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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伦敦南郊:全球化时代的绿色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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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伦敦生活了12年,一个最恼火的事,是每次回国,不得不回答同胞们一些从不变样的问题。

“伦敦雾景如何?”这问题好像是跟我打招呼。博知浪漫一些的,会问,“雾中之灯光,还像特纳和莫奈看到的那么朦胧?”摩登现实一些的,会问,“雾中开车滋味如何?”有一次我讷讷不答,问者拿出冯骥才的小说《雾中人》,写的是今日伦敦一个华人女郎雾一般有趣的堕落。

现实主义压力之大,不怀旧简直不可能:我生不逢时,错过了诗意的伦敦——工业化时代,狄更斯的孤儿主人公历险的雾都。

我不是说今日伦敦气候如何好,我是说,现实主义也得更新。谁要写伦敦拍伦敦给中国人看,建议抓住这几个特点:汽车顺左开,外国人过马路左顾右盼惊惊乍乍;雨多,因此衣领子要能够翻起,不必带伞因为很少倾盆;越是高楼房,住的越是穷人,电梯满墙糊涂乱抹,走廊转弯处毒贩与瘾君子鬼鬼祟祟;堂皇的大商场门面,半夜“街人”(Street People)哈欠里满是酒臭,打开铺盖,酣睡到第二天开张;气候永远不温不火,难得下雪,也难见骄阳;不仅住房从来没有空调,甚至窗子都只有1/4面积可以开合——最热的夏日,就这点风也行了。因此,英国人可以说是“连窗也不开的民族”,当然不同于整日在街头阳光中调情嬉戏的地中海人。

这话说得好像是皮里阳秋,实际上任何刻板化,都不无根据。正如任何号称现实主义的小说,总比自称荒诞的小说,多告诉我们一些“社会真相”。问题只在于读者应当明白真相结束于何处,而我这个生活在伦敦的外国人,就得明白,无法真正认识活生生的英国人,只能说说我的邻居们,伦敦南郊的英国人。

若干年前,我们住的是一套“分楼小房”(Masonnette),即上下层单户独门。楼下住的是一个寡居老太太,满头白发洁净如雪,年轻的时候,想必是个娇小的金发美人,果然她墙上的照片可以证明。老太太对我们很客气。早就听说英国人矜持傲慢,我们庆幸最贴近的邻居,是个容易打交道的人。

我们看着她一年老过一年,想必她看我们亦如此。终于,老太太被送进医院。终于,到了我们去探望的时候,老太太看来气色不错,但是见了我就喊爹,见了虹影喊娘,我们当然一一答应,心里很悲哀,老太太意识已不清楚,返老为童,必是回光返照。

她拉住我的手,忽然说:“爹,我对人不错,对吗?”

我当然连声说是。她微笑了,说:“就是。前几年,有两个中国人要搬进来,邻居很担忧。我对他们说,不要紧,中国人不太出门,不碍事。”

我听了浑身毛骨悚然。这个老太太肯定把这事在心里藏了几年,现在意识不清,才告诉我这个中国人兼“爹”。然后她要我到“街头小店”给她买冰激凌,作为奖励。

老太太当夜在医院病逝,身边无一人。当天清晨开始,楼下的电话铃响个不停,有人好像下了狠心要找人说话,响累了歇几分钟,然后重新开始。下午,诗人朋友胡冬到我家来,听了一口咬定:就是鬼,是鬼找你们说话。我找电话公司,请他们代接,他们表示不管是人是鬼打电话,法律规定不能代接。我觉得鬼话我也有责任听,找警察局来开门,警察局婉言拒绝,说是“没有搜查证不能擅入民宅”。一直到第三天,才有老太太一个远亲来。他听了我们的说明,开门进去,电话正在狂响,他一言不发就把线头连根拔了。

