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782700000027

第27章 工业革命(18世纪60年代—19世纪末)(2)

尽管“半统靴号”的试车成功了,但它没有派上用场,而是停在路边,原因是当地居民纷纷抗议机车所发出的巨大响声对人和牲畜的伤害,而且机车烟囱里冒出的火星可能引起火灾,机车的颠簸可能导致路基被毁乃至翻车发生事故。在以后的十年中,史蒂芬逊潜心于蒸汽机车的改造,同时也致力于轨道的改造。他加大炉中火力,提高了蒸汽机的功率;把蒸汽机的出气管用小管子引入烟囱,减少了噪音;在机车底部安装减震弹簧,增加了机车的抗震性和稳定性;采用了凸边式车轮;加快了烟囱的排烟速度。

史蒂芬逊以总工程师的身份主持修建斯托克顿到达林顿的商用铁路时,建议采用他发明的具德林顿铁厂轧出的长15英尺(约4.6米)、设有导向凸缘的熟铁轨,并在枕木下加铺小石子。为此,史蒂芬逊于1825年制成了世界上第一部具有实用价值的客货两用蒸汽机车——旅行者号。1825年9月27日,“旅行者号”身挂32节车厢,载货重100吨,载员450人,开始试车。此时的机车速度已达每小时24千米,令与之进行速度比赛的马车望尘莫及。经过更进一步的改造,史蒂芬逊于1829年造出“火箭号”,载重量超过以往,最高时速达每小时58千米,终于使火车成为人们外出旅行的交通工具。

莫尔斯电码和电报的诞生

18世纪末,法国人夏普发明了横木通信机,这种机器是在一根立柱上装一个横杆,在横杆两端,各接有一根小短棍,通过控制牵线滑轮,从而改变立柱上横杆的位置以及横杆上小短棍的位置,这样就能用不同的开头代表不同的字母来传递简洁的信息。但这种通信机传递信息的速度太慢,两台通信机之间的最大距离为15千米,很不实用。

1837年9月4日,美国人莫尔斯制造出世界上第一台电磁式电报机,它能在500米的距离内进行有效的工作。七年后,人类第一次使用具有实用价值的电报机传递信息。

1791年,莫尔斯出生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查尔斯顿镇。19岁时毕业于耶鲁大学艺术系,次年留学英国。

1832年秋,莫尔斯在访问法国、意大利的回国途中,遇到了一件神奇的事。在船上餐厅用完了晚餐,莫尔斯正打算离开,却被一个名叫查尔斯·杰克逊的医生玩的“游戏”吸引住了。杰克逊医生在桌子上放了一块马蹄铁,上面密密地缠着绝缘铜丝,旁边放着电池和铁钉。铜丝一通上电,铁钉就被马蹄铁吸牢。而电源一切断,铁钉又立即从马蹄铁上掉了下来。杰克逊医生介绍说这是电流的磁效应,吸引铁钉的那股力量来源于由电流转化而来的磁性,他兴奋地说:“电的应用时代已经来临,我们可以用电来传递信息……”

莫尔斯不禁问道:“请问现在是否有人在使用电流传递信息呢?”

“听说有人在研究这个问题,但具有实用价值的发明还没有。”杰克逊医生回答。

莫尔斯当即决定自己去试一试。在以后的五年中,莫尔斯全力以赴地投入到电报的发明研究工作中。他自学电学知识,并向电学专家亨利和化学教授盖勒虚心请教。在电报的发报、传送和收报方面,得到了亨利的大力支持。莫尔斯还学会了制作电报机的手工工艺,并和其他电报机研究者积极交流。

有一天,莫尔斯由噼啪作响的电火花突然想到:有电火花是一种信号,没有电火花也是一种信号,时间间隔长短又是一种信号。用这三种信号组成不同的信号组合,代表不同的数字或字母,不是就可以在电线的这一端,用接通和切断的方法,通过电流把信息传到另一端去了吗?莫尔斯这个设想最终解决了用电信号表示数字和字母这一技术性难题。他很快以此为依据,编成了世界上第一本电报电码,后世称之为“莫尔斯电码”,直到今天,这种电码还在使用。而这一年,正是公元1837年。

发明电报电码后,莫尔斯又制成了根据这个编码设计和制作的电报机。为了解决长距离通信问题,莫尔斯四处筹集实验经费。这时,新泽西州的威尔技师,利用他父亲工厂的设备和资金,竭尽全力帮助莫尔斯。他们共同改进发报和收报装置,在传播线路上添加继电器,解决了电流逐渐减弱的问题。

1841年,有线电报机终于问世。莫尔斯与威尔向美国国会提出架设实验电报线路的议案,1843年3月,美国国会以微弱的多数票通过了莫尔斯的议案。1844年初,华盛顿—巴尔迪摩的电报线路修建完工。1844年5月24日,莫尔斯坐在华盛顿国会大厦联邦最高法庭会议厅里,当众向64千米外的巴尔迪摩拍发了世界上第一份长途电报:“上帝创造了怎样的奇迹?”

