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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中考那会,不知道是因为临近冲刺阶段压力比较大,还是因为我正处于烦躁的青春期,我特别瘦。

一米六五的个头只有九十斤出头,要是一般骨架小的也就算了,勉强凑个小巧玲珑的美称,可惜我真是倒了血霉,遗传了我爸大头大脑大眼睛等等所有能跟‘大’扯上关系的基因,胳膊腿儿却细得要命,所谓完美的身材比例受到了严重的失调。

肖剑那时也还没全长开,但他也已经懂得了基本的审美,以及读过一些安迪生童话。为了显示他的审美与博学,他经常这样形容我:“丫头,你远远看过去,就像那卖女孩的小火柴,楚楚冻人……”

“……”每每这个时候,我总觉得任何的语言反击都显得苍白无力,不如直接暴力解决一切问题。

不过肖剑那小子身手敏捷,每次都让他从我的魔爪下逃脱,然后欢快又得瑟的唱着“大头大头,下雨不愁,人有雨伞,我有大头”的歌曲扬长而去,总是留下我一个人遥遥的望着他的背影,万箭穿心。

身为一个拥有大头的花季少女,我表示压力很大。

中考那几天正赶上我大姨妈来了,心情特别烦躁,我记得考完数学那天,自己不知道哪根神经抽了跑去跟班长对答案,越对心情越拔凉,以至于回家的路上,我骑在单车上还有点魂不守舍,连撞了两次骑在我前面的肖剑,把他那漂亮的车尾装饰灯撞得摇摇欲坠。

肖剑跟我从小一起长大,也就是江湖传说中的所谓青梅竹马兼同学,穿开裆裤的时候我们就认识,指不定小的时候还互相交换过小内裤以表达我们的和谐友谊,所以,我们之间说话是从来都不曾客气的。

就像那刻,在我连撞了他两次车屁股后,他扭头就对我大喝:“纪小果你眼睛长天灵盖上了,还是今个儿没带出来啊?!”

额……你没听错,这的确也是肖剑的一贯口吻。

他那兼容气死不偿命以及暴君的性格特征,在心情好的时候就想着各种法子用各种语言来诋毁我的自尊,心情不好时就更不用说了,连名带姓的直接开吼——在我那幼小的心灵印象里,肖剑就一典型的以欺负我为乐的‘人渣’。

人渣的那个嗓门儿,真是响得方圆一公里内都能听见,跟学校里的广播似的,吼了一句我就无言了。

我看着那个要掉不掉的车尾灯,心里也是觉得自己有错在先,所以只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没再回嘴,要是搁在平时,我一定会操起锅铲子从我们家追杀到他们家,不敲死他个喇叭花流鼻水的不罢休。

可能是我冷处理让他比较意外,他放慢了速度和我并驱,然后开口就戳我痛处:“喂,你不会是大姨妈又来了吧?!怎么印堂发黑?”

“噗……”我握着车头的双手一抖,差点没从单车上摔下来。

什么叫又?!

我大姨妈很经常来吗??!

我大姨妈关印堂神马屁事??!!!!

我被肖剑那个文盲噎得双手直哆嗦,心里只着,如果老天这个时候赐我一个砖头,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果断的,拍他那鞋拔子脸上。

我深呼吸,再深呼吸,尽量不让自己去看肖剑那张长得人畜无害的鞋拔子脸,然后自我阿Q的想:算了算了,今天大姨妈在身就不做什么血腥暴力的事了,等以后再秋后算账。

哎……也怪我自己藏不住事,老是一有什么事就全写在脸上,跟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我纪小果今天开心还是郁闷似的,比中央天气预报还准,真正的一张活体‘晴雨表’。

套用一句当下很流行的话,真是很傻很天真;而肖剑实在是……很渣很欠揍!

