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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格物”—“性格”—“闲笔”(4)

描写鲁智深,千古若活。真是传奇写照妙手。且《水浒传》文字妙绝千古。全在同而不同之处有辨。如鲁智深、李逵、武松、阮小七、石秀、呼延灼、刘唐等众人,都是性急的。渠形容刻画来各有派头,各有光景,各有家数,各有身份,一毫不差,半些不混,读去自有分辨,不必见其姓名,一睹事实,就知某人某人也。((明)李贽:《水浒传》第三回回末总评,见《明容与堂刻水浒传》。)

“性急”是这几个人物相“同”处,是共性,但“各有派头,各有光景,各有家数,各有身份”,这是“不同”处,是个性,“同而不同处有辨”,意思就是共性与个性之间有关系,但又必须分辨清楚,不可把共性当成个性,也不可把个性当成共性。“同而不同处有辨”是中国关于人物性格的个性与共性的最早表述,值得重视。在李贽开辟的这一思想路径上,金圣叹等人多有发挥。关于人物性格的共性,金圣叹在《水浒传》第五十五回回首总评中说:

盖耐庵当时之才,吾直无以知其际也。其忽然写一豪杰,则居然豪杰也;其忽然写一奸雄,即又居然奸雄也;甚至忽然写一淫妇,即居然淫妇也;今此篇写一偷儿,即又居然偷儿也。((清)金圣叹著,曹方人、周锡山标点:《金圣叹全集》第二册,314页。)

金圣叹如何能识别施耐庵写的是真的豪杰、奸雄、淫妇、偷儿呢?原因就是他头脑中已经有对豪杰、奸雄、淫妇、偷儿的共性的认识。

所以他所说的“写一豪杰,则居然豪杰”,就是说写出了一切豪杰身上共通的属性。这是金圣叹对人物性格共性的认识。更值得提出的是他对人物性格个性的认识:

《水浒》所叙,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清)金圣叹著,曹方人、周锡山标点:《金圣叹全集》第一册,10页。)

《水浒传》写一百八个人性格,真是一百八样,若别一部书,任他写一千个人,也只是一样。(同上书,19页。)

这两段话,是人们比较熟悉的。实际上也的确是金圣叹论述人物性格的个性化最精彩的语言。《水浒传》是否达到了“写一百八个人,真是一百八样”还难说,但金圣叹看出了人物性格描写中一个人应该一个样,不同的人物应具有不同的个性,认为这是人物性格塑造中的关键之点。这种看法是很有见识的。金圣叹生活于明末清初,他受晚明时期李贽等思想家的影响,认识到人的个性的意义。像李贽反对“咸以孔子之是非为是非”,反对以一般的“闻见”、“道理”为依归,主张保持个人“童心”,保持个人的“最初一念之本心”,凸显出人的个性的价值。金圣叹受这些思想的影响,而重视叙事作品人物个性的意义,反对那种“千人一面”的人物性格写法。他在《水浒传》第二回评语又说:

此回方写过史进英雄,接手便写鲁达英雄;方写过史进粗糙,接手便写出鲁达粗糙;方写过史进爽利,接手便写鲁达爽利;方写过史进剀直,接手便写鲁达剀直。作者盖特地走此险路,以显自家笔力。读者亦当处处看他所以定是两个人,定不是一个人处,毋负良史苦心也。(同上书,65页。)

史进与鲁达有许多共同处,如英雄、粗糙、爽利、剀直,性格很相近,但又在诸多共性中保持了个性的差异,作家要写出这同中之异是不容易的,的确走的是险路。金圣叹看到了这一点,所以大声喊道:这是两个人,不是一个人。他如此提醒读者,足见他处处留意人物个性的描写。明清两代叙事文学评论家对于人物性格的个性化,都十分重视。如清代李渔也说:

填词义理无穷,说何人肖何人,议某事切何事,文章头绪之最繁者,莫若填词矣。予谓总其大纲,则不出情景二字。景书所睹,情发欲言。情自中生,景自外得。二者难易之分判若霄壤。以情乃一人之情,说张三要像张三,难通融于李四;景乃众人之景,写春夏尽是春夏,止分别于秋冬。善填词者,当为所难,勿趋其易。批点传奇者,每遇游山、玩水、赏月观花等曲,见其止书所见,不及中情者,有十分佳处,只好算得五分,以风云月露之词,工者尽多,不从此剧始也。善咏物者,妙在即景生情。如前云《琵琶·赏月》四曲,同一月也,牛氏有牛氏之月,伯喈有伯喈之月。所言者月,所寓者心。牛氏所说之月,可移一句于伯喈?伯喈所说之月,可挪一句于牛氏乎?夫妻二人之语,犹不可挪移混用,况他人乎?((清)李渔:《闲情偶寄·词曲部》,见艾舒仁编选,冉云飞校点:《李渔随笔全集》,22页。)

李渔这段话的旨意在于说明,在戏曲叙事作品中所写的情语与景语,也不可浮泛,也要根据人物性格的个性加以处理。情是一人之情,说张三就要像张三,不可混同于李四。在具体境况中,连景语也要个性化,牛氏与伯喈性格不同,境遇不同,因此就是两人都咏月,牛氏有牛氏眼中之月,伯喈有伯喈眼中之月,各各不同。这样写情景,才是具有人物个性化色彩的情景。又,清代张竹坡(名道深)在《金瓶梅读法》中也说:

做文章不过“情理”二字。今做一篇百回长文,亦是情理二字。于一人心中讨出一个人的情理,则一个人的传得矣。虽前后夹杂众人的话,而此一人开口,是此一人情理。非其开口便得情理,由于讨出这一人的情理,方开口耳。是故写十百千人,皆如写一人。而遂洋洋乎有此一百回大书也。((明)兰陵笑笑生著,(清)张道深评:《金瓶梅》,38页,济南,齐鲁书社,1987。)

张竹坡这里所说的“情理”,如结合人物而论,就是指人物性格。他的意思是,每人的性格是不同的,都有其自身的“情理”走向和运动轨迹,因此每个人一张口所说的话,是由他的“情理”逻辑所支配的。叙事文学写人物,必须根据人物的性格情理逻辑来写人物的语言。张竹坡还说:

《金瓶梅》妙在善用犯笔而不犯也。如写一伯爵,更写一希大,然毕竟伯爵是伯爵,希大是希大,各人的身份,各人的谈吐,一丝不紊。写一金莲,更写一瓶儿,可谓犯矣,然始终聚散,其言语举动,又各各不紊一丝……诸如此类,皆妙在特特犯手,却又各各一款,绝不相同也。(同上书,38~39页。)

在这里张竹坡又从另一角度来看人物性格个性化的重要。所谓“犯笔”,在文章写作中是指重复。如一句或前后两句中用了相同的词,称为“犯笔”。这里的“犯笔”是指《金瓶梅》中性格相同或近似的人物,如伯爵和希大、潘金莲和李瓶儿。但是作家有本领把这本是相似的人物区分开来,写出了他们(她们)的个性的细微不同,达到“不犯”。所以“犯笔而不犯”,就是写出同中之异,写出共性中的个性,这是很难得的。张竹坡所作的“犯笔而不犯”的理论概括,也是很精当的。

明清小说所写的人物中无非是英雄好汉、才子佳人、奸雄草寇、丫鬟奴仆等。明清叙事文学的理论家在谈到人物性格个性化的时候,又提出了写英雄不要“神化”,写奸雄不要“奸化”,写佳人不要“美化”的问题,认为人物性格的个性化,不应单调,应尽可能写出人物性格的丰富性来。

英雄总有一怯。金圣叹在《水浒传》“第二十二回首总评”中说:

谈打虎一篇而叹人是神人,虎是怒虎。固已妙而不容说矣。乃尤其妙者,则又如:读庙门榜文后,欲待转身回来一段;风过虎来时,叫声“哎呀”翻下青石来一段;大虫第一扑,从半空里撺将下来时,被那一惊酒多做冷汗出了一段;寻思要拖死虎下去,原来使尽气力,手脚都苏软了,正提不动一段;青石上又半歇一段;天色看看黑了,惟恐再跳出一只出来,且挣扎下岗子去一段;下岗子走不到半路,枯草丛中再跳出两只大虫,叫声“啊呀今番可罢了”一段,皆是写极骇人之事,却尽用极近人之笔。(参见陈曦钟、侯忠义、鲁玉川辑校:《水浒传会评本》上册,415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1。)