电报终于诞生了,它是人类通信史上的一大革命。

贝尔——电话之父

1847年,贝尔生于英国。他15岁进入爱丁堡大学,主攻语音学,后迁居美国,在波士顿大学教授语言学。莫尔斯发明电报后,身为波士顿大学语音学家的贝尔教授也怀着浓厚的兴趣在业余时间进行研究。他想,既然电流能够传递电波信号,为什么不能传递音波信号呢?贝尔认为,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当时他就决定辞去工作,全身心地投入到电话的研制中去。

贝尔感到自己能力有限,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请教专家。贝尔来到了华盛顿,向老科学家亨利求教,亨利给了贝尔极大的鼓励。不久,18岁的技师沃森成了他的搭档。在沃森的帮助下,贝尔成功研制出电磁铁片的振动膜。同时,螺旋线圈的振动簧片已达到设计要求,而讯号共鸣箱也宣告完成了。贝尔和沃森还在波士顿柯特大街租下两间马车棚,把它们改造成了隔音效果十分理想的“听音室”和“喊话室”。经过两年的研究,无数次拆装实验,就在1875年6月2日,贝尔和沃森像往常一样重复着讯音共鸣试验,坐在听音室的贝尔突然听见了放在桌上的模型里传来微弱不清的声响。贝尔一下子蹦了起来,他依靠自己语音学家的敏锐听觉,判断出它不是脉冲电流产生的声音,而是从喊话室里传来的声音。贝尔跑到沃森的房间大声说:“我在那个房间里听见了机器的响声。”“是吗?我在修理机器。”沃森用自己的手在机器上碰了碰,果然有一种细微的响声。“就是这个声音,我们听见了!”贝尔兴奋地说。

经过多少个日日夜夜的艰苦奋斗,终于听见了机器的响声,不管怎样说,贝尔的电话研究取得了初步成果。他们继续实验,但在现有的仪器前,任凭他们怎样大声喊叫,始终听不清楚声音。经过研究后,两人认为毛病在金属振动板上,他们一点点试着磨金属板,一次次实验,声音也一次比一次清晰。

1876年,贝尔29岁,沃森22岁,他们终于制成了第一套传话器和听筒,贝尔获得了美国专利局的专利证书。

1878年,贝尔和沃森在相距300千米的波士顿、纽约之间首次进行长途电话试验,试验取得了圆满成功。当然,这一成功还得益于爱迪生的发明,为了使电话跨越长距离,爱迪生改进了电话的送话器,在其中加大了感应线圈,使电话实用化。获得电话的专利证书后,贝尔正式成立了“贝尔电话公司”。

爱迪生发明电灯

1847年2月21日,爱迪生出生于美国俄亥俄州一个农民家庭,从小时候起,他就对什么事情都感兴趣,尤其爱做实验。8岁时,爱迪生入校读书,由于考试成绩太差,三个月后,老师勒令其退学,从此以后,爱迪生再也没走进过学校的大门。

12岁时,爱迪生就到火车上去卖报纸和食品,挣钱补贴家里为自己做实验而增加的开支。他一边工作,一边读书,同时也进行实验研究。在实验的过程中,由于一次意外的事故,他的耳膜被震破,几乎丧失听力,从此这个缺陷伴随了他一生。残酷的现实并没有使爱迪生灰心丧气,在16岁到21岁这五年间,由于生活所迫,他背井离乡,到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生活,但是爱迪生始终没有停止过读书和实验。

爱迪生

有一次,爱迪生奋不顾身地从车轮下抢救了一个小孩。原来这个孩子是车站站长的儿子,为了感谢爱迪生,站长决定亲自教他收发报技术。爱迪生勤奋好学,只三个月,他的收发报技术已经非常熟练了。这次意外的学习机会为爱迪生以后的多项伟大发明打下了良好基础。

1868年冬天,爱迪生经朋友介绍,到波士顿的西方联合电报公司当报务员。这里的报务工作十分繁忙,许多电报经常积压着不能及时发出去。他想:要是在一条线路上同时发送两份电报,效率不就可以提高一倍吗?幻想总是发明的前奏。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夜以继日地进行试验,每天只睡几个小时,有时甚至忘了吃饭。朋友们都十分担心爱迪生累坏了身体,可他却说:“人生太短促了,要干的事情那么多,我怎么能不争分夺秒呢?”

