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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笼罩头顶一夜的云层已经消散,温馨的太阳从厚厚的云层中探出头来,林珑仿佛隔了一个世纪,才重新看到这久违的阳光,马儿经过一夜漫无目的奔跑,不知道将他带到了哪一个城镇,人们脸上都露出笑容,喜气洋洋的,长长的街道沐浴在耀眼的阳光里,望不到尽头,路上车水马龙,人来人往,路边的酒家传出诱人的粥米酒菜香味,一架豪华的官车从他身边驶过,马夫挥舞鞭子的时候,无意抽到了他的小腿,林珑却半点不觉得痛,一匹拉着货物的马儿在放声长嘶,于是很多喧嚷的叫卖声,都淹没在这仰天长嘶之中了,剩下一个个符号般的口型。

路上的人脚步匆匆,林珑不知道他们在忙什么,要去干什么,那些嘈杂聒噪的叫卖声,他置若罔闻,很长一段时间,他不知道这些都跟自己还有没有关系,还有什么关系,渐渐地,那种人群独特的气氛又重新扑面而来,眼前的一切都是那么真实,生活的气息是那么鲜活,所有人都在享受着清晨的生机,生存的喜悦,林珑在心底轻轻一笑,或许这些人不会想到,在这样美好的日子里,竟然有人会悲伤,会难过,会伤心落泪,这是多么不可思议!

他以为自己会歇斯底里,会痛哭出声,他会跑到天涯海角对整个世界疯喊,可事实他猜错了,他所表现的,只是平静,没完没了的平静,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适量的痛苦才可以使人喋喋不休,而真正的痛苦却会叫人沉默,思想冰封了,什么都是迟钝的,哪怕现在有人出来要他的命,他都不会躲闪一下,因为他现在连自己都已经感觉不到自身活着的气息。

林珑抬起头,金亮的阳光照亮了他苍白的脸,他喃喃说道:“好美的阳光,今天一定是一个大晴天。”一个刚要开口和他讨吃食的小乞丐听到他含笑自言自语,诧异的看着他,连忙走掉。

林珑闭着眼睛,眼前是一片温暖的金红色,不知不觉间,他感受到自己已经热泪盈眶,调转马头,双足在马腹间用力一踢,马儿重新向着来路飞驰而去。

一路上,林珑总是踢马,好像要逃离在身后追逐他的惊恐和悲哀,纯白的良驹像旋风一般向前疾驰,鬃毛迎风飞舞,林珑向来爱惜它,十多年来,它从没奔跑地如此费力,可是今天,主人好像疯狂了一般,它吃力地喘息,鼻孔喷出一阵阵热气,可速度却是越来越快,汹涌的晨风吹刮着林珑眼角的泪水,两旁的景物在飞快地后退,那种风驰电掣的速度,让他兴奋,他脑海中突然有种很强烈的愿望,到边疆去,到军队中去,和敌军贼寇厮杀,在战场上浴血奋战,听无数箭矢飞来时嘶嘶的像毒蛇吐信的声音,感受生命在刀尖上撕扯躲闪的快意,他疯狂地想听一听,当生与死之间的那条线极力紧绷,在像一只琴弦一样即将怦然断裂的声响。

林珑的眼睛血红血红,可是,当温暖的阳光温柔地一泻千里,将整个大地完全笼罩,他终于渐渐褪去了野兽般的暴躁,静默在大自然慈悲温柔的一双手里。

或许他应该对胤祥说明情况,说他早对黛玉情有独钟,请他看在兄弟的份上让路,或许去责问或祈求黛玉,让她念在那些美好的过往,能把一生交付与他,可是这些念头不过都是一闪,就被林珑抛在了脑后,他不会去做,因为没有必要,爱情,不是依靠哀求和怜悯得来的,就算自己已经失去了一切,但总还留下了尊严,他很清楚的知道,他已经将自己生命中最宝贵的一段给了黛玉,他相信自己再不会获得激情,再燃烧不起男女之间的情火,如今他的心境,如寒冬的坚冰,清冷无比。

林珑咬紧牙关,任凭泪水在脸上一点点风干,他在心底默默地说:感谢上苍,你解除了我的精神枷锁,如今,在也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束缚我了,我已经十九岁,我已经可以自己去闯,眼前应该还有很多别的重要的事该让我去做,值得我去做,不止这一段,不止这一段。

与其得不到,不如就放手,与其埋怨上天的不公,不如感谢他,让自己的人生多了一种阅历。

骏马狂奔,四个多时辰之后,林珑方又回到了贾府,像什么都没发生过的一般,默默回到自己的小九寨,龙儿迎上来,上下看他,问道:“爷昨儿晚上做什么去了?”