我起誓,我不是在这里编造鬼故事:好几个证人健在。我不知道打电话的是谁,但是如果老太太想找我说说,我很愿意与她的鬼魂聊几句。那时我已经过了知天命之年,这件事却使我相信,哪怕平平常常一个英国老太太,都超越任何典型化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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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太既然与我们同一所房子,也就合用一个花园,只是花园隔成两半。她的那一半永远是整整齐齐,该修的,该剪的,该锄的草长不长,该放的花会准时开。我想光这个花园,就让这个孤老太太延长了多少年寿命。我们的那个花园,万绿丛中的一点红,都马上消失。我恨透了英国的雨水,花园的草,才割了一个月,就长得像朋克头发。要我每个月留出几天整理花园,简直要了我的命,因为成果明摆着不可能持久。

我的忽视花园,成了给东方带来的耻辱。终于有一天,老太太说,我应该种一些花,她让我挖走她的一棵巨大的芍药花,说她从书上看到,这是中国的花,这样我“就会对花园有一些感情”。现在回想,我怀疑此事她是否在也代邻居街坊做外交官。从那以后,我们置备了一整套花园设备工具,像模像样地做起来。后来搬了家,更郊区了一些,花园也更大了,就重新规划,决定以果树和玫瑰为主题:于是我们有了6棵果树,20株玫瑰,有的花期长,有的品种名贵。英国人的花园狂,终于征服了我们。

我们看到过世界上很多城市,伦敦号称世界大城市中最绿的,市区,包括寸金之地的市中心区,都保留极大的公园。当然,纽约的中央公园就是中心大绿岛,旧金山海湾是个中心大池塘。伦敦之绿得特殊,在于几乎每个人家(除了年轻人住的容易社交的公寓式房子)都有自己的花园,每个花园四周,都有比一人高的木篱笆与邻居隔开。

每家占地如此之多,使这个城市延展铺排占地巨大,从一头到另一头,连地铁都需要近两小时,实在是不方便。大城市人口密度不好统计,因为城市面积只是个行政划定,此类数字缺乏可比意义。但是大部分住房带“私宅花园”,700万人口的伦敦,人口密度就很低。其他欧洲城市,都在郊外专门辟地,分给城里的每家每户,让他们种花种菜,他们只有周末才能驱车去过一下瘾。伦敦人在家中过瘾,滋味当然大不相同。

几乎铺盖全伦敦的“私宅花园”,是二次大战胜负的原因之一。希特勒占领西欧后,决心跨海进攻英国。1941年起,多次想炸平伦敦。1941年的英伦空战,德国战斗机护送轰炸机冲进伦敦上空,代价惨重,最后在整个战场失去制空权。此后只能改用准确性很差的V-1飞弹,击中伦敦的有2000枚。1945年改用V-2火箭,击中伦敦也有千枚。德国城市在大战中几乎全部夷平,战后全部推平重建,今天每个城市都看起来很新。伦敦挨了那么多炸弹,却依然是老房子的天下。据本地老人说,炸毁的房子固然不少,炸翻的花园篱笆更多。谋英不成,希特勒决定先对苏作战,分兵大忌导致最终失败。

我没有找到军事史家论述伦敦花园战争作用的文献,写在此处,算是我的一得之见。

关于伦敦住家花园的文化涵义,倒是著作甚多。人类都想重建伊甸园,但是英国人太个人主义,大部分公园都一色平绿,贵族的私宅,弄出各种园林花样,大部分平民,希望工余退回自己的城堡,关起门来,也是自家称孤封爵。当然其他大城市的居民也愿意有自家花园?只是伦敦从19世纪起,愿意为住房带花园付出代价的中产阶级大增,这才形成了主要民居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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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家花园带来的一个后果,就是城市与自然的重新配置。英国很早就退出种植业,可耕地用于畜牧,水土保持不是问题。19世纪,伦敦四周开始成为新中产阶级——银行职员之类——的住宅区,间隔其间的是无产阶级的贫民区。20世纪英国渐渐演变成福利国家,贫民区被历届工党政府改建成“公房区”(Council House)。住公房的当然还是贫民。因此中产阶级更往郊区搬。

