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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尝试集(2)

我再复适之说:

论填词一节,先生最后之结论,也是归到“长短无定之韵文”,是吾二人对于此事,持论全同,可以不必再辩。惟我之不赞成填词,正与先生之主张废律诗同意,无非因其束缚自由耳。先生谓“工词者,相题而择调,并无不自由”。然则工律诗者所作律诗,又何尝不自然?不过未“工”之时,作律诗勉强对对子,填词硬扣字数,硬填平仄,实在觉得劳苦而无谓耳。总而言之,今后当以“白话诗”为正体(此“白话”,是广义的,凡近于语言之自然者皆是。此“诗”,亦是广义的,凡韵文皆是),其他古体之诗、词、曲,偶一为之,固无不可,然不可以为韵文正宗也。

关于这个问题,适之和我的意见,实在没有什么不同。近来适之作的《人力车夫》《一念》和《老鸦》等诗,都用“长短无定”,极自然的句调了。

我自己是不会作诗的人,本不配给《尝试集》作序。所以写了这许多的拉杂话,对于适之作白话诗,没有丝毫可以贡献。不过我也算一个主张白话文学的人,现在看见这本《尝试集》,欢喜赞叹,莫可名状,不免把这点浅陋的意见写将出来,用“抛砖引玉”的办法,希望适之再把高深的话教我。

1918年1月10日钱玄同序

自序1

我这三年以来作的白话诗若干首,分做两集,总名为《尝试集》。民国六年九月我到北京以前的诗为第一集,以后的诗为第二集。民国五年七月以前,我在美国作的文言诗词删剩若干首,合为《去国集》,印在后面作一个附录。

我的朋友钱玄同曾替《尝试集》作了一篇长序,把应该用白话作文章的道理说得很痛快透切。我现在自己作序,只说我为什么要用白话来作诗。这一段故事,可以算是《尝试集》产生的历史,可以算是我个人主张文学革命的小史。

我作白话文字,起于民国纪元前六年(丙午),那时我替上海《竞业旬报》作了半部章回小说,和一些论文,都是用白话作的。到了第二年(丁未),我因脚气病,出学堂养病。病中无事,我天天读古诗,从苏武、李陵直到元好问,单读古体诗,不读律诗。那一年我也作了几篇诗,内中有一篇五百六十字的《游万国赛珍会》,和一篇近三百字的《弃父行》;以后我常常作诗,到我往美国时,已作了两百多首诗了。我先前不作律诗,因为我少时不曾学对对子,心里总觉得律诗难作。后来偶然作了一些律诗,觉得律诗原来是最容易作的玩意儿,用来作应酬朋友的诗,再方便也没有了。我初作诗,人都说我像白居易一派。后来我因为要学时髦,也做一番研究杜甫的工夫。但是我读杜诗,只读《石壕吏》《自京赴奉先咏怀》一类的诗,律诗中五律我极爱读,七律中最讨厌《秋兴》一类的诗,常说这些诗文法不通,只有一点空架子。

自民国前六七年到民国前二年(庚戌),可算是一个时代。这个时代已有不满意于当时旧文学的趋向了。我近来在一本旧笔记里(名《自胜生随笔》,是丁未年记的)翻出这几条论诗的话:

作诗必使老妪听解,固不可;然必使士大夫读而不能解,亦何故耶?(录《麓堂诗话》)

东坡云,“诗须有为而作”。元遗山云,“纵横正有凌云笔,俯仰随人亦可怜。”(录《南濠诗话》)

这两条都有密圈,也可见我十六岁时论诗的旨趣了。

民国前二年,我往美国留学。初去的两年,作诗不过两三首,民国成立后,任叔永(鸿隽)、杨杏佛(铨)同来绮色佳(Ithaca),有了作诗的伴当了。集中《文学篇》所说:

明年任与杨,远道来就我。山城风雪夜,枯坐殊未可。

烹茶更赋诗,有倡还须和。诗炉久灰冷,从此生新火。

都是实在情形。在绮色佳五年,我虽不专治文学,但也颇读了一些西方文学书籍,无形之中,总受了不少的影响,所以我那几年的诗,胆子已大得多。《去国集》里的《耶稣诞节歌》和《久雪后大风作歌》都带有试验意味。后来作《自杀篇》,完全用分段作法,试验的态度更显明了。《藏晖室札记》第三册有跋《自杀篇》一段,说:

……吾国作诗每不重言外之意,故说理之作极少。求一扑蒲(Pope)已不可多得,何况华茨活(Wordsworth)、贵推(Goethe)与白朗吟(Browning)矣。此篇以吾所持乐观主义入 诗。全篇为说理之作,虽不能佳,然途径具在。他日多作之,或有进境耳。(民国三年七月七日)

