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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评点《声容部》(5)

《首饰》原文并评:“增娇益媚”

首饰【原文】

珠翠宝玉,妇人饰发之具也,然增娇益媚者以此,损娇掩媚者亦以此。所谓增娇益媚者,或是面容欠白,或是发色带黄,有此等奇珍异宝覆于其上,则光芒四射,能令肌发改观,与玉蕴于山而山灵,珠藏于泽而泽媚同一理也。若使肌白发黑之佳人满头翡翠,环鬓金珠,但见金而不见人,犹之花藏叶底,月在云中,是尽可出头露面之人,而故作藏头盖面之事。巨眼者见之,犹能略迹求真,谓其美丽当不止此,使去粉饰而全露天真,还不知如何妩媚;使遇皮相之流,止谈妆饰之离奇,不及姿容之窈窕,是以人饰珠翠宝玉,非以珠翠宝玉饰人也。故女子一生,戴珠顶翠之事,止可一月,万勿多时。所谓一月者,自作新妇于归之日始,至满月卸妆之日止。只此一月,亦是无可奈何。父母置办一场,翁姑婚娶一次,非此艳妆盛饰,不足以慰其心。过此以往,则当去桎梏而谢羁囚,终身不修苦行矣。一簪一珥,便可相伴一生。此二物者,则不可不求精善。富贵之家,无论多设金玉犀贝之属,各存其制,屡变其形,或数日一更,或一日一更,皆未尝不可。贫贱之家,力不能办金玉者,宁用骨角,勿用铜锡。骨角耐观,制之佳者,与犀贝无异,铜锡非止不雅,且能损发。簪珥之外,所当饰鬓者,莫妙于时花数朵,较之珠翠宝玉,非止雅俗判然,且亦生死迥别。《清平调》之首句云:“名花倾国两相欢。”欢者,喜也,相欢者,彼既喜我,我亦喜彼之谓也。(尤展成云:“欢”字妙解!碎挪花打人,未免杀风景矣。)国色乃人中之花,名花乃花中之人,二物可称同调,正当晨夕与共者也。汉武云:“若得阿娇,贮之金屋。”吾谓金屋可以不设,药栏花榭则断断应有,不可或无。富贵之家如得丽人,则当遍访名花,植于阃内,使之旦夕相亲,珠围翠绕之荣不足道也。晨起簪花,听其自择。喜红则红,爱紫则紫,随心插戴,自然合宜,所谓两相欢也。寒素之家,如得美妇,屋旁稍有隙地,亦当种树栽花,以备点缀云鬟之用。他事可俭,此事独不可俭。妇人青春有几,男子遇色为难。尽有公侯将相、富室大家,或苦缘分之悭,或病中宫之妒,欲亲美色而毕世不能。我何人斯,而擅有此乐,不得一二事娱悦其心,不得一二物妆点其貌,是为暴殄天物,犹倾精米洁饭于粪壤之中也。即使赤贫之家,卓锥无地,欲艺时花而不能者,亦当乞诸名园,购之担上。即使日费几文钱,不过少饮一杯酒,既悦妇人之心,复娱男子之目,便宜不亦多乎?更有俭于此者,近日吴门所制象生花,穷精极巧,与树头摘下者无异,纯用通草,每朵不过数文,可备月余之用。绒绢所制者,价常倍之,反不若此物之精雅,又能肖真。而时人所好,偏在彼而不在此,岂物不论美恶,止论贵贱乎?噫,相士用人者,亦复如此,奚止于物。

吴门所制之花,花象生而叶不象生,户户皆然,殊不可解。若去其假叶而以真者缀之,则因叶真而花益真矣。亦是一法。

时花之色,白为上,黄次之,淡红次之,最忌大红,尤忌木红。玫瑰,花之最香者也,而色太艳,止宜压在髻下,暗受其香,勿使花形全露,全露则类村妆,以村妇非红不爱也。

花中之茉莉,舍插鬓之外,一无所用。可见天之生此,原为助妆而设,妆可少乎?珠兰亦然。珠兰之妙,十倍茉莉,但不能处处皆有,是一恨事。

予前论髻,欲人革去“牡丹头”、“荷花头”、“钵盂头”等怪形,而以假髲作云龙等式。客有过之者,谓:吾侪立法,当使天下去赝存真,奈何教人为伪?予曰:生今之世,行古之道,立言则善,谁其从之?不若因势利导,使之渐近自然。妇人之首,不能无饰,自昔为然矣,与其饰以珠翠宝玉,不若饰之以髲。髲虽云假,原是妇人头上之物,以此为饰,可谓还其固有,又无穷奢极靡之滥费,与崇尚时花,鄙黜珠玉,同一理也。予岂不能为高世之论哉?虑其无裨人情耳。

