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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16.安丽斯

夜晚,巴黎的巷子很安静。

昨晚一定是丹尼尔把我带到酒店了。我的行李都在,溅上马尔斯血液的衣服洗净烘干叠放在枕边,戒指也在,该隐左手在书桌上。

但是丹尼尔不在。

现在正是中午十一点。我该找酒店的人问清楚昨晚的事。

罗伯特发来的E—mail。

亲爱的安丽斯·乔:

我的女儿,依你所说,我用了高科技,不过不太熟悉。

真奇妙,这年头连电脑都是触屏的,我可以用指尖直接在上面比画出字母,但我的字迹它总是识别不出,我不得不一笔一画地把字母写上去,就像小时候刚学习写字母时那样。

它确实比书信方便得多,但你知道,就像爱什米尔一样,我们本是不属于这个世纪的,我们的世纪充斥着油墨书香。伊莱扎教会我用平板电脑发送电子邮件,她真会追逐潮流,不是吗?都三个世纪了,她还是在与时俱进,你真该向这位充满活力的母亲多学习。

在伯明翰一切安好,圣保罗的案子已延至巴西利亚,卡玛利拉介入调查,捕捉了大量“婴儿”(未经亲王认可的初生血族),证明血案非我托马斯种植园所为。红种人却坚持将矛头指向我们,认定“婴儿”是仆役们通过未经认证的强制初拥而大量繁衍的,并对此再次提出诉讼。

得知你已离开李斯特堡,万分担忧你的安危。有贵人替你向亲王求情,亲王已免你的罪。

速回伦敦,我与律师正在商讨方案。

你的罗伯特。

发给罗伯特的E—mail。

尊敬的父亲:

原谅我不能听从您的安排回伦敦。

血族圣器的传说彻底吸引了我,并且有两件圣器我已经找到,三年以来的冒险没有白费。感谢父亲一直为我求情,也感谢那位贵人——能告诉我他的身份吗?

请您放心,切勿为担心我的安危而影响您的日常生活。我仍坚持用圣器换取亲王对我的信任。

圣保罗2月7日的《每日快报》上登有关于血案的报道,那时我才知道事态严重。倘若卡玛利拉不加制止,以此速度,不日,血案将蔓延整个巴西。

我虽然明白无可比性,却依旧将两者相比。“婴儿”是未经亲王许可的私生子,论戒律是该处刑的,正如父亲三年前将我藏匿于托马斯庄园。父亲事前已警告我不要被其他血族发现,我却未听您警告,放任好奇心驱使我偷看酒宴。被子爵发现后,不仅让自己受罚,还害您名誉、地位大损,论戒律,我本该被处以死刑,岂料父亲不计前嫌为我求情,才免了死罪,得来寻找圣器的惩罚。

我的血肉之躯是生父母所给予,死神前徘徊的生命是您所给予。

很高兴您开始用E—mail,这速度可比书信邮寄快得多。

愿父亲一切顺利。

您的安丽斯·乔。

吃过午餐以后,酒店的工作人员把一个精致的盒子交给了我,并说这是昨晚将我带来的先生送给我的,我问他是否还在,预料之中,工作人员立即摇头。

本以为没有钥匙,盒子是打不开的,但我将乔凡尼末日蓝宝石镶进盒上的暗槽时,盒子轻而易举地开启了,难怪我并没有找到锁孔,丹尼尔是个聪明人,也许盒子里放的又是另一件珍贵的圣器。我笑了笑,掀开盒盖,看见盒子里装有一支雕饰精美的手枪和几颗银灰色的子弹。

