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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平民与皇帝之间的距离

自古至今,皇帝不可谓不多,但是自草莽而起,终登上九五之尊的宝座,实屈指可数。而汉高祖刘邦可谓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平民皇帝,他以一介平民起家,一步一步,走完了从平民到皇帝之间的路程。

最具平民色彩的皇帝

中国的历史上不缺乏皇帝,如果从中国第一个皇帝秦始皇开始算起,直到最后一位“末代皇帝”溥仪,大概有400余位,要是把秦始皇以前八百余年的周朝以及春秋战国时代之王、公、侯统统都加进去,那就更多了。

但是,在这些皇帝当中,能够称得上是“平民皇帝”的却不多。这些皇帝大多是从贵族登上皇帝宝座的,例如唐高祖李渊,宋太祖赵匡胤等等。唐高祖李渊在隋朝即贵为唐王,镇守太原,是一位手握重兵的封疆大吏;而宋太祖赵匡胤也是世代为官,自己登上皇帝宝座前已经是后周世宗驾前的殿前都检点,距离皇帝宝座也仅有一步之遥,所以他来个“陈桥兵变”,黄袍加身,登上皇帝宝座,那也就是个举手之劳,不费吹灰之力。

翻开一部《二十五史》,掰着手指头细细数来,从一介平民而成为九五之尊,能够称得上是“平民皇帝”的,大概也只有汉高祖刘邦和明太祖朱元璋了。

在刘邦死了几百年后,三国的蜀主刘备每到一个地方,都喋喋不休地四处宣扬自己是“中山靖王之后”,是天底下最正宗的皇位继承者,好像整个天下就他一个人是根正苗红的接班人。不过他也许早就已经忘记了,追溯到他的老祖宗刘邦这里,也不过是个游戏于市井的草根阶层,一介平民而已,与贵族无半点儿瓜葛。

刘邦可以说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平民皇帝,是一个地地道道从草莽之中登上皇帝宝座的人。他斩蛇杀吏,操戈击秦,迈着一双泥腿子,径直踏上了皇帝的宝座。刘邦,应该说是中国第一位地地道道的平民皇帝。他所创下的历经四百年辉煌的汉家天下,让平民的革命性,在位高九重的皇冠上首次放射异彩。在大风起兮云飞扬的乱世之下,把王侯将相之种烹上了餐桌。

而另一个平民皇帝就是明朝的开国皇帝朱元璋了。朱元璋也是出身贫寒,甚至比刘邦还要凄惨一点儿。历史评书中说过他曾经做过和尚,卖过酸枣,这虽没有切实的历史记载,但从后来朱元璋因之而大兴文字狱来看,也许确有此事。不管怎么说,明太祖朱元璋和刘邦一样,出身贫苦,甚至比刘邦还要潦倒,这在史书上倒是黑纸白字写得清楚。

早年的贫苦生活,尤其是做过和尚的经历,给朱元璋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使他有点心理变态,所以肆意屠戮和他一起打天下的功臣良将,大兴文字狱,凡是有“光”、“亮”、“贼”等字的人,统统“咔嚓”了。有位大臣林伯瑾所写奏章内有“垂子孙而作则”一句,很是得意了一阵,不幸被朱元璋认为里面的“则”是“贼”,这句话竟然说自己是“垂子孙而做贼”,于是林伯瑾糊里糊涂地就掉了脑袋。还有一位徐一夔大人,所写奏章内称赞朱元璋“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本来是拍朱元璋马屁的,却被朱元璋理解成“光头之下,天生僧人,为世做贼”,徐一夔拍马屁拍到了马蹄上,估计到阎王殿还觉得自己冤呢。这就多少带点儿小家子气了。

和朱元璋比起来,刘邦的平民色彩就显得可爱多了。刘邦虽也是出身于平民,不过境况应该比朱元璋好一点儿,他“不事家人生产作业”,懒是懒了点儿,然而既然还要“生产作业”,由此可见,他也是一个根正苗红的“贫下中农”出身,至少在年轻时没有饿过肚子,没有做过和尚,倒是很善于结交朋友,为人仗义,所以,也就比朱元璋可爱多了。

身份的证明

刘邦的平民身份是一出生就被确定了,虽然还加上个“人龙混血”的传说,但终究还是掩盖不了他平民的本色。

据说刘邦的母亲刘媪有一次在大泽之旁歇息,大概是劳累过度,不觉酣然入梦,刘媪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见她与一个神人“交”。当时电闪雷鸣,太公以为就要下大雨了,急忙前去接自己的老婆刘媪,正看到一条龙盘在自己老婆的身上。没想到,刘媪因此受孕,生下了刘邦。

母亲在野地里与龙交合,神龙附体,才有了刘邦。这其实也不过就是刘邦为了宣称自己是真正的真龙天子的托词罢了,相类似的说法还有刘邦的腿上有七十二颗一模一样的黑痣,排成一个很有象征意义的图案;还有刘邦提剑斩杀白帝子的故事。这些混杂着神秘色彩的故事,使刘邦的出身显得让人感到一股格外不同寻常的味道。

将自己强行和“神”扯上关系,并不是刘邦的原创。古时的皇帝为了能够得到民众的支持,总是把自己和上天联系起来,号称自己是上天的“儿子”,所以,在出生的时候,总会有龙呀、凤呀,云呀、雨呀,星星月亮什么的出现。总之,就不能是他那个平凡的老爸的儿子。早被中华民族奉为始祖的黄帝,就是他母亲附宝在祁野看见一道闪电绕过北斗枢星,“感而怀孕”,此后,炎帝的妈妈任拟游华阳遇“神农首”而有了炎帝,尧的妈妈庆都遇见了赤龙而有了尧帝,甚至夏殷周秦等的开国人物都不是自己父亲的儿子。由此可见那些威风八面的君王宣扬自己是“人神混血儿”倒是很有一段历史的。

不过这个“人龙混血儿”的传说,倒也恰好证明了刘邦的平民身份。试想,如果刘邦不是一介平民,他的母亲又怎么能够平白无故地睡到野地里去呢?又怎么能够和神龙在野地里交合呢?