不过肖剑却有不同看法,他觉得那年的我不仅天真,而且见色忘义、重色轻友。而他之所以会这样认为是因为,在过去的十七年里我任由他‘欺负蹂躏’而基本都无力反抗,完全可以说是在他的魔爪之下成长起来的。可第十七个年头以后,人民改革开放了,被压迫的少女要咸鱼翻身了……Because,我遇见了那个值得我翻身把歌唱的人。

这个人就是向云。

肖剑说的没错,我就是见色忘友,我就是重色轻友了,怎么滴?!

在遇见向云之前,我也同许多少女一样,一厢情愿的觉得青梅竹马什么的最有可能发展奸~情了,那么朝夕相对着,什么感情培养不出来呢?所以我兢兢业业滴、勤勤恳恳滴、温柔顺从滴任肖剑‘欺负’,只是觉得这种变相的欺负说不定暗藏着神马玄机……迟迟未爆发出来只是因为‘不是不爆,时候未到’。

可惜这个化学反应历时太久,久到我最终还是没能等到它的到来,却把向云等来了。

身为情窦初开、迫切的想把初恋贡献给社会的少女一枚,我表示压力很大却心情很激动。

我清晰的记得,那是高中开学报道的第一天,我的自行车轮胎破了,肖剑载着我骑得满头大汗的往学校赶,不过我丝毫也没有感激他什么的,那么矫情的情绪我表达不来,就算心里真的有,我也说不出口。

我没说出口感激他的话,我说出口的是:“你能不能再快点,第一天就迟到给人印象多不好啊。”

肖剑双腿蹭得飞快,头也不回的就骂:“操!你丫牛你来骑啊?废什么话,分散老子的力气!”

肖剑这人说话太粗了,我懒得理他,只把手紧紧抓住他腰部的衣服,时不时的在他背上拍一拍,以主人翁的姿态喊一声“驾!”。

我们就算驾得再快,那天终究还是迟到了。

第一天就迟到,我就算脸皮子再厚也是有点不好意思的,埋着头跟在肖剑的屁股后面,臊着大红脸跟鬼子进村似的,默默的往前挪进教室。

陌生的老师,陌生的同学们似乎都将目光从我们身上略微的扫过去,我继续埋头遁走,只想快点走到教室最后面随便找个位置先坐下再说,背后就听到老师开始任命班干部了。

第一个关键的职位班长,老师便点了向云的名,我脚下没停顿的继续往前挪,心里便想着:这名字怎么那么好听呀,跟言情小说里的主角似的,哪里像肖剑那个名字,一听就像打酱油的……

这还没想完呢,余光便瞥见眼前右手边的一个白色的身影缓缓的站了起来,我下意识的便挪了眼睛偷偷的看一眼,心里还想着这人千万别长得太歪瓜劣枣,辜负了这个好名字。

强大的证据证明,向云不仅没有辜负这好名字,还大大的超越了。

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相信神马一见钟情、神马一见倾心,我觉得那些真的太玄乎,命运之神不会那么阔绰的砸我脑袋上,所以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么浪漫的事会发生在我身上。

可是当我见到向云的第一眼,我对灯发誓,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人。

他就那样玉树临风的站在我的右手边,白色的衬衫袖口随意的挽起来,露出半截手臂,修长的手指尖随意的触碰在课桌上,轻微的敲着桌面的小动作仿佛偷偷透露出手的主人心里正进行着什么小九九。

那是一双手很像弹钢琴的手,修长而白皙,指甲剪得很干净,指甲里是粉嫩的肉粉色,

如果不是我亲眼所见,我一定会觉得这是一双女生的手,还是千金小姐家的那种。

可惜眼前那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摧毁了我的臆想。那的确是双男生的手,这个男生不仅拥有一双令我想自插双目的手,还有差点晃花我纪氏大眼睛的颜——真他妈好看啊!

我像被雷劈中一样,杵在了他的眼前,毫不羞涩滴、果断滴、直愣愣的看着他,右手下意识的摸上仿佛都要跳出的心脏地方,想到了一句话:代表党中央感谢丘比特先生!并且,万能的主保佑他朝我射箭的同时,也一定要连向云一起射中啊,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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