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513700000005

第5章 魏国崛起(2)

有的人一听到囤积居奇便自然想到——奸商,法办他!但是且慢,商人不偷不抢,买进卖出,违反了哪条法律呢?所谓法办,其实往往是违法办,是对契约精神的践踏,为着看似正义的目的而采用了不正义的手段。作为法家的先驱,李悝没有使用这种粗暴的方式,他决心在法治的框架下解决粮价问题,为此又提出了平衡物价的“平籴(dí)法”。

粮食丰收的时候,政府出钱从农民手里收购余粮;粮食歉收的时候,政府平价卖出余粮,以免出现粮价因收成问题而大起大落,同时使得想投机倒把的商人无利可图。政府在这里完全是通过市场手段来调节市场,对于巩固小农经济、保持社会稳定和维护法律的权威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后两千多年,历朝历代都广泛延用这种平籴法,只不过名字有所区别。

魏斯通过卜商吸引人才,通过李悝发展经济,但是从军事上讲,魏氏还不够强大。秦国仍然在威胁魏氏的安全,双方摩擦不断,时有大规模战事发生。齐、楚两国也趁火打劫,一有机会便派兵侵略魏氏。

公元前419年,魏氏开始修建少梁城(今陕西省韩城),用以防御秦国进攻。城未建好,秦军就攻了过来,工程被迫停工。战争持续了近两年,直到公元前417年,魏氏才将少梁城建好。秦国针锋相对,在少梁城南修建了繁城,北面修建了籍姑城。

为了一劳永逸地解除秦国的威胁,公元前413年,魏斯主动出击秦国,在郑地(今陕西省华县)大败秦军。齐国马上派兵乘虚而入,毁黄城(今河南省内黄),围阳狐(今山东省阳谷)。楚国则北伐至上洛(今陕西省洛南)。魏斯不得不回师相救,对秦作战取得的胜利被齐、楚两国的入侵抵消,魏氏反而陷入腹背受敌的困境。

魏斯深深地感到,富国强兵,光富国不行,要在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生存下去,还得强兵啊!

战神吴起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名叫吴起的人出现在他面前。

吴起是卫国人。据《史记》记载,吴起年少的时候,家境还不错。他如果安于现状,也许可以在乡下当一辈子养尊处优的土财主,过着简单而快乐的生活。但是战国乱世给了他一颗不安分的心,他开始负剑走天涯,游历各国,企图混个一官半职,出人头地。

现实是残酷的,数年之后,千金散尽的吴起拖着疲惫的身躯又回到了卫国。同村的人对这位好高骛远的青年充满了幸灾乐祸和不屑,在他们看来,放着好好的日子不过,跑到国外去乱闯,无疑是一种自不量力的行为——这下好了,把祖上积累的一点家业全挥霍掉,连吃饭都有难了吧!

某一天,有人故意逗吴起:“哎,吴起,把你的剑卖给我吧,你都快饿死了,还要那破玩意儿干啥?”

吴起勃然变色:“你再说一次!”

“哟,叫花子还挺神气嘛!”

话音刚落,血光飞溅,那人的人头滚落地面,眼睛还瞪得大大的。他至死都不明白,开一句小小的玩笑,值得吴起大动杀机么?

周围的人吓坏了,因为他们平时都嘲笑过吴起。等他们意识到情况不妙的时候,杀戮已经开始。只见吴起挥舞着带血的宝剑,像一头豹子般冲到人群中,所到之处,惨叫连连,不大一会儿工夫,地上已经躺了三十多具尸体。

士可杀,不可辱,尤其是当他腰里别着一把宝剑的时候。

当天夜里,吴起收拾了几件衣服,将家里仅剩的一点钱装在包袱里,悄然离开。吴起的老母亲已经七十多岁,拄着拐杖到村口送他。他在母亲面前捋起袖子,在自己手臂上狠狠咬了一口,发誓说:“如果不能当上卿相,我就不回卫国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转身离去。

他也不想想,就算他运气再好,当上卿相也至少要个十几二十年,那时候再回卫国,老母亲还在世吗?何况他的运气一直不怎么好。

此去不是生离,而是死别!