这也就充分说明了刘邦的母亲是一个平凡的农妇,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

其实,刘邦的平民身份又何止体现在这些上面呢?从刘邦的名字就可以看出明显的平民色彩。古时候,凡是有地位的人,那些贵族,都是有名有字的,现在我们说某人的“名字”,好像是一个意思,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概念。在我国古时候“名”和“字”是有区别的,而且是大有讲究的。《颜氏家训·风操》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名就是名,字就是字,各有各的用途。古人一诞生就起名,成人后则有字、号,死后还要有谥号。所以《礼记·檀弓上》讲:“幼名、冠字,周道也。”

名,是在社会上使用的个人的符号。自称用名,称人以字。“字”往往是“名”的解释和补充,是和“名”相表里的,所以又叫“表字”。除了“名”和“字”外,还有“别号”、“谥号”等。比如刘邦的死对头项羽,他的大名叫做项籍,字羽,有名有字,这才是一个有身份的人的称谓。

可刘邦的父母亲却什么都没有。别说“字”、“号”了,就连一个正儿八经的大名都没有,连一个叫得出口的官名都没有。刘邦的母亲在史书上被叫做刘媪,刘邦的父亲叫做刘太公,其实,换成现代的叫法也就是“刘大妈”、“刘老汉”的意思。实际上也就和乡下人相互称呼“刘阿婆”、“刘老爹”差不多。

而刘邦的名字就更有意思了。他原来叫刘季。“季”也不是一个大名,不是一个正式的名字。大家都知道,中国传统的兄弟排名是伯、仲、叔、季。“伯”就是老大,“仲”就是老二,叔是老三,季就是老四。为什么现在孩子管爸爸的兄长叫“伯伯”,管比自己爸爸小的人叫“叔叔”,就是从这个“伯仲叔季”来的。刘邦原来叫刘季,实际上就是“刘老四”的意思了。这个名字实际上就和现在有些孩子叫做“阿猫”、“阿狗”也差不了多少。这和项羽的大名是没法比较的,平民和贵族的差别从这里也可见一斑。

刘邦大概也知道“刘老四”这个称呼的确有点儿不大雅观,实在是有损皇帝的尊严,所以,在登上皇帝宝座之后,才改为了刘邦,大概是取“定国安邦”或者“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意思吧。而且他还将自己二哥刘仲,也就是那个“刘老二”的名字改为刘喜,大概是自己坐上了皇位,心里高兴,所以让自己的哥哥的名字叫做“喜”吧!

出身和名号都成为了刘邦平民身份的一种证明。名字虽然改了,但是终究改变不了自己的平民出身。大概刘邦也就没有想过要改变。由此可见,刘邦的平民色彩确实比较浓的。

平民家庭里的期望

平民出身的刘邦,在起事之前,没有什么正经事可做,是沛县的一个小混混,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小痞子,这从司马迁的记载中就可以看出来了。既然是平民,而且还是一个“不事生产”的小混混。刘邦身上当然不会有太多的零花钱了。但是刘邦是一个爱交朋友的人。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刘邦是“仁而爱人,喜施,意豁如也”。什么意思呀?就是说这个刘邦呀,比较喜欢结交朋友,是个“海交”,像水泊梁山上的及时雨宋江一样,黑白两道通吃,整日拉一帮子狐朋狗友海吃海喝。

吃喝玩乐,这当然需要一定的费用。这笔开支自然要想方设法从家里边要了。这就引起了刘邦的父亲,也就是那个“刘老爹”的不满。刘邦弟兄四个,老大刘伯早已经过世,只有刘仲,也就是刘邦的二哥比较勤劳,成为家里的顶梁柱。不过刘仲娶妻生子之后,已经和大家分开另过,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所以剩下的“小四儿”刘邦自然就成了“刘老爹”所指望的对象,希望刘邦能够像他二哥一样赚钱养家糊口,支撑起这个家。

为了让刘邦能够有一技之长,好帮助自己支撑起这个家,刘老太公也是费尽了心思,他咬着牙,省吃俭用,把刘邦送进了学堂,希望他能够学点知识,至少能够帮助自己记点儿账,以后也好混个一官半职。但是刘邦也是天生对书本没有一点儿兴趣,虽然史书上没有记载他是怎样和老师捣乱的,但估计也是一个“问题少年”,所以,在学堂没有待多长时间,就再也学不进去了。刘太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方设法要刘邦向自己为他设计的道路上走。先是政策攻心,苦口婆心地劝说。说破嘴皮子后,就是大棒伺候,反正是软硬兼施,但都没有起到什么好的效果。无奈之下,也只好让刘邦“辍学”回家了。由刘邦的教育情况看来,自古以来,教育孩子的问题都是让家长挠头的事情呀。

