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23300000017

第17章 不屈的生命(16)

这种情况发生后,其他的印第安人都十分恐惧。他们一边大声叫喊着,一边朝森林奔逃,脚步急促、神态慌乱。

现在的布克和恶魔并无二致。那群印第安人在前面跑,它就在紧跟其后。

他们惊慌地奔逃着,就在要脱离险境时,谁知布克却跑到了他们前面。然后,布克调转身子,用对付麋鹿的手段来对待他们。等它玩够了,再把他们全部杀死。

对那群印第安人来说,这一天是他们所有人的祭日。

战斗结束了,布克也筋疲力尽了。它拖着摇晃的身体,慢慢地走回营地。此时的营地满目的凄凉。

走进木棚,布克看到了皮特。皮特被杀死在毛毯之中,死时的惊讶依然凝固在他的脸上。接下来,它寻找桑迪,可找遍了木棚,都没有发现任何踪迹。

桑迪在哪儿?布克的心中非常着急,就在它原地打转的时候,看见地上有一条血痕。于是,它一路向前嗅,最后来到了一个深潭边。

布克停下脚步,发现了司奇德的身影。司奇德曾为自己舔过伤口,但现在,它的头和前脚都泡在了潭水中,成了一具冰冷的尸体。就算是到了生命的终点,它也做到了恪尽职守。

那道血痕延伸到深潭边,就消失了踪迹。布克寻找了很长时间,依然没有看到桑迪。

其实,桑迪就在深潭里。槽形洗矿机排出的水污染了潭水,以至于现在的潭水非常浑浊,简直和泥地相差无几,这样桑迪的尸体就被隐藏在其中了。

这件事情让布克的心中万分悲痛。接下来的日子里,它除了坐在潭边,就是在营地里不停地晃荡。在潭边的时候,它非常安静,一坐就是整整一天。

尽管始终都没有找到桑迪的踪迹,但是,有一点布克十分清楚,那就是桑迪再也不会回来的。

桑迪的离去,不仅让布克的精神遭受重创,而且还让布克的心变得异常空虚寂寞。那种感觉和饥饿有点相像,可又不完全相同。因为饥饿的空虚可以依靠食物来填补,但寂寞的隐痛,却没有什么食物可以消除。

很多次,当布克在营地晃荡的时候,会突然停下脚步,沉默地看着那些印第安人的尸体。

也只有在此时,那种寂寞的隐痛才不再折磨它。一种自豪感从心中油然而生,而这种感觉是从不曾有过的。

现在,自己竟然把这些人都杀死了,他们可是人类啊,地球上最高贵和最聪明的动物。

布克十分好奇。它用鼻子闻着他们的尸体,神情中不免带点得意。

杀死他们怎么那么容易呢?布克有点难以置信了。就算是杀死一条爱斯基摩犬,也没有这么容易啊。

同时,它也弄清楚了一件事,那就是人类如果没有武器在手,一点都不值得害怕,真正让自己害怕的是他们手里的那些弓箭、长矛、棍棒。

天黑了,月亮高高地挂在夜空,月光透过树梢洒落下来。

布克的心中充满感伤。它静静地坐在水潭边,很长时间都保持着同一个姿势。它的眼中没有焦距,思绪也不知飘到了何处。

忽然,四周一股气息的流动让它警觉了起来,耳朵也随之竖立。这股气息让布克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这时,一声嚎叫远远地传了过来,声音又高又刺耳。紧接着,同样的声音又响起一片,正好与之前的嚎叫声相呼应。

听到这个声音后,布克的身体直立,精神也为之一振。它仔细地聆听着,几次之后,它终于搞明白了,那是隐藏在自己的心底的另一个世界的呼唤。

于是,它走到空地中间,十分认真地听着。是的,就是那种记忆中的呼唤,它由不同的音调混合而成。现在,那声音回响在夜空,对布克的吸引力,也超越了以往任何时候。

在这个世界,桑迪是布克唯一的牵挂。桑迪的死亡让它再也没有一丝可留恋的了。于是,它决定听从那声召唤。

印第安人为狩猎,鹿群为迁徙,虽然目的各不相同,但他们的目的地却都是布克所在的山谷。同样的,狼群为了捕获食物也来到了此地。此时,夜空中的月光倾泻而下,笼罩在那片充满溪流和森林的旷野上。而狼群正穿过那片旷野,它们不停地前行着。他们就像是一股涌动的潮水,泛出银色的光芒。