受过保守教育的我,自然是很没出息地被惊吓到了,我把它往床上一扔,就像个没有勇气的恐怖分子,天知道在这二十四小时内我还曾与别人密谋犯罪杀人。想到这里我就不免心寒。

丹尼尔给我手枪大抵是为了让我有足以保护自己的资本,但同样的,也证明他不会永远帮助我,在我遇到危险的时候得想着自救。

可怜的米落是不是被杀了?这也是她该得的。想到她在计谋成功后欲图杀我的目光,我就觉得一阵恼火。

我回到床边拿起冰冷的手枪,蓦然想到,也许这的确是我应该准备的,往后我不知会遇到多少“马尔斯”和“米落”,到那时不是我解决他们,就是自己横尸街头。丹尼尔是对的。

在接下来的几个小时内,我愈加明白了武器的重要性。

不晓得李斯特夫人如何得知我在巴黎,竟亲自来访,邀请我住进她在凡尔赛宫附近的宅邸。她一身酒红色礼服款款而来,五星级酒店竟让人感觉容不下如此贵客,她的到来折煞了一切,把酒店的金碧辉煌衬托得一文不值——那时我就是这样想的。她属于繁华的贵,而非庸俗的富。

这是骨子里透露的王族气质,我听说她曾是伊丽莎白二世时期的贵族小姐,与女王多多少少有点亲缘关系,那个时代里王公贵族间血友病横行,她是家族里唯一幸存的后代,生得一副惹人疼爱的脸蛋儿,成年后更是亭亭玉立。作为贵族,她无疑是幸运的,爱什米尔嫁给了自己所爱之人——李斯特王爵,直到三十岁时意外得知丈夫是血族,义无反顾地要求得到了他的初拥。

漫漫岁月中,她也许不过是他短暂的消遣,当他虚伪的面具被揭下时,爱什米尔却没有闪躲,而是扯下衣领,要求了痛苦至极的一吻。

李斯特王爵有过前任妻子,他看着她们老去、死去,心上却无一丝牵挂,对于一个永生之人来说,感情用事会毁了自己的生活,他不懂爱。

他与爱什米尔相识,与她约会,与她讲情话,向她求婚,在他看来只是一小段故事,一小段“罗密欧与朱丽叶”式的辛酸史,是他自编、自导、自演的人偶剧。

爱什尔米对于永生没有丝毫的犹豫,这让他动心了。李斯特彻底爱上了她。

对于冷血动物来说,拥有感情是一件很难的事。但他感觉到了,他吻向她时感觉到了那铿锵的心跳,他忘不了那种没有了韵律的乐章,就仿佛那是他自己久违的心跳。过于沉浸在幸福中,他甚至忘记了她的心跳是在何时停止的。

很快,爱什米尔就成了他的同类,两人有大把的时间可以挥霍,就像童话故事结尾的“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了一起”,而且是永远。

李斯特夫人在去往宅邸的路上把她和王爵的故事告诉了我。

“你也许会说,我可真像个老太婆,罗唆了这么久。只有你真正尝到这种滋味时才明白。他让我永生,却将我独自留在孤独的旋涡里……”李斯特夫人的眼里闪动着透明的光泽。

我看着刚才还把酒店里的工作人员惊得不知所云的贵妇人现在竟如此忧伤,心里很不是滋味,又无言以对,只好沉默。

他们没有孩子,李斯特夫人说男性血族的精子死亡率是百分之百。

“我也从未奢望过。本想与他享受永远……但,我们还是拥有了孩子。”

我没有明白她的意思。

“共同的创造,我们一起初拥了一个少年。”

17.安丽斯

李斯特夫人还来不及告诉我其他的事,车就到达目的地了。

这是一套带泳池和花园的西班牙式风格独栋别墅,宏伟而气派,价值不菲的雕塑立在进门处,是维纳斯女神与丘比特玩耍的景象,栩栩如生,无疑是爱的象征。

李斯特夫人不能多晒太阳,所以她很快就披着斗篷走进了室内,我跟随着她进宅,发现屋内设计更是巧夺天工,主色调为象牙白,大落地窗配灰色纱帘,中央有一螺旋状扶梯直通楼上,我上前细看那栏杆时,发现几个明显的烙印在上面,我用手去碰,感觉那纹路印得很深。