既然不好好学习,那就回家学个一技之长,也好早点儿赚钱糊口吧。这也是现在好多家长为自己的孩子所设计好的道路。但是,已经游荡惯了的刘邦手里哪里能够握得住锄头呢?他就是不肯像自己父兄一样“勤于生产”,整日就知道东游西逛,惹是生非,更兼“好酒及色”,不仅自己挣不来一个钱,还为人豁达,派头十足,交往的朋友也多是挣脱父母管束、东游西荡的一班浪荡子弟,花钱自然如流水。更何况刘邦为人古道热肠,别人如果有困难,只有开口求助,刘邦是来者不拒,有钱要帮,没有钱想办法也要帮,所以,刘邦在这帮子浪荡子弟中倒落下了一个好名声。

少一个发家致富的帮手,多一个败家的浪子,这一正一反,望子成龙的“刘老爹”心中有些不满就很自然了。在“刘老爹”的心目中,老四和老二简直就是天壤之别,他大概心里也很纳闷,同样是自己的儿子,为什么差别就这么大呢?所以他常用老二为榜样来教训老四。为此,他一怒之下,切断了刘邦的经济来源,不给你钱了,看你拿什么海吃海喝,拿什么去花天酒地。

所以这个刘邦,对于父亲以前对待自己的做法是很有意见的,大概这“代沟”从古时候就存在了。横亘在刘邦父子中间的这条“代沟”,直到他坐上皇帝的宝座之后还没有抚平。他坐上了皇帝宝座之后,有一次大宴群臣,酒酣耳热之际,刘邦忽然想起了受父亲责骂的时光,便举酒杯向自己的老爸敬酒,对父亲炫耀说:“你以前总说我吊儿郎当,不如我二哥勤快,你现在看看,今天我和我二哥谁的产业更大呢?”那种神情也就是说,我小时候你那么瞧不起我,现在你看看,我比起我勤劳的二哥来,怎么样?据司马迁在《史记》中记载,当时是“殿上群臣皆呼万岁,大小为乐”。

这分明是向自己的老爸示威呢,你那不听话的儿子现在也有出息了!而且比你一向引以为自豪的二哥还有出息!估计当时“刘老爹”的脸都气得变色了!

虽然“刘老爹”对于刘邦实行经济封锁,不过这个刘邦倒也挺有办法,父亲这条道行不通,他就去找嫂子帮忙。

刘邦的大哥去世比较早,只有刘邦的大嫂带着自己的儿子在支撑门户。刘大嫂对于刘邦这位小叔子还是以礼相待,蛮客气的。刘邦自以为找到了自己的大本营,就经常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到大嫂那里去蹭吃蹭喝的。

一个女人家,本来日子过得就够艰辛的,开门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七件事,所以这日子过得也好不到哪里去。现在来了一帮子海吃海喝的主儿,哪里受得了呀。一次两次行,时间长了,大概这项开支大嫂也承受不了了,自然心里不大乐意。

有一次,她远远地看到刘邦又带着一帮子狐朋狗友来混白食,心里就老大不乐意。自古说,寡妇门前是非多,一个寡妇养家糊口已经很艰难的了。可这小叔子一个人来吃喝不说,还总带一大帮子“饭桶”海吃海喝。大嫂子心里自然越想越心酸,越想越生气,就故意走到灶前,拿起勺子猛刮锅底,故意把声音弄得噼里啪啦的,满屋子震天响。故意猛刮锅底,其实就是发出了明确的信号,那意思就是说我这里已经没有饭吃了,已经开始刷锅洗碗了,以后就不要到我这里来混饭吃了!估计刘大嫂刮锅底的时候脸色也是相当难看的。刘邦的那些狐朋狗友倒也都很识相,一看主人家都不乐意了,哪里还坐得住呀,一个一个都找借口赶快溜走了。

这下子令爱交朋友的刘邦感到很没有面子,估计这位还没有如此丢过面子,所以他就多了个心眼,朋友们走了以后,他悄悄来到厨房,揭开锅盖一看,锅里的饭菜还热乎乎的,没有动一筷子呢!刘邦明白了是怎么回事,顿时对这个嫂子很不满意,你这不是让我下不来台吗,让我丢人吗!从此,刘邦就怨恨上了这位嫂子。

后来,刘邦当上皇帝之后,分封诸侯,刘邦的二哥刘仲被封为代王。大概是由于当时刘仲家庭条件较好,对于这个小兄弟的“打秋风”,大概是帮了不少忙,所以对于这位哥哥的好处,刘邦还是都记在心头的。

但是,分封完后,却唯独没有大嫂一家人的份儿,其实当时刘伯的儿子刘信也追随刘邦南征北战,屡有战功。刘邦的做法似乎有些过分了。最后还是刘太公出面替自己的孙子刘信向儿子求情讨封,刘邦还忘不了这个茬儿,气呼呼地对自己的父亲说:“我不是故意忘记封他,当年他妈妈实在是不像个做大嫂的样子嘛!”