林珑回道:“和朋友聚会去了。”

因林珑之前也常有夜不归回之时,丫头们都不以为意,龙儿点头笑说道:“林姑娘早还来问爷了,见爷不在,就先回去了,还告诉说,若爷回来,叫去找她。今儿是咱们搬出去的日子,东西早都收拾好了,车马我也叫人先预备下了,只等爷发话,可就等你不回。”

林珑嗯了一声,因叫小丫头端来洗脸水,懒洋洋洗漱了,又换了一身衣服,四下看去,花盆,茶具,绣帐,翠帘都已经收了起来,墙上的小飞刀盘也已经被拿下来,墙上面一个淡淡的轮廓,并许多小小的黑孔,屋内已经有些空空的,如果稍微大声一点讲话,竟然会有回声,林珑想起那些昔日年少的岁月,那时候每日过得多么愉快充实,心里便有些空洞洞的苦涩,眨眨眼,说道:“那就马上走罢。”

龙儿愉快地哎了一声,小丫头们都忙得很有干劲儿,林珑有些呆呆地看着,有种若有所失的怅然。

不说这里,话说潇湘馆那边,黛玉也等久了,因今晨一直等着林珑不来,便去找他,偏生又不在,若在往常,林珑去哪儿,必然先来告诉一声的,心中很有些纳闷,直等到中午过了,丫头来说‘二爷回来了,请姑娘收拾好了,这就走呢。’,黛玉不期这么快,却也欣然,东西早都收拾了妥当,余下的无关紧要的东西都赏了那些留下的小丫头婆子。

便和林珑一起去和贾母磕头辞别,此时府内上下自然都百般嘱咐,千种妥帖,因贾母年迈不喜分别,一时间泪眼婆娑,许多人便也随着,竟也洒下几点眼泪,跟着虚应礼节,胤祥因林珑和黛玉要走,也不想自己在贾府待着,一个上午,竟也将东西都收拾好了,车马两驾,自先等在外面,姐妹们这时候像生离死别的一般,簇拥着黛玉,依依话别,黛玉虽然对她们也已经淡了许多,毕竟不同与其他人等,想起往昔姐妹一处时之景,也不由得红了眼眶。

黛玉因觉林珑仍言笑晏晏,却多了一些古怪气息,形容不出,亦不知为何,和自己也多了几分生疏淡漠,心中狐疑纳闷,便将别人都且靠后了,一直想跟他说话,因寻了一机,问林珑道:“听小丫头说哥哥昨儿整夜未归,是与人聚会去了?”

林珑也不看她,说了声是。黛玉便问道:“是和谁?”

林珑闲闲说出了几个,便道:“你先上车吧,我想起一件事还没办。”没等黛玉说话,自跑回去了,黛玉只得落落地先上了马车,那边一大群人簇拥着胤祥说话,胤祥淡淡应付,偶尔和黛玉四目相对,笑了笑,黛玉脸微微一热,便从掀开的小缝里长盯着门口。

不一时林珑方出来,自乘了一匹马上车了,胤祥因有事问林珑,见他并不和黛玉同乘马车,便也叫下人准备马匹,黛玉车马在前,两人在后。

出了长巷,胤祥因问林珑:“昨儿睡得如何?我吃醉了,折腾了一夜。”

林珑呵呵笑道:“我酒量大呢,又出去玩了一夜回来。”胤祥点点头,想说什么,又止住了,只笑笑而已。

林珑望着前方黛玉浅翠色带着鹅黄花边的小马车,有些痴然,街市的喧嚣就在耳边,他置若罔闻,半晌,像是自言自语一般,喃喃叫了一句:“十三哥。”

胤祥看他,看到林珑的面孔十分严肃深沉,但很快,又变换成一幅无所谓的笑容,十分迅速,快到让胤祥感觉方才的所见,只是自己的错觉。

林珑笑道:“十三哥要先回京城么?”