“祝你在凡尔赛过得愉快。”李斯特夫人迈着迟缓的步子离去,大抵是去休息了。

管家把我带到一个宽敞明亮的房间,告诉我有事请摇铃吩咐,我叫他离开了,然后扑倒在床上休息了一阵儿。昨日的惊险历历在目,我怎么会忘。

我从行李箱中摸出那把手枪,幸而我曾迷恋过战争电影,很快就摸透了它的结构。枪里没有子弹,但盒子里有十发银质的子弹。米落说过,银质子弹对血族有极小的杀伤力,但可以让血族暂时丧失攻击力。他特意给我银质子弹,一定是为了保护我不被血族伤害。丹尼尔,他到底是什么人?我清楚地明白普通商人可不知道这些,没有再让自己相信他说的“迷路商人”之类的鬼话。

我大概睡了两个多小时,被敲门声叫醒了。门响了三下我都没有应——我正迷糊着,过了十秒,只听有人说“小人进来了”,门就开了。这时我看见管家带着一群人进来,是的,确实是一群人。

“小人依夫人的吩咐,需要给小姐裁制一身礼服。”管家很礼貌,如果他不是个秃顶的老头儿,他会更受欢迎。

“现在?”

“是的。”

这群人很快就忙碌起来了,量身的量身,裁布的裁布,还有人在桌边整理化妆包。

“请问,这些……是为什么?”我一边抬头允许她们为我量腰,一边向管家询问。

“啊,是这样的,今晚有社交活动,夫人希望您也一同出席。”

客随主便,我显然没有理由拒绝。

量身以后的三个小时,他们真的折腾出了一件礼服,是真丝的维多利亚式礼服,大朵绚烂的玫瑰由腰部蔓延到肩上、背上绽放着,金橘色是底色,祼肩的款式多多少少有些魅惑的感觉,长袖上簇拥着层层叠叠的繁琐的荷叶边,穿在身上有些沉重,腰后仿日式的结拖到了地上。脚上搭配的是白色的鱼嘴鞋,迫于我的要求,管家把它由高跟替换成了平跟——我对自己的身高一直都有自信。

下楼的时候我被绊了一下,险些摔下楼,慌乱中我抓住栏杆,身后突然有些细微的响动,我正打算回头,却被管家生生挡了下去:“小姐,夫人还在等着。”

我的视线被他挡住了,并且我清楚地意识到他在掩饰些什么,所以我乖乖地下楼,毕竟“敬酒不吃,吃罚酒”这话是有道理的。

到了客厅以后,李斯特夫人已经不耐烦了:“布温,时间可不是用来浪费的。”

“是小人的过错,束腰花了些许时间。”管家恭敬地弯腰。

束腰……这确实花了一段时间,现在我的腰很僵硬,我不得不挺直了背,这种流行的瘦腰方式真是折磨人,就像裹脚一样不可理喻!

“安丽斯·乔,我得告诉你一些事情,既是希望你帮我,同时也对你自己有好处。我们先上车!”我一拿起包,就被李斯特夫人拉了出去。

上车后,她告诉我,她的孩子,也就是她与王爵共同初拥的少年,叫作吉姆·李斯特,他拥有魔魂戒指。

“我是几天前才查到的,这也是我叫你来的原因,既然你已经找到了两件圣器……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她不理会惊讶的我,继续说,“你知道魔魂戒指吗?”

我当然知道,我对血族圣器的资料已烂熟于心。

魔魂戒指,大地裂出的深渊中发现的宝石戒指,散发着紫色温和的光芒。它能控制人的思想,对血族成员同样有效,但是戒指的灵魂本身是邪恶的,所以佩戴戒指的人,容易被引发邪恶欲望。

“他有什么邪恶欲望?”我猜到了李斯特夫人的目的,她希望我帮助她拿走吉姆的戒指。

李斯特夫人赞许地点点头:“你很聪明。吉姆意外得到了魔魂戒指,他利用它得到了一切,权力、地位、爵位,但他并没有因此满足,他像你一样,也在寻找血族圣器,但似乎又不一样,吉姆寻找圣器是为了王位,你是为了生存。”

“王位?”我不免惊讶,“这和圣器有什么关系?”