双重发报机终于试制成功了,爱迪生为电报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报纸以醒目的位置刊登了这则消息,从此,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开始崭露头角。

爱迪生在波士顿试制发报机期间常常有机会去制造电气机械的查尔斯·威廉斯的工厂去。后来他被允许到工厂里做实验。爱迪生就在这家工厂里完成了他的第一项专利——电动投票记录器,这一年他22岁。他在华盛顿的政治家们面前演示,但是并没有引起他们的重视。理由是,为了阻碍对问题的讨论,投票方法越慢越好。爱迪生从这一经历中吸取了非常深刻的教训,那就是,不管遇到怎样的困难,都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自己的课题研究,专心地从技术上正确解决这个课题。另外,更重要的是,要发明社会所需要的东西,“只是发明家个人脑子里想出来的东西是没有用处的”。

爱迪生一生共有两千多项发明,其中一千三百多项获专利权。

在爱迪生的所有发明中,数电灯的发明对人类的贡献最大。在爱迪生以前,还没有人发明出一种实用的电灯。1878年,爱迪生在发明了自动电报机、打字机、留声机后,决心研究出造价低廉、经久耐用,而且安全方便的照明电灯。

一开始,爱迪生想到,当电流把一小截电线烧到白热化的程度时,可以把它装到玻璃泡里照明。但用普通导体一烧到白热化就断了,于是他想到了耐高温的炭丝。他把一小截炭丝放进玻璃泡里,一通电炭丝很快也断了。“应该选择更耐高温的材料。”爱迪生说。他和助手们又用白金试了几次,可是这种材料虽然使发光的时间延长,但不时地自动熄灭,然后再自动发光,并且价钱昂贵,效果很不理想。

虽然多次失败,爱迪生并不气馁,他依然痴心不改地继续着自己的试验。他把已知的耐热材料列了一个单子,总共有1 600种之多。然后,他和助手们一一试验,但没有一种材料适用。1879年末的一天,爱迪生在火炉旁闲坐,看着炉中炽热的炭火,不禁叫道:“炭!”他用木炭做了个炭条,经过试验后还是不行,因为木炭太脆,没有韧性。这时他看到手边有条用棉纱织成的围巾,他心里想:“棉纱的纤维比木材好,能不能用这种材料呢?”想罢,他从围巾上扯下一根棉纱放在炉火上烧成焦炭,然后,他小心地把这根棉纱炭丝装进玻璃泡里,通电一试验,效果果然很好。经过几次更换棉纱炭丝,点燃的时间从13个小时一下子延长到45小时。

爱迪生发明的电灯能点45个小时,这消息一经传开,英国伦敦的煤气股票价格暴跌,人们预感到,煤气照明必将被电力照明所取代。当人们纷纷向爱迪生表示祝贺时,他却一个劲儿地摇头,爱迪生希望他的灯泡能够点燃1 000个小时以上!在以后不知多少个日日夜夜里,爱迪生把各种植物都拿去做了试验,甚至连马鬃、人的头发和胡须,都成了试验品。1906年,爱迪生终于找到了理想的电灯材料——钨丝。这种方法一直沿用到现在。

特斯拉——交流电之父

在工业发展史上,曾经有过一场关于使用“交流电”还是使用“直流电”的激烈争论。提倡使用“直流电”的代表人物是大名鼎鼎的发明家爱迪生;主张改用“交流电”的代表人物则是比爱迪生小9岁的后起之秀特斯拉。

发电机发明以后,电能就在工农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起初是采用“直流电”的方式输电和供电,由于输电的电压较低,所以在输电线路上的热损失较大,因此每1平方英里(约为2.59平方千米)的地区就需要一个单独的直流发电机供电,而且还要用大量较粗的铜线。为了解决上述缺点,特斯拉发明了以交流发电机供电的“多相交流电力传输系统”,使用变压器以高电压、低电流的方式输电,这就大大地降低了输电线路上的热损失,实现了远距离输电,从而不需要大量分散的单机供电,输电导线的截面也大大地减小了。

