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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亚洲入侵者(1)

今天的锻炼时间相对较短,跟蒂芬妮一起默默跑步的时间就更短了,因为今天我要去看詹克。我跳上了开往费城的火车。按照詹克说的方位,我沿着市场路朝河边走去,在第二个路口右转,然后沿路一直走到他住的大楼。

找到詹克告诉我的地址后,我惊讶地发现他竟然住在一座可以俯瞰特拉华河的高楼里。我必须告诉门卫我的姓名以及要找谁,他才让我进去。门卫是一位老人,穿了一件有些滑稽的制服,看到我身上的巴斯克特队服后,他兴奋地喊了一声:“老鹰队加油!”不管他的制服是否好看,我弟弟住在有门卫的大楼里的确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电梯里也有一位老人,穿了另外一种滑稽的制服,他甚至还戴了一顶无沿的毛绒帽子--我告诉他弟弟的姓名后,他把我带到了十楼。

电梯的门开了,呈现在我面前的是蓝色的走廊和厚厚的红地毯。找到1021号房间后,我敲了三下门。

开门的正是我弟弟,“最近好吗,巴斯克特?”他穿着那件棕色的杰罗姆纪念队服,因为今天又是一个比赛日,“快进来。”

客厅里有一个巨大的落地窗,放眼望去,特拉华河上的风景一览无余,我可以看到本富兰克林大桥、卡姆登海洋馆以及河面上漂浮的小舟。这儿的景致真是太美了。我很快就留意到弟弟的客厅里也有一个平板电视,而且个头比爸爸新买的那台还要大。弟弟的电视看起来非常薄,竟然可以挂在墙上。最奇怪的是,弟弟的客厅里摆着一架小三角钢琴。“这是什么?”我问道。

“让我们来瞧瞧吧!”詹克回答说。他在钢琴前面的凳子上坐了下来,掀开了键盘上面的盖子,然后就像模像样地弹了一曲。他竟然会弹《飞翔吧老鹰飞翔》,这简直太令我惊讶了。说实话,弟弟弹得说不上特别好,只不过是一些简单的和弦进行节奏,但的确能够听出来是老鹰队的队歌。当他开始高声歌唱时,我也跟着唱了起来,唱完后我们一起喊了加油的口号。詹克告诉我他在过去的三年里一直上钢琴课。接着他又弹奏了另外一首歌曲,听起来跟《飞翔吧老鹰飞翔》迥然不同。这首曲子非常耳熟--非常非常的轻柔,就像在高高的青草上闲庭信步的小猫咪,还真看不出来詹克能弹出这么优美的曲子。我弟弟陶醉地闭着眼睛,身体伴着乐曲的节奏前后晃动,我的眼眶竟然有些湿润了。不过,眼前的这番景象也有点儿怪怪的,因为詹克身上穿的并不是华丽典雅的礼服,而是一件老鹰队的队服。在弹奏的过程中他出现了几个小错误,不过我根本就不在乎,毕竟他在非常认真地弹奏,而且是为了我,这才是最重要的,难道不是吗?

詹克弹完了第二首曲子,我为他热烈鼓掌,然后问他刚才弹的是什么曲子?

“《悲怆》,第8号钢琴奏鸣曲,贝多芬,我弹的是第二乐章的一部分,如歌的柔板,”詹克说,“你喜欢吗?”

“非常喜欢。”说实话,我真是大吃一惊,“你是什么时候开始学弹钢琴的?”

“从凯特琳搬来跟我一起住开始,她带来了自己的钢琴,从那以后她就开始慢慢教我了。”

我开始有点晕了,因为我从未听人提起过这个凯特琳。我想弟弟刚才对我说过他们俩现在一起住,这就意味着我弟弟跟凯特琳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密切了,而我对此竟然一无所知。这可有点儿不对头了,兄弟之间应该知道彼此的爱人。我疑惑地看着詹克,“凯特琳?”

詹克把我领进了他的卧室,我看到里面有一张四根帷柱的大木床,还有两个雕花的大衣柜,看起来就跟两个相对而立的卫兵似的。他从床头柜上拿起一个装有黑白照片的相框,然后把它递给了我。照片上詹克的脸跟一个漂亮女孩的脸挤在一起,女孩留着短短的金发,看起来就像男孩子的发型。从照片上看女孩子属于娇小可人型,而且长得也很漂亮。女孩子穿着一件白色的纱裙,而詹克穿了一件无尾半正式晚礼服。“那个凯特琳,”詹克说道,“她有时参与费城交响乐团的演出,在纽约也录了不少唱片。她是一名古典钢琴演奏家。”

“我以前怎么没有听说过凯特琳呢?”

