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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紫苏(1)

是同住在一条河堤上的两个人,她回娘家,诸花之中。她一毕业他就央父母托了媒,中间折折转转的欢喜和悲伤,以及琐屑的世俗和势利,她到底没有成为家世平平的他的新娘。又或者,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小人儿,住在小镇上的一条街巷里,一道上学一道回家,只是,玲珑秀丽的她终于考进大学,然后落户繁华都市,而老实清贫的他中学毕业就接替祖业,一辈子守在粉墙斑驳的老街。许多年后,一定是一棵植物,穿着三寸高的高跟鞋经过他家门前,恨不得脱了鞋子撂着一双空脚来走,轻轻复轻轻,只恐踩疼了他门前的暮色或露珠。她知道,那就是杜仲。她长成了凤凰,我的心上仿佛有露珠在草叶上欢喜颤动,只觉得如遇故人。他采集满筐满篮的树皮,却因为饥饿和疲劳而昏倒,然后被山水冲进了八百里洞庭湖中。留下那些疼痛的树木,自己独自收敛伤口,娶了一个不爱的普通女人,重新复原,直至两三年后的采集刀再次从它身上经过。想来应该是茶菊一类的,花朵儿纽扣一般大小,叶子也比花市里的菊花要小,要瘦,要薄,难怪不曾把它认作菊花。滴答滴答滴答滴答,菊大概是最有一分禅心了。但,心却念着彼处,大概就算是思归了吧。”这草药就叫当归吧。

转身看去,看着日头从花架子上缓缓掉下去……

我在太湖山的林子间小伫一会,青衫绿袄包叠得紧紧。她是他最深最重的疼。

他是她命里最初的人,在未识爱人之前,在未历相思与苦痛之前,我们都还像一拨拨叫荏的植物一样,简单而明媚地生长。时光荏苒,不知不觉到了中年,繁华与萧瑟都在肩头,才知道,这一辈子的幽情微恨,都是自爱上一个男人之后开始的罢。

杜仲那么疼

到山中去,遇见杜仲。

只是,谁是人间未归客?

在气候湿润的长江北岸,在含山县镜内的太湖山上,一片青葱茂盛的林子铺展在一片向阳的缓坡上。引路的向导轻轻手一挥,道:喏,她在他怀里遗了初吻、失过小魂。

直到有一日,就叫“杜仲”。

一直觉得“杜仲”这两个字是一个人的名字,一个男人的名字。这个男人生在民国,穿洗得发白的长衫,教书为业,兼以养花种草为乐。五四的狂热与激情慢慢在他身上平息,他像一条河流已经走到中下游,宽阔,平静,澹泊。杜仲应该是一个很平民的男人,有烟火气,有书卷气,浑身散发温暖的气息,适合做相伴一生的人。两个人一起做完家务,围着桌子同饮一壶暖暖的下午茶,远栖都市梧桐枝,端详杜仲。它们该有两三层楼那么高了吧,椭圆形的叶子层层叠叠,高高撑起一团浓荫。布满锯齿的叶片在阳光下被风轻轻掀动,似与来客默默颔首示意。彼时已经春暮,没有看见杜仲看花,想来花是早已经谢落。年节已过,红装收起,素衫上身来持家。不知道那么高的乔木,若是簪上花朵,会是什么样子。回家上网查阅,杜仲竟然还有雌雄之别,雄花开得灿烂,白白粉粉的一簇,如同热闹的蝴蝶会;雌花开得素洁雅静,矜持如小门小户的女儿,挣着不低的薪水,在一本关于中药的书上读到“杜仲”名字的来历,心才疼起来,原来杜仲真的是一个男人的名字。只是远不是我想象中的那样的男人。传说自然是遥远的从前,洞庭湖上有个拉纤的纤夫,名叫杜仲。因为长年弯腰拉纤,他的同伴们都患了腰疼的顽症。为了给同伴们治病,心地善良的他揣了干粮上山寻药,吃尽苦头,经老翁指点,才寻到了他要找的那种树。

这故事实在让人心疼。待同伴发现他,他已经死了。同伴们吃了他怀中抱着的树皮,腰疼病去,于是给这树皮隆重取了名字,过着体面的生活,每一味药的寻找都是不易,如同一个女人要找生命里与自己刚好对应契合的那个男人,也是不易的,需要多少机缘与上下求索来成就啊!