同类推荐
  • 武侯称霸记

    武侯称霸记

    诸葛武侯苦修奇门神功,正当关键时刻,却被司马懿破坏,虽未被打下地狱,却荒唐转世成黑老大!令他更惊讶的是好多历史上的高手都还活于世上……美女随行,豪杰尽归,武侯逍遥至极,经过一番苦修和恶战,终于站在了世界的巅峰。
  • 资治通鉴故事精选大全(超值金版)

    资治通鉴故事精选大全(超值金版)

    在文化史上,《资治通鉴》不但具有不可替代的史学价值,共记载了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至后周世宗显德六年(公元前403年-公元959年)共1362年的历史,而且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可以与被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相媲美。重现著名战役的金戈铁马,本书由北宋政治家、历史学家司马光编撰的,既有对重大历史事件的记叙,也有对著名历史人物精彩的点评。本书精选《资治通鉴》中著名篇章,展现了历代朝代的兴衰更替,为使情节更完整、故事更生动,在合理翻译的基础上,对原作进行了适当的加工,其内容多为军事政治方面的史实,能帮助读者更了解我国的历史,获得阅读上的快感
  • 穿越之戏游江湖

    穿越之戏游江湖

    有人说江湖是可怕的,有血腥和杀戮,有刀光和剑影,充满神秘和魔幻。我却觉得江湖应该是可爱的,潇洒的。有江湖儿女的快意恩仇,有结拜兄弟的肝胆相照,有奇人趣事的引人注目……江湖应该让我们戏游畅玩!这部小说将带你走进一个可爱奇趣的江湖。
  • 卑鄙的圣人:曹操7

    卑鄙的圣人:曹操7

    历史上的大奸大忠都差不多,只有曹操大不同!曹操的计谋,奸诈程度往往将对手整得头昏脑涨、找不着北,卑鄙程度也屡屡突破道德底线,但他却是一个心怀天下、体恤众生的圣人;而且他还是一个柔情万丈、天才横溢的诗人;最后他还是一个敏感、自卑、内心孤独的普通男人。
  • 汉皇刘备

    汉皇刘备

    21世纪一个平凡的灵魂,无意间穿越千年,成为了少年刘备。历史上,和曹袁的官宦世家比起来,明显先天不足,草根出身的刘备,依然在年过花甲之时建立了蜀汉,开创数十年之基业。那么,后世跨越时空而来的灵魂,在成为刘备后,他会给这个摇摇欲坠的帝国带来什么呢?能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月存活下去吗?能继续成为一代雄主吗?能一统天下,再造大汉吗?希望本书能给读者朋友们带来一个完全不一样的三国,一个完全不一样的刘备。期待大家的支持,谢谢。感谢起点论坛封面组提供封面!感谢美工醉爱荼蘼!书友交流QQ群108714372
热门推荐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无敌大小姐

