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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曹雪芹写性:大师总是从最难下脚处开拓自己的新路

《红楼梦》在它问世以后,很长一段时期内,被道学家视做淫书。

鲁迅先生在一篇文章里讲到《红楼梦》的命意时,“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见解):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一部书,读者毫无歧异,不一定就是好书。相反,你说你的,我道我的,观点抵牾,形同水火,不一定就是坏书。《红楼梦》就是这样一部不朽着作,甚至有读者为看法相悖,争议不下,最后到挥拳相向的事件发生。任何作品,因读者见仁见智,品味不同,读后感也很难一致。这就是苏轼诗《题西林壁》所写,“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的局限了。每个人从这座宝山走出来,都有所得,因为各个所得不同,于是就有观感上的差异。

其中“道学家看见淫”,最令人头疼,曹雪芹死了,他不头疼,但活着的作家和读者,却因这些扞卫纯洁精神世界的穿马褂、踱方步的道学先生,而坐卧不安。

在中国,无论是活着的道学家,还是死去的道学家,除极少数为真道学外,大部分皆为假道学。鲁迅先生笔下的“四铭先生”,就是一位念念不忘用肥皂,咯吱咯吱地将街上乞讨的孝女浑身上下洗一遍的伪君子。中国的假道学,与西方社会里的神父、牧师、修女、救世军不同,人家有宗教信仰,无论做好事,做坏事,都做得虔诚。而我们这里的国货教父,狗屁信仰也没有,善是绝对的伪善,恶却是百分百的真恶,总是找别人的麻烦,在惹人不痛快中得到精神的满足,这帮王八蛋,更接近于红灯区里的风化警察,揩妓女的油,要妓女的钱,然后又将妓女关进班房。

这些以道学整人的积极分子,最“革命”,也最投机;最圣洁,也最性苦闷;最冠冕堂皇,也最男盗女娼;最无耻,也最能做出正经;最卑鄙,也最能装做光明磊落。他们在《红楼梦》中津津有味地读到了淫,然后宣布,这是一部淫书。中国文化的厄运,或者,中国知识分子的厄运,基本上因为有了这些人,才没完没了。

碰上这类人,你就非倒霉不可,我一辈子躲着他们,但也未能逃脱,因为他们几乎是无所不在的。不过,道学家虽然看见《红楼梦》书中的淫,但曹雪芹倒不怎么在乎,这是比较特别的例子。

我是这样揣度大师的,他伏案北京西郊黄叶村,连大饼油条都吃不上,只能靠一碗薄粥来写《红楼梦》时,最害怕,最担心,是政治上会给他带来什么麻烦。他们曹家受政治迫害,到他已经是第三代,惟恐波及到政治漩涡中去,在心理上形成被虐待狂的病态。如果幸而得到一个淫书的结论,他内心窃喜,也说不定的。因为在中国,写淫书是杀不了头的,而关在文字狱里的,大都是不写淫书的思想犯。

回过头去看1957年,打成右派的作家中,有因写作涉及色情而戴帽子的吗?答案是否定的。我想,曹雪芹愿意风化警察罚他款,也不愿意政治警察找他到茶馆聊天。康雍乾三代,文字狱吓死人,不听话的知识分子,砍下脑袋,听话的知识分子,脑袋虽还保留在脖子上,可精神也给阉割得无法雄起。从此以后,思想阳痿的中国文人,拼命喊万岁,磕头如捣蒜,以求苟活,为第一要紧的事情。

曹雪芹在《红楼梦》里,断不了来两句敬服圣上英明,感激皇恩浩荡的肉麻语言,也有一点阳痿之嫌,不过,我们可以理解。他不议时弊,不谈国是,不论当道,不贬朝臣,尽可能的远离政治,尽可能谈情说爱,风花雪月,也是他狡猾的为文之道。要不然,权相和珅将这部地下流通的书,教人抄了,送呈乾隆御览,若是内中有什么含沙射影、皮里阳秋的春秋笔法,岂不是讨大不敬的罪名吗?和珅不那么傻。