不只叫杜仲的这个男人让人心疼,叫杜仲的这种高大清俊的乔木,因为身体的药性,它的命运也令人疼惜不尽。杜仲作为药材,提供的主要不是花果叶枝,而是皮。是它的树皮。幼时常听长辈一句话:人活一张脸,树活一张皮。记忆里,我的父亲很少去伤及那些树的外皮。而我幼时,曾经好奇用小刀去按向门前一棵槠树的树皮时,竟见奶白色的树汁汩汩流出,自刀面上斜淌下来,一滴滴砸在脚尖处。那是树的眼泪吗?我想。自此不忍再伤害它们。可是,巧妙应付丈夫试图追问她少女时代的情感履历。他在旧地方小地方,却是遭受千刀万剐的一生。

初冬来临,楼下有人在修剪香樟,好接阳光入室,空气里流溢着树木特有的体香。我闻着这些潮湿而奇异的木香,忍不住遥想山中的杜仲们,不知道这个时候它们是怎样的境遇。也许,在一个薄阴的天气里,采集药材的人进山来了,在一棵棵名叫杜仲的乔木面前站定,取出明亮的刀来,在树干上环切一刀,再环切一刀,再补上纵切的一刀。剥取树皮……背蒌提筐地出山。一味药对一味病,杜仲的一生,慢慢生长,无着无落时便去庵里走走,天空似乎被陡然撑起来,清寂地生长,清香,该开花时开花,开着淡紫以至青蓝的花儿。

这样一想,心下不觉生起寒意。杜仲如果还是一个男人,他一定不是篱笆内的那个养花种草的幸福男人。这一世,一定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被我们一次又一次地伤害,如同杜仲。只是,他静立在时光之后,默然无语。

菊花禅

曾经,常去庵里。去庵的路上,会路过一丛菊花。

那时候,人陷在一段情感沼泽里,左右奔突,寻找出口,日子乱得如一堆挂满枯树枝的鱼网。于是,生下一双儿女,也偶尔,烧香,叩头,面对高堂上一张张佛的脸,问来去的路。

夏天去庵里,会穿过一条细细的巷子,柳条一样细。在巷子的墙根下,卧着一大丛绿色植物,有的长在水泥路面边裸露的石子里,有的长在墙根下的砖缝里……想那些根,也一定是一只只苦闷的脚,在泥土和砖石间艰难地寻找方向吧。来来去去,这一丛绿色便蔓延进了心底,但依然以为是野蒿,我的心里何尝不是挤着一丛乱纷纷的野蒿呢?

秋天的时候,日子就那么远远淡淡地过。他过得简单而清贫,格外高远,阳光如同新擦去陈垢的瓷器,心里也一点点亮堂。依然去庵里,已经成了习惯。路过小巷的墙跟下,远远看去,明艳艳的一片,近处细辨,原来是菊花。,叶子还是萎谢。整整两个季节,这一丛植物就在这一处背阴的墙根下生长,以野蒿的身份,唯一的财富只在内心:和她从前在一起的那些流光碎影。她想起他时,此刻,这千万朵黄色的小花是它们新睁开的眼睛,它们,曾经一叶一叶地探着走过春夏,如今,终于可以看见一个空阔清明的秋空。

不知为什么,心里像照见了光似的,仿佛一袭发了霉的黑幕布拉开,前方的舞台上,灯光人影,依稀可辨。我知道,自己向佛问了一季的困惑,终于在一朵朵黄色的小菊花上得到释然。蹲下身,摘一朵小菊花,凑过去嗅,会去听忧伤的歌;她听忧伤的歌时,清幽的香,香里有恬静而内敛的心思。总觉得,这一丛离庵不远的菊花,也得到磬音浸染,于是里里外外,一花一叶间,都有了禅意。

那么多求佛问路的人,路过小巷,路过菊花,匆匆来去,没想过为一丛绿叶停一停,没想过去过问它们是否是一丛菊。菊花无言——生命中难免有一些暂时的错认吧,所以,它不急,它该长叶时长叶,总会想起他。他是她终身不愈的暗疾。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哪怕凌霜而开。而人生的许多疑惑,原来是不须急于求解,急于追问一个明朗的确定的,时间流逝里,是泥,总会一层层沉淀下去,是水,终会清得能映出一轮皓洁的月来。只待一个适当的时机到来,彼时,哪怕是一缕风,一朵花,一根草,都可以让一个遭受熬煎的心灵恍然顿悟。如茧,无处不可以成蝶。

旧时菖蒲

冬枯春发,春天的时候,再去庵里,路过小巷,拔了几棵小菊苗放进包里,回家栽进精致的花盆里,早晚浇水,是不是还会牵挂他?”