    无敌大小姐

    当现代阴狠毒辣,手段极多的火家大小姐火无情,穿越到一个好色如命,花痴草包大小姐身上,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火无情一醒过来就发现,自己竟然在众目睽睽之下上演脱衣秀。周围还有一群围观者。这一发现,让她极为不爽。刚刚穿好衣服,便看到一个声称是自家老头的老不死气势汹汹的跑来问罪。刚上来,就要打她。这还得了?她火无情从生自死,都是王者。敢动她的人,都在和阎王喝茶。于是,她一怒之下,打了老爹。众人皆道:火家小姐阴狠毒辣,竟然连老爹都不放在眼里。就这样,她的罪名又多了一条。蛇蝎美人。穿越后,火无情的麻烦不断。第一天,打了爹。第二天,毁了姐姐的容。第三天,骂了二娘。第四天,当众轻薄了天下第一公子。第五天,火家贴出招亲启事:但凡愿意娶火家大小姐者,皆可去火府报名。来者不限。不怕死,不想活的,欢迎前来。警示:但凡来此,生死皆与火家无关。若有残病者火家一律不负法律责任。本以为无人敢到,岂料是桃花朵朵。美男个个很妖娆一号美人:火无炎。火家大少爷。为人不清楚,手段不清楚。容貌不清楚。唯一清楚的是,他有钱。有多多的钱。火无情语录:钱是好东西。娶了。(此美男,由美瞳掩饰不了你眼神的空洞领养。)火老爷一气之下,昏了过去。家门不幸,家门不幸啊。二号美人:竹清月。江湖人称天上神仙,地上无月。大国师一枚。美得惊天动地。火无情语录:美人好,尤其是自带嫁妆又会预测未来的美人,娶了。(此美男,由东de琳琳领养)三号美人:轩辕子玉。当朝七皇子,游历四国。一张可爱无敌的脸。单纯至极。火无情语录:可爱的孩子好,可爱又乖巧的孩子更好。可爱乖巧又不用给钱的孩子,娶了。(此美男,由刘千绮领养)皇帝听闻,两眼一抹黑。他的儿啊。怎么就这么不争气呢。四号美人:天下第一美男。性格不详,籍贯不详。火无情语录:谜一样的美人,她喜欢。每天都有新鲜感。娶了。(此美男,由告别的爱情li领养。)五号美人:天下第一名伶。火无情语录:解风情的美男,如果没钱花把他卖了都不用调教。娶了。(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六号美男:解忧楼楼主。相貌不详,身世不详。爱好杀人。火无情语录:凶恶的美人,她喜欢。娶了。(此美男由陈铭铭领养)七号美男:琴圣。貌如谪仙,琴音杀人。冷清眸子中,百转千回,说尽风流。(此美男由伊眸领养)夜杀:天下第一杀手。(此美男由静寂之夜领养)
  • 魅惑女皇情

    魅惑女皇情

    魅者,惑天下也。芳华落尽,在世界的顶点,谁能与之共舞?雪灵儿——胆小爱逃避,被爱人背叛,跳水身亡。女主穿越到她身上,成为一个顽皮又捣乱的皇女。明旭阳——个性温柔但有些懦弱,被逼做了负心人,却心有不甘却无可奈何。他在等,等她能原谅他,再次扑入他怀中。一次次的伤害,换来什么后果?欧阳可琳——牙尖嘴利,是雪灵儿从小的好友,她被雪灵儿所吸引,愿意做她的影子,保护她。诸葛明月——当朝国师,温文尔雅,才华横溢。对人极为冷淡,却唯独对她不一样轩辕逸——少年将军,俊酷有型,冷漠的表情,深邃幽褐的眼眸,带着勾人心魄的魅力,几次三番救了雪灵儿。忆尘——跟雪灵儿青梅竹马,绝美妖娆、面若桃花,对灵儿痴心不悔。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不愿意离开她。温澈——霸道不讲理的小郡王,从不将任何人看在眼里,眼高过顶。水冰月——水之国皇子,天生拥有勾人心魂的魅瞳,凡是女子看到他,无一不痴迷不已,目光再也无法移开。他带着目的来和亲,却阴差阳错的嫁给了雪灵儿。……………………保留添加美男的权力!!!正版简介:观赏五百年一次日食的我穿越了,一美丽妖娆的男子靠得我很近很近,状以关心地凝视着我。“你是谁?”我皱皱眉毛,装大头蒜地问。“殿下好坏,老是这样逗弄人家。”他状似害羞的模样,风情万种,撩拨得我心儿砰砰跳。他的一惊一乍破坏了我对他美好的幻想。他冷淡冒出一句:“天下美男何其多,何必单恋一棵草。犯不着为了区区一个男子而想不开……|我倒!魂穿!一风风火火的女子闯进来,一把我狠狠抱起:“臭灵儿,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死了呢!”我更加疑惑,待她如黄河犯滥般的话说完之后,无比认真地眨眨眼睛:“你是谁?”她的眼神顿时像在看一只会说话的蛤蟆般,眼圈一红,怔怔半天冒出一句:“灵儿,别伤心了,那浑小子瞎了狗眼了。”原来我被人抛弃了,是个弃妇?不,还未成亲,不算弃妇。少年将军轩辕逸高傲慵懒,潇洒帅气,天性不愿受拘束,但对我唯独不同。眸光定定地望着我勾起一抹邪笑:“|果然六皇女如传闻一般,不好男色。专情不二。”我心里大呼:冤啊!我喜欢美男,但不喜欢你这样的。绝色俊逸的国师诸葛明月,白衣胜雪,飘飘若仙:“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我可怜兮兮地望着他:“人家就想跟你在一起嘛!”温文尔雅的明旭阳就是抛弃我的人?他眼里的忧伤满溢而出,心疼的眼神望着我,却始终保持沉默。
  • 葬密者