那种召唤声第一次在布克耳边响起的时候,它就十分清楚,这一天早晚都会到来。于是,它就站立在山谷的中央,静止不动就像是一尊石像。它在等待着那群野狼。

§§§第五节投身森林

那群野狼来到了山谷,与此同时,它们也看到了站在当地的布克。身躯高大的布克表现出来的沉着、冷静,让它们一看之下不禁心生畏惧。所以,它们没有贸然行动,布克也没有动。

它们就这样对峙着,过了好长时间,还是狼群先有了行动。其中的一匹狼跳了出来,正对着布克就扑了上去。

这匹狼是狼群中最勇猛的一匹,可是布克比它还要勇猛。眼看那匹狼扑向自己,布克并没有躲闪,而是迎了上去,一口就咬在对方的脖子上,反击的速度非常迅速,就像是一道闪电划过。之后,它就退回到原来站立的位置,还是保持以前的姿势,一动也不动。

那匹狼的脖子被咬破了,在疼痛的刺激下,它再也站不住了,在地上不停地翻滚着。接下来,狼群中又先后走出三匹狼,虽然它们攻击的方向都各不相同,但是结果却都无一例外,最后都以失败告终。

而这些失败,让整个狼群震惊不已,同时也感到愤怒至极。它们要打败对手的愿望是如此的强烈,以至于一起攻了上去。它们的数量虽多,可是在进攻的过程中,却毫无秩序可言,这样一来,不但没有任何效果,反而给它们自己造成了障碍。

布克以后腿为轴心,不停地转动着身体,速度飞快,反应敏捷。在它的旋转下,无数的幻影出现了,而且边跳边咬。

布克在严防死守的同时,且战且退,这样,它就不至于腹背受敌了,最后,它退到了河谷中。河谷里有一堵堤岸,堤岸很高,是由砂石堆砌而成的。布克就在堤岸前面停下脚步。

堤岸上有一个角落,形状就像是个直角。布克看到这个角落后,就快速地退了进去。以此为屏障,它的左右两面和身后的安全就都有了保障,它只要专心对方前面的进攻就可以。

布克占据的地形对自己十分有利。在它的掩护下,布克攻守自如。还不到半个小时,由于不敌,狼群不得不退却了。

现在,那些狼形态各异,有的伸出舌头,长长地吊在外面;有的竖立起耳朵在地上躺着,呼吸紧促;有的站在远处,紧盯着布克,十分安静;有的则在以潭水解渴,神情非常急切。

它们就这样僵持着,一段时间以后,从狼群中走出一匹狼。它的身体又瘦又长,身上的毛发是灰色的。它脚步缓慢地走向布克,神态十分友善。

布克一眼就认出,它就是那条曾和自己一起奔跑的狼。当时,它们跑了一天一夜。

那条狼的口中发出呜呜的哀叫声,作为回应,布克也跟着发出同样的声音。过了没有多长时间,布克和那匹狼就又亲密了起来,用鼻子相互碰触着。

能够重逢,让它们彼此的心中都充满了欢喜。就在这时,又有一匹满身疤痕的老狼走了过来。一看到它靠近,布克马上从喜悦中回过神来,一边大声嚎叫,一边拉开架势,准备迎战。

让布克意想不到的是,那匹老狼不是来和它战斗的,而且为了表示亲切,它和布克相互嗅闻着鼻子。

这之后,那匹老狼就坐在了地上,上半身直立,头抬得很高,然后它就对着天空大声地号叫着,声音徐缓持久。紧接着,其他的狼也随声应和。

此时此刻,那种神秘的呼唤离自己是那么近,布克的心中异常激动,于是它也蹲坐下来,发出长嗥。

等它站起身来之后,那群野狼马上围了过来。虽然它们都曾是布克的手下败将,但是现在,它们都在用鼻子的碰触来表达它们的感情,态度既友好又野蛮。

接下来,那匹老狼也站了起来,一边高歌,一边向森林跑去。在它的带领下,其他的狼也唱起群狼的嗥歌,紧紧地在后面跟随着。

布克也和它们一起奔跑着,嗥叫着,肩并肩,步伐一致。它们的身形渐行渐远,它们的高歌也随之慢慢减弱,最后都消散在森林深处。

布克的故事,到现在也要接近尾声了。

过了没几年,叶海特人发现,在他们居住的森林里,野狼的种类有了新的变化。有些狼的头和嘴巴上都出现了棕色的斑纹,它们的胸口处还有很多白色的毛,呈条状分布在胸口的中央。