但是吴起已经顾不上这些了,多年来的挫败以及由此带来的耻辱,在他心里燃起了一通熊熊的烈火。他要成功,他要成名,他要让这个世界在他面前颤抖!

带着这样的目的,吴起来到了鲁国,投奔到了曾申门下。

前面说过,曾申是卜商的弟子,李悝的老师。

曾申的父亲则是卜商的同门师兄,大名鼎鼎的曾参,被后人尊称为曾子。

冥冥之中,吴起已经和魏斯发生某种联系。但此时的他,并没有想到顺着曾申这条线去投奔魏斯,而是希望在鲁国找到自己的市场。

不久之后,卫国传来了消息,吴起的母亲去世了。曾申闻知,马上给吴起放假,还给了一笔盘缠,让他回去奔丧。吴起却拒绝了曾申的好意——臂上的齿印还在呢,他怎么能够忘记自己的誓言?曾申发火了,要知道儒家极其讲究孝道,他的父亲曾参还写过一本《孝经》,是天下闻名的大孝子,对于吴起这种不孝的行为,曾申无论如何不能接受。

“就算是有一千种理由,你也必须回去为你母亲送葬!”曾申对吴起说。

“不行。我发过誓,不功成名就,决不回卫国。我不能违背自己的誓言。”

这段短暂的师徒之谊就此结束。

吴起说一不二,绝非托辞,而应该是偏执的性格使然。据《韩非子》记载:吴起还在卫国的时候,有天拿回来一条腰带,要他老婆照着织一条。腰带织成后,吴起问老婆:“我要你织一条一模一样的,为什么你织得这么漂亮?”他老婆说:“我用的原料没有什么不同,只不过因为是你要用的,所以特别花了心思才织成这个样子。你系起来给我看看,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我再改。”满以为吴起会感动,没想到吴起冷冷地说了一句:“谁叫你自作主张,不按我的要求做?”接着就命她收拾衣服回娘家去——这都什么人啊?他岳父前来求情,吴起说:“我从来都是说一不二,不开玩笑的。”硬是将那女人给休了。

如果那女人知道她的继任者的命运,绝对不会因为被休而哭泣,反而应该感到庆幸。

吴起在鲁国又娶了一个齐国女人为妻。

公元前412年,齐国进攻鲁国,连拔两城。有人向鲁元公推荐吴起,说他善于用兵,可为大将。鲁元公听说吴起的老婆是齐国人,不免犹豫,害怕吴起胳膊向外拐。吴起听说之后,回家就将老婆杀了,提着头去见鲁元公,以表忠心。这就是历史上臭名昭著的“杀妻求将”。

吴起为所有急功近利而不择手段的人树立了一个典范。

吴起确实无耻,但备不住吴起用兵如神。鲁元公拜吴起为将,命他带兵进攻齐军,结果吴起“大破之”,很快收复了失地,打得齐国人讨饶,主动要求谈判。

鲁元公十分高兴,想重用吴起。有人对鲁元公说:“吴起这个人,多疑而残忍,为了博取功名,连自己的老婆都能杀,还有什么做不出来的?”一句话断绝了吴起在鲁国的仕途。

正在吴起心灰意懒的时候,李悝变法的消息传到了鲁国。鲁国的遗老遗少们对此嗤之以鼻,多以为魏氏这是离经叛道,必致大乱。吴起却在黑暗中看到了一片光明。

走吧,反正鲁国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了。

吴起终于离开鲁国,来到了热火朝天的安邑,通过翟璜的引见,见到了魏斯。

魏斯对吴起没有太多了解,但他知道吴起曾经是曾申的学生,和李悝算是同门。于是问李悝:“你对吴起这个人有没有了解?”