这个刘邦倒是有点儿可爱,让别人都知道自己并不是忘恩负义的人,而是当年受过嫂子的委屈呀!撒完怨气,现在老爸出面讲情,就顺水推舟封了自己的侄子刘信一个“羹颉侯”,这个“羹颉”是什么意思呀?羹者,锅中饭菜也,颉者,用勺刮锅也,羹颉侯,顾名思义就是洗菜刷锅的侯爷。

这个名字是相当有意思的,汉朝时的封号都是以县邑为封号的,例如张良的封邑在留,就被称为“留侯”,曹参的封地在平阳,就叫平阳侯等,而刘信的封号却不是这样,叫“羹颉侯”,这就有点儿内容了,刘邦就是要让刘信为自己的母亲当年慢待自己的叔叔背上黑锅,让你永远都记住:当年你的母亲为了不管我饭吃,曾经用刮锅的办法把我赶走了!不过对于这位嫂子本人,最终刘邦封了她一个阴安侯,似乎倒没有带上“羹颉”的意思,看来刘邦做了皇帝也不忘欺软怕硬。

由此可见刘邦对于当年大嫂不招待自己的朋友的记恨,以至于自己都做了皇帝还记在心头。大凡人发了迹,周围都是利害,真心难见,性情的流露,往往显现在对往事的回忆和对应当中。刘邦对于微时的旧事,是一一记了账的,一顿饭的恩怨,他要报回来,当年受的气,如今要还回去,倒是很有一点儿天真的性情。

不体谅嫂子孤儿寡母的难处,反而指责她没有尽到嫂子的职责,这个刘邦倒是有意思。不过对于二哥刘仲,也就是“刘二”,刘邦倒是很是敬重,大概是因为“刘二”善于经营,家有小财,还对这位小弟不错,对于刘邦的“打秋风”比较有耐心,所以刘邦称帝后把自己的二哥刘仲封为代王,不过,刘邦大概也觉得皇帝的哥哥总被人称为“刘老二”有失身份,就自作主张,先替自己的二哥改名为刘喜,才让他去做代王。

这也给人们上了一课,一个家庭,怎么支持一个人才,应当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无力无钱的也来个精神鼓励,在精神上表示支持。

只有那种斤斤计较、目光短浅的人,才会为了一点儿小利而招致后患。

一个亭长的奢望

刘邦虽然游手好闲,不事生产,但结交了一大批朋友。这些朋友后来都成了刘邦的左膀右臂,这是后话,暂且不提。当时,刘邦正是在这些朋友的推荐下做了沛县的一个小小的亭长。可见,“朋友多了路好走”这话一点儿都不错。

刘邦在发迹之前,做过最大的官可能就应当属这个亭长了。这个“亭”可不是指的四个柱子八个角的“亭子”,而是一个地方行政单位。秦国特别重视法制建设,为了能够更好地进行统治,就建立了一套与乡里建制交叉的治安系统,秦朝法律有“十里一亭,十亭一乡”的规定。大概十个里(秦时的一种行政单位)的区域,就设立一种叫做“亭”的机构。主要作用就是维护社会治安,同时也负责迎候护送过往境内的官员,以及官府文书的传送工作。负责这个工作的人就叫做“亭长”。刘宋时代裴驷所著的《史记集解》上说:“亭长,主亭之吏……民有争讼,由亭长调节或审判……”由此可见,亭长实际上就是类似于目前派出所所长兼地方法官的职位。

这个“亭长”的职位倒不大,在汉代的官员职阶表上其实就是一个“副班长”,是倒数第一位的,和同样隶属县令领导的乡官都属于最低一级的“官吏”。由此可见刘邦在仕途上并不风光,比今日的乡长尚不及。

虽说亭长的官衔低是低了点儿,但在秦末时侯,一个亭管十个里,大约250户人家,权力也算不小。而且毕竟大小也算是个“长”,不用种田就能够吃到一份“皇粮”,比起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种田生涯,不知高了多少倍,更何况从上而下视是“将尾”,反过来从下而上视却是“兵头”,在乡里怎么说也是个头面人物,所以说估计刘邦当时对于这个“鸡头凤尾”的“亭长”还是相当满意的。

更让刘邦高兴的是,这个亭长还有两个手下:一个叫“亭父”,听这个名字,就有点儿勤务兵的意思,主要负责过往官吏的接待工作,当然了,还要负责亭舍等办公场所的日常开支、清洁卫生等等;还有一个手下叫做“求盗”,顾名思义,主要职责就是追捕盗贼。不过追捕逃犯的事情大概不用这位操心了。刘邦做亭长前,本身就是一个大哥级的人物,对于小兄弟所做的那些事是心知肚明。现在他当上了负责治安的亭长,只要他说一句话,那些小兄弟哪里还敢和他过不去呢,至少不会让他在面子上下不来。所以说,自从刘邦当上这个亭长以来,地面上的治安情况竟然大有好转,深得上司欢心。

秦朝时候,由于天下初定,不少六国的贵族还在处心积虑地准备复辟,所以社会治安问题是秦王朝最为头疼的一个问题,现在刘邦竟然把治安搞得井井有条,所以也深得上司的欢心。所以,刘邦在亭长这个位子上一坐就是十几年,干得还不错。

刘邦本来是一个亭长、里长重点“照顾”的对象,现在竟然“改邪归正”,受了“招安”,由一名浪迹街头的“小混混”变成了一名堂堂正正的政府官员,心里自然十分高兴。

而且这个“亭长”的职位的确给刘邦带来了不小的收获。首先在乡里乡亲面前,自是有了一份荣耀,说话的底气也足了不少。

更重要的一个收获,就是当上亭长之后大大地开阔了刘邦的眼界,使刘邦的眼光从沛县这个“弹丸之地”延伸到了天下。

亭长要负责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迎送过往的官员宾客。不过“亭”实在是个只有芝麻粒儿大小的行政单位,来的高级官员实在不多,大部分也都是些赶赴外地上任或回京报到的中下级官员。这些人身份不高,性格也较豪迈,精于交际的刘邦很容易便和他们拉上了关系了,从他们那里知道了不少天下的大事和官场上的事情。正是这些人和事,慢慢打开了刘邦的眼界。

