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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求援(1)

野狗们并不知道王远去的消息,依然像惊弓之鸟。在草甸沟里躲了几天之后,在野狗头的带领下,匆匆向南部草原逃去。可这条路,并没有像野狗头想象的那么顺畅。由于高山峻岭的阻挡,带有水汽的云朵,很难飘到南部草原。草原上水少草矮,草茬生硬,一般食草动物不习惯吃,只有野牛能够适应,所以,这里素来就是野牛的天堂。

野狗们走了个把月,来到了南部草原深处,苦苦寻找着狼群,可连狼的影子也没找到。野狗像当初老狼来时的遭遇一样,有时接连几天吃不到一顿饱饭。许多野狗连饥带渴病倒了,有的坚持不到半路就开小差逃跑了。野狗头眼看手下的弟兄越来越少,面对高大的野牛,野狗们干瞪着眼,却又不敢下口,只能忍饥挨饿得继续前行。越往南降水越少,草也就越少,连野牛也不多见了,更可怜的是连条像样的小河也见不到了。野狗们又渴又饿又急,只有野狗头还苦苦地支撑着。终于,又有一只野狗倒下了,喘着粗气,“头,我实在走不动了,累死我了,歇会吧。”

野狗头伸着长长的舌头,“大家稍微休息休息,恢复一下体力也好。这草原怎么这么大呀?我们找了这么久,连根狼毛都没有看到,是不是找错了方向?”野狗头开始怀疑起自己当时的决定来。

“头,我看别走了。这哪是草原,都快到沙漠了,张嘴就一口沙子,没吃的不要紧,总不能连口水也没有吧。再这么找下去,弟兄们会被拖垮的,别说是去找狼搬救兵了,我们的命能不能保住都不好说呀。”一只野狗有气无力地说道。

“事已至此,只能坚持下去。找不到老狼,我们从前的努力就白费了,我们那些兄弟不就白死了吗?你们不想报仇了?你们不想杀掉王称霸草原了?尽说些丧气的话。”

“可是,我们找了这么长时间,连根狼毛也没找到,这可是个不争的事实吧?老狼是否找到了阿邦,阿邦是不是组成了狼群,这都是未知数呀。即使他们组成了狼群,可他们要是不在这里,我们去哪里找呀?难道就把咱们兄弟的命葬送在这鬼地方?”

“对啊,头,这狼群到底去了哪里我们也不知道,还是找个地方打听打听,这么盲目地寻找,只会白白地送了咱们的命啊!”

野狗头听他们的话也有道理,“那好吧,这几天都快饿死了,先找点东西,吃饱了再说吧。大家分头行动,要抓紧时间。”

野狗们懒洋洋地爬起来。突然,一只野狗踩到一团黏糊糊的东西,他提脚一看,是堆动物的粪便,本来不以为然,可这粪便中还有未消化的动物毛发,野狗高兴地大叫道:“狼……”

野狗头一听,急忙跑了过来:“什么?狼,狼在哪儿?快说呀!”

野狗指了指脚下。野狗头气愤地说:“你是不是饿花眼了?这是一堆屎,哪有什么狼啊?”

“头,是……是狼的屎。”

野狗头定睛一看,也高兴地叫了起来,“狼,弟兄们,这是狼的粪便,还没干呢。看来,狼就在这一带活动。我的猜测没错!我们就要找到救兵了。我们有希望了!哈哈!”

野狗们一改无精打采的样子,立刻精神头十足。野狗头更是兴奋不已。“你们等着,我先在附近找找看,他们不会走远的。”

忽然,一声鹰的鸣叫,把野狗们的注意力都吸引住了。他们抬头仰望,天空中,五六只秃鹰正在长空盘旋。接着,又向不远处的沙丘俯冲下去。

“头,你看,秃鹰向那边飞去了。那里一定有动物的死尸,我们去看看,说不定还能找到点吃的。”

“那好,我们先摸清楚什么情况,再动手也不迟。” 说完,野狗头拖着疲惫的身躯,带着几只野狗悄悄得向沙丘方向移动。

稀疏的杂草,夹杂着沙砾,被野狗们踩得吱吱作响。野狗们像做贼一样,接近了沙丘。“停下,我们先在此地埋伏一下,听听动静再说。”野狗头下达了命令,所有的野狗都停住了脚步。他们的目光掠过沙丘,只见几只刚落下的秃鹰,正在大口大口地叼食着一只死去的野牛。

“头,你看,是野牛!说不定是刚死的,我们过去饱餐一顿吧?”