李悝说:“我对他早有耳闻,是个贪财好色之徒。但是如果让他带兵打仗,只怕连司马穰苴也比不上他。”

司马穰苴就是田穰苴,是春秋末年齐国著名的兵法家。拿司马穰苴作对比,等于告诉魏斯,吴起是当世第一兵法家。

魏斯听了大喜:“那我就用他为将。”这位勇于变革的英主,深受卜商经世致用思想的影响,决不拘泥于以德取才的旧观念。这倒不是说他不爱德,安邑城中的有德之士已经够多了,卜商、田子方、段干木都是德才兼备的博学鸿儒。现在他需要的是能征善战的将军,是能够将秦国人赶回西方、让齐国和楚国不敢轻举妄动的军事家,至于这个人的品行如何,不在他的考虑范围之内。换而言之,当他需要一条狗的时候,他只管这条狗会不会看家防贼,才不理会它是白狗还是黑狗,是黑背还是哈士奇。

如果说,李悝是让秦国有所忌惮的人,那么现在,让秦国颤抖的人粉墨登场了。

吴起的军事主张,集中体现在《吴子兵法》里。简明扼要地说——

第一,吴起主张把政治和军事结合起来,对内修明文德,对外积极备战,两者必须并重,不可偏废。换而言之,他认为军事强大的基础是政通人和。

第二,在治军方面,他也强调政治优先,用道、义、礼、仁等儒家思想教育将士为统治者卖命。

第三,他主张兵不在多而在于精,要建立一支“居则有礼,动则有威,进不可挡,退不可追”的精锐部队。为此,必须要选募良材,加强训练,重用勇士,赏罚分明。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吴起上任后,立马对魏军进行改革,建立了所谓的“武卒”制度。

武卒即职业军人。春秋时期,职业军人基本由士以上的贵族阶层充任;平民和奴隶则充当义务兵,平时从事生产,打仗的时候则自备武器跟在贵族的战车后面作战。

到了战国时期,随着土地制度改革,各国纷纷由封建社会向专制社会进化,原来的贵族特权被打破,平民通往权贵的道路被打开。吴起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一变化,他的武卒制度实际上就是军队的科举制——不分贵贱,不问出身,通过考试择优录取战士。

入选武卒的基本条件堪称苛刻,据《荀子》记载,武卒必须能够披三属之甲(三层铁片编缀而成的铠甲),操十二石之弩,负矢五十支,荷戈带剑,背三天的口粮,用半天时间奔跑百里,而且立即投入战斗。

一旦入选武卒,待遇相当优厚——免除全家的徭役和田宅租税。可谓一人卖命,全家轻松。吴起以这种方式迅速组建了一支战斗力超强的精锐部队。

魏军士兵很快发现,这位新来的将军除了敢作敢为,还有一点与其他将领截然不同。他从来不回家睡觉(估计没人敢做他老婆),吃住都在军营,下到最基层,和地位最低下的士兵同甘共苦。士兵吃什么,他就吃什么;士兵席地而卧,他就绝不铺席子;行军打仗的时候,他不乘车骑马,而是和士兵一起步行,还背着自己的口粮和被子。

有一次,吴起发现一名士兵背上生了脓疮。这种病可大可小,如果不治的话,很可能致命;但是治的话,以当时的医疗知识,只能请人用嘴把脓吸出来。可是谁愿意做这样的事呢,连随军的医士都不愿意。吴起二话没说,掀起那名士兵的衣服,亲自替他把脓吸了出来。

数年之后,同样的事情又发生了一次,这次被吴起救治的士兵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小伙子。他的母亲在家里听到消息,号啕大哭。邻居觉得很奇怪:“你儿子不过是个普通士兵,有幸得到将军亲自为他吮吸脓疮,你高兴还来不及,哭个啥?”老太太一边哭一边说:“当年他父亲就是因为将军为其吮脓,打仗的时候奋不顾身,战死疆场。现在将军又为这个傻小子吮脓,我不知道他会死在哪里啊!”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公元前409年,魏斯派吴起率领大军进攻秦国。经过吴起整训的魏军锐不可当,势如破竹,先后攻取了秦国的临晋、元里、洛阴、邰阳等五城,并于第二年将秦国的河西地区(今天的陕西省华阴以北,黄龙以南,洛河以东,黄河以西)全部占领。秦军赶紧退守洛水,沿洛水一带紧急构筑防御工事,并且修筑重泉城(今陕西省蒲城)以加强防守。长期以来让魏氏如鲠在喉的秦国威胁,被吴起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一扫而空。