60年代起制造业迁出大城市,尤其是80年代起制造业本身让位给服务业与知识产业,伦敦的大大小小公园绿地,躲开了酸雨和阴雾,城郊难分的特殊品格,造成了奇特的环境。大批动物开始与伦敦人共居。

几百年来,人类成功地驯养的动物,不过十来种,或因其肯吃肯长而食其肉寝其皮碎其卵,或取其乖巧忠诚而给予“宠物”地位。但是一些没有此类品质的动物,也主动与人类“共生”,躲躲闪闪地偷吃人的剩余食物,明知不受欢迎照样与我们同居,例如家鼠、虱子,以及无数细菌病毒。

在伦敦的各种绿地,近几十年出现了一批好像在申请做宠物,但是个人主义太强做不成的动物。我称之为“不便雅皮化的老嬉皮”。伦敦很多公园里,有野鹿徜徉;松鼠在全世界的郊区都能见到,在几乎没有一块绿地的伦敦大学,竟然跳到在树下晒太阳的学生身边。而我们家花园的两棵苹果树,是我们每年与松鼠争夺胜利果实的战场;天鹅野鸭不是稀罕物,在伦敦,几乎任何水塘都见到它们的俪影;伦敦的鸽子遍天蔽云,挺着肥大的胸脯与行人共舞,献舞一圈后请行人赏花生,它们自许为伦敦一景,肆无忌惮,教室窗槛上都得装塑料长针,不然它们的谈情说爱常常抢去教师讲课的风头。至于喜鹊(magpie),英国人一向认为它们有“收集狂”。但是楼下老太太一口咬定,她种花时,把戒指脱下放在窗台上,亲眼看到一个雄喜鹊飞来叼走,送给它的老婆去了。我说过,这个老太太不打谎,她丢了戒指,怪罪喜鹊,就是良好风度,我当然不去惹是非。

但是最令人惊奇的是一种红色的狐狸,经常在郊区人家的花园出没,咬破待收的垃圾袋弄得满地狼藉,尚在其次。经常与人类的第一代宠物打架,夜半惹得猫哭狗闹。看来不召集一个全球会议,发表“兽权平等”宣言,红狐的捣乱不会甘休。但是它们的本性,劣等得让人爱莫能助:老远看到人影,就高速度跃过带刺树篱消失。

这里的人,看到东亚人就想问:“你们已经改掉了吃狗肉的习惯吧!”不像个问题,像个请求。有的人心里不说,但是犹犹疑疑地打量我们的食品,我索性大声声明:中国人自从不打辫子不裹小脚起,就从来没有吃过狗肉。每次都能得到一个热烈的拥抱。

甚至野蜂也试图自我驯化,竟然用墙上的蜂窝状通风砖做窝,不胜其烦。我们决定下逐客令,用厚纸把砖孔封起来。没有想到,群蜂归来,决心救出被封在里面的战友。密密麻麻的蜜蜂一夜不停歇地咬啮,死蜂往地下落,啪嗒有声。我们动了恻隐之心,想去撕掉厚纸,不料蜜蜂认出仇人,猛扑上来,我们赶紧躲进门,听见门玻璃被撞击的声音。第二天上午,蜜蜂已经不见影踪,纸被咬破好几个洞,满地是阵亡将士。如此死硬的族群精神,走了为好,不走也难融入英国社会。

我们一直想养一个宠物,却始终无法下决心。此处的邻居老先生,却待猫如子女,特地给猫修了一个阁楼。一旦出门几天,必然找我们代为喂食,食物品种之多,头道二道三道,一一有讲究,看我不像记得住的样子,就仔细写下。我勉强尽了几天义务,老先生回来给我一大堆礼物。还特地告诉我,他赶回来,是因为与兽医有预约,要打艾滋病防疫针。我说从来没有听说猫会得艾滋病,况且你的猫已经骟了,老先生叹口气,说:“不就是这个才风险更大?”