簪之为色,宜浅不宜深,欲形其发之黑也。玉为上,犀之近黄者、蜜蜡之近白者次之,金银又次之,玛瑙琥珀皆所不取。簪头取象于物,如龙头、凤头、如意头、兰花头之类是也。但宜结实自然,不宜玲珑雕斫;宜于发相依附,不得昂首而作跳跃之形。盖簪头所以压发,服贴为佳,悬空则谬矣。

饰耳之环,愈小愈佳,或珠一粒,或金银一点,此家常佩戴之物,俗名“丁香”,肖其形也。若配盛妆艳服,不得不略大其形,但勿过丁香之一倍二倍。既当约小其形,复宜精雅其制,切忌为古时络索之样,时非元夕,何须耳上悬灯?若再饰以珠翠,则为福建之珠灯,丹阳之料丝灯矣。其为灯也犹可厌,况为耳上之环乎?

【评】

首饰,顾名思义,就是戴在人头上的装饰物。一般地说,在以男子为中心的社会里,首饰首先主要是戴在女人头上的装饰物(李渔说“珠翠宝玉,妇人饰发之具也”)。这种“女士优先”或“女士特权”,除了女士“天生”特别爱美这种有待论证的原因之外,在很大程度上应该说,这是男人把女人当作自己的审美享受对象的一种表现。女人戴首饰,也许有一部分原因是女人自我欣赏,但由于整个社会男权观念的主导地位,所以戴在女人头上的首饰,反而更多的是为了男人,是女人戴给男人看的。因此,这不是女士的光荣,而是女士的悲哀;不是对女士的尊重,而是对女士的歧视。

李渔专列一款阐述首饰的审美价值以及首饰佩戴的美学原则。人(尤其是女人)为什么要佩戴首饰?可以用李渔的一句话四个字概括之:为了“增娇益媚”。这也就是首饰的美学价值(也就是其主要价值)所在。如果有的人仅仅看重首饰的经济价值,满头都是价值连城的珠宝、金银,并以此来夸富,那就走入误区。李渔批评了首饰佩戴中那种“满头翡翠,环鬓金珠,但见金而不见人”的现象。反对佩戴首饰时“不论美恶(丑),止论贵贱”的态度,提出要“以珠翠宝玉饰人”,而不是“以人饰珠翠宝玉”的基本原则。用今天的话来说,也就是突出人的主体性。这个思想是很精彩的。

李渔还总结了首饰佩戴的一些形式美的规律。如,首饰的颜色应该同人的面色及头发的颜色相配合,或对比,或协调,以达到最佳审美效果。李渔说,为了突出头发的黑色,簪子的颜色“宜浅不宜深”。再如,首饰的大小要适宜,形制要精当,使人看起来舒适娱目,李渔说,“饰耳之物,愈小愈佳,或珠一粒,或金银一点”;而且首饰的佩戴要同周围环境和文化氛围相协调,李渔接着说,“此(耳坠或耳环)家常佩戴之物,俗名‘丁香’,肖其形也;若配盛装艳服,不得不略大其形,但勿过丁香之一倍二倍;既当约小其形,复宜精雅其制”。此外,李渔还提出首饰的形制“宜结实自然,不宜玲珑雕琢”,以佩戴起来“自然合宜”为上。假如方便,女子能够随季节的变化,根据“自然合宜”的原则,摘取时花数朵,随心插戴,也是很美、很惬意的事情。

首饰在中国起源很早,有的说,“女娲之女以荆枝及竹为笄以贯发,至尧时以铜为之,且横贯焉。此钗之始也”;有的说,“古者,女子臻木为笄以约发,居丧以桑木为笄,皆长尺有二寸。沿至夏后,以铜为笄”,“钗者,古笄之遗象也”(王初桐《奁史》卷六十八《钗钏门一·首饰》)。后来,逐渐发展到用金银珠宝犀角玳瑁等贵重材料制作名目繁多、形状各异的钗、簪、耳坠、步摇、花胜(首饰名)、掩鬓(插于鬓角的片状饰物)等首饰。还有的用翠鸟翅及尾作首饰,用色如赤金的金龟虫作首饰。杜诗《丽人行》中有“蹙金孔雀银麒麟”、“翠为阿叶垂鬓角”句,辛词《青玉案--元夕》中有“蛾儿雪柳黄金缕”句,都是描写女人的首饰,于此可见唐宋女人首饰之一斑。