魏斯于是设立河西郡,任命吴起为郡守。对于魏氏政权来说,这一战的意义重大,河西大片肥沃土地的并入,使得魏氏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具有了广阔的战略纵深,原来那种四面进风、八方受雨的窘境得到了大大的改善。

这一战还带来另外一个后果:秦国受到战败的刺激,深感变革的必要性,于公元前408年火速推行了“初租禾”制度,也就是按照田地的面积征收粮食税。这一改革,相比于东方各国来说已经严重滞后(鲁国推行类似的“初税亩”是一百八十六年前),却悄然拉开了秦国变法运动的序幕。

拿下河西之后,魏斯紧接着发动了对中山的大规模进攻。

魏氏的领地和中山其实不搭界,中间还隔着赵氏的地盘。当时晋国名义上还是一个国家,魏斯以晋国亚卿的身份征讨中山,要求赵氏让魏军通过,也在情理之中。

此时赵氏宗主名叫赵籍。

前面提到,赵无恤攻取代地后,将长兄伯鲁的儿子赵周封为代君,以回报伯鲁让位之情。三家分晋后,赵氏政权得到巩固,无恤不肯立自己的儿子为储君,坚持要把家业传给赵周。但是赵周福薄,竟然先无恤而去。无恤真是厚道,又立了赵周的儿子赵浣为太子。公元前424年,赵无恤去世,赵浣即位,将赵氏居城从晋阳迁到中牟(今河南省鹤壁)。公元前408年,赵浣去世,其子赵籍即位。

当魏斯的使者来到中牟请求借道的时候,赵籍一开始不想答应。大臣赵利劝他:“让他们过去呗!他们要是攻而不克,等于削弱自己的力量,对我们赵氏有利;要是攻克了,中间也还隔着我们赵氏,肯定不能长久占领。无论如何,用兵的是他们,得利的是我们,何不做个顺水人情?”

赵籍听从了赵利的建议,允许魏军过境。

乐羊的隐忍

统率魏军进攻中山的乐羊,原本是翟璜的门客,受翟璜保荐担任这次行动的总指挥。

这个安排在魏氏家臣中引起了轩然大波。

因为乐羊的儿子乐舒,一直在中山为官,而且曾在战斗中杀死翟璜的儿子翟靖。

于公于私,翟璜似乎都没有理由推荐乐羊来当此重任。魏斯也很不理解,当他问到翟璜的时候,翟璜轻轻地叹了一声,说道:“吴起能够杀妻求将,乐羊难道会公私不分?”

魏斯听明白了,翟璜话里还有一句潜台词:我翟璜难道会因为私人恩怨而放弃人才吗?他没有再犹豫,马上宣乐羊进宫,将讨伐中山的任务交给了乐羊。

魏军分兵三路:乐羊率主力借道赵氏,直奔中山的首都灵寿(今河北省灵寿);太子魏击坐镇后方,随时准备增援乐羊;吴起则从河西发兵,协助乐羊进军。

中山王被魏军的来势汹汹吓坏了,坚守灵寿不出。

乐羊也不着急,指挥部队将灵寿围得水泄不通,一待就是两年。

两年中,安邑城内议论纷纷,不少人给魏斯写举报信,说乐羊里通中山,根本就不想打仗,故意在那里耗费时间;还有人善意地提醒魏斯,要防备乐羊倒戈一击。魏斯总是微微一笑,不作任何答复。他的用人之道很简单,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既然把事情交给乐羊去办,就不能疑神疑鬼,见风就是雨。

另外还有一点,他对翟璜的眼光有信心。李悝、吴起不都是翟璜引荐的人才吗?

时间一长,中山王也急了。他派人给乐羊送去一封信,警告乐羊:“如果再不退兵,就把你儿子杀了。”乐羊若无其事地对使者说:“我这个儿子从小就不听我的话,什么事情都跟我对着干,我早就不认他了,你们想杀就杀吧!”