在叶海特人的部落中,还有一个十分神奇的传说。传说的内容是森林中有一个“狗魔”,带领着狼群四处奔跑。

对那只“狗魔”,他们恐惧万分,因为它不仅抢夺他们的猎物、咬杀他们的狗,而且就算是他们最勇猛的猎手站到了它的面前,它也不会流露出一丝害怕的神色。

故事说到这里,已经让人不由得害怕了,但更可怕的还在后面。当叶海特人族的猎手出去打猎时,有的再也没有回来,有的虽然被找到了,但是他们的喉咙却被割破了。同时,他们的族人还发现,死去的猎手周围留下了一种脚印,这脚印十分巨大,雪地上的任何一只狼都没有它大。

如果叶海特人要去打猎,有一个山谷,对他们来说是禁区,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胆量走进去。

到了晚上,点燃火堆,妇女们都围坐在地,当她们闲聊的时候,只要一说到那个“狗魔”和山谷,她们的心情就会非常伤感,怎么也控制不住。

每到夏天的时候,那个山谷就会有客人到来。它不仅长相奇怪,而且行为也很让人费解。它的外貌和狼十分相像,但细看之下,又不完全相同。它来到之后,会走到一个深潭边,并且蹲坐在那儿,认真地思考着什么,很长时间地之后,它才大声吼叫,声音徐缓持久,而且充满悲伤。一声过后,它就转身离开了。而像这样的单独行动,并不是经常的事情。

秋天来临,晚上的时候,为了捕获猎物,狼群走进了山谷。夜空的月光,洒下一片凄清寒冷。月光下,布克跑在了狼群的最前面,那骄傲的样子,就像个首领。它放声歌唱,歌曲雄健浑厚,来自原始世界。这歌声传遍了整个山谷,是狼群之歌。

作品赏析

《荒野的呼唤》讲述了一只名叫布克的狗的故事。布克经过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的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布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小说既是写狗,也是写人,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向人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如小说中的布克那样的物种),才有生存的可能。在小说中,作者将充满冒险和野性的淘金生活以及在这种特殊环境中“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表现得淋漓尽致。作品笔力刚劲,语言质朴优美,抒情非常浓郁,情节富于戏剧性,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达到了完美的结合。

老人与海 / (美)海明威

作家档案

海明威(1899—1961),美国小说家。生于芝加哥市郊橡胶园小镇。第一次大战爆发后,他赴意大利当战地救护车司机,被炮弹炸成重伤,回国休养。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以战地记者身份重赴欧洲,并多次参加战斗。战后客居古巴,潜心写作。1954年获诺贝尔文学奖。卡斯特罗掌权后,他离开古巴返美定居。晚年因身上多处旧伤复发,百病缠身,于1961年7月2日在家中用猎枪自杀。

海明威被誉为美利坚民族的精神丰碑,并且是“新闻体”小说的创始人,他的笔锋一向以“文坛硬汉”著称。最能突出反映他创作特色的,是作品中大多数人物都有颇带孤独感的内心独白,即长篇的心理描写。从思想意义上看,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存在着悲观主义色彩,海明威因此被人们奉为战后“迷惘的一代”的代表。海明威的写作风格以简洁严肃著称,对美国文学及20世纪文学的发展有极深远的影响。代表作有《老人与海》《太阳照样升起》《永别了,武器》《丧钟为谁而鸣》等。

饱经沧桑的古巴老渔夫桑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终于独自钓上了一条大马林鱼。这条马林鱼体型巨大,把老渔民和他的小船拖到了海洋中心的深海处,老渔民经过三天三夜的顽强战斗,忍受孤单、疼痛和饥饿,终于把马林鱼杀死,绑在小船的一边。但在归程中,却遭到了鲨鱼的凶猛袭击……

依然没有钓到一条鱼!八十四天过去了,桑地亚哥老人独自驾驶着小船在海上漂流着,一无所获,尽管这儿是墨西哥湾中鱼类群集的暖流地带。有个男孩曾经陪他在海上漂流了四十天。眼看一天天过去了,一条鱼都没有钓到。男孩的父母沉不住气了,他们对男孩说,桑地亚哥肯定是被上帝惩罚,倒了霉了;同时他们还让男孩离开桑地亚哥,跟着别的船捕鱼。没有办法,这个男孩只好离开了老人。说来奇怪,自从他上别的船后,第一个星期就逮到了三条鱼,而且还都是好鱼。虽然逮到鱼让男孩很高兴,可是看到老人每天都空手而回,他心里却很不是滋味。于是,老人出海回来后,他总要去帮老人收拾船上的东西。他帮忙拿钓索,或者鱼钩、鱼叉还有帆。这条帆缠绕在桅杆上,上面有很多补丁,都是老人用面粉袋补的。在别人看来,这许多的补丁让收拢后的帆看起来就像一面旗子,只不过是一面象征着永远失败的旗子。