胤祥想了想,笑道:“也许罢,反正暂时也没什么事做,除了回皇宫,也无处可去。”

林珑便笑道:“既然没什么事,不如跟我们一起吧,以后我当了官,十三哥又忙起来,咱们再见就难了,倒不如趁这个机会,大家好好畅游一番。”

胤祥有些犹疑地看着他,笑问道:“你不是准备了一套房子?要搬过去么?我如何和你们一起?”

林珑挑挑眉毛,说道:“那也不过是就近找了一处,临时住着,等南方的宅院弄得妥帖了,再认真搬过去,东西是死的,人倒被它拘住了不成?我正想着,这些日子好好带妹妹游玩一番,我们三个人久不在一起的,索性一起乐它一乐,四处游览,行到哪儿,住到哪儿,四海为家,岂不好么?”

胤祥略一沉吟,笑道:“听你说的,倒也轻松自在,既然如此,也好,全凭你安排罢。”

林珑笑道:“这就是了。”

便果真照林珑的意思,且先将丫头婆子们安顿在临城一间大房舍,守门守院,略休息一日,三人遂只带了贴身随从一两个,便装策马,沿着一趟江南城池游玩,或泛舟西湖,或听瀑崖边,或饮茶竹林,或漫步古迹,或随心所欲,信马由缰,三人从小到大,黛玉且不用说了,鲜少出门的,胤祥和林珑虽自在些,却也从未如此畅游,真个意随风驰,人在画中,说不尽的轻松惬意,畅快淋漓,每日临晚,便随意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第二日清晨再同行出门,同吃同饮,笑谈心得,竟如神仙一般的逍遥自在。

几人且行且逛,不觉之间,大半月竟已悄然流逝,那黛玉不同胤祥一般,因是与林珑相处久的,一路虽也与众乐,却一直心存疑惑,自从那日离了贾府,便觉林珑有异,而后这些日子,林珑举止行为一如旧日,依旧玩世不恭,没有正型,和众人嘻嘻哈哈,而黛玉却隐隐感觉到林珑刻意放大的喜欢,况几人同游之景,皆是那晚林珑和黛玉说过的去处,如今竟似要在短短数日皆游遍了,更令其心底逐渐有种不安,这种不安来源何处,黛玉也不能描摹,似乎,她已经在这短短的日子里,将今后一生的幸福都提前消耗了一般,过了这些时候,如今之景。只怕再不能够了,黛玉但想至此,心总是慌慌的。

不仅如此,自那日之后,林珑对她的态度也变了,他对她依旧照顾,无微不至,可是这份殷勤后面多了一点遥远和生疏,少了一些亲近和热络,他不再有哪些稀奇古怪的想法,不再有匪夷所思的举止,他不再和黛玉腻腻烦烦身前身后的逗她开心,两人或有交谈之处,也是短短辄止,林珑似乎有些刻意回避她,这迹象很微妙,可是焉能逃脱黛玉的知觉?

行程丰富多彩,江山果真秀美万状,几人就如置身万花筒中的一般,常常有惊喜,经常有意想不到的所见所闻,可是逐渐地,这些在黛玉眼中都不再重要,黛玉常常在一个人的时候蹙眉凝思,可一切如旧,没有不妥,究竟是哪里出了不对,无据可依。

这日乃五月十六,是林珑生日,几人刚好游历至骊山城,黛玉因悄悄和胤祥商量为林珑庆祝,胤祥便先叫小子去打点好了,行至是处,已是中午时分,几人简单整理一番,各自洗了个澡,胤祥便提议去附近山上打猎,林珑自然应和,时值盛春,草木繁盛,林中各色各样小动物俱全,二人尽兴而猎,至日头西斜时分,马上已经都装不下,下至半山腰,枝繁叶茂的花掩映之中,有一溜小小巧巧十余只亭子,似专为休息而设,十分干净,各自均命了名字,有春秋亭,山墨亭,染桃亭,滴水亭云云,林珑笑道:“这里倒好,只是藏得深,若不是你带我来,我还不知道有这好去处呢。”

黛玉并没有和两人一同打猎去,见他们来了,便亲自为斟上两盏茶,小丫头端着送上来,他二人便将打来的野味交予一边的下人,林珑见几个丫头小子在一边垂首侍奉,石桌上早摆下了四五个大食盒,并两壶好酒,因觉诧异,只看胤祥,胤祥笑道:“这里乃是官山,原不许人打猎的,这好去处自然也没几个人能来得,若平日什么腌臜的人都来玩逛,今儿哪儿能得这么清爽干净?若不是为了你,我也不和那些官员们费这口舌了。”

林珑一时不解,笑道:“为我什么?”