亭长还有一个任务,就是要负责官府文书的承传转递工作,甚至包括押送犯人等。所以,亭长要经常出差,这就使刘邦有机会经常出去看看外面广阔的天地,开阔开阔自己的眼界。

由于当上亭长,刘邦有机会结交更多的英雄豪杰,才有机会走出沛县,才有了开阔眼界的机会。刘邦经常有机会到秦国的都城咸阳出差,如交接落在民间的兵器去咸阳熔化改铸铜人,押送犯人去咸阳集散戍边,护送征调的民夫前去修造阿房宫、皇陵等重大工程。在咸阳的经历更使刘邦大长见识。

刘邦最开阔眼界的一次经历就发生在这一时期。

有一次,刘邦出差到了咸阳,刚好碰到秦始皇的车驾出宫巡游,这下可让刘邦开了眼了:那一排排五彩飞扬的旌旗,那一对对手持戈矛斧钺的金甲卫士,实在是威风八面,让人肃然起敬。秦始皇身穿黄袍,头戴王冠,端坐在镶金嵌玉的銮辇之中,神色凛凛,不怒自威,臣民都跪伏于路两旁,不敢仰视,那种气派,那种阵势,使出身平民、没有见过大世面的刘邦从心底里感到震撼,不由得从心里发出了感慨:“大丈夫就应该这样子呀!”

无独有偶,和刘邦一起看过秦始皇仪仗的还有一位,就是那位成为他死对头的项羽,在秦始皇周游全国的时候,项羽和叔叔项梁一次出游,也有机会得以见识了做皇帝的派头。项羽的观后感是“这个皇帝是完全可以被取代的!”吓得项梁一把捂住他的嘴巴,严厉地警告他:“千万别胡说,这可是要灭族的!”

从这两个人的不同反应当中,我们就可以看出刘邦和项羽的差别,他完全是以一种平民的艳羡心理来看待秦始皇的派头的,而项羽则以一种贵族的自信,想要取代秦始皇。

这次亲眼见识了皇帝的尊贵和气派,使刘邦感触颇深。也许正是这次深刻的心灵感受,激发了刘邦内心对于权力的渴望,一股激情在这个时候慢慢地在他心里萌生,为他以后的的成功埋下了一颗种子。

平民个性的得与失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一个人的出身同样如此。刘邦的平民出身对于刘邦来说,就是有得有失。

事实上,细想起来,刘邦能够登上皇帝宝座,其实也正是由于刘邦这种平民心态,这种平民心态使他在待人接物时更具有亲和力,许多有才能的人都甘心为他卖命。

正是由于刘邦出身平民阶层,使他有了许多那些贵族所没有的一种特殊气质。在他身上,就没有贵族——例如项羽——身上那种目空一切的傲气,使他善于接纳各色人等,倒也成就了他的功名。

刘邦坐上皇帝宝座后,有一次在宴会上问大臣:“为什么我能够得天下,而项羽却失去了天下呢?”高起、王陵对刘邦说:“陛下慢而侮人,项羽仁而爱人,然而陛下能够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与之,与天下同利也。项羽嫉贤妒能,有功者害之,贤者疑之,战胜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

这话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刘邦虽然待人没有礼貌,经常侮辱人,甚至是张口就骂,但是他能够和大家有福共享,能够公平地赏赐众人,所以得到了大家的拥护,而项羽则恰好相反,他虽然对人很有礼貌,带着贵族家庭的良好修养,但是他总是嫉贤妒能,不能够赏赐众人,也不愿意给手下,所以失败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这说明什么呢?说明刘邦“善于用人”,连他自己也说:“夫运筹策帷帐中,决胜于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馈饷,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此三者,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谓我擒也。”

其实从另一个角度分析起来,张口便骂,抬手便打,无疑就是刘邦因平民出身养成的习惯,能够团结众人也无疑是他少年时期爱结交朋友所养成的良好习惯。所以,刘邦很谦虚地说:他觉得自己谁都不如,但他自己也承认自己善于用这些人才。你看,韩信原来是项羽手下的小官,而张良原来是韩王的手下,后来都能够为刘邦所用。这说明刘邦在结交豪杰方面确实是有一套。

刘邦最大的特点是“知人”,而且不是一般的“知人”。他懂得人情人性,能够深刻地把握人性中的优点为我所用,也能够利用人性中的缺点,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来为自己服务,又能够抓住敌人的弱点,各个击破。

刘邦这些与人打交道的本领从哪里来的?这和他平民的出身分不开。他从小就好交友。后来,又做了十五年的亭长,也就是一个比村长略大的地方小官吏吧,就是这种市井的磨炼,使他对于人性的认识入木三分,和人打起交道来如鱼得水。能够采纳最好的计谋,能够利用最为卑贱的人为自己服务,甚至与看门的小卒和最基层的小兵,都能够一见面成为好朋友。

刘邦在攻进咸阳城后,曾经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一下子就抓住了老百姓的心理,都争相拿着牛羊酒食到刘邦的军中犒军。刘邦这时候又摆出一副善人的面孔:“我们军中的粮食还多着呢,一点儿也不缺乏,怎么能够要你们的粮食呢?”他为什么能够这样做,就是出身底层的刘邦知道老百姓现在最需要的是什么,怎样做更能抓住秦朝百姓的心,所以他的此招一出,立即获得了秦地百姓的拥护,唯恐刘邦不能在秦地为王。