一只野狗按捺不住了,不住地吞咽着口水。野狗头向四周看了看,这只野牛所在的位置是片凹地,四周都是沙丘。“慢着,你们想想,野牛怎么会到这种地方?你们再看看这只野牛,看起来很健壮,不像是病死的。这明明是被故意赶到这里杀死的。我看,这里面必定有什么阴谋。”野狗头胸有成竹地说道。

“头,管这么多干什么?先吃饱了再说。秃鹰能吃,我们就吃不得呀?走吧,别再磨叽了,再晚了就让鹰吃光了。我们可很久没吃到牛肉了,你看那牛肉多诱人呀!”

“好吧,弟兄们,先吃饱了再说吧。”

野狗们一个个跃跃欲试,正当他们想要冲下沙丘的时候,只见几只野狼,从沙丘的另一侧跃出,一下将两只秃鹰扑住,剩下的几只鹰侥幸飞走了。被捕住的秃鹰,似乎不甘心受降,扑棱着翅膀挣扎着想逃走。秃鹰是这草原上最大的飞禽,成年的鹰,翅膀一般足有两三米长,飞行速度极快,而且起飞时爆发力强,以捕抓野兔、野鼠等小型动物为食,偶尔也吃些动物的尸体。秃鹰不管怎么挣扎,都像被钉在了地上一样,不一会就没有了力气。野狼不费吹灰之力,就折断了鹰的翅膀。

野狗们被这出色的猎捕技巧惊呆了。这时,野狗头才回过神来,“狼,是狼呀!你看,那说不定就是狼王阿邦呀!我们可找到他了!”

“说不定还真的是他。走,过去问问。”

野狗们快速跑下沙丘,嘴里还不停地喊着,“阿邦,阿邦!我们可找到你了!”

狼王阿邦的几个弟兄听到野狗头的呼叫,放下秃鹰,直直地盯着他们。在野狗们将要接近狼王阿邦的时候,突然,十几只野狼从四面八方围了上来,个个杀气腾腾。野狗们一看,吓得又都缩了回来。

野狼们缩小了包围圈,把他们逼到沙丘下的一个角落。一只野狼对同伴说:“兄弟们,我们什么肉都吃过,就是没吃过狗肉。今天,我们就尝尝鲜吧!”

野狗们大惊失色,吓得四肢直哆嗦。“头……头,他们……他们要吃我们呀。完了,早知道这样,还不如不来。看来,我们投错门了。说不定要把咱们都搭进去了。”野狗们都想往后退,可是,被野狼们挡住了退路。

“野狼大哥,千万别误会了。我们是来投奔狼王阿邦的。”野狗头吓得都说不成话了。

“哈哈,这是我们的地盘,我们爱吃什么都乐意。你们来到这里好几天了,别以为我不知道。”野狼放声大笑,野狗们更加害怕了。

“我们可与阿邦有交情,是老朋友了。你们不能伤害我们啊!”野狗头也被吓得魂飞魄散。

“你敢直呼我们狼王的名字,找死呀?我先宰了你。什么老朋友?既然是老朋友,我怎么不认识你们呀?弟兄们,先杀了这个带头的,再把他们拖回去,拾掇拾掇,再慢慢地吃。哈哈!”

野狗头闭上了眼睛,碰上比他们还凶残、还不讲理的强盗,看来,只有挨他们宰杀的份了。

“哈哈!玩笑开得够大了。看把他们吓得,都闪开吧。”

声音从狼群的背后传来。几只狼赶忙让开。走过来的正是狼王阿邦。如今,他成了拥有上百个手下的狼王了。

“我叫阿邦。你就是野狗头吧?听老狼说你混得不错,怎么落魄到如此地步了?唉!胆子这么小呀?他们才不会吃你们呢。跟你开个玩笑罢了。”狼王阿邦呵呵地笑了起来。

野狗们都睁大了眼睛,悬着的心总算是放下了。“阿邦,不,狼王,第一次见面,就这么欢迎我呀?你看你们手下,差点把我的胆给吓破了。我还以为这次是死定了呢。我吃了一辈子肉了,总不能让你们把我当饭吃了吧。”野狼们听完后野狗头的话,笑得更厉害了。

“其实,你们刚踏入我的领地,我就知道你来了。今天让弟兄们演这出戏,也是图好玩,没别的意思,只是想逗逗你们。兄弟有什么对不住的地方,还请狗兄海涵。来者都是客,到了我的地盘,保你有好吃好喝的,亏待不了你们。”

野狗头一听非常高兴,指着那只吓唬自己的狼说:“看看,这才是狼王的风范。我跟你们首领是好朋友,你可把我吓死了。狼王,你的领地不会只是这片什么都不长的破戈壁滩吧?”