这就是曹雪芹的聪明,我就让你往淫书上看。

封建社会是一个最容易出道学家,出伪君子的地方,他们之所以适宜生存,而且如鱼得水般的快活,就因为数千年压在中国人头上的吃人礼教,给了他们这种以道德的名义,来审判你的自由。这个不行,那个不准,这样犯规,那样禁止,“非礼勿视”,“非礼勿听”,循规蹈矩,安分守己,无数的条条框框裹住了你,如蚕之于茧。皇上可以烧火,百姓不许点灯。有一位叫刘铭传的安徽巡抚,下令将《红楼梦》禁了,还毁了书版。可在卧室里的道学家们,嫌《红楼梦》肉欲描写,不过瘾,不精彩,枕头底下压着的却是《金瓶梅》,天天读的,这就是旧日中国的写照。

这些人活在今天,一定是三级片或A片的热烈爱好者。

其实,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在文化政策上采取禁止、堵绝、隔离、封杀等等手段,常常是不见效的。即使能得到片刻的“万马俱喑”,也落骂名于千古万世。“千古一帝”的秦始皇,焚书坑儒,何等厉害?但是,“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陈胜、吴广之流在大泽乡揭竿而起,与焚的书,与坑的儒,是丝毫不搭界的。

实际上,《红楼梦》是禁不绝的,红学家视做瑰宝的手抄本,出现那么多,就是愈禁愈烈而地下广泛传抄的结果。从而,仅仅研究版本,也能成为红学的一门学问,想想,封建统治者的愚矒,文化政策制订者的狗屎,也真可笑,竟给后来的红学家,提供许多混饭吃的机会。

我一直认为,道学家在《红楼梦》里看到淫,其实也还是看对了的。清人陈其元《庸闲斋笔记》里说:“淫书以《红楼梦》为最,盖描摹痴男女情性,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令人目想神游,而意为之移,所谓大盗不操戈矛也。”

道学家所说的淫,是非常广义的,不但性意识、性心理、性行为、性变态,乃至一切与男女情爱有关联的事物和现象,统统视之为淫。而且,在“万恶淫为首”的定性下,性等于淫,淫也就等于恶,他理直气壮,他大义凛然,你晓得他是王八蛋,是在装孙子,但红旗在他手,东风为他刮,曹雪芹要不是死得早,右派当不上,坏分子是跑不掉的。

《红楼梦》问世以后,曾一度被禁过,禁的原因多与政治无涉,而是道学家所说的那个“淫”字。其实,这些批判者压根儿也没弄懂曹雪芹,他写《红楼梦》,很大程度上是在拨乱反正,是对于当时流行的淫秽读物的矫枉或纠偏。

也许你会认为这是笑谈,我做出这样的推断,是根据他在作品中反复宣扬过的文学主张。《红楼梦》第一回,曹雪芹开宗明义写道:“……况且那野史中,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至于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开口文君,满篇子建,千部一腔,千人一面,且终不能不涉淫滥。在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两道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姓名,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更可厌者,‘之乎者也’,非理即文,大不近情,自相矛盾。”

《红楼梦》出现以前,明万历年间,兰陵笑笑生抛出了《金瓶梅》这部奇书,作者究竟是谁,有好几十种推断,没有一个说法被认定。但是,此人必是一位名士,是毫无疑义的。他开创了中国文学中直接性描写的先河,先前的文学传统中,并非完全绝迹此类性交文字,但到他这里,公开的,而不是隐晦的,暴露的,而不是收敛的,恶俗的,而不是文雅的,大张旗鼓的,而不是点到即止的性描写,可谓集大成者。自打兰陵笑笑生开了这个不好的头以后,明末清初,盛行的色情小说,皆是以《金瓶梅》为范本,通篇充斥着更淫秽,更肮脏,更下流不堪,更不堪入目的耽迷于性行为细节的笔墨,这些等而下之的模仿者,其作品已经到了令人作呕的程度。

所以,曹雪芹才以作家的良知,从事这种在性文学领域里振聋发聩的举动。

在中国性文学的发展过程中,具体到性描写的笔墨,向来有收、放之分,有纵情放肆和敛约从容之别。

在敦煌藏经洞中发现的唐代白行简的《大乐赋》,我不知道是否可以称做中国最早的直接描写性事的文学作品?白行简,为诗人白居易之弟,传奇《李娃传》的作者,能将男女情爱肉欲写成赋,在中国色情文学中可谓开山之作。文雅都冶,绮靡香艳,写得相当色情,但并不猥亵。在此以前,汉无名氏笔记《汉杂事秘辛》,对于女性胴体描写的文字,虽极露骨,但还具一定的美感和文采。据考证,这篇笔记,似为唐或六朝人的假托,约与《大乐赋》相前后。从这两篇古代性文学的范例看,中国文人写性,在明代以前,是比较收敛的。