由于刘邦的平民经历,所以他很善于揣摩人的心理,总能够抓住别人的心理。刘邦对于别人心里的想法可以说是了如指掌,知道别人想要什么并能够给予满足。

韩信在蒯通的再三劝说之下,为什么没有造反,就是因为他忘不了刘邦对自己“解衣衣我,推食食我”的恩德,这就是刘邦善于知晓人心的结果:自己的肚子饿了,要想到别人也要吃饭,就把自己的饭让给别人;自己冷了,就要想到别人也要穿衣服,就把自己的衣服让给别人;自己想要当皇帝,就要想到别人也想要光宗耀祖,弄个大官当当,就要慷慨地赏赐,这样才能够得到大家的拥戴。

就是在胜利后,刘邦也总是能够保持自己几分平民心态,所以有时候倒显得很可爱,甚至有点儿暴发户的心理。

当初,他率领自己的军队攻进咸阳的时候,看到秦宫里的珍宝、美女,看得眼都直了,脚上好像钉了钉似的,都不愿挪窝了。早在老家沛县的时候,刘邦就是以“好酒及色”闻名的,这下子真的掉进了富贵窝,他怎么肯轻易放过这个机会呢?这也是有点儿典型的暴发户心理。不过好在有樊哙和张良的苦苦相劝,甚至以“失去天下”来警告,才使刘邦最终放弃了这些他艳羡不已的美色、珍宝。

后来,在垓下之战大败项羽两个月后,刘邦就在诸侯将相们的拥戴下,登上了皇帝宝座。本来是一个平民百姓,后来又长年东征西战,从没有享受过荣华富贵的刘邦登上了皇帝宝座,看着四处金碧辉煌的皇宫,真是有点儿“刘姥姥进大观园”的味道了。

刘邦是平民出身,所以刚登上皇帝宝座的时候,群臣之间也还保持着江湖义气,没有一点儿规矩,随便就拿刀剑朝柱子上砍去,随便就灌别人酒,叫刘邦大概也不知道叫“皇上”,张口就是“大哥”长“大哥”短,客气一点儿、稍懂礼节的大概也就叫个“沛公”、“汉王”之类的,丝毫也没有拿刘邦当一个皇帝看待。这时候有一个叫做叔孙通的人,给刘邦出主意说:“皇帝要有皇帝的威严。”并且给刘邦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礼仪制度,经过多日演练,正式开始使用了。

上朝时,皇家礼宾官(谒者)在现场主持仪程,依照顺序,引导大家进入殿门,分别站立两厢,东西相对。侍卫武官沿着台阶布岗,并在庭院中戒备,手拿武器,旗帜招展,一切就绪后,前面传出警告:皇上就要驾到。不久,刘邦坐着御辇,缓缓而至。皇家礼宾官引导亲王封王以下,直到年薪六百石的中央政府科长级官员,依照爵位及官位高低,顺序向前,向刘邦敬礼。气氛庄重肃穆,一个个心颤胆惊、紧张恐惧。朝拜礼毕,摆下向刘邦祝福的酒宴,大家端坐殿上,弯腰低头,不敢仰视,仍依照爵位官位高低,起身给刘邦献上祝福酒,九次之后,皇家礼宾官宣布朝会礼成。这时,监察官(御史)提出弹劾,指控若干动作不合规定的官员,立即被逐出金殿。自开始到结束,没有一个人敢大声喧哗、动作粗鲁。于是刘邦乐不可支,一拍大腿高兴地说:“到今天我才知道当皇帝可真他妈的过瘾!”立即擢升叔孙通当管理祭祀的部长(奉常),赏赐黄金五百斤。刘邦那种典型的平民暴发户的心理可以说是暴露无遗。

大汉九年,刘邦亲自带领人马去平定韩王信的叛乱,大汉丞相萧何在后方为刘邦建造未央宫。经过一年的建设,未央宫终于落成了。

未央宫极其雄伟,东有苍龙阙,北有玄武阙,此外还有前殿、武库和太仓。当他返回关中,看到如此浩大的工程,不由勃然大怒:“天下汹汹,劳苦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

天下动乱不安,劳作辛苦了这么多年,成败还是未知数呢,怎么可以过度地建造宫殿房屋呢?

刘邦也是平民出身呀,还是节俭过日子的心态,看到萧何修了这么豪华的一座宫殿,心里实在有些心疼,也更说明了他在天下初定时,那种恐慌不安的心情。

萧何急忙为自己辩护道:“正是由于四海未定,才更要修建豪华的宫殿呀!天子富有四海,威加海内,倘若所居住的宫殿不雄伟壮丽,如何显出天子威仪?如何能够威慑四方呢?再说了,我现在就把宫殿修好了,陛下的子孙后世也不需要再为了宫殿而大兴土木。”刘邦听完微笑不言,也就算是默认了吧。

刘邦的平民出身,使他磨炼出了一种天然的气质,使他从来不怕失败,“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所以他才能够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最终打下了汉朝的几百年江山。

从这个角度说,刘邦之所以能够打下汉朝江山,是得益于他的平民出身的。

不过世上的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刘邦的平民出身给他带来了很多的成功因素,也带给他许多不利的因素。刘邦身上的平民习气,也使他遭受到了不少挫折。

由于刘邦的平民出身,加之曾经属于“地痞”之流,养成了对人傲慢少礼的恶习。对于一般人来说,傲慢少礼也就罢了,至多是群众关系搞不好。但是如果一个领导对于别人傲慢少礼,有时候就免不了要出现一些大问题了。有人就因为刘邦的傲慢造反了!