狼王阿邦听后,仰天大笑,“这区区破地方,我才不会放在眼里呢。我告诉你,我的地盘就是整个南部草原,这里所有的动物,只要喘气都得听我的!我就是这里的王。哈哈……”

野狗头赞叹道:“狼王,你真厉害!我早就听说狼王阿邦有领导才能,也有雄心壮志,不一般。刚才,你手下那一招,可让兄弟我开眼了。这本事真了不起!就是当时雄霸大草原的老狼王,本事都不及您呀!”

“呵呵,狗兄可是过奖了。雕虫小技而已,献丑了。狗兄远道而来,不只是想找我拉拉呱吧?肯定还有别的来意。狗兄原来也有上百个兄弟吧?如今怎么到了这般田地?在中部草原呆得好好的,来我们这偏远之地,不会只是来看风景的吧?”

野狗头叹了口气,“唉!实不相瞒,我落到如此地步,都是草原王所害啊!王说,只要他活一天,就不让我们有好日子过。我和他大战了一场,死伤无数啊!没办法,最后只有来投靠您了。”

“哦?我只是听老狼说过。看来这匹叫王的马确实非同一般。难道你也会输给他呀?”

野狗头激动得大叫一声,“何止我呀?几乎整个食肉动物都被他打败过。你们野狼、我们野狗,还有野牛,在那里几乎没有谁能敌得过他。还好,兄弟我使了一小计,让他损兵折将,元气大伤。现在正是他士气最低弱的时候。只要老兄肯出击,一定能将王一举消灭。到时候,整个草原就都是您的了。”野狗头把心里话都说了出来。

狼王阿邦呵呵一笑,“狗兄,这个吗,我们先别着急。这里荒山戈壁的不好说话,以后的事,等会再谈。我看,你长途跋涉而来,很多天没有吃东西了吧?你看,把这帮弟兄饿得,肚子都扁了。走,去我们的营地,到那里美美地吃上一顿。”

“行,那太好了。怎么不见老狼的影子,他去哪了?”野狗头又问道。

“老狼啊,他现在是我的副首领了。除了我,就是他说了算。你还不知道吧?我们狼多了,所以打猎就不需要那么多狼都出动了。出来围猎的都是年轻体壮的狼。你也知道,老狼年老体衰,不适合做过多的运动了,所以,我就让他在家里照料一下具体事务。他老了,牙口也不好了,所以就不怎么吃牛肉了。他一直向往着能吃到天上的飞禽,我这不就耍点小把戏,捉了只鹰。老狼是我们狼族的元老了,他有什么要求,我总是尽量地满足他。”

野狗头长叹一声,“老狼真是好福气啊!如今,过上了神仙般的日子。这种福我想都不敢想呀!”

狼王阿邦一副热情的样子,“都别傻站着了。走吧,再等下去,天黑了就没有好吃的了。”狼王阿邦吩咐手下的野狼,叼起秃鹰朝南方跑去了。

野狗头有些不解地问道:“狼王,他们叼着老鹰去哪里啊?怎么又往南跑了?再走,可真成了沙漠了。”

狼王阿邦一边走,一边解释说:“狗兄,你不知道,我们狼群虽然在这草原上游荡惯了,可风吹日晒,打雷下雨没有可躲避的地方也不行呀。前不久,我们追捕一只野牛的时候,无意中深入了这片戈壁滩深处,就在这四面环沙的地方,我们发现了一汪湖水,而且湖的周围是成片的大树林,也就是绿洲了,很适合我们居住,所以我下令把全族都搬到了那里。”

野狗头点了点头,“狼王您好眼光啊!可你们捉住这么大的野牛,怎么带回去啊?”

狼王阿邦又是一笑,“野牛肉又老又难吃,现在谁还吃他们啊。你看这只野牛,是我们为引秃鹰上钩才捉的。平时我们根本就不吃牛肉了。像这头牛用完了,我们就只能放到一边了,谁爱吃谁吃,我们现在都是吃胡羊肉了。”

野狗头先是一惊,后又说:“狼王不会是说笑话吧?那里连草都很少长,哪来的胡羊啊?”