胤祥笑道:“你可真得糊涂了,今儿你自己生日,难道都不记得了么?明儿还连赵钱孙李都忘了呢。”

林珑恍然大悟,哎唷一声,笑道:“该死,忘了什么也不该忘了这大日子!”便摩拳擦掌,连忙就迈开大步,上来掀开食盒,见里面各色美食佳肴,山珍海味,香味扑鼻,俯仰长吸,笑道:“太好了,都是我爱吃的,还是你们有心,多谢多谢。”惹得胤祥和黛玉都笑了。

胤祥便道:“是林妹妹偷偷告诉我的,我二人遂商议了,在这里给你做生日,这酒可是封坛深埋的陈年老酒,你有口福了。”

林珑便看黛玉,黛玉也正看他,四目相对,林珑心中一刺,便笑道:“既如此,我可等不及要先饮为快了!”

遂不顾许多,自先启坛斟满,又将胤祥的也斟满了,斜阳夕照,余辉若金,整个树林鸟语花香,林珑先时还等胤祥,后来自斟自饮,一盏接着一盏,脸上两片红艳,双眸渐渐迷蒙,黛玉劝他少饮,他只不听,口中笑语不断,今日似乎比每日更兴奋,满桌只听他指手画脚,开始还坐在石凳上,后来站上去,至于兴处,下来边演边说,开心异常,后来实在酒沉了,方蹭回桌上坐下,此时两壶酒都已告罄,连黛玉和胤祥也都醉了。

胤祥本打算的太阳落山前下山,可难得林珑喜欢,就延误了些时,加之不久自己也醉了,连最清醒的黛玉脸颊都飞上两抹嫣红,人到醉境,已顾不得许多原则规制,一切全凭兴致心意,不知不觉间,太阳早落了下去,一轮皓月升上半空,天空深蓝,点点星辰点缀,此日十六,乃一月中月亮最圆最亮之日,黛玉因热,已悠悠自进一个个亭子中看壁画,择其中一座,静坐赏月,剩胤祥和林珑一处,口中还只含混不清敬酒说话,桌上杯盏已东倒西歪,林珑持着空杯,屏息凝神,胤祥撑着身子,忽然笑道:“临亭赏月,茕山闻香,人生有此数日,实可谓幸福矣。”

林珑静静一笑,说道:“从我认得十三哥开始,十三哥就向往此境,直至今日未变,倒不知十年之后,你是不是还是如此。”

胤祥凝眸,半日,笑道:“从我认得二弟开始,就不知道二弟心中向往的是什么,有时候我认为是朋友遍天下,能得左右逢源,未免乃人生一大得意,后来发觉,这不过是二弟的一种手段罢了,做到极致,也不过是你人生的点缀,有时候,我还一度认为二弟所乐者,是对钱和权的追求,不过现在又觉得,这也不是二弟心中真正想要的,功名权势,你比有些人更容易割舍和放弃,有时我感觉二弟斤斤计较,一毫一厘不肯轻与他人,有时又觉得你拿什么都不在意,就像一根本就不是你的一般,我自认很了解你,可是交往越多,却越觉得自己是错的。”

林珑眉头渐渐蹙起,一语不发,胤祥独自沉浸在所说之中,到此,不由得轻轻一笑,说道:“我四哥曾经还说让我小心你,他说他看不透你,我也不会能看透你的,我那时不信,现在才知道,他其实说的是对的,我和你兄弟数年,果真看不懂你,二弟,你说,在你眼里,你真正向往的,到底是什么?”便双眼定定看他。

林珑紧抿着唇,像在思索一个连他自己都很迷茫的问题,忽然淡淡一笑,轻声启齿,恍若梦呓般说道:“向往这东西,是会随着人心和环境变的,十三哥十几年的生活没什么变化,所以你的向往始终如一,我就不同,十五年前,我的向往是能躺在山坡上晒太阳,能用一只很小的石子打中天上的麻雀,我向往偶尔会有猎人遗落在山里的野兔,能让我偷偷烤来吃,长大一点,我希望以后能变得很强大,能理所当然地守在心爱的人身边,让她安心,踏实,幸福,我向往跟她相守终老,而现在——”