又跋云:

吾近来作诗,颇能不依人蹊径,亦不专学一家。命意固无从摹仿,即字句形式亦不为古人成法所拘,盖颇能独立矣。(七月八日)

民国四年八月,我作一文论《如何可使吾国文言易于教授》。文中列举方法几条,还不曾主张用白话代文言。但那时我已明言“文言是半死之文字,不当以教活文字之法教之”。又说:“活文字者,日用语言之文字,如英法文是也;如吾国之白话是也。死文字者,如希腊拉丁,非日用之语言,已陈死矣。半死文字者,以其中尚有日用之分子在也。如犬字是已死之字,狗字是活字,乘马是死语,骑马是活语:故曰半死文字也。”(《札记》第九册)

四年九月十七夜,我因为自己要到纽约进哥仑比亚大学,梅觐庄(光迪)要到康桥进哈佛大学,故作一首长诗送觐庄。诗中有一段说:

梅君梅君毋自鄙!神州文学久枯馁,百年未有健者起,新潮之来不可止,文学革命其时矣!

吾辈势不容坐视,且复号召二三子,革命军前杖马箠,鞭笞驱除一车鬼,再拜迎入新世纪!

以此报国未云菲,缩地戡天差可儗。梅君梅君毋自鄙!

原诗共四百二十字,全篇用了十一个外国字的译音。不料这十一个外国字就惹出了几年的笔战!任叔永把这些外国字连缀起来,作了一首游戏诗送我:

牛敦,爱迭孙;培根,客尔文;索虏与霍桑,“烟士披里纯”:

鞭笞一车鬼,为君生琼英。文学今革命,作歌送胡生。

我接到这诗,在火车上依韵和了一首,寄给叔永诸人:

诗国革命何自始?要须作诗如作文。琢镂粉饰丧元气,貌似未必诗之纯。

小人行文颇大胆,诸公一一皆人英。愿共僇力莫相笑,我辈不作腐儒生。

梅觐庄误会我“作诗如作文”的意思,写信来辩论。他说:

……诗文截然两途。诗之文字与文之文字,自有诗文以来,无论中西,已分道而驰。……足下为诗界革命家,改良诗之文字则可;若仅移文之文字于诗,即谓之革命,谓之改良,则不可也。……以其太易易也。

自序2

这封信逼我把诗界革命的方法表示出来。我的答书不曾留稿。今抄答叔永书一段如下:

适以为今日欲救旧文学之弊,先从涤除“文胜”之弊入手。今人之诗徒有铿锵之韵,貌似之辞耳。其中实无物可言。其病根在于重形式而去精神,在于以文胜质。诗界革命当从三事入手:第一,须言之有物;第二,须讲求文法;第三,当用“文之文字”时,不可故意避之。三者皆以质救文之弊也。……觐庄所论“诗之文字”与“文之文字”之别,亦不尽当。即如白香山诗,“城云臣按六典书,任土贡有不贡无,道州水土所生者,只有矮民无矮奴!”李义山诗,“公之斯文若元气,先时已入人肝脾。”……此诸例所用文字,是“诗之文字”乎?抑“文之文字”乎?又如适赠足下诗,“国事今成遍体疮,治头治脚俱所急。”此中字字皆觐庄所谓“文之文字”。……可知“诗之文字”原不异“文之文字”:正如诗之文法原不异文之文法也。(五年二月二日)

“诗之文字”一个问题也是很重要的问题,因为有许多人只认风花雪月、蛾眉、朱颜、银汉、玉容等字是“诗之文字”,作成的诗读起来字字是诗!仔细分析起来,一点意思也没有。所以我主张用朴实无华的白描工夫,如白居易的《道州民》,如黄庭坚的《题莲华寺》,如杜甫的《自京赴奉先咏怀》。这类的诗,诗味在骨子里,在质不在文!没有骨子的滥调诗人决不能作这类的诗。所以我的第一条件便是“言之有物”。因为注重之点在言中的“物”,故不问所用的文字是诗的文字还是文的文字。觐庄认做“仅移文之文字于诗”,所以错了。

这一次的争论是民国四年到五年春间的事。那时影响我个人最大的,就是我平常所说的“历史的文学进化观念”。这个观念是我的文学革命论的基本理论。《札记》第十册有五年四月五日夜所记一段如下:

文学革命,在吾国史上非创见也。即以韵文而论,三百篇变而为骚,一大革命也。又变为五言七言,二大革命也。赋变而为无韵之骈文,古诗变而为律诗,三大革命也。诗之变而为词,四大革命也。词之变而为曲,为剧本,五大革命也。何独于吾所持文学革命论而疑之?文亦遭几许革命矣。自孔子至于秦、汉,中国文体始臻完备。六朝之文……亦有可观者。然其时骈俪之体大盛,文以工巧雕琢见长,文法遂衰。韩退之所以称“文起八代之衰”者,其功在于恢复散文,讲求文法。此一革命也。……宋人谈哲理者,深悟古文之不适于用,于是语录体兴焉。语录体者,禅门所尝用,以俚语说理纪言。……此亦一大革命也。至元人之小说,此体始臻极盛。……总之文学革命至元代而极盛。其时之词也,曲也,小说也,皆第一流之文学,而皆以俚语为之。其时吾国真可谓有一种“活文学”出现。傥此革命潮流(革命潮流,即天演进化之迹。自其异者言之,谓之革命;自其循序渐进之迹言之,即谓之进化可也),不遭明代八股之劫,不遭前后七子复古之劫,则吾国之文学已成俚语的文学;而吾国之语言早成为言文一致之语言,可无疑也。但丁之创意大利文学,却叟辈之创英文学,路得之创德文学,未足独有千古矣。惜乎,五百余年来,半死之古文,半死之诗词,复夺此“活文学”之席,而“半死文学”遂苟延残喘以至于今日。……文学革命何可更缓耶!何可更缓耶!

过了几天,我填了一首“沁园春”词,题目就叫做《誓诗》,其实是一篇文学革命宣言书:

更不伤春,更不悲秋,以此誓诗。任花开也好,花飞也好;月圆固好,日落何悲!我闻之曰,“从天而颂,孰与制天而用之?”更安用,为苍天歌哭,作彼奴为!

文章革命何疑?且准备搴旗作健儿。要前空千古,下开百世;收他臭腐,还我神奇!为大中华,造新文学,此业吾曹欲让谁?诗材料,有簇新世界,供我驱驰!(四月十三日)

这首词上半所攻击的是中国文学“无病而呻”的恶习惯。我是主张乐观,主张进取的人,故极力攻击这种卑弱的根性。下半首是《去国集》的尾声,是《尝试集》的先声。

以下要说发生《尝试集》的近因了。

五年七月十二日,任叔永寄我一首《泛湖即事》诗。这首诗里有“言棹轻楫,以涤烦疴”,和“猜谜赌胜,载笑载言”等句,我回他的信说:

……诗中“言棹轻楫”之言字及“载笑载言”之载字,皆系死字。又如“猜谜赌胜,载笑载言”两句,上句为二十世纪之活字,下句为三千年前之死句,殊不相称也。(七月十六日)

不料这几句话触怒了一位旁观的朋友。那时梅觐庄在绮色佳过夏,见了我给叔永的信,他写信来痛驳我道:

足下所自矜为文学革命真谛者,不外乎用“活字”以入文;于叔永诗中,稍古之字,皆所不取,以为非“二十世纪之活字”。……夫文字革新须洗去旧日腔套,务去陈言,固矣。然此非尽屏古人所用之字,而另以俗语白话代之之谓也。……足下以俗语白话为向来文学上不用之字,骤以入文,似觉新奇而美,实则无永久价值。因其向未经美术家锻炼,徒诿诸愚夫愚妇无美术观念者之口,历世相传,愈趋愈下,鄙俚乃不可言。足下得之,乃矜矜自喜,炫为创获,异矣。如足下之言,则人间材智,选择,教育,诸事皆无足算,而村农伧父皆足为诗人美术家矣。

甚至非洲黑蛮,南洋土人,其言文无分者,最有诗人美术家之资格矣。

至于无所谓“活文学”,亦与足下前此言之。……文字者,世界上最守旧之物也。……足下乃视改革文字如是之易乎?

觐庄这封信不但完全误解我的主张,并且说了一些没有道理的话,故我作了一首一千多字的白话游戏诗答他。这首诗虽是游戏诗,也有几段庄重的议论。如第二段说:

文字没有雅俗,却有死活可道。

古人叫做欲,今人叫做要;

古人叫做至,今人叫做到;

古人叫做溺,今人叫做尿;

本来同是一字,声音少许变了。

并无雅俗可言,何必纷纷胡闹?

至于古人叫字,今人叫号;古人悬梁,今人上吊;

古名虽未必不佳,今名又何尝不妙?

至于古人乘舆,今人坐轿;古人加冠束帻,今人但知戴帽;

若必叫帽作巾,叫轿作舆,岂非张冠李戴,认虎作豹?

又如第五段说:

今我苦口哓舌,算来却是为何?

正要求今日的文学大家,

把那些活泼泼的白话,拿来锻炼,拿来琢磨,拿来作文演说,作曲作歌:

出几个白话的嚣俄,和几个白话的东坡,

那不是“活文学”是什么?

那不是“活文学”是什么?