首饰本来是人的增娇益美的头上饰物,但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里,首饰的佩戴也成为一个人贵贱高低的标志。如《晋令》中说:“妇人三品以上得服爵钗。”又说:“女奴不得服银钗。”另,《晋书·舆服志》中说:“贵人太平髻,七钿;公主、夫人五钿;世妇三钿。”《明会典》中说:“命妇首饰:一品金簪,五品镀金银簪,八品银间镀金簪。”看来,在那时,首饰也不是可以随便佩戴的。

《衣衫》原文并评:“贵与貌宜”,“相体裁衣”

衣衫【原文】

妇人之衣,不贵精而贵洁,不贵丽而贵雅,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貌相宜。绮罗文绣之服,被垢蒙尘,反不若布服之鲜美,所谓贵洁不贵精也。红紫深艳之色,违时失尚,反不若浅淡之合宜,所谓贵雅不贵丽也。贵人之妇,宜披文采,寒俭之家,当衣缟素,所谓与人相称也。(尤展成云:绝世佳人,粗服乱头都好,否则霓裳羽衣亦牺牛文秀耳。又云:王昭君胡服更娇,万贵妃戎装愈媚,闺阁中偶一为之,亦自殢人。)然人有生成之面,面有相配之衣,衣有相配之色,皆一定而不可移者。今试取鲜衣一袭,令少妇数人先后服之,定有一二中看,一二不中看者,以其面色与衣色有相称、不相称之别,非衣有公私向背于其间也。使贵人之妇之面色,不宜文采而宜缟素,必欲去缟素而就文采,不几与面为仇乎?故曰不贵与家相称,而贵与面相宜。大约面色之最白最嫩,与体态之最轻盈者,斯无往而不宜。色之浅者显其淡,色之深者愈显其淡;衣之精者形其娇,衣之粗者愈形其娇。此等即非国色,亦去夷光、王嫱不远矣,然当世有几人哉?稍近中材者,即当相体裁衣,不得混施色相矣。相体裁衣之法,变化多端,不应胶柱而论,然不得已而强言其略,则在务从其近而已。面颜近白者,衣色可深可浅;其近黑者,则不宜浅而独宜深,浅则愈彰其黑矣。肌肤近腻者,衣服可精可粗;其近糙者,则不宜精而独宜粗,精则愈形其糙矣。然而贫贱之家,求为精与深而不能,富贵之家欲为粗与浅而不可,则奈何?曰:不难。布苎有精粗深浅之别,绮罗文采亦有精粗深浅之别,非谓布苎必粗而罗绮必精,锦绣必深而缟素必浅也。绸与缎之体质不光、花纹突起者,即是精中之粗,深中之浅;布与苎之纱线紧密、漂染精工者,即是粗中之精,浅中之深。凡予所言,皆贵贱咸宜之事,既不详绣户而略衡门,亦不私贫家而遗富室。盖美女未尝择地而生,佳人不能选夫而嫁,务使读是编者,人人有裨,则怜香惜玉之念,有同雨露之均施矣。