金圣叹的这段分析的确展现了他的美学思想的深刻之处,能如此立论,不愧为一个优秀的小说评点家。金圣叹首先赞叹“武松打虎”一节是妙文。赞叹“人是神人,虎是怒虎”,武松打虎过程的神勇和老虎的威猛都写得妙。但金圣叹认为“尤妙”处还不在这里。

尤妙处还是把武松当做一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普通人来写。原先以为别人骗他,待读到庙门榜文后,才知道山上真的有虎,本想下山去,免得出危险,但又怕别人笑话他胆小,不得已硬着头皮走上山来。这里武松并没有那种“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气概。发现真的老虎来了,他也没有想“我正等着你呢”,而是“哎呀”一声翻下青石来。当老虎第一次扑过来时,他没有小看老虎,而是吃惊得喝的酒都变成了冷汗。把老虎打死之后,并没有觉得浑身有使不完的力气,老虎都打死了,难道一只死老虎还拖不下山去吗?不是,他发现自己力气使尽,全身苏软,完全拖不动死虎。待下山岗之际,突然又发现两只虎,他没有说,来吧,有多少来多少,我今天除虎务尽,而是觉得“今番可罢了”。作者把武松当做一个普通的勇士来写,他有勇气和威猛,但勇气和威猛也是有限的,因为他也是普通的有血有肉人,他不是打虎机器,他也有力气使完的时候,他也有害怕的时候。金圣叹十分理解作者的这种描写,并认为这种真实的描写比写武松打虎本身“尤妙”,最后把这种描写概括为“写极骇人之事,却尽用极近人之笔”。“骇人”是一种“传奇”,所谓“作意好奇”(胡应麟),即不平常之事,不平凡之人,神奇无比,出人意外。

武松在景阳冈遭遇老虎并打老虎,就是一种传奇性极强的经历,在常人身上是不可能发生的;“近人”则是普通的平凡的真实的常见的;以“近人”之笔写“骇人”之事,就能既满足人的好奇感又获得真实感,使好奇感与真实感达到统一。

这里要强调的是,中国古代叙述文学的特点之一,就是情节的传奇性。情节写得曲折奇巧,“骇人”、惊人、引人的事,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令人目不暇接。但高明的叙事家则能在保持这种传奇性的同时,又能加强“近人”之笔,使出人意外的情节,获得在人意料中的效果。这一点在叙事美学上应加以充分肯定,如金圣叹的“写极骇人之事,却尽用极近人之笔”的说法就是其中一例。这里还可举一例。《水浒传》第四十一回,写宋江被赵能、赵得带领四五十人追赶至还道村,躲入一所古庙。赵能等入庙搜查,未查到,正要走时,几个士兵叫道:“都头你来看!庙门上两个尘手迹!”金圣叹在此批道:“何等奇妙,真是天外飞来,却是当面拾得。”金圣叹于第五十四回又一批语:“陡然插出奇文,令人出于意外,犹如怪峰飞来,然又是眼前景色。”这两段批语与“写极骇人之事,却尽用极近人之笔”同一思路,都是强调情节的传奇性,应与现实性密切结合。情节尽可以“天外飞来”、“怪峰飞来”,但又应写“当面拾得”、“眼前景色”。让读者觉得奇巧但又平常,怪异但又普通,不可思议但又可以想象。我们今天所见的一些小说,要么充满奇巧的、激烈的、神秘的、曲折的甚至猥亵的刺激,却不真实,即“骇人”却不“近人”;要么是真实、平淡、松散、琐屑,却又不够奇巧、惊人、引人,即“近人”而不“骇人”。因此,金圣叹提出的“写极骇人之事,却尽用极近人之笔”,是很有价值的思想,对今天的叙事文学的创作仍然有启示意义。

奸雄不必全“奸”。《三国演义》第二十六回写曹操抓获关云长,关云长不肯投降,本该杀掉,以去心头之患,偏偏曹操不杀关云长。

毛宗岗评曰:

曹操一生奸诈,如鬼如蜮,忽然遇著堂堂正正,凛凛烈烈,皎若青天,明若白日之一人,亦自有珠玉在前,觉吾形秽之愧,遂不觉爱之敬之,不忍杀之。此非曹操之仁,有以容纳关公,乃关公之义,有以折服曹操耳。虽然,吾奇关公,亦奇曹操。

以豪杰折服豪杰不奇,以豪杰折服奸雄则奇;以豪杰敬爱豪杰不奇,以奸雄敬爱豪杰则奇。夫豪杰而至折服奸雄,则是豪杰中又有数之豪杰;奸雄而能敬爱豪杰,则是奸雄中有数之奸雄也。((明)罗贯中著,(清)毛宗岗评:《三国演义》,308页,济南,齐鲁书社,1991。)

曹操无疑是《三国演义》中描写得最好的人物之一。好就好在如毛宗岗所说的,作者写出了曹操性格的复杂性。关公无疑是他的对手之一,在被他抓获后,本应杀掉。但他对关公却有爱惜之情,不忍杀害。可见曹操的确是“奸雄中有数之奸雄”,他的性格中不完全是单一的“奸”,在一个堂堂正正的对手面前,也有心折、心仪的情感。毛宗岗的评论指出了这一点是很有意义的。

美人不是一切都美,这是明清时期叙事文学理论家的又一警辟看法。脂砚斋在《红楼梦》第二十回提出“真正美人方有一陋处”的观点。宝玉与黛玉正在说话,湘云走过来笑道:“二哥哥,林姐姐,你们天天一处顽,我好容易来了,也不理我一理儿。”黛玉笑道:“偏是咬舌子爱说话,连个‘二’哥哥也叫不出来,只是‘爱’哥哥‘爱’哥哥的。回来赶围棋儿,又该你闹‘幺爱三四五’了。”针对这段描写,脂砚斋批道:

可笑近之野史中,满纸羞花闭月,莺啼燕语,殊不知真正美人方有一陋处,如太真之肥,飞燕之瘦,西子之病,若施于别个不美矣,今见咬舌二字加以湘云,是何大法手眼,敢用此二字哉!不独见陋,且更觉轻俏娇媚,俨然一娇憨湘云立于书上;掩卷合目思之,其“爱”、“厄”娇音如入耳内,然后将满纸莺啼燕语之字样,填粪窖可也。(《石头记》庚辰本第二十回回批语,见《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影印本,226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5。)

脂砚斋的“美人方有一陋处”观点的意义,在于加强人物的鲜活的生命力和真实感。因为在普通的真实生活中,一个美人的身上一定会有一个地方不美,一个丑人的身上也一定会有一个地方是美的,一个好人身上一定会有毛病,一个坏人身上也一定会有哪怕是一点点的优点,一个勇敢的人也会有怯懦的时候,一个怯懦的人也会有勇敢的时候……这才是活生生的真实的生活。狄德罗说过:一个画家,如果使他笔下的美人额上有点轻微的裂痕,或鬓边出现一个小斑点,或下唇有一个不易觉察的伤口,那么,“这张女人的脸就不再是维纳斯,而是我的某个邻居的画像了”([法]狄德罗:《波滂的两个朋友》,见许明龙译:《狄德罗美学论文选》,348~349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一旦这美女成为你邻居女子的画像,那么这个女子就会让你感到真实、亲切,就会在你头脑中生动地映现出来,你就会联想到她身上另一些让你感到温暖的、友爱的以及生活里一切常见的东西。那么这个美女不但不会因为这些细微的斑点让你感到失望,相反,就像湘云的咬舌,让人“更觉轻俏娇媚”。脂砚斋在他的批语中多次对照《红楼梦》的丰富描写,批评那种“恶则无往不恶,美则无一不美”的现象。这样批评的要旨,仍然是要求叙事作品人物性格的真实与丰富。

在人物性格塑造的丰富性问题上,清代批评家哈斯宝对《红楼梦》人物的分析也很精彩,这里略作介绍,可以视作对脂砚斋观点的补充。哈斯宝在《〈新译红楼梦〉回批》第二十一回批语中说:袭人的奸诈,既可憎又可爱,宝钗的奸诈,既可爱又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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