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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人生篇——活着究竟为什么(16)

苏格拉底感慨地说:“这就是‘婚姻’!”

这个摘麦穗的故事,估计是现代人杜撰出来的。因为在柏拉图关于苏格拉底的回忆录中,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故事。但是,我们不能据此否认这个故事所折射出来的问题,也就是关于“自由”和“选择”的关系问题。

哲学意义上的“自由”,总是和“责任”“担当”这样的字眼联系在一起的。自由就意味着担当。自由地选择,又不愿意担当,只能是自欺欺人。正如萨特所说的那句名言:“一切后悔都是自欺。”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海德格尔提出了“沉沦”和“常人”两个概念。他认为,人的存在不同于其他事物的存在。人以外的存在者都是某种现成的东西,是被规定了的现实,而人的存在只能从可能性的角度来理解。因为人总是在不断地筹划、选择和超越自己。人作为可能性的存在,能够通过筹划和选择超出自己的当下形态,既可以获得其本身,成为本真存在,又可能沉沦、异化,失去其本身,成为非本真的存在。非本真的存在,最突出的表现就是:逃避自由,害怕承担,将自己混同于“常人”,混迹在“常人”之中,失去了自己的个性,不能独立和自主。在海德格尔看来,这里所说的“常人”并非某些人或所有人的总和,也不是抽象的人本身,而是某种平均化的、无人称的、中性的、不确定的人。在常人的存在状态中,人的个性和自由消失了,相应的责任也被推卸掉了。人是因为逃避自己的自由才躲到“常人”当中去的。“常人”怎样行动,我便怎样行动;“常人”如何享乐,我便如何享乐。“常人”如同无边的阴影笼罩着一切,包揽了一切。这样一来,人的生存就变成了常人的日常生活。海德格尔说,这种生活状态,就是沉沦,也就是急速地向下堕落。

“沉沦”虽然是堕落,但对人却有着难以抵挡的诱惑力。因为它能卸去人身上的责任,让其存在变得轻松,认为一切都处在最好的安排之中。然而,这种引诱与安定不是把人引向安宁的生活,而是驱向无拘无束的境地,导致世界的不平静,从而加速人的沉沦,这就是人的异化。人的沉沦和异化使存在失却本真的面目,跌入无根基状态和虚无的泥淖之中不能自拔。

二、杨朱泣歧

杨朱,世称杨子,春秋战国时魏国人。《荀子·王霸》在议论到君主用人的时候说,应该不顾亲疏,不拘贵贱,任用有真才实学的贤士,才能建立像舜、禹一样称王天下的大业。否则,就会误入歧途。

荀子讲了这样一个故事。魏国的杨朱走到十字路口时,不知该何去何从,情不自禁哭了起来,他说:“这就是那如果错误地迈出半步,等到觉察时已经相差千里了的地方啊!”

管理者用人,也如同走到荣或辱、安或危、存或亡的十字路口,稍有差错就会酿成悲剧,比在十字路口走错路更可怕。

《淮南子·说林训》在说到用人的方法时,也引用了这个故事。杨子见到四通八达的大路,便哭了起来,因为那些岔路有的可以往南,有的可以往北;墨子看到白色的丝绸就哭泣起来,因为它可以被染成黄色,也可以被染成黑色。

透过“哭泣”这一表面现象,“墨子悲丝,杨朱泣歧”的故事其实包含很深刻的哲理。“岔路”可往南可往北,杨子不知何去何从而哭;白色丝绸能染黄能染黑,墨子不知如何是好而泣。如按照西方近代以来的自由理念,“墨子悲丝,杨朱泣歧”的故事实质讲的就是意志的自由、选择的自由,反映一些人对选择的困惑、对自由的焦虑,以及不习惯于承担因自我决定而来的个人责任。承担行为的责任,意指当事人本来可以避免这一行为,如果别无选择或因外在强制所为,责任问题也就无从谈起。

比如,一个人杀了人,如果是别人把刀架在他脖子上逼着他去的,事后他就可以辩解:我不去没有办法,如果不去,那人就把我杀了。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他不是在意志自由的情况下决定自己行为的,所以不承担自己行为的责任。“不会选择”的痛苦有时更甚于“不让选择”的痛苦;惯性地逃避自由往往比理性地驾驭自由来得容易。我们知道,在由殷周“学在官府”到春秋战国“竹帛下私人”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士人有了自由可又没了方向,犹如歧路亡羊,不免迷惘与彷徨。当然,“哭歧路”的举动本身也是一种选择,但这是最消极的选择。无论就一个人的行为选择还是一个民族的历史抉择来说,如果总是在歧路衢途、三岔路口或十字街头痛哭流涕、裹足不前,无论如何都不是明智之举。