魏豹是原来魏国王室的后裔,曾经跟随项羽人关,后来被项羽封为西魏王。刘邦从汉中进入关中后,向关外发展势力。在刘邦的大兵打到魏豹的地盘时,魏豹被迫追随了刘邦,跟着刘邦参加了讨伐项羽的彭城之战,战败后随刘邦退至荥阳。

后来由于魏豹在睢水打了败仗,被刘邦狠狠骂了一顿。倘若一般人也就罢了,但这个魏豹怎么说也是一个王室之后,自然有点自尊,被刘邦这顿劈头盖脸地臭骂,心中十分不满,自然就有了想法:我堂堂的王室之后,怎么就让这一个小流氓随便责骂呢?魏豹大概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心里就产生了背叛刘邦的念头。于是他就以母亲生病为借口,要求回封地探视,得到刘邦同意后,他返回封地,立即封锁了黄河渡口,宣布脱离汉刘邦,倒戈投向了楚霸王项羽的怀抱。

魏豹这一倒戈,这下可不得了了。为什么呢?刘邦所据守的荥阳城以及他的大后方关中,和魏豹的封地仅仅相隔一条黄河,魏豹的背叛,不仅直接威胁到刘邦前线的防御,也直接威胁到关中地区的安全,这可是刘邦的大后方呀。如果魏豹和项羽采取联合军事行动——项羽从正面攻击刘邦,魏豹从背后渡过黄河,就可攻击刘邦的后翼和侧翼,刘邦的老巢都有可能被人包了饺子,一窝端了!退一步说,魏豹至少可以随时出兵,切断关中对荥阳前线的补给,这样,刘邦将会处于腹背受敌的危险之中。所以说,魏豹的倒戈,对于刘邦的威胁实在不可估量。

后方不稳,前方还怎么打仗呢?刘邦对这种形势倒是看得十分清楚,因此,他十分重视魏豹的反叛,希望赶快解决魏豹的反叛问题。但是这时刘邦必须全力应付项羽的进攻,难以再派军队去武力解决魏豹的反叛。武的不行,只好来文的,刘邦就派郦食其去说服魏豹,让魏豹改变立场,再回到自己的阵营中来。刘邦临行前对郦食其许诺说:“你慢慢说服魏豹吧,如能成功,我给你一万户做封邑。”许下如此重奖,由此可见魏豹反叛对于刘邦的影响了。

谁知,这回魏豹确实铁了心要反对刘邦了,大概刘邦的责骂太过于让人难以接受了,魏豹说什么也不愿意改变自己的立场。他对郦食其说:“人生苦短,如同阳光掠过墙壁的缝隙一样,很快就过去了。刘邦这小子对人傲慢无礼,就会骂人,今天骂,明天骂,我可受不了,请先生别再费心了。”

魏豹这种态度倒也是可以理解的。刘邦的这种行为是由于他的出身所决定的。平民家庭出身的刘邦,教养自然也谈不上有多少,再加上当过亭长,有那么一官半职,多少有点儿优越感,所以刘邦有动不动就破口骂人的毛病也是很自然的。贵族出身的魏豹,是有身份、有地位、有教养的贵族后裔,当然受不了刘邦的无礼辱骂。这尽管可能是魏豹背叛刘邦的借口,但魏豹所说的确是事实。

人都有自尊,都希望得到别人的重视和尊重,这是一个人的最起码的需求:人的自尊心受到的伤害一旦到了自己难以忍让的极限,就会做出有悖常理的事来。“士可杀而不可辱。”刘邦这次的确是伤到了魏豹的心了。

刘邦为自己的无礼行为付出了代价。由于魏豹的存在对刘邦的威胁实在太大,所以他最后不得不派出大将韩信,在和项羽对抗最紧要的关头,分出兵力来解决魏豹的反叛。

一个小小的魏豹岂是韩信的对手?魏豹自作聪明地以为汉军必定会从临津渡河,于是魏军主力扼守蒲坂,准备在此堵截。韩信是个什么样的人呀?这些小伎俩岂能够瞒得过韩信。结果被韩信将计就计,明里在渡口调集船只,吸引住对方的注意力,暗地里却用木料等扎成一种简易的渡河器材,在上游百余里的地方偷渡成功,直捣魏豹的后方重镇。这又是一个“明修棧道,暗度陈仓”的翻版。

中了韩信声东击西之计的魏豹仓促应战,又被正面的汉军乘机渡河,两下夹击,魏豹大败,被韩信活捉,给送到了荥阳刘邦的帐前。

虽然最终消灭了魏豹,但魏豹的反叛对于刘邦还是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其实,刘邦的这种傲慢无礼的习气不仅仅在对待魏豹上,在此之前萧何推荐韩信一事上,萧何也批评过刘邦的这个毛病。

萧何月下追回韩信后,极力向刘邦推荐韩信,同时刘邦也想起夏侯婴向自己推荐韩信的事。刘邦决定拜韩信为大将。二人达成一致意见后,刘邦当即就要把韩信叫来,召见韩信,宣布自己对于韩信的任命。萧何这时有一段话也是说明刘邦的这种平民习气的。萧何说:“大王向来对人傲慢,如今任命一个大将,如同呼唤一个小儿,显得有失尊重,而这正是韩信逃亡的原因啊。大王如果诚心任命韩信,必须选择一个良辰吉日,沐浴斋戒,设坛场,举行隆重仪式,郑重地任命才是。”