林珑伏在桌子上,看到了黛玉的侧影,月光洒在她梦一般的脸颊,美妙绝伦,他微微一笑,眼睛里又有一丝不争气的雾气悄然窜出,当下坐起,将杯子向口中不断倾倒,岂料里面早已一滴酒都没有了,放下杯,方说道:“现在,我最向往的事,就是能吃一粒药,然后把前尘往事,全都忘了。”

胤祥一怔,正要说话,林珑呵呵一笑,摇摇晃晃伸着懒腰站起身,回眸见半山腰莹莹几点火光上来,笑道:“有人来接了。”

原来是胤祥的几个心腹,牵来三匹骏马,三人见天色晚了,桌上一片狼藉,夜风渐冷,遂骑了下去,到山底时,黛玉因乏,改乘轿子,胤祥林珑在后面跟着,不觉间落下一程,林珑与胤祥并肩而行,静夜无语,唯闻马蹄踢踢踏踏,两只人影,在地上拖曳好长,林珑沉声问道:“十三哥,如果我把妹妹交给你,你能一辈子对她好么?能不能让她不吃一丁点委屈?”

胤祥心中一惊,下意识勒住了马,马儿打了个响鼻,在原地直打转转,他愣愣地看着林珑,脑中还有酒醉后自然的嗡嗡之声,用双倍的时间去思考林珑方才的话,他看到对方的表情很平静,方才脸上的酒晕早没有了,好像从不曾喝醉一样,月光照着他的眼睛,那里面深邃冷峻,如汪洋大海。

胤祥笑道:“二弟,你说什么?”

林珑淡笑说道:“那日和十三哥吃酒,十三哥的话,我这几日一直在考虑,论身份地位,十三哥的确高高在上,无可说的,可是我作为哥哥,自然眼中觉得自己的妹妹是世界上最好的,就是拿天上的真龙神仙来配她,我还怕配她不上,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不是地位,而是能不能给我妹妹最好的生活,我这些日子,一直在考虑这件事,我对你是放心的,可是,我还是想要你一个承诺,因为我妹妹——毕竟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林珑声音微微发颤,点点星光现于他的双眸之中,他平日放浪不羁,可是这一刻,胤祥觉得他的神情异常神圣,让人无法轻视,他凝眸注视林珑半日,心跳渐渐变快,脑海中一遍又一遍默念着黛玉的名字,他似乎看到这个如仙女般空灵圣洁的女子正慢慢向他走过来,男子点点头,正色说道:“我能做到,我向你保证。”

让黛玉过最好的生活,让她不受任何委屈,从此,黛玉的一生,将由他胤祥来负责,他能做到。

林珑笑了,在胤祥的肩膀锤了一下,那是信任的标志,看去显得十分开心,胤祥也笑了,两人继续策马慢行,林珑自淡笑说道:“你虽和我妹妹熟识,有些事,你还是不甚知道的,我妹妹虽看去很是沉静温婉,其实是小孩子心性,她如果生气,哄哄她就是法宝,她有时候打趣你,引经据典,大有来处,你可要仔细听了,要不然被奚落了也不知道,她吃汤药习惯,丸药消化的不好,她身子自小不好,春秋两季要多留神她,这两个时段,她最容易犯咳嗽,还有,你平日要常搜查她的枕头下,针线娄里,那里会有很多她平日藏着掖着给你做的小东西,那些物件,最是劳心费力的,一经发现,一概没收,还要对她批评教育,决不能留情,她爱吃江南清淡小吃,爱穿白色衣裙,她晚上有声音会睡不着,会害怕太黑……”

林珑深深吸了一口气,像似结束语一般笑道:“我妹妹有很多小缺点,但没有一样有碍大雅,她有良好的教育,懂诗词书画,琴棋歌赋,还懂得人情世故,韬略兵法,她的光芒或许不大,但这光芒之中只会照见你一个,她会牺牲自己一切助你,我希望你能珍惜她,因为她的确是这世上不可多得的女子,而你,刚好配她。”

林珑一气说完这些,胤祥听出里面的颤抖,一时间有些迷惘,但他还是认真点点头,因疑疑惑惑问道:“二弟,你——”

林珑便笑道:“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妹妹,现在把她交给你,我再没什么牵挂了,我很久没回家乡,很想回去看看,我曾经立志要到北方一游,看看极冷苦寒之地究竟怎样,一直也没能如愿,现在刚巧有时间,想把昔日的愿望达成。”

胤祥一怔:“你要走?”