    葬密者

    1959年,大通湖农场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诡异事儿,200个大活人凭空消失。在公安厅抵达农场的前一晚,几个来自军方的神秘人物介入调查,将农场的王解放等人带走。一段尘封于战争时代的卷宗,渐渐浮出水面;一个隐秘机构,渐渐走入王解放的世界。他们,便是葬密者——一群埋葬秘密的人。【葬密者官方千人群: 328597965。 微信公众号:文禅堂的灵异空间】
  • 甩不掉的尴尬

    甩不掉的尴尬

    《甩不掉的尴尬》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包括二十一篇主题各异的随笔文章。第二部分则主要记录了有关香烟的一切。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此女太费心

    此女太费心

    冤家路窄,出自明朝凌蒙初《初刻拍案惊奇》卷三十:“真是冤家路窄,今日一命讨了一命。”《新华字典》中的解释是仇敌相逢在窄路上,指仇人或不愿意见面的人偏偏相遇。费安安遇上高渐离之后总算是理解了这个成语的真正意义,同时也切身体会了它所带来的无数后果。告白被拒,记恨了整整七年的仇家,被她不小心碰到,又不小心挑衅羞辱了对方。可惜费安安忘了,生来被叫做高渐离的这个男人又怎么会是省油的灯?自此纠缠不休,不仅领土被严重入侵,而且自身都要难保了,简直是攻防失守,败得一塌糊涂…七年前那个傻乎乎跟自己告白的小姑娘现在见了他竟然一副深仇大恨的样子,而且对他还避之唯恐不及!好吧,她退他就进,她防他就攻,战线拉长不要紧,持久战他也不怕。他从来是万花从中过,片叶不沾身,这次却是情难自制,算了,谁让她这么让人费心,偏偏他还就是这么喜欢…
  • 前七国志

    前七国志

    此书叙战国时,孙膑自请去云梦山鬼谷子处学兵法,途遇魏人庞涓,二人为兄弟,同去求学。后来学成后,二人各归其主,庞涓进攻韩国,孙率兵相救,生擒庞涓于马陵道,又会齐七国诸王,斩了庞涓。孙膑功成身退。
  • 妃本彪悍之爷别耍赖

    妃本彪悍之爷别耍赖

    她是懦弱无能的草包?她是人人眼中的废物?一场让人艳羡的婚嫁却让她成为了天下的笑柄?开什么玩笑!揍皇子,斗小妾,玩毒药,这才是她的生活好么?阴谋诡计,尔虞我诈,她尽在眼中。明枪暗箭,刀光剑影,她亦不畏惧。银针一闪,素衣青丝,她笑靥如花间却可素手遮天。*****夜半时分,夜凉如水,某男悄悄的潜入了一香间闺房。“不知公子半夜到来,所为何事?”一柔若无骨的手缠上某男的脖子。轻启红唇,吐气如兰。“自然是来……。”邪魅的勾笑,男子镇定自若,转过身子将某女揽入怀中,少女的清香传入他的鼻翼,夺人心魄。“哦?是么?不好意思了,看我的佛山无影脚!”一脚踹开,男子应声落地。“你……对我做了什么?”“没什么?蚀骨软禁散,慕氏专利,绝无二家!”某女拍了拍手,得意的笑。***宠溺护短篇**“宫主,慕姑娘……”一小厮焦急的开口,话到嘴边就被打断。“叫夫人!”男子头也不抬,眼神微冷。“呃……”“叫夫人!”“夫人她打了红菱,砸了厨房……”小厮眼神躲闪,满脸惧意。“把化瘀膏送过去。”继续处理事务,眸底闪过一抹担心。“小的这就给红菱护法送去……”“滚回来,那是给夫人的!打了人,砸了东西,手一定很疼!要你们有什么用?本宫自己去!”话音刚落,某男就一阵风般席卷而过,速度之快,让人咂舌。*简介神马滴都素浮云,正文才是王道!本文宠文1v1,男女身心干净!喜欢的亲们快快跳坑吧,坑品有保证,爱你们,么么哒~
  • 尸心不改

    尸心不改

    控尸门的欢乐二缺弟子江篱炼了一具美得人神共愤引得天雷阵阵的男尸,以为好日子开始了,结果没想到门派惨遭灭门。--情节虚构,请勿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