“找到二十七件圣器,就将是整个血族当之无愧的王。”李斯特夫人补充道,“你也不例外!”

我被震惊得哑口无言,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王?这个位置我做梦都不敢想。

“毋庸置疑,派遣你寻找圣器的亲王是有心为难你,他决不相信人类有能力找到所有圣器,但我相信你,条条大路通罗马,有心做一件事,怎么会不成功?”李斯特夫人眼中的坚毅让我相信了她,她继续说,“我只要你帮助我拿走他找到的两件圣器,让他不再受魔魂戒指的迷惑。”

“两件圣器?”我再度被震惊。

“是的,受魔魂戒指的诱惑,吉姆亲手害死了他的父亲,偷走了战争大衣。我想,这件圣器你也知道吧?”

确实。战争大衣,由一个战场步入下一个战场,由一个王座迈向下一个王座,梵卓族在血族是征服与战争的象征,这是专门为战争而创造的统领外套,主要是由秘银丝与亚麻编织的,外层是薄薄的犀牛皮,双手上的秘银护腕极为沉重,所以普通血族穿起来会十分吃力。由于衣服存世量稀少,所以被梵卓族定为圣物。

李斯特夫人的脸涌上阵阵哀愁:“我们的孩子,不应该这样的,他必须找回他的理智,王爵死去的那一天,他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吉姆完全疯了,魔魂戒指使他变得丧心病狂!”

“李斯特夫人,有一点我不明白,战争大衣是梵卓族亲王所拥有的东西,为什么会……”我礼貌地询问。

“说来惭愧,当年王爵也曾是专注于寻找圣器,他从亲王宫中偷得了战争大衣,少有人知战争大衣早已从梵卓族血族王座上消失。王爵把它藏匿在很隐蔽的地方,但吉姆却轻而易举地找到了,这得益于那枚戒指。”

“论年龄与资历,您都比我更有能力夺到圣器,而且……”我不再往下说。

“你想说,我不仅能找回从前的吉姆,还能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两件圣器,对吗?”李斯特夫人微笑着注视我,“我对动荡不安的日子没有丝毫兴趣,拥有血族圣器绝对是个错误,一旦被人盯上,迎来的可是一场血雨腥风,我不再是个热爱冒险的人,我活了好几个世纪,已经是个老人了,即使我容颜依旧。安丽斯·乔,当你的心老去时,也会明白曾想要得到的一切到最后都不重要了。年轻时候费尽心机去夺取的东西,事实上在未来的自己心里是一文不值的。”

“这是我选择的路。”我淡淡地回了一句。

“对,该是你走的路。”李斯特夫人的眼里闪烁着睿智的光,“今晚的舞宴,你会见到吉姆,一口气拿下两件血族圣器,以你的性格,一定不会错过这个机会吧?”

我笑而不语,手却隔着包抚摸着冰冷的手枪。

下车的时候,天空中飘起了小雨,我裹紧身上的披肩,拎着包快步走进了会场。门边的服务员为李斯特夫人与我拉开门,我看见场内一片明丽,灯光闪耀着金色的光,有如白昼。

我从未出席过这样的舞宴,对各类事件都感到好奇,包括食物。我忘了有多久没吃东西了,我尽量让自己端蛋糕的动作优雅一点,再优雅一点,这倒是没什么顾虑了,我只是担心吃得太多束腰会一下子绷开——我一直这样觉得。

李斯特夫人一进会场就不见了踪影,按理说,她那酒红色的礼服是分外显眼的。我转了个身去寻找她,不料撞上了一个人,蛋糕也倾了上去。“对不起……”我连忙找纸巾。

“没关系。”那人拿出纸巾,自己擦净了西装上的奶油。

我抬头去看这个比我高了一头的男子,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妖魅的脸,嘴角还残留着戏谑的笑:“美丽的小姐,有兴趣共舞一曲吗?”