林珑笑着,向远处凝视,说道:“是,我承诺妹妹游遍祖国山川,现在看来,我要食言了。”

胤祥皱眉,说道:“林妹妹知道你安排的这些,会喜欢么?你这一去,几时回来?”

林珑先道:“她还不知道,不必告诉她。”因笑道:“我自然要回来,我还要看着你风风光光迎娶我妹妹进门呢。”双足向马腹一踢,林珑的声音慢慢遥远:“等我回来,要是听说你欺负了我妹妹,惹她生气,或是有一点照顾不周的地方,我定然不饶你!”

胤祥在原地怔了怔,渐渐笑了,也策马跟上去。

月影渐移,夜静如水,林珑悄然来至黛玉门口,两个小子本奉胤祥之命,在门口守着,这会儿微微打了个盹儿,见林珑来了,方要说话,林珑先道:“你们且去睡,今晚我守着。”小子不敢违拗,只得走了。

门内一点微弱的烛光,林珑打开一点门缝,看到严合的粉红色纱帐,心内掠过一点温暖,时光在眼前忽然倒流,一年一年就那么倏然不见,他想起十年前的那个晚上,那晚爹爹不在,年幼的黛玉很害怕,他就坐在门口守了一夜,其实他那时也不过是个孩子,剑都还拿不太稳,夜风很冷,夜晚很凉,没有多少御寒的东西,但只一个保护黛玉的愿望,让他坚持了一夜,当他终于在暗影里遇到第一个可疑人物,勇敢冲上去的时候,竟然是林如海,他颤巍巍地持剑咿咿呀呀挥舞过去的时候,险些被爹爹踹翻在地。

林珑微微一笑,合上门,在门口坐下来。

玉儿,哥哥最后守护你一晚。

过了今夜,就有守护你的人了。

这是他的选择,他不会后悔,在个人情感和现实面前,他选择了后者,黛玉也许会怪他,会生气,会伤心难过,不过,他相信这只是暂时的,只要假以时日,胤祥会渐渐取代他在黛玉心目中的位置,他现在应该做的,或许,只是提供一个这样的时间而已,只是默默退出,选择成全,然后,在黛玉眼中只有胤祥一个人的时候回来,那时他的伤口也已经结疤,养好,可以微笑着,看黛玉披上嫁衣,看着她一步步踏上最幸福的那一条路。

夜晚越来越冷,半夜时分,下起了小雨,林珑蜷缩成一团,将额头枕在膝盖上,小雨淅淅沥沥,还有他的呼吸声,心跳声,脑中惊天动地的嗡嗡声,与这雨声交杂一处,他就这样坐了一夜。

天边露出了鱼肚白,雪雁因出来打洗脸水,看到一脸苍白站在门口的林珑,不由一惊,林珑递给她一只红锦盒子,说了句‘给她。’嗓音沙哑干涩,转身走了。

雪雁追出来,一直追到客栈之外,眼见林珑上了一匹马,他穿着干净的衣服,背上背着一个小包裹,像要远行的模样,雪雁一时错愕,这时才想起问道:“二爷去哪儿?”

林珑持缰转身,脸上死寂,忽然唇边一挑,笑道:“不告诉你。”

望着呆呆的雪雁,林珑的笑意深了,两排洁白的牙齿在阳光下熠熠生光,他忽然一声喝驾,马儿扬蹄狂奔,带着清晨泥土的芳香,向着北方急驰而去。

锦盒里有林家的所有财产,还有林珑这些年收的许多白道黑道‘供奉’的银票,林珑几乎都给了黛玉,自己只拿了微不足道的一点。

其实盒子里,原本还有一个十分重要的东西,林珑起初曾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在锦盒暗层里,这是林如海临死之前给他的不为人知的遗物,许多个夜晚,因为想到这一纸特殊的文书,林珑辗转难眠。