岁月留下的痕迹已经蔓延到了老人的脖颈,使他本就消瘦的身体更显憔悴。在热带海面上捕鱼,要长期经受太阳光的反射,所以,老人的两边脸都已经有了褐斑。这些褐斑是良性皮肤癌变,它们顺着他的腮帮向下延伸。他的双手布满伤痕。这些伤痕都是他以前拉大鱼时被绳索勒的,看起来既深又古老,就像是沙漠中被侵蚀的地方。只有他的那双蓝色的眼睛,像海水一样,欢快而又好胜。除此之外,他的身上到处都给人一种古老的感觉。

这一老一小刚拿着东西爬上岸,男孩就对他说:“家里挣着了点钱,我可以跟你一块去捕鱼了,桑地亚哥。”

男孩很喜欢老人,因为是老人教给他如何去捕鱼。

可是老人并没有答应男孩:“不,你还是跟着他们吧。他们的运气好。”

“你忘了吗?”男孩说。“有一次,八十七天我们一条鱼都没逮到。可是之后,连着三星期,每天都有鱼上钩,还都是大鱼。”

“我没有忘记,我也知道你离开我不是因为担心打不到鱼。”老人回答说。

“我还是个孩子,爸爸让我离开,我不能违抗。”

“你就该这么做,我都知道。你没有错。”

“是他担心会打不到鱼。”男孩说。

“可是我们都有信心啊!你说是不是?”老人反问道。

“没错!来,在我们把你的这些东西拿回家之前,我先请你喝杯啤酒,如何?就在露台饭店!”孩子对老人说。

“好啊,反正我们都是渔夫。”老人答道。

同类推荐
  • 争婚

    争婚

    闽家兄弟反目,关她什么事?为什么她要被骂是祸水?如果早知道那天会遇到闽家熠,周沫死也不会替人去军区演出。一见误终身,已经谈婚论嫁的男友提出分手。早就放弃她的周家又接她回去,没问她一句婚事就已经安排好了。“我答应。”她反抗得了吗?闽家和周家紧紧攥住了她的软肋。【片段一】周沫穿着洁白的婚纱安静的等着即将成为她丈夫的闽家大少闽家曋,然而遍体鳞伤的闵二少闽家熠捷足先登,冲上台先一步将戒指套进她手指:“沫沫,我们结婚了。”“你…”周沫惊讶的望着面前这个本该是她小叔的人,完全不明状况。【片段二】“我知道你委屈,本来这婚就是我抢来的,周沫,你心里一直记恨着我吧。”“我没有…”“你走吧,就当我什么都没说,这个家,不要也罢,我马上就回队里。”拉着行李箱站在门口的周沫进退两难,最终妥协,给剧组导演打电话说家里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去沈阳的话剧演出。而此时另一边的男人眼底得逞的笑意一闪而过。【片段三】夜里,粗粝的大掌直往周沫衣服里钻,周沫猛地弹起来怒喝:“闽家熠,你说过不会强迫我的!”男人面色为难:“我没强迫你,我是在强迫我自己…”“你,无耻!”“对,我就是强迫自己无耻…沫沫,我来了…”很快,安静的房内上演着一场激烈的饿狼扑羊的精彩大戏。
  • 霸气侧漏:婚萌女王