如果说放肆的写法,以明后期万历年间的《金瓶梅》为始作俑者,那么,敛约的写法,则以曹雪芹《红楼梦》为性文学别树一帜的巅峰。这种双峰对峙的局面,也就形成了中国性文学的不同风格。曹雪芹在《红楼梦》的写作过程中,受《金瓶梅》之教益甚钜,但曹雪芹对淫滥文字的批判,对兰陵笑笑生近乎病态地写性,显然是不赞成的。不过,《红楼梦》对于世态的观察,对于人情的体验,却是比照着这位隐名埋姓的大师而来,深受其严峻深刻的现实主义作风影响。虽然,曹雪芹并不绝对拒绝肉欲描写,但他与《金瓶梅》以后,一直延续到清初,延续到民国,延贯到新时期文学的淫秽文字大不同之处,就是他笔下的性描写,始终是含蓄的,节制的,收敛的。

其实,写出下流文字,不难,但脸皮不厚到一定程度,大概不行,尤其那些用身体写作的女作家们,倘不相当无耻,恐怕也难下笔。记得鲁迅先生一篇杂文,说,你在马路上,对一位站街妓女,直呼其职业名称,对方一定是要反詈:“你娘才是妓女!”相反,你说:“姑娘勒浪做生意!”(“勒浪”为吴语,“在”或“在这里”的意思),她的脸色就会多云转晴了。因为做生意,是商业行为,在笔下,将自己身体一块块地零售出去,就无所谓耻了。

所以,写无耻文学之前,先得无耻起来。

曹雪芹借书中人物之口说:“这些书就是一套子。左不过是佳人才子……编的连影儿都没有了,开口都是乡绅门第……一个小姐必是爱若珍宝……只是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想起他的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堵自己的嘴……可是前言不搭后语不是?……有个缘故,编这样书的人,有一等妒人家富贵的,或者有求不遂心的,所以编出来糟蹋人家,再有一等人,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邪了,想得着一个佳人才好,所以编出来取乐儿。”(《红楼梦》第五十四回)

曹雪芹认为放肆写淫秽文字的“编书的”,不外下列三种作家,一是“妒人家富贵的”,二是“有求不遂心的”,三是“自己看了这些书,看邪了”的。但到了近代,现代,当代,又有两类人渐渐成为色情文学创作的主力,一是患阳痿症的男作家,一是只有身体而无文学的女作家。

其实,《金瓶梅》式的淫秽文字,只要无耻,不学自会。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中说:“然《金瓶梅》作者能文,故虽间杂猥词而其他佳处自在,至于末流,则着意所写,专在性交,又越常情,如有狂疾。其尤下者,则意欲媟语,而未能文,仍做小书,刊布于世,中经禁断,今多不传。”虽然,《金瓶梅》的模仿者,皆得到了实惠,兰陵笑笑生为后来许多无聊文人,提供一个保证赚钱的饭碗,裤裆文学,永远能卖出好价钱的。可到今日为止,淫书无数,有社会价值,有文学价值者,找不到一部。

而沿袭《红楼梦》写性心理,写性意识的文字,二百年来,中国文坛空谷回音,无人堪与响应。别说过去和现在的狗尾续貂者,无不被人臭得无地自容而悄然退场,《红楼梦》的模仿者,可以说没有一个得到好果子吃。学《金瓶梅》不成,尚可靠性器官的活塞动作,骗两个钱花花,而希望像《红楼梦》能够写出一些新意,在性文学的拓展上有所创造者,第一,不具备曹雪芹的满腹经纶的真功夫;第二,不具备曹雪芹的“十年辛苦不寻常”的时间,连“望穿秋水”的一望,也达不到,焉谈其他。

作家写性,无论中外古今,为性而性者,少,为钱而性者,多。什么时候中国作家真正把钱置之度外,哪怕像曹雪芹那样,喝粥也不辍笔写下去,也许文学倒有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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