“啊……”我一时有些不知所措,眼角余光四下里寻找李斯特夫人,“对不起,先生,我在找人。”我努力让自己的法文语句不那么生疏,以及不那么无礼。

“这真是太可惜了。”那人失望地皱了皱眉头,从服务员的餐盘上端走了一杯白兰地,“小姐是哪家的名媛呢?”

“我不是什么名媛,我叫安丽斯·乔·托马斯。”

“令尊是罗伯特·托马斯吗?”那人微微吃惊,大概是奇怪罗伯特为什么会有个人类女儿。是的,我面前的人,毫无疑问是血族,舞宴上有人类,但我很快就能区分出他们。这个人,形貌姣好,皮肤苍白,握着酒杯的手指细长,指甲有如水晶般透明。他端着白兰地,却一口都没喝。

“是的。”我想,在一个血族面前没有必要隐藏这个事实。

“在下能称小姐为‘乔’吗?”他笑着问,并且优雅地摇晃着酒杯。乔,那个人也是这样叫我的。

虽然有几分不情愿,但我还是点了点头。

“荣幸之至!”

“吉姆,原来你在这里!”刚才我寻觅许久都不见踪影,现在又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酒红色身影突然闪到我面前,朝着我对面的人说话。

原来他就是吉姆·李斯特!

“母亲,我得去换件衣服,这位小姐不小心把奶油倾在了我的衣服上,这种味道我不喜欢。”吉姆吻吻李斯特夫人的手,“但愿您今晚过得愉快。”说完,他像幽灵一般翩翩而去。

吉姆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李斯特夫人拉住我问:“你看见他的戒指了吗?”

“没有……我没有注意。”我如实回答。

“邀请他跳舞,让他对你产生好感,你要表现出对戒指有兴趣的模样,想办法让他把戒指取下来给你看,再换成一枚假的还给他!”李斯特夫人把一样东西塞到我手里,以触感来说,是枚戒指。

“如果他不答应呢?或者他对我的要求置之不理呢?”我摊开手,看见了这仿真的戒指,和圣器图片上的魔魂戒指一模一样,纯金打造,镶嵌紫色的钻石,只是少了那温和的紫光。

“他会答应的,舞宴时,作为绅士是不能拒绝女士的邀请的。你会跳什么舞?”

“让我想想——华尔兹和狐步舞。”

李斯特夫人叫我留在原处等吉姆,她则去吉姆的住所寻找战争大衣。

我体内的细胞兴奋地骚动着。两件血族圣器,对我来说这是个很大的诱惑。

按计划,吉姆回来时我邀请他跳舞,他果然没有拒绝,牵着我的手步入舞池。乐队奏起悠扬的舞曲,吉姆带着我跳起华尔兹,我的动作虽有些僵硬,但足以应付差事。我注意到他的右手无名指上戴着魔魂戒指,心头震颤了一下。得来全不费工夫!那枚戒指仿佛有生命一般,钻石周围包裹着一层柔和而缥缈的光,如同包裹着一个重要的灵魂、珍宝似的生命。没有人会感觉到它的危险性,因为它很美,看上去对人无害,如果不是了解它,我也会被它吸引,被它美轮美奂的外表吸引。

“这枚戒指真美。”我说着,竟不知这是假意还是真心的感叹。

吉姆笑而不语,这让我格外紧张。吉姆的微笑在璀璨的灯光下分外耀眼,他仿佛早已看透我的心,知道我下一步会说什么,知道我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他用那种眼神看着我,挂着邪魅的笑,仿佛隔着无形的放大镜审视着我,透彻的光芒打到我身上,把所有秘密暴露出来,让我的心思无处可藏。

我不敢再说话了。

一曲终了,我们从舞池下来,吉姆给我端了一杯甜酒。“戒指很漂亮吗?”吉姆突然伸过手来问我。

“当然。”我呆呆地看着他,不知道他要干什么。

吉姆出乎意料地把戒指取下来递给了我:“很多人都说喜欢它。”

