彭天霸淡淡道:“既然他没有失手,你为什么没有死?”

邱凤城没有直接回答这句话,却挣扎着解开了自己的衣襟。他外面穿的是貂裘,里面还有三件紧身衣,贴身的衣服内襟,有个暗袋,正好在心口上,暗袋里藏着个荷包。

荷包上绣着朵并蒂花,绣得极精致,显然是出自一个极细心的女子之手。现在荷包已经被刺穿了,正刺在那一双并蒂花之间。荷包里的一块玉佩,也已经被刺得粉碎。

金振林那一枪并没有失手,那一枪本来绝对可以刺穿邱凤城的貂裘,刺入他的心脏。但是金振林没有想到他还贴身藏着块玉佩,而且正贴在他的心上。

邱凤城道:“这是小婉送给我的,她要我贴身藏着,她要我不要因为别人而忘了她。”

他的眼神忽然变得很温柔:“我没有忘记她,所以我还活着。”小婉无疑就是他的情人,他宁死也不愿背弃情人。

彭天霸叹了口气,目中已有了笑意,道:“原来一个人痴情也有好处。”

那高大威猛的老人忽然道:“邱公子,我虽然不认得你,你这对银枪,我却是认得的。”

邱凤城道:“这是晚辈家传之物,晚辈并不敢以此自炫。”

老人道:“我知道。”他的辞色也很温和:“昔年令尊以这对银枪力战‘长白群熊’时,我也在场。”

“长白群熊”几兄弟个个都是强悍凶恶的巨寇,雄踞辽东多年,江湖中从来没有人敢轻犯他们的地盘。

邱凤城的父亲约得了“奉天大侠”冯超凡,力闯长白山,以一对银枪和冯超凡一对纯钢混元牌,荡平长白群熊的窝。这一战不但当时轰动天下,至今犹脍炙人口。

邱凤城道:“前辈莫非是冯大侠?”

老人道:“不错,我就是冯超凡。”

他微笑道:“你看见了他刚才那一刀,想必也该知道他是谁了。”

除了“五虎断门刀”之外,天下实在没有那么“绝”的刀法。刀绝、情绝、人绝、命绝!一刀绝命,永无活口。

邱凤城叹了口气,道:“此人一定是作恶多端,才会遇见了‘五虎断门刀’。”

彭天霸笑了笑,道:“刚才出手的若是这和尚,他死得只怕更快。”这和尚的出手难道比“五虎断门刀”更绝?

邱凤城动容道:“这位前辈莫非是少林的绝大师?”

彭天霸道:“不错,他就是绝和尚。”

少林绝僧的人更绝,情也更绝,天生嫉恶如仇,一个人如果有什么过错落在他手里,这一生中就休想有片刻安稳了。

邱凤城长长叹息,道:“想不到苍天竟将三位前辈送到这里来了。”

彭天霸道:“可是我们本来的确不该来的,也不会来的。”

冯超凡道:“我们本来只不过想到聚丰楼去喝杯酒。”他是聚丰楼的老主顾。

饭馆里的老主顾都有固定的堂倌伺候,因为只有这堂倌知道这位老主顾的脾气,喜欢吃点什么,喝点什么,都用不着再吩咐。但是这天他去的时候,专门伺候他的堂倌小顾却送了一桌酒菜到寒梅谷去了。——如此严寒,居然还有人在寒梅谷赏花饮酒,这人想必是个雅人。

彭天霸道:“三杯下肚,我们这三个老头子也动了豪气,想到寒梅谷看看这位雅人。”

冯超凡叹道:“想不到我们走到半路,就看见小顾他们的尸身。”

彭天霸道:“每个人都是一刀就已致命,杀得好干净,好利落!”

冯超凡道:“他也是用刀,当然更忍不住来看看是谁有这么快的一把刀!”

彭天霸道:“所以我们这三个不该来的人就来了。”

这真是天意。邱凤城仰面向天,喃喃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杀人者死!”

他忽然站起来,面对着马如龙一字字道:“这三句话,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千万不要忘记。”这时天色已渐渐暗了,冬天的夜晚总是来得特别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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