中山王咬咬牙,果然杀了乐舒,还将他剁成肉酱,做了一锅肉汤,让人送到乐羊那里。

你不是不在乎吗?那好,就让我们来看看你究竟有多铁石心肠,多不在乎!

乐羊见到那锅还冒着热气的汤,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悲伤。但他很快掩饰过去,拿起勺子舀了一大勺,当着使者和众将的面一口喝下去,然后将勺子重重地摔到地上,大声说:“是时候了,全军进攻!”

这一天日落时分,灵寿城宣告陷落。

同类推荐
  • 穿越之戏游江湖

    穿越之戏游江湖

    有人说江湖是可怕的,有血腥和杀戮,有刀光和剑影,充满神秘和魔幻。我却觉得江湖应该是可爱的,潇洒的。有江湖儿女的快意恩仇,有结拜兄弟的肝胆相照,有奇人趣事的引人注目……江湖应该让我们戏游畅玩!这部小说将带你走进一个可爱奇趣的江湖。
  • 悍戚

    悍戚

    愿以天下独步之铁骑,踏遍这万里河山。武者,战死疆场,马革裹尸,幸也!就以我大汉皇叔之名,前方便刀山火海,亦将铁蹄踏平之!我是刘闯,这是我的故事!+++++++++++++++++++++++++三国三部曲最后一部《悍戚》,2013年隆重登场,让我们重温那一段铁与血交织一起的沸腾年代。
  • 大漠厮杀(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丛书)

    大漠厮杀(第二次世界大战史丛书)

    本书记录的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亚洲战场的厮杀,内容包括阿莱曼之战,突尼斯战役,撒哈拉奔袭,北非补给线争夺战、克里特岛大厮拼,反击意大利等。
  • 明清时期的进退定律

    明清时期的进退定律

    如何在风云变幻的政坛存身?爱情、亲情、仕途,古人如何抉择?少年皇帝,是勇夺皇权还是沦为傀儡?《三千年来谁著史:明清时期的进退定律》带你回到帝国最后的时刻,看古人的官场进退,权利得失!
  • 大宋王朝4

    大宋王朝4

    本丛书立足大宋,介绍了五代战乱的终结、中央集权的强化、右文抑武的家法、首内虚外的战略、穷则思变的改革以及皇帝的荒唐、官僚的争斗等重大事件或现象;同时,从经济、文化、科技等不同的层面重新审视两宋,试图全方位地向读者展示大宋历史的始末。
热门推荐
  • 豪门之童养媳

    豪门之童养媳

    简介:这都是什么年代了,为什么还有童养媳。他堂堂齐家少爷,凭什么给他送来个土不拉几的小矮子。是个小矮子他也就忍了,偏偏是个黑溜溜的。长得黑点他也认了,关键还是个小白痴!他不要,他就是不要。可那个小白痴矮子妞还该死不死的死缠着他不放,一口一个,“齐哥哥,等等我,齐哥哥,等等我!”他不等,就是不等,他恨不得她马上消失!精彩片段:【1】那年她6岁,第一次进齐家。那年他6岁,第一次见到她。他们上一所小学,同一个班。她上学第一天自我介绍时诚实的说了,“我叫童笑笑,今年六岁,我喜欢齐尘枫,我的最大理想是做齐尘枫的老婆!”坐在下面小小的齐尘枫“哗”的一下,脸爆红。从此以后,全校都知道,齐尘枫有个小跟屁虫老婆童笑笑。连老师都会问,“齐尘枫,童笑笑呢?”我怎么知道她在哪里,鬼才想知道她在哪里!【2】那年她13岁。他也13岁。青春期的少年对爱情有了一丝懵懂。当他拉着校花的手准备玩亲亲的时候,童笑笑就会莫名其妙的出现,“齐尘枫,齐妈妈说了,你只能亲我,不能亲别人。”“我为什么要亲一砣黑炭。”齐尘枫恶狠狠的说着。童笑笑立马大叫,“我会告诉齐妈妈,你在外面养小三!”说完就跑!剩下齐尘枫和校花在风中凌乱!【3】那年她14岁,他亦是。她第一次来潮,鲜血染红了她的裤子。“齐尘枫,我不能做你的老婆了。”她可怜巴西的望着他。正当他喜出望外的时候,她把屁股对着他,“你看,我得了绝症。”齐尘枫差点没有吐血生亡,“童笑笑,你是头猪吗?这只能代表你有了成为女人的条件!”“啊?”童笑笑莫名其妙!马上笑颜问道,“意思就是我能再当你老婆了?”“你的人生就只有当我老婆这个目标吗?!”“是啊!”她回答得异常响亮。齐尘枫满脸黑线!【4】19岁,他出国留学。19岁,她在国内上三流大学。身边他的那些朋友都说她配不上他。让她好自为之早早离开他!可是,她觉得,她就是他的老婆,齐妈妈说了,他们是天生一对。【5】23岁,他回国。23岁,他们结婚。结婚当天,她穿着洁白的婚纱等着他来接她。齐妈妈说,结婚当天的她很漂亮,很漂亮,比任何时候都要漂亮。可是,他却没有来看她。听说,他携伴他留学时认识的女朋友,逃婚了。齐妈妈说,她会给她一个交代,把他带回来。她微微笑了,“不用了,齐妈妈,我知道,他不爱我的!”【6】那年,他再次见到她。
  •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们三个都是穿越来的