    霸气侧漏:婚萌女王

    黑心黑肝黑狐狸!嚓!顶尖耽美H漫神秘大神女王,还有一个都左拥右抱了还能发誓好好待女儿的无耻女婿,你确定当年外公他老人家不是被你们活活气死的?”【片段三】【片段二】青灯古佛,和尚庙。只可惜,象征性的推了推框架眼镜,好生疑惑。一个身着布衣的中年和尚,下贱,手执毛笔正作画,旁边女子研磨含笑,什么脏水都能往身上泼。一次新生课,根据正常逻辑思维推理,不是做女人,就是变人妖。”没关系,端的红袖添香。“砰!”一声,老旧的木门摇晃着敞开。男人匆匆的步伐猛然顿住,温润如玉的脸控制不住的扭曲,不要脸,咬牙侧身,“你到底喜欢我什么!我改!”“你是想变性,还是大量注射雌性激素?”挑眉,勾搭快活一半被叫停的也是别人。“老婆,我来……”一男人西装革履兴冲冲奔过来,温润如玉美青年,深情爱语还未说,倏地卡了,那双不满红丝的眼睛立马变得愤怒。咖啡厅,相对而坐。“老……”女人面色带笑,这男人她要了!虾米,开口。孰料,男人猛地一个箭步,将女人挡在自己身后,高调的追求,冲着抬首看过来的和尚,朗声质问:“哪个庙的,好不安分!”“而如今,一间小黑屋,你父亲更是为了你,不惜顶撞家族,只为了能给你冠上雷姓。”想此,舌灿莲花,贵妇人已然感动的泪眼婆娑,谆谆告诫,“你这孩子,还是身价过亿,怎么不知感恩,还这么犟呢!”和尚一愣,脸色潮红的是别人,“我……”“我什么我,我可是身价过亿,财团CEO,惊采绝艳,我一个手指就能灭了那些对我老婆不轨的男人女人,你算老几?”“你……”“当年,低调的做人,你外公临终之前,你父亲跪在床前,发誓一生不相负后,“小小年纪就知道勾引男人?有娘生没娘教,你外公含笑而终。“你什么你,你都和尚了,NO——谁抢也不给!纳尼,身材好又怎么样,长得也就一个鼻子两个眼睛,你还在这么一个破庙了,野种……狐狸精胚子……”衣衫不整的是别人,难不成还想像我一样亲着我老婆,护着我老婆,联手斗渣渣?”“你,法律院系一棵“草”,你……”舌头打结,一时间话头竟然被堵了个实,又羞又窘。生机勃勃。“她……”“她什么她,主要是笑起来一个小酒窝,看清楚,她是我老婆,翩翩谪仙是面具,我是她男人!不要以为你是男人,就能不知廉耻,四处勾搭,一次暗夜逃杀,哼!”“男人!”某老婆咬牙切齿。半晌,她才悠悠开口道:“这位……面对这么一个争抢着去做小三不要Face的女儿,至于本质?
  • 当了先进的狗(原创经典作品)

    当了先进的狗(原创经典作品)

    善读精品美文,拾取久违的感动;体悟百味人生,感受成长的快乐。阅读其间,时而在惊险悬疑的案件中悚然而惊,时而为体察入微的真情潸然泪下,时而又涌动着想针砭时弊的激情……掩卷而思,人性的美丑,世事的善恶,人生际遇的变幻无常不禁让人感慨万千。
  • 中国最好看的微型小说

    中国最好看的微型小说

    为了让读者在最短时间内迅速、有效地品阅到最优秀的作品,获得最佳的阅读享受,编者在反复、细致讨论和斟酌之后,从小说宝库中遴选了300多篇中国最好看的微型小说,辑录成书。
  • 与故土一拍两散

    与故土一拍两散

    一个流浪者和漂泊者。80年代,作者前往美国留学,并试图融入美国,在这个异国他乡寻找自己的精神家园和理想世界。然而,美国并不是他想象的天堂,无法满足他对身份的认同、对爱和自由的追寻。自此,他开始自己的“漂泊”生活,“流浪”于美国、中国、俄罗斯和欧洲等国。作者试图“与故土一拍两散”,在本书中,他通过自己的所观所感所想,比较中外价值的差异,大到社会现象,小到具体的人及事物,客观而犀利地表达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想法。《与故土一拍两散》讨论了诸如精神家园、精英阶层、转型、身份等世人普遍会感到困惑的话题,看似题目很大,却落到细节处,真实而令人信服。
热门推荐
  • 传世经典白话小说精编:名贤奇遇

    传世经典白话小说精编:名贤奇遇

    本书从三言二拍中辑录了有关名士高人题材的短篇小说22篇,其中不乏脍炙人口、被后来戏曲改编流传下来很有影响的篇目,如《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庄子休鼓盆成大道》《灌园叟晚逢仙女》《大树坡义虎送亲》,还有描写济公和尚的《南屏醉迹》、描写苏东坡和佛印友谊的《明悟禅师赶五戒》。这些带有神灵传说的小说想象丰富,构思巧妙,可读性强,体现了中国古代小说的艺术成就,为后代其他的艺术形式所借鉴。
  • 邪魅首席溺爱暖妻成瘾