我狐疑地看着他,竟不敢接。

吉姆晃了晃手:“一般人我可是不让他碰的。”

我接过戒指,感觉到了一股暖意。不过,这真是不合常理,吉姆怎么会把血族圣器轻易给别人呢?他连父亲都敢杀,怎么会这么掉以轻心呢?难道他不担心戒指会被调包吗?莫非他有什么隐藏着的目的?我的心狂跳不止,在这样的人面前,我实在不敢做什么小动作,直觉告诉我,在他笑容的背后,是极深的城府。

我乖乖地把魔魂戒指还了回去,吉姆优雅地戴上戒指,很清楚地对我说了一句:“你是抢不走的。”然后,他牵起我的手,在手背上烙下冰冷的一吻,“恕我失陪!”随即离开,就好像刚才说那句话的不是他。

“你是抢不走的。”此话幽幽飘进了我的耳,被无限放大。说这话的时候,吉姆的笑像罂粟花一般妖娆,却绽放得恰到好处。

我狠了狠心,追上吉姆,却反倒是他先开口:“我们能谈谈吗?”容不得我拒绝,他就扯着我的手走向休息室。

封闭的室内未开灯,熏香的气息不断涌入我的鼻腔,手腕上的冰冷温度退去,冷不防身后滑来一把椅子,我一个踉跄跌在柔软的坐垫上。

“真是礼貌的待客方式。”我咬着牙说道,突然被暗里伸出的麻绳五花大绑捆在了椅子上。

“谢谢夸赞。”吉姆打了个响指,黑暗瞬间被微弱的蜡烛光芒取代。

“我知道,你也在寻找血族圣器,并且你已经找到了两件,识趣的小姐是会乖乖地将东西交出来的,打打杀杀不适合你,瞧那双嫩滑白净的手……”吉姆鬼魅的笑再度显露。

我不说话。一是无话可说,我既不能屈服,也不能挑衅激怒他;二是我相信李斯特夫人会来救我。

“乔,你会乖乖听话,对吗?”我看见吉姆抬起他的手,温和的紫光在他的手指上闪烁着,迷离了我的眼。

魔魂戒指的能力之一,是控制别人的思想。念及此,我不多加思考,凭着最后的动力狠狠地撞在了椅子的扶手上,昏迷前,我祈祷李斯特夫人早些赶来。

我醒来的时候,身上不知被泼了多少桶冷水,这可怕的温度使我很快开始浑身发抖。

“你醒了?”我听见了李斯特夫人的声音。

“李……”我欣喜地睁开眼,简直不敢相信面前的一切,李斯特夫人正与吉姆坐在一起,两人面前还放着乔凡尼末日蓝宝石戒指和该隐左手!

“瞧瞧,你不告诉我,我也能找到它们。小可爱,你说,我该怎么处理你呢?”吉姆的笑很恶心,至少我这么认为。

“被你这种猥琐的人称作‘小可爱’,让我感觉特别恶心!”我用中文骂道。

“虽然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但你说这话的神情我很喜欢。”吉姆强行扳过我的脸,作势要吻,我像罗丝对待她的未婚夫那样,吐了吉姆一口唾沫。

吉姆被这一动作惹恼了,一抬手就把我的脸打到一边,李斯特夫人忙拿着手帕给她的儿子擦脸。

“你为什么骗我?”我问李斯特夫人——哦不,我该直接称她的名,如果道姓是对她的尊敬,那么现在我已不需要这样做了。

“你可真不够聪明,托马斯小姐,我怎么可能会伤害我的孩子呢?”爱什米尔对她的儿子行了亲吻礼,“吉姆一直是我的宝贝儿子。”