    我是因为看了很多的穿越小说,也很想穿越。谁想我想想就能穿越,穿越就穿越吧,居然穿成怀孕九月的待产产妇,开玩笑嘛!人家在二十一世纪还是黄花一枚呢。这也可以接受,可是明明是丞相之女,堂堂四皇子的正牌王妃怎么会居住在这么一个几十平米得破落小院子里,她怎么混的,亏她还一身绝世武功,再是医毒双绝。哎。没关系,既然让我继承了这么多优越条件,一个王爷算得了什么?生下一对龙凤胎,居然都是穿过来的,神啊,你对我太好了吧?且看我们母子三人在古代风生水起笑料百出的古代生活吧。片段一在我走出大门时,突然转身对着轩辕心安说道:“王爷,若是哪天不幸你爱上了我,我定会让你生不如死的。”然后魅惑地一笑,潇洒地走了出去。片段二当我对着铜镜里的美人自恋地哼出不着调地歌时。“别哼了,难听死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接着一声尖叫紧跟着另一声尖叫。我用上轻功躲进了被子里.~~~"我和你一样是二十一世纪来的。”“你好,娘亲,哥哥,以后要多多指教。”来自两个婴儿的嘴里,我摸摸额头,没高烧啊。片段三“小鱼儿,我可是你孩子的爹,况且我没有写休书,你还是我的王妃。我会对你好的。”安王爷霸道地说道。“你们认识他吗?他说是你们的爹?”我问着脚边的两个孩子。“不认识,”女孩说道。“我们的爹不是埋在土里了吗?怎么他一点也不脏?”男孩问道。那个男人满头黑线。“对不起,我们不认识你。”说完拉着孩子转身就走。片段四“爹爹,这是我娘,你看漂亮吧?”南宫心乐拉着一个白衣帅哥进来问道。我无语中。“爹爹,你看我娘亲厉害吧?“南宫心馨拉着另外一个妖精似地男人走了进来。我想晕。“这才是我们的爹。”“才不是呢,这个才是”两人开始吵起来了。“我才是你们的爹。”安王爷气急地吼道。“滚一边去。”两个小孩同时说道。屋里顿时混乱之中。转头,回屋睡觉去了。推荐完结文《别哭黛玉》完结文《穿越之无泪潇湘》新文,《极品花痴》
  • 等爱温柔成海洋

    等爱温柔成海洋

    汤淼是自强不息的毒舌女王。曾经,她的喜怒哀乐因他而生,他陪她走过青葱岁月,他享受着她的小体贴,她也乐于为他奉献自己所有的温柔娇羞。只可惜,她为他放下了女强人的架子也没换来两人的一辈子。
  • 很老很老的老偏方:小孩小病一扫光