我听了大吃一惊,差点冒出政治不正确的话来。

4

每次从中国回来,从机场回家,第一个感觉是静得可怕:在中国城市里几乎无所不在的背景噪声,怎么关门关窗都少不了的喧闹,在这里一下子消失了。压在耳膜上的寂静,与时差一样,需要时间才能习惯。

的确,伦敦郊区,是小市民的天下。19世纪的中产阶级,就是布尔乔亚,资产阶级。到如今,已经过分普及,达全人口一半以上,大都成了安安分分的小市民。

小市民的确与众不同,他们会去看诺丁山黑人聚居,去每年一度全欧洲最大的嘉年华会,却不会脱得只剩三点参加进去扭舞,也不会允许他们的女儿参加进去。

他们对看不惯的电视,不会开骂,一关了之。也不会写信去抗议,就像对于报坛上以裸女为封面的小报,不看不买就是。伦敦警方最近实验半开禁大麻,用以把有限警力集中对付可卡因等“一级毒品”,绝对不会选这个近郊地方试点,而是到艺术家与歌手聚居的布列克斯顿(Brixton)。

他们保护动物,关心环境,但是决不会如当今的“新世纪人类”(New Age),在大型工程地点挖洞而居,叫工程停顿,或是放火烧作动物实验的药厂。任何事情,他们都不走极端。

他们如此缺乏个性,以至于房子的颜色都是中性的。我们把自己的房子漆成海蓝色时,过路的汽车都降低速度,冒着撞电线杆的危险,好奇地看何等大胆人物住在这里。有个老太太甚至下车走过来,说:“你们知道吗,你们是犯罪!”她当然不是指犯法,而是说我们破坏的本地的配色传统。

这里的犯罪率很低:一旦出现案子,会群情惊诧:“怎么会在这里?”最近的全国统计,这个县,有好几个邮政编码(英国每一条街有单独的邮政编码),列为全国平均收入最高的街道。英国的房屋保险、汽车保险等,都是按街的累计成绩,即索赔次数之少,来决定投保金大小。因此居民对街坊的安全,相当注意,集体利益在焉。

伦敦直到两年前,没有市长,现今的市长利文思通(Ken Livingston)工党左翼出身,他的主业是与布莱尔首相作对,随时准备着与政府对簿公堂。伦敦实际上由十多个镇(borough)构成,每个镇各有自己的“工部局”(Council),有自己的镇长(mayor),收税用于本镇的学校街道福利。每个镇有自己骄傲的历史,都可以上溯到罗马时代之前。我们这个镇,每年纪念三大英雄美人:12世纪敢于挑战英王被杀的贝克特主教(Thomas Becket),击败拿破仑的纳尔逊海军上将最后吻别的情人爱玛·汉米尔顿(Emma Hamilton),以及19世纪最著名的社会主义画家诗人威廉·莫里斯(William Morris)。

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好朋友莫里斯,主张的却是一种中世纪式的“手工艺社会主义”,拒绝蒸汽机工业化。在这里鸥鸟翔集的豌豆河(Wandle River)上建立了一个用水力印花布的手工作坊,此镇决议在原址建立手工艺大市集,专门扶植制造出售工艺品手制品店主摊主。不远处是号称欧洲最大的超级市场,一个巨大闪亮的金属盒子。这个反全球化的措施,竟然大获成功。每个周末在这里都有爵士乐队,摇滚乐队,“边缘剧场”,捧着啤酒围观的,评论着不时跳上台舞一曲的,深夜不散。

我了解这些郊区市民。他们对莫里斯的主张是否行得通,并不关心。他们开车来这里,到超级市场购物,再来手工市场购物。他们吃泰国炒面,买菲律宾装饰,买写着汉字的花瓶,捎带几根翠绿的竹子。然后带着纠缠的孩子回到超级市场内的麦当劳去。

我讨厌我的这些邻居:这些给全球化提供购买力的人,这些给本土化提供兴趣的人。这些没有主义的小市民,缺少意识形态,缺少奋斗精神,缺少个人特征,在我这篇只见雷同的文字中,他们的身影被南郊的绿色淹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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