这一段全是后来用白话作实地试验的意思。

这首白话游戏诗是五年七月二十二日作的,一半是朋友游戏,一半是有意试作白话诗。不料梅、任两位都大不以为然。觐庄来信大骂我,他说:

读大作如儿时听莲花落,真所谓革尽古今中外人之命者。足下诚豪健哉!盖今之西洋诗界,若足下之张革命旗者,亦数见不鲜。最著者有所谓Futurism,Imagism,Free Verse,及各种Decadent movements in Literature and in Arts。大约皆足下俗话诗之流亚,皆喜以“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自豪;皆喜诡立名字,号召徒众,以眩世人之耳目,而己则从中得名士头衔以去焉。

信尾又有两段添入的话:

文章体裁不同。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今之欧美狂澜横流,所谓“新潮流”“新潮流”者,耳已闻之熟矣。诚望足下勿剽窃此种不值钱之新潮流以哄国人也。(七月二十四日)

这封信颇使我不心服,因为我主张的文学革命,只是就中国今日文学的现状立论;和欧美的文学新潮流并没有关系;有时借镜于西洋文学史也不过举出三四百年前欧洲各国产生“国语的文学”的历史,因为中国今日国语文学的需要很像欧洲当日的情形,我们研究他们的成绩,也许使我们减少一点守旧性,增添一点勇气。觐庄硬派我一个“剽窃此种不值钱之新潮流以哄国人”的罪名,我如何能心服呢?

自序3

叔永来信说:

足下此次试验之结果,乃完全失败是也。……要之,白话自有白话用处(如作小说、演说等),然不能用之于诗。如凡白话皆可为诗,则吾国之京调,高腔,何一非诗?乌乎适之!吾人今日言文学革命,乃诚见今日文学有不可不改革之处,非特文言白话之争而已。吾尝默省吾国今日文学界,即以诗论,其老者,如郑苏盦、陈伯严辈,其人头脑已死,只可让其与古人同朽腐。其幼者,如南社一流人,淫滥委琐,亦去文学千里而遥。旷观国内,如吾侪欲以文学自命者,舍自倡一种高美芳洁之文学,更无吾侪侧身之地。以足下高才有为,何为舍大道不由,而必旁逸斜出,植美卉于荆棘之中哉?……唯以此(白话)作诗,则仆期期以为不可。……今且假令足下之文学革命成功,将令吾国作诗者皆高腔京调,而陶谢李杜之流,将永不复见于神州,则足下之功又何若哉?(七月二十四夜)

觐庄说,“小说词曲固可用白话,诗文则不可。”叔永说,“白话自有白话用处(如作小说演说等),然不能用之于诗”,这是我最不承认的。我答叔永信中说:

……白话入诗,古人用之者多矣。(此下举放翁诗及山谷稼轩词为例)……总之,白话之能不能作诗,此一问题全待吾辈解决。解决之法,不在乞怜古人,谓古之所无,今必不可有,而在吾辈实地试验。一次“完全失败”,何妨再来?若一次失败,便“期期以为不可”,此岂科学的精神所许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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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姨娘,夫人似乎断气了~”“哼!这么一碗药都下去了,难道她还能活着不成?”“那这······”一个年纪稍长的人朝着这位称作姨娘的人示意了一下自己手中的婴儿,似乎有些犹豫,“这好歹是个男孩,现在夫人已经死了,如果姨娘把他占为己有,然后得了这府中的中馈······”“嬷嬷?!”女子也不等她的话说完,就打断了她,“你记住了,我恨死了这个女人,她的儿子,只能随着她去,我就是以后自己生不出儿子,抱养别人的,也不会要她的。把他给我扔马桶里面溺了,对外就说一出生就死了!”猩红的嘴唇,吐出来的话却是格外的渗人。嬷嬷还想说什么,动了动嘴,却是一句话也没有说,转身朝着后面放着马桶的地方走去。却是没有发现旁边地上一个穿着有些破旧的衣服的小女孩此刻正瞪大了眼睛看着她们两。这是什么情况?自己不是被炸死了吗?怎么会······于此同时,脑中不断有记忆闪现出来,她们是自己的母亲和刚出生的弟弟啊?!不行,先救人。转头看见旁边谁绣花留下的针线跟剪刀,想到自己前世的身手,拿起一根绣花针就朝着那个嬷嬷飞了过去,却在半路上掉落下来,暗骂一声,这人是什么破身体。却引得那两个人听见动静看了过来。女人阴狠的盯着她,“你居然没有死?”微微眯起眼睛,自己的前身也是被她们弄死的了,看样子她们谁也不会放过,抓起旁边的剪刀就冲了过去。随着几声惨叫声,从此以后,府中府外都传遍了她的“美名”——凤家大小姐心肠歹毒,刺伤了府中无数的人,宛如一个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