他曾想象了许多种将它告知黛玉的时间和场合,可他终究没有想到,他还是悄悄将它从锦盒里取了出来,因为没有让任何人知道必要。

那是林如海专留给林珑的遗嘱,宣布与林珑断绝父子关系。

阳光金亮,温暖复又笼罩了大地,长风吹动了林珑的头发,一人一马在春风中肆意奔驰,扬起一路灰尘,一切前尘旧事,似乎已就此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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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弱时:她受尽委屈,心力交瘁。强大后:你狠,我比你狠;你暴,我比你暴;你无情,我比你更无情!仰天怒吼,她古月夕招谁惹谁了,只不过一时气极举刀咔嚓了出轨老公,结果老天让她……穿了?行,穿就穿了呗,这年头流行,但为毛错嫁个傻子!虽然傻子是王爷,虽然傻子美得没天理,虽然傻子萌的一塌糊涂,可是,那还是傻子啊!呃!傻子其实也不错,勉强跟他过……也行吧?什么?他不傻了?他当了皇帝?他仍然很爱她?知道啦,可那又怎样,谁让他有了别的女人,谁让他伤透了她的心,大袖一挥弃之,皇帝又怎样,本姑奶奶照样休了!于是,后宫少了位吕贵妃,江湖多了个小魔女,身边还跟着两个腹黑的小萝卜头!此文文名、简介偏白,内容不白,小虐怡情,大虐伤身,结局不悲!走过路过记得收一个!(*^__^*)——————————————————————他,余景勋,众所周知的傻王爷,有着绝世之貌,魅惑之容,只可惜,是个痴儿。不过,痴儿又怎样,浴火重生,他夺位称王,成了余国最高贵的王。他,晴天逸,武林至尊,残忍霸道。貌美如妖精,唇红如女子,抛一抛魅眼、钩一钩手指,世间女子为之疯狂!无意间得知她不同于一般女子,对她由初时的吸引到后来的不能自拔。他,严耀玉,第一神医,肤美如玉,洁身自好,却为她沦陷了自己的心。他,吕少恒,英俊潇洒,从小就知道与她非亲兄妹,对她的感情越来越不纯于亲情。他,余景然,阴沉霸气,御花园中惊鸿一瞥,那飘逸的倩影令他暗生情愫。美男增加中…吼吼!【片断一】“娘子,我刚买的,好看吗?”“呃!绿色的…帽子?你买它干嘛?”“他们说你勾三搭四给我带绿帽子,可娘子没给我买,所以我就自己买了,娘子帮我戴,一定很好看!”妈的!她很良家妇女的,谁这么说她?不过…好像她是“勾搭”了几个难缠的家伙!【片断二】“娘子,我…热!”“忍忍,过会儿烧退了就不热了!”过了好久,他说:“娘子,我冷!”“乖,天亮就没事了!”“娘子,还是冷,你像上次一样抱着我睡好不好!”“啊!”他眸发精光,恶狼扑羊:“那换我抱你好了!”【片断三】她无情地白纸黑字递给他,他怒目:“休夫?”“既然你不休我,那就换我休你,以后就没人阻止你与妃嫔风流快活了!”“你不许朕纳妃?朕还没计较你这几年在外勾搭了多少男人!”以下省略N个精彩片断……本文开心+流泪+阴谋+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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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只毒蝎子,彻底断送了她年轻的生命!别人只知道,那个软弱没主见的女人被迫嫁给一个痴傻呆闷的七皇子。殊不知,她早已不再是“她”!面对痴傻只会憨笑的美男,她气愤难填!你傻,本美女就医好你,谁知医好后,遭到嫌弃,却换来一纸休书,气愤之下,她恨不得与他同归于尽……
  • 真情为谁放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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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亚军,现为北京武警总部某文学杂志主编。著有长篇小说伪生活等六部,小说集硬雪、驮水的日子等七部。获第三届鲁迅文学奖,第十一届庄重文文学奖,《小说选刊》《中国作家》和《上海文学》等刊物奖,入选中国小说学会排行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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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引发的‘桃花案’!一夜之间变成XX皇帝的独生女儿,在无数XX枭雄碾转彷徨。到底是谁才是她厮守终身的那个男子?他,冷斯宇,野心勃勃的一方霸主,邪魅狡诈,温柔地接近,究竟是爱还是利用?他,华小无,一个聪明而又玩世不恭的少年,自问没有那个女人可以栓得住他的心,挑逗她,究竟是玩笑,还是真心?他,慕容泽,温柔多金的他,淡然微笑的他,只有他能够给她最安全的幸福,然而,他们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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