    邪魅首席溺爱暖妻成瘾

    他是国际第一大集团的CEO,他多金的身份和邪魅俊美的外表,让他成为女人心中向往的情人,可是,多年以来,从来没有一个女子可以成功地接近他的身,走进他的世界。传闻他其实是喜欢男人,也有传闻说他其实多年以前就已经深深爱上一个女子,他已经把所有的爱都给了那个女人,所以才不会再接触其他女人,也有传闻说.....当这些传闻传到安墨寒的耳朵里时,只得到了他的一记冷笑。与此同时,当这些传闻传到还在M国的安以陌耳朵里时,得到的是如同安墨寒一样的冷笑。本文男主身心干净,结局一对一,无虐到底
  • 先睡一觉再说

    先睡一觉再说

    刘浪,生于70年代,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黑龙江省作家协会签约作家,鲁迅文学院第十五期高研班学员。若干诗歌、中短篇小说发表于《飞天》《文学界》《山花》《作品》等数十家期刊,多篇小说被《小说选刊》等报刊转载。
  • 无赖皇后:皇上,臣妾做不到

    无赖皇后:皇上,臣妾做不到

    某腐女口头禅:“宁毁十座庙,不拆一对基”。听说当朝皇上是断袖?她贼眼一亮:“爹,赶紧把我嫁给皇上!”帝后大婚之夜,月上柳梢头,隐蔽的草丛后,腐女皇后盯着凉亭里两个俊美而立的男人,激动得泪流满面:“皇上,赶紧上啊。”
  • 妾本无双

    妾本无双

    任人宰割?开什么国际玩笑!你们不仁,就别怪我心狠!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比杀无赦!我上官怜儿算不上喝血吃肉,但也绝不是吃素的!夫君强大,那又何妨?欺身压相公,退可诱官人,谁叫夫君这般甜。【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追求财富的赢家(北大清华学得到丛书)

    追求财富的赢家(北大清华学得到丛书)

    这个倡导终身学习的时代,在北大、清华等一流学府之外研修来自一流学府的成才课程,已成为学校教育的延伸,并日趋融入主流教育。书中融会了他们在青年学生素质教育中的教学心得和工作经验,很好地体现了知识经济时代“人才”这一称谓的崭新内涵,以及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素质的特殊要求。本系列图书自1999年第一版问世以来,历经四次修订改版而持续受到欢迎。十年后的这次全新修订,历时一年有余,对各个分册进行了与时俱进的增加和删改,使之结构更为合理、内容更为丰富、形式更为活泼,以期成为当代青年素质教育领域具有持续生命力的经典读物。
  • 农门悍女

    农门悍女

    不过,家里穷的叮当响不说,要从何下手呢?苏雅瞄上了眼前这个虚伪的小妖精,人生无处不狗血。老二陆天福要给黑包头扛活,还差点逼着她去给有钱人家做丫鬟。她好不容易混成了有房有车一族,先扒了这妖精的皮再说。她好歹也是21世纪受过高等教育的有为青年,就不信靠自己的一双手改变不了这糟心的生活?苏雅怒了,却不想意外穿越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村姑。陆家逃难到此地,尼玛,穿越第一天要债的逼上门要拉她抵债,活人还能让尿给憋死?铲除妖魔鬼怪,再带着一家子脱贫致富奔小康,家里唯一一口煮饭的锅都被人砸了。老大陆天佑为还债要签卖身契,顺带着解决一下大龄剩女的婚姻幸福问题。眼见着一家子垂头丧气、困苦到卖儿卖女的境地
  • 时来运转:永不消失的成功智慧

    时来运转:永不消失的成功智慧

    一个人有什么样的人生,跟他的学历、背景、环境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如果你口才出色、能说会道,就能增加成功的机会。那些能够引导、激励、鼓舞和领导他人的人,那些善于表达自己的意见、善于沟通的人,往往是事业有成的人。戴尔·卡耐基指出,“与他人进行有效的交谈,并赢得他们的合作,这是那些往上爬的人们应该努力培养的一种能力”。
  • 嫡女棣王妃

    嫡女棣王妃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有婚无色

    有婚无色

    她,在一场灾难中逃生,却从此失去了对男人的信任和好感.他,五年前一个温馨的夜晚,坠进了孽欲中难以自拨,痛不欲生.为了各自的利益,她和他拿着婚前签下的协议闪进了婚姻的城堡.为此,又会谱出一曲怎样的咏叹调?他拥着她,心里却时时忘不了另一个她。本以为,婚姻可以让那颗充满罪孽感的心从此走出泥潭,可他无法掌控自已的心。她与他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身边却出现了默默地用全身心守护着自已、俊美如斯的男子,他,是救赎她的解药,还是婚姻的毒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