杨朱哭歧路,在后世不乏同调。魏晋名士阮籍在《咏怀诗》第二十三首中有“墨子悲丝染,杨朱泣歧路”句,《晋书·阮籍传》载:“时率意独驾,不由径路,车迹所穷,辄恸哭而返。”因此,唐代诗人杜甫将杨朱与阮籍相提并论,写下“茫然阮籍途,更洒杨朱泣”的凄美诗句。然而,杨朱哭歧路是因为选择太多,而阮籍哭穷途则是由于无路可走。二者虽皆因路而哭,但哭的理由南辕北辙。还是魏晋名士刘伶来得洒脱,他常乘鹿车,携酒一壶,边走边喝,使仆人扛着铁锹相随,并告诉他说:“死便掘地以埋。”在黑暗的时代,走投无路的气节之士无非是死路一条。一切想明白了,倒也节省了泪水。

由此可见,“不会选择”的痛苦有时的确更甚于“不让选择”的痛苦;惯性地逃避自由往往比理性地驾驭自由来得容易。

三、存在先于本质

20世纪的萨特,虽然不能视为最深刻的存在主义哲学家,但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他有着与尼采截然不同的风格,他很少用诗歌体来著述,而是用他的厚重的哲学专著和大量的小说和剧本来表述其思想,他虽然极富激情,但更多的却是理性和冷静。

“行动吧,在行动的过程中就形成了自身,人是自己行动的结果,此外什么都不是。”在萨特的世界里,没有上帝,只有人,他们就像古龙笔下的浪子一样,“孤零零地活着,完全孤零零一个人”。萨特进一步把他的存在主义概括为以下两大原则。第一是“存在先于本质”,即对“类本质”的一种全然背弃,他吃惊地发现,人作为“自为的有”,却是一个“无”,除了自由,没有既定不变的“本质”,你要成为什么样的人,那是你的自由;你要获得什么样的本质,那要看你怎样进行你的自由选择。于是,自由就在这样自主的选择和行动中获得了,奴役也便“显然”地被排除出视野之外。第二是“人必须对他自己负责”。人是自由的,人成为各种价值的唯一根源,人可以也必须选择价值尺度、理想和行动,但选择的后果却要让自己来承担,不管是痛苦还是焦虑,都只能自己独自担当。人必须为他所有选择负全部责任。

在萨特看来,人何曾失去过自由?人在本质上就是自由的。或者说,人天生注定是自由的,人不能不自由。如果一个人认为自己不自由,那是他自由地选择了不自由。原因很简单,他选择不自由,那是因为他害怕承担自由所带来的后果。比如,有人把刀架在了他脖子上,他完全可以“自由地”选择反抗。但是,他害怕承担这样的自由,于是乖乖地选择了不自由。由此看见,存在主义者把“自由”理解为了“自由的选择”,而“选择”本身就是一个沉重的字眼。因为选择了就要承担。

四、“他人就是地狱”

“他人就是地狱”是萨特在其戏剧《间隔》中的一句台词。萨特在《存在与虚无》中就曾谈到,人对他人的妨碍不仅是物质性的,而且是精神性的。因此,在《间隔》一剧中,三个亡灵在地狱中互相隐瞒,互相戒备,互相封闭,互相折磨,每个人都是“刽子手”,又是受害者;既成为别人的障碍,又使自己坠入深渊。埃斯泰勒狂热地追求加尔森,但加尔森说,只要伊奈斯看得见,他就没法爱她;而伊奈斯要和埃斯泰勒搞同性恋,加尔森又成为一大障碍。他们就是这样相互追逐,永无宁日,欲逃无路,欲死不成。虽然他们置身其中的环境是地狱,但他们相互敌对却构成一座更加恐怖的“地狱”。加尔森说:“地狱里该有硫黄,有熊熊的火堆,有用来烙人的铁条……啊!真是天大的笑话!用不着铁条,他人就是地狱!”