“狗兄,你还是对这里不了解呀。我也没说是那吃草的普通羊呀。那种羊送给我我也不想吃。在那片戈壁滩上,生长着一种长着刺的胡草,一般食草动物都不吃那种草,可特有的一种羊,叫胡羊,专吃这种胡草。这种羊一身瘦肉,全是上等的好肉,有营养,味道好,吃了有劲。你看,把我们养得一个个膘肥体壮。到了那里,我让手下多抓几只,想吃多少就吃多少。狗兄,别磨蹭了,我已派手下去办了,你一到,就能吃到新鲜的胡羊肉了。”

野狗们馋得个个直流口水,野狗头看着地上的死牛,“狼王啊,这实在是太可惜了,还没吃几口,就丢在这里喂鹰啊?”

狼王阿邦有些不耐烦了,“狗兄,你再这样,可就太啰嗦了。你若是想吃,改天我让手下给你捕一头不就行了吗?这死牛有什么可惜的呀?走吧。”

野狗头回头看了看死牛,咽了口口水,就和狼王阿邦一起上路了。可是,越往南,本来就荒芜的草场越发变得干燥了。满地的黄沙,被狂风吹卷起来,打到脸上生疼生疼的。野狗们只好低着头跟随着狼王阿邦往前走。

这里密密麻麻地生长着许多高高的植物,看似没有多少水分,像干了的草——这就是胡草。除了胡草外,几乎看不到其他绿色植物了。白天,胡羊成群结队地出来觅食,傍晚都躲在草丛中休息。不远处,一群胡羊发现了野狗和狼王阿邦,他们飞一般地跑开了。胡羊的速度和成年的壮马差不多,一般野狼很难追得上,野狗们更是望尘莫及。

野狗头有些不解,“狼王,这胡羊奔跑的速度如此之快,那你们是怎么追上的?”

狼王阿邦一听笑了。“狗兄,也许在你眼里,我们狼是不善奔跑的。我告诉你,我们现在训练的狼,已经不是一般的狼了。我随便找出一只狼,当然,老狼除外,没有一只追不上野马的,更不用说胡羊了。”

野狗头半信半疑,“狼王,我看这胡羊的速度丝毫不逊于马,而且短时间内爆发力很强,就是用围捕战术,没有很好的耐力也不可能追上他们。”

“狗兄,我问你,你们新生的狗仔都让他们干什么?”

野狗一听,“那当然是吃奶、睡觉、玩耍呀。小狗吗,难道还让他们去捕食啊?”

“难怪你们野狗的战斗力差啊!我告诉你,我们是怎么训练小狼的。在小狼还没长齐牙的时候,就让他们跟随成年野狼一起追赶羊群。到长齐了牙的时候,就让他们自己追杀羊群,或者是两个为一小组,到戈壁滩外追杀野牛。”

“什么?他们才多大,就能追杀野牛?不被顶死那也得被活活地踩死呀!”野狗们对狼王阿邦的做法瞠目结舌。

“你别不理解。没有极限的强度训练,就无法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你知道,羊是跳跃的健将,在我们那片绿洲的后面,有条深沟,足有五六米宽,一只成年胡羊跳远也不过三四米,我们曾经把羊赶到那里,没有一只羊能跳过去,所以叫羊末路。我们一岁左右的小狼必须学会善于跳跃,到两岁左右时,进行测试,能跳过去,活下来的就成功了。跃不过去的,就掉下去摔死了。能活下来,才能成为我们真正的族员。所以,我们这里的每一只狼,全都是精英。平时,五只狼为一围猎小组,各自为营。我把能追赶胡羊的提拔为组长,能单个捕杀野牛的升为小头领。你知道我提拔大头领的标准是什么吗?”野狗们个个都听傻了,直摇头。

“哈哈,告诉你吧,就是一天之内,奔袭七八百公里,能爬到那个山峰顶又活着回来的,才能成为大头领。可惜,到现在为止,除我之外,还没有任何一只狼能够做得到。你今天见的,都只是我手下的几个小头领。”

“你说的是真的吗?我简直不敢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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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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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听家人劝告,执意嫁给凌沐臣。谁料结婚当夜,她穿着性感的睡衣,只听到他咆哮“你要的妻子名分我给你,但是记住了,我的女人只有欧雪曼”。此后三年,他对她不闻不问。当她看到丈夫和那个女人的新闻时,终于忍不住酒吧买醉和一个陌生人上床,谁料却被他缠上,再也离不开!--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