迩来衣服之好尚,有大胜古昔,可为一定不移之法者,又有大背情理,可为人心世道之忧者,请并言之。其大胜古昔,可为一定不移之法者,大家富室,衣色皆尚青是已。(青非青也,元也。因避讳,故易之。)记予儿时所见,女子之少者,尚银红桃红,稍长者尚月白,未几而银红桃红皆变大红,月白变蓝,再变则大红变紫,蓝变石青。迨鼎革以后,则石青与紫皆罕见,无论少长男妇,皆衣青矣,可谓“齐变至鲁,鲁变至道”,变之至善而无可复加者矣。其递变至此也,并非有意而然,不过人情好胜,一家浓似一家,一日深于一日,不知不觉,遂趋到尽头处耳。然青之为色,其妙多端,不能悉数。但就妇人所宜者而论,面白者衣之,其面愈白,面黑者衣之,其面亦不觉其黑,此其宜于貌者也。年少者衣之,其年愈少,年老者衣之,其年亦不觉甚老,此其宜于岁者也。贫贱者衣之,是为贫贱之本等,富贵者衣之,又觉脱去繁华之习,但存雅素之风,亦未尝失其富贵之本来,此其宜于分者也。他色之衣,极不耐污,略沾茶酒之色,稍侵油腻之痕,非染不能复着,染之即成旧衣。此色不然,惟其极浓也,凡淡乎此者,皆受其侵而不觉;惟其极深也,凡浅乎此者,皆纳其污而不辞,此又其宜于体而适于用者也。贫家止此一衣,无他美服相衬,亦未尝尽现底里,以覆其外者色原不艳,即使中衣敝垢,未甚相形也;如用他色于外,则一缕欠精,即彰其丑矣。富贵之家,凡有锦衣绣裳,皆可服之于内,风飘袂起,五色灿然,使一衣胜似一衣,非止不掩中藏,且莫能穷其底蕴。诗云“衣锦尚絅”,恶其文之着也。此独不然,止因外色最深,使里衣之文越着,有复古之美名,无泥古之实害。二八佳人,如欲华美其制,则青上洒线,青上堆花,较之他色更显。反复求之,衣色之妙,未有过于此者。后来即有所变,亦皆举一废百,不能事事咸宜,此予所谓大胜古昔,可为一定不移之法者也。至于大背情理,可为人心世道之忧者,则零拼碎补之服,俗名呼为“水田衣”者是已。衣之有缝,古人非好为之,不得已也。人有肥瘠长短之不同,不能象体而织,是必制为全帛,剪碎而后成之,即此一条两条之缝,亦是人身赘瘤,万万不能去之,故强存其迹。赞神仙之美者,必曰“天衣无缝”,明言人间世上,多此一物故也。而今且以一条两条、广为数十百条,非止不似天衣,且不使类人间世上,然则愈趋愈下,将肖何物而后已乎?推原其始,亦非有意为之,盖由缝衣之奸匠,明为裁剪,暗作穿窬,逐段窃取而藏之,无由出脱,创为此制,以售其奸。(尤展成云:此制最古,自褒姒裂帛始也。一笑!)不料人情厌常喜怪,不惟不攻其弊,且群然则而效之。毁成片者为零星小块,全帛何罪,使受寸磔之刑?缝碎裂者为百衲僧衣,女子何辜,忽现出家之相?风俗好尚之迁移,常有关于气数,此制不昉于今,而昉于崇祯末年。予见而诧之,尝谓人曰:“衣衫无故易形,殆有若或使之者,六合以内,得无有土崩瓦解之事乎?”未几而闯氛四起,割裂中原,人谓予言不幸偶中。方今圣人御世,万国来归,车书一统之朝,此等制度,自应潜革。倘遇同心,谓刍荛之言,不甚訾谬,交相劝谕,勿效前颦,则予为是言也,亦犹鸡鸣犬吠之声,不为无补于盛治耳。

云肩以护衣领,不使沾油,制之最善者也。但须与衣同色,近观则有,远视若无,斯为得体。即使难于一色,亦须不甚相悬。若衣色极深,而云肩极浅,或衣色极浅,而云肩极深,则是身首判然,虽曰相连,实同异处,此最不相宜之事也。予又谓云肩之色,不惟与衣相同,更须里外合一,如外色是青,则夹里之色亦当用青,外色是蓝,则夹里之色亦当用蓝。何也?此物在肩,不能时时服贴,稍遇风飘,则夹里向外,有如飓吹残叶,风卷败荷,美人之身不能不现历乱萧条之象矣。若使里外一色,则任其整齐颠倒,总无是患。然家常则已,出外见人,必须暗定以线,勿使与服相离,盖动而色纯,总不如不动之为愈也。

妇人之妆,随家丰俭,独有价廉功倍之二物,必不可无。一曰半臂,俗呼“背褡”者是也;一曰束腰之带,俗呼“鸾绦”者是也。妇人之体,宜窄不宜宽,一着背褡,则宽者窄,而窄者愈显其窄矣。妇人之腰,宜细不宜粗,一束以带,则粗者细,而细者倍觉其细矣。背褡宜着于外,人皆知之;鸾绦宜束于内,人多未谙。带藏衣内,则虽有若无,似腰肢本细,非有物缩之使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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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孝明帝驾崩卷(下册)

    《明治天皇》再现了日本从幕末走向明治维新的历史变革,以优美的文笔,宏大的场景,详细描绘了日本近代决定国运的倒幕运动的整个过程。本书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日本近代史人物形象,以及他们的坚定信念,对“安政大狱”、“樱田门之变”等重大历史事件的描述详实生动,是一部了解近代日本不可多得的佳作。
  • 嫡女棣王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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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