萨特通过剧中人加尔森之口说出了“他人就是地狱”这句存在主义的名言。正确理解这句话,成为准确把握和科学评价这部作品的关键。而“他人就是地狱”也经常被人们误解。萨特曾经如此解释:“我想要说的是他人就是地狱,但是,这句话常常被人误解。有人以为我的本意是说,我们与他人的关系总是毒化了的,总是地狱般的关系。然而我要阐明的却是另外一回事。我的意思是说:要是一个人和他人的关系恶化了,弄糟了,那么,他人就是地狱。世界上的确有相当多的一部分人生活在地狱里,因为他本人太依赖别人的判断了。但这并不是说,和别人就不可能存在另一种关系。”萨特进一步阐述:“我想通过荒诞的形式指明自由对我们的重要性,也就是说,我们改变自己的行为是极其重要的。不管我们所生活的地狱是如何地禁锢着我们,我想我们有权力砸碎它。”

“他人就是地狱”,如果你恶化了与他人的关系,那么你自己就得承担地狱之苦的责任,这时的他人就是你的地狱。再者,如果你不能正确对待他人对你的判断,那么他人的判断就是你的地狱。他人的判断固然很重要,但一个人如果把他人的判断当成最高裁决,来判定自己存在的价值,那么他就会陷入精神困苦之中。正如萨特所说:“有许多人被禁锢在一系列陈规之中不能自拔,他们对自己抱有他们本人也为之痛苦的看法,然而他们却没有设法去加以改变。如果谁总是在为他并不设法去改变的行为和看法而烦恼不安,那么谁就是一个活死人。实际上,由于我们都是活人,所以我想以荒谬的构思来揭示我们自由的重要性。不管我们处于何种地狱般的恶环境之中,我想我们都有自由去打破它。如果有谁不去打破它,那就是他们自由地留在其中了。也就是说,他们自由的将自己置身于地狱之中。”

五、自由的枷锁

人是生而自由的,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这是卢梭的一句名言,也是他的名著《社会契约论》的理论基础。人是生而自由的,这一命题是卢梭针对王权专制论者“人是生而不自由”的命题而发的。英国王权论者费尔玛就曾提出“没有人是生而自由的”,尽管这一观点和卢梭所认为的“无往而不在枷锁之中”有些许的相似,但其实却是有着本质的不同。卢梭认为,奴隶状态是最不自由的一种状态,但其存在本来就是在强力之下的强者的胁迫和弱者的屈服。“向强力的屈服,只是一种必要的行为,而不是一种意志的行为。”因此,卢梭所说的自由并非行为上的不受限制,而是一种意志的自由。

而人为什么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呢?因为你一出生,就已经属于人类这个整体了,必须接受属于文明的一切东西。比如说,从你睁开幼稚的双眼,父母就开始教育你——不管你懂不懂;后来,小学教师,后来,中学教师,再后来,大学老师一个接一个地在教育你。每一个教育者都希望你“永远牢记”他们的教导,而这些教导可能是养份,也可能是枷锁——思想的枷锁。

正因为这个原因,卢梭对现代文明极其反感。他在《爱弥儿》中曾写到:“无论何物,只要出于自然的创造,都是好的,一经人手就变坏了。”人们为了生存创造了文明,文明反过来却成了束缚人的枷锁,成了人不得不接受的东西。人类给自己戴上了枷锁,可打开枷锁的钥匙却找不到了:“我们所有的智慧,都摆脱不了奴隶的偏见。我们所有的习惯都在奴役我们,束缚我们,压制我们。文明人从生到死都脱不了奴隶的羁绊。”

人是社会的动物,是社会关系的主体。人在应付大自然的斗争中,摆脱了愚昧的生活,建立了制度,培养了情感,有了文明,开始了专属于“人”的生活。于是,人和动物有了区别,人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自由自在和无拘无束了。他们必须遵循社会的各种制度和规范,必须扮演好自己在社会中的各种角色,必须按照理性去思考,按照社会所许可的所谓文明的方式行动。

如此一来,人在变得文明,摆脱野蛮的同时,也给自己戴上了无形的枷锁。而这种枷锁是人自己心甘情愿地给自己戴上的,而当自己感到不适想摘掉这个枷锁的时候,钥匙却已经找不到了。除非已经无法忍受,人是不会和枷锁同归于尽的。人的可悲之处在于,即使人打破了一个枷锁,又会心甘情愿地给自己套上另外一个枷锁。

也许,自从人类进入了文明,自从人类第一次给自己戴上枷锁,就已经进入了“枷锁时代”。人类可以自由地选择这一个枷锁或者那一个枷锁,但却不能完全抛弃枷锁本身。这如卢梭所说的,人是生而自由的,但人一生下来,就会被戴上枷锁。所谓的自由,对人来说原来仅仅具有理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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