詹克把照片从我手上拿了回去,然后放到了梳妆台上。我们回到客厅,在他的真皮沙发上坐了下来。“我知道妮可的事儿让你很烦心,所以我没有告诉你……我……嗯……我已经幸福地结婚了。”

结婚了?詹克的话宛如晴天霹雳,我不由得惊出一身冷汗。

“事实上,妈妈当时的确想让你离开巴尔的摩的那个地方,的确想让你来参加婚礼,可你刚去那儿不久,他们不让你出来。此前妈妈让我先别跟你提凯特琳,所以我没告诉你。可你毕竟是我哥哥,现在你回家了,我想让你了解我的生活,凯特琳是上天赐给我的礼物。我把你的事情都告诉她了,如果你愿意,今天就可以见到她。今天早晨我把她支出去了,我想单独告诉你这个消息。我现在就可以给她打电话,在去林肯金融体育场之前,我们可以跟凯特琳一起吃顿午饭。那么,你愿意见一见我妻子吗?”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是我出现在了南街的一家咖啡厅里,对面坐着一位漂亮的女士,她亲切地挽着我弟弟的手,一直冲我微笑着。大部分时间里都是詹克和凯特琳在说话,就跟我和维罗尼卡以及龙尼共进晚餐时一样。凯特琳问了我一些问题,大部分詹克都替我回答了,因为我根本很少说话。他们没有提到妮可,也没有提及任何与那个鬼地方有关的事情。凯特琳几年前就嫁给了我弟弟,可我此前从来都没见过她,这实在是太奇怪了。服务员过来问我们是否可以点餐了,我说自己不饿,因为我身上没带多少钱--妈妈就给了我10美元坐地铁,来的时候我已经花了5美元买票。不过,我弟弟为我们都点了吃的,而且还说今天他请客,他真是个好人。我们美美地享用了汉堡三明治,而且还有某种晒干的番茄酱。吃过午饭后,我问凯特琳服务是不是不错。

“什么服务?”她问道,我发现她正在偷偷地看我前额上的伤疤。

“你的婚礼服务啊。”

“哦,”她开心地看了我弟弟一眼,“是的,的确不错。我们的婚礼是在纽约的圣帕特里克大教堂举办的,随后在纽约皇宫酒店办了一场小型的婚宴。”

“你们结婚多久了?”

我弟弟冲他妻子使了个眼色,不过这并没有逃过我的眼睛。

“有一阵子了。”她回答说。我简直就要疯了,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很清楚我根本不记得过去几年都发生了什么。凯特琳是个女人,她当然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跟詹克结婚的。很显然,她是为了保护我才说出了一个模糊的答案。这让我感觉很不舒服,虽然我知道她这么做完全是出于一片好心。

我弟弟慷慨地为大家买单后,我们首先陪凯特琳走回到他们所住的公寓。詹克在入口处与他的妻子吻别,他对凯特琳的浓浓爱意一目了然。随后,凯特琳竟然跑过来亲吻了我的脸颊,我们俩的脸当时只有几英寸的距离,她真诚地对我说道:“真高兴终于见到你了,帕特。我相信我们能成为好朋友。”我点了点头,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接着凯特琳喊了一声:“加油,贝克!”

“是巴斯克特,傻瓜。”詹克说道,凯特琳一下子脸红了。他们俩再次吻别。

詹克招手拦下一辆出租车,然后对司机说:“市政厅。”

坐进出租车后,我告诉弟弟自己可没钱付车费,他说跟他在一起的时候我什么费用都不需要支付,能这么说当然很好,只是说出来总让我感觉有些怪怪的。

我们在市政厅下车,买好地铁票、通过入口,然后来到站台上等待往南开的橙线地铁。

虽然现在才下午一点半,距离比赛开始还有近七个小时,虽然今天是周一,大部分人都得去上班,但站台上已经出现了很多身着老鹰队队服的球迷。我突然意识到詹克今天没去上班,接着我又意识到自己甚至不知道詹克靠什么谋生,我觉得自己真得要疯了。我绞尽脑汁回想,我记得弟弟在大学里的专业是商业,可我实在想不起来他在什么地方上班了,于是我就直接问他了。

“我是一名期货交易员。”他回答说。

“那是干什么的?”

“我做股票市场。”

“哦,”我说,“那么你为谁工作?”

“我自己。”

“什么意思?”

“我为自己工作,我的所有业务都是在线完成的。我是自由职业者。”

“那就是你可以提前下班跟我一起出来的原因吧。”

“自由职业者的最大好处就在这里。”

詹克的工作能力令我刮目相看,他只是玩玩股票就能够让他自己和他妻子过上体面的生活。不过他好像并不想谈论自己的工作。他可能觉得我还不够聪明,所以无法理解他所做的事情,他甚至都没试图给我解释一下他的工作到底是什么。

“你觉得凯特琳怎么样?”詹克问我。

这时候地铁进站了,我还没来得及回答就随着一大群老鹰队的球迷上车了。

“你觉得凯特琳怎么样?”我们找到座位后他又问了一遍,此时车已经开始移动了。

“她很不错!”我说道,尽量避免与我弟弟发生目光接触。

“我没有及时把凯特琳的事儿告诉你,你在生我的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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