“你讲的故事也是假的?说得真动情啊!你可以去好莱坞了!”我挑着眉头揶揄道。

“这是我明年的目标。”她迎着讽刺往下说,“在你死之前,我倒是可以把真相告诉你。战争大衣我们确实有,是吉姆利用魔魂戒指从梵卓族亲王手上正大光明地得来的。战争大衣存世量稀少,但梵卓族王室拥有三件,一件毁于圣战,一件封于地室,一件常年迎战。亲王亲手将地室的那件给了吉姆,并毁了地室,大臣们都以为又一件战衣被毁,可怜的亲王被戒指拿走了记忆,也被蒙在鼓里,这本该是完美的结局……”

“但你的父亲,罗伯特·托马斯,他知道战衣的去向,不巧的是,他也要战衣……”

吉姆抢过了爱什米尔的话头,接着说:“你的父亲找上门来明抢战衣,杀死了我父亲!”最后一句话,是他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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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代的她为复仇而选择灭亡,是浓烈的爱,还是深刻的恨?再次睁开眼时,她发现自己居然重生成为了陌生古代的丞相府嫡出千金。由于母亲早亡,姨娘和庶出的姐妹恶毒陷害,最终死亡。重生的她拥有了驾驭风的能力,生活虽然一帆风顺,但是却总感觉少了些什么。他是体弱多病的九皇子,与世无争,却屡次遭人暗算,看破人生。遇到她后,总是扮小可怜,扮柔弱,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他是前世的爱人,却因为隔离而疏远,今生是否一如前世般如花似梦。前世的恩怨纠葛,今生的爱恨情仇。如果这就是爱情,那么我愿意尝试。看女主如何自力更生,智斗小人,轻松生活。精彩抢先看片段一“我美吗?”方非婧站在十七楼楼顶,对着拿着手机站在楼下的新郎赵梓默问道,唇边带着让人看不懂的笑容。楼下围着的是看热闹的群众,其中有几个是因为担心呢?“美,很美。婧儿,你在楼顶干什么?危险,听话,下来啊。”赵梓默急切的声音中带着显而易见的恐慌,周围的吵嚷声更让他的心里不安。“呵呵,既然这么美,你很高兴吧。再告诉你一个让你更高兴的事,好不好?”“婧儿,你要说什么下来说好不好?我去接你。”“我怀孕了呢。都快三个月了,怎么样,很高兴吧。”她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真的吗?婧儿,我要做爸爸了,我真的要做爸爸了,是我们的孩子,哈哈。你先下来好不好?”虽然很高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的慌乱越来越多。非婧朝下看了一眼:“好啊,当然好,现在我就下来,这是送给你的礼物呢,你可要一辈子记得啊,呵呵。”说完她便纵身往下一跳。身影像一片雪花,美丽异常。“不,不…”他飞快的向前,却没有接住,只来得及听到最后一句“喜欢吗?最重要的东西被人毁掉的感觉,你可要好好品尝啊…”片段二三年之后的再次回归,好像大家都不是很欢迎呢,这一批又一批的杀手还真是不辞辛苦,前赴后继的不怕死啊。“主子,你先坐好,我去解决”似梦柔和的声音响起。“嗯,去吧,我先睡一觉。”软软又无害的音调回答道,只是声音越来越小。…“主子,好像不是找我们茬的,杀错了…”“哎,为这些可怜又没运气的娃子们默哀,可是最可怜的还是我们,居然直接由主角变成打酱油的了”如花俏皮的回答道。“那是来杀谁的?”软软的声音带了一些趣味。“那边那个马车里的。”似梦无奈的说道。“好吧,去叫他们给钱,劳务费。”洛之水最后结尾。片段三“为什么?”不知不觉她就问出来了,同时周围的人也开始回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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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心食谱》精选了近百种养心食谱的做法,你能在短时间内享用色香昧美的养心菜肴。这里既有大众熟悉的传统菜式,也有名厨新近的创新品种,种类齐全,制作简单,操作方便,内容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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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适治学讲演集·提高》收录胡适先生不同时间、不同地点关于治学方面的讲演,内容详尽充实,原汁原味地再现一代大师的讲演风采,还原当时中国社会的风起云涌,让我们领略特定时代风口浪尖上催生的伟大思想和智慧结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