    很老很老的老偏方:小孩小病一扫光

    偏方来源:传统经典医药典籍,经过民间千年验证和作者多年医疗实践。撰写原则: 既见效,又安全,既管用,又省钱。
  • 快乐人生必备的9种心态

    快乐人生必备的9种心态

    亲爱的朋友,你快乐吗?如果你快乐,希望本书能给予你更多的快乐;如果你希望自己快乐,马银文编著的《快乐人生必备的9种心态》也将借由许多富有哲理的的小故事,唤醒你分享快乐的能力。《快乐人生必备的9种心态》总结了快乐人生必备的9种心态,书中一个个蕴含哲理的经典故事,除了能使我们了解如何从内在释放压力、克服外界所引发的负面情绪之外,同时也能让我们用更积极的视野来重新看待这个世界,进而在待人接物上从容自在。
  • 魔灵圣珠之圣夜少女(全本)

    魔灵圣珠之圣夜少女(全本)

    【经典文学】今日风行,明日经典【晴语】编辑旗下出品简介:沙汐汝,雩晶国的歌魔,所有人眼中的怪物、灾星。她不知道,她的父母去哪里了,她为什么会被国王收养?她不知道,大家为什么会那么讨厌她?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十年前她的眉心突然长出一颗血痣……她只知道,沙夜泠一直就在身边,不管她做多少恶作剧,不管他骂她怎么样凶,他都只是宠溺地看着她,永远不会离开。当那个像天神一般的银发蓝眸的圣大人轻触她眉间的血痣时,她的人生就注定了不会像她想的那样发展了……圣大人,是一个谜。传说,他一个人就可以灭掉一个国。他是为战争和圣珠而生的。但他的命运因为遇到了她发生了转折,她很笨,长相也不是多么的出色,但是和她在一起,他却感到了空前的放松和开心,她说,他是第一个听她唱歌不会睡着的人,她喜欢他……于是,那一刻开始,他就不能自拔的爱上了不懂爱情的她,并为她放弃了他原本的坚持,只为和她在一起。但是命运总是不能放过他们,他注定了会因为各种的事情,一次次的失去她……沙夜泠,总是用沉痛的眼神看着沙汐汝,他爱沙汐汝,但是却不能爱她,守着十年前看到那个秘密,他狠心的伤害着自己、伤害着爱他的沙落落,就是为了不伤害他深爱的她。可是当他知道那个不能爱的理由,充分到不能挣扎的时候,他选择了逃避……在这样一个混乱的时空里,爱情变得微不足道,任何一个理由都可以变成让爱情让步的充足理由情的人,永远都不会懂得,不曾得到就不会失去,因为他们早已把彼此的名字深深地刻在心上。错爱一人,就会错过一生……喜欢我的文的话,就去看看我其他三个文吧!http://m.pgsk.com/a/326430/《妖精咒》http://m.pgsk.com/a/326448/《杀手》http://m.pgsk.com/a/326457/《爱情交易》写的不好的地方,还希望大家能够指出来,随时欢迎大家和我交流、批评。QQ:625415575(加我的时候,就用文中任意人名作为敲门砖吧!)
  • 傻子王爷无情妃

    傻子王爷无情妃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晓来谁染枫林醉

    晓来谁染枫林醉

    穿越千年的伤痛,只为求一个结果,你留下的轮廓指引我,黑夜中不寂寞。穿越千年的哀愁,是你在尽头等我,最美丽的感动会值得,用一生,守候。九十年,是一段很长的时间,在那个昊天塔里封印了九十年的人,如今又怎样了?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星球上唯一的女人

    星球上唯一的女人

    她原本只是一个平凡的高中生,却莫名穿越到一个人类已经失去生育能力的星球。身为唯一一个有着孕育能力的女性,她所要的只是活下去和拥有一份平凡人的生活和爱情。但仅仅只是这样简单的愿望在这个星球上也难以实现。身份特殊的她会怎样获得她所想要的生活?【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修真之修仙界

    修真之修仙界

    李浩,现实生活中是一个没有固定工作的闲人。但是心肠还算不错,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进入修真界修炼。他身怀上古秘法,精通丹器炼制,而他本身也是一个强大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