这件事是发生在郦食其劝说魏豹之前,看来刘邦身上的平民无礼的习气的确是根深蒂固,萧何就对他提出过意见。但是积习难改,尤其是随着实力的日益增大,愈发严重起来,后来他又多次犯下了同样的毛病。

为了扩大自己反对项羽的统一战线,刘邦派遣随何前去说服英布归顺刘邦。英布在随何三寸不烂之舌的游说下,决心放弃项羽,归属刘邦。当他满怀希望来到刘邦的驻地时,刘邦正歪坐在床沿,叉开双腿,享受两位美貌女子的足部按摩,大概嘴里还哼着家乡的小曲儿,估计对于英布是爱理不理的。这是最为看不起人的行为了,当初郦食其就曾经受到过刘邦这个规格的待遇,不过郦食其年事已高,见过世面多了,也是立功心切,就没有和刘邦过多计较,还是献出了自己的计策。但英布就不一样了,虽说英布出身低下,还被处过黥刑,但是现在毕竟大大小小是一个王呀,哪里能够受得了刘邦这样傲慢的接待呢。英布出帐甩袖子就要走,你既然如此慢待于我,我就不奉陪了!还是随何机灵,看出了英布的苗头,急忙对英布说:“我们大王就那种德行,你千万别计较,别说你了,他对我们还不都是那个样子吗!”好说歹说才算说服了英布。不过这个英布也是个没有远大目标的人,回到刘邦给自己准备的宾馆一看,还行,金碧辉煌,算得上豪华,当然美女是少不了的了,这正对了英布的胃口,走的事也就忘记了。总之,在随何的遮掩下,刘邦的这次失礼还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不过,也正应了那句老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刘邦在平民时候养成的习惯是不可能一会儿半会儿就改掉的。有一次,他甚至差点儿因为这个将命都丢了。

汉高帝七年冬(公元前200年),刘邦在征讨匈奴时吃了大败仗,在白登被围七天七夜,最后靠着陈平的妙计终于逃了回来,这可以说是刘邦最大的一次失败了。在回长安的途中,路过赵国,赵王张敖亲自出城迎接,将刘邦接入自己的宫中。这个赵王张敖是刘邦的老部下张耳的儿子,后来刘邦将鲁元公主嫁给了他,是刘邦的女婿。所以他对刘邦是万般恭敬小心,早晚侍奉,谦恭异常,恪尽臣子与女婿之礼。

可是这个刘邦不知是因为失败的阴影还留在心中还是本来就打心里瞧不起这个张敖,他又使出了他的“招牌动作”,伸长双腿坐在座位上,大概这个姿势他已经铭刻在心了,永远忘不了。秦汉时都是跪坐在席上,这是对人的一种尊敬的姿态。刘邦伸长两条腿,对着别人,嘴里还骂骂咧咧的,这是一种极其不尊重人的姿势。在古人的礼仪禁忌中,刘邦的这种坐式叫做“箕踞”,是一种表示轻蔑侮辱的姿势,《礼记》中就有过“坐毋踞”的告诫,告诫年轻人走上社会,都要懂得这个规矩。这还不算,他动不动就破口大骂张敖,表现得极为傲慢无礼,倨傲异常。年近六十的皇帝这样对待一个封国的君王,而且还是他的亲女婿,即使是自己的女婿能够忍下去,可女婿手下的人却不干了,他们觉得自己的主人不应该受到这样的侮慢!

赵相贯高和赵午就看不下去了,他们两人和赵国的另外十多个官员商量,准备刺杀刘邦:给张敖报遭受侮辱之仇。第一次没有得手。第二年,贯高和赵午等人又设计准备刺杀刘邦,由于贯高的手下人贯三儿害怕,他的这种反常举动引起了刘邦的注意,这次行动又没有得逞。

据说,刘邦忽然想起了一件事,问手下这是什么地方?手下人回答说是“柏人”。刘邦觉得有些不吉祥:“柏人不就是迫人吗?压迫人呀!不太吉祥,赶紧走吧。”结果,刘邦就糊里糊涂地逃脱了这场暗杀。

一个地名竟有这样神奇的预示,看来这也值得历史学深入研究一下了。《三国演义》中的庞统,就是没有刘邦这样的机警和运气,糊里糊涂地走到了落凤坡,使这只“雏凤”糊里糊涂地就丢掉了性命,演了一出“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悲剧。

刘邦就幸运得多了,在这种直觉的帮助下,刘邦当晚就离开了柏人县,使贯高他们的刺杀行动落了空。

刘邦傲慢无礼的行为,使魏豹反叛、贯高行刺,这些起因,至少说是导火索,都是由于从小养成的平民的习气所造成的。

刘邦的这种平民习气不仅在他处于事业低谷的时候表现过,在他登上九五之尊后也表现过,这说明他的这种平民习气自始至终都存在他的身上。既然他这么不尊重人,那么他的一帮手下又是怎样尽力为他打江山的呢?

事情都有双方面,刘邦的平民性也使刘邦豪爽大方,那股充满豪气的特点弥补了他的这点不足,同时用物质利益紧紧把下属聚拢在自己身边,终于替他打下了江山。

所以说刘邦是败于此,也成于此呀!

不管怎么说,刘邦的平民性格在中国历代的皇帝当中,还是很有个性的,这也正是刘邦富有独特魅力的地方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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