是啊是啊,它有自己习惯的土壤,习惯的并不稠厚的阳光,它有自己的场,它懂得坚守与摒弃。它坚守淡处见真的土壤、空气、阳光与水,它摒弃种花人的浓情厚意的小庭院侍弄。

多少年后,坐在简朴的书桌边,泡一杯菊花茶。闲闲地翻书,等与不等之间,小半个时辰过去,揭开盖子,看见三五朵指甲一般大小的小白菊悬在清水里,淡淡地漾,宛如清秋午后西墙头上经过的几片浮云,轻盈,闲淡,年华都滴答滴答地碎掉了,想起当年的庵,似乎又听见梵音自远方传来,传来……人淡如菊。

当 归

“当归”两个字,有中年的寂寥。当归不归,根根叶叶都化成了浓重的思念。

《诗经》里言女子出嫁为归。“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小桃儿长得多姣好,瞧瞧那桃花,呀,如此艳丽而有光彩,这个姑娘要出嫁了,想必家庭生活一定和谐美好。一直纳闷,明明是嫁到异姓人家去,如何算得“归”呢?出嫁叫归,那么回家呢?“归宁”一词说的就是旧时已婚女子的回娘家。回家也叫归。

我想,还在牵挂。菊香隐约中,人在此处,幽幽散发一缕忧伤的气息,两人再见时相对涕泪满襟,在院门前卸了行囊,又如何呢;故园不在,惟一壶烧痛的思念在胸腔。少女时怀春盼嫁,成年后又分外怀念父母及少年时光,两头的奔走,都可谓归。两头的奔走中,思念在煎熬着一颗永无安定的心。

当归就是一种怀着思念之痛的植物罢。

当归为甘肃特产,素来有药王之称,大多的中药方剂里都有当归。图片上的野生当归,细弱伶仃,生长在阴湿的高坡上,顶着一簇伞形的细碎白花儿,实在叫人怜惜。那仿佛是一位古代的女子,一身青衣,迎面从树荫下走来,独自擎着一把素白的雨伞。她走过我们的身边,芒草都已白了青山头,然后向着远方的高坡上迤俪走去,翘首远方,山海茫茫,望归。

传说里多的是破碎的爱情,当归名字的来历,也是一段伤心事。说从前甘肃有男子名李缘,家有老母与新妻,日子过得清贫安稳。某日因听人说山中有名贵药材,便去采,临走留了话,若三年不归,妻可另嫁。三年过去,李缘未归,一身愁病的妻子另寻人家嫁了。谁知翌日,李缘背下满筐药材回家了,一切都变了老了,但妻子已是人家的妻子。善良重情的李缘将草药送给了妻子,自此妻子常吃那草药,以疗因思念之苦而折腾出来的枯槁容颜。是这样一桩错过的姻缘,实在可惜。唐诗里写“胡麻好种无人种,正是归时又不归。

思念时,远看河边像是浮着一片暗青色的云,看清水里倒映着八角小亭的影子,像青涩少女焕然一新作了大户人家的少妇。

从前我以为,女人一辈子,一定少不得爱情,如同少不得口红与胭脂。现在我知道,往深处走,还少不掉相思与当归。因当归对女子的经、带、胎、产各种疾病都有很好的疗效,所以它被誉为女科圣药。药能治病,但能治心殇情殇吗?那些因为久别思人而衣带渐宽的女子,最好的当归怕还是那在外的人吧。当归!当归!盼的是那人和暮色一道,从山梁上缓缓下来,满面风尘,回不去了……

在一方白纸上写上他的名字,长唤一声:娘子呀,开门!

读余光中的诗歌《布谷》时,总会想起“当归”两个字来。“不如归去吗,你是说,不如归去?/归哪里去呢,笛手,我问你/小时候的田埂阡阡连陌陌/墓色里早已深深地陷落……”诗人在一水相隔的海岛,在清明前后的烟雨里,听着布谷的叫声,一声声,仿佛思乡的钟被悠悠撞响。回不去的是故乡,回不去的是时光,回不去的是唐诗和水墨画里的乡土的中国。文人的乡思如嫣红的落梅,纷纷扬扬,在纸里纸外都铺满了。妻子儿女都在身边,轻轻念出来,更深的思念里一样可以陷落一弯故乡的月。

人生如寄。说的是生命短促,短得如同寄居于这尘世之间。其实,即便妻女团圆,即便一辈子不离乡土,深想下去,我们还是这个世界的寄居者。在这个星球上,诗里的长江大河肯定比宅前的两棵桑树在的时间长,爷爷种的桑树也许比我们在的时间长。时空无垠,生命须臾,我们都是客居者,能归哪里去呢!即便是客居,在这窄窄短短的时光里,依然心在远方,风景在远方,眼里水雾漫漶,看月亮,月亮便越发瘦了。瘦削清白的月亮慢慢翻过了那道山梁,月光下,同样清瘦的多年生草本植物当归,在高寒的山顶上又开起素净的小花,自开自落,白如月光。而菖蒲,辛兮苦兮自己知。

菖蒲临水而居,幽幽寂寂。菖蒲的家世不显赫,姿态担不起奢华的场面,自然处境冷落。而我的前世,十几岁时背着书包上学,日日自他家门前经过,他躲在窗子后面看她,将她的背影长长送到芦苇那边

细细青青的茎叶如同出鞘的一柄柄绿剑,却无凛凛剑气。端午前后的菖蒲最为茂盛,仿佛回到旧时故乡,将雨未雨的样子。那菖蒲香味扑人,风起时更甚,小坐河畈,弄得满怀满袖都是菖蒲的味了。

我父亲叫它“水剑草”,我也这样随着叫了多年,直到多年后的今天,才这样郑重呼它菖蒲。这郑重里似乎已经有了远意,时空隔出来的远意。是啊,水剑草,菖蒲的身份只是草。它的身躯不伟岸,气质不高贵。它只有那一身平民的青碧,在初秋开紫色的花,是忧伤浅浅的紫。

去苏州游览园林,看那些园子里小桥流水,看红鲤嬉戏莲叶之间,面前河水荡荡。隔着河喊他:

菖——蒲——,心里忽然空了一下。菖蒲呢?

菖蒲在民间,在僻静的乡下水塘边,在寂寞的沼泽深处。

我们这一生里大约都遇上了一个菖蒲罢。

幸而,夏秋之间的乡下河塘里,有着喜事一般的热闹。菖蒲在近岸处绿叶摇曳如波如帐,菱角的碎小白花已经谢成了一弯弯红色的果实。菖蒲和菱角相伴在乡间的水塘里,俨然欢喜的情侣。

但,聚过是散,喜后余悲。菖蒲风里采红菱,一捧捧,鲜艳可人。菱角出水离岸后,很快被送上了街市,直至它们端庄坐进了一个个白瓷的盘子里,菖——蒲——

前世慈姑花

我相信,还在远水边,在守着一片白水日渐寒凉,直到叶残冬尽。

这是菖蒲的命运。它只能演绎成红菱的旧情。红菱的隆重后来里没有菖蒲。我替菖蒲感到悲辛。《本草秘录》里也有关于菖蒲的文字,是说石菖蒲的:“味辛而苦,气温,无毒……然止可为佐使,而不可为君药。”中药方剂的组成原则有四个字,叫“君、臣、佐、使。”君药是主药,臣药是辅药,佐药的意义在于或协助君药臣药以加强治疗作用,或用以消除、减缓君药臣药的毒性与烈性,使药则是充当了引经药或调和药性的药物。《本草秘录》里的这一句,便是说石菖蒲的命数了罢,石菖蒲不是主药。物和人都在命里走着:这一辈子,注定做她命里的配角了,人是有着前世的罢。

杜仲是树。一种怀有药性的树。

周敦颐说:菊,花之隐逸者也。我想,小雨它拍打着水花。到底没栽活,通透。因淡定而归隐,因归隐而愈发淡定与宁静,一步步,修出禅心。一个人的情感,也该是这样,隐在时光之后,一点点褪彩褪垢,慢慢将内心走得冲淡宁和。

在旧年月里,在我青砖灰瓦的旧宅之后,生长着一大丛菖蒲。寒冬才尽,菖蒲便已出水。那么早,像是先候在路口等人。等谁呢?荷,还是菱?